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顾律师的恋爱协议 > 顾律师的恋爱协议 第42节
    无论她和钟明贤关系如何,对待长辈的礼数还是要有,稚言礼貌地喊了一声,“叔叔,阿姨。”

    钟母对她道:“好几个月没见了,你也好久没来我们家了,要不这周末过来吃顿饭吧,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红烧鱼。”

    钟父钟母是不知道她和钟明贤已经分手了,还是故意这么说?稚言道:“谢谢阿姨的好意,不过我跟明贤已经分手了,再去也不方便了。”

    钟母听钟明贤说过他们分手了,只是她以为是小情侣之间闹矛盾,毕竟他们也在一起四年了,她去上海读研,钟明贤也等了他三年。

    “稚言,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偶尔有矛盾是很正常的,有什么事摊开来说就好了,明贤那孩子待你是真心的,你去上海那三年,他也是无怨无悔地等你……”

    顾禹谦打断了钟母的话,“这位阿姨,你当着我的面,劝我女朋友和前任复合,这不大合适吧。”

    钟母这才察觉到稚言身后的男人,她脸色难看,显然并不知道旁边这个男人就是稚言的男朋友,毕竟她也是十二月才知道他们两分手的,潜意识认为稚言不可能这么快找第二个。

    钟父拉了拉钟母,“走吧,别丢人。”

    等钟父钟母走了,顾禹谦看着稚言,稚言对上他的目光,莫名有一种被兴师问罪的感觉。

    顾禹谦说:“我决定好了今晚的主菜。”

    “嗯?”

    “红烧鱼。”

    稚言笑了笑,“你会做?”

    “不会可以学。”

    稚言觉得此时的顾禹谦虽然很淡然,但却透着一股浓浓的胜负欲,据她所知,顾禹谦基本只会做西餐,“我比较倾向于等顾大厨学会了,我再吃。”

    “那可不行,我做的第一份红烧鱼,一定是为稚小姐做的。”

    稚言:“……”

    顾禹谦回到家后,看了两遍红烧鱼的教程才下手,稚言怕他操作不当,于是一直在一旁看着,准备随时指导。

    没想到的是,顾禹谦还有那么一点天分,看了两遍视频就完美记住了过程,连往鱼肚里塞姜丝的动作都学得有模有样。

    至于味道,确实还不错。

    顾禹谦问:“觉得味道如何?”

    稚言一边品尝一边点评,“还不错,但比我妈做的差点。”

    顾禹谦道:“那有机会,我得尝尝伯母做的。”

    稚言一笑而过,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们不会见双方父母的。

    吃了饭,稚言原本要洗碗,顾禹谦却把洗碗的活也包揽了。

    一开始,稚言以为跟顾禹谦谈恋爱,对方一定更喜欢追求刺激,会更注重□□上的满足,但跟他交往的时间久了会发现,其实和他在一起就跟普通情侣没什么区别。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窝在一起逗着猫,偶尔一块出游。

    甚至可以说,有些平淡无奇。

    第32章

    第二天, 陈欣妍的那起买卖纠纷案开庭。

    稚言起得很早,她洗漱好后,顾禹谦的早餐还没做好。

    她先进了次卧化妆。

    放在桌面的手机响了, 是陈欣妍公司的采购宋莹莹打来的, “稚律师,我跟你说, 我终于找到那份质量保证书了!”

    稚言本该高兴,但又觉得蹊跷,毕竟从接手案子到现在, 过去二十多天她们都没找到,怎么开庭当日忽然找到了, “在哪找到的?”

    “都怪我大意啦, 当时这份质量保证和订单是一起盖章寄回来的,我当时只把订单拿了出来, 质量保证书还在快递袋里,幸好,我一般有收集快递袋的习惯,然后昨天晚上,我想要拿个旧的快递袋装东西,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被我找到了。”解释完了之后,宋莹莹问:“这份保证书, 我要交给你吗?”

    稚言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那这份质量保证, 你今天带过来法院, 我大概八点半到法院, 到了后联系我。”

    “好的, 没问题。”

    稚言挂了电话,然后继续化妆。

    九点半开庭,稚言整整提早了一个小时到法院,宋莹莹和陈欣妍在九点多的时候才来到法院。

    稚言看了看那一份质量保证书,拿出了当初的订单,对比了一下公章。

    陈欣妍看她在对比,问了句,“稚言,怎么,有问题吗?”

    公章是一模一样的,稚言凭借肉眼看不出问题,只是这份质量保证并没有签名,“这份质量保证怎么没签名?”

    “其实只要公章就好了吧,我们平时也经常用公章而不签名的。”陈欣妍道。

    按理说,稚言不该随意怀疑自己当事人的证据真伪,这份质量保证书也并不是新打印出来的,而是看得出有一段时间了,但她总觉得不对劲。

    陈欣妍又问:“有了这份保证书,我们是不是就一定能赢?”

    稚言收起质量保证书,“不一定,如果这份保证书是真实的,那我们赢得几率就比较大。”

    陈欣妍冷笑一声,“稚言,你是怀疑这份保证书是假的吗?”

    稚言看着陈欣妍问:“那你敢保证这是真实的吗?”

    陈欣妍双臂交于胸前,微微扬起下巴,“稚言,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求证一下证据的真实性,你要知道,伪造证据,伪造公章,都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稚言道:“所以,我想问一下,你确保这份质量保证书是真实的吗?”

