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塞秋风》 楔子 紫塞。 大胤王朝边境。 东据苍狼大漠,西褒茫山之险,中有渭河之固,是西北三省六镇的重要屏障,抵挡北方草原游牧民族袭扰已近千年。 有诗日:风沙九万里,狂沙舞风,遥卷长空。 如果你有幸站在紫塞城关的最高处,那一眼望去: 看到的,尽是无边无际的黄。 大漠孤烟,沙海连绵。 可当狂风来袭,这里顷刻间就会成为沙的世界,吞噬一切。 蓝色的天边下,白云正缓缓移动。天与地,蓝与黄,如同两个世界般,永无交界。 巨大的云层下,时不时地能听到驼铃声,那是来自遥远西域诸国的商人。 只要穿过这片苍狼大漠,商人们就能来到紫塞的互市,用他们的香料、琉璃、毛皮、马匹来换取大胤的茶叶、丝绸、瓷器等。 当然,还有大胤的女人。 虽说,奴隶交易被朝廷明令禁止。 但是在这儿,却也并不罕见。 只要,你有银子,足够的银子。 而紫塞,能回馈给大胤王朝的,是国库每年近四分之一的税收。 这座雄关,不但是朝廷与西域诸国交流中,最重要的一座城市。 更是国家的经济命脉。 内城,边军都督府。 朝廷敕封的“紫塞都督”、“大将军”、“西北总兵官”、“三边巡抚”、大胤少保兼领兵部尚书衔的哥舒翰渊正坐在太师椅上小憩。 这是一张威严的、布满很深皱纹的脸,眼睛微微眯着,似在闭目养神,又像在思索着什么。 期间,不断有帅府直属的探马营斥候在来回禀报—— “帅爷,‘左都督’西营的韩天巍将军第三次来催军饷了,说是手底下的‘披甲蹶张营在闹事’,他已斩杀带头军士,算是暂时压了下来、可边军雇佣的鲜卑游骑营军饷已经拖至极限,不日恐要哗变......另外,影卫方面还有一个小道消息,游骑督拓跋孚近日和血狼蛮子秘密接触,似有异动。” 哥舒老帅没有睁开眼睛,只是闷浊的说了一句:“呵,直娘贼,老夫早就上奏疏过朝廷,这些个胡杂子,说白了就是一群永远喂不熟的狼崽子。” “启禀大帅,前些日子夜北铁骑的飒马暴毙甚多,另外,从瀛州方面运来的草料马儿一吃就拉肚子,拉稀。而且,这拉的粪便颜色也不对……别说是作战杀敌了,连拉出去溜圈都不行。 哥舒老帅摆了摆手:“行了,行了,告诉老朱,还是从云州方面进口干草吧,战马金贵,比不得人,这银子万万省不得......” “老帅,边军去年的开支表前日已经核实完毕,并全部送交朝廷户部所派之堂官。然昨日,李大人通知我去领回账本,称我边军超支了一百三十万两银子,他实不敢签字送交帝都户部。我去看了,这一百三十万是记在恒野、颍朔、黑川、岩冥、柔叶、淮荒的六个军镇开销上,而实际我紫塞众将士却从未领取这笔银子一毫一厘。 哥舒老帅听了,浑身骤然震了一震,睁眼沉声道:“什么?竟有这等事?尉迟颢呢?人呢?上月跑到帝都去催促饷银,怎么还来个一去不复还了呐?” 老帅口中的尉迟颢,乃是“紫塞六镇总督”,“兼三边布政使”,当今太后最小的胞弟。 “那可不?借这次机会,不溜等着掉脑袋吗?”就在这时,却听一人应声而出。 说话的人叫谭叙,是哥舒老帅幕僚里的第一号人物,也是他的心腹智囊。 谭叙放下手里一副精致的金丝僾逮(类似今天的放大镜),右手大拇指按住睛明穴,边按边笑道:“再者,抢着回去先参我们一本,不但屁事没有,没准呀,他那当太后的姐姐一高兴,您老就可以提早告老还乡咯。” “啊呸,谭老八,别人不晓得,你还不晓得我?真能平平安安告老还乡,老夫他娘的也认了。就怕啊,有些人可恨透了我们......”哥舒老帅眼皮儿也不抬,嘴角轻蔑恨声道。 虽说也是官居一品了,但,到底是从底层打拼出来的将军,却怎么也改不掉这粗口的毛病。 “老爷,兵部杨大人密函.......”帅府屏风后,响起了管家老黄低沉的声音。 四周的人,包括谭叙,立刻识趣地退到了离哥舒很远的位置。 不多时,一纸已拆开的烤漆密封的书信从身后缓缓递了过来,谕: “上月初八,西北三省遣送帝都的四百万两税银为贼寇所劫,势危,望兄速来帝都奏对,事关重大,勿请小心行事。” 哥舒老帅一下子睁大了瞳孔,耳旁如同炸响了一个霹雳 ...... 紫塞通向帝都的官道上,暮色苍茫中,一小队人马疾驰而来。 当先的黑马之上的,正是哥舒翰渊。 只见他内穿明光梅花铠,青冠束头,一袭红色织锦大披风,背着一把金柄龙角弓。 相传,此弓乃是前朝名将斛律明月之物,为十二石之强弓,非寻常人等可以驾驭。 紧随他身旁的是一名神采矍铄,书匠模样的中年男子,正是他的亲信幕僚——谭叙。 而他的身后,则是二十名身着铁叶环甲,头戴兽吞盔的胡子兵。 这些人身背踏张游弋弩,腰配红彩漆箭袋,腰间佩着水月单刀。 毫无疑问,他们是老帅的亲兵护卫,个个凶悍异常,人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 人马如疾风般掠过,星星点点的马蹄溅击起尘土飞扬…… 大胤景帝二年,从入冬以来,全国两京一十三省便没有下过一场雪。 常言道:冬无雪,则明岁有虫蝗大灾,接着便是大旱,饿殍遍地;然后便是洪水潮汛肆虐,百姓流离失所。 若是国富民强,朝廷或可勉强渡之。 然而,如今的大胤王朝却是内忧外患不断,根本无力应对。 一时间,各地人心惶惶,甚至有民间传言,大胤得国不正,自太祖以来仅历四帝,就遭遇了这样的天谴! 天怒人怨者。 何人? 佛日: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 然,顺应天命者悲, 而抗逆天命者。 只有 反! 今年的国库,亏空得连帝都不少衙门都发不出俸禄。 老百姓民生之苦更是可想而知。 而掌枢内阁的陇川集团与淮泗集团之间,已经闹到了水火不容,你死我亡的渊薮。 元旦,西北天裂,按卦象所曰: 天裂而阳不足,地动则阴有余,是时人主孱弱,妃后擅权。 除夕前一夜,天空发生了彗星袭月,更视为大不详之兆。 而一场由天象引起的倾轧已经从暗流汹涌,将摆上台面! 果然,紫塞雄关最后一封奏报在丑时急递进宫更让这座千疮百孔的国家机器摇摇欲坠: 血蛮再次入侵! 第一章 烽火狼烟 紫塞雄关 一弯孤月 弦月如钩,下面罩着一座孤零零的烽火台。 不同于江南烟雨庄上烟雨蒙蒙,流水绵绵,月圆人更圆。 江南的月亮,是弱的,静的,美的。 也不同于巴蜀忘川田竹径通幽处,那潺潺的流水,静谧的七星灯,月光微凉。 是的,蜀境的月亮是幽的,暗的,内敛的。 但是,如果你像杨霆风一样,连着八年,无论风霜雪雨,阴晴圆缺地看下来,就会知道,关外望月与关内望月绝对是不同的。 从月缺到月圆,它从雄拔的茫山中升起,跃出塞外,光照祁连,盛筵关山,洞穿玉门。 它照着大胤两京一十三省,也钓着血狼部落千里格尔贡草原。 那月儿是明亮的,绽放的,雄伟的。 肃杀的! “八载了......边关已经安静了八个年头。”烽火台上,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正喃喃自语。 男人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腰侧挂有一箭袋。袋内装有三十二支轻箭:其中,雁翎箭十六支,寒鸦箭十六支(轻箭) 而最令人在意的,是男人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匣上已经微微磨损,露出了一层红褐色的铁锈;在铁匣的边上,还载有一箭壶,内中倒插有一十八支重箭:九支五齿箭,六支破甲箭,三支绞肠倒勾箭(重箭) 男人叫杨霆风,是看守西烽火台的士兵之一。 他本是神机门的弟子,以暗器和千机匣(弩)闻名江湖。 出道第一年,杨霆风就射杀了一个叫赵骧的高手。 这个赵骧,是瀛州地界的武林巨头,号称刀剑双绝,刀狂剑痴。据传,他的“天峰苍云剑”,在整个瀛州剑术名家中,能排前五。而他的五虎断魂刀,更是挫敌无数,杀敌无算。 而这些,只不过是赵骧外表下的“挡箭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叫“听雪楼”杀手组织的老大。这个组织是由赵骧,赵烜两兄弟创立,在杀手界非常著名,作过七八十起大案,动辄灭门百千人,血腥遍地,哀鸿遍野,臭名昭著。 就是这样一个高手,没有躲过杨霆风一箭。 出道第二年,杨霆风又射杀了一个叫朱云虬的悍匪。 这个朱云虬,可不一般。他表面上,是震天山庄的庄主。但是,暗地里却收了不少被官府通缉的马贼,盗匪养在庄内。经常寻找机会跨州跨府地血洗地区富商,歼灭来往商队,烧杀掳掠,可谓是无恶不作。 而他本人,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据说已有十成火候。 全身罩门仅余半寸,浑身表面肌肉坚若钢铁,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震断刀剑飞矢。 再加上,他早年因为奇遇而得到的一本返無归一的护体真气,让朱云虬的内劲也是雄浑无比,即使是暗伤,暗劲,阴柔的武功也不能伤及他分毫。 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悍匪,在杨霆风的手上,也抵受不住三箭。 为何?皆因杨霆风的弩机实在太可怕了。 他有一重一轻两把弩机。 轻弩叫:天羽沉星。 是杨霆风下山时,恩师所赠。 这把弩机属于连发型,装填速度快,弩箭的出速也很快,可瞬间射出八支轻箭,非常适合群战,混战。缺点是,杀伤力不足。而另外一把重弩,名为:飞星翎羽 和天羽沉星的连发型不同,这把飞星翎羽是单发型,一次只可射出一箭。 虽说,装填缓慢,弩箭的出速也慢。但是,杀伤力极强,十分适合对付实力远超于自己的高手。 此弩是三百年前号称“弩机千变,箭惊鬼神”的神机门第九代掌门秦枫所造,弩本身暗合天上九宫飞星,对箭矢拥有极高的穿甲破盾加成。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弩所射出的箭矢,会造成强烈的破空气旋之声,能给予敌人耳膜造成严重损伤,亦能吹散硬功高手体表的护身罡气。 所以百年来,为了夺取这把神器。已不知折损多少当世高手,江湖中也不知发生几场战斗,神机门内部中也不知丧失多少条性命。 飞星一展,试问这天下,又有谁敢在这矢锋面前,缨其锋芒? 他朱云虬,也不能。 仅仅三箭,杨霆风就把这块“钢板”给射穿。 凭借这两件事,已足以让杨霆风,成为江湖中最令人恐惧的传说之一。 可是,到了第三年,他杨霆风,突然就从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 ——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天寒地冻,又恰逢夜间,男人黑黝黝的脸上,竟然出现了流霜。 杨霆风抬手抹掉冰渣,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点之一。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无数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如今,他,杨霆风,就站卡在这最接近战争的地方。 距下一个烽火台有近十五余里,距紫塞雄关足有一百二十里,距他自己这一批探马的休息点也有近五十里。 作为紫塞最前沿烽火台,由此去茫山,有一条大路,一条山路。 茫山之后,就是千里的格尔贡草原,那里是草原各部的聚集地。 当北蛮来犯,这座烽火台就是最先示警紫塞边军的第一站,日举烟,夜举火。 近千年来,游牧民族大大小小共犯百余次。 而每一次入侵,都能提前被这座西烽火台给瞭望到。 可以说,这座烽火台就是紫塞的七寸。 台在关在,台丢关失。 所以,能看守这座烽火台的,无一不是大胤边军中勇猛敢战之士,血战余生的老兵以及从江湖中秘密招募的高手。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蛮子!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黑甲,外置镶片两板甲,腿绑犀皮腿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 骑将立在大路顶端,任风沙瑟瑟而动。 片瞬之后,骑将的两侧,又不停地驰出蛮族骑兵,最终,密密麻麻地排成一条直线。 一时间,难以数清来者数目数量。 杨霆风的心沉下去了,他目力极佳,一眼就看到了骑将身后的大纛旗 ——旗上有飘带,旗上绣苍狼,旗边绣火焰条纹,旗子的中心,赫然写着血狼可汗霍伊玄 “连血狼汗都亲自来了,看来,定是蛮子的主力部队!”杨霆风深吸了一口气,知道战争即将到来。 入伍八年,已经从一些老兵口中,闻得血狼的习惯: 若无大纛,便是血狼遣一员将领来打草谷(劫掠)。 若见大纛,那将是真正的一场决战,其结果就是双方伤敌一万,自损八千。 看来——这血狼不来则已,一来就准备发动一场旷世之战。 远处,牛骨制成的吹角声迭起,如鬼哭神啸,紧接着,就是阵阵的嘶喊声震耳欲聋…… “必须点燃烽火!”杨霆风银牙一咬,陡然旋身而起,点足一蹬墙面,如一只苍鹰搏浪而飞,准备上台点燃烽火示警。 然就在这时,只闻“蓬的一声”弦响,男人心里暗叫了声“不好”,凌空一记蹑云逐月,于电光石火间,险险避开来箭。 那骑将见杨霆风竟能避开箭矢,心中暗自赞叹。 当下长弓一举,身后的蛮族骑兵们得到授意,纷纷从背后掣出游牧弓,搭箭上弦,乌黑的箭镞对准了整座烽火台。 “放!”骑将大手一挥,对着沙风猛喝。 “蓬”“蓬”“蓬”!密集的箭雨如流星般对着烽火台就是一通攒射,疾劲的嘶鸣划破了茫山沉闷的寂静。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即使是杨霆风也无法再上烽火台。 他本是果断之人,当下点足一掠,左手袖口处“噗”地弹出一副飞索抓钩,以烽火台为支点,身形在空中连续变换十几种身法躲避箭雨,风驰电掣间人已跨上马背。 看来,是准备亲身前往紫塞本阵示警。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忽听得一声哀嘶,自己的战马已经被疾劲的箭矢从胸贯入,刹间轰然倒地,气息有进无出。 马儿的哀鸣声在天地间不住地回响....... 第二章 身怀利器 “火耳!火耳!”杨霆风低声呼唤着自己的“战友”。 黑马跟随男人八年,屡次出生入死,彼此之间早已不再是“主仆”,而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似乎受到了主人的呼唤,黑马喘着粗气,不断地想要撑起前身,柔顺的鬃毛上渗出了大片血迹,几次哀鸣着想要起身。 却终究,还是倒下。 “好兄弟!”杨霆风轻抚着爱马,眼睛却有了笑容,那笑容却带着说不出的苦涩:似乎是在询问,兄弟,你准备好了吗? 仿佛是听懂了主人的意思,火耳忽然间也不再挣扎,而是后腿缓缓收缩,前腿交叉胸前,并非是正常的马匹肚皮着地,而是侧躺于杨霆风的身前,口里微微喘息。 刚才的那一番起身,似乎已经耗尽了它最后的气力。 杨霆风眼色一沉,嘴唇似乎动了动,却终究没有出声。伴随着手掌轻轻一拍,黑马无声地阖上了眼。 就在这时,鼓角声再次响起,血狼蛮骑们个个抽出弯刀举天欢唱,伴随着格尔贡草原战歌《弑月天狼》,士气达到了顶峰,号角歌吹之声响彻云天。 遥远的天空上,此时,开始落下鹅毛般的雪花,似乎在诉说着天道无常,也遮盖住了男人脸上的表情。 空中,时不时有风沙在绞动,在卷舞,在血狼蛮骑周身,吹得簌簌作响。 一只海东青划过云霄,只见那蛮将,将手中的长钺戟往空中一举,歌声瞬间戛然而止。 死一般的沉寂。 这些蛮子骑兵,刚才还鼓角轰然,豪气飞扬,却因为这名蛮将的调度又安静得可怕,连马鸣声也不曾发出一下。 杨霆风不由得想起,那些身经百战的紫塞老兵们曾经对他讲起过: 十年前,血蛮万骑叩关,一回合冲锋,就突掉了近万紫塞步军,并且眨眼间就能重新凝成战阵发动二次冲锋.....当你亲眼看到弟兄们被骑兵拖得筋疲力尽时,带着苍狼健勇的札赤和他两个儿子锁罕、哈班,以及猛将兀特、纳颜伯等,反复吼叫着在你阵中如入无人之境时......面对这样的军队,你还想着用武功去抵挡吗? 也不知何时,那名蛮将已经策马游弋在杨霆风身前百步距离,男人眉梢一抬,思绪被拉回到了现在。 杨霆风眼中的冷光闪了闪——百步的距离,对他这样的神射高手来说,足够了! “唔!”男人的手,下意识地按住了背上的千机匣,眼睛冷冷的望着那名蛮将。 只要杨霆风愿意,可以瞬间用飞星神弩贯穿这名蛮将的脑袋,送他去见血狼神! 但他还是敛定心神,控制住了微微抖动的手...... 那蛮将却也神色不变,只是将手中的长钺戟,重重往地上一插,扬声喝道:“来自大胤的勇士,霍伊玄大汗早就听说,能看守西烽火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方才见得勇士出手,当真是着实了得。大汗托我给您带句话,勇士是否愿意投靠我血狼?” 这个蛮子,说的竟然是大胤的官方语言,而且字正腔圆,甚至微微带有帝都那边的口音。 “不必了。”杨霆风冷冷看着蛮将,神色坚定无比。 那一瞬间,那名蛮将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赏,然而转瞬即逝。 顿了顿,威严的声音,再次从猛烈的风中清晰传出:“勇士先别着急回绝,阁下武艺虽高,但若我方万箭齐发,恐怕你再高的武功也无济于事吧?” 闻言,杨霆风眼里腾起一股冷厉的寒芒:“你说的不错,若你方万箭齐发,先死的,恐怕是——你!” 这个你字一出口,杨霆风已经点足一掠,眨眼间,已经掠出了十几丈。 这样的轻功当真是骇人听闻。 男人的轻功,名为风灵月影:可飞檐、走壁、登萍、踏浪、乘风、蹈海、蹑云、逐月。 “勇士,停步!”那一瞬间,那名蛮将发出了一声警告。 可杨霆风似是没听到一般,依旧乘风而来。 男人其实心里清楚。 虽说自己轻功了得,但没有了马匹,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逃跑,绝对也是九死一生。 这下倒好,这个蛮将竟然主动送上来招降自己,且离他仅百步之遥。 杨霆风可以上前擒住该将,夺下他的马匹,返回紫塞。 而且,看起来,这个蛮将,在血狼里的地位并不低。 拿下了他,其余蛮子必定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放箭。 如今,唯一麻烦的,就是这蛮将手中的这张弓。 为何? 因为自己擅射,又岂会不知对方亦擅射? 他杨霆风是神射高手,那蛮将显然也是。 而且,刚才这蛮将一箭射来,箭的出速,明显要比其他蛮骑劲快许多,甚至,箭在掠过自己身侧时,杨霆风能明显听到尖啸刺耳的气旋之声不绝于耳。 要不是自己反应及时,早就被这一箭洞穿了心脏。 如今,自己又打算正面擒下他,无形中又拉近了与对方之间的距离,那箭的速度,岂非更快? 男人自信,若是百步之外,自己不但可以轻松躲过箭支, 甚至还可以用神机门接收暗器的手法,截住箭矢。 但如此近的距离,自己又是否能避开呢? 哪怕是杨霆风,此时也是心里没底。 但势已至此,也唯有破釜沉舟。 而,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失手, 后果只有, 死! 就在那一瞬间,杨霆风已离那蛮将只有五十来步。 也就在这一刹间,那蛮将陡地从背后掣出龙角弓,开弦如满月,却是引而不发。 看样子,蛮将显然也不急。 他也想等杨霆风再靠近些,再出手。 二人四目相对,彼此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样的神情 ——那是如同猎人对准猎物发起最后一击时的表情。 三十步。 二十。 十! 在杨霆风足尖落到那名蛮将十步的刹那,角弓上的箭,也终于发动了——那一瞬间,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而出。 破空之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凭借目力根本就无法看清! 杨霆风的心中“咯噔”一下,在这生死系一线之间,竟然略有些犹豫。 眼看身体就要被箭矢贯穿,忽然间,不知为何,男人想起了师父,想起了神机门,那还是在十年前...... 箭即至! 箭至! 至! 突然,杨霆风双眼一闭,凭空伸出右手,手掌紧紧一抓——“嗤”的一声,劲风刹间就被截断,一缕鲜血从掌心内流出。 虽然勉强接住了箭矢,但是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割破了手掌。 “好功夫!好机变!”在看到杨霆风接到箭的瞬间,那蛮将也忍不住赞叹道。 虽说双方各为其主,身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男人这个大胆举动,喝一声采。 电光石火间,杨霆风已经近身翻身上马,坐在那蛮将的身后,左手五指急若星飞,成虎爪之形,一下子就扣住了蛮将的咽喉。 男人的这一招锁喉,正是小擒狼手中的妙招。 说起来,这擒狼手还是杨霆风进入行伍后所学,属于紫塞边军的战场套路。 由于血狼蛮族从小就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中,这也使得他们的身材体格要比大胤人强壮的多。 为了弥补身体上的差距,由大胤开国名将,英国公的铁世岩所创,历代紫塞边军将士加以完善,才有了现在这套擒狼手。 而这套擒狼手,又分大擒狼与小擒狼。 大擒狼是以大开大阖的反关节技法对敌人手的臂膀、肩膀、膝盖,头部等进行控制。 而小擒狼,以小巧变化取胜的擒拿手法扣腕,拿肘,断指、抓筋、封脉、拿穴为主! 不同于其他江湖门派套路,这套武功直接由战争中的技击演化而来,实战性极强,没有花哨之处,一旦被制,任你如何强壮,都将很难挣脱。 杨霆风制住了来将,寒声道:“血狼的蛮子,借你的人马一用,别轻举妄动!不然——” 那蛮将喉咙被制,呼吸有些困难,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道:“不-然-怎-样?” “没怎么样,无非是咱俩一块儿死在这!”说完,杨霆风的左手捏紧了蛮将的喉咙。 “咳”——那一瞬间,蛮将的脸“唰”地一下惨白无比,只觉得咽喉再也透不过气来。 “兀那贼子,休伤我主!”就在这时,风沙中,蹄声雷动,烟尘忽起,前方尽头出现三马三骑,速度之快,令人甚感骇异。 杨霆风大吃一惊,但他是个果决之人,那一瞬间,他一甩缰绳,脚踩马镫;不料,胯下那匹格尔贡战马竟然前蹄弯折,突然伏地而跪。 就在这刹间,当先一蛮骑来如闪电,奔到近前,挺矛便刺。 杨霆风只觉地眼前一花,破空之声扑面而来,他想都没想,左手放开蛮将,双掌一合,扣住矛尖,神力迸发,但见那矛尾从那人前胸贯入,后心透出,扎了个透心凉。 也就在这交汇的刹间,那名蛮将,已经翻身落马,站起身来,拼命朝着自己人方向跑去。 杨霆风一咬牙,翻身换了战马,扣住那蛮子身上的矛身,向外猛抽,霎那间,炸出一蓬血雾,那名蛮兵翻身落马。 人质已失,杨霆风也不纠缠,猛拍马背,那马受到了刺激,嘶鸣一声,撒开蹄子绝尘而去 ——眨眼之间,人与马已经成为了一个遥远的黑点。 看来,这匹马,也不是寻常的格尔贡战马,极是神骏,速度之快,差点没把杨霆风给震得颠下马去。 如今,男人只得背部朝天,勒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背,如流星赶月般向着紫塞方向奔袭而去。 “贼子,留下首级再走!”身侧,忽地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着实吓了杨霆风一大跳,不知道是不是眼花,身后,依稀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掠过自己身侧。 “看刀!”黑夜中只听得冷冷一叱,一股极其凌厉的劲风呼啸而来。 在对方抬手的刹那,杨霆风想也不想,直接从马鞍上一掠而起。 就在他掠起的刹那,身下直接发出了一声裂棉也似的撕响。 男人一低头,却看到那匹格尔贡战马腹间霍然裂开了一条血缝,当重型弯刀穿体而过,那马被瞬间一分为二,剖成两半。 若不是自己及时掠起,结局恐怕就是人马俱碎。 而就在这时,上掠的势能也已耗尽。 杨霆风来不及多想,当下凌空旋身,手往背上的黑色铁匣猛拍,一把巨大的弩机赫然已在手中,“砰”的一声弦响,一支五齿箭应声而出..... ...... 乡间官道上,晨雾刚刚散开,一行人马疾驰而来。 天气已经降至冰点,马儿的口中,不停地呼出厚重的白气。 当先的黑马上,哥舒翰渊换了一身青色冬棉服,范阳笠遮头,外面则是套上了狐裘大袄。 谭叙和卫队则紧随其后。 蓦然,一只小松鼠从路边野地窜出,跑到路当中,捡起了地上散落的松果。 此番景物,不由让哥舒翰渊将缰绳一勒,缓辔而行。 后面之人也见状,也纷纷勒停了马匹。 哥舒的视线一直追随着那只松鼠儿,感慨道:“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说着,说着,那手下意识地握住了那张金柄龙角弓。 谭叙见状,忽而心中一动,策马上前笑道:“久闻哥舒神箭,与一的矢,冠绝天下,不知今日能否让在下开开眼界”? 身后一名亲兵也起哄道:“谭先生,我家老爷的射术那可不是吹牛。河清三年,斛律老儿率二万近卫越骑在赤关西部筑建勋掌城,不慎与咱们在平阳遭遇,我军以步弓对骑射大破之,老爷一张弓,两壶箭,就射杀了他娘的北辰三十八骑,就是那号称‘落雕都督’的当世神射斛律老儿也不得不服。 老帅闻言,哈哈大笑道:“行了,行了,老丁,这岁月不饶人啊。老夫如今眼力不济,比不得当年咯!”嘴上虽这么说,但目光却闪过了一丝锋锐。 果不其然,哥舒脸上的杀气倏忽凝聚起来,只见他张弓搭箭,瞄准了正在进食的松鼠...... 然而许久,却没有响起弦声。 那只松鼠似乎预感到了危险,睁着惊慌失措的黑眼珠四顾左右,看到人群后,迅速三蹦两跳,没入路旁的枯草中不见了。 众人的视线,也一直追随着那松鼠消失,再看哥舒时,面色已是一派祥和,那弓弦上的箭也慢慢迂了回去,举弓的手也随之垂了下来。 谭叙诧异道:“大人为何不射?” 哥舒老帅反问道:“济亭(谭叙的字)呐,你可知,身怀利器,杀心自起。这句话么?” 谭叙点了点头,却不明所以。 哥舒一边辔马而行,一边慢条斯理道:“当一个人拥有了绝世武功,那么,他总想找人比试比试。同样,一个人握有了权力时,那么,他总想将这个权力施于他人。小官小吏,寻常百姓尚且如此,可我等国之重臣,封疆大吏,一言一行往往可让千万人受其利害。” 谭叙不禁悚然动容,道:“大人的意思是?” 哥舒喟然长叹道:“老夫执掌紫塞十万边军,算得上是国之利器了吧?可我依旧时刻培养定力,遏制自己的杀心,众将多次请命出塞北,我都制而不许,众人还谓我怯,私下里经常议论纷纷。” 谭叙安慰道:“将士们也是立功心切;再说,大军引而不发,这本就是最挫士气的一种状态。师老而疲,时日越久,军心越散。” 哥舒摇了摇头,声音透着悲悯,“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可是,老谭呐,我输不起啊,这紫塞边军就是我们的命啊!” 第三章 紫塞龙吟 谭叙闻言一愣,僵在那里。 恰逢此时,一片鹅毛般的雪花从天空飘落。 一片,两片,三片,接着又是一大片! “好雪啊,好山河!”哥舒伸出满是茧子的手掌,接着纷纷飘下的雪花,望向上空,喃喃自语。 话刚落音,一阵雪风扑面而来。 哥舒眼睛一黯,道:“济亭啊,难得有这份闲情,陪我随处转转。”说完,兀自率先下马,向前方官道大步走去。 谭叙见状,也迅速下马,徒步跟上。 “下马!”一声威严的口令,身后的亲兵们撩起水月单刀,纷纷滚鞍下马,齐齐牵马慢步向前移动。 也几乎是同时,那唤作老丁的亲兵,行步如雪豹般一路小跑上前,一把拽起哥舒坐骑的缰绳。 一路上,二人一前一后,噤若寒蝉,都不言语,只是闷头走路。 谭叙望了哥舒背影一眼,不禁感慨,到底是年逾古稀的人了,虽说身形依旧魁梧,精神矍铄,可在这样的风雪中,行动还是微微有些吃力。 “济亭啊,你可知晓,为何这次我一定要亲自进京?”哥舒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不是西北三省的税银被——”谭叙脱口而出,但话说到一半,身躯陡然一震,脸色刹间就变了,“难道,是朝廷里那群尖嘴利牙,谗言惑君的官儿又弹劾大人您了?” 哥舒冷笑道:“那可不?说老夫培植个人势力,任人唯亲;还有这紫塞的边军呐,是老夫的私兵。笑话,不任人唯亲,老夫还任人唯疏不成?非要用他们推荐的人,处处和老子作对,他们就不是培植自家势力了?” 谭叙面有忧色,不安地说:“大人,济亭斗胆请您调转马头,返回紫塞。这趟进京之行,卑职替您去奏对。” 哥舒闻言,突然停下了脚步,转头望了谭叙一眼,反问道:“为何?” 谭叙神色沉重,拱手娓娓道来:“昔日,斛律明月被污反谣言。会帝前有所疑,谓何洪珍云,我前疑其欲反,果然,后,光至,引入凉风堂,自后已弓弦拉杀之,时年五十八,而后被尽灭其族。” 哥舒听得一愣,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不就是弹劾吗?这么紧张干什么?你扯远了。老夫一年被他们弹劾的奏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都照你如临大敌的样子,那还要不要干了?更何况,他们这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要让老夫交出兵权,把紫塞让给他们陇川之人……直娘贼,咱们这些淮泗的老家伙们,一辈子玩的就是这个,呵呵,想动我,他们还早了几十年。” 谭叙惶恐道:“可太后和她背后的......” 哥舒看他一眼,不满地说:“枉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天天教着,老牛教三遍也他娘的会编绳了。你怎个还不明白?听着!只要这紫塞十万边军还在我们的人手里,那我就是安全的。同理,一旦这把利刃折了,断了,或是换了他们的人,那我们才是真正离死不远了,你,懂了吗?” 谭叙一连声地答道:“明白了!”然而,声音却并不认同。 看到谭叙依旧紧锁的眉头,哥舒拍了拍谭叙肩膀,呵呵笑道: “济亭啊,你记住,为将者,不但要通天文,识地理,知奇门,晓阴阳,明阵图,算兵势;还要懂得官场上的思危、思进、思变、思退。常言道,自古武将难善终,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手握重兵,位高权重,不被君王猜疑又怎么可能?” “斛律之死,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他女儿是皇后,两个女儿是太子妃,子弟皆封侯作将,还娶了三位公主。他的弟弟斛律羡都督幽州刺史,在边境筑城设险,养马练兵,修水利、劝农耕,全家功高位显,门第极盛。”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堪称完美的将帅,因为担心怕惹来祸患,居家很严,生活节俭,不谋私利,杜绝贿赂,门无宾客,也不肯干预朝政,结交权臣,安抚小人。 “你说,他能长久么?” ...... 广袤无垠的平原大地上,两人两骑的身影一前一后掠出。 