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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灭秦 > 第374章
    刘邦一门心思都放在纪空手的身上,对他来说,取出登龙图的宝藏乃是当务之急,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纪空手并未回头,只是抬头望了望天道:“一连数天,我对忘情湖周边的地形都作了详细的了解,并对一些重要的方位也作了全面的勘探,经过一番研究之后,的确有了一些眉目。但家有家法,行有行规,不到吉日吉时,我可不敢泄漏天机,所以还请汉王耐下性子多等几日,实在不好意思。”

    “这么说来,陈爷确已成竹在胸了。”刘邦的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很是亢奋地道。

    “不敢说万无一失,应该八九不离十吧。”纪空手微微一笑道:“如果不是始皇在大钟上留下了一点蛛丝马迹,我也想不到这掘宝的方法来。”

    “你所说的吉日吉时又是指哪一天呢?本王可真有些迫不及待了。”刘邦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惊喜。

    “大年三十,交子之时。”纪空手肃然道:“惟有在那个时辰,我才敢向汉王一一道明。”

    刘邦不敢勉强于他,想到数月来藏在心里的一块心病就要解开了,心里着实高兴,当下吩咐侍婢摆酒相庆,推纪空手坐在上席,自己在主位相陪,张良则忝居末位。

    酒过三杯,刘邦轻轻地叹息一声,这才感慨良多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自从沛县起事以来,就觉得自己很累很累,真想找个机会让自己彻底地放松一下。然而,这种机会实在不多,也许就仅仅局限于此时此刻。”

    “既然汉王力求轻松,我们大可谈些轻松的话题。”纪空手淡淡而道:“其实在我的心里,一直存有一个问题,如果汉王不嫌我冒昧,还请释疑。”

    刘邦略显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道:“你但问无妨,难得今天我心里高兴,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如实告知于你。”

    他的确高兴,所以并不以“王者”自居,就像是朋友间的聊天,显得非常随意。

    纪空手迟疑了一下,道:“我来汉中已有些时日了,怎么一直不见王妃和王子、公主?莫非汉王尚未娶妻立妃?”

    刘邦闻言,神情一黯,并未马上开口,而是低下了头,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往日的记忆之中。

    不过,这种神情只在他的脸上一闪即没,代之而来的,是一丝淡淡的笑意。他缓缓地站将起来,双手背负,踱了几步道:“我不但已娶妻成家,而且还有一子一女,如果我记得没错,他们应该有七八岁了吧。自沛县起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纪空手与张良相望一眼,很是诧异地道:“为什么汉王不将他们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呢?”

    刘邦摇了摇头道:“要想成就大事,就要懂得得失利弊,更要懂得舍弃。所谓有一得必有一失,像我这样的人,有时候就要选择无情,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无牵无挂,才可以去放手一搏。”

    “汉王难道从来没有在乎过他们,甚至无视他们的存在?”纪空手的眼中闪现出一丝不可理喻的神情,心中暗惊。

    “不!”刘邦的目光射向船尾的湖面,船过处,湖水两分,微波泛起:“正因为我在乎他们,才不敢将之接到身边。”

    纪空手道:“我有些糊涂了。”

    刘邦平静地道:“如果我将他们接到自己的身边,就说明我在乎他们,而我的敌人就会千方百计地打他们的主意,藉此要挟于我。而像我现在这样,让他们生活在沛县,反而没有人会去骚扰他们,因为我的敌人都会以为我其实一点都不在乎他们,即使用他们来向我要挟,也丝毫不会起到什么作用。”

    纪空手不由为刘邦如此冷静地看待问题感到由衷地佩服,至少在纪空手自己看来,他能想到,却做不到这种无情。

    “她会怎么想呢?”纪空手轻声问了一句,仿佛有点为刘邦的妻子感到悲哀。

    “她?”刘邦怔了一怔,回过神来,悠然而道:“她姓吕,名雉。她也许算不上一个美丽的女人,却绝对是一个刚毅坚忍的女人,我无论对她多么冷漠,她也绝对没有半点怨言,更不会在乎我的无情。这只因为,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场交易,是问天楼与听香榭之间的政治交易。”

    他此言一出,只听“啪……”地一声,纪空手手中的酒杯落地,摔得粉碎。

    刘邦的眼睛里爆射出一道寒芒,紧紧地盯在纪空手的脸上。纪空手的脸上一片惊骇,并没有刻意掩饰,缓缓而道:“这是一个惊人的消息,对我来说,至少是这样的。”

    “我也吓了一跳,毕竟这消息太出乎人意料之外了。”张良似乎也是头一遭听刘邦说起,满脸狐疑道。

    刘邦的眼珠转了几下,突然笑了起来道:“我就知道会吓着你们,因为这件事非常机密,若非你们是我的左右臂膀,我也绝不会向你们提起。”

