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ni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这个穿越有点早 > 第一千七百一十五章 不速之客
    楚恒起身踅摸了下,很快就瞧见了也刚刚起身的路彦松,连忙问道:“厨房给没给建工的留饭?”

    “留了,我还特意让滕二伟多加了俩菜。”被窝头噎着了的路彦松捶着胸口,很是艰难的说道。

    “那就好。”楚恒这才放下心来,随即快步从屋前空地中摆的一张张桌子的间隙中走出,来到人群外围,笑着冲着越来越近的卡车挥了挥手。

    不一会钱解放跟路彦松也来到他身边。

    “轰隆隆!”少顷,四辆卡车来到近前停下,随即就见头车的车门打开,一名模样与钱解放非常相似的中年男子当先从驾驶室里跳了出来。

    “六叔!”钱解放惊喜的看着男子,一向表现的很稳重的他急忙从楚恒身边走出来,跟个没毛的猴子似的,几下窜了上去,开心的拉着男子:“怎么是您来了?”

    “怎么?不欢迎你六叔?”男子板起脸,眼中却带着笑意。

    “哪能啊,我高兴还来不及呢。”钱解放挠着头嘿嘿一笑,正好楚恒跟路彦松这时走了过来,连忙拉着他六叔给双方介绍起来。

    “组长,路哥,这是我六叔钱家鸣,建工四队的队长。”

    “六叔,这二位是我们组长楚恒跟小组长路彦松,平时对我都特别照顾。”

    “您好您好。”楚恒热情上前跟其握握手,看着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叔侄俩,又回忆了下与钱解放没一点相像之处的钱家志,轻轻吸了口凉气,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随后,他不动声色的与对方互相客套了几句,就引着从车上下来的十个人进了路彦松的房间。

    这里已经摆上了两张桌子,每张桌上都有四盆菜,除了两道与外面大锅饭相同的白菜炒肉跟麻婆豆腐外,还有一道红烧海杂鱼跟一道蛤蜊蒸蛋,酒也不是散装的白酒,而是路彦松特意让姜方豪买的景芝白干。

    人家毕竟刚到,头一顿饭算接风,不能太寒酸,往后自然就没这个待遇了。

    “来来来,快坐。”招呼着建工的人落座后,楚恒又摸出烟散了一圈,随即挨着钱家鸣坐下,面带歉意递过去一根烟:“钱同志,山里条件艰苦,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望同志们多担待。”钱家鸣早从他哥哥钱家志口中得知丫的背景,此刻可不敢因为年龄小瞧人家,连忙接过烟,满面笑容:“没有没有,您这已经很好了,我们这帮干工地的,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有的时候几个窝头就是一顿饭,您这有酒有菜的,已经算得上是大餐。”

    “哎幼,您这说的我都心疼了。”楚恒假兮兮的禁了禁鼻子,伸手接过正在给人倒酒的姜方豪手里的酒瓶,亲自给钱家鸣倒了一杯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即笑呵呵端起酒杯示意道:“来,钱队长,我敬您一杯,我们酒庄的建设,可就拜托您了。”

    “应该的,应该的,能参与到如此大事,也是我的荣幸。”钱家鸣忙双手举杯,姿态摆的极低,跟他碰了一下,很是豪气的一口干了这一杯足有二两的高度白酒。

    随后钱家鸣又主动拿来酒瓶子礼尚往来的敬了楚恒一杯酒。如此一番推杯换盏,时间很快就来到了一点钟。

    <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div>

    这场比较潦草的接风宴也接近了尾声。从昨天中午开始就一直在赶路的钱家鸣这帮人在抵达酒庄时,就已经是人困马乏,这会儿吃饱喝足了,一个个哈欠连天,哪还有精力拼酒。

    “不行了,咱还是改日再喝吧,楚组长,昨儿我们一宿没睡,开了一夜车,现在眼皮子都打架。”被灌下了足足一斤白酒的钱家鸣红头胀脸的摇着手,说什么也不肯再喝了。

    楚恒见状,便没强求,转头叫来姜方豪,让他领着人去木兰沟休息。酒庄现在住房紧张,以及没地方给建工的人住了,于是他便让姜方豪去木兰沟找了大队长潘大雷潘老头,花了两块钱租了几间没人住的空房,用来安置建工的人。

    “回去好好休息。”屋前空地上,楚恒目送着被十名职工骑着自行车带着离开的钱家鸣等人,直到看不到人了,才收回目光。

    他回身望向早已吃好饭重新投入了劳动之中一众职工与社员们,被作了一番思想工作的他们此刻工作热情可谓是空前高涨,工作效率也是肉眼可见的攀升,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提前完成了昨日定好的目标,估计等吃完饭的时候,另一块地都能种上一半!

    如果一直照这个趋势干下去,差不多半个月之内就能完成种植任务,而他也能早点回家抱媳妇了。

    想到此处,楚恒不禁心头一热,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后腰涌出,直奔小腹。

    已经有日子没见小倪妈妈了,想得紧啊……楚恒难受的扭扭身子,调整了下摆放姿势,随即找了一把铁锨,奔向远处的一片热火朝天的山地,准备去发泄一些旺盛的精力。

    ……翌日,朝阳初升。楚恒在生物钟的作用下,照常醒来,他缓缓睁开眼眸,望着头顶的蜘蛛网,发了一会呆,直到旗杆落下,他才沾沾自喜的掀开被子坐起来穿衣裳。

    说起来他已经结婚大半年了,且每日操劳无数,然而每天早上却依旧红旗招展,这确实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不多时,楚恒穿戴整齐,晃悠悠的离开房间,去了趟茅房。五六分钟后,楚恒神清气爽的从茅房出来,背着手熘熘达达往回走,准备去拿东西洗漱。

    他刚走到屋前空地上的那块大石头旁,目光无意间的一瞥,却瞧见有十多个人蹬着自行车往这边过来。

    那帮人看起来岁数都不大,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一个个朝气蓬勃的,其中有男有女,皆是一身军绿衣裳,奇怪的是,这些人基本都带着一件乐器。

    有人脖子上挂这个唢呐,有人是一对镲,有人背着二胡,还有人自行车后座上绑着大鼓。

    “这是要干啥?出殡?”他一头雾水的停住脚,站在石头边望着越来越近的那帮小年轻。

    少顷。一帮人气喘吁吁的蹬着车来到楚恒面前停下,打头的一位数着俩麻花辫的姑娘打量了眼面前这位俊的不像个人的小伙,只觉得心里小鹿在乱撞,俏脸也悄然爬上一抹红晕,她连忙移开目光,羞答答的问道:“同志,请问这里时向阳红酒庄吗?”

    “是。”楚恒点点头,扫了眼这帮人的打扮,皱着眉问道:“你们是哪个单位的?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