当先一人兽盔纹甲,手持一把巨型弩机,其上篆刻九宫飞星。兽盔上,一簇红缨上下翻飞,虎虎生风。 正是杨霆风。 身后那蛮子,头戴皮帽,身披喀山犀皮甲,马身也披满甲胄,人生的豹头虎目,体格格外强壮,乍眼瞧去,便如一头蓄满精力,剽悍至极的花斑猛虎,正挥鞭催马追赶,紧随其后。 他时不时用蹩脚的大胤话,出言厉声讽刺道:“贼子休走!” 闻言,杨霆风心中只是冷笑,反手就是一箭。 见状,那蛮将慌忙后仰,险险避过箭矢。 就在这个间隙,杨霆风振缰踩镫,那马匹受到惊吓,奋蹄狂奔,顷刻间就将那蛮将远远抛下。 与此同时,枯黄牧草之上,一支上千人的铁骑部队正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地席卷而来。 撼动天地的马蹄声,尤如一个开战的信号——誓要将整个紫塞踏平。 那是血狼蛮族的先锋部队——苍狼游骑,隶属轻骑部队,主要任务是侦查掩护,骚扰敌人,跟踪追击,肃清残敌。 这些骑射手,从三四岁开始就进行严格的野外骑马射击训练,个个骑术高超,射箭精准。虽然不适合冲锋陷阵,但速度极快,持续作战能力极强。 行军作战时,每一个苍狼骑手一般都会带着三匹者焉快马,两种箭头,四个箭袋。一旦所乘战马精疲力尽时,他们就会立即换马,继续战斗。 领头的战马上,赫然站着一个眼神如鹰隼般的男人,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如此快的行进速度,这个血蛮竟然能在马上直立起身子,骑术当真是了不得。 当蛮将的背影映入眼眸后,那如同枭鸟一样的男子,突然扯着嗓子大声用蛮语喊道:“郁久闾安答!大汗有令,速速撤退。” 说完,便催动战马,那马突然加快步伐,竟然朝着郁久闾那哲身后猛冲过来。 眼看就要撞上,突然,那蛮汉一个侧空翻,从急奔的快马上稳落在地,飞身抢近,探身握住郁久闾那哲战马上的缰绳。 战马被刹间逼停,伫足跪倒自不必说。 而反观那匹者焉骏马,则是在撞上二人的瞬间,竟然有灵性般绕开了,不触不碰,甚至围着原地画了一个圆,转了三个圈。 这蛮子的控马之术,当真是收放自如。 “术赤,来得好慢。”郁久闾那哲冷冷地看了旁边的男人一眼,锐利的眼睛眯了起来。 “嘿,安答,咱的者焉马你又不是不知道——比不得大汗赐你的格尔贡纯血马!”那叫术赤的蛮将此时满脸赔笑。 说起战马,郁久闾那哲拳头紧握,黑着脸道:“粘罕和捷苏被那个胤人杀了!仅仅一个回合。” “唔,我瞧见了......安答,战场上刀兵无眼,谁又能料到呢?”术赤有些无可奈何道,“只愿长生天狼神殿有他二人一席之地!” “不,术赤,我只是不甘心。大汗养精蓄锐八年,不来则已,既来则势必一战破紫塞。”郁久闾那哲几乎是吼着说道,“出征前,大汗特意赐我等十八勇士格尔贡纯血马,对我们寄予厚望,没想到还未到决战之际,已先殒命二人,连那纯血战马都已一死一夺......我恨啊!可恨!” 术赤也不由得抚掌长叹,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如何宽慰。 已是最冷的冬季,寒气四溢,即使是最吃苦耐寒的者焉战马,也有些受不了这严寒,战马的口中,不停地喘着厚重的白气。 也就在这时,隔着大漠沙风的另一端,也隐约有蹄声震起! 似乎有另一支骑兵队伍,也朝着这个方向奔袭而来。 与苍狼游骑不同的是,这支队伍,人静默,马衔枚,在风雪中竟然悄无声息。 然而,那股特有的肃杀之气,却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恩?前方怎会有一支人马?”感受到极其凌厉的杀力,循着沙风而来,郁久闾那哲的眼珠陡然冷凝。 就在那一瞬间,一支穿云箭忽地腾起,在天空中一闪而逝。 那焰火,是紫色的。 紧接着,第二支腾起,然后第三支,第四支.......满天皆是紫色箭花。 那是——发现敌军的紧急性号。 紫塞。 西烽火台是第一道哨卡。 然而,在长达七十公里的边境线上,仅靠一座座烽火台示警,还是远远不够的。 考虑到这个情况,紫塞边军的最高统帅哥舒,秘密招募了一群由汉羌杂居的少数民族骑兵部队,用于在烽火台周边来回巡视。 号为:燕山飞骑 而这支精锐部队,成为了紫塞西面的第二道哨卡。 也是第二道保险。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释放紫烟穿云箭示警边关。 郁久闾那哲突然想起来什么,厉声吼道:“术赤,赶快让你的人散——”然而就在那一刻,对岸发出了“唰”的一阵弓响,似乎有什么利器破空而来! 术赤抬眼一看,突然眼神大变,霍然转身挥手,厉声命令,“散开!” 可为时已晚。 所有的苍狼游骑都骇然抬头看着半空: 漫天的飞箭已经呼啸在天空,撕裂着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 黑压压的织成了密密的箭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抛射袭来。 声未消,苍狼游骑们已经成片成片地栽倒。 箭雨过后,又是一声响亮的指哨声。 术赤循声望去,一匹火红色的骏马踏地而来,骑将一身红袍明光甲,头戴二叉燕虞冠,身背九霄龙吟弓,手里持的,竟是一杆碗口粗的寒铁龙牙枪,而身段却是窈窕无比。 “吓!”竟是一名女将? 由于是仰视的角度,女将仿与天空相接。 常年的御马为伴,那女子大腿上,竟然没有一丝的赘肉。 却又不是,江南地区女子的那种婀娜曲线——弱柳扶风,娇小玲珑,柳腰花态,娥娜翩跹。 而是,属于西北边关女子特有的:傲然红颜三尺剑,银甲护国胜红妆,长枪起夭矫龙翔,一箭曾挡百万兵。 术赤虎躯一震,看到了女将身后的两面指物旗。 左旗上镶着:风林火山天地人鬼神。 右旗上绣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就在这愣神之际,那女将一个欠身,发力催马。 火红的身影,眨眼已经来到了郁久闾与术赤的面前,只见她停枪纵马,举枪便刺。 整个人,就似一支杀阵的枪,所向披靡。 人枪合一,枪劲中,似乎隐隐伴有龙吟之声。 第四章 燕山飞骑 寒铁龙牙枪不值一提,但女将用的《破云贯日腾龙枪》的枪法却是非同小可。 就连健壮的男子也不太好练的龙枪,却给这窈窕女将给修成了。 这种枪法特点是:一经发力,全身内力都将集中在枪尖的尖端,无可匹敌。 集中一点,破云贯日。 才是腾龙枪法的精髓。 郁久闾那哲瞧着龙枪刺来,却寂然不动。 那女将只当他是抵挡不及,面露喜色,寒铁龙牙枪呼呼一转,龙吟之声大作,而那术赤,只觉劲风扑面,无法呼吸。 忽地,眼前一闪,郁久闾那哲左手陡得推开了术赤,右手五根手指已将枪头狠狠攥住。 也就在这刹那间,郁久闾那哲眼透凶光,气贯全身,五指猛然发力。 顿时,一股滔天巨力顺着枪杆直透过来,将寒铁龙牙枪整个从女将手中抽了出来。 力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 女将虽不说话,却也明白,绝非眼前之人对手,当下拔剑在手,身子右倾,脚踩马镫,红色袍子霎时掀起漫天猩红。 那匹火红烈马蹄劲更急,口吐白气,红鬃冒汗,殷红如血,兀自斜冲; 奔至术赤身前一尺处,忽地四蹄腾起,身子如流星赶月般飞驰跨越二人。 在这骏马奔腾,杀伐震天之际,术赤猛抬头,眼如望穿秋水般从女将脸庞上划过: 这小娘们也忒美了,圆润的下巴,却有着不失优美的弧度,黑发碧眼,深鼻高目,有一点点异域风情,肤如凝脂,薄薄的唇角微微上扬,清冷俊美,好一个绝美的女将。 眼看一击不中,那女将陡得缰绳一提,红马倏地立起,撒开四蹄而去。 她胯下的火红烈马,显然也并非凡品,刚才的冲锋过后,速度丝毫不减,眨眼已奔出数十丈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眼见女将跑远,郁久闾那哲急忙大手一挥,厉声喊道:“术赤,快,上马,让你的人重新列队!” 术赤猛然点头,转身跨上身旁的者焉马,风驰电掣般向着军阵驰去。 果然,远处蹄声已经响起。 郁久闾那哲不及转念,蓦地抄起一张马背上的大圆盾,催马赶上。 二人一前一后,在月光下驰骋狂奔,箭一般地冲回了苍狼军本阵。 不多时,那女将竟然乘马自夜色中再次钻了出来,只见她挥剑一指,黑夜中,数千燕山飞骑呼啸而下,举弓朝天仰射。 密集的箭矢,瞬间就将蛮人的军阵射崩一角,苍狼游骑纷纷落马。 二轮箭雨过后,郁久闾那哲转盾一瞧,圆盾上早已插了数支羽箭,而胯下那匹格尔贡纯血马,由于披了精铁马铠的缘故,箭镞皆不能伤其分毫。 初战告捷,燕山飞骑气势如虹,一路喊杀而来。 郁久闾那哲闻得身后传来阵阵声响,数百匹战马的步调竟似同时发出。 果然是北羌的燕山飞骑!除了他们,别的部族可不用这个法子训练骑兵。 郁久闾那哲证实了自己推测,心中一寒,如果真是他们,仅凭苍狼游骑可不大占便宜。 忽然间,只听军阵中传来一个声音,听得出是术赤,“郁久闾安答,离此不远有座小山丘,我意让大军上山,居高临下射之,如何?” 郁久闾那哲沉思片刻,点头道:“好!” 术赤大喜,立刻下令,将部队分为前后两队,前队支起圆盾,后队使用弓箭。以弓对弓,以骑射对骑射,死死压住阵脚,保持队形不乱。 二人指挥着苍狼游骑,且战且退,退至山丘时,近千苍狼游骑已经折了一半。 郁久闾那哲令人将马尸人尸堆成一排,形成一堵肉墙,用以抵挡燕山飞骑疾劲的箭雨。 两边皆是弓强箭快的骑射手,只是那术赤,仗着地形优势,致使燕山飞骑冲杀数次无果,皆被乱箭射退。 两军僵持了约一个时辰,山坡上下,人马尸首堆积如山,将大地染得血红。 眼见短时无法取胜,那女将挥鞭一指,阵列迅速围着山丘移动,数百燕山飞骑沿着圆弧散开,将山上的苍狼游骑紧紧围住。 接着,她的剑再一挥,所有的燕山飞骑搭箭上弦,黑黝黝的箭镞对准了山丘上的苍狼游骑军。 郁久闾那哲面色一寒,朝着山下用熟练的羌语大喊道:“你们,是北羌哪个部族的?”他吼声如雷,轰然响起,震得周围瑟瑟发抖。 女将闻言,只是冷冷用羌语回道:“奴家的来历你们不须管,你们只需要将首级献出来便可。” 郁久闾那哲的脸色倏地铁青,厉声叫道:“姑娘,我不管你是哪个部族的,你要知道,霍伊玄大汗的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整个凉州都会化为灰烬,你们的男人孩子会被杀光,女人统统充作军粮!” 术赤也旋即接上话道:“姑娘,带领你的族人走吧,回你们凉州的老家,何必在这给哥舒老儿卖命?若要金银,大汗有数不尽的金山银山,若为牛羊,千里格尔贡草原有数不清的牲畜。只要你们退军,一切好商量!” “放!”女将坚声喝道,算是回复。 密集的箭雨,霎时间对着山丘数丈方圆攒射,无数的嘶鸣划破了天际。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山上的苍狼军也张弓搭箭,纷纷开始还击,双方的人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哀鸣声、哭嚎声、瑟瑟声在这片古老土地不住地回响。 众蛮兵虽有肉墙,也经不起这些强弓劲矢轮的番攻击,不多时,中箭负伤者就达十之五六。 绵密的箭网只要找到阵脚缺口,登时就会向那儿集火透射。 郁久闾那哲知道,若是一味坚守,决难逃今日之厄,扬声点了三名百夫长,道:“你,你还有你率领部众掩护我,一起去冲击他们本阵,打乱他们的阵脚。” 被点中名字的三名百夫长刹间脸色苍白,谁都知道,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冲锋陷阵,绝对是九死一生。 但势既至此,军令又如山,也惟有破釜沉舟,硬着头皮上了。 “都给我冲!” 山丘之上,仿佛炸了锅一般,发出了震天的怒吼声,三百苍狼精骑向山坡下猛冲,所有骑手,左手各挽起一面圆盾护在身前,右手擎弯刀在侧。 匹夫奋死,可雄于九军,更何况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血蛮苍狼军! 前半程的冲锋中,竟然没有任何伤亡? 后方的术赤见状,急忙命人大声吹起鼓角掠阵。 那女将见状,也开弓如满月,箭快似流星,向郁久闾那哲一箭射去。 这一箭竟速度之快无与伦比。 郁久闾那哲见状,急忙躬身躲避,可身后那名百夫长根本不及反应,直接被这一箭洞穿了咽喉,从马上直直跌落在地。 箭雨仍无情地攒射,他的身躯登时像蜂窝一般,被射得千疮百孔。 右侧百夫长瞬间吓破了胆,再不敢向前,竟然领着亲兵飞快退却。 郁久闾那哲骂了一声“懦夫!”,仍一往无前地冲去,他的圆盾上密密麻麻早已插了数十支羽箭。 附近的燕山骑士见状,纷纷拔出腰侧马刀,靠拢上来,将郁久闾那哲给团团围住。 要知道,哥舒老帅早有悬赏,“大胤紫塞边军将士,无论何人,斩一蛮酋首级送紫塞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悉拜牙门。” 而像他们这样的少数民族雇佣军,除了官职,更有像金银铜铁,牛马粮食等额外的赏赐。 可是如此一来,倒是便宜了郁久闾那哲。 为何? 贴身近战,外围的人,怕误伤同伴,都不敢轻易放箭。 而血蛮勇士的确力大无穷,论近身搏击格斗,要更占上风。 但听得喀嚓声络绎不绝,阵中血花四绽,人头窜起,残肢断臂乱飞。 不过片刻工夫,燕山骑阵已经纷乱不堪。 只见郁久闾那哲如同虎入羊群,数百羌族勇士竟概莫能挡。 郁久闾那哲带着这群苍狼精骑从外围杀了个三进三出后,又与山上的术赤内外夹击。 燕山飞骑抵挡不住,军阵渐有溃乱迹象,开始缓缓撤退。 女将召过几个下属,正要商量新的围战之法。 可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刮过一阵猛烈的飓风,龙卷般的沙尘飞扬旋绕,风中夹杂着汗臭味,马粪味,风沙混合为草原军营独有的气息随风飘来。 这阵风来得快,走得也快,片刻之后,周边又回复了原样。 有几个年长的羌人神色紧张地策马游弋过来,低声向着女首领说了一阵。 女将脸色一变,急忙下令撤退。 她一挥手,燕山飞骑们立刻掉转马头,携起同伴的尸首,飞快地向紫塞方向逝去,只余下一缕尘烟让得以幸存的苍狼游骑们各自怅惘。 恰逢此时,黎明时分,曙光初现,天地皆白。 遍山的马尸人首断肢箭镞,将透着点点枯黄的牧草染得血红。 难熬的一天,暂时过去了。 然而,当明早阳光升起的时候,这批草原男儿不知又有多少要倒卧在紫塞这片黄莽的土地上。 百里之外的格尔贡草原上一顶顶帐篷中,也将要有无数妇女孩子的更咽哭声回荡在每一个夜晚。 这片仅仅七十里的边境线,埋藏着的是无数的勇士尸体。 这片地方。 是那个孤身出塞,万里从军的青年侠客杨霆风誓死所要守护的家国。 也是那位格尔贡草原少年,如今的草原之王霍伊玄所要夺取的要塞。 百年来, 这里的刀兵,从未停止。 烽火狼烟,也从未断绝。 无尽的琵琶悲歌和胡笳马头琴双绝唱,将不绝于士兵的耳畔。 鸣镝惊茫山,胡笳十八拍。 琵琶声声苦,笛吹动三军。 二十万血狼勇士诀别草原,却不知要用多少头颅,才能换得紫塞几寸土地? 号角连连,十万紫塞边军枕戈待旦,每一寸的土地上,都将挥洒边军战士的热血。 烽火狼烟平地起,弯刀快马烈风扬。 万里长征人不还,多少白骨埋青山。 念世间苍生,谁能够常胜不输? 谁与共饮,谁敢犯关? 问英雄,谁是英雄...... 第五章 大胤老兵 东方浮起微弱晨旭。 紫塞西边五十里处。 风沙呼啸,卷起了漫天黄沙,教人睁不开眼睛。 黄沙之中,但见一条坑道,若有若无,蜿蜒向北,四周都是沙滩石碛。 北风呼啸过后,露出一座烽火台,掀起一面将旗,露出五个黑色大字:“马掌瞭望海”。 但见,台高四丈二尺,广丈六尺,积六百七十二尺,驻军一百二十七人。 作为紫塞西面的主烽火台,也是巡边探马营将士们的休息点,补给站。 这“马掌瞭望海”,望的既不是东海,也不是西海,更不是南海,而是他娘的沙海。 至于你问为何叫这名儿? 恐怕,连紫塞资历最老的老军——哥舒翰渊都没法回答 “大人,大人......快醒醒!” “狗日的,谁?”烽火探马营‘伯长’老梁头从睡梦中惊醒,不耐烦的吼道。 “大人,小的孙燮,两个时辰前,紫箭示警!”门外当值的卫兵说道:“北蛮动了!” “狗日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老梁头急急忙忙套上紫塞边军旧式重扎铠,披上鱼鳞披膊,穿上嵌板护胫,扛起一柄七尺三寸长的大胤制式御林军刀,推开了木质的房门,冷冽的晨风迎面吹来,让他结结实实打了个寒战。 他一通恼火,遥望北方,阴沉着脸道:“孙燮,让当值什长点燃烽火,召弟兄们集合点名,准备全员撤回紫塞。” “诺!”孙燮一边答应着,一边大步流星的从台楼上跑了下去。 “真是日了狗,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你晚来一天也好啊!”老梁头双拳紧握,气的浑身发抖。 要知道,明日就是探马营正式换防的时间。 到那时,军牌一交,自己就可以去紫塞内城的「二娘客栈」,搞上三斤羊肉,一碟蔬果,恩……当然,还有两斤烧刀子,舒舒服服坐上一天。 老梁头姓梁,字宗山。 年约四旬,瀛洲铁匠出身,精通刀法,据传年轻时曾拜入江南武林“霸刀门”中学艺,得前任掌门柳三爷的真传,也不知真假。 他在大胤边军中服役二十年,资历相当老,若非目不识丁,就凭他的军龄战功,在边军内混个偏将军或者裨将军完全不是问题。 更何况,他曾在万军丛中,救过哥舒老帅性命,二人的地位虽相差甚远,却并不妨碍其私交甚笃,有着过命的交情,这是前话不表。 老梁头其实也不老。 非但不老,而且还生的浓眉虎目,双臂肌肉虬结,妥妥的一名中年军汉。 而他明日准备交接的军牌,乃是探马营特制的信物,仅此一枚,无法复制。 持牌者拥有紫塞烽火台生杀予夺的大权,可先斩后奏,如非哥舒老帅十分信任的人,绝对拿不到这块牌子,所以,每个‘探马营’伯长的来历都很不简单。 而这“探马营”,名义上,棣属于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老将军领导。 但在必要时,也可直接越级,向紫塞边关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翰渊禀报反馈。 作为紫塞的“眼”,对外拥有侦察敌军动向之职,对内又被赋予巡察缉捕之权。 探马营共分三部: 一部号影卫,平时,隐于瓦肆之地,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战时,这些人又会被编入作战部队。 二部号探马,也就是杨霆风,老梁头这样的烽火台前线军士。 三部为斥候,分骑斥和步斥,一般由行动敏捷的士兵担任,负责传递信息,情报等。 “喂,他娘的,还要多久!”老梁头的大嗓门在烽火台中传得老远,“蛮子们都杀过来了,一个个的,脑袋还要不要?当值什长呢?” 只见得一身形魁梧的壮汉,沿着烽火台坑道,探出头来,面红耳赤道:“快了,快了,大人,我已经让弟兄们在打包收拾了!至多半个时辰。” 闻言,老梁头脸都绿了,他举起钵碗大小的拳头,指着壮汉,大怒道:“郭延载,你这狗日的,给你半炷香时间,否则军法从事!” 那壮汉听闻,霎时间目瞪口呆,脊背上渗出一层冷汗,心想老梁头这是怎么了?今日怎得换了一副嘴脸? 他声音有些发颤:“是,大人!”说完,一个踉跄,便跑的没影了。 老梁头仰首望天,默然不语,长长吐了口气,“八年了!整整八个年头,终究还是没能避过!” 凝视半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大声脱口问道:“郭延载,西烽火台的士兵们全都回来没?” “启禀大人,无一人回来!”那名唤郭延载的什长,摸着脑袋,再次走出坑道。 “我......那还不派人去找?”老梁头嘴都气歪了:“妈拉个巴子,你这个当值什长真是过得太舒服了!你说你一整天的都在干些啥?就是咱们这儿,距紫塞门关还有五十里路程呢!杨霆风那个小子,现在离城关还有一百二十里远!就算是快马加鞭,今日闭关前都赶不到紫塞了。” 郭延载摸了摸后脑勺,真如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说道:“大人,要我说,与其派人寻找,咱们不如在撤退前留下几匹好马,水还有干粮,霆风他们寻到这儿,即可换乘马匹回关,你看这样可好?” “好......好个屁。”老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向郭延载道:“离此二十里,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我们留下手令,告诉归来的弟兄们,在那儿汇合,与羌人同撤回关内!” “诺!”郭延载抱拳诺道,可腿下却没有任何动作。 老梁头也好像才发现他一样,喝道:“你还留在此地作甚?赶快滚去收拾行装啊!” 郭延载默然片刻,突然冒了一句:“头儿,不要怪卑职多嘴,常言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北蛮入侵,这些羌人,在下可是信不过啊!这万一要是咱们去了他们营地,被他们反绑了送交血蛮,且又如何?” 闻言,老梁头露出了惊讶的神情:“我说老郭,这话可不像你嘴里能说出的。” “头儿,不瞒您老,我们私下里议论过!”郭延载脸色铁青,一字一句地道:“老帅雇佣这帮子羌人就是个错误。” 老梁头眼中闪过一点寒芒,目光落到郭延载身上,“你接着说!” 郭延载愣了一下,旋即正色道:“头儿,我有一个要好的同乡在影卫,上月初八我们在「二娘客栈」喝酒,这小子喝大了,告诉我们一个情报,说‘鲜卑游骑督’拓跋孚和血狼蛮子做了笔大买卖,准备不日反水。另外,不单单是他们,据说六镇的巴戎、乌桓、鲜卑、羯胡、氐族、羌族的各部首领皆有异动!” “真的?”老梁头心里咯噔一下,立即陷入了沉思,郭延载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尤以当下的特殊情况,羌人拿他们探马营的首级向血蛮投诚也不是没可能...... 第六章 军歌胡舞 老梁头正自沉思,突然,当值卫兵孙燮发声喊道,“有情况!” 眨眼间,郭延载领着数十名军士手提刀枪弓弩,登上了烽火台,只见风沙中一人一马,在蜿蜒的道路上如鬼魅般时隐时现。 “来者何人?”孙燮对着风沙怒吼,“速速勒马下鞍!” 来人似是没听到半句,继续闷头向着西烽火奔袭过来。 虽说,沙风凛冽得逼人睁不开眼睛,但郭延载还是看到风沙中慢慢显露出来的马匹,嘴唇里吐出低低一句话:“是格尔贡马!蛮子!” 他,郭延载,之所以如此下判断;是因为,紫塞所产的战马与格尔贡草原马完全不同。 紫塞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速度快;缺点是耐力不强,娇贵,需要专门的士兵精心照料。 而反观格尔贡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却能抵御西北的暴风雪;扬蹄能踢碎孤狼的脑袋,耐力极强,哪怕是千里奔袭也不在话下! 郭延载入伍前,曾随叔父偷偷在塞北各地倒卖牛羊马驴,对马匹的认识不可谓不深。 只不过后来,他叔父在贩马途中不巧被官府缉拿,所得财物牲畜皆被充公,生意亏本,他便流落到了紫塞,当了一名边军士卒。 老梁头同样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峻声道:“郭延载,不管他娘的来的是谁,先将马给老子射翻!” “诺!”郭延载大步向前,振臂沉喝:“放!”话音刚落,箭发连矢,一箭三连,破空而去。 不料,来人不但不减慢速度,反而促马上前,看也不看,辔马躬身,迅速让过两箭。 而那第三箭,竟被他直接徒手截住,众军士心中惊诧,一时无语发愣。 刹那的寂静。 郭延载也是猛然一震,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捏拳霍然下令,“止!”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猛烈的沙风中清晰传出,响彻西烽火台:“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 一曲流传至边塞的军歌《紫塞秋风》,既抒发了胸中臆气,也消除了众人最后的疑虑。 来人接箭的手段,众军士无不折服;来者的歌声,更是慷慨豪迈,令人动容。 众人纷纷齐声呼应,也跟着唱起:“回看紫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关,万里北虏尽汉歌......” 飓风般的声浪远远传出,在风沙间呼啸回旋,久久不绝。 “恩,是臭小子回来了吗?”老梁头问道。 “头儿,肯定是了,除了他,别人可没这个徒手接箭的本事。”郭延载回首应道。 老梁头微微颔首,忽然,他心如火烧似的飞奔上烽火台,顾不上喘气,握紧拳头,扯着嗓子大喊道:“杨小子!沿途烽火台的弟兄都回来没?” 杨霆风扔掉了手中的矢箭,扬声道:“禀军伯,沿途的弟兄都已撤回,只是我夺来的这匹格尔贡战马脚力异快,所以先到一步!” 闻言,老梁头长长吁了一口气,放开了紧握的拳头,拂去身上的沙尘。 刹那间,他心中空灵一片,全身为之舒坦,“好,好!待撤回紫塞,我请诸位弟兄吃酒!” “诺——!”身后的探马营将士们发出震动天地的欢呼,他们再次向着东方的天空,唱起雄壮的军歌: 蛮骑犯边埃,风从茫山来。西北烽火急,六镇羽书催。 冰壮飞狐冷,霜浓候雁哀。将军朝授钺,战士夜衔枚。 紫塞金河里,龙吟百战摧。秘略三军动,终作勒铭回。 ...... 歌声,随风飘荡,就那么飘呀,飘。 直到了那远在百里之外的黄沙枯草之上。 一顶顶的白色帐篷,在沙海里撑起,浩浩荡荡,贯通南北,周围的牛羊马匹,成千累万,旌旗招展,图腾林立。 篷海之中,一顶金色的大帐格外显眼。 金帐内,火红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帐篷,一个白布裹头,蓝眼珠、黑胡须的胡人老者,正抬起一名位居首座的男子下颚,看情形,似乎是在为其察看伤势。 如果杨霆风身在此地,就会发现,眼前这男子,赫然就是从自己手中逃脱的那名蛮将。 男人的周边,站着一群髪须绝少,行状颇丑,但个个人高马大,剽悍异常,腰胯弯刀的蛮族武士。 他们都都恭恭敬敬地随侍在侧,等待着主人的命令。 这个男人,是典型的草原男子,颧骨突出,脸型扁平,年纪已过三旬,有着黄褐色的皮肤和狼一样的眼睛,虽然个子在蛮人里并不算高挑,身体也不是最强壮的那种,可那威严的表情和决断的眼神、却隐约有寻常人永远也不可能企及的魄力——正是血狼可汗霍伊玄本人! “大汗!”旁边一名黑衣人递交上了一支金箭,箭上裹着一块白布,上面写着苍狼游骑与燕山飞骑交战的详情。 “哦,果然不出所料,哥舒老儿早在边境线上布下了这支羌人部队。可我奇怪的是,为何他们能提前料到我们进攻的日子?”刚经历过一次危机,他的眼里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后怕之色,只是冷定地问左右,“郁久闾那哲和术赤还没回么?” 那些蛮族武士们还没来得及回答,那名黑衣人便单膝下跪,恭恭敬敬来了个抚胸礼,嘶哑的喉咙说道:“禀吾主,尚未。” 黑衣人深鼻高目,面色苍白如纸,五官如同雕塑一般,蓝色的眼珠中飘出阴邪,不似血狼蛮的草原人种,倒更像是来自西域中亚细亚人种。 老者名叫穆萨,来自西域帕尔斯国的圣火教。 圣火教信奉火焰与光明,在传入西域后,得到了各国可汗的推崇。 百年时间,在西域诸国发展出教众数十万,风头一时无两。 然而,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教中因为理念不同,逐渐发展为大大小小十多个派系,而各派系之间又互为不服,大打出手也屡见不鲜。 内部的争斗,致使圣火教遭受重大打击,而穆萨的这一支势力,在权力的斗争中被打败。 为图日后东山再起,穆萨率残余教众远遁西域,十年前,来到了格尔贡草原,当上了霍伊玄的幕僚。 后来,年轻的血狼可汗霍伊玄继承汗位;曾亲口向穆萨承诺,只要帮其夺取大胤的紫塞雄关,他便相助穆萨这一支派系,夺回圣火教教主之位。 帐中,还有二十四名西域胡姬正在跳着胡旋舞。 胡姬们有着蜜色皮肤,穿着紧身舞衣,裸露着小蛮腰和肩臂。 这还是鲜卑首领拓跋孚近日所赠,以示鲜卑与血蛮双方互为友好。 但见,舞姬们身形急速地在地毯上旋转踢踏、而两足始终不出红毯边缘。 胡旋舞属健舞,动作风格健朗。 有诗曰: 扬眉动目踏花毡,红汗交流珠帽偏。 醉却东倾又西倒,双靴柔弱满灯前。 环行急蹴皆应节,反手叉腰如却月。 旖旎暧昧的气息,充斥在整个金帐空气之中。 但见,胡姬们眉目斜飞,眼神灵动,满身的珠玉相互撞击、发出如小溪流水般的叮咚声,舞蹈也赫然化为了柘枝舞。 柘枝舞为软舞,舞姿优美柔婉。 霍伊玄静静躺在兽榻上,狼皮裘覆在他的身上,将他埋入了厚厚的灰色暖绒中。 笑春风,舞罗衣。 胡旋女,胡旋女。 心应弦,手应鼓! 霍伊玄的呼吸,也随着舞姬的舞蹈,慢慢由急促变得舒缓。 忽然,他眼睛一亮,一眼就相中了其中一个异邦胡姬——年芳不过二八,亭亭玉立,有着雪一样的肌肤,高高的额头,金灿灿的长发,湛蓝色的眼眸。 虽说蒙着面纱,但难掩真容的美丽,肌肤在烛光下,散发出晶莹的色泽,宛如梦幻。 绝色的舞姬还在不断回旋,雪白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光泽,佩戴的缨络所发出的叮咚声不绝于耳,舞姿也越发地妖娆。 突然,那名绝色的胡姬自腰间拔出一把鲜卑铜柄淬火剑,舞蹈也已经从柘枝舞转成了剑器舞。 “好!”忽然间,霍伊玄从胸臆中狂啸一声,站起身来——胡姬一个旋舞、便顺势倒入了他怀中,白得近乎透明的双臂柔软地缠上了他的后颈。 蛮族武士们识趣地连忙退出金帐,一行舞姬也纷纷停止舞蹈,垂下胡衫,行半跪礼后缓缓离开。 “紫塞……是我的!” 忽然间,霍伊玄嘴里吐出了这样一句低低的问话,双手却抱紧了那个绝色的异邦胡姬。 “大胤的江山,也是我的!” 话刚落音,他狠狠将那胡姬按倒在铺满了灰色狼皮的榻上,用力撕扯开了她脖子上的珠玉缨络..... 一轮新月冉冉升起。 霍伊玄推开了身侧尚自娇憨沉睡的胡姬。 草原雄主披着一身狼王皮制大袄,默默走出金帐。 外面沙风凛冽,尘埃笼罩了天地,大风刮得大纛狼旗瑟瑟烈动。 传说。 汉人是月儿的孩子。 小时候,他与她指月为嬉。 长大了,他和她指月为盟。 再大些,男孩要去打仗了,他还有她又以月为誓:彼此相约,等那河山重圆,刀剑归鞘,马放南山,再回来守护有你在的一世繁华。 可古来征战几人回,一夕望月又有几人? 恐怕,也只剩那古道青坟,让人无限感慨。 但在蛮人的印象中,月儿是沧桑的,是饱经风霜,也是凛然决绝的 ——苍狼啸月! 夜半月升,群兽皆恐于黑暗的阴冷,无声沉寂。只有苍狼之王,才能登上山巅,袅瞰群雄,嚎哭苍穹。 就如同当年那个草原少年,望着它从紫塞雄关升起,然后照遍千里格尔贡草原。 看着月亮从大漠跃出,光溢照耀渭河之畔,最终洞穿出草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霍伊玄也知道,草原上观月与在关内望月的景象,是不同的。 幼年时,他曾化妆为奴隶,跟随西域商队来到紫塞互市,瞧那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各式摊贩级各色人种。 