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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 第九十七章 不到长城非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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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睿的到来,让向来沉寂的四合院多了几分生气。

    无他,这家伙一贯的话多。逗鸟逗狗手脚一刻不得闲,大山索性把画眉鸟拎他屋子里与他作伴。

    他这人最老实的时候,就是姜红叶在场,说话也变得文气了,偶尔还会脸红,——姜红叶走后,董洁因此取笑了他好久。

    “人与人的差别这也太大了吧?你比我还小两岁,现在房子也买了,车子也有了,我的天,你简直生来就是为了打击我的!”丁睿绕着车子转来转去,这年纪的男孩子,基本上都对汽车有一种骨子里的迷恋,拥有自己的车,那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私家车啊?开车出门多威风!”

    他倒是极想趁此机会学学开车,大山却不许他随便麻烦陈群,“咱们两人,什么都好说,陈大哥可不是专职的司机。他是老山前线的有功之臣,平时主要帮我处理公司里的事。这样吧,你想学车,过几天,还有位姓刘的大哥回来,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向他讨教!”

    丁睿最大的苦恼,是怎么接近姜红叶。多半年不见了,在北京担任一店之长、平日里待人接物而客人多半是上层***里的人,姜红叶举手投足更添了从容不迫的气质,再不是从前那个怯生生见了陌生人都要脸红的乡下小姑娘。合体的穿着打扮,让这个双十年华的姑娘,绽放出莲花般醉人的风韵。

    “有酒没?我想大醉一场!”丁睿沮丧的趴到石桌上。

    没有风地夜里,新月如勾,睡不着的丁睿拉着大山坐院子里说话。

    “我和红叶姐的距离。好像越发的大了。”

    他以为自己足够努力了。过去的半年,他一直试着独立,试着加快成长的脚步。东方元素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占得地利之便,他联系厂家跑订单,兢兢业业认真做事,他在五爱市场摆摊,凭自己的劳动赚得第一笔算得上丰厚地报酬。爸妈都认可了他的成长。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象个大人了。

    大山性子稳重,心性成熟,与他自己飞扬跳脱的性格迥然不同。大山那种他做不来,可他却也清楚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没有必要勉强自己一定要向某人看齐。性子活泼些也不错啊,至少。他的朋友很多,跟谁他都能搭得上话。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种患得患失、日里夜里心心念念想着某个人的感觉,很幸福也很——心酸!

    是地。就是心酸!书上不是说,爱是一种蜜一样甜的感觉么?为什么他更多体会的是苦涩?在沈阳,最初见面的时候,他和姜红叶,他们之间,从没有让他觉得有距离隔开,虽然也苦恼于三岁地年龄差,却笃定的打算在高考结束后,向伊人挑明自己的感情。

    半年了。他想了半年念了半年的人,乍一见面,却让他那么明显的意识到了横在两人之间的一道无形的距离。姜红叶,她前进的步子更大,大的出乎所有人地想像。落落大方的言行举止,一颦一笑间。那种美,不再是让人心怜,根本就是让人心醉,昨日明珠蒙尘,今朝珠光璀璨!

    大山悄然长叹,感情这种事,非是当事人,个中滋味,外人实难体味万一。“丁睿,你也不必失望。红叶姐现在,还没有喜欢上哪个人,只要她没有嫁人,你就有机会。我觉得啊,你现在最最重要的是振作,哪,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将来搏个好前途是不是?这些老生常谈的话,我爷爷天天都要在我耳边念叨一遍。”

    丁睿挥挥手,有气无力道:“你这种春风得意的人,是体会不到我们失意人的伤心了。是啊,红叶姐现在是没有喜欢地人,可我努力了这么久,也没让她喜欢上我,你觉得我以后有多大希望?现在又分隔两地,我死定了!”

    大山踢了他一下,“你给我精神点!红叶姐又没有嫁人,连喜欢的人都没有,你摆出这副晚娘面孔给谁看哪?一点也不像个男人,你再这样,我还真得说,有女孩子会喜欢你?那才叫怪事!”

    丁睿扑了过去,作势要掐他的脖子,“是不是兄弟啊你?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小洁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也不接触人,当然不会被别人抢走,天底下的好事都被你占了!”

    大山被他愤愤不平的口气逗得笑出声,更惹来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好啦好啦,”大山笑着安抚他,“为了安慰某人脆弱的心灵,这两天,我和小洁陪你好好逛逛北京城,保证让你吃好喝好玩好,怎么样?”

    “北京都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啊?”丁睿有点兴趣了。

    呃,这个嘛,老实说大山还真不太清楚。香山红叶有名,可现在早已经红尽香消徒留残枝了。植物园似乎也不错,除了冬天哪个季节去都是一场视觉盛宴,可很不巧,现在就是冬天。嗯,哪儿适合现在这个季节去玩呢?好像只有故宫了,——一则人少,二则寒冷,两个感觉加在一起,立刻就把氛围变作了历史。

    大山刚想推荐故宫,丁睿自己开口道:“长城怎么样?咱们伟大的领袖**说过,‘不到长城非好汉’。唔,小时候跟爷爷来过一次北京,因为年龄太小,只在**广场合影留念,都没有机会去爬长城,这回怎么说也得做回好汉去!”

    有道理!大山有些赧然,他和董洁来北京这么久了,倒不曾好生出门逛过。先是在外公家暂住,从心理上

    应新的环境新地亲人,再来是租房买房,紧接着建厂自然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忙,除了专卖店旁近在咫尺的**广场。还真没有陪董洁找时间出去游玩。难得自家的小姑娘,整天价窝在家里,都不曾有过怨言,该打该打,他这个做人家哥哥的,失职呀!

