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 第二百三十章 汗血宝马
    很少会有男人不喜欢车,同样,也有很多男人喜欢马。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男人都很重视坐驾问题。

    马在冷兵器时候,就是机械化部队,就是特种兵,就是一把尖刀,就是摧枯拉朽的坦克。但在现代战争面前,它已经成为昨日英雄,那种悲壮非业中人不能体会。骑兵的消亡,是历史的进步,也是永远的悲伤。

    科技在发展,马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但仍然有很多人,或者因为怀旧,或者只是受电影电视上匹马走天涯的吸引,执著的喜欢马。

    所以,每年世界各地都会举办马术比赛,有人赌马,有人希望时不时纵马享受一番驰骋之乐……

    罗家农场经营了一家马术俱乐部。

    罗中原接手农场的时候,农场只有几匹马,供自家人日常骑乘。那时候汽车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农场地方大,有些地方留着供通行的路很窄,马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每天可以骑着马巡视和下地干活,有时候架上马车,驼一些工具或者肥料。

    罗中原喜欢乡下的生活。他其实是在洛杉矶,在城市里长大,从小父亲和哥哥谈的想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在策划怎么样把生意做好,怎么样把酒楼规模做大,开更多的分店,哪种生意值得投资……他亲身见识并经历了种族歧视和肤色歧视、甚至暴力冲突,华人想要在海外站住脚,并且站得直走得稳,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

    作为次子,既想为家人分忧,又实在厌烦与这等烦碎琐事打交道,他在大学的暑期中,从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农场。

    他用生意人特有的敏锐和眼光,寻求传统农业之外的特色经营,最后决定开一家马术俱乐部。

    多年来农场不断扩张。规模越来越大。罗中原划出四百余亩土地,从欧洲引进良种马。建造了设备一流的马房、标准的马术障碍场地和休闲骑乘场地。农场环境怡人,空气清新,骑马漫步在乡间小路上,感受乡村韵味,是久居都市的人们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s会员可以随时从城里驾车过来,骑马穿越树林、河流、草地,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也可三五结伴,闲暇之余,来一场私人间小小地马术比赛——俱乐部拥有一千四百米的直线竞速跑道和五百米地越野跑道。

    入秋以后客人最多。那个时候林子里的野鸡野兔等野物都长成了,跑马之余可以秋猎、冬猎、垂钓……

    “别光说不练哪,快带我们去看看吧。”

    吃过早饭,大家散开各忙各的,开始一天的工作。

    虽然有心留大山与董洁多住些时间,但,大山仍然是在校的学生。且兄妹俩国内有重要的工作要做,只能小住几天。

    国内的外婆赴美探亲,办签证比较麻烦,需要的时间太长。罗士森等不及,决定和他们俩个一起回国探亲,于是着手办理各种手续和证件。正是农忙季节,农场事情多,罗中原走不开,罗伟陪同爷爷前往。

    还是学生的罗伟,早上给学校打电话请假。然后就跟兄妹俩谈起了让他们很有兴趣地马场。

    听说这里可以骑马,大山与董洁都大感兴趣。

    董洁更催着道:“今天上午有时间,正好学骑马,我和哥哥还没骑过马呢。”

    罗兰上午学校有活动,必须参加,她下午才能回来。这样,原本打算中午下厨的兄妹俩,改成晚上。

    罗士森是这么说的,“兰兰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煮饭。让她回来给你们俩打下手。只盼她瞧着哥哥妹妹都有一手好厨艺,自个儿能多点兴趣。”

    老人家是老辈人,仍然认为不管在哪里,不管什么时代,女孩子终究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才好。而且。他也惦记着。让心爱的孙女也能吃上兄妹俩个做的饭。且不说大山如今贵为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轻易不会为他人洗手做羹汤。单就董洁个人的名望来说,能吃上她亲手煮地饭,那也是一件值得认真看待的事情!