他也游过江南,看那淅淅沥沥下的角楼烟雨,吴侬软语,伊人驻胭脂伞站在那灯火阑珊处。 他去过巴蜀,站在千灯镇的最高处,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渐渐飘远的七星灯,长灯伴长夜,圆月亦有缺。 他甚至偷偷潜入帝都三年,行走在那庄严肃穆的钟声庙宇,苍黄色的城墙,青色的地砖,巍峨厚重的宫殿...... 他去过大胤王朝的每一寸土地,真可谓是万里河山如画。 他也知道,大胤的江山,已在风雨飘摇的边缘,摇摇欲坠。 关外,很快就要哀嚎遍野,紫塞三十万百姓将何去何从? 而关内,达官显贵们依旧是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互相倾轧内耗。 这大好山河又将终落谁家? 第七章 围二缺一 马儿身上的铃击响,在沙风中久久徘徊,时而稀疏,时而拖沓。 一支上百人的马队从西烽火出发,一路向东而行,准备返回紫塞雄关。 北蛮入侵,这里的一座座烽火台,已经完成了它特殊的使命,徒留毫无意义。 而对于探马营的士兵们来说……只要全员能平安回到紫塞,就是胜利。 天边,巨大云层遮住了太阳,寒气四溢,探马营的士兵们嘴唇干裂,脸上起了白色的皮屑。马背上,厚重的包袱及笼箱压得马匹喘不过气来,大漠特有的鬼天气,使得战马的蹄声更加滞重,士兵们只得不停地拍击着它们的背部,催促行进。 “紫塞的二城,似乎很热闹啊。”一名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士兵,正伏地聆听,口中喃喃自语。 这个家伙,居然能听到三十多里开外的声音?当真了得! “呵呵,那是。大战将至,外城,内城,台城部队肯定要陆续往二城方向集结。”一名中年军汉策马游弋上前,看了士兵一眼,眼神精明而凌厉,正是探马营伯长——老梁头 而这名趴在地上的士兵本人,双目亦是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有着饱经风沙磨砺的黝黑的脸,身上则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全不似士兵,反倒更像是江湖侠客,正是杨霆风无疑。 “梁头啊,距此不远,就是燕山飞骑的营地,一会经过时,我们是否派人前去知会羌人,共同撤退二城?” 梁宗山一听,心头一震,对了,自己居然差点忘了这一茬。 按杨霆风所带回的情报,燕山飞骑与苍狼游骑似乎在边境杠上了,而通知他们在营地的族人撤回紫塞,本来理所应当,无可厚非。可郭延载先前的话,还犹在老梁耳畔,久久不能散去。 若真如他影卫的同乡所说,边镇的异族首领们,疑有异动。那么,将羌人们一同带回二城,就意味着自己将担着极大的风险......一番斟酌之下,他也有些举棋不定。 他的犹豫,杨霆风都看在眼里,男人眼光陡然一亮,却欲言又止。 老梁头立即觉察了:“小子,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杨霆风这时已站起身来,思考片刻,好一会才道:“梁头,我曾听闻,哥舒老帅与羌人首领之间关系还挺好的,是吗?” 老梁头哼声道:“狗屁,什么关系挺好,利益相交而已。只不过,这三十年来,无论羌人们要什么,老帅都能答应。出得起价钱,这关系,即使不好也变得要好了。” “恩,有理!”杨霆风继续道,“说句不敬的话,倘若蛮子能出更高的价码;那么,这些羌人是否会随时撕毁盟约,背叛朝廷?” “嘿嘿,那也未必。要知道,羌人们之间也并非是铁板一块,尤其是这羌王的名号,盯着那位子的首领有很多,而有实力问鼎的,至少有三位——迷当家、长孙家、冉尨家。”老梁头一边说着,一边吐了一口痰,可杨霆风倒是有点听迷糊了,他不解道:“梁头,我没明白您的意思?” 却听梁宗山又咳嗽一声,低声说道:“小子,先上马,咱边走边说。” 杨霆风点了点头,转身跨上格尔贡战马,两人并辔驰了一阵,老梁头突然喀吐一声,又吐出一口浓痰,缓缓解释道:“小鬼,俺刚才的意思是,羌人即使要反叛朝廷,也只会是三家其中之一,并不会全他娘都反了。” “哦?这又是为何?”杨霆风听得愈发有些迷糊。 “理由很简单,三家都想借助老帅的紫塞边军,回凉州夺得那羌王宝座。”说到这里,老梁头取出腰间的羊皮水囊,仰天猛灌一气。 杨霆风心下一动,道:“莫非,血蛮可汗霍伊玄也会答应这其中一股势力,许以羌王的位置?” 老梁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也对,但也不对!” 杨霆风怔了一怔,“恩?何解?” “道理很简单,无论迷当家族还是冉尨家族或者长孙家,有实力,手底下的军队也算是久经战阵,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但只一点,出师无名。可是,如有紫塞边军助力,加上大胤朝廷正式的册封,却可立马他娘的名正言顺,问鼎这凉州羌王之位。” “原来如此!”杨霆风猛然醒悟,又忍不住好奇道,“那霍伊玄呢?凉州也不算是他的地盘范围吧?” “小子,你说的不错,就目前来说,凉州尚处于叛乱阶段,既不藩属朝廷,也他娘的不归他蛮人管!”老梁摘下大胤制式司马盔,掞了掞头皮,说道:“可是,一旦霍伊玄攻下了紫塞,那么,羌蛮就能合兵一处,一马平川,从关外入主关内;到那时,是南下帝都,亦或北上凉州岂不是由得他们说了算?” “说的是!”杨霆风暗暗点头,倒是听了个稀奇。 老梁又喝了一大口水,继续接道:“传闻当年,迷当、冉尨、长孙的三家族长在哥舒老帅的撮合下,共同发下了毒誓,将来一旦平定凉州,无论朝廷将这羌王之位最终册封谁家,其余势力,不得有任何异议。若有异,羌人可群起而杀之。随后,众首领还当众杀白马为誓。现在,你可明白来龙去脉了吧?” “明白了,也就是说,想要这凉州王,三家必须先得承认大胤朝廷政权的合法性。”杨霆风恍然大悟,“其次,我们假设这其中一家投靠了蛮子;那么,其余两家就会立刻群起灭之,难免先来一场同族阋墙!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三家同时反叛,可这羌王的宝座只此一个,日后就算能打回凉州,夺得王位,可三家彼此间却也会水火不容,不共戴天,无论是哪种结果,我朝皆可立于不败之地,是这意思不?” “嘿嘿,没错。这正是老帅幕僚谭先生所说的阳谋。羌人们明知是计,却依旧得钻!”老梁将水囊拧好,重新放回腰间,轻描淡写地道:“毕竟,在朝廷的庇佑之下,任何家族还是有三成的机会得到羌王之位。若是跟着蛮子,搞不好,连那一成的机会都会化为泡影。” 杨霆风皱了皱眉,却又回想到当初的那个疑问——究竟要不要通知羌人们撤退关内 然而,老梁头却突然自顾自地拍马上前,兴奋地扯着嗓子大喊:“弟兄们,紫塞!就快到了!都给我加把劲,到了二娘客栈,我请诸位吃烤羊!” 烤羊?探马营的军士们,精神瞬间一震,所有的马匹都被催得快跑起来,一时间,铃铛声急促无比。 马队继续向着紫塞行进,在这广袤一色的天地间便有了数百个黑点移动的痕迹,干燥的沙土上,仅有的几片枯黄牧草,也被零碎的马蹄印儿给踩蔫了......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都护铁衣冷难着,雪上空留马行处。 路过燕山羌人营地,走过沙海无涯,趟过一片水草地,便出现一条极其宽广平整,远远延伸的驿道。 驿道的尽头,隐隐可见一座高大雄伟的城池。 那便是紫塞的二城,进了城,才算是真正进了大胤的地界。 那二城虽说看着近,其实也有近二十里路,离城越近,越发觉得这是一座雄城。 行得更近些,但见: 城高十丈,长五余里,青色的城砖,古朴厚重。 “二城二城,说起来,这二城只是紫塞外五城之一,可仅这一城,至少可抵蛮兵五万。”杨霆风不禁暗暗赞叹。 行不多时,马队终至城门处。 离得城门不远,早已布置了无数的木质的拒马;或矩形、或菱形或是三角形,枪头穿在拒马横木之上,枪尖向外,间隔还设有刺铁丝,其主要作用,乃是防御蛮族大规模的骑兵冲击,故又名拒马枪。 杨霆风抬眼一看,拒马之后,早已站着七行五列重步兵守卫。 这些军士,上半身着铆皮板甲,肩上带有白鹿臂铠,大腿处有扎甲,脚踝绑有八条胫铠,左手持虎尾钩镰枪,右手磐龙大盾,个个盔甲锃亮,一脸的精悍之色。 杨霆风知道,这些士兵,乃是‘甲阵营’的精锐士兵,百战余生的铁血老兵。 而城墙上,则增加了许多中垒营重矛手在值岗,作为外五城中军五营中的重装步兵部队,中垒营采用前朝北辰军五校制度,平时拱卫二城,战时则编入作战部队。 中垒营甲胄齐整纪律严明;作为二城第二道防线,在敌军冲破甲阵营后就会被中垒营牢牢钉住,他们还拥有金锋,银剪,一长一短两种步战长枪,可以组成严密的枪阵,即便是全身披挂有板甲锁子甲的蛮族“铁浮图”重骑兵也难以突破。 另外,在二城的角楼之上,还有往来的强弓营横山射手在来回巡哨,那股子杀力,如狂风瑟瑟,扑面如刀。 这些弓手,才是二城真正的‘杀手锏’,‘大杀器’! 如果说,甲阵营与中垒营是二城的‘盾’,那么强弓营就是二城的‘矛’。 这些从军中严格挑选的精锐弓兵,人人身材高大,臂力过人,能开十石之弓,每人负五十支月牙颈切箭,五十支破甲锥形箭,身背四棱铜锏或虎眼钢鞭,腰则佩铁黥逆刃刀,鬼面覆耳犀皮甲,即便是近身作战,也能丝毫不落下风。 在得到进入许可后,探马营众人,又往东行了十余里地,总算来到了二城硕果仅存的一家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那也就是一个很粗陋的酒肆。 毕竟,在整个二城的地盘上,好地方大多都被军营给占了,有间土房子就算不错了,也没有人会挑剔什么。 这间由泥巴,还有石头构建的客栈,从远处眺去,就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连风沙都能随时将它掩埋。 店门口外,倒是竖了个跟气派的胡杨木杆,杆子上的大旗迎风飘扬,旗上写了四个字:二娘客栈 客栈的驿道上,数十道深碾的轮痕还清晰可见,继而就是无数零乱的马蹄印子遍地开花...... 第八章 二娘客栈 八年了,足足八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庞大的骑兵部队经过了,然而,在今天却意外地迎来了两批: 辰时的那批:一色的红马红披风红犀皮甲,装备有赤长铍,红漆竹束大弓,大纛上写着“催锋”两字! 巳时的那批——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重铠,人人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弟兄们,拴好各自马匹,咱们吃酒去!”老梁头手指着远处土房,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 闻言,探马营众人发出一阵欢呼,可人还没进去,一个店小二便迎了出来,向老梁头道:“对不住,诸位军爷,今个儿小店被西营的胡爷包了。”说起西营二字,小二特意加重了语气。 老梁头皱眉道:“小二哥,我等弟兄赶了五十里路,水米未进,饥肠辘辘,可否通融一二。” “这……”小二哥有些犹豫不决。 “聒噪,小二,赶快让他们走!”店内传来一个嚣张的声音:“你开门做生意的,总得分个先来后到吧?” 话刚落音,所有人的火气‘腾’一下就冒了起来,探马营中的几位军士,作势便要往里冲,老梁头却一摆手,摇了摇头,轻声道:“算了,都别闹事,再去内城寻一处酒肆罢了。”说罢,率先翻身上马,众人无法,只得恨恨牵马摆镫,干生闷气。 杨霆风见众人生气的模样,脑中一时不知转了几个念头。 忽地,他屁颠屁颠跑到老梁头跟前,嘿嘿一笑:“头儿,你和弟兄们先去内城,我肚子有点不舒服!” “他娘的,真是懒人屎尿多。”老梁头冷笑一声,黑着脸道:“去吧,茅房在客栈后方马厩处,记得完事了早些赶上我们!” 杨霆风连忙自打了一下嘴巴,陪着笑说:“是是是,头儿。” 正欲离开,老梁头也不望他,只淡淡地来了一句:“我说杨小子,别怪老子没提醒你,别他娘的惹事!” 杨霆风浑身一个激灵,打个哈哈说:“不会!不会!真的肚子疼!”说完,他揉着肚子,表情疼痛不堪地往茅房奔去。 老梁头摇了摇头,但如今,也没其他的法子阻止他,只得带着探马营众人策马缓缓离去。 待马蹄声渐行渐远,四周又入寂静,杨霆风这才鬼鬼祟祟从客栈拐角处探头钻了出来,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 他沿着驿道又跑了数步,还不放心,又跑出老大一程,方才相信老梁等人已经走远。 杨霆风做了个深呼吸,才不自觉地双拳一紧,转身朝着二娘客栈走去,就在这时,客栈门口处,缓缓走过一个邋遢军汉,那汉子身材魁伟,目光阴狠,一身青衣,未穿甲胄,黝黑的脸上透着玩世不恭,嘴巴里叼着一根稻草上下浮动着,也不嫌手脏,很自然而然地直接伸手往裤裆内掏了一掏。 军汉左肩之上,扛着一柄大环首阔剑——长约六尺四寸,看起来无比沉重,下设湛蓝大漆护柄。柄后绵延着一条黑色锁链,锈迹斑斑。 杨霆风快步跟上军汉,尾随其后悄悄进入二娘客栈....... 话说,前脚刚刚迈入,最先映入杨霆风眼帘的,便是歪歪扭扭的十来张木桌子。 店面其实也并不小,至少,不是外表上看起来的那样。 只是,屋檐墙壁的缝隙间,时不时地会有风沙寒气渗进,但确实会比外面要好上不少。 柜台处,坐着昏昏沉沉的记账先生,半睡半醒的眼,直到小二唤了好几声,才算醒过神来。 客栈深处:八名弓手装扮模样的人占去了后端的两张圆桌子,这些人身披错银胸盾两裆,手有貂皮护指手套,头戴裘翎笼冠,后面束着一把青缨,腰间佩着羽饰纹铜剑,身背拼竹长弓,腰配彩漆箭袋。 箭袋内,三十支三棱重箭矢散发着冷冷寒气。 对于那邋遢军汉的到来,众人纷纷举杯敬酒。 男人知道,这些军人是武射营的士兵,棣属于紫塞边军西大营‘左都督’韩天巍麾下,归“武射军侯”隋良宰所统领。 右边角落处的三张方桌上,也坐了十三名军汉,他们身着钓嵌两板铠,满面须髯,头戴熟钢穷奇盔,上撒着一把青缨,肩负有板条臂铠,手腕处人手一对精铁腕铠精光蹭亮,身边搁着朱漆秘铁格斩铩,一个个推杯倒盏,好不快活。 (朱漆秘铁格斩铩——紫塞边军的一种制式长矛,既可刺杀也可横扫多重性能兵器) “哈!是胡爷来了,来来来,兄弟们,让个座!”说话者乃是居中的一个高大中年军汉,便是坐着,也是高出众人一头,装束上与其余军汉并无不同,只是多披着一袭红色织锦大披风,眼角处皱纹深刻,年龄较之众人略长。 见邋遢汉子进来,表现地甚是热情。 这个男人,杨霆风倒是依稀有些映像,似乎叫陆一箎,和武射营同属于紫塞边军西营,现任“长矛部曲督”之职。 常言道: 林中走兽有公母,双飞彩禽分鸳鸯。 天地之中有阴阳,紫塞边军分东西。 紫塞雄关,十万大军,自然拥有一套完整的军政系统。 以紫塞二城为界,划分为东西两大营,各营约莫四万人左右。 区别他们所属也很简单,只需看其头上的缨束颜色即可 颜色也非常好辨认:西青东红。 另外,像“夜不收”、“天机营”、“催锋营”、“夜北铁骑”、“陷阵虎士”、“羽林蹶张”等一些特殊部队直属于边军都督府,归属哥舒老帅统领。 而像凉州健勇,乌桓游骑,燕山飞骑等这些少数民族雇佣军,则并不在紫塞边军节制的范围之内。 杨霆风所在的“探马营”原先也是边军都督府的直属部队。 但在三年前,经过几位紫塞军界高层改革决定:探马营被划拨给紫塞边军东营,战时,人员则编入作战部队。 但是,考虑到探马营的特殊性,故在编制上,依旧从属于边军都督府——三军总探呼延老将军 所以说,探马军士从严格上来说,也并不完全受东营节制。 紫塞边军,东西两营地位相等,其实不分彼此。 东营管辖茫山地界,守卫烽火台以及紫塞的互市。 而西营的官兵,则是负责淮荒六军镇的治安以及监视巴戎、乌桓、鲜卑、羯胡、氐族、羌族等各部首领。 按理说,两营本就职责不同,互不干涉侵犯。 但是,无论是东营,还是西营,处得久了,难免也会生出嫌隙,暗藏竞争。 这东西之争其实早已持续了数年,这一点,他杨霆风知道,哥舒老帅也知道,整个边塞各方势力都知道。 可惜,却没有很好的办法来彻底解决两营之间的矛盾。 而且,在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 也正是这件事,彻底让两营官兵之间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说起来,那还是在前年上半年。 紫塞恰逢蝗灾,作物被啃食了大半,一时民不聊生。 可常言道,祸不单行。 下半年,边关又遇到了一场百年罕见的旱灾,粮食歉收严重。 一时间,整个西北三省六镇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一场前所未有的饥荒席卷而来。 这场饥荒,很快便传染到边军之中。 可是,朝廷的救济粮却是迟迟未到。 于是,哥舒老帅紧急下令,自他而起,下至普通一卒,所有边军将士粮饷减半。 多出的一部分粮食,则由军队统一分配给紫塞边民进行屯田,以缓解缺粮压力。 然而,这样的做法,只是暂缓了燃眉之急,却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而且,还有一个更大的麻烦也随之而来。 那就是,士气! 这十万边军,对外,不但要时刻防备血狼蛮族入侵之患,更兼担当监视六镇胡人之间的动向。 对内,部分军士,则要帮助边民百姓们开垦荒地,种植作物。 配给强行减半,任务却又加重。甚至,连那朝廷六品以下的武官,也都时常抱怨吃不饱,底层士兵的境遇可想而知。 国家积弱,师老民疲,百姓流离,军心越散。 然而,也就是那年,千里格尔贡草原却迎来了气候温和,降水丰富,草类茂盛,大大增加了草原游牧民族的“血量”。 也就在那年,血狼蛮族那个百年不世出的首领——霍伊玄,将“松散”的大小百余部落联盟紧紧团结在自己的廷旗之下 精明的外交军事策略,加上多年的休养生息。 一时间,整个格尔贡草原地区可谓是弓硬马肥,牛羊无数,血狼蛮的力量由此达到最盛。 然而,就是在这样危险麻烦的环境背景下,东营竟然私自扣下了西营的粮草配给。 甚至,连那前往东营讨说法的运粮官都被打得脱了形,押粮士兵更是伤了数百人。 这一下,彻底惹怒了西营。 西营主将‘左都督’韩天巍立刻派出军队包围东营本阵,还差点灭了东营的精锐先锋部队苍龙营。 要不是哥舒老帅及时出面调停双方,等待紫塞的,恐怕就是一场边军间的内战。 杨霆风从一些东营老兵的口中,听闻过那次内斗的可怕。 那一场乱局,虽经调解,可还是造成了巨大的人员损伤。 东西两营无一例外,都流了血,死了人。 也就在那天之后,双方几乎处于死掐状态。 他们探马营原本不算是东营之人,也不想参与这场东西之争。 奈何‘人在屋檐下’,行事准则有时也不得不偏倚东营一方。 再说那客栈的小二本来正打着呵欠呢,乍闻其声不免吓一跳。 小二心中暗骂了一声。睨着眼往叫声处一望,立刻换过笑脸,将那脏兮兮的抹布在肩头一挂,急忙跑过来给军汉拍打着灰尘道:“哟,是胡爷来哩,快请,快请。” 那胡姓的邋遢汉子,冷冷一笑,直接甩了店小二一个巴掌,喝骂道:“我说黑狗,靳二娘呢?这太阳都火烧屁股了,还在房里吹灯拔蜡烛呢?快去,把她给老子喊下来陪老子吃酒!快——” 店小二委屈巴巴地摸着红肿的腮帮,战战兢兢地应了一句,转身就往客栈二楼跑去...... 第九章 徐半风犹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阵阵沙风中,那面镶着「二娘客栈」的旗子正来回飘扬着。 与其说是迎客,倒不如说是今后的紫塞将何去何从来得更为恰当些。 “这个姓胡的,还当真蛮不讲理。”杨霆风暗付道。 而就在这时,忽听后端的两张圆桌子上传来一声吆喝:“喂!掌柜的,没看胡爷来了吗,再上一坛子好酒,要最好的!” 记账先生闻言一惊,慌忙转身抱起一坛子,坛上尚带有土黄泛黑的封泥,上写“般若从事”四个红字。 胡邋遢也不客气,一把从记账先生手上抢过酒坛子,径直走向了右角落处那桌,“笃”地一声,那坛子“般若从事”被重重搁在桌上,满桌的碟儿碗儿都乒乒哐啷地乱跳。 这家伙走路时,犹自带起了一阵风。 杨霆风斜倪了一眼:此人不但步履稳健,虎虎生风,底盘相当稳扎。神气内敛,左右太阳穴高高鼓起,内功显然已有相当的火候。而且,手心手背上皆有着厚厚地一层茧子,看来,此人在当兵前,就是一个练家子。 只见,胡邋遢缓缓将大环首阔剑倚靠在桌角,一掌拍开酒坛封泥,摆好六只青花大碗,分别斟满酒水,笑道:“弟兄们,这常言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眼看要和蛮子干仗了,也不知道何时还能与诸位共饮,来,今天不醉不归!”他说的眉飞色舞,边说边举起一碗酒,一口饮尽。 话音刚落,那身着红锦披风的中年军汉也笑道:“谁说不是呢,说起来,胡兄,咱们弟兄也是倒霉,本来在六镇待得好好的,谁知道抽了他娘的死签,调来了这二城前线。更可恨的是,还要和东营的那群娘们一起吃喝拉撒扎一起!” 闻言,胡邋遢摇了摇头,笑道:“李兄此言差矣,依俺看,东营的那群腌臜泼皮们还不如老娘们呢!”说完,又干了满满一碗酒,使了个眼色,嘴角往客栈门口方向努了努。 那李姓军士会意,假装疑惑道:“哦?胡兄,此话怎讲?” “怎得又扯到东营了?”杨霆风不觉暗暗有些奇怪,“该不会是马尿喝多了,脑袋不好使了?” 胡邋遢端起酒碗,一口喝干,抹了抹嘴,笑道:“咱西营的弟兄们,喝酒,就大口大口地喝,玩女人,就大大方方的玩,要干架,也痛痛快快的干!哪像东营的鼠辈,喝个酒还偷偷摸摸的,跟你胡爷身后半天!怎地?想干啥?” “吓?原来他们说的,正是自己!”杨霆风这才反应过来,不禁哈哈一笑。 他似也毫不在意,大方地走向柜台,也抱起一坛老酒,拍开封泥,仰头猛灌一口,微笑着说:“诸位刚来这二城不久,可能对我东营将士有所误会。说起我们弟兄呐,那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不会和狗一般的畜生见识。” 这话刚一出口,旁边一名武射营士兵马上厉声叫道:“放肆!你说谁是狗?” 话音刚落,只见杨霆风足下一疾,如行云流水般跃来,刹那之间,已到那名武射营士兵身前,凌空一抓,那士兵措手不及,眼睛一花,便被杨霆风拉肘别臂,给死死按在了酒桌上,“谁应声,谁就是狗哇!” 说完,他还微微抬眼扫了一圈,只见在场的西营众人,脸上均有怒容,早已气炸。 见杨霆风存心来找事,那李姓军士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当即高叫道:“喂,东营的,咱们斗嘴归斗嘴,咋的还动上手了?还不快给老子把人放了?” “好啊,人还你!”杨霆风微微侧身,将手上之人整个拽起,对准李军士就扔了过去,李军士不料他杨霆风竟突然针对自己,大惊之下急忙后跳半丈,狼狈而退。 “大胆!”胡邋遢厉声断喝,左脚勾起一支朱漆秘铁格斩铩,长身纵起,摇动长矛,直袭杨霆风,瞬间便快刺到肩头。 杨霆风倒是不慌不忙,左手端起桌上的一碗酒,一口喝干;右手抓住矛头,顺身赶上,将长矛夹在右腋之下,神力迸发,竟将那胡邋遢给凌空举了起来,作势就要一掼。 他乃神射高手,天生神力。入伍前又是练家子,这一掼何止千斤力道,若是人真给这样扔下来,不死也得废半条命。 眼看身体就要落下,那胡邋遢眉头一皱,当下弃了长矛,“哐啷”一声,黑色链子转动,那柄六尺四寸长的大环首阔剑不知何时,已经握在其左手之中。 他气贯剑身,横剑一拍,他用的是阔剑背面,而非剑锋,不至于伤了杨霆风性命。 然而,砸他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眼冒金星,七荤八素却是相当有可能的。 杨霆风望着胡邋遢这一招,也不敢托大,身形顺着阔剑游走,边走边屈指一弹,乍见数道银光,打向胡邋遢。 无声。无息。无风。无劲。 待众人发现时,那破空之声才陡然响起! 等到胡邋遢察觉时,银光已至他脸门!他大吃一惊,连忙横剑一档,霎时间,呛啷之声不绝于耳,竟将‘暗器’全部挡住。 声响过后,他迅速翻动剑身查看:但见阔剑之上,尽是迸溅出来的酒水。 “霍”,这个男人所使的暗器,竟然是酒水凝结而成? 不但杀伤力奇巨,而且不消片刻,又会迅速消散不见,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此时的胡邋遢,衣衫溅湿,头冒冷汗,心中却暗暗赞叹:“好小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手段,了不得。” 他不知道,此时的杨霆风,瞅着胡邋遢露出这一手,也觉心惊:“没想到,西营的行伍之中,竟也有如此好手?” 也就在这恍惚间,忽闻一声大喝:“兄弟们,抄家伙,干死这东营来的杂碎!” 话音刚落,忽见剑光如雪。杨霆风斜眼一瞧,原来,是那武射营的众人,此时也不再看戏,纷纷拔出了腰间的羽饰纹铜剑,围攻了上来。 要知道,这武射营的士兵,手底下也不是吃素的,不但箭射的贼准,近身搏杀也丝毫不弱。 更何况杨霆风是独自一人,势单力孤,恐更难抵挡。 眼看要吃大亏,突然,杨霆风猛地抓起桌上一大把筷子,扣腕使力,只听“咻”地一声,激射出几十道灰芒,一刹间,血花四溅飘散。 武射营的士兵们各自哀号一声,齐齐捂着右手,痛苦呻吟,纹铜剑“哐啷”“哐啷”落地不止。 李军士正觉奇怪怎么人瞬间都倒了,抬眼一瞧,当即大吃一惊。 原来,每个士兵的右手上,至少都插着两根筷子,个个鲜血淋漓,痛入心脾,脸孔因为剧烈疼痛而扭曲起来。 李军士见状怒叱:“你……你……竟敢暗箭伤人?” 杨霆风冷冷地道:“呵!笑话,我杨某人的箭还没出手呢,又谈何暗箭?”说完,“砰”地一声,身后的黑色铁匣被重重搁在地上。 那胡邋遢也狠狠瞪住杨霆风,就像把眼前的人通体透视过一遍似的,忽然想起了什么,阴恻恻道:“你这用的,不似边军的功夫,倒像是西南武林中下三滥的江湖暗器手法,摘叶飞花?” “不,你错了。”杨霆风淡淡地道:“摘叶飞花,只不过,是我所学众多名家暗器出手法中的一种。除此之外,我还有另外三十余种,你,想不想见识下?” 胡邋遢恶狠狠道:“呵!小子,胡爷我还怕你不成?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 李军士闻言,盯紧了杨霆风,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小声提示道:“胡兄,我曾听探马营的‘老鬼’说过,他们探马营在八年前,曾经秘密招募过一个‘神机门’的暗器高手,不但射术了得,这暗器手法也是名满天下,不会就是他吧?” 胡邋遢听来居然也丝毫不惧,冷笑道:“是他又怎么样?把我们弟兄伤成这个样子,不收拾他我们西营的面子往哪搁?” “哟哟哟,胡爷您这是要收拾谁呀?” 突然,客栈二楼厢房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接着,门一开,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一个蓝衣美妇轻移莲步,款款而来。 众军汉顿觉眼前一亮,只见那美妇身形体态乳丰腰细,凹凸有致,肌肤胜雪,腰肢一扭一扭的,充满了极具诱惑的纯欲之美。 当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那胡邋遢为她艳光所夺,一时忘记了呼吸,眼里露出了野兽一般的绿光,似要随时冲上去将这块肉给狠狠勿囵吞下去。 “哈哈,当然.....当然是收拾美人儿你啦!”胡邋遢两眼在美妇笑靥上一转,龇牙咧嘴地笑道:“二娘啊,此间乱,到你房里说话可好?” 美妇也是老于世故,拿眼一相,便知底下发生了何事。 这里是紫塞,是边关,士兵们打架斗殴那都是小事。 便是那私下蒙面打劫西域客商,杀人越货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再说那美妇,听得胡邋遢出言调戏,也并不恼怒,但瞧得众人凝神倾听,没有继续动手的意思,不禁暗忖道:“如此也好,趁大家分神。老娘使使劲,也好叫这群当兵的,早早忘却此事,快些离开。” 如今的老板娘,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毕竟开门做生意,这当兵的打来打去,拍拍屁股走人了。到头来,损失最大的岂非还是自己? 拿捏已定,美妇当下便笑问道:“哟哟哟,谁不知道你胡爷从军之前采遍世间名花,亲泽天下美人。我一个死了夫君的未亡人,在你胡爷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杨霆风听到这里,心念一动,“从军八年来,自己已经许久没有打听江湖之事了。连这姓胡的什么来历,什么武功路子都不甚清楚。而这靳二娘,似乎知道些什么......” 看来,等过些时日,自己很有必要折回这里,打上个四角酒,再好好向老板娘请教请教。 却听胡邋遢哈哈笑道:“二娘你这就错了,所谓姑娘是豆蔻及笄的好,女人却是徐半风犹的秒。如二娘这般的,便是最得男人欢心!”他也不避嫌,当着众人说出自己的见解,好不得意。 靳二娘听得微一错愕,忽地反应了过来,掩嘴放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自顾笑了一阵,心头一动,感觉时机已到,忙笑脸道:“诸位,恰逢乱世,大伙都生计艰难。一年到头的,能相聚在一块儿打架,也算是彼此天大的缘分。都给我个面子,就此打住可好?” 她长于逢迎,众军汉也听得舒服,李军士突然拱手道:“老板娘客气了,我等只不过这位东营的弟兄闹着玩儿,这就散,这就散,哈哈。”那李军士嘴里打着哈哈,眼里却狠狠盯着杨霆风,暗里冷笑,“小子,咱们来日方长!” 胡邋遢见状,也是张口笑道:“啊对,对,对,二娘啊,咱家只是和东营的小兄弟开个玩笑。哈,赶紧的,去你房里说话。”说完,猴急猴急地向着楼梯口快步奔去...... 第十章 近卫骁骑 杨霆风一瞧,顿时恍然大悟,“敢情这邋遢汉子,还是老板娘的裙下之臣?” 恰逢此时,只听得客栈外蹄声大作,又见远方烟尘满天。 客栈众人一愣,纷纷走出客栈外查看。 杨霆风则凝神细听,片刻后,不由心中一凛,暗道:“这马蹄声,竟要比寻常紫塞马劲快的多,而且马鸣声嘶鸣而高亢,不会有错,是阿哈尔捷金马!” 他口中的阿哈尔捷金马,原产于天山山脉与阿赖山盆地之间,此马的耐力和速度都十分惊人,不但能日行千里,而且非常耐渴;即使在高温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即可长距离跋涉,非常适于用作军马。 当然,如此完美的战马,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此马一度只能依靠进口,而且无法大规模进行繁殖。 所以千百年以来,历朝历代皆派遣专使携带重金,前往万里之外的阿斯哈巴特互市购买。 然而,马匹作为战略物资以及军事层面上的考虑,西域诸国对其管控甚紧,导致购马之旅往往是有价无市,千金难买。 即便能成功购得些许马匹,几乎也都是中等以下品相的次货。 还有,被引进的中等马虽说数量庞大,雌雄比例适中,也确实成功繁殖出了部分的杂交马。 但是,由于气候,草料,环境上的差异。以及在引种、杂交、改良、回交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引入种子(马)的后代,最终都再次融于本土马系,那优良的血统非但没有得到传承,反而花费甚巨,以至于紫塞边军一度弃之不用。 