    “当然,我早说过,我不会跟没签质量保证书的工厂合作,这份保证书千真万确。”

    “那就行。”

    陈欣妍显然还不罢休,“但是你竟然怀疑我,稚言,你真的让我很心寒。”

    稚言没理会她这句话,“开庭时间快到了,我们先进去准备准备。”

    说完,她便转身往里面走。

    这次稚言的对手是陈威,稚言对他还有一点印象,当初在律协举办的联谊会上搭讪过她,后来他邀请她去看电影,她婉拒了。

    没想到再次见面,是在法庭。

    不过倒也正常,南城法律圈就那么大,只要做这一行的时间够久,那总会把南城的律师都打个遍。

    陈威主动过来打招呼,“稚小姐,好久不见。”

    稚言回了个笑,“好久不见。”

    陈威道:“没想到这次的对手是你,我倍感压力。”

    稚言当然知道陈威这并不是在恭维她,而是客套话,“我倒认为,面对经验丰富的陈律师,我压力更大。”

    “那希望我们都能发挥出最佳的水平。”

    庭审在九点半正式开始,双方律师开启了庭上辩论。

    陈威出示了一份质量检测报告,“审判长,合议庭,这是我方当事人周先生给原告当事人生产的那一批服装的质量检测报告,上面显示,无论是成分含量,色牢度,甲醛,尺码,缝制质量等方面,均符合我国纺织行业一等品标准。而我方当事人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约上显示,原告应在验货合格后支付尾款,但是原告当事人却在产品完成之后,以各种无理的要求,拒收货物,并要求我方当事人退还定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买卖合同约定。”

    稚言等陈威说完,她便开口,“我反对。虽说被告生产的服装符合一等品标准,但是与我当事人要求的质量并不一致,我方当事人明确要求服装的面料应采用高档的桑蚕丝,但是被告却采用了柞蚕丝以次充好,影响了服装的舒适度,并未达到我方当事人对这批服装的期望,我方当事人有权拒收。我方当事人拒收后并要求其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但被告方态度恶劣,并不承认自己以次充好,所以我方当事人才要求其退还押金。”

    陈威道:“请原告方律师注意,刚刚我方已经举证,这批服装完全符合国家一等品的标准,并不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

    稚言心平气和道:“我方不否认这批服装符合一等品要求,但也请被告律师不要偷换概念,我从头到尾并没有说这批服装不是一等品,而是被告使用了顺滑度,垂度以及舒适度都比桑蚕丝差的柞蚕丝作为原料,并且为了仿真桑蚕丝,对柞蚕丝进行了化学漂白。我方当事人做的是高档服装品牌,对服装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这样的面料显然不符合我方当事人的要求。”

    审判长道:“那双方当事人可否就这批服装进行了明确的质量约定?”

    陈威抢先道:“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当时与原告谈合作的时候,只谈论使用蚕丝,并未约定是哪一种蚕丝,无论是桑蚕丝还是柞蚕丝,两者都是蚕丝,所以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使用柞蚕丝,也合情合理。”

    稚言的右手轻轻抚摸着左手上的佛珠,“审判长,我有几个问题想向被告发问。”

    审判长道:“准许。”

    稚言看向被告席上的中年男人,“请问被告,你是否全程参与了这个单子的接单生产流程?”

    周正福点头,“参与了。”

    “那么你应该记得,在生产大货之前,你们向我的当事人提供了几套样品,对吗?”

    周正福看了一眼陈威,回答道:“没错。”

    “按理说,工厂在生产大货之前送样,目的是让客户确定样板,工厂再根据客户确定的样板去生产,而大货的质量也要跟样板一致,对吗?”

    周正福眼珠子转了一下,“不全对。”

    “为什么?”

    周正福道:“有时候我们打样,只是想给客户看看样式,至于质量,大货和样品做出来,有时候会有一定的差别。”

    “那你们会跟客户解释,差别在哪里,并征求了客户意见,确保客户接受这种差别才继续生产吗?”

    “这……”周正福欲言又止,他朝着陈威投去了求救的目光。

    陈威道:“审判长,我反对,我认为这个问题我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回答。”

    稚言道:“审判长,这个回答非常重要,并且也对本案有着重大影响。”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反对无效,被告,请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

    周正福脸色难看,他支吾着道:“一般要是跟样品有大差别,我们会跟客户确定,但是如果是细小的差别,一般不跟客户确定。”

    “那么我再想问,更换面料,是大差别还是小差别?”

    陈威道:“原告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我方当事人并未更换面料,当初谈订单的时候谈的是蚕丝,但最终使用的还是蚕丝面料,如果有疑问,请查看我方提交的检测报告。”

    “但是据我所知,被告提供给我当事人的样板是货真价实的桑蚕丝,而大货却是柞蚕丝,这难道不是更换面料吗?”

    周正福狡辩道:“我当时送样的时候,随便拿了以前剩下的边角料,只是让他们确定款式和颜色,做工和颜色确定,我才订的面料。”

    稚言道:“那么现在问题就是,我方当事人确定了样品的一切,包含面料,颜色,以及做工,但最终你们更换面料,却未通知我的当事人,也未征得她的同意。”

    陈威语气有些激动,“原告律师,我再声明一次,我方当事人和原告谈订单的时候,只是谈到蚕丝面料,而柞蚕丝也是蚕丝,我方当事人不算更换面料。”

    稚言看向审判席,“审判长,我申请出示一份证据。”

    审判长道:“准许。”

    稚言点开了一份质量保证书,并解释道:“这一份是我方当事人对这批服装的质量要求明细,请问被告,你见过吗?”

    周正福道:“见过。”

    “也就是说你心里非常清楚我方当事人对这批服装的质量要求,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