    嗯,回头记着写个备忘录,现在有车出行也方便了。待到天气回暖地春天,春游野餐赏花游景,一个都不能少!

    约好了明天去爬长城,以好好休息积攒体力为由把丁睿打发回房,大山也回了房间。

    薰洁早已经沉沉入睡。轻手轻脚脱衣进了被窝,似乎感受到了热源,薰洁往他怀里蹭了蹭,纵是睡梦中。亦熟门熟路寻到往日里最习惯的相偎姿势,鼻中低低发出一声满足的娇吟。

    大山略侧了侧身子,让两人偎得更紧密一些,伸手轻轻拂开她脸上滑落下来的散发。薰洁有一头极顺滑的长发。摸上去,尤如最最昂贵的丝稠般,手感极好。忍不住抓住一缕发尾,凑鼻前闻了闻,睡前刚洗过的长发,仍残留着洗发水淡淡的清香。

    想起好友为情所苦地烦恼,大山心中浮起浓浓的幸福感。他与董洁一路走来,除了儿时董洁她一再受病痛折磨,感情方面。两人始终不曾有过困扰。希望两人长大后结为夫妻,这是奶奶生前最大的愿望,兄妹俩也在奶奶坟前,发下了牵手一生的誓言。虽然年龄还小,早熟的兄妹俩,却已预定了彼此的一生!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薰洁已经九岁啦,如果按家乡虚岁的算法,她已经十岁了。时间过的可真快啊,呵呵,再过十年,他们便可以名正言顺结为夫妻了吧?到时候,丁睿那家伙,一定羡慕地眼睛都要发绿了。呃,希望那家伙感情之路能顺一些,红叶姐。其实需要一位年龄更大些心态更成熟些的男人,自小不曾享受过关爱的孤独人生,她敏感而纤细的感情,似乎不是丁睿能够体会和包容,至少现在地他不能。哎,丁睿和红叶姐之间……不好说呀!

    大山闭着眼睛,身体放松,脑子却不曾闲着,想这想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迷糊了过去。

    —

    “哥,我们要去爬长城?”

    早晨起来,大山在饭桌上告诉了董洁出门游玩的计划,董洁颇有兴趣。

    “小洁在屋子里也闷了很久啦,正好出门散散心。”

    大山翻出她的大衣、帽子、围巾和手套,“多穿点,长城那边地势高,我估计肯定有风。”

    让丁睿遗憾的是,姜红叶有点低烧不能去,只得把她留在家里。陈群开车,几个人直奔八达岭去了。

    从前在北京生活过几年,董洁爬过长城,但是与大山一起,当然会是另一种不同的滋味。

    她曾经听人这样讲过,“不到长城非好汉,二到长城是笨蛋。”这话无非是说,长城在国人眼中,更多的是代表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实际上长城,并没有多么吸引人的地方。当然,总会有一些执著的人,乐此不疲爬了一次又一次。薰洁自己倒是蛮喜欢地。既锻炼了身体,又能体会到一览众山小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因为时值冬天,游人不若平时多。风很大,幸好大家都戴了帽子,爬了许久,倒不会觉得冷,丁睿甚至脱下了外套拿在手里。站在垛口,劲峭有力的北风吹的衣服飒飒作响,衣袂翻飞,几欲乘风飞去般,大山一直紧紧拽着她的手,“抓紧我的手啊,小心被风给吹走。”

    呵呵,她又不是身轻如燕能做掌上舞地赵飞燕,哥哥也太小心了。

    其实长城最适合秋天来,秋高气爽,像到了塞外,有点想弯弓射大雕的意思;那时候长城两侧,也看得到野果累累,红叶灿烂如火。而现在,天空阴暗,远近只看得到皑皑白雪,和山风中摇曳的枯草,间或有裹着白雪的玉树琼枝般的乔木。

    还有古朴的城墙。这个时候,长城要比她记忆中古朴的多,或许是没有那么多后来随处可见的现代化的东西吧?反正,很能发人幽古之思。

    虽然不见郁郁葱葱的碧色,这季节地长城,却另有种古朴端庄的美。阴暗的天空下,视野变得更加空阔,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历史的风云变幻,曾在这城墙内外,演绎了太多的离合悲欢,而今,只余这蜿蜒起伏如巨龙的长城,它静静伏卧在群山怀抱中,自顾妖娆!

    “来,喝点热水!”

    大山贴身带了保温杯,停下来休息的时候,第一时间旋开杯盖,塞她手里。

    烫烫的热水,从喉咙滑入腹中,暖流渐渐向全身散开,好舒服,“哥,你也喝点吧。”

    大山摇头,“哥不渴,你多喝点。”

    薰洁喝了足有半杯,看他把杯盖仔细拧紧,仍旧掀开大衣,小心贴身放好。“希望下次小洁渴的时候,它还是热的。”

    丁睿眼睁睁看他收起杯子,忍不住叫道:“大山,你眼里只有你那宝贝妹妹?我也想喝水喛!”

    瞎起哄!大山白了他一眼,“你自己没带么?”

    “我那是凉水,当然没有喝热水舒服啦!”

    薰洁拍拍他肩膀,道:“丁睿哥哥,你比我和我哥都大,知道吧?我哥自己都忍着不喝,你好意思跟他要?恶,脸皮超厚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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