这是前话不表。 杨霆风此时也有些微微好奇,毕竟,此马儿可并不常见。 他也是在三年前的帅府中,有幸一堵这种“天马”的姿容。 据说,那还是西域鄯阐国一巨富,进贡给哥舒老帅六十岁寿辰的礼物,共一百五十余匹,可之后便没了音讯。 “咳,也不知这批好马,最后配给了何营......难道?” 他兀自乱猜,足下却是一动,快步穿出客栈,行至那胡杨木旗杆处,忽地旋身跳起,如箭矢般掠上旗顶,双手似遮阳般远眺: 但见不远处,果然冲出一队铁骑,排成一列黑线,甲骑具装,马背指物旗上,赫然镶着‘大胤紫塞都督府近卫骁骑营。’而尾端扛旗小校手中大纛上,旗画金色狻猊,边走麒麟纹路,上书一字,漆黑如墨——“李”! “果然没错,老帅配给了最精锐的近卫骁骑营!”杨霆风感慨道,“常言道,‘好马配好鞍,宝剑赠英雄’除了他们,别人的确没这个资格。” 杨霆风口中的近卫骁骑营,乃边军都督府直属骑兵部队,哥舒年轻时在西北所组建,采用汉末魏制,独立编制,目前由‘骁骑中郎将’李承训所统领。 老帅曾言:“吾麾下骁骑,皆天下骁锐,乃北方上兵,或从当百将补之,其精锐可见一斑!” (从当百将补之,指骁骑营普通一卒,至少是百夫长,伯长这类统领百名士兵的军官) 这支号称紫塞第一劲旅的骑兵部队,从人到马,装备可以说是极其精良。 首先,每名骁骑营士兵,皆配有幽州铁盔及贴铜犀皮盔两种制式头盔,前者可防刀剑,后者可挡流矢。 其二,士兵们内置走卒布甲,外罩锁子内甲,表面则是披上了大胤制式胸盾两裆铠,总计三层铠甲,其厚重程度足以抵挡任何强弓硬弩,即使在长矛枪阵面前,骁骑营也是毫不畏惧。 其三,就是他们胯下的战马。 不但配有幽州的高桥马鞍,半身重马铠,还拥有特制的鱼鳞覆耳马扎甲,刀枪剑矢皆不能伤。 马匹装备有马铠,人则装备重铠(甲骑具装),再加上一名百里挑一的军官,才能成为一名普通骁骑营士兵。 其主要战术便是专门突击对面骑兵,以骑制骑或侧翼偷袭,袭斩敌将。 那么,哥舒老帅养着麾下这支如此昂贵的骑兵部队,究竟值不值得呢? 据《胤史·文帝本记》记载,文帝十三年,春,巴戎图先可汗率步骑五万,袭紫塞,克二城,将崩矣。太守南濂仲遣哥舒督近卫骁骑营从外围急攻之,图败,麾下部众骑斩汗王首,哥舒之名播于西域。 武帝九年,颍朔之战,骁骑营长途奔袭,克坚城,杀死鲜卑首领拓跋贺。 同年,北征乌桓,骁骑营急行军八百里,击破桓骑健勇万人,于天狼山陷斩单于辗迟库傉。 次年,北蛮入侵,哥舒率众深入格尔贡草原三千里,先以轻兵挑之,战良久,乃纵近卫骁骑夹击,大破之,得首十万,阵斩博硕可汗,从此血狼远避,二十年不复为患。 ——《胤史·武帝本记》 从战绩可以看出,几乎每一场战役,哥舒都是在最关键时刻投入近卫骁骑营,而且这支部队参与的战斗几乎都是硬仗。 毫无疑问,说它是当代最强战力也毫不为过。 但因其是精锐部队,选拔困难,训练周期太长,且骑兵又是很昂贵的兵种。 因此,数量不会很多,注定无法大规模成建制,故在人数上,一直是硬伤。 而且,哥舒早年带领骁骑营,全是攻坚硬仗,危险大,积功快,但伤亡也颇大。 所以,在担任西北军政一把手之后,哥舒分配给骁骑营的任务,只有保卫殿帅府以及巡视内城的治安而已,别说再次冲锋陷阵,驰骋沙场。就连去前线二城的机会都很少。 眼下,骤然发现这最精锐的部队出现在二城,杨霆风不免心中咯噔一下,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他正觉惊疑,前方人马更近,当先一骁骑校尉眼尖,率先看到旗杆顶上的杨霆风,他放大声响道:“北蛮来袭,呼延副帅有令,各营迅速归建回队,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第十一章 晋级伯长 这一“斩”字,足已惊动任何官兵。 一时间,客栈内众人各自取了兵器,从店内窜出,四散而去。 杨霆风也轻轻一纵,从空中落下,须臾间,人已稳稳落地。 他正自打算回营,那一身校尉铠的骑将忽越众而出,拦在杨霆风身前,并转头吩咐骁骑营众人道:“尔等先去各营传令,帅府汇合。” “诺!”骁骑营将士们得此人授意,登时抖擞缰绳,脚踩马镫,阿哈尔捷金马发出阵阵高亢的嘶鸣声,一时间,战马奔腾,尘土飞扬,纷纷绝尘而去。 尘土之中,那名骁骑校尉提起缰绳,胯下战马立时蹄止人立。 杨霆风正暗自惊讶,好容易定住心神,细瞧校尉,并不认识,不觉“咦”了一声,抱拳问道:“小的见过军尉爷,不知大人您如何称呼?” 说话间,校尉已经翻身折冲下马,却并未答话。 没了主人的束缚,那马瞬息间,绕着杨霆风整个人转了两圈,略微含有敌意地嗅了嗅,校尉则是抚了抚鬃毛,轻声道:“嘘,安静,乘风,安静......” 杨霆风微微皱眉,当下也是斜眼一瞅。 这一瞥之间,只见那马通体如红炭,极是俊朗高大,一看就是阿哈尔捷金马中的上品,不由得默默点头道,“果然,还真是如郭大哥所说的,尾如垂扫,尾欲茸细,尾骨欲遊,后脚欲缩。曲池欲深,腿似琵琶,接脊骨短,汗沟欲深。脑骨欲圆,食槽欲宽,颊骨欲圆,面如剥兔。耳如削竹,眼似垂铃,眼下有肉,垂睛欲高,只是可惜......” 他在探马营,曾经请教过‘马贩子’郭延载有关相马之术的熏陶,不说学了他七八成功力,这四五成的眼光还是有的。 闻言,校尉笑容忽止,冷声道:“可惜什么?” 杨霆风拍了拍马背,遂叹了口气道:“可惜蹄骨曾遭受过重创,虽说痊愈,可这匹马的腿力,却再也不能回到巅峰之时了。” 校尉脸色一沉,默默点头,又低声询问道:“你学过相马?” 杨霆风面皮发烫,暗叫一声惭愧,拱手道:“禀军尉爷,小人只是略懂一二,班门弄斧而已,当不得真。” 校尉打量他一眼,眉毛微微一扬,神情木然道:“你就是杨霆风吧。” 杨霆风微露讶色,定定瞧了校尉一眼,忽地点头道:“正是!大人识得在下?” 校尉摇了摇头,面无表情,道:“不认得。” 杨霆风一怔,皱眉道:“那敢问大人何以......” 校尉定定瞧着远处的,缓声道,“三年前,老帅命骁骑营,前往帝都押送西北三省的税银,我曾与令尊有过一面之缘。” 未了,他又加了句:我姓李,单名一个信字。 李信。 如雷贯耳。 陇川李氏一门,皆以“善射”、“骑将”闻名天下,其子孙多为将军,是史上独领风骚上千年的武门世家。 而这位李校尉,便是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的独子——李信,现任近卫骁骑营“骁骑校尉”,不仅弓马娴熟,武艺高强。而且,也是少见的指挥型骑军将领。 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其实,朝廷也并不缺乏将才,泱泱大国,懂陆战的有,懂车战的有,懂阵战的有,懂水战的也有,可懂骑战的呢? 匈奴有,义渠有,襜褴有,乌桓有,鲜卑有,北羌有,柔然有......再过百年,突厥,契丹,回鹘,党项,蒙古,女真...... 从春秋战国到如今,不乏名将外抵异族,在马克沁机枪发明出来前,多少将领只能以步制骑,修建紫塞长城来抵御游牧民族。 在神州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是农耕民族对抗游牧民族最黑暗的时刻,也是无数惨死铁蹄弯刀下亡魂的悲歌。 毕竟,在这个时代,是没有机枪和空降兵部队的。 而骑兵在古代战场上所充当的,便是机动灵活的空降打击部队。 战争之始,派出骑兵快速的抢占有利位置,对敌方占领的要塞进行突袭与瞬间打击,便是它们所需要做的事情。 而骑兵称雄战场,凭借的,可不是近乎于匹夫之勇般的冲锋,而是依靠其强大的机动性来影响一场战争的胜利。 所以骑兵之中,一名优秀的骑军将领,往往可以决定战争的天平。 第二,便是这骑兵部队。 以大胤的国力,广积粮、精备兵,慎选将,不出个三五年就能组建数支精锐部队。 可骑兵却与一般的军队不同。 首先,一匹合格的军战马是得经过精挑细选的。 为何?因为,不是所有的马匹都能成为战马。 这其中要挑选身强力壮的优良品种,还要听话、脚力好,其本身就价格不菲。而且,供养一匹战马的花费,要远远大于数名士兵。 毕竟,战马是吃草料的,这些金贵的牲畜,并非和士卒们一样,消耗粮食。 可是呢,它们又不是什么野草都吃。 如同人要吃副食一样。马儿除了吃干草、青草类的粗饲料,还得吃米糠、麦麸、黑豆混合而成的精饲料。 第三,这战马也不是天生就能驰骋疆场的。 不但需要训练马匹适应战场上各种复杂的环境,还需训练战马学会不同的行军行进步伐,最终,方能练出人马合一的攻防本事。 当然,最为重要的。就是李信与其父虽出身陇川门阀,却是少见的,不参与两派政治内斗的边军将领。 而同样的,作为淮泗集团首领的哥舒,给予这对父子的,也是莫大的信任。 不但将帅府的安危全权委托给他们,更是将紫塞边军最强战力——近卫骁骑营交给二人统领 这简直,就是将自己的脑袋交给敌人的愚蠢行为。 二人沉寂片刻,杨霆风突然长长吐了口气,眉间尽是复杂的神色,“老爷子,他,还好吧。” 李信一怔,旋即点了点头,冷然道:“杨爷在兵部,官居正二品,一切都安好。” 语罢,杨霆风忽然间似有些失神,竟然不语,寂静中,只有风在呼啸,带来了北方草原传来的阵阵寒气。 “还有,帅府命令,升调你担任披甲蹶张营伯长。”李信毫无情绪波动地声音再次响起。 然而眼神,却死死盯在杨霆风脸上。 两人默默地互相打量一会,倒是李信先开口了,“你还有何话?” 杨霆风十分反感道:“我服从命令。” 李信眼睛霍然雪亮,问道:“喔?似乎有些许不满情绪?是因为令尊吗?” “是!”杨霆风傲然说道,眼神明亮坦荡。 李信看着那张磊落睥睨的脸,微微颔首,冷道:“有什么你就问吧,乘我今天心情好。” 这句话,几乎怎么也不可能从眼前这样的男人口中吐出。 “这李信,可是个狠角啊。”杨霆风有点发愣,继而百感交集,低声说道:“禀军尉,大胤祖制,士卒晋升,一为首功,二为先登,三为陷阵,四为搴旗,小人寸功未立,就被授予伯长之职实不能服众。” “你说的不错!但你,却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李信依旧面沉如水,他颔首道:“大胤是有祖制,可我紫塞却有额外的兵制赏格,老帅早有令在先,西烽火首台示警,同样以首功论。” 杨霆风微微吃了一惊,皱眉道:“当真?竟还有这一条?”他的目光落在李信的脸上,希望能看出其一丝情绪上的波动。 然而,他并未得到任何所期待的结果,铩羽而归。 场上静默一片,只闻北风刮起两人身上的衣甲,猎猎作响。 李信顺着他的目光,也凝视着杨霆风,喝问道:“还有什么要问?” 杨霆风略一沉吟,道:“有,本朝太祖有言,士卒晋升,当先从伍长、什长、伯长、当百、牙门、骑督、曲督、司马、都尉至校尉为止。而将领晋升,则要从中郎将、裨将军、偏将军、四征将军、四镇将军、前后左右四大将军、卫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将军乃至大将军为止!但无论何种军阶,皆是一阶一级的晋升,即便我有首功,也不能连升三级,这有违大胤祖制,除非.........” 话还未说完,声音却已经停了。 “说得好,除非,是你家老爷子给你暗中使了劲,帮了忙,‘堂上一呼,阶下百诺’是吗?”李信留神杨霆风的眼神一会儿,冷笑道:“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有!说没有,那是在说笑。” “呵呵,果真还是如此结果么!”在听到李信开口的刹那,杨霆风的眼里却有了笑容,然而那笑容却极其复杂——仿佛在意料之中、又仿佛有些失落 少时离家,流落江湖。 瞒着亲族,加入边军。 可自己终究,没有逃过父荫。 李信看了杨霆风一眼,突然,举起了一只手,手指微微一指远方的夕阳,冷然继续道:“你,看到了什么?” 杨霆风脱口而出:“百姓!” “百姓身后呢?”李信看着远方,冰冷的眼神中,渐渐有了火焰。 杨霆风厉声大喝:“江山!” “没错,如你所说,是这万里河山!你不该因父荫而为耻。”望着天边逐渐消失的太阳,李信平静道,“要知道,国之兴亡,兵之胜败,博学所至,幸讨论之。入帷幄之中,参庙堂之上,不能为国尽规以谋社稷,这才是君子所耻也。” 杨霆风又一惊,脱口:“您说的是。” “为社稷秉君子之器,任人唯亲又如何?这是哥舒老帅常挂在嘴上的话。”说起老帅,李信凭空而望,眼神也敬畏慎重了起来,顿了顿,他继续道: “你们淮泗之人,四世三公,出过二十多个朝廷一二品的大员,三十个封疆大吏,五十多位名将!拔尽江淮之地的紫气。全国两京一十三省的世家门阀看你们,就像从地上往天上看。用本朝太后的话说,淮泗之人耀祖荣身荫子孙,天下无出其右。” “你既从军,又有父族荣荫在身,将来出将入相也不愁没有机会。更应当竭忠事国,苦练杀敌本领,而不是老想着如何逃避家族,怎么摆脱令尊。从军也八载了,我希望你对得住自己这八个年头,好自为之吧......” 第十二章 副帅呼延 北方草原袭来的冷风还在二城中绞动,卷起黄沙万千,一片肃杀寂静。 方才热闹的气氛早已消失,二娘客栈内,所有的军士皆已离开,包括那胡邋遢及李军士。 军令如山,没有人敢拿这个开玩笑。 “你,跟我去内城殿帅府!”在翻身上马的一瞬间,李信头也不回地命令道。 杨霆风猛一听此言,不禁又吃了一惊。怎么那么急?今日就要去帅府受领旗牌任命么? 然而,吃惊归吃惊,他依旧抱拳揖道:“诺!” 马蹄声再次响起,李信驰马在前,杨霆风紧随其后,两骑飞掠而出,像两支劈开苍穹的闪电,沿着蜿蜒驿道,绝尘而去。 入暮的时候,二人方抵达了紫塞内城,只见人马来往,灯火通明,闹哄得厉害。 这里,便是紫塞的内城,也是和西域诸国自由贸易的互市。 杨霆风一眼望去,只见,一条主驿道横贯东西,纵横南北。 大道的两旁,满是深鼻高目的西域商贩正在沿街叫卖,肥羊骏马,毛皮香料等各色西域特产琳琅满目,让人着眼生辉,眼花缭乱。 而另一边,则是大胤的各式栈铺。这茶叶丝绸,瓷器锦布应有尽有;另外,还有许多瀛洲送来的时鲜瓜果蔬菜,云州的山珍野味,江淮之地的江鲜活鱼,分列店铺两旁。 在这声音鼎沸的喧嚣中,依稀还有许多女人的嘤嘤哭泣声,时不时地传来。 杨霆风抬头看去,只见街道两边满是衣衫褴褛、浑身是血的女人,来自于帕尔斯、身毒、月氏、鄯阐、出云等不同国度的都有,甚至,连那来自大洋彼岸,通体黝黑的“尼格罗”女人也并不少见...... 这些女人,无一例外都被剥去了左半边的上衣,右臂上则被烙铁印着奴隶标记,背上挂着无数条可怕的鞭痕,脚上一条锁链晃荡不已。 紫塞。 位于战略要冲,自古商贸兴旺,百年来,来自各国的商人给这座要塞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可历朝历代的文人骚客们,却对朝廷斥巨资修建这堵长长的破墙时,纷纷表现出了怀疑与不屑。 甚至,他们不吝笔墨在诗词歌赋里争相嘲讽;在亡国之危时,讥笑它的不完美,在太平无事时,又仿佛它的并不存在。 然而,只有守卫边疆的士兵们才知道,紫塞并不只是一堵石头堆砌成的墙,它还是沟通亚欧大陆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护航编队’。 紫塞,也是华夏神州的经济王牌。如果需要,决策者们既可以对付游牧民族进行经济封锁,使投机的商人、物资、技术无法随意流动,以实现战略围困为目的。 当然,也可以以互市贸易作为谈判筹码,成为如今的海关。 简而言之,紫塞便是大棒与胡萝卜。 既可以打防御战,亦可以打贸易战。 紫塞也不仅仅是一堵墙。 它从神州东北铁岭西部发起,向西绵延,经过了漠北,沙俄,阿拉木图,罗刹国,达契亚国,马扎尔国等,直至多瑙河下游的欧亚大陆北部,构成了一个世界上最为广袤的亚细亚草原地带。 在古代历史上,这几千万平方公里的草原地带,便是来去如风,弯刀烈马,草原民族们的‘骑兵走廊’。 而铺设在崇山峻岭上的紫塞长城,就是华夏神州这个农耕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生死博弈的‘曼纳海姆防线’。 紫塞,能带给大胤王朝的,是国库每年近四分之一的税收。 这其中,奴隶生意又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 仔细想想也是,这天下,又有什么生意,比得上奴隶贸易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在这种惨无人道的贸易活动中,各国却加快了资金的原始积累,促进了经济繁荣,故朝廷屡禁却不止。 女奴们见杨霆风顾望,又瞧见那身铠甲兽盔,知是大胤边关军人,地位崇高,纷纷投来期盼的目光。 杨霆风见状,微微一愣,忽地涨红了脸,暗叹一口气,狠狠拽起缰绳,只顾低头闷走。 他只是个士兵,人小势微,虽有恻隐之心,却没有任何力量来改变现状。 不,别说是他。 即使是那个朝廷正一品武官,西北三省六镇的最高军政首脑,面对这奴隶贸易,恐怕也没有办法完全制止吧。 男人还知道,哥舒老帅执掌紫塞近三十年,铁腕雷霆的手段治下,唯独对这件事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也许,十万边军的军饷之中,这奴隶交易,恐怕也是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吧。”杨霆风无奈苦笑,即使生性粗犷坚韧的他,也不得不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江湖如此,朝堂,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 内城,边军辎重府库。 一排排用石头彻成的仓库,墙上用红漆写着“私自擅闯者斩”几个大字。 仓库四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站着执枪佩刀的中垒营兵士,警戒极其森严。 当暮色笼罩府库角楼的时候,无边的黑夜中,悄然飘起了无迹的雪花。 风雪之中,隐隐约约能望见道路的尽头,有几个穿着披风的人影向着府库朱漆大门走了过来。 虽说飘着大雪,但是守卫府库的军士们还是渐渐看清了来人的外貌——头上戴有胤武盔,身上着明光将军铠,这可是朝廷二品以上的武官才能允许穿着的铠甲——来者便是紫塞边军的副帅兼‘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晖。 另外,队伍中还有东营‘右都督’徐安都,西营‘左都督’韩天巍,‘骁骑中郎将’李承训,以及,在前年腊月里,突然被哥舒老帅指名的次席幕僚常戚风和庾司官张敬谦。 说起这幕僚制,也是紫塞边军独有。 共分十个席位,首席为谭叙,与哥舒老帅搭班。 次席为常戚风,与副帅呼延晖组建第二套班子。 老帅若是不在或者阵亡,那么,二班可以代行紫塞一切的军政大权。 二套班子若是也阵亡,则三班徐安都带领三席崔梁接替,以此类推。 常戚风跟在呼延晖身旁,眯缝着眼,东张西望,像一个孩子——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感觉。 呼延晖看他那样子,禁不住笑着说:“太学是第一次来边军辎重府库?” 常戚风嘴边也挂着一丝笑意:“是啊,早听说紫塞边军辎重府库防备之严,乃大胤全军之表率,今日得见,方知此言不虚!” 这一通马屁拍的,呼延晖立马上来了兴致,他指点着对常戚风说:“太学啊,你看,这些巡视的长矛手,都是中垒营的伍长和什长,个个可以以一当十。周围角楼上,遍布我‘夜不收’的士卒,共计有五十人,控制着这方圆百米内的任何敌情。再看,这是窖穴,窖穴储粮;看,这是草料场,军械库,广储司……看,这是火隅,其中配备百名士兵,全权负责本区域的火政,一应俱全。” 常戚风惊叹道:“副帅怎地如此谙熟府库情形,真是如数家珍啊!” 一直随侍在旁的庾司官张敬谦,不失时机地插嘴道:“常先生,您有所不知,这紫塞边军辎重府库,乃是副帅一手规划,亲自督造的,试问这周遭的一砖一瓦,哪一处没有留下副帅的痕迹?” 呼延晖拈须笑道:“行了,敬谦,言过了。” 张敬谦知道呼延晖说的是反话,表面苛责,实则相当受用,他便继续道:“卑职并未言过其实,武帝三年,卑职还记得修筑大军箭库时,副帅就曾跣足短衣,亲自测绘勘探.....”突然,张敬谦便缄口不说了。 常戚风微微一愣,然而精明的他,马上从张敬谦眉宇间捕捉到了一掠而过的忧郁...... 呼延晖倒是没有察觉到他的变化,反而被他提醒似的,兴致勃勃地说:“走,太学,咱带你到箭库去看看!什么雁翎箭、寒鸦箭、五齿箭、追星箭,哎呀,保证你眼花缭乱,大开眼界。” 说完,径直拉着常戚风,朝箭库方向走去。 一行人边走边说,张敬谦则走在前列,提早打开了箭库的大门,那带有镏金吞兽头的沉重的朱门,发出悠缓低哑的声音。 他似乎还不死心,继续劝阻道:“副帅,仓库内不得摆放稻草等易燃之物,所以这寒气比外头更重,您老的腿.......就不必进去了吧?” 呼延晖正说得眉飞色舞,闻言,停住了脚步:“恩?敬谦啊,你说啥?” 张敬谦赔着笑,“卑职的意思是,大人的腿一沾寒气便疼的厉害……整夜整夜睡不着!” 没等他说完,呼延晖大笑起来,“敬谦啊,你小子跟随我多年,又不是不知道,老夫我可是‘夜不收’出身,这身子骨还没那么娇贵;再者,当年你随老夫深入北蛮草原腹地三千里,不比这儿冷多了?咱连千军万马都不惧,还怕这老寒腿不成?走!” 话音刚落,呼延晖便在众人簇拥下,进入了箭库。 箭库内,一只只笼箱被码放得整整齐齐,井然有序。 呼延晖在笼箱之间的过道上,慢慢走着,边走边关心道:“敬谦啊,这些箭支不会受潮吧?” 张敬谦踏前一步,抱拳揖道:“不会。大人请看,码放笼箱的架子离地三尺七寸,每个架子上方皆开有气窗,通风非常好,这批箭支三年前从帝都军器局送来,至今已有五载,丝毫未受潮。” 呼延晖还是有些不放心,命令道:“打开!” 张敬谦连忙搬下一个笼箱,亲自动手撬开铆钉,打开一看,一排十支,垒起五列的崭新颈切箭,静静地躺在箱子里。 呼延晖取出一支,抚摸片刻,满意地点点头,将箭放回箱内,却并未离开。 他继续大步往深处走去,众人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得跟着一齐进去。 走不到十步,呼延晖突然抬手一掌,搭在一个靠里处的笼箱上,但闻波然作响,劲风四散,只刮得一旁的众人面皮生痛。 张敬谦的脸色变了,呼延晖手一指,厉声对张敬谦说:“打开!” 话音刚落,扑通一声,他跪倒在地,脸色恐惧。 呼延晖的眼睛陡然冷凝,微微一震手腕,“啪嗒”,一声,笼箱断裂,箱子里滚出一堆枯草! 接着,他连续出掌,毫不间歇,震碎笼箱,箱箱都是枯草…… 他也不吭声,只是每打开一口箱子,那目光便向张敬谦狠狠望去,眼神渐渐变成了冰。 张敬谦刹间脸如死灰,嘴唇发白,膝盖不停哆嗦着,慢慢瘫软在地。 呼延晖看了‘骁骑中郎将’李承训一眼,微微点头——只闻“呛”的一声,李承训已经拔刀在手,刀如秋水,刀光如练,冷色的刀锋上,绵延着特殊的细碎花纹,铁匠们称之为“镔铁雪花”。 张敬谦看到李承训抽刀注视,眼神冷酷,心知大劫将至,突然喊了一句:“副帅,我冤——” 这枉字尚未出口,刀光便一掠而过,一腔血溅出,头颅便滚落,嘴角尚自开阖,犹自开口说话,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第十三章 一杀一赦 血水溅了李承训半身,火把上的火苗,赫然映着一个须发皆张的人头! 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张敬谦,眨眼已经变成了一颗不会说话的头颅。 这位骁骑中郎将挥手一振,甩开刀上的血渍,看也不看,就往腰际一插,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那柄镔铁雪花刀便已收了起来。 库房内,一阵沉默。 众将官的脸上表情各异,有的倨傲,有的平静,有的微笑,有的则陷入沉思。 但那都是装出来的,掩盖不住的,只有内心惊恐跳动的心脏。 比起北蛮,这位副帅的杀伐之果断,恐怕要更令在场的诸人敬畏。 倒是幕僚常戚风,率先打破了沉静,他拱手作揖道:“副帅,变卖军械,张敬谦该死,可您老也该听听犯官所言,再做处置。” 呼延晖默然有顷,也觉处死张敬谦,过于草率,他叹口气道:“太学啊,你说得对,只不过哥舒老帅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咱俩的肩上,担着天大的干系,成日里战战兢兢的,夙夜未尝有怠。可真遇事了,老夫却还是犯了糊涂。” 常戚风点了点头,也无声地叹了口气。 两人还要继续说些什么,忽然,从仓库深处传来了孩童哭泣声。 哭声一出,在场所有的人都觉愕然,纷纷竖起耳朵,“边军辎重府库竟然会有孩童误入?” 来不及责问当值将官,一行人迅速循声而去,但见:箭库最里处的架子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女童。 女孩瘦骨嶙峋,衣衫褴褛;黑漆漆的一对双足,未穿鞋袜,满是灰尘。 她神色惊恐,泪水如断线的珠子,顺着黑乎乎的脸蛋滚了下来。 待看到李承训一脸严肃的走过来,那个女童脱口惊叫一声,哭喊声更甚,身体微微哆嗦,像一只惊恐的小猫。 呼延晖看着女童,眼里那一点冷锐睥睨瞬间消失了,换上的是由衷的慈爱,连忙箭步上前,抱下女童轻声哄道:“女娃娃不哭,不哭,别怕,爷爷和叔叔们不是坏人。” 女童闻言,边挣扎边结结巴巴地讲起来,“不......你们......坏人......为什么要......杀我爹......爹爹是好人.....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你是.......”众人怔了一下,陡然明白过来,敢情眼前的女童,赫然是张敬谦的女儿。 说到张敬谦,女童触动衷肠,再也忍不住,愈发地号啕大哭起来。 呼延晖则是浑身一颤,常戚风发现,这位副帅的眼眶竟也慢慢红了! 只听呼延晖动情地说:“女娃娃,你爹犯了死罪,爷爷想赦他,但军法却不能饶他,赦他那就叫徇私枉法。因此,老夫今日宁肯让你记恨一辈子,也绝不能负了朝廷,负了百姓!从今以后,爷爷就是你的家人,你就放心吧……” 两旁肃立的将官们,虽说个个摸爬滚打于刀剑锋镝之中,杀人如麻,心硬如铁,然听到此处,也不禁微微有些动容。 “放开我!”女童猛然尖叫起来,掏出脏兮兮的小手狠狠打在了呼延晖的脸上。 “大胆!”李承训忽然一声雷喝,震得箭库粉尘簌簌而落,他狠狠盯着女童,手下意识握住了刀柄。 女童最是惧他,被他这一吼,立刻被吓得魂飞魄散,竟一时止住了哭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从呼延晖怀中猛然挣脱。 她一路跌跌撞撞地跪到张敬谦首级处,再也无法抑止地抱起头颅,又大哭了起来。 常戚风见状,也快步跟上,从怀里掏出帝都特产牡丹饼哄她,却是怎么也劝不住。 呼延晖也不知该说什么好,看着面前女童那哭得梨花带雨的脸,又想起了张敬谦,一时只觉痛心不已,喃喃自语道,“敬谦啊,你当初若是和‘夜不收’的弟兄们一起埋骨格尔贡草原,战死沙场,该有多好啊!多好啊!你......你又何至于落得军法处置,身首异处的下场,你......你” 到这里,他也转过脸去,偷偷抹泪。 突然,呼延晖似乎想起了什么,脸往下一沉,厉声喝道:“来人,把辎重府库当值将官给老夫绑了!” 话音刚落,箭库门口就闪进了一名参将,惊惧地跪在地下,嗫嚅道:“末将,柳......柳关明在!” “霍,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呼延晖眼一瞪,冷笑道:“我来问你,你可知罪?” 柳关明看了女童一眼,忽地一头叩倒在地上,砰声直响,嘴里喊道:“末将知罪。” 呼延晖点点头,忽然喝道:“那你还留在此地作甚?与我推出去,斩!” 门外中垒营军校应了一声,上来,就将柳关明拖着就往外走。 不料,柳关明猛然一振,挣脱军校,径自上前跪行道:“副帅,罪将知晓军法不容情,但也不愿这么窝窝囊囊死了,还望副帅遣罪将前往‘夜不收’前敌营效命,就是死,咱爷们也得死在前线,不辱没祖宗威名!” 呼延晖睨视着他,冷笑道:“呵!婆婆妈妈的,军法面前,还容得你给老夫讨价还价?”他黑着脸,又对着李承训喝道,“给我斩了!” 这话还未落音,李承训已然出手,他陡地掣刀在右手,刀光掠过,破空“啸”的一声,斜斩过来! “唉!”柳关明叹息一声,霍然回首,一回头,就跟李承训打了个照面,李承训一愕,刀势不由得一缓。 他特意伸长了脖颈,眼睛看着镔铁雪花刀斩了过来,没有丝毫的畏惧。 众将原本以为他怕死,才出言自愿前往前线。 如今见他这般情状,又不禁露敬佩的神情,但刚见呼延晖处死张敬谦,慑于军法无情,一时又无人敢于上前求情。 “且慢!”一旁的‘右都督’徐安都急了,突然叫停李承训。 那一刀,就凝结在那儿,再也斩不下去了,只有冷汗涔涔而下。 尽管‘骁骑中郎将’李承训直属边军都督府,但对手握东大营重兵,又在哥舒老帅面前说得了几句话的徐安都,还是有几分惮忌的。 徐安都朝着李承训微微点头致意,转身一撩披风,单膝跪地道:“副帅,北蛮入侵,我紫塞边军未经一役,便斩大将,于军不利。况且,柳参将自愿前往‘夜不收’的前敌营,立功赎罪,末将在此作保,请副帅就应允他了吧。” 闻言,呼延晖大怒道:“我若是不允呢?” “副帅,末将也为柳将军担保,他是条好汉,绝非是那为了活命而贪生怕死之徒。”李承训也跨前一步,单漆跪地,手中的刀,也缓缓放了下来。 呼延晖没料到李承训竟然也会如此死保柳关明,不禁心里一阵阵发热,他将目光慢慢挪到柳关明身上,问道:“柳关明,你瞧见了么?” 柳关明大为感动,更咽道:“罪将.....罪将瞧见了。” “瞧见什么?”呼延晖的声音,如同铸剑镌刃时的交鸣。 柳关明合起了双目,一头重重磕在地上:“瞧见徐将军和李将军为在下求情作保!罪将没齿难忘,愿以此残生,为紫塞边军众弟兄们带回更多的情报,虽死而无怨。” 呼延晖点点头,转身对徐安都和李承训道:“你们都起来吧!” 话音刚落,二人便知道柳关明这条命算是保住了,齐齐道:“多谢副帅!”徐安都与李承训站起身来,一左一右,顺手扶起了地上的柳关明。 呼延晖叹了口气,缓缓道:“柳关明,今日老夫赦了你,一呢,是安都和承训都为你作保。二呢,也是我为国惜才。这三呢,只因你并非我手下的嫡系出身,老夫怎么说,也得给你清河名门柳氏一个面子。不然,十个你,老夫都斩了!” 你明白吗..... 第十四章 身不由己 柳关明又再次跪了下去,不停叩首道:“罪将明白,以后定将全部心思放在‘夜不收’前敌营,绝不辜负副帅今日的不杀之恩,两位将军的作保之情!” 呼延晖微微颔首:“好!好!你真这样想,老夫也就放心了。” 说着,他将手向着北方虚空这么一指,“看看你们,个个壮室之年,英武不凡,年富力强,真令老朽不胜羡慕。遥想当年,尔等初来这边军之时,还只是一群束发弱冠的少年,十载的习文学武,十载的军旅生涯,你们终于都成为了我紫塞后继之人;盼你等要时时警醒自己,身上担着朝廷重担,社稷安危。当竭心兵事,精忠报国,而不是将心思用在贩卖军资,吃喝嫖赌,起屋纳妾之上!明白了吗?” 箭库的众人,早已被激励得热血沸腾,无论士卒还是将校,都齐刷刷跪倒,异口同声道:“请副帅放心,紫塞边军,誓为大胤江山永固不破之屏障!” 呼延晖这时也是神情一振,挥手对众人道:“好,都下去,各司其职吧!” “诺!”说完,众将校士卒大声回应,接着,便像一阵风儿似的,齐齐迈出了箭库大门。 