    罗伟先把他们俩个领到马房里。

    “这种马廊是国际标准双列式,通风好、干净整洁,咱们设有专人照顾马匹……”

    大山仔细打量。这里地方空旷,有良好的通风高度,每间马廊另设有电风扇及捕蚊灯,兼具散热及防止夏天蚊虫对马匹的叮咬。马房室内有鞍具房、系马桩,并有冲洗设备,为马匹提供清洁洗澡之处。

    中国国土辽阔,气候环境多样,几乎世界上所有的马种都能找到适合其生存的环境。在中国古代史上,骑马的民族曾造过辉煌的历史,中国人与马的关系密不可分。

    古时有伯乐,是相马能手。自古至今,有许多名马流传于世。

    然而大山与董洁不是伯乐,他们不懂马。

    外行的眼光来看,得出地唯一结论就是:它们被照顾的很好。

    仔细比较的话,除了毛色,外形还是略有区别。

    有的马体格高大,但头部小巧而伶俐,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四肢强健。有的马胸廓深长,肌肉发达,背腰平直,关节明显。

    脾气也各有不同。

    性情温顺的较多,站在马廓里,气质稳静。有的活泼些,不怕生,看见有人过来,甩头甩尾似乎冲他们打招呼。有个性的也有,喷出一口气,头高高昂起侧偏,做不屑一顾状。

    罗伟常来常往,对每一匹马如数家珍般一一道来。

    包括它们的出身,以及其父母是曾经在哪次比赛中取得过多项全国冠军、以及各类杯赛冠军的著名马匹。在他嘴里,来自欧洲地纯血马犹如优雅的绅士,动作流畅;阿拉伯马姿态高贵、典雅。

    有件事董洁一直觉得蛮奇怪的。

    如果是不同国籍的人结合,生下的孩子被叫做混血儿。众所周知,混血儿比其他人有先天不可比拟地优势,外貌和智力往往优于常人。对此科学地解释是:地域差异越大,生下的孩子越聪明。

    可是,这条理论好像不适合用于马和狗身上。

    人们往往给一些名贵地狗和马建立血统档案,有族谱可查。好似血统越纯越珍贵,越聪明。人们往往以拥有纯血统的狗和马为自豪。

    呃,有一点想不通。

    一匹粟色的小马好奇的站近了看他们。

    大山试着伸出手,在它脖颈处抚摸。小马似乎很享受这种抚摸,露出陶醉的表情。“这些马,都是农场自己的?”

    “不全是,大部分是。咱们这里也有代养服务。有些会员花高价购入喜欢的马匹,平时放在这边代养。这些名种马特别贵,平日照料可得经心,咱们这里有专人伺弄,环境也合适。寄养马匹的主人闲暇时过来和它们亲近亲近,他们的家人朋友,也可以跟有经验的驯养人学习马术。”

    马术俱乐部的建筑,富有鲜明的美国西部拓展时期风格,保龄、垂钓、游泳池、桑拿、网球、棋牌屋等娱乐设施齐全。备有几十套标准客房,八栋别墅。猎场那边还有数间小木屋,邻近的大树上更建有孩子们喜欢的两间树屋。

    罗家本身擅长做餐饮业,配套的饭馆里,饭菜十分美味而且有特色,实是城里有钱人假日休闲的好去处。

    马术运动高雅刺激,西方称其为第一贵族运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骑马正悄悄地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时尚。近年来,马术运动越发流行开来,马术俱乐部利润喜人。

    罗伟忽然对大山招手,有些神秘兮兮的问他:“大山,你听说过汗血宝马吗?”

    大山怔了一下,“当然听说过。”史记中记载,张骞出西域,归来说:“西域多善马,马汗血。”故在中国,两千年来这种马一直被神秘地称为:“汗血宝马”。

    他有些疑惑,“怎么,农场里有汗血宝马?”

    语气里全是不可置信,一旁的董洁眼睛也睁大了。为夺取大量“汗血宝马”,中国西汉政权与当时西域的大宛国发生过两次血腥战争。但是,汗血宝马早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不是吗?后人一直无缘得见真颜。

    3`3`小`说`网m.3^3^x^om值得收藏无广告ろろ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