    纪空手很快稳住了自己的情绪,心中有惊有喜。他喜的是刘邦当着自己的面说出如此惊人的内幕,那就证明自己已经完全取得了刘邦的信任;所惊的是,听香榭乃江湖五阀之一,一旦与问天楼联手,其势力之大,根本无人可以遏制,自己的计划只怕也充满了无穷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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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勒哈草原。

    过了燕北,还有三日行程,便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此时已到隆冬时节,大雪铺地,草树枯黄,有一种说不出的苦寒。

    在这个季节里,游牧的民族已经南迁,草原上并没有春夏时那种盎然的闹意,但也不是渺无人烟,没有人迹。在草原深处的双旗店里,同样聚集着一帮人,他们大口吃着牛肉,大碗喝着烧刀子,钱乱撒,命乱丢,大有燕赵志士那种慷慨激昂的豪侠之风。

    双旗店不是店,而是个小镇,只有百十来户人家,却有着草原上最大的赌坊,最勾人的妓院,还盛产一种一口喝下去就浑身起劲的烈酒。有了这三种东西,怪不得这双旗店的人气总是那么旺,那么火,更能吸引一批浪迹天涯的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通常是老百姓给江湖人的一个通称,因为这些人总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不仅对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轻,且对别人的性命也不当一回事。不过,他们也有一个很好的规矩,就是绝不在双旗店里闹事,更不准在这里杀人,谁若违反了这条规矩,谁就是双旗店的敌人。

    这种规矩和“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句话的涵意有异曲同工之妙。毕竟江湖人也是人,总有身心疲累的时候,到那时,他们就会把双旗店当作自己的家,一个可以歇脚的驿站。

    谁也不愿意别人在自己的家里闹事,这些江湖人也一样。

    当卫三少爷与龙赓带着数百名影子战士赶到双旗店时,已是夜晚。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卫三少爷只带了三四名随从与龙赓一起,进了镇子,其余的战士各自隐藏身形,躲到了一处离双旗店不远的山谷里。

    这里虽然已经不是问天楼的势力范围,但问天楼仍然安插了耳目匿藏其中,这“销金窟”赌坊的严三爷便是其中之一。

    龙赓最初也不明白卫三少爷为什么会一进镇子就往销金窟跑,似乎对双旗店的地形十分熟悉,等到他看到卫三少爷与严三爷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两人的手似是不经意地碰了一下,他就已经感到这严三爷的可疑。

    出了销金窟,龙赓的第一句话就是:“卫三少爷并不是头一遭到这双旗店吧?”

    “不错!”卫三少爷大踏步地走在满地积雪的大街上:“一个对剑道有深刻理解的武者,他的目光总是异常地犀利。”其语气中带出一股欣赏之意。虽然卫三少爷对龙赓并不熟悉,但刘邦既然派他来当自己的副手,那么这年轻人想必就有惊人的艺业,否则也不会让他与自己联手对付蒙尔赤了。

    “先生过奖了。”龙赓并没有因此而得意,而是淡淡一笑道:“我只是刚巧看到了你从那赌坊老板的手里拿了个东西,如果我所料不差,他应该是你们问天楼派到这里的耳目。”

    “嘘!”卫三少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心谨慎地看看四周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你猜的一点都没错,他的确是我们的人。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不想暴露他的身分。要知道,要经营这样一个据点,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还需要至少十年的时间,方可让他在这里扎根下去,混入本不属于他的那个圈子里。”

    “我明白。”龙赓点了点头,随即跟着卫三少爷到了一家小酒铺里,在一个最不显眼的角落坐下。

    “这里的每一家店铺都不打烊,所以你随时都可以把自己口袋里的银子花出去。而且你千万不要以貌取人,不管是人,还是店铺。就拿这家店铺来说,虽然简陋,却是一家老字号,它所卖出来的酒,据说是南勒哈草原上最烈的,只要我们到了双旗店,总会来这里坐坐。”卫三少爷边说边打开了手心的一个布团,飞快地扫了几眼,然后在手心里一搓,将布团搓成碎末。

    龙赓端过酒碗喝了一口,赞道:“好酒,好酒,只要喝这么一口,浑身上下都暖和了。”

    卫三少爷哈哈笑了起来,似乎惊动了这铺子里的另外一伙人。这伙人有四五个,山羊皮袄皮靴,一色土著人的打扮,齐刷刷地扭头瞪了卫三少爷一眼,随即转过头又静静地品着自己手中的酒。

    他们像是在等人,但卫三少爷却从他们锋锐的眼神中看出这几人的身分有点与众不同。至少,一些活跃在双旗店附近的土匪胡子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

    这种眼神精光内敛,犀利无比,若非是内功精深人士,哪来的这等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