箭库中,刹间,只剩下了呼延晖,常戚风以及那名女童。 女童这时已经停止了哭泣,黑乎乎的小手上,捧着牡丹饼,一口咬去,好大的一口,直咬掉了半张饼子,看起来就像是饿死鬼托生。 常戚风替女童梳理了下发鬓,这才起身,走上前去拱手作揖:“副帅虎威,太学今日算是长见识了。” 呼延晖呵呵一笑,问道:“喔?怎么长了见识?说来听听?” 常戚风连忙回道:“副帅今日,一杀一赦,不但凝聚了军心,也重新焕起了我边军将士们的血性悍勇!” 呼延晖摇了摇头,淡淡道:“我这半辈子,大多都在兵营中度过,这点带兵的伎俩,不足为奇。” 二人默了一下。 常戚风忽将目光一下子转向女童,脸上表情变了一变,显然话里有话。 呼延晖背过身去,闭上了双眼,“你说吧。” 常戚风点点头,便迎上前,凑近呼延晖耳畔,压低了声音道:“副帅,刚才我询问过这女娃了,她呢,并非是张敬谦亲出,乃是我边关的战争孤儿,而像她这样的孩童,据说还有十七八人之多,都寄养在敬谦老母家中,所以,敬谦贩卖军资,实为.......” 说到这儿,呼延晖的面容动了一下,却依然站在那里。 “副帅,这件事的始末,我大致已经心里有数,定是边军司务库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侵吞死难将士们的抚恤金,这里头的前因后果,波谲云诡,您老想不想知道?” 呼延晖闭着眼,摇了摇头:“不想知道。” 常戚风一怔,“啊”了一声。 沉默了少顷,他再次拱手作揖道:“副帅既不愿亲自过问,那么,由在下代为追查这侵吞抚恤一案!戚风虽不才,定查他个水落石出,可否?” “不可!”呼延晖猛然睁开了双眼,却并不看常戚风,他寒声道:“太学呐,我想,这件案子你就不要查了。不,非但你不能查,而且,我们还得当这事没发生过!” 常戚风眼望着副帅,并不接言,面容十分严肃。显然,对呼延晖这句话,他十分不满。 他本是江南书香名门常家的三公子,刚到始室之年,却已是那号称天下四智——风、花、雪、月中的风,不但智谋极高,且为人亦侠义,为当地的百姓着实解决了许多难题。 后来,他弃文习武,投笔从戎,被哥舒老帅特招,入了这紫塞边军的军事幕僚集团。 而其本人,又是极为酷爱兵法,天赋又高。 仅仅三载,他就读完了当世所存的所有兵书韬略;出谋划策,排兵布阵无人能及,就连哥舒老帅也时常要向他请教兵法,军略,无不是对答如流,头头是道。 恰逢此等不平之事,常戚风一股侠义之气便冒上头来。 “副帅是怕这件事牵连到在下的安危,还是怕牵连到......?”常戚风察觉自己失言了,后面半句话楞是没有说出来,顿了顿,他继续道,“副帅,这人命大如天,冤屈必须伸张。” 呼延晖先是一愕,接着脸上显出了一种复杂的表情:“那老夫就直言吧,你这一腔热血,高谈阔论,仅仅是书生意气而已!须知,打狼不死必被狼咬,你懂吗?” 闻言,常戚风也是一怔,接着,他也负气地道:“您老,觉得在下,也是那贪生怕死之徒吗?那太学现在就可以答复您,大可不必。” “糊涂!亏你还是饱读诗书之人!”呼延晖怒叱一声,狠狠瞪他一眼,“为何不让你查案,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 常戚风依旧懵在那里,许久才问道:“还请副帅明示,在下不太明白。” 呼延晖定定地望着正在大快朵颐的女童,良久,才慢慢说道:“眼下倒卖军资一案,错综复杂,肯定是多方牵连。再查下去,势必会谣言份起,军心躁乱,紫塞不稳呐。” 常戚风又愕了,他定定地望着呼延晖,目光中首次出现了迷惘。 呼延晖一声长叹,好半天才道:“一句话,大军不能乱!” 见常戚风眨巴着眼,似乎还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呼延晖背着手,来回走动三四步道:“太学啊,张敬谦倒卖军资一案,牵涉面太广。你想,那么多的军资,仅凭他一个区区六品的庾司官完成全部环节,又怎么可能?这其中,肯定有一大批的将校军士都牵扯进去了,若真要大规模追查,势必引起军心浮动。这动静大了,只怕还得酿成兵变。眼下,北蛮入侵在即,老帅又不在,老夫必须得先稳定全局要紧。” 常戚风突然提高了那一口带着吴侬乡音的调调,“副帅,此事哥舒老帅知道么?” 呼延晖也被常戚风突如其来的话,问得一愣,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无奈道:“他?又怎会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他也难,这都是让朝廷的军饷给逼的!” 提到军饷,常戚风也不说话了。 呼延晖叹了口气,有气无力道:“这些年,掌管户部的陇川集团极力在克扣我部饷银;不仅,我边军购买西域良马扩编骁骑营之事,成为了泡影。就连将士们正常的军饷也不能保证。只得靠着奴隶交易,打劫几个西域富商,挣他几个银子来弥补下军饷不足,老帅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如此说来,副帅对此事,也准备听之任之了?”常戚风忍不住又插了一嘴。 “你别给老夫钻牛角尖!”觉察到常戚风语气里的极为不满,呼延晖睨他一眼,恨道:“倒卖府库军资,侵吞抚恤银子,后患无穷。久而久之,对内助长腐败;对外,倘让陇川之人闻知,势必成为攻讦弹劾老帅之口实……绝不能不管!” 常戚风依旧不依不饶:“那副帅将如何处置善后呢?” 呼延晖怒叱道:“这就不是你所要操心的事了……”恰逢这时,一阵雪风吹了进来,呼延晖的一把白胡子立刻向后飘了起来。 雪,看来下得更大了。 常戚风连忙奔过去,就要关上箭库之门,呼延晖忽一搭其肩膀,便阻住了常戚风。 但见,箭库外,大雪飘飘,而满挂的‘辎重府库’四字的灯笼又在风雪中点点红红,一片祥和安静。 这时,常戚风才发现门外台阶处,站着三名中垒营士兵。 大雪飘落在他们的头盔与黝黑臂铠之上,缀起点点白皑,最前面那个中垒什长手里举着一枚腰牌,一支令箭。 虽然飘着雪,还是能看出,那令箭可是帅府独有! 常戚风眼睛一亮,大声询问道:“是李信到了吗?” 那个举着腰牌令箭的什长大声回道:“禀大人,正是骁骑营李校尉到了。已在府库外站立许久!” 常戚风大步走了过去,接过那个腰牌与令箭,反复查看,回首向呼延晖点头致意。 呼延晖转过头,望向依旧捧着张敬谦首级的女童,叹息道:“太学啊,麻烦你先照料下她。老夫去去就回。” “诺!”常戚风这一声回答中充满了委屈,似乎又透着些许遗憾。 ........ “咝咝”“咝咝”军靴踩在雪地特有的声音响起,一队中垒营长矛手用雁形阵排开,操着整齐的步伐“刷刷刷”“走入府库朱门两旁,分两侧肃然站定。 “吱——”两名魁梧的士兵,抬手推开了大门,沉重的朱门再次发出悠缓低哑的声音。 呼延晖在四名带刀什长的簇拥下,大步迈了出去,可这前脚还没跨出阶梯,突然,这位副帅楞住了。 后面的什长们也都跟着停住了。 所有士兵的目光,都望向了府库台阶外,雪地上,矗立着两个“雪人”! 在浩瀚的银白色天地里,两尊‘雪人’一前一后,一动不动的,就那么静静地站着。 那当然,是两个人,大活人。 只不过,他们的头盔,铠甲,肩甲,护手,下摆,军靴都像披上了一层白纱。 呼延晖起先微微一楞,随即眼里,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欣赏。 见副帅到来,当先一名‘雪人’抬手抱拳,率先开口:“禀副帅,小人骁骑营校尉李信,特来交还令箭。” 刚说完,他身上的一大蓬积雪,“啪嗒”一声从盔甲上纷纷落下,叫人微微分神。 呼延晖点了点头,背着双手,缓步而出,嘴角带了一丝微笑,刹瞬之间,他的身形已经站在第二尊‘雪人’右侧,饶有兴趣地拍了拍他肩膀上的雪块,问道:“那你呢?” 雪人也抬手抱拳,开口道:“小人探马营军士杨霆风,参见副帅!” 大雪继续纷飞中......... 第十五章 长夜不收(上) 关外 朔风呼啸,风雪愈发的大了。 紫塞的雪,不下则已,一下就是场非同小可的大雪。 鹅毛般的大雪在飘飞,大地上,早已是无尽的白色苍茫。 极目苍茫下,一片皑皑,朔风如刀,大地如砧。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关内,至入冬以来,全国两京一十三省却没有下过一场雪。 淮陇两派互相倾轧,各级官员贪墨横行。 国库空虚,民不聊生,再加上今冬无雪。 常言道:冬无雪,则明岁便有虫蝗大灾,继而便是大旱,饿殍遍地;中旬更有洪水潮汛肆虐,百姓流离失所...... 内城 边军辎重府库 呼延晖朝着李信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李信点头会意,猛一转身,恰与杨霆风四目相对;李信默了一下,并没有理他,而是一吹口哨。 “嘶”一匹阿哈尔捷金马扬了扬双蹄,紧随着主人而来。 一人一马,迈着整齐的蹄声和步声,掠过孤零零还站在那儿的杨霆风,逐渐消失在风雪之中...... 那尊雪人(杨霆风)参拜过后,也选择沉默,不再言语。 天地间,只有风雪,在倾述着万籁万物那种种瑟缩凋零的声音。 不过,大地苍生,恐怕未能领受这份自然的‘恩赐’。 突然,一条腿从杨霆风后膝盖间的腘窝处,狠狠踹了过来。 一般之人,要是腘窝给踹一下,即便不倒,人也会立刻失去平衡。 然而踹完后,台阶上的男人依然丝毫不动。 “恩,不错。虎背,蜂腰,螳螂腿!腿上也很有劲!是个‘夜不收’好苗子!”呼延晖无限感喟,恰逢此时,一片棉絮样的大雪落在杨霆风的肩甲上。 这位紫塞副帅,挥手便拂去了他肩上的雪屑,意味深长的道:“原本,我和哥舒还担心,将你一个人孤独地扔在西烽火八载,你会因为耐不住性子而选择退却。今天看来,是我和老帅错了。看到你如今的境遇,我想,你终究还是长大了。” 杨霆风只望着呼延晖,并未搭话。 他自幼丧母,心性早熟,不但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百折不挠的强悍韧性。 在淮泗集团第三代人中,有三个人一向是被诸位长辈看好的,其中之一便是杨霆风。 后来,杨父续弦,继母强势,次年又有了弟弟;那时的杨霆风,虽然年仅八岁,但却已经知道,家中无法再留,便一人离开杨府,独自流浪,乞讨为生。 十岁那年,因为一次特殊的际遇,他加入了神机门,由于自身饱经风霜的童年以及强烈的意志与远超同龄人的智慧,最终被神机门一位隐士长老所看中,收为入室弟子。 在师父的悉心调教之下,他又经历了无数的阻碍和磨难,终于练成了顶尖的暗器手法,还有那一身惊人的轻功提纵之术,以及对各种机巧机枢的制作,样样了然于胸。 而师父,一方面出于爱护,一方面也是为了奖励这天生不幸的少年,还特别费神、精心设计了一种可以隐藏多种武器的机匣给他,名为“千机匣”。 出道后,他又射杀了江湖上令黑白两道闻名胆丧的赵骧与朱云虬,已开始声名鹊起。 可就在这时,他却选择了退出江湖,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那时,无论是哥舒还是呼延,当然为杨霆风能选择从军,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当然,这其中更多的,恐怕也是出于二人的私心。 毕竟,在淮泗集团第三代年轻人中,大多数都只是些穷奢极欲之徒,在声色享乐方面甚至比那帝都陇川三代更胜一筹的纨绔子弟。 歌舞彻夜,金樽煮酒。 美人如玉,剑?呵呵,早已忘了! 在温柔乡里,又有谁愿意去紫塞,去边关,去守护这个她们父辈打下的江山? 若真有,那恐怕也是个傻子! 在美酒佳人逐渐取代马槊强弓的时候,一汉敌五胡流传下来勇猛,高傲的尚武精神,已经显得如此不堪,颇为可笑。 是以当杨霆风带艺投军后,哥舒老帅与呼延副帅就觉得,老杨家这个小伙子能成大器,才使他们更加萌生起栽培之意——将他扔在西烽火八载,以磨平其心性棱角。 杨霆风当然也明白,两位长辈其中的深意。 甚至,哥舒老帅,每次遇到他,都会时不时试探杨霆风道,“我说风儿啊,你,要不要调换个岗位?” 而每次,杨霆风都是只望着哥舒,笑而不语。那神情仿佛是说:当初将我放在西烽火首台的,不正是你吗? 只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曾经有那么一次,他,给出了老帅不同的答案。 那还是在杨霆风所在的‘探马营’即将下放东大营时分。 那天,杨霆风忽然问了哥舒一句:“老帅,你是不是曾经问我,要不要调换个岗位?” 那时的哥舒,正在品着江南常家老太爷送来的狮峰茗茶,乍一闻言,也只是心不在焉地吹着盏中的茶沫,道:“恩?风儿?你要去哪个营?” “调我去,‘夜不收’!”杨霆风答得很干脆。 话音刚落,老帅开阖着茶碗的手霍然顿住,眼睛里有冷光一闪而过,却是没有抬头:“为什么?凭你的神射功夫,去蹶张营或者强弓营岂不是更有你发展的一番天地?” 哥舒他并不明白。 杨霆风则淡定沉稳道:“我想,踏出去……看看!” 哥舒老帅抬起头,看了杨霆风一眼,反问道:“踏出去?你究竟是想出去,还是只想为自己的理想,和北蛮打一仗?” 杨霆风沉默着,不语。 “风儿啊,你在这个大漠孤烟,空空荡荡的烽火台;苦苦守候的,究竟是什么?不就是这个信念吗?”哥舒老帅拂袖而起,眼里已然有了怒容:“你只要还有这种想法,我便不能答应你!” “老帅!”副帅呼延晖总喜欢在旁逮住机会帮腔,“风儿的意思其实是……到格尔贡草原,为边军的弟兄们,真正办上一点儿实事!” 话音刚落,哥舒老帅的心中,是相当嗔怪呼延晖的,他怒叱道:“啊呸,你这老不死的,一向稳健持重,今日怎个也来作怪!可知咱淮泗之人,就这颗好苗子了……他万一要在草原遭遇不测,我看你怎么负责! 他心里疼惜,却不转头去看杨霆风,口里却说:“除了‘夜不收’,其他营你任选一处罢了!” 杨霆风依旧不语,只是斜眼瞅了瞅呼延晖。 呼延晖其实早受杨霆风所托,不敢怠慢,这位边军副帅,其实也早对他殷望之所寄而感动,故下定决心要为之所托而助他一臂之力。 他忽然换了一副口吻,说道:“老帅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只是军营里都传开了……” 哥舒一听,便知晓了呼延晖话里有话,他皱了皱眉,问道“传开什么?” 呼延晖声色不动,只笑道:“他们说……风儿是因为……” 哥舒冷冷一晒道:“因为什么?借了我的势力?才来的探马营?” 呼延晖抬起头,看了哥舒一眼,不置可否。 “砰”,茶盏砸碎在地面上,杨霆风一惊,抬头看着哥舒。 哥舒微怒道:“你管别人怎么说呢!就算是又如何?” 呼延晖点点头,唇边又露出了一丝笑意:“是。” 杨霆风这时也小声接腔道:“老帅,不只是老梁头他们这样说,连探马营的影卫们,斥候营的弟兄们,也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哥舒嘿声笑道:“呵呵,还有呢?还流传些什么话?” 呼延晖就真的接了下去:“还有‘左都督’韩天巍、‘武射军侯’隋良宰等人,他们都私下里说了话,说老帅您在后面撑……” 哥舒闻言,打断道:“老夫撑腰?老夫他娘的撑着脊背呢!怎么了?直娘贼,我是真没想到,呼延你这老不死的,也跟个长舌妇一样!长耳朵、尖嘴巴!” 呼延晖点了点头,一副谁让你把这走报机密兼三军总探交给我呢的表情。 哥舒长叹一声,抚髯斜睨杨霆风,叹道:“风儿啊,你真的想去夜不收?” 杨霆风低声,但很坚决地道:“请求老帅,让在下去见见格尔贡草原,闯闯北蛮各部落,为边军兄弟们出一份力……让无数妇女孩童的更咽哭声不再回荡在每一个夜晚!” 那样的话,是令人动容的,连‘老夜不收’出身的呼延晖,此时,都不自禁变了脸色。 然而,哥舒老帅这时,反而微笑起来。 许久,这位紫塞都督,大将军,边军总兵官负手转身,看着窗外碧蓝的天空,只悠然道:“我答应你。” “何时?!”杨霆风脱口惊呼,难以压抑眼中的激动。 “我自会安排,但不是现在,你稍安毋躁……”哥舒挥手示意他坐下,“风儿啊,夜不收所要面临的,是真正实战的地方,险恶的敌后,你要成功,就得要做到连失败和死亡都怕了你才行。你……” 杨霆风点点头,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夜不收之凶险。 哨探夜不收。 这支行走在刀尖上的部队,是历代紫塞边军活跃的一支哨探队伍,类似今天的侦察兵,担负特种作战任务。 历代以来,从事侦察和间谍活动都是军中风险最高的部分,夜不收也是如此。 由于经常身处与敌人最先发生冲突的环境,风险也是极大。 若事不谐,往往是优先被草原游牧民族杀戮的对象。 而游牧民族对夜不收的捕杀也是第一要务,往往不遗余力。枭首,剥皮,挖眼,拖肠,割阴,钉矛.......被抓的士卒下场皆生不如死。 夜不收。 每天都处于生死边缘之中,压力巨大,每次轮到执行任务,必先与家人诀别,如果平安回来,还要烧纸焚香庆祝。 为保证隐秘性,他们人数通常不超过十人,而若遭遇敌军,人数一般都远超夜不收。 在冷兵器为主的当代,以一敌二已是相当凶险。 何况,夜不收为保证行动便捷,一般又是轻甲短兵,对阵人数占优单兵能力又强悍的游牧民族,确实是凶多吉少。 夜不收,是最艰苦也是最坚强的兵种。 他们没有支援,深入敌后,靠的只有——脑袋,身体,意志以及身边的兄弟 他们是真正的大胤军魂,铁血真之勇士! 毫无疑问, 紫塞长城就是我们的北境。 而‘望烽燧不得卧’的夜不收, 就是我们的北境守夜人! 华夏文明奇迹般的薪火相传至今而不绝,就是因为千年以来,夜不收和紫塞边军将士们的共同守望! 长夜不收,北境永不遗忘! 时间 回到现在 听,风在咆,雪在啸。 望,风雪中,无数矫健的身影也随之清晰或者朦胧起来,如同随时要消散的烟尘。 呼延晖沉默许久,眼里有冷然的光,许久,才低声问道:“杨霆风,你决定放弃披甲蹶张营伯长之职,自愿加入夜不收,成为他们中最普通的一卒吗?” “是!”杨霆风大声喝道,声音里带着傲然和自豪。 呼延晖白须扬起,喝问道:“那么,你想成为紫塞最好的士兵吗?” “想!”杨霆风毫不犹豫,声振天地寰宇。 呼延晖一只手探入怀中,抽出来一块玄色的令牌,高高举起:“夜不收听令——” 话音刚落,辎重府库的角楼之上,瞬间便涌现了无数脸色苍白,装备精良、杀气腾腾的战士,他们内置黑鳞犀皮甲,左手装有袖剑,外套清一色黑色长袍兜帽,袍上绵延着许多绳、条、以及碎麻布伪装,暗夜星辰般锐利的眼神,如同那千百张劲弩,齐齐对准了场中的杨霆风...... 第十六章 长夜不收(中) 雪风中。 五十名‘夜不收’士兵各自展开,呈松散阵型。 看似毫无章法,实则凝神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声响。 他们人均黑袍黑甲黑兜帽;左手上,都各自安装着一柄闪着寒芒的袖剑,杀气腾腾。 杨霆风知道,只有久经沙场,杀敌无数的战士,才能迸出这种强悍的杀气。 恰逢此时,谁都没有注意,有一袭娇小的黑影匆匆穿过巷子,几乎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悄然越上了府库角楼,慢慢融入‘夜不收’的众人之中,如一滴小水花,融入了‘大海’! 毫无波澜。 那背影游弋在黑暗中,并无疲沓之相,当‘海面’的波纹渐渐平息,终于得以清晰地窥见了那具美妙之躯——线条堪称流丽,仿佛那白玉石上的流线纹。 然而,她的身影,却没有避开一个人的眼睛——副帅呼延晖 一名,老夜不收。 他往来者方向看了一眼,眼中竟然闪过一丝慈父般的微笑,不停地微微点头——真不愧是十影之一,自己最得力的干将。 场中,所有‘夜不收’的士兵皆冷睨着杨霆风,眼神冰冷,袖剑如水。 似乎并不欢迎这位新兵。 “霆风啊,你记住,既然入我‘夜不收’,那么今后,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呼延晖的眼睛陡然冷凝,唇中吐出了那么一句。 他刚语罢,黑夜中,夜不收的士卒们也干脆一起开口,道:“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 也几乎是同时,呼延晖与众人大声诵出了那最后的两句,“长夜不收,紫塞永不遗忘!” 杨霆风点点头,他现在总算有点明白了。 夜不收的另一层含义。 他们既是行走在刀尖上的舞者。 同样也是潜行于黑夜中的使者。 “喂,呼延老头,这种货色,我们可不收!”东边的角楼上,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袭黑影,看不清面目、听开口,却是一个非常有女人味的声音,说话中,自带有一种邻家大姐姐的感觉,在风雪中清晰传出。 话音刚落,那一瞬,杨霆风就感觉到了极其凌厉的杀气,朝自己激射而来。 他微微侧身,也不看来势,凭空一伸手,徒得一抓,只听“嗤”的一声,他只觉手掌一疼,然而他手中却是空空如也,只有一缕鲜血从割破的掌心里流下。 也就在这时,只听“噗”的一声,一支黑色的弩箭死死钉入府库墙上,上面雕刻着月牙儿形状,极其精致。 血洒在雪地上,一片白皑泼上了凄厉的鲜红。 掌心有血,血映雪红。 神机门秘传绝技。 那号称可接收天下所有暗器矢箭的——捕风捉影,竟然没能截住此箭? “好厉害!”杨霆风悚然动容,眼神凝重,“真不愧是‘夜不收’,果然藏龙卧虎,高手如云。” 他身子微微一震,回头望去,眼睛只是一扫,忽然之间,大吃一惊——朝他发箭的,赫然是名女子,离他仅仅二十步之遥,头戴范阳斗笠,遮住了脸上大部分容貌,体态颀长,如同立于湖边的挺拔杨柳 最夸张的是,如此寒冷天气,她竟然只穿了一身黑色的坎肩纱衣,显出两条白皙的胳膊。 雪白的胳膊上,竟然刺遍花绣刺青:山水为景,一片苍松,引入青鸟;松林之内,腊梅为景,牡丹为辅,图案之精美,一看便需要很高的下针技术。” 杨霆风不觉多看了一眼,又注意到女子身后的一刀一剑: 剑过六尺四寸,让人有一种青锋划碎七尺冰的冷和傲,使人不寒而栗,不悚也寒的冷,好剑! 刀长五尺三寸,给人一种如天上凶残翱鹰的感觉,那是一股翱翔于九天之外,一旦一扑而下,必能一掠而中,一击必杀,决不落空的感觉,绝刀! 女子腰间,还挂着一只羊皮酒囊,淳朴无比。 酒囊旁,赫然腰缠灰狼毫皮套,内有轻弩一副,上插二十三枚漆黑矢箭。 斗笠前雪花七八点,杀伐阵云侵如野火。 杨霆风不知怎地,忽然觉得,此女身上,有种青丝侠客与铁马秋风并存的感觉。 “霆风,她叫曹无名,今后便是你的伍长!”站在他身后的呼延副帅,忽地低声提醒道。 似乎没有听背后呼延的提醒,杨霆风嘴角有了微笑,他急忙对着曹无名抱拳作揖:“在下杨霆风,恭迎曹伍长!” 曹无名呵呵冷笑,呸了一口道:“臭小子,这本事不济,嘴巴倒是好听。听说你在探马营八载,就学了这么些玩意?” 杨霆风闻言一愣,一时间,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罢了,无名。就让他先跟着我们吧,待寻得合适之人再做计较。”角楼上,那个娇小的黑影突然开口了,声音很冰,犹如笼罩着一层冰冷的雾。 她本来,是一直站在那里观察杨霆风的。 且和周围的环境很融洽地融为一体,分不清彼此来。 此刻首度发声,众人才真正发现其存在。 曹无名望了黑影一眼,无奈点了点头,忽得举起了左手,微微勾了勾手指。 随着她的手势,就在那一刹那,“唰!”的一声,角楼上忽然传出了呼啸声,似乎有什么人破空而来! 杨霆风一抬头,发现有八条黑影,如同跳丸般在角楼上连续飞跃,呼啸声如密雨一般。 他们动作洒脱,迅猛,利落得如行云流水,眨眼间,杨霆风的四周就围住了八条矫健精悍的身影。 而那具娇小的黑影,也随之一跃而下,如疾风闪电一般,竟然后发而先至,径直掠到了众人的面前,和曹无名等人汇合。 她头戴藏青色兜帽,颜色与旁人微微有些不同,身着黑色长袍,胸前领口和前襟绣着螭吻。(螭吻,又名鸱尾,鱼形的龙。) 女子的身形,十分小巧可人,我见犹怜。 就在这时,女子露出了袖口那一截白生生的小手腕,轻轻放下了大兜帽,露出一张清水芙蓉,明艳万端的粉脸。 杨霆风眉梢一抬,眼里冷光闪了闪——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女子,左颊上,赫然有一道很长很长的艳痕,一直绵延至左眼上方;再一细瞅,这姑娘的左眼窝上,竟然被浓密的黑色针线缝合在一起,密密麻麻的,教人头皮乍起。 女子随着他的目光,也大概知道杨霆风在观察自己的左眼,她低下头,微微侧过脸去,齿间透出微微的冷气:“见.....见笑了,欢......欢-迎-你。” 她开口的时候,杨霆风就闻到一股味道。 那当然,是好闻的味道。 香,带点冷的香。 冷香。 朔风呼啸,雪却已经开始停了...... 第十七章 长夜不收(下) 一弯明月静静悬在紫塞上空,将清冷的月光洒落大地。 关外,祁连山的灰影如画,雪风凌厉劲吹着,寒冷彻骨。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出自两汉《匈奴歌》 三百多年前,冠军侯万骑出塞,讨匈奴,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其夏,又攻祁连山,捕首虏甚多。元狩二年春,转击左贤王,斩获旗鼓,历涉离侯,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今西伯利亚南部贝加尔湖地区) 古有冠军侯狼居胥山,登临瀚海。 今有夜不收北上浑河,影逝草原。 冷月下,风吹起,积雪纷纷扬扬落下。 而就在积雪扬起的一刹,明亮的月光,也照耀在‘夜不收’战士们的袖剑之上。 天地间的辉光,仿佛又亮了一亮! 袖剑。 英文名,hiddende 本意,是一把可以从护腕或手甲中伸缩的剑刃;它轻便、隐蔽,天然适合于潜行,最初的设计便是用于暗杀。 其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阿契美尼德王朝,刺客阿尔达班(大流士)用袖剑刺杀了西域帕尔斯国王,薛西斯一世。 自此之后,袖剑便持续演进,传承千年。 最初,弹出袖剑需要切除自身的无名指。 后来,阿泰尔·伊本·拉阿哈德修改了袖剑。 这种切掉无名指的行为,就不再必要了。 在往后的数个世纪里,袖剑,通常都因为其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背景,有了各式各样独有的形态。 比如,大明正德年间邵芸的靴刃,北美殖民战争时期康纳的旋转袖剑,锡克帝国年代阿尔巴兹·米尔的三刃袖剑等等。 倘若在紫塞,袖剑所代表的,并非只是一把冰冷的利刃。它们更像是夜不收战士的象征,一名合格长城守望者的特殊标志。 如同,一个战士,只有上过真正的战场,经历过真正的战争,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也只有真正饮过敌人鲜血的袖剑,经过真正血与火的考验,才能成为一位‘夜不收’。 ...... 香。 好香。 这是杨霆风第一反应,这时候,他只觉得:怎么能那么香? 连手掌上的血,不停从伤口中涌出,结成血块,他都不自知。 时间悄悄逝去,那女子拨撩了下乌黑的发丝,轻轻挡住了自己的左眼,低低‘咳嗽’了一声。 这刹间,杨霆风才算反应过来,他又羞又愧,急忙抱拳作揖道:“在下失礼了。” 女子张了张口,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从怀中掏出一物,脚步轻如小猫,轻盈地跃到了杨霆风面前,轻轻吐出三个字:“给......你的。” 杨霆风顺手接过,只见递在自己眼前的,是一柄血迹斑斑的组合式袖剑,用牛皮套串着,在剑刃的另一侧,则装有一块镶嵌两挡板,可以用来防御箭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举步杀百人,血榜吾留名。 翩影若惊鸿,慷慨在秦宫。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袖剑?”杨霆风抱着袖剑轻轻抚摸,“果然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独自沉吟了一会,突然,他仿佛在下某种重大的决心,小心谨慎的问道:“诸位前辈,那在下,算是正式加入夜不收了吗?” 闻言,那女子仅存的右眼中,蓦地闪过了一道冷光,薄如蝉翼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依旧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她转过身去,右眼却一直注视着角楼上的皑皑白雪,模糊的视线里:仿佛又看到祁连山下,极远处,一个淡淡男子的身影,如风神一般掠来,又兀自消散不见...... “喂,小子,说什么屁话呢?咱只是暂时接纳你,这定没定,还得两说。”曹无名给杨霆风这奇奇怪怪的一问,不禁失笑道:“在我们眼里,一万个你,也比不上.......”她本来还说得锋锐无比,掷地有声,此时却突然闭上了嘴。 杨霆风点点头道:“在下自知能力不足,给曹伍长以及诸位前辈添麻烦了。霆风在此立誓,今后必定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绝不拖各位前辈后腿!” “喔!气势还不错。”曹无名一付大姐姐的款儿也侧着脸说:“至少你目前,还没那么不堪;不会像我们这些老家伙们一样,沉默寡言,不拘言笑。只是,假以时日......可就不好说了。” “我呸!就你还沉默寡言?”杨霆风心中暗骂道,嘴上却是嘻的一笑,“对,对,对,曹伍长教训的是,小子我记住了。” “好了,好了,无名!”副帅呼延晖最擅长找准时机插科打诨,他满脸陪笑地走了上去,拍拍杨霆风肩膀,脸对着众人道:“这小子,我就交给你们螭吻了。记得,可得给我带好了!”说完,他剔起了一道白眉,晃了晃,扬了扬,算是暗示了。 曹无名见状,佯装不懂,大声喝问道:“喂!呼延老头,什么叫给我带好了?麻烦你给老娘解释解释!” 呼延晖“啊”了一声,忽又回到懵然不知,装傻充愣的样子:“啊,小无名,你说的啥?老夫没明白?” “诺!”那独眼姑娘侧首望着杨霆风,沉吟道:“您.....您放心......我......我们......尽力......” 话音刚落。 呼延晖便微笑着望着她。 曹无名也笑眯眯的看着她。 其余七名‘夜不收’战士眼中,也都露出敬佩之情望着她。 毫无疑问,这些士兵,都是从紫塞边军各营精挑细选出来。 每个人都经过了重重非人的折磨才留了下来,人人都是强者,个个都是精英。 而让他们所有人佩服的,就只有一个人——就是眼前这个独眼的姑娘。 杨霆风也偷偷瞄了她一眼:一张美丽的冷靥,明,冷,艳。虽说只有一只眸子,但她长长的睫毛上,却有一种遥遥一帘幽梦,飘飘飞雪的绝艳之感。 当然,还有那令人窒息的杀气!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从呼延晖的口中,杨霆风得知了独眼姑娘的名字——荆楚薇 荆轲的荆,楚国的楚,蔷薇的薇,也是他们这支‘夜不收’螭吻队的什长...... 正当此时,忽觉地皮震动。 接着,听得蹄声,众人举目遥观,只见一人一骑飞奔府库而来。 须臾间,人马已经逼近府库,来者黑发碧眼,深鼻高目,顾盼之间神威凛凛,骑着一匹火红烈马狂奔而来。 杨霆风抬眼一看:赫然,竟是那在紫塞边境线上,伏击苍狼军的那名羌军女将,燕山飞骑的女首领。 但见,其人马如疾风掠过,雨点般的马蹄印,溅击起无数雪屑飞扬! 眼看人马越来越近……数名中垒营士兵连忙跑到副帅呼延晖面前,举起长矛,结成枪阵,一名什长大声喊道:“来者速停,再不止步,格杀当场!” 女子双眉一挑,以羌语沉声喝道:“奴家有紧急军情!要见哥舒老帅,请速速让开!” 杨霆风听完女子说话,似是古羌语。但毕竟语言不通,他一时也不知其究竟何意。 他念头尚未转完,便听来路上马蹄声又响,又有数十骑人马呼啸而来,骑士们衣甲散乱,均是羌人装束。 曹无名觑得分明,突然一个箭步,横跨一步,她屈膝掏弩,食中二指取矢上弦,弩弦骤响,锐矢疾射而出,直袭那匹火红烈马。 她进退之间,俨然合于紫塞边军法度——敌情不明,当先射马,后射人。 那女将见状,也是大吃一惊,她目力极佳,急忙一勒缰绳,那匹红马受惊,如旋风般向右疾驰,退避之间,险险躲开来箭。 眼见羌女来了这一手,曹无名也禁不住发了声赞叹,她一个翻身,再次取矢上弦,引弩瞄准。 那女将也跳下火红烈马,猛然挽起背上那长达五尺的九霄龙吟大弓,挽弓伫立,她所用的乃是羌箭,比寻常羽箭要粗大两倍,箭干上,还包裹了一层铁皮,十分沉重,杀伤力极大! 自古有言。 凉州大马,横行天下! 民风剽悍,悍不畏死! 东汉末年,曾经有一支军队,号飞熊军,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天下的格局。 而飞熊军,也就是西凉军,西凉军出自凉州,也叫凉州军。 凉州自古就不是一个太平地方,此地民族多样化,汉、胡、羌交杂,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纷争更是不断,时有摩擦。 酷暑寒冬,暴烈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人们一言不合就动刀动枪的习俗,绝不像温风软雨的江南那么斯文。 北方游牧民族擅射,岂不闻西凉羌人更擅射! 那女将既是羌族首领,自小又生长在凉州这战乱颇繁动荡不定的环境下,早已练就了一身藐视天下的神射功夫! 即使和那号称‘与一的矢’的哥舒老帅相比,女将恐怕也不妨多让。 “砰”的一声,二人几乎是同时弓弦一拨,可曹无名所用,乃是轻弩轻矢,又如何能挡住凉州的长弓重箭? 果然,空气中“噗”的闷声一响,箭芒矢影交汇,那轻矢竟然应声而碎?但重箭去势仍然不衰,依旧直飞曹无名胸口。 眼看箭芒已至,曹无名忽地丢开轻弩,陡得拔出身后那柄五尺三寸长的绝刀,又自腰间取下那只羊皮酒囊,咕嘟嘟地喝起酒来。 她虽仰天喝酒,破绽百出,但气势俱足,丝毫不畏;杨霆风甚至能瞧见曹无名身上的花绣刺青竟然隐隐透着红光,宛如骄阳流火。 突然,曹无名掏出火折子,将刀横在胸前,口中一吐,刹间,火花四溅,火焰纷扬而起,空气被烈火烧灼起来,一缕残火迅速席卷上绝刀的刀身...... 第十八章 长孙无名 那一刹间,杨霆风只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只见,曹无名右脚后撤一步,长刀微微向后滑过,突然,她身形陡然拔起,双手持刀迅速在烈火熊熊的半空中挥出一个弧形,伴随着一道火光,无声无息地斩开了空气。 不知是否错觉、夜空中陡然出现一把附带流火的绝刀? “叮”一声,羌箭撞上炽热的刀刃,箭体霍然碎裂! “是——附牙斩!”那一瞬间,杨霆风大吃一惊,脱口低呼,他浑想不到,世间竟真有人能练成此绝技? 绝技·附牙斩。 是将离火,巽风等无形元素短时内,附在刀刃上的衍生攻击。 杨霆风早年,曾听老梁头说过:在遥远东方的日出之国,曾有来自异邦的浪人武士飘然流落至紫塞边关,使用过诸如此类的招式。 按武士们的说法,这是獠牙与利刃的完美结合。 但由于,是外来之人传授的武艺,故虽记载于《大胤武备新书》之中,却实属异端,知者甚少。 话说回来,二人这一番的弓刀对决,宛若电光疾火,来的快,去的也快。 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场的众人,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百里挑一的好手? 曹无名这一手显露神威,引得中垒营军士们齐喊一声,纷纷叫好。 杨霆风瞧过后,也是心中大凛,神魄俱夺。 他不由又多望了曹无名一眼——如若方才,她使用此招试探自己,哪还有命在? 念及于此,杨霆风的掌心之中,忽然湿漉漉的,在这寒冬腊月里,竟渗出了些许冷汗。 再说曹无名,击碎箭矢后,又是足尖一点,旋身一个转折,缓缓收刀入鞘,嘴角露着不屑,心中则笑骂道:“哼,臭小子少见多怪,老娘会的招式多着呢!” 那女将见状,也是微感吃惊。她眺望着曹无名,沉思片刻,忽地双眉一缓,抛开长弓,将一兽骨制成的羌笛取在手中,以羌语沉声喝道:“勇士们,下马!” 羌族骑士们哄然应命,纷纷勒马原地,呼呼啦啦地折冲翻身下马。 下马后,又迅速分列两队,前队屈膝弯弓搭箭,指定曹无名,任凭北风吹起毡帽上的羽饰,却是纹丝不动。 而另一队,则立在女将身侧,持飞熊图腾方盾护卫四周,如渊渟岳峙,静水深流。 看来,女将和其部众虽为羌人,却是真正能做到汉人兵书《孙子·军争》里所言的: 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他们的这一支凉州势力,世世代代皆以骠骑为长,步军为短。 其麾下的燕山飞骑, 在行动迅速时,如狂风飞旋。 于行进从容时,如森林徐徐。 遇冲锋陷阵时,如烈火勇猛。 若驻守防御时,如大山岿然。 再配上银枪,烈马,强弓,寒刀,真可谓是一骑千里破竹势 ——纵横天下 此时,东方月光更白。 月曦照亮了曹无名范阳笠下的部分形貌。 杨霆风饶有兴趣的,斜着脑袋从下往上一瞅:只见,月光照在曹无名莹白如雪的脖子上,从下望上去,宛如通明的美玉一般,她嘴角似一弯冷月,尤显凛冽之威。 曹无名总觉得身后有一双眼睛在观察自己,她忍不住回头一看,正好瞅见杨霆风斜着一双直勾勾的死鱼眼,愣愣地盯着自己的脖子,她顿时大怒起来,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顿喝骂,“臭小子,非礼勿视知道吗?还不快给老娘闭眼!不然,眼珠子都给你抠出来!” “是、是、是……非礼勿视!”杨霆风瞬间吓掉半条小命,慌忙闭了眼,背过身去。 曹无名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螓首霍然转回,恰巧与那女将四目相对。 二人彼此间,谁都不肯退让,又是对峙了半晌。 不多时,曹无名忽地“噗嗤”一声,便忍不住笑喷了出来。 她一边笑着,一边又从腰间解下羊皮酒囊,朝着女将抛了过去,“喂,那边的女人,你射得好哇!”她声音不大,但悠悠不绝,场中众人听得真切,竟是内功而发。 女将顺手接过酒囊,仰头饮了一大口,又抛还给曹无名,她用蹩脚的汉话,淡然回道:“我不是女人,我是长孙。还有,足下的刀法很好!敢问阁下,现在紫塞军中,居于何职?” “哦,长孙呐——”曹无名咧嘴一笑:“老娘是夜.....啊呸......呃.....伙头军伍长!”(伙头军,指军队中做饭的火夫) 女将面露讶色,皱眉不信道:“足下如此武艺,竟然仅是区区一伍长,可惜了!可惜!” 曹无名眯着眼笑道:“惜你娘个屁,那鸟将官有什么好当?老娘就喜欢当伍长。再说了,这官儿要是当的大了,要管的事儿可就也多了。老娘我呀,既没得心情操那份闲心,也受不得上面的那群鸟气。” “惜......你娘?个......屁?是何意?”女将迟疑地望向身边亲兵,低声询问。 众羌兵也都留意事情的始末,对曹无名俱是大大不满:这个臭女人未免太不谙事,女将再怎么说,好歹也是羌族一方首领,即便是参拜那紫塞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瀚渊,老爷子也是从始至终礼让三分,满面堆笑。 羌人们愤愤不平,但碍于首领权威,都惴惴不敢发声。 女将微一犹豫,又低声询问了一名年纪尚小的亲兵。 亲兵起初不愿,但架不住首领再三追问,只得叽里呱啦一通解释,果不多时,那女将不禁哑然失笑,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众羌兵这才长舒一口气,还是自家的女首领涵养够好,不然真起了冲突,可是不好收场。 顿了顿,女将不愠不怒道:“足下刀法绝世,为人也是豪气干云,奴家斗胆相邀阁下,若能投我长孙家,愿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今生定不相负!” 曹无名没料女将当此之时,竟然还能游说自己,瞬间徒生出好感来,她贼忒嘻嘻的笑道:“好呀——” 这个“呀”字尚未落音,忽地身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咳嗽’声,听去并不霸道,甚至可以说是细不可闻。 可奇怪的是,那些凉州大马竟然开始不安起来,许多马匹开始原地打转,嘶鸣不已。 女将正自好奇,突然,场中的羌人们的脸色皆是大变,他们不是掩耳,就是捂心,要么往后疾退,有的捂住口鼻。 这时,中垒营士兵才发现,副帅呼延晖不知何时,已经挡在了曹无名身前,满脸笑容。 那笑容,特别的灿烂....... 曹无名一愣,随即朝他吐了吐小舌头,安静地退开一旁,不再言语。 呼延晖满意地点点头,只见他摘下胤武盔,涎着笑脸,装出一副亲切可人的样子,对着女将说道:“长孙首领,老帅不在,有什么紧急军情,可以说与老夫奏对。” 女将闻言一惊,抬首打量了下呼延晖——果然是面白如玉,长须胜雪,凤眼长眉,清冷奇俊,一身大将军明光铠掩映不住那具千锤百炼的虎躯,他的双眸炯炯有神,却又深邃得如夜空中的繁星。 这位羌族女首领,在这刹间,竟然瞧得芳心一动,暗忖道:“这位老将军,年少时,必定是个极其俊朗的人物。” 呼延晖见她盯着自己,神气又古怪,顿觉浑身别扭,心中也是胡乱猜测:“这女娃娃,这般瞧着老夫,难道是猜到刚才那声咳嗽,乃老夫有意为之?还是,她猜到老夫要动他们?” 他手摸白须,鼻间冷哼,暗付:“恩,老帅这些年,也太宠这帮羌人了,真是愈发的没规没矩了。北蛮入侵在即,这群羌人竟敢未经通报,擅自骑马持刀兵私闯紫塞内城三关?不行,需得想个法子狠狠收拾他们。” 第十九章 螭吻初阵(上) 女将看他神态从容,语气平静,瞧他一阵,神色更加凝重,肃然问道:“来者可是当今紫塞边军副帅,三军走报机密总探,呼延大人?” 闻言,呼延晖捻着白须,哈哈笑道:“正是,正是。长孙首领太客气了。可惜,北蛮入侵,老帅不在,这紫塞军务又相当繁重,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哈。若是平时,老夫定当烹羊宰牛,与首领共饮之!”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向周围使了个眼色,一众中垒营什长得到授意,纷纷各提兵刃,迅速将羌人们给团团包围了起来。 杨霆风见状,寻思道:“奇怪,看这情形,副帅似乎并不识得这羌人的燕山飞骑首领?可这话却说得如此客气?倒像是相熟之人?” 他年轻识浅,虽知其一,却不知其二;对紫塞最高决策者们之间的政见不合又岂能明白? 天者清虚,却有日月之实。 而地者浊实,乃有空谷之虚耶? 万事万物之间尚且自相矛盾,更何况是人呢? 要知道,当初哥舒提议收编羌兵为己所用,就遭到了紫塞同僚们的一致反对,包括那一起出生入死几十年的铁杆兄弟呼延晖。 以至于,连老帅也不得不力排众议,亲自着手于羌人之间的事务。 是以,每当羌人三大族长来访,老帅都会屏退左右,单独召见。 所以,这女羌首与呼延晖其实不相识,亦属正常。 可反过来,站在羌人的角度,这件事的味儿就变了。 羌人素来只服于哥舒,并尊称其为“神威天将军”,在他们眼中,除了哥舒瀚渊,可是谁都不认,包括他呼延晖;故双方素有嫌隙,结怨颇深,这是前话不表。 果然,长孙见呼延晖下令包围自己与其部众,刹那间,脸色大变,心知此番断难善后。 她或多或少,也从父亲那听说过。这紫塞的军界高层对待他们族人之间不同的做派,虽得哥舒老帅庇佑,却仍是危机四伏。 这次,若非为了族人们的生死存亡。她又何必带领亲兵们,私闯紫塞内城,犯下了这庄重罪。 她本是好意,却未曾想,这样一来,形同谋逆,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连长孙自己,恐怕都不能全身而退,更何况是其族人乎? 羌兵们见状,也均是变了脸色。他们同样,陪着首领闯了紫塞三关,并且才吃了‘强弓营’横山射手的苦头,以及‘甲阵营’所布下的拒马枪阵。 好不容易来到内城,委实,只是只为了见哥舒一面。 可如今,老帅不在,没人撑腰罩着,等待他们的下场,恐怕只有.......虽然呼延晖还未及下处决令,然而不少羌兵先已有些怯了。 长孙脸上神色变幻数次,面色一沉,不敢再言。她权衡再三,自忖有哥舒撑腰,多多少少,呼延晖能给些面子,放他们回燕山营地。 她望着呼延晖,郑重地抱拳作揖道:“呼延大将军,既然老帅不在,那咱们就此别过,只愿待老帅返回紫塞,将军能知会一声,长孙与族人们在这里先谢过了!” 见包围网已经完成,呼延晖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他淡淡地道:“长孙首领,客气了,既然来都来了,要走也不急于这一时吧,你说呢——” 这话一出,连曹无名也是脸色一变,暗付道:“乖乖,老爷子这是真要动手啊!”突然,她惊呼道:“喂!呼延老大,先别——” 杨霆风也是一愣,不解:“曹大伍长,什么别?” 可他的话还没落音,长孙只觉背后有疾风掠来,一条娇小的黑影如电般掠出,顷刻间,已经站在她身后。 还不及转念,长孙的左右手已被黑影死死攥住;她大吃一惊,急忙双脚撑地借力,欲要挣起,但却终究不敌。 也几乎是同一时间,中垒营的军士们也是长枪疾起,疾若惊风,枪尖磕中羌人刀脊,嗡然声响,“乒乒乒”的声音不绝于耳,羌兵们虽武艺在身,刀兵在侧,然而首领被擒,却是不敢反抗,顷刻间,已被中垒营军士们统统拿下。 剧变忽生,长孙目定口呆。 但她终究是久经战阵,见状也是依旧发力纵起反抗:只见,她一声猛喝,神力迸发,摇晃数下,却终被黑影给轻松按倒,头朝下腿朝上,只能呼呼喘气。 常言道,“关西出将,关东出相。烈士武臣,多出凉州,土风壮猛,便习兵事。” 这是《汉纪·卷四一》中的记载,侧面说明了凉州自古崇军尚武,将才辈出。 这羌族女首领长孙,自幼生在凉州这种险恶的环境之下,武功自然不弱。而且,她还能开得五尺大弓,气力较之寻常之人自然要大得多。 虽说是被偷袭,仓促间躲闪不及,但也不至于无法挣脱。 可她全未料到,那看似娇弱的黑影,这一双白嫩的小手,竟然如同铁闸一般,根本就挣脱不了,且黑影气力之大,震硕古今,简直令她瞠目结舌。 更可怖的,是来者似乎还十分了解人体关节构造,就这简单的一抓,拿捏之准确,微妙如流水,体现了其超高的实战技巧与深厚的手上擒拿功夫。 她这一招,既不会真伤了长孙筋骨,但也能让这羌女使不出任何的力气。 这出手的,自然是荆楚薇,‘夜不收’螭吻队的什长...... 长孙反抗了几下,吐了两口嘴里的雪屑,侧过头去,双目凝视荆楚薇,点头道:“阁下好身手,可有名号?” 荆楚薇一怔,忽地抬起单眸,目中尽是冷峭,她扣住长孙手腕,歉然道:“没......没......抱......抱歉.......” 长孙缓缓吸了口气,忽地咬牙道:“我是问你......姓什么......叫什么......” 荆楚薇叹了口气,摇头道:“我......我......我不能......告诉你!” 好家伙,瞧这话说的,等于没说。 长孙呆了呆,暗付道:“这姑娘,莫非先天失智?吾虽不知她真实身份,但她的武艺,恐怕比起那个曹无名,还要高出许多!大胤泱泱天朝,十万紫塞边军,当真是人才济济啊。” 再说那杨霆风,从荆楚薇出手开始,也一直从旁静静观察。 她出手奇快,杨霆风初时完全瞧不明白。 可待长孙一反抗后,他却也隐隐瞧出一些门道。 这荆楚薇所使用的擒拿功夫,看似紫塞边军流传的小擒狼手,然而,实则不是。 擒狼手变化多端,从扣腕、拿肘、抓筋、封脉、拿穴自有一套连招顺序变化来应付不同类型的敌人。 可荆楚薇的手法,却完全的不同。 说起来,她好像只是在适当之时、适当之处,适当的出了那么一招。 可就那么简单的一招,却完全制服了长孙,如同‘一力降十会’一样,这种擒拿功夫,当真是闻所未闻。 呼延晖瞧着大局已定,顾盼一番,点头下令道:“行了,都给老夫押下去,明日再做计较!” 闻言,长孙又是奋力一挣。可这回,却是连那半分之地,也起不得了。 长孙冷冷瞧着呼延晖,面色煞白,却是不发一言。她心中雪亮,知道边关军法,未经通报,私闯紫塞边关,自己的这一干人等断然活不过明日。 现下自己所处境地,较之先前,与北蛮苍狼军的那一战,恐怕还要更险三分。 但是,自己的族人们,马上就要面临灭顶之灾,她却又是不得不闯。 可惜,如今自己被荆楚薇制住,莫说奋力一战,举手抬足也是不能。 “至少在临死前,怎么也得请大胤出兵,挽救族人!”转念间,她只得忍痛一笑,淡然道:“呼延副帅,可否听完奴家一言,再做决断?” 呼延晖冷哼一声,道:“哼,不必了,未经通报,私闯紫塞内城府库,长孙,你和你的族人好大的胆子!” 曹无名突然也拱手,一本正经道:“副帅,不如,就听听长孙首领再做处置?如何?” 她二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长孙深感其英武,对曹无名极有好感,再说英雄相惜,女人之间也不例外。 而反观曹无名,眼见这羌女也是如此英雄了得,更是钦佩不已,也不愿她死得如此不明不白,是以极力为她辩护。 呼延晖则是捻须摇头,他正色道:“无名啊,她是羌人。常言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老夫一贯不主张老帅雇佣这些异族的士兵,为此,咱俩可没少吵吵,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如今,哥舒他既不在,那么,依边关法令,老夫将代行紫塞大都督之职。听判,羌人长孙部,竟敢聚众持刀兵擅闯三关,大胤刑律,边关军法,明日当请王命旗牌诛之!所在亲兵者绞之!燕山余族徒之!” 闻言,长孙不由得仰天苦笑,笑声中满是凄凉之意,一声笑罢,她口里喃喃用羌语念道:“长孙杀绝,迷当凋零,冉尨入海;今日哥舒老帅不在,也算是天意。唉,只是可惜了老羌人中的御三家,从今日起,恐怕便要除名咯!”她语声渐微,身子徒得软了下来,兀自落泪...... 第二十章 螭吻初阵(中) 曹无名顿时寂然,偏偏又无法反驳。 杨霆风见状,几度欲言又止,他心中也是矛盾已极。 一则,当日燕山飞骑伏击苍狼游骑英武之姿,在他脑中久久挥之不去,若副帅真的处死他们,无疑是紫塞边军的一大损失。且会导致哥舒老帅信誉遭受巨大打击,其他异族佣军人心惶惶。 二则,羌人们的确违反了边关律法,呼延晖按律宣判处罚,军法不容情,并未有任何的不当之处。 呼延晖目光炯炯,扫视被俘羌人一匝,狠狠猛一摆手,正色道:“都给老夫押下去!” 他话音未落,忽听得府库道路尽头有人放歌道:“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呼延晖一愣,觉得这声音俱是耳熟,他抬头一看:但见一人伛偻着背,一手负背,一手握拳捂嘴咳嗽,足下似缓而疾,行云流水般走了过来。 正自奇怪,突然,那人哈哈一声长笑,笑声冲天而起,只见街道两边,人头耸动,倏忽现出二十名身着铁叶环甲,头戴兽吞盔的胡子兵。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你......你是”长孙心中默念,微微一怔,突然,她眼眶酸热,强自忍住眼泪,在地上猛然挣扎,失声喊道:“哥舒阿爷,哥舒阿爷,求您赶快发兵,救救我的族人!” 杨霆风闻言一惊道:“什么?老帅竟然回来了?他不是去.......”说罢,也如遮阳般远远眺望着。 不多时,众人才看清来者容貌——那不过是个年逾古稀的小老头,一袭半旧青衣衫,胡须花白,那早已谢顶的秃头,在月光的照耀下,活像一颗蹭光发亮的巨蛋。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紫塞边军最高军事统帅哥舒翰渊。 只不过,他来得突兀至极,众人均感错愕,一时未曾反应过来。 还是呼延晖当先回过神。 只见,他倏地跑了过去,一把就握住了哥舒那双枯老的手掌。 临近那条路上的几个中垒营士兵,也跟着立刻在雪地上单膝跪了下来。 紧接着,远远近近所有的士兵以及角楼上的‘夜不收’战士也都单跪了下去。 “行了,行了,都起来吧!”哥舒老帅抬起了手,微微做了个“起”的手势。 “诺!”所有的士卒即刻山呼一个‘诺’字,吼声如雷,声震寰宇。 可奇怪的是,却又同时将目光望向了呼延晖,腿下依旧静静的跪着,没有任何要起身的意思。 哥舒老帅浑身一凛,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哎呀,老哥哥什么时候回来的?您老不是去帝都奏对了?”呼延晖见哥舒翰渊时,永远是满脸灿烂的微笑。 “我也是刚到,刚到。嘿嘿,奏对的事情,已经让谭叙去做了。”哥舒老帅自然也是满脸堆笑地迎上去搀住了呼延晖的另一条手臂,“这次北蛮来势汹汹,老夫心系紫塞安危,这不得不回啊。” “老哥哥说这话,可是嫌兄弟老了?拉不开弓,骑不得马,还是上不了阵咯?”呼延晖故意收了笑,提高了冷冷的声调,“既如此,那兄弟我也就不再操这份心,明儿就上个折子,向内阁兵部告老还乡咯。” “哎,可别!老夫身边可离不开你。”哥舒急忙反搀着呼延晖的手掌,替他掸了掸肩膀上的雪屑,“老头子我不走,你呢,也不准走,咱哥俩,还得在这边军再干上十载呢。” “再干上十年?兄弟我就怕,到时连告老还乡的折子都写不动咯!”搀着哥舒左臂的呼延晖自嘲的摔出了这句话,“不瞒老哥哥,兄弟我是真的厌倦了,真想明儿就赶回老家,置上几亩田,盖上几间瓦,带上拙荆犬子安度晚年。” “不会吧?号称五钩神飞,风雷怒啸,枪鞭双绝的呼延大将军竟然想退隐了?”哥舒笑望向跟在呼延晖身后的那几个中垒营什长,微笑道:“这不是干的挺好?老弟啊,咱还想着等明年儿开春,上个奏章,将这紫塞十万边军交给你节制呢。” 那几个什长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闻言,各自把目光望向了周围,接着,便看似无意的走了开去。 说话间,两人都登上了府库台阶,哥舒扫视了一眼远近到处跪着的那些人,对身边扶着自己呼延晖说道:“老弟啊,你看你,把这些娃娃们带的……告诉他们,大冬天的,地上凉,阴气重,叫他们不要跪了,让大家伙儿都起来,你老哥我可不兴这个!” “哈哈,老哥啊,这俗话说‘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许久没打仗,这都给惯坏了。”呼延晖嘴上应付着,一挥手,又恢复了刚才的威严,对众人说道:“都听到了吗?既然老帅都发话让尔等起来,那你们就起来吧!” “诺!”众军士闻言,轰然应命,又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呐喊,仿佛晴天霹雳,连大地山川也为之颤抖。 “好好!老弟啊,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这兵带的很好!”哥舒口中打个哈哈,心里却直打鼓,“好你个呼延晖,动作可够快的啊,老夫这才离开多久?连这府库的士卒,都换了两茬了?” 他心神一阵恍惚。 此时的哥舒,虽说身处紫塞内城,又站在边军辎重府库的朱门之前,身边还簇拥着无数中垒营精兵与‘夜不收’的军士。 可却从未有如此不安的感觉。 从军近五十年来,这种事儿还是头一回。 周围,一阵肃杀的北风吹过,卷起迷蒙的无数雪屑,散落在角楼之间。 曹无名倒没看出两人这其中的症结,急忙拱手想要为长孙开脱。 不料,呼延晖已抢到她前头,一跃而上,从荆楚薇手中抓过长孙,偷偷点了哑穴,正色道:“老帅,羌族首领长孙未经通报,私自带领亲兵连闯我紫塞三关,还对我‘夜不收’将士施放冷箭,该如何发落,请您老定夺。” “这呼延老头,嘴巴倒是快!”曹无名浑身猛震,抬眼狠狠看了过去,正欲给长孙开脱,突然,只见呼延晖也是怒目相向的看着她。 旁边则站着冷冷的荆楚薇,她沉默半晌,终于敌不住这位前任‘夜不收’首领的目光,只得错步让开,歪过头去。 哥舒老帅看了看长孙,又瞅了瞅呼延晖,前者几乎要流出泪来,遂低声道:“那就——先关入帅府大牢,明日再做计较如何?老弟?” 见哥舒示弱,呼延晖是立刻双眉一展,神采飞扬道:“既然老帅如此说,那么,就暂时将她们收押在帅府石牢中。楚薇——” 荆楚薇看了呼延晖一眼,点了点头,再次接过长孙,一把扛在左肩上,向着帅府方向如闪电般掠去。 “哥舒……哥舒阿爷……霍伊玄的大军,已将我燕山部从里到外,团团围住,族人们只怕是撑不过今晚了!还请您即刻发兵!”长孙气息紊乱,可偏偏口里发不出任何声音,只得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任何办法。 曹无名看着二人背影,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呼延晖的嘴角则弯成一道诡异的弧线,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哥舒抬眼看着渐行渐远的二人,又看看呼延晖,半晌,才摇头叹道:“哎,风雨欲来,风雨欲来啊!” 话音刚落,身后一人旋即朗声接道:“所以更要同舟共济,同舟共济啊!” “说得好!”哥舒老帅眼中精芒一闪,“哎哟,谁?” 第二十一章 螭吻初阵(下) 如以往中原很多王朝一样、大胤的开国之君在统一天下后,继续连接和修缮前朝遗留的紫塞长城——在左据高昌楼兰,右褒莫高迦夏两窟,披甘陀磐沙之地,立河州,兰州,凉州、幽州,肃州之地,建立了紫塞军事内外五城。 在这华夏神州最为混乱黑暗的一百七十年里,也算是——英俊之域,绂冕所兴,冠盖如云,七相五公,与乎州郡之豪杰,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盖以强干弱枝,隆上都而,观万国也。 而哥舒本人,就是这堵长长石墙的泥瓦工,修补匠。 镇守紫塞近三十余载,踏入帝都的次数也不过寥寥。 少年时,他以部曲的身份,随胤太祖南征北战,数有战功,迁牙门将军。 后来,又在名帅如云,猛将如雨的文帝时代,被破格提拔为督紫塞中护军,领幽城太守,一时间,三军尽惊。 到了武帝时代,又陆续进拜大将军,官封紫塞太守,三边巡抚。 武帝薨,轮到景帝继位,又加封其为大胤少保兼领兵部尚书衔,一时风头无两,拔尽江淮之地气! 可是,每次的加官进爵,他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和危机感。 那种窒息感,是他从军五十年来,压迫在他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而那种危机感,却是从其最隐秘的内心深处冒出来的。 比如:在电光石火,千军万马的紫塞边关;在百花繚乱,杀机四伏的帝都;交织着杀戮阴谋,背叛与対峙的六镇五胡之中...... 仿佛他,哥舒,生来注定就应该在这样的乱局中游走。 虽说,他早已厌倦,然而面对此刻严峻的局势,他又不得不重新点燃他心中的战斗意志。 朝野上,太后及其身后的陇川势力,近日蠢蠢欲动,潜流暗涌,只恐不日便要对淮泗集团发难。 此刻,谭叙虽已然进京奏对,前路茫茫却不可预期。 关外,北蛮来袭,他心系紫塞安危。 从而无法进京驰援淮泗的诸位同僚。 而就在这时,他又想起了,自己在临行前,特意交待边军次席军事幕僚——常戚风的单独嘱托: 淮陇之间,激变不日立至,兄苦虑多日,不得不涉险进京,以求反败为胜。然紫塞事关重大,吾四顾身侧之人,唯有晖(呼延晖)可冒险相托。然此人虽与吾同为袍泽多年,但心计之深,手段之狠辣,为兄多年也不曾看透。无奈此刻淮泗危局,又暂无他人可托。弟与之共事,也应心怀戒备,多多劝导。 念及于此,哥舒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呼延晖,心知,靠常戚风来制衡自己这位‘老兄弟’失败了。 回顾其所做之事,口中下意识地喊出了那句——风雨欲来 “所以更要同舟共济!” 也在这瞬间,背后的人已开了声:“老帅,是我。” 说话的,当然是杨霆风。 不管怎么说,哥舒老帅在地位上是‘紫塞都督’,‘大将军’兼大胤少保,在职位上,是杨霆风上级中的上级。 而在淮泗集团内部,哥舒也是名义上的首领,是前辈中的老前辈。 但在行止上,他与杨霆风,更似忘年之交,像朋友,多过于师长。 作为师长,哥舒可以教杨霆风做人之理;作为上级,哥舒可以在杨霆风困难时扶他一把;两人亦可作为朋友,把酒言欢,说笑间毫无顾忌。 可今晚,不知为何,这位“亦师亦友”的上级,在月色掩映下,脸色不再是那么胸有成竹,反而显得忧心忡忡,而且,看来还很有点心事。 杨霆风轻咳了一声,向哥舒问道:“恩?眉宇间似有忧愁耶?” 哥舒一愣,随即指了指自己的秃顶,笑道:“霆风啊,你说,这人为什么会有烦恼?” 杨霆风笑了笑:“人这一生,许多烦恼都是自己带给自己的。越是怨天尤人者,越是烦恼倍增。佛家《大乘庄严经论》上说,‘烦恼即菩提’,可既然这烦恼就是菩提,那为何还要断呢?” “说的好!”哥舒颔首,再次反问道:“那你呢?有没有烦恼?” 杨霆风嘻嘻笑道:“我也是人,当然也有烦恼。只不过,像老帅是为大事烦恼;在下呢,为小事烦恼;有的人,为自己烦心;有的人,为国事烦忧。凡人有,神仙亦有。可别说什么当了神仙就可以免烦,依在下看,这神仙凡人总一样!” 哥舒背着手,怃愁道:“可神仙烦,却有法力随身。面对劫,可以渡。面对缘,可以灭。实在不行,也只需两袖清风彩云飘飘,远离尘世!可凡人能行吗?终日奔波劳苦,一刻不得偷闲,柴米油盐如何逃得掉?” 杨霆风嘿嘿一笑,道:“人生苦短,何必烦恼些有的没的?” “说的也是,人嘛,来这世间走一遭,便是受罪啊!”哥舒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二人感慨良多,沉默片刻。 突然,哥舒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刚才,你看到那个女娃娃的‘小擒狼手’了吧?虽说招数奇快,内力雄浑,也不见得有多么惊世绝俗。但偏偏长孙在她面前,却只能落得俯首就擒的下场,这妙就妙在此处!” 杨霆风微微一怔,不知哥舒为何突然说起此事,心中奇怪,但还是接上了话,“老帅啊,荆什长用的,并非是‘小擒狼手’呀,倒像是一力降十会之类的感觉。” 哥舒却略略一笑:“哦?是吗?为何我眼中看到的,却是正儿八经,阵前擒狼的小擒狼手啊,可从未疑有他!” 杨霆风闻言,神思恍惚了一下,似略有所悟。 顿了顿,哥舒又道:“我听老梁头说,你平时在西烽火站岗时,闲来无事,经常修习那‘神机门’摘叶飞花的暗器出手法,怎么样,可有什么心得?” 杨霆风摇摇头,说:“实在不好练,要练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那么高的境界,我练不来。甚至我怀疑,这只是本门前辈对那至高武技的幻想。” 哥舒哈哈一笑,摸了摸那蹭光发亮的秃头道:“哦,是吗?小子,老夫倒不这么看。说起来,这次回紫塞的途中,我遇到了一位剑客,他竟能做到‘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风儿啊,若论起运用难度,草木和飞花应该是对等的吧?” 闻言,杨霆风倒是十分吃惊,他蓦地大声道:“当然对等,老帅您的意思是说,‘草木竹石均可为剑’和‘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最高境界是一致的?” 哥舒笑了笑,并未作答,而是指了指遥远祁连山深处,那连绵不绝的灰影,正色道:“那位剑客说,每一座山,都有它的峰,但却不一定都得要遇山而上,遇峰而攀。人只需做到,意登绝顶,心则为峰即可。” 杨霆风漫吟道:“意登绝顶,心则为峰!” 哥舒笑道:“所以,这小擒狼手因人而异,却能够使出不同效果……” 杨霆风眼神一亮,又吟:“山登绝顶吾为峰!” 哥舒也接上道:“海到尽头天做主!” 杨霆风轻轻“啊”了一声,微微竖起了大拇指。 哥舒则眼里充满了深意,那表情仿佛在说:你明白了么?” 他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没头没脑的说着,倒叫旁边的呼延晖,曹无名,听了个寂寞。 尤其是呼延晖,饶是他心机深成,才思迅捷,偏偏想不出他二人之间的谈话,究竟是何意。 曹无名则更不必说,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想不通为何新收的小弟会认识紫塞边军的最高统帅? 呼延晖捻须沉思良久,只得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说道:“天色已晚,老哥哥又是轻骑疾驰赶回的紫塞,想必也是水米未进,鞍马劳顿,不如先回帅府用膳歇息,再做计较,如何?” 第二十二章 西烽之夜(上) 闻言,哥舒老帅霍然看了呼延晖一眼,点了点头,道:“也好,我正巧也有事要找你奏对。” 呼延晖拱了拱手,接着,二人并排着,带领各自的一行亲兵什长们,相逐消失在了府库的尽头。 目送这一行不速之客相继离去,这府库外,一下子再次‘宁谧’‘和谐’了起来。 人散了。 好聚,却没有迎来好散。 其实,朋友兄弟间的争来争去,到最后,还得是天人永别。 人生苦短,争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阎王爷要收你的时候,想留也留不住。 其结果往往就是,时过沧桑,人走茶凉,仇恨已是昨日过往,物是人非,唯有泪千行。 还是,珍惜眼前人较好。 好友之间,一年到头相聚过后,到离分别时,也就一两句话的事情。 即便二人话多,也就一盏茶,一顿饭的功夫,也会散尽。 接着,就是各自数落叶计步,履踏归家。 人生在世,聚不容易,散却简单...... 曹无名凌空打了个响指——那六条影子便是一动,如疾风闪电般一掠而去 待回过神来,场上六名‘夜不收’士兵竟然凭地消失在黑夜之中,杨霆风还未来得及发出赞叹,曹无名又指了指他,冷冷道:“你,跟我来!” 说完,她转身便走。 杨霆风见状,也是一路小跑跟上,自不必说。 二人一路北上,此时,夜已深,又正值严寒天气,天气降至冰点。 但见彤云密布,朔风渐起,那白雪又纷纷扬扬卷了下来。 行不上两里多路,便是一条山涧小路,半山道上,有一所破败山神庙。 杨霆风一眼望去:一条蜿蜿蜒蜒的石板路上,矗立着无数栩栩如生的鬼怪雕像,令人望而生畏。山神大殿外,破败不堪,尘封土积,蛛网纵横,墙上的壁画受到了风雪的侵袭,也是色彩模糊不清。 “走,跟我进去罢。”忽然间,他听到曹无名走在前面说了一句,然后径自向山门处的夜叉走去,率先进入了那间破败的山神庙。 杨霆风一听此言,不禁又吃了一惊。敢情这座山神庙难道就是‘夜不收’螭吻队的秘密据点? 还挺特别的,不是吗? ...... 当月已偏西的时候,山神庙内的火塘边,围坐三个人,气氛有点诡异。 正是杨霆风,荆楚薇,曹无名。 话说那荆楚薇,在匆匆送长孙进入帅府石牢后,又顺便去了趟‘夜不收’大营领取了令箭。 随后,迅速折回了这里。毕竟,作为杨霆风的直属什长,怎么也得主持一下简单的新人入队仪式。 按照‘夜不收’的老规矩,新入伙的弟兄,要在山神庙前吃上三碗酒: 第一碗是血酒,第二碗是苦酒,第三碗浊酒。 “霆......霆风,请......请伸......出胳膊!”荆楚薇从腰际取出一把剜心小刀,对准杨霆风胳膊上轻轻一划,那血珠子便滴溜溜,一串一串的滴落在酒碗里。 她还是对这个新入伙的弟兄不太熟,所以喊他名字时,还有些微微拗口。 杨霆风感慨道:到底只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脸皮还挺薄的。 不过,据曹无名所述,荆楚薇这口吃的毛病,只要彼此熟悉以后就好了。 丝毫没有任何的犹豫,杨霆风一口就将略微酸腥的血酒喝了下去。 荆楚薇又兀自倒了一碗,将手中一些青色的果实碾碎了,汁水撒在酒中,山神庙里,陡然便弥漫开了一股奇异的苦味,她端起碗,递给杨霆风。 杨霆风喝着苦酒,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他看了看荆楚薇,没有回答。 荆楚薇看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只小声道:“喝了这种果实的酒,可以消除你身上活人的气味,不受那格尔贡草原血狼与大黑熊的袭扰。” 杨霆风点点头,一饮而尽。 在这诡异气氛里,曹无名依然心急如焚似的,亦不知她是担心长孙的安危,还是此次布置的任务。 “喂喂喂喂喂喂喂,你们俩,差不多意思意思得了啊!这还没完没了了?” 她可没精力绕圈子,猴急猴急地便从怀中抽出一卷羊皮地图,跪坐在火塘边,徐徐展开,提出了螭吻小队的下一个任务:“楚薇啊,霍老头这回让我们偷偷潜回西烽火台,究竟是要取回何物?他难道不知道现在烽火台都被北蛮的人给占据了吗?再去有何意义?” 她二人口中的霍老头,原名‘霍友成’,年逾六旬,乃是‘夜不收’的现任首领,同时也是一名技艺高超的传奇刺客,在边军中有着极高的声望。 “其实……其实是在找寻一条密道入口。”荆楚薇单眸里,放出一道戒备的冷光,“相传当年,霍伊玄的祖父——血狼可汗博硕曾率领八百草原勇士,循寻这条密道,犹如神兵天降,打得当时的边军措手不及,险些丢失二城。” 闻言,杨霆风与曹无名俱都惊住,面面相觑。 “西烽火,有密道入口?不是吧?”杨霆风怔住,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在西烽火八年,可是从未听老兵们说过此事。不,即使是那个烽火资格最老的兵——老梁头,要是知道西烽火有条密道,恐怕也得惊掉下巴乎? 在他的记忆中,那西烽火的形象,除了台城、沙海、枯骨以外,恐怕就没有更多的东西了。 “为何,为何我从来也不知道……”杨霆风喃喃,忽地醒悟,“难道说.......” 荆楚薇收起了剜心小刀,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道:“啊......原来你也不知道?我原以......原以为从你口中......有更多的情报呢。” 顿了顿,荆楚薇又补充,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杨霆风:“我刚刚也是从‘夜不收’大营得到的情报,霍伊玄狡诈,惧怕我‘夜不收’突袭火攻,烧其粮草,便将粮草尽数转移至西烽火台。有了烽火台的依凭,他本该从外加固设施,对内修补墙体才是。可派去侦察的同僚们却注意到,西烽火内,北蛮营帐拉起了幕布,时有铁锹铲土之声。而且,成天结队派遣奴隶运送沙土出来,数量可观。” “唔……楚薇啊,你说的,究竟是何意?”曹无名不解其意,脱口。 杨霆风却灵光一闪,道:“荆什长,莫非,这密道入口,就是西烽火台的地下之处?” 闻言,荆楚薇向他颔首,大是赞许,心想:“这小子倒也真有几分聪明。” “喂喂喂,楚薇啊,我还是搞不懂霍老头的意思,既然是屯粮点,咱一把火,烧掉他们囤积的粮草不就行了?没了粮草,即使北蛮不退兵,也该攻势大减,怎么也比找那条有的没的密道更划算吧?”曹无名哈哈一笑,说得豪兴飞扬。 杨霆风也道:“曹伍长说得不错,怎么看,都是烧掉粮草的意义更大吧?” 荆楚薇一愣,旋即摇了摇头道:“你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北蛮草原人喜啖食牛羊乳品,而牛羊也须得由草料饲养。可经过同僚们的仔细观察,此地的粮草多以粟麦为主,且主要为民夫,奴隶们所耗,反倒是这负责看守的北蛮士兵却有专人每日送奶食。你们难道觉得不奇怪吗?” 杨霆风一惊,脸色铁青道:“荆什长的意思是,这密道之事,乃是北蛮特意放出的假消息,实则是诱我‘夜不收’弟兄们出来,便于一网打尽?” 话音刚落,荆楚薇的单眸,在火光下奕奕生辉,兴奋道:“是的,原来......原来你也是那么想的吗?” 杨霆风的拳头,不易觉察地握紧了,点头道:“不错,兵法有云‘可一不可再。’,霍伊玄料定我们‘夜不收’在探查其粮草所在后,必会故技重施,再次焚毁粮草。且他亦知晓,我‘夜不收’之人,行事隐密,若是侦察行动,人手一般维持在十人左右。可要烧掉粮草这种大规模行动,非得出动百人不可。” 以百十人行动,几乎快接近‘夜不收’全员了,这岂不是正合北蛮心意? 曹无名似乎还有些不解,她扬眉道:“也真是奇怪,霍伊玄如此折腾,仅仅是只是为了消灭我等?要知道,我‘夜不收’弟兄,人人皆是武功精湛,神出鬼没之辈,怎么就知道我们无法成功呢?这万一要是成了呢?他岂不是鸡飞蛋打?” “无名啊,你要知道,即便我等成功放火焚粮;他所损失的,也仅仅是少数士兵以及区区一些民夫奴隶而已,这死了也就死了,并不可惜。”荆楚薇解释道,“可他若真将我等全员引出,或是发现了那条他祖父所走过的密道,岂非意外的收获?这笔‘买卖’,他怎么做都不亏!” 第二十三章 西烽之夜(中) 袭来的雪风,还在山神庙外绞动,卷起雪屑漫天飞舞。 “呼呼”,“呼呼”,一阵连续的狂风呼啸而过,掀起山神庙牌匾上的无数灰尘,这才显露出三个草书大字——风雷门 此地人迹罕至,空山落寂。 时又恰逢寒冬,当下鸟息兽偃,流水结冰。 忽然,遥远的半山道上,稀稀落落传来人语,分外清晰。 语声渐响,只见得一中一少,沿着蜿蜒山道,并肩而来。 中年者年约克壮(四十岁左右),头戴斗笠,下巴处,满是不修边幅的胡渣,嘴里则叼着一根稻草,身材甚是魁伟。 他身着‘夜不收’黑色布袍,袍上已多有破烂,手心手背满是老茧,这臂膀也很有力道。 男人的身后,背负两把没有任何装饰的环首刀,刀鞘上大片大片落漆。 虽说,浑身颇具风霜颓废之色,但也难掩大汉骨子里特有的枭悍勇武之气。 如果,此时此刻此际,杨霆风若在,定会大喝一声彩:“好一条军汉子!” 这定是那燕赵大地上的慷慨豪迈之士,无论是巴蜀、江南或是帝都,都不会有这等人物。 男人粗犷的脸膛上,两只眸子闪闪发亮,如同那黑夜中觅食的猛兽。 但是,你又看不到他的脸孔。 为何男人没有脸孔? 因为,他戴了面具。 一张十分狰狞、呲着獠牙的夜叉半脸面具。 月下,风雪中,男子背后环首刀发出锋寒。 寒入心,寒入骨,寒入首...... “爹爹,这里既号称风雷门,那么,何为风?何又为雷?”一个稚嫩却略现老成的声音,小声问了问。 中年人一眼打量了下少年,野兽般的瞳目竟然柔和了许多,他哈哈一笑,道:“小七啊,这风雷门,左为风,右为雷,喻义是有风雷二神将在此,当百无禁忌,鬼怪勿进之意。” “那为何不是右为风,左为雷?”说话的少年,年约束发(十五岁左右),身形略显单薄,眉清目秀,男生女相,长长细细的眉毛下,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白皙的脸上,那微微带有茸毛的小嘴,挂着一丝从容不迫的笑意。 “这......这为父也不甚清楚!”中年人说着,不禁叹了口气。 小七吐了吐舌头,又问道:“还有,既知此地有风雷二将镇守,那远方的鬼怪,又何故还要再来呢?” 闻言,中年人诧异,脱口问道:“小七啊,为父面前,你有话就直说?” 小七却是不在意的摇头晃脑,娓娓道来:“爹,朝廷开国至今,已历四帝,国力虽说日渐衰微,然我紫塞边关尚有十万勇猛善战之士;且哥舒爷爷还健在人世,那霍伊玄何德何能,安敢犯我大胤江山?” 中年人默不作声地吸了一口气,自己的这个‘义子’,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 十五年前,他带着还是襁褓中的小七,从帝都不远千里来到紫塞边关,投入哥舒麾下,并将其托付至帅府,代为照料。 而哥舒,也是极其疼爱这个娃儿。 紫塞雄关,一年到头,来来往往多有奇人异士,豪杰猛将,江湖高手,哥舒老帅便悉心拜访,为其请了各种各样的老师,教授诗书曲艺、文武骑射。而小七也非常聪明,无论是诗词歌赋,兵书军略一背就会,一点就通,当真是不折不扣的神童!” 最重要的,是小七身上,还藏有一个惊天大秘密,且随着年岁渐长,小七逐渐懂事。男人知道,这个秘密,迟早有一天,终将大白于天下,到时候....... 中年人沉默一会,叹了口气,道:“小七啊,爹爹还要和你荆姨,曹姨在山神庙汇合,还是先赶路吧。”说着,他步子一掠,便消失在山道尽头。 “哼!爹爹总是这样。”小七面红耳赤:“每当我有疑问,都刻意回避于我!” 他百无聊赖,等了一会儿,但见山道两边无数栩栩如生的鬼怪雕像,不由有些心虚。 突然,一阵寒风吹过,他身上登时起了层鸡皮疙瘩,说不出的害怕,只得循着山道,一步一挨,向山神庙方向慢慢走去...... ...... 山神庙 火塘边,正中一团篝火烧得正旺。 柔软的羊皮地图早已完全展开,图上,各处水源、行军路线以及军事据点分布一目了然。 荆楚薇若有所思,那如青葱般的手指,不停地点在羊皮卷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标记之上。 她身侧,坐着曹无名与杨霆风。 此时的二人,一边讨论着天下局势,一边竟用枯树枝,串起干粮烤了起来,当真是好不惬意。 但见,馒头在红色火苗的滋润下,逐渐皮脆金黄,嗞嗞作响。 “真没想到,北蛮兵力如此优势,居然还在暗中联络六镇胡人共同出兵?”杨霆风面有不屑:“那鲜卑首领拓跋孚当真是灭我之心不死,自不量力。” “拓跋孚?你可莫要小看了他!”曹无名转动了下枯枝上的馒头,望着杨霆风,正色道:“你可听闻过那——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杨霆风迷惑地望了曹无名一眼,问道:“这不是流传于鲜卑的《敕勒歌》么?” “不错!正是《敕勒歌》!”曹无名笑道:“可你知道,那拓跋孚也作了一首《后敕勒歌》,你,想不想听听?” “不会吧,咱这位‘鲜卑游骑督’,不是一向只识弯弓射大雕的么?这啥时候又开始作诗词歌赋了?”杨霆风错愕了好一会,饶有兴趣道:“唱来听听?” 曹无名放下枯枝,忽地咳了咳嗓子,唱到:“贺六浑来,主三军队,壶关王气曾分,人说当年,离宫筑向云根,烧烟一片氤氲,想香姜,古瓦犹存。琵琶何处?听残《敕勒》,销尽英魂!” “恩,气势很足。但他自比那鲜卑雄主贺六浑,好像还差那么点意思;这哥舒老帅说得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他若是不服,咱就再次把他打服。”杨霆风说罢,嘴角露着轻蔑,“当年,他祖父拓跋贺,号称自起兵以来,数十年未尝一败,其麾下精锐‘百保鲜卑’也俱是勇力绝伦,以一当百的勇士,可颍朔之战,老帅麾下近卫骁骑千里奔袭,一战即破,克坚城,阵斩拓跋酋首于幽城。” 他,拓跋孚,比他祖父如何?比其父亲又如何? “嘿嘿,好一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山神庙外,一个中年男人特有的浑厚西北嗓音,在猛烈的雪风中清晰传出,“大胤自哥舒破拓跋以来,近二十年,双方未尝再战,这强弱之势还犹未可知,你这小子,当真是在那胡咧咧哩。” “有理!”杨霆风闻言,不禁满面通红,急忙扭头望向山神庙口: 但见,一条中年军汉,正负手与他相望。大雪纷飞中,他的身上,头上,肩上都是雪屑,两道如猛兽似的目光霍地在杨霆风脸上扫了两扫,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杨霆风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汉子!他有心结交,也‘腾’地站了起来,走出庙门,抱拳招呼道:“刚才,是在下武断了,未请教大哥名号?” “哈!无妨,无妨!”那大汉子倒是豪爽,马上自我引介道:“我姓萧,单名一个狼。” “萧狼!?” 杨霆风听了,脑海里忽然想起一位声震江湖,名动天下的刀客,遂震了一震,但又不敢确定。 “萧狼!?萧狼——萧”杨霆风凝视他半晌,突地脱口道:“萧大哥,您莫非就是先帝麾下龙骑禁军九大统领之一的萧七?” “咦?你怎地知道?”萧狼大惊失色,随即心生戒备,微微后退一步,手下意识地按住了刀柄,杀意贯注全身。 “没想到啊,在这紫塞边军之中,‘夜不收’的秘密据点,能遇上赫赫有名的‘狂狼八斩’萧七!”杨霆风面带微笑,手掌往前一抬,做了个“止”的动作,缓缓说道:“家师,‘龙骑禁军’、‘狩翎箭翊’云三!” 本来,萧狼在听他叫出自己当年绰号时,惊诧之余,又念及小七身世,本欲动手灭口。 不料,当杨霆风自报家门后,他一时间竟百感交集,握刀的手掌也不禁松了。 杨霆风改了称呼,依旧喊他萧狼:“家师常常念及萧大哥,说大哥的刀,乃是真正从江湖搏斗格杀,战场尸山血海中所锤炼而来,已臻化境,是最快,最强,同样也是最致命的刀。” 萧狼闻言,则大感惭愧,他摇了摇头道:“我这点微末伎俩,比起你师父,可算不得什么。” 顿了顿,他继续道:“想当年,你师父曾驰骏马于八百步外贯穿戟上小支,一时间震惊天下,甚至被那当日到访帝都的——北蛮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都惊呼为‘天下第一矢’,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仿若昨日。” 杨霆风听得一惊,目视萧狼,暗付:“老天!八百步?都快接近弓箭的最大射程了,还能贯穿戟支?师父可当真了不得啊。” 第二十四章 西烽之夜(下)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曹无名与荆楚薇也从庙里慢慢走了出来。 “呦霍!看不出来啊,老萧,你当年真有那么厉害的么?”曹无名忍不住从旁冒出那么一句话来:“老娘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荆楚薇也微微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她单眸看着眼前这个‘夜不收’的同僚,狻猊队的什长,如长兄般的生死之交,若有所思。 她其实,早就觉察这萧狼来历不凡,却没想到竟然是先帝朝赫赫有名的禁军统领。 三人正遥想萧狼当年神采,忽见曹无名嘻嘻一笑,神秘兮兮的凑近萧狼,不怀好意地笑道:“我说,你老兄这禁军统领干得好好的,为啥要躲到这紫塞边军当一名小卒?不会,是你拐跑了这宫里的妃子吧?嘻嘻嘻嘻......” 萧狼默然片刻,淡淡开口道:“无名妹子高看萧某了。当年,保护后宫的,乃是云华殿的七大侍卫长。而我们龙骑禁军,只负责紫宸殿的安危,又如何能接触到那后宫?这拐跑妃子,呵呵,更是无稽之谈!” “那你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曹无名不服道:“不是拐跑了这皇帝老儿的妃子?你跑什么跑?待在帝都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 “你——”萧狼气不打一处来,凭空里冒出揍人的想法。 若非曹无名是个女的,加之老萧十分了解她的这张臭嘴。就凭这句话,那钵碗大的拳头早就干上去了。 “哎,说正经的;老萧啊,你的那个儿子啊,老娘怎么看怎么不像你亲生的,该不会是个什么前朝皇嗣被你私自带出来了吧?啊哈哈哈哈——”曹无名哈哈大笑,装出很有把握地样子说道。 话音刚落,萧狼眼神陡然冷凝,脸色一黑,浑身杀意凝聚。 见萧狼生气的样子,曹无名反而愈发地眉开眼笑,她挺直腰板,一副看吧,老娘我早就猜到了的神气姿态。 杨霆风则在一旁静静听着,并未开声,只是后颈一直冒出许多冷汗。 当初在神机门,他曾无意听师父和掌门提过此事,她曹大伍长说的,倒也并非全是臆断,许多猜测反而非常合理。 当年,龙骑禁军九大统领,皆是负责皇宫紫宸殿的大内侍卫,护卫武帝的顶尖高手,由于他们意气相投且身怀绝技,彼此间皆以兄弟相称,又以年岁高低排座次。 其组成为:龙一,唐二,云三,李四,王五,朱六,萧七,谭八,张九! 在朝,统称为紫宸殿九大侍卫统领;而在武林中,又被世人称之为龙骑禁军老九爷。 这九人,由于是先帝秘密从民间招募,其性质类似于皇帝的私人保镖卫队,却并非是那禁军中真正手握兵权之人。 而他们所行之事,大多都是皇帝本人亲自下达,绕开了中枢内阁,是以时间一长,难免得罪朝中权贵。 为了避免家人、后人、门人遭到报复清算,所以他们皆化名弃字,改用数术来替代名字。 也是天意弄人,元狩九年,大胤武帝在紫宸殿突然驾崩,年仅二十九岁,外界对此猜测纷纷。 与此同时,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九大侍卫也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 而大胤官方最后的记载,是这九人是因知道太多皇家秘事而选择了逃亡...... 要知道,这九人可不是那些没血性的懦夫,往往重名声更甚于自家性命。 主君暴毙,即便上头下令九人殉葬先帝,他们也会毫不犹豫一同赴死。 可他们却选择集体出逃,这事儿...... “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杨霆风凝视着萧狼,暗忖道:“果然,师父对当年出逃之事,也是三缄其口。这其中,必有什么大的变故。若有机会......” “说话啊,老萧,哎,你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嘻嘻,被我曹大提刑猜着了吧,老娘......哎哟,疼!”曹无名话没说完,一个暴栗狠狠落到头上,痛得她眼冒金星、泪水长流,回首一看,不是荆楚薇又有谁? “喂!老大,你干什么呀?”看着荆楚薇那张俏脸,曹无名委屈地蓦然颤声喊了出来。 荆楚薇却并未理会她,而是兀自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漫步来到萧狼面前,眨了眨单眸,道“萧大哥,咱们螭吻、狻猊两队,还是按照霍首领原先部署的计划行动,前往西烽火台找寻密道。” 闻言,杨霆风微一迟疑:“可是荆什长,刚才不是说……” “没事的,霆风,我自有考量。”荆楚薇的神色淡定老练,简直不像一个桃李年华的女子,扬手扔给杨霆风一张地图,嘱咐道,“你携此图,去朱笔上标注之地,领取行囊装备,只管一路去——两个时辰后,咱们内城城门口集合。” 杨霆风不禁皱眉,正要开口阻止,忽听萧狼点头,颔首道:“好!荆妹子,两个时辰后,咱两队人马城门口汇合。” 说完,他转身几个起落,便不见了踪影。 “不会吧?连问都不问就同意了?夜不收都这样办事的?”杨霆风彻底傻了眼,又转头望着曹无名:但见,曹大伍长犹自捂着脑袋,可眼中分明写着两个字——信任 “臭小子,还在聒噪,眼珠要不要了?”曹无名好似发现了杨霆风又在看她,颇为恼火,一脚就踢了过去。 杨霆风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眨眼,也没了踪影。 这是他加入‘夜不收’的首次任务,端地如饮美酒,或怀抱美人,当真是兴奋无比。 他脚下的步履越来越快,一时间竟浑然忘我,风灵月影中的乘风之法更见精妙,如狂风骤雨般,呼啦啦的飞掠而去。 突然间,只听“哎哟”一声,杨霆风一个趔趄,似乎撞翻了一人。 只见,那人摔了个恶狗吃屎,如滚地葫芦般,咕噜咕噜飞出老远。他爬起身来,搔头晃脑道:“疼,疼死我啦!大叔,敢问您的身子,是铁铸的吗——” 闻言,杨霆风定睛一看,却是个略显单薄,眉清目秀的少年。 被撞的,当然是寻父而来小七。 杨霆风揉了揉着脑门,尴尬一笑,突然,抱拳作揖道:“哈哈,小兄弟实在抱歉。叔叔呢,有急事哈,这下赔礼了!” 小七抬头,瞧了杨霆风一眼,心里一震。 忽又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下,眼前这个撞了自己的家伙——这个大叔,兽盔纹甲,身后三尺长的黑色铁匣迸射出一股肃杀之力。和‘夜不收’士卒的黑袍黑甲装扮不同,他这一身的装扮,却是出自正统的大胤紫塞边军制式装备。 这瞧着瞧着,确实比爹爹那‘夜不收’传统的大兜帽,黑袍子要精神许多。 什么是军威? 这就是军威! 什么是军魂? 这就是军魂。 真正的大胤紫塞边军的魂灵儿! 他不知道,杨霆风其实也在观察他:这个少年,有着未经风霜磨砺的白皙脸旁,文雅高贵的气质以及那明亮干净的眸子——绝不似寻常百姓家的那种粗鄙顽童 这瞅着瞅着,杨霆风忽然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姬昌拘羑里,赢政赵国郎。 长陵埋亭长,刘秀起南阳。 玄德织履儿,阿瞒祥颠狂。 司马假病卧,寄奴斩蛇王。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孙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第二十五章 首遇小七 就在这时,内城的钟声,嗡然长鸣七下,已至亥时。 杨霆风听得钟声,蓦然想起还有军务在身,当下,他神情一凛,长吸一口气,拱手道:“小兄弟,叔眼下还有急事,就先告辞了;改天摆一桌酒菜给你赔罪!如何?” 小七略一默然,走上一步,缓缓向霆风作揖道:“大叔,敢问您是那‘夜不收’的士兵吗?” 杨霆风闻言俱是一惊,想到这少年又是从何得知,他望向小七,满脸疑惑。 “咳咳,大叔您也不必惊讶。”小七咳嗽着,装出一副老成的模样,“不才,在下也是那夜不收的人。” “你说你是......你是什么?”杨霆风瞪起眼珠子,怔了一愣。 “夜不收,狻猊队,七爷!”小七摇头晃脑地念叨,你还别说,挺像那么回事的。 “就凭你那小身板?还七爷?呵,依我看,就连那北蛮的女鞑子,一个屁都能把你给崩没咯!”杨霆风暗付道,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哈哈大笑:“小兄弟莫要开玩笑了,叔叔真有事,先走一步,告辞!”说完,他转身欲走。 “且慢!”小七急忙上前一步,扯住了杨霆风的衣甲,微微笑道:“让我猜猜,大叔您是打算去内城夜不收的秘密军械库,领取行囊装备干粮,我说的对么?” 此言一出,杨霆风才是真正愕然,不禁开始上下打量着小七,问道:“对,小兄弟你又是如何得知?” “哎,都和你说了,我是那“夜不收”之人。而且,我还知道,今个儿晚上有大行动,对吗?”小七说完,便斜倪着眼,偷瞧杨霆风,不断观察他脸上的表情。 杨霆风听到这话,方才确信眼前的少年,可能真是‘夜不收’的人,顿时心头一凛,脊背上渗出一层冷汗。 他现在觉得,这‘夜不收’行事,也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连这毛都没齐的孩童也敢纳入营中? 小七微微一笑,忽地欢呼起来:“哈,既然在下猜对了,那大叔,您就得带我一块儿去。” “啊!去哪?”杨霆风脱口问道。 小七眼露兴奋,嘿然道:“当然是去......咳咳......你们要去的地方。” “好哇,敢情你这小子这是诈我呢?”杨霆风眼珠一转,心中呵斥。 思索片刻,他才打了个哈哈说:“小兄弟,你既然是那‘夜不收’狻猊队之人,那为何还要我带你去呢?” 小七闻言,抱着小脑袋,委屈巴巴道:“唉,还不是我爹爹。” “你爹?”杨霆风皱眉,不解。 小七突然凑近杨霆风,压低了声音,好像生怕被人听到了责骂:“其实,这次行动呢,我爹爹并不同意我去,但是我......我又不放心他。他可是个大老粗了,又笨的紧!” “好小子!有点意思,但叔叔可不能答应你。”杨霆风心中赞叹,他深深看了小七一眼,蹲下身,一手按住了小七的左肩,“小兄弟,告诉叔叔,你的名字。” 小七瞧他神色,似有意相助,兴奋地目光闪动,感激道:“多谢大叔,我姓萧,叫小七!” “小七……萧七?”杨霆风神色一震,恍然有悟,扬眉问道,“敢问,小兄弟你,莫不是萧狼——萧大哥之子?” “啊!对......对!大叔您认识我爹爹啊?”少年被杨霆风的机智给惊住了,他带着钦佩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个大叔。 他纵然聪敏,但终究涉世未深,一时自信满满,继续说道:“如此便好办了,我也不用废口舌去求荆姨、曹姨带我一程了,就与你同路,倒也是个伴儿!” “说的是,那事不宜迟,小兄弟,咱这就启程!”杨霆风不再多说,转身便走。 他脚上祭起真力,一晃身,施展轻功-乘风蹈海,三步蹿上,转瞬间,人已越出二丈。 小七忽地想起了什么,脱口惊呼起来:“喂,大叔,你等等我啊!” 因为惊慌,他顾不得压低声音不让人听到,嘹亮清脆的嗓音忽地划破了神庙附近静谧的黑夜。 此时,杨霆风已经掠出了十几丈,他诧然回头,看着小七从身后追了上来。 小七跑得气喘吁吁,一边跑,一面脸色焦急道:“喂,大叔,你好像忘记了一些事哦。” “呵,还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真以为我们是去玩的?”杨霆风微微一怔,见小七不依不饶的,倒是大感诧异——可他实在不想再耽搁片刻在小七身上,既然萧狼不让他儿子去,这其中必有道理。 他对小七招了招手,“小七,你放心,等叔叔回来,定请你吃烤羊,啃烧鹅!现在,听话,回家去,可别让你爹担心。” 说完,杨霆风足下步子一急,刹间消失在了山道尽头。 见状,小七更是焦急,顿足大喊道:“你们,你们大人怎么都这样啊——喂!” 已是深夜,淡淡的雾气从周围群飘荡而来,蜿蜒山道中,有无数细碎的步履声连翩响起,小七眉头蹙起,叹了口气。 果不多时,忽见数条影子一动,只见,小七的身边,凭地出现了十八名黑衣人,人人脸戴样式各异的面具,个个身背锁链双刀,隐带杀伐之气,气势慑人。 “小七,在这儿罗嗦什么呢?”其中一名脸戴‘鬼狐’面具的黑衣人走了出来,一把拽住了少年的胳膊,“小七,七爷让你赶快回去睡觉!明儿辰时,常先生可要来帅府授你兵法课。” “我不,快放开我!”少年挣扎着,却怎么也拗不过那个黑衣人。 只一瞬,人就被那‘鬼狐’脸儿扛上肩膀往回走去。 “撤!”‘鬼狐’脸儿单手一挥,只听“嗖”的一声,十九道身影如疾风闪电般消失在夜色里,只扬起一阵雪尘以及无数的脚印...... 朔风呼啸,寒气侵人心脾。 一团飘移的雾气中,杨霆风的身影也随之清晰了起来。 原来,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离开过? 月色下,只见杨霆风背靠一颗碗口粗的松针树,环抱双臂,对着小七与黑衣人离去的方向微微一笑,暗付道:“武帝爷、龙骑禁军、萧大哥、师父、集体出逃、黑衣人、小七......这几个看似毫无交集的......恩......有点意思!有点意思哈!能加入‘夜不收’是真有意思。” 话音刚落,浓重的黑暗迅速地将杨霆风整个人裹入,他也陡然消失在这茫茫夜色之中...... 第二十六章 祭拜南帅 风霜冬雪,松木凋零。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兮。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风雪中,一个潇洒矫健的身影,疾若流星,在山间小道上急速掠过。 这里,是紫塞内城的一条羊肠小道,并非主干道。 方圆十里的路上,皆被湮没在一色荒凉的雪地中。 雪地周围,一堆堆的坟包从男人的身边一晃而过。 这墓地也没什么特别,只不过,每个坟头之上,都插着一把军刀——那是历朝历代紫塞边军将士们的制式军刀 那同样也是——所有牺牲在紫塞边关将士们的骸骨收殓之地。 无论任何朝代,作为华夏神州的北境守护者,他们守卫紫塞长城,对抗游牧民族,抛头颅,洒热血,望烽燧而不得卧。 死后,部分侥幸者,骸首尚能运回原籍。 然无亲属领殓的,绝大多数都葬在此地。 因为无人奉祀,所以愈发显得冷清荒凉,一片死寂。 看着此起彼伏的荒坟,男人此时,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悲凉:无论你生前何等英雄了得,死后,只不过黄土一抷,荒坟为碑,连个看坟的老人家都没。 清明冬至时,帮你祛除杂草。闲暇无事时,帮你驱赶野狗乌鸦。 身赴黄泉,魂断天涯,悲情的结局不可避免,英雄的末路,说不出的忧伤...... 忽然,一阵雪风吹过,让男人不禁掠起一阵微颤。他深吸了一口气,停下了脚步,控制了因寒风抖动的躯体,打开了荆楚薇捎给他的地图。 地图微微泛黄,用的还是前朝制式,如图上所示:那时,此地还是芳草青青,树木峥嵘。 如今呢,荒凉到让人漠视。也有传言说,此地树木凋零,芳草不在,只是因为,树儿全被伐了,制成了棺材...... 不管怎么说,从两晋南北朝到如今,在这短短的一百二十七年里,竟已退化至此,当真是天道无常。 杨霆风缓缓蹲下,摊开地图,借着月光,在朱笔批注处,除了此行的目的地军械库,另一处醒目的大红字引起了他的注意——老仲爷坟 老仲爷坟。 顾名思义,这里安葬着大胤开国名将、卫国公、紫塞的前任边军统帅南濂仲。 当地人多称老仲爷。 在名帅如云,猛将如雨的胤太祖时代,南濂仲只能算是个“平庸”的将军,守卫紫塞边关二十年从未有什么大的功绩,但也未曾出过什么差错。 和他本人一样,即使病故,也是那么的寂寂无闻。 连朝中的文人墨客也极少想到这里悲风怀古,堂堂开国名将,死后连个守墓老卒也没有,还真的是人走茶凉! 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平庸”,才侥幸躲过了那场波及万人、震惊天下的开国元勋大清算,成为大胤王朝,屈指可数能善终的将军。 据《胤史·文帝本记》记载,文帝十三年,春,巴戎图先可汗率步骑五万,袭紫塞,克二城,将崩矣。昔紫塞太守南濂仲遣哥舒督近卫骁骑营从外围急攻之,图败,麾下部众骑斩汗王首,哥舒之名播于西域。 然而,就是史书上的这寥寥数笔,老仲爷的名字,却依旧挂在了《将书·哥舒呼延传记》——其麾下两位名将的个人传记里。 然而,在杨霆风心中——老仲爷保家卫国,抗击异族,当是我辈楷模,真正的英雄;他杨某人神交已久,只恨不能早生六十年与之并肩作战,把酒言欢。 他心中明白,既然加入‘夜不收’。那么,未来的每一次任务,都将是九死一生。 此地一别,或许便成永诀。 杨霆风举目望去,只见西方明月已藏于乌云之中,不由感慨道:光阴倏忽,人过黄昏。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吟罢,他面露感伤,略一思索,还是决定前往老仲爷坟前祭拜一回。 老仲爷坟其实并不远,行不上半里多路,便看见一座皇竹草丛生的圆形宝顶坟,坟头两边,摆放着两尊石狮子,怒目圆瞪,威风凛凛,平添了几分威严,几多冰冷,令人望而却步。 青色的石碑文上,生平字迹已被风霜雪雨侵袭,模糊不可见,只余一行小子:胤少保卫国公南镇北将军祠墓...... 这一带人烟稀少,加之雪已经下了两天,越往后走,积雪甚厚。 杨霆风缓缓走至老仲爷坟前,那雪厚的一直积到了杨霆风的膝盖处,他兀自拍了拍身上雪屑尘灰,屈膝向碑,重重磕了三个头,诚恳地拜了一拜,朗声吟道: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说罢,杨霆风又拜了一拜,顶礼道:“老仲爷爷庇佑,杨某此番若能活着回来,定来烧那钱纸,祭那蛮首,与南帅把酒言欢,煮酒论英雄!” 他一口气念完了悼词,长长舒了一口气。 月夜里,只剩下了他的喘气声与心跳声。 雪地上,只有静静的月,只有皑皑的雪。 有静,有雪,没有人。他也不期待墓中之人有回应,毕竟逝者已矣。 五十载功名,尘归尘土归土。 百十年余威仍存,纵横乱世谁英雄,盖世雄心贯长虹。 只愿,来世能再次马踏草原,继矢飞舞在长生天,长槊直指漠北王廷...... 杨霆风缓缓起身,正要催动轻功,前往军械库之际,忽然之间,月夜下,风雪中,他有一种“杀意在背”的感觉。 他只觉头上的鸡皮疙瘩猛然乍起,这刹间,他几乎就要祭出重弩飞星翎羽,按上个三支绞肠倒勾箭! 因为就在这片瞬之间,他感觉到:来人已很逼近,来人就在他背后,来人无声无息,来人武功极高...... 就在这时,背后之人也开了声:“真没想到,时隔二十载,还有人能来祭拜老仲爷!小老儿还以为,咱这一代的老兵,都已死绝了......” 杨霆风霍然回首:但见一须发皆白的年长老者,摇摇晃晃踏着积雪而来,他穿着文帝时期旧式大军袄,老式军棉鞋,伛偻着背,手里提着两个酒壶随风飘荡...... 第二十七章 百兵推演(临) 深夜,朔风呼啸。 一股寒风裹挟着飞雪扑面而来,那鹅毛般的雪花,下得愈发而大了。 放眼望去,天地间,尽是银装素裹,白皑皑一片。 “轰隆隆!”凌厉的雷声划破了苍穹的寂静。 杨霆风大吃一惊,不觉想道:“这般大的风雪,竟然也会打雷?” 他在神机门时,常听巴蜀老人们说,这“冬打雷,雷打雪”,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乃大不吉之兆。” 曾经在两汉时期,流传着一首民歌《上邪》里面也提到过——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词中女主充分发挥了她的想象力,才有了这一件比一件离奇,那一桩比一桩更令人难以思议的独特天象。 其本质,只是那不堪封建礼教束缚,追求幸福生活的反抗女性心目中那美好的理想。 然而,那凛凛的寒冬,雷声翻滚。 虽说罕见,却也是实打实发生过的自然现象。 这声冬雷,既划破了夜空,亦打断了雪地上,二人脑海中的思绪。 那思忆本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在二人记忆中的原野上驰骋,却活活被这声惊雷打断。 杨霆风微微整理了下衣甲,顶风冒雪,行至老军面前,抱拳作揖道:“敢问,前辈是.......” 他边说,边转眼打量起眼前的老者:只见那老者须发上挂着晶莹雪花,那文帝时期旧式大军袄早已多处破烂,许多地方竟露出了棉絮来。 老军手里提着个两个装酒的青漆酒壶,他打开了其中一个,喝了口酒,哈哈笑道:“小家伙,这前辈实不敢当,老夫只是个大半截身子入土的小老儿。 说完,他抬头看去,却见九尺之外,风雪之中,一颗枯梅,在寒风中萧瑟,刚绽放的白梅花,微微颤哆、我自犹怜。 风雪肆虐,此地的梅花树残败了许多,老军不由叹道:“过得今冬,恐怕连这颗硕果仅存的白梅也要凋了。” 杨霆风也转过头,望着那颗风中寒梅,笑道:“常言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前辈未免也太悲观!” 老军瞧了瞧杨霆风,微微一笑,斜指梅花,道:“小家伙是误会小老儿意思了。你看,这棵白梅,枝上的梅花一年少过一年,恐是寿元将至,就如同那人自知天命,大限已到。” 说罢,他将两只酒壶挂在腰间,摇摇晃晃走向老仲爷石碑前,叹了口气,“天意如此,本也是无可奈何的。” 是啊,老兵不死,只是逐渐凋零...... 原来,老军把风烛残年的自己,比作那寿元将近的寒梅。杨霆风这才恍然,他点了点头,轻声道:“前辈说的是,天意如此,人力又岂能谋?” 他话音未落,一蓬积雪,适时的“啪啦”一声,便压垮了那支梅花枝。 但见那枝,垮拉拉的落了下来,枝上仅剩的三片白梅花瓣,竟也随风飘散。 霎时间,风雪更紧更疾。 老军抚了抚髯,斜睨杨霆风,微笑道:“小家伙,能否帮小老儿一个忙?” 杨霆风义不容辞的道:“还请前辈示下!” 老军取下另一只酒壶,随手抛给杨霆风,笑道:“小家伙,老夫腿脚不便,你就用这酒水,来洗刷下老仲的石碑吧。” 原来,他这一壶酒,是专门拜祭老仲爷的。 杨霆风二话没说,转身就在石碑上均匀淋上浊酒,用手自行擦拭起墓碑来,不多时,碑上那模糊不堪的字迹,渐渐清晰起来。 老军也从身后取出一个包裹,取出些牛粪枯枝,分成了几堆。 又自包内取出打火石,他手脚俐落,嚓嚓两下,枯枝上渐冒黑烟,火烧渐旺。 那老军又引了点火苗,牛粪枯枝堆上生了盘火,也映红了他原本惨白苍老的面颊。 他盘腿而坐,喝了一口手中浊酒,忽地朗声歌道: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 湮没了黄尘古道,荒芜了烽火边城。 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评? 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说到这里,他忽地大笑三声,火光映衬着老军惨白的笑脸,那一瞬间,竟然红彤彤的。 杨霆风转过身来,雪地中,老军的影子被火光拖得很长很长,又如同一面大纛旗,稳如泰山。 老军又仰脖透猛灌一口水酒,轻声咳嗽道:“老仲,我的老大哥;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咳咳......咳咳......咱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昨夜,吾偷听到那茉琴郎中说,小老儿我还能维持着一丝生机活着,已是很不可思议了。哈!那又如何?小女娃儿又知道个啥?想当年,吾等‘虎步营’八百壮士,摸爬滚打于千军万马之中,行走在刀剑锋镝之上,整个紫塞边军各营简直望尘莫及。即使,那号称天下第一劲旅的近卫骁骑营也是比不上的。” 杨霆风闻言,皱了皱眉,欲言又止,微一犹豫,他又转过身去,继续擦拭着墓碑。 老军又狂喝一气,鲸吞牛饮之后,又自顾自道:“老仲,说实话,我真羡慕你能躺在这儿,永远守卫着紫塞,守护着边军。想当年,多少兄弟埋骨草原,连个囫囵尸骨也没留下来。” 说到这儿,他缓缓将酒水洒在雪地上,也算是拜祭了。 “说起来,咱‘虎步营’的老兄弟们,如今,也就剩下吾一人了,哎.......等来年开春,恐怕......”语声最后,老军更咽起来,声音低沉,略显沙哑,细不可闻、 杨霆风遥遥听了他半晌,这突然没了声音,陡然吓了一跳。 他急忙回头一瞧,但见老军浑身上下却挂满霜雪,却纹丝不动,仿佛一尊雪人。 只有那偶尔呼出的一缕白气,才显出一丝生意。 看到老军无事,杨霆风悬着的心,这才略微放了下来。 他放下酒壶,走下台阶,又拾起一大截被压垮的枯枝,开始仔细扫着墓室周围的积雪。 此时,风雪渐息,雷声蓦停,那鹅毛大雪早已变做了细小雪花。 然而,依旧纷纷扬扬,不绝落下。 一片寂静中,老军观察了杨霆风良久。 突然,似乎下了什么重大决心似的,他猛灌一大口酒壶内的浊酒,旋紧壶塞,别在腰间,暗付道:“老仲啊,许是老天开眼,竟然在这最后的时刻,将这后辈送来了你我身边。天意,天意啊!” “看来,你那百兵推演的高明战术,不会就此失传。” “而咱虎步营‘以步制骑’的‘千成衾’战法,也能得到传承,不会堙灭在那历史的长河......” 第二十八章 千枪成衾(兵) 再说那杨霆风埋头扫雪,足足扫了一炷香,方才消尽墓周积雪,他放下枯枝,微微喘息。 这时,忽听老军向他招手道:“小家伙,你过来。” 杨霆风闻声,举目一看,却见老军自袍间取出数十枚特制铜钱,又从包裹内取出一块黄布,布上墨迹略显散乱。 杨霆风踏前几步,来到老军跟前,拱手道:“前辈有何吩咐?” 老军笑道:“哈,这吩咐不敢当,小老儿姓刘,单名一个疑字,小家伙呼我姓名也好,叫我小老儿也罢,但万万不要前辈来前辈去的,叫得老头子好身不自在。” 杨霆风微微一顿,笑道:“那,在下便托个大,喊您声刘伯?” 刘疑笑道:“也罢,你叫着顺口就行。”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小家伙,你我今日能在老仲爷墓前相见,也是吾等三人有缘,小老儿就作个主,将这‘百兵推演图’赠予你吧。”说完,他将黄布包裹住了铜钱,交到杨霆风手里。 男人双手接过,不由呆住。 杨霆风奇道:“刘伯,这是........” 刘疑微微笑道:“没什么,只是老仲爷生前所著之兵图,在小老儿看来,其实并不算高明,但也有一定的独到之处,你既从军,势必对你日后有所助力。” 杨霆风闻言,忽正色道:“刘伯,在下入伍前,也曾读过一些兵书,说到这独到么,却也是一言难尽了。所谓春秋有《孙子》、齐有《孙膑》,先秦有《六韬》,卫有《吴子》......这些书均是古代名将探究兵事之奇书。可《孙子》虽精邃富赡,实战却颇不足论;《六韬》虽屡得历朝历代推崇,流传最广,然杨某觉得,眼下,任何兵书,皆不适用于边军对抗草原游牧之现状,颇有些捕鼠遣狗的之意……” 他说到这里,又惊觉自己大有卖弄之嫌,顿然住口不言。 刘疑倒是听得十分认真,他笑道:“说得好,说得很好,咦?怎个不说啦?” 杨霆风笑道:“惭愧惭愧,刘伯定要我班门弄斧,小子我也就厚着脸皮再说几句。依我看,当下朝廷对抗北蛮,还得是百年前,南朝刘宋开国之君——武皇帝刘裕所创的‘却月阵’……兵家四势中的兵技巧者,才更适用于当下的紫塞详情。” 刘疑微微颔首,正色道:“那刘裕乃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当年,刘宋武发明了“却月阵”,以两千步兵大破北魏三万精锐骑兵,当真是朔气金柝,寒光铁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啊。” 杨霆风也暗暗点头,继续道:“说的是,经过此役,‘却月阵’威名大振,为后人所津津乐道,以至一谈及如何“以步制骑”,必言“却月阵”。可惜,刘宋为权臣萧道成所篡灭而亡,此阵也因此失传。” 他说到这里,犹自不语。但觉世事倏忽,国家尚且兴亡难知,更何况人呢? 刘疑也不由叹道:“是啊,‘祸福天注定,从来不由人’,无论他‘却月阵’如何厉害,却终究逃不过亡国的命运。凡人皆有生有死,国祚当然也一样,朝代更迭,自有天数。 说到这里,杨霆风忽地一拍大腿,问道,“可是刘伯,小子我就有些不明白啦。想那自古以来,能大破游牧的兵家代表,皆是兵技巧者。昔有先秦蒙恬率三十万虎狼之师,北击匈奴,打得北戎不敢南下牧马。中有冠军侯霍去病率大汉铁骑千里奔袭,封狼居胥,饮马瀚海,打得漠北再无王廷。但为何,到了本朝,却如同那玄鼋一样,龟缩在乌龟壳子里,短短百年,汉人竟退化至此?我甚不解? 他将如今的边军比作乌龟,紫塞比作龟壳,虽说是年少偏激之言,但也是事实。 刘疑闻言,哈哈一笑道:“哈!并非吾等退化,而是国力不许。先秦的军爵首级制且不论,就冲其军队箭阵打头,就让多少朝代望尘莫及?要知道,秦国箭阵不但数量庞大,力道足,射程远,一经发出,遮天蔽日,常常让对手闻风丧胆,交手之初就已胜负分明。而且,如此庞大的箭阵,需要的是国家强大的后勤力量,特别是像弓弩、箭簇这种军资,没有一个强盛的国力是不允许的。 杨霆风深有体会,赞道:“刘伯这番话说得精到,每一支箭的造价本身就不菲,其二,这箭若是粗制滥造,非但不能造成杀伤力,还徒劳钱财,浪费人力物力。” 刘疑点点头,又接上道:“再说起那冠军侯霍爷。倘若本朝,有大汉武帝时期的那种国力,西北有大规模的养马场,每年有多达三十余万匹产量的军马,那我紫塞十万边军,还练个屁的步骑战阵,车马协同?直接人手三匹马,一骑千里破竹势,万骑马踏格尔贡。银枪,快马,强矢,铁骑纵横,岂不痛快?” 说罢,他解下腰间酒壶,喝了一大口,又抛给杨霆风。 杨霆风仰头一灌,递还回去,心中忽地通透:“原来刘伯费这许多唇舌,竟是要指点我兵家战法?但不知他何不言明,偏要绕了这许多弯子?” 刘疑见铺垫地差不多,便理了一下思绪,陡然一口气喝干了酒壶中的浊酒,低声道:“小家伙,你可听说过千成衾么?” 杨霆风呆了呆,奇道:“枪衾,在下倒是有所耳闻,可这千成衾却是不曾听闻,还请刘伯指教一二。” 他口中的枪衾。本意喻为使枪要像被子一样包裹着敌人。 而在实战中,枪衾却可以说是一种枪阵,是一种重於利用长枪作攻势的阵势,而不再只是守式的防御阵型。 其中以尖枪突最为有名,而枪衾的布阵队形,比较历朝历代的枪阵也不再是四四方方的。 更多的,是小队组织,利用枪的用途广泛,造价便宜,上手容易等多种好处。 不但可以攻击骑马队,而且,对步兵团时也可因应队友枪向来避免太近身时的不利,甚至利用长枪在较远方攻击短兵。 当敌人众多时,可以拉近彼此距离集中防守。而敌人少时则拉开战阵如枪衾般包围敌人,是应用灵活的阵势。 而在对抗骑兵军团时,尤以当骑兵发动突击时,彼此间能排出有利的枪阵,利用长枪的长度,枪尖向前,阻挡骑兵的靠近。 骑兵因未能接近,冲击力和践踏性完全不能发挥,根本上和步兵没有分别。 主动攻击时,又可结阵前进,作出支援性攻势,骑兵突击时,能够十分有效的阻挠冲击。又能够因应情况予以包围攻击,彼此间相支援,是一种评价很高的阵势。 可是,枪衾也有其弱点。 比如列阵密集,行动不便,没有灵活性。很易于给骑兵从侧切入或是发动突击,这样重装的长枪将会成为骑兵的践踏对象,阵势易于一刻间崩解。 另外这样一个密集的阵势,很易于成为弓箭射击的对象,士兵间太过集中,移动又慢,当面对骑射的时候根本性上无能为力。在弓箭给予阵形一定搅乱後,再用骑兵突击,则很有效。 而且,在面对精锐佩刀步兵近身时,往往会从枪缝中进入予以白刃战,这样对枪兵很不利,也是其最大的弱点。 杨霆风摇了摇头,道:“刘伯,依在下看,这枪衾阵法也并不适用于对抗北方游牧;如今,霍伊玄麾下的骑兵,皆以骑射为主,枪衾在其面前无异于活靶子,这打也打不过,追也追不上。” 刘疑咳了咳,小声道:“你说的不错,可是,咱的千成衾,可没有这个弱点。” 杨霆风好奇道:“哦?请刘伯示下!” 刘疑两眼望天,眼中精光流转,正色道:“我以十一人为一队,最前为队长,采用步战长槊,次二人在其后,一人执长梁盾、一执藤条牌;长梁盾遮挡蛮人的长枪弯刀,藤牌手阻挡弓箭弩矢。再二人为手执金锋长矛,银剪短枪。利用金锋长度优势,率先拒马,银剪短枪则负责推进刺杀蛮人。接着是四名手执钩镰枪,板盾;背跨标枪、飞斧亦或是飞刀、套索的长枪手,左右各二人,分别照应前面左右两边的盾牌手与长枪手。再跟进的是两个手持朴刀,身背强弓硬弩的重甲士担任全队的警戒、护卫。如蛮人迂回攻击,即持朴刀冲上前去劈杀敌人,若是蛮人骑射鹰翔,则在盾阵中与之对射......其要素在于整体配合,令行禁止,分工明确,千枪成衾!” 他心绪激动,说到这里,一时竟“腾”的一下,站起身来....... 第二十九章 三尺誓天(斗) 杨霆风见刘疑面色激动,担心其身体,便拱手道:“刘伯与小子初逢,便传授兵图与战法,在下无功受禄,心中难安!” 刘疑摇了摇头,道:“无妨无妨,小老儿也不过是代为传授,只是怕老仲的一生心血,就此失传。至于这千成衾么,吾本意还想试你一试,担心你是那兵权谋、兵阴阳或兵形势的推崇之人;可方才我同你探讨兵法,足以证明老头子没看走眼;哈!如今看来,还真是天意!” 杨霆风得他如此看重,胸中腾起一股热血,他朗声道:“既是如此,刘伯便是杨某的师父,请受徒儿一拜。” 他知道,刘疑传了这兵图战法,乃是给了他天大的好处,感激之余,顿起拜师之念。 正待跪下,刘疑一把将他扶住,哈哈笑道:“不忙,不忙,小家伙,你我既一见如故,小老儿倒是愿意与你结为兄弟。” 杨霆风急道:“这......这如何使得!” 刘疑瞧他一眼,笑道:“你啊,怎么和那群腐儒穷酸一样?婆婆妈妈的。小老儿与你同属紫塞边军,如何当不得兄弟?只不过,小老儿比你早些入伍,兵龄也比你长些,怎的?不够资格做你兄长?” “有理!”杨霆风尴尬笑笑,他本也不是个拖泥带水之人,既如此,便顺势抱拳,单膝到地,正色道:“刘大哥在上,请受小弟杨霆风一拜!” 刘疑急忙伸出双手,将杨霆风臂弯托住。 顿时,杨霆风只觉一股大力涌来,禁不住他搀扶,便直直站起身来,心中愈加佩服。 二人盘腿,席地而坐,刘疑又将那千成衾的细节,选兵点将,逐一为他解说。 继而,又讲述起战斗队形、队形摆法、阵法运用。 他两人,一个说,一个听,待到明月沉西,天色更晚,杨霆风突然起身,抱拳道:“大哥,霆风尚有军务在身,如今和你分手,异日再得相见。” 刘疑点头道:“兄弟此去,自当万事小心,你我有缘再见!” 杨霆风微微颔首,将‘百兵推演图’塞入怀中,又背上千机匣,叫声:“大哥珍重!”便自回去了。 刘疑站起身来,望着他的背影远去,口中喃喃:“兄弟,保重,后会无期了!” ...... 再说那杨霆风,展开乘风蹈海的轻功,一路攀上,不到半炷香时间,便已接近图中目的地。 他停下步履,极目望去,遥见那崇山峻岭之中,一条栈道,又陡又狭,上依石壁,下临绝谷,栈道尽头,一顶漆黑如墨的帐篷搁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之上。 帐篷外,四枚大铜钉,嵌至悬崖外侧的岩石之上,于风中瑟瑟烈动,迎风招展。 男人微微皱眉,暗付这‘夜不收’的军械库倒是设的新奇,若是来阵大风,怕不是能将帐篷吹落悬崖,里头的人,可怎生是好? 他面肌微微抽动,阴沉沉一言不发,突然,兀自取出匣中飞索抓钩,嵌入岩隙,在起伏的山岩间,纵跃飘掠,几个起落,便到了那顶黑色帐篷外。 黑帐内,似乎有几支大蜡烛正在燃烧。 在烘烘的火光中,一条长长的诡怪影子,在焰火的映衬下,扑闪扑闪的,活像地狱来的一尊恶鬼。 任何人见了,恐怕都会不寒而栗。 杨霆风的瞳孔也随之收缩。 突然,一群乌鸦从黑色帐篷内飞了出来,嘴里发出凄厉叫声,不停地围着杨霆风上下打旋,让人心生厌恶。 也就在这时,“桀桀桀桀.......”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忽然从帐篷内响起:“啊....你....是来领取那吹火筒之人?” 听声音,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 杨霆风点了点头,抱拳作揖道:“奉‘夜不收’螭吻队什长荆楚薇之命,特来此处,领取军资。” 话音刚落,那帐篷中,陡然深出一只深可见骨的枯瘦干裂小手,一截青色的竹筒就被递了出来,竹筒长约两尺,上有六个竹节,竹节之间打通,最后一个竹节用钉子钉出一个小孔。 杨霆风默然接过,再次作揖道:“多谢前辈,在下告辞!” “啊......对了......别在这附近使用那个,会吓到我的乌鸦们。”阴冷的声音再次警告道:“这些小家伙们就算再怎么聪明,终究只是鸟兽之辈。除了啃食尸体,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闻言,杨霆风已经呆了,不由寻思:这老头儿,怕不是孤零零的在悬崖待久了,好不容易找了个活人,这絮絮叨叨的,还说个没完了? 话虽如此,杨霆风还是微微笑道:“前辈但请放心,在下不会乱用的。” 说罢,他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帐篷内,那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幽幽传来,近在耳边,“小子,要为亡者出一份力吗?” “亡者?”那一瞬间杨霆风霍然回头,脱口。 “嘿嘿嘿嘿,没错。吾所卖之货,皆是从亡者身上索取而来。既然赚了点,怎得也要为死者祈福超度。”黑暗最深处那个苍老的声音再度传出,“就我所见,你的手上也沾满了鲜血.......去祭奠亡者吧,这样,我也可以送你一些战场上实用的家伙事。” “罢了,一个老人家常年在这也是不易,就帮他这一回!”杨霆风深深吸了口气,拱手道:“还请前辈吩咐,如何祭奠亡者?” “桀桀桀桀.......”帐篷内阴笑起来,忽然,那枯瘦的手指蓦地一指悬崖:“跳下去,把半山崖,岩石上的尸体,给老夫带回来。” “嗯?”杨霆风怔了一下,再也忍不住,问道:“前辈,您的意思,莫不是从这跳下去?” “是了!”那老者冷冷扔下了一句话,便不再搭腔。 “还真是乱来!”杨霆风无奈,缓缓走到悬崖边,但见崖下大雾弥漫,白茫茫一片,端是不能视物,不由有些心虚。 突地,身后又传来几声鸦鸣,吓了他一大跳,脚下不由地一滑,竟然一脚踏空。 杨霆风心头咯噔一下,身上鸡皮疙瘩乍起,暗叫声不好,压低身体欲要稳住,却不料岩石上的积水结冰,甚是滑腻,顿时整个人向崖下滑落。 “坏了!”他破口大骂一声,急忙祭出飞索抓钩,电光石火间扣住上方岩石,身体犹自吊在半空,来回晃荡,一颗心砰砰直跳。 身形稳住后,他这才长长吐了一口气,兀自低头一看,却惊得他差点再次跌落悬崖。 只见,空荡荡的脚下,凸出一小块岩石,岩石上,横七竖八躺着十来具尸首,个个面色透出青黑,尸身却僵硬不烂。那流出的血液,也被冷冽的寒风吹得紫黑。 “还真有尸体?”杨霆风吃惊不已,缓缓放低飞索抓钩的距离,来回折身再次晃荡起来。 待飘至尸体处,突然一把抱住其中一具,手指猛扣机枢,一人一尸便立刻飞了上去。 他深深吸了口气,放下尸体,尬笑了笑,“前辈,幸而在下,不辱使命,这具尸体,请您笑纳!” 话音刚落,帐篷内,倏地露出一张——如同那干裂橘子皮似的瘆人老脸,混浊的双眼在杨霆风脸上来回扫视。 “前辈?”杨霆风略现紧张地问了问。 “恩,不错,不错。”老者干裂的脸阴笑起来,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去吧,小家伙们!” 杨霆风目光一凝,但见数百只乌鸦从帐篷内飞出,瞬间攀上尸体的身躯,开始啃噬僵尸的腐肉。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那具尸体,便成为了骨架...... “吾与亡者如影随形!”老者冷锐的眼睛眯了起来,双手合什,对着骨架诚恳一拜。 “真是个怪老头!”杨霆风默不作声地倒吸了一口凉气,眼神也是不易觉察地一变。 也就在这时,老者干裂的嘴唇里吐出低低一句话:“小子,老夫说话算话,伸手!”话刚落音,他便递上了一柄平直端正,寒芒逼人,长约三尺的八面汉剑。 剑一入手,杨霆风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这柄八面汉剑,通体黝黑,剑身有三道起脊,分割成四面,绵延着类似灵龟孔雀纹,工匠称之为“霸纹”,大胤的能工巧匠至今未得其淬火锻造之法,所以,凡有得汉之八面者,均视若珍宝。 杨霆风屈指一弹剑身,只闻“叮”的一声金铁清脆声,声还未消,他手腕又猛地一翻、长剑霎时间直立而起,但见,剑身上用汉篆刻着四行小字: 三尺誓天山河破碎慟天 一挥扫荡血染山河无恙 第三十章 袖剑之下(者) 枯瘦老头的眼中闪过一点寒芒,也不搭腔,目光落到杨霆风身上,喃喃自语道:“吾与亡者如影随形......因此,战场便是我的庭院。” “......快,去祭奠亡者吧......这样,吾就能赋予你更多的杀人獠牙......桀桀桀桀......”老者阴笑了一会,便再次钻入那顶黑色的帐篷中。 四周又入寂静,只有极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鸦鸣,瘆人无比。 杨霆风望了黑帐一眼,也不言语,将八面汉剑与吹火筒各自塞入千机匣内,转身大步离开,朝内城方向去了...... 内城城门 明月高高挂起,刚刚吸收了霜雪寒气,月儿显得愈发的明润。 “鸦!鸦!”一只苍鹰从远方厚厚的夜幕中钻了出来,并着双翅,在空中盘旋,并快速掠过城门上头。 城墙上,数百重矛手在往来的巡哨,城门口一排‘甲阵营’士兵,个个手持火把,照得天空犹如白昼,表情看上去甚是严肃。 驿道十里,寂静无声,飞雪如尘,清辉抖落。 恍然,霜雪飘千年,而今却阑珊。 突然,马蹄声响起,一骑飞掠而出,马匹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竟是来自格尔贡的草原战马? 眼看离城门更近了些,突然,寂静的夜空中,发出“砰!”的一弦响,一支弩矢带着刺耳的嘶鸣声,从城门口处激射而出。 那马受惊,四蹄顺势一弯,似有灵性般,躬身躲避。 而马上的军士,嘴角却是微微一笑,他陡然伸手一抓,凌空接住来矢,又发出“忽律律”的一声,那胯下的格尔贡战马,也是发声长嘶,倏地立起身来。 还未及转念,忽听马蹄骤响,斜眼瞥去,只见城门口九骑人马奔袭而来,俱是黑袍兜帽打扮,袍子绣有螭吻。 杨霆风欲要转向,身后竟又来九骑,装束相差无几,只是黑袍上的图案,略有些不同,赫然是一头头张牙舞爪的狻猊...... 两边同时包抄过来,将他死死围在中间。 “哈,是曹大伍长啊,神射,神射呀!”他大声叫道,扬了扬手中矢箭,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 话音刚落,一人一骑便游弋而出,范阳斗笠,坎肩纱衣,腰挂羊皮酒囊,身负一刀一剑,手中擎着一把轻弩,自是曹无名无疑。 只不过,杨霆风有注意到——曹无名的左腿上,不知何时,多绑了二十四柄柳叶飞刀,刀身映着狰狞的绿芒,看来,是啐过剧毒的;芊芊楚腰之后,则是多出了一副鹿皮绑套,内有短标枪一十三支,正冒着莹莹蓝光,似乎也是带毒的...... 那曹无名冷哼一声,一面伸手讨要弩矢,一边嘴角抱怨道:“臭小子,去哪厮混了?取个东西那么墨迹?” “啊?这.....这不是还未到两个时辰吗?”杨霆风顽皮地眨眨眼,远远瞅了瞅内城门楼上的水钟,蓦得将手中之矢举高了些,那高度,刚好让曹无名够不着。 曹无名一瞧,狠狠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弩矢,冷笑道:“呵,都是‘夜不收’的人了,怎个还跟个孩童一样?顽皮是吧,调皮对吧?信不信老娘现在揍你?”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荆楚薇不知何时,从马队里缓缓驰出,装束依旧是大兜帽,黑长袍。 只不过,她的身上,竟也背着一个黑色铁匣? 那铁匣足有五尺之长,比杨霆风的千机匣还要长上两尺,粗愈一臂。 铁匣的制作,也十分精巧,以龟蛇样式为底座,朱鸟背负匣面,应龙连接弯管,一只缟身如雪的白虎则站在机枢之上。 “霆风,东西取来了吗?”荆楚薇驰马近前,单眸里挂着一丝期待,闪闪发光,如同暗夜星空中的启明星。 两人马匹高矮原本不同,那杨霆风原比荆楚薇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只因格尔贡战马比紫塞马低了一头半,如今倒是正好持平。 “禀什长,东西已经到手!”杨霆风微微点头,指了指自己背上的机匣。 荆楚薇大有深意的望着他背上的千机匣,颔首道:“做得好,就先放你这保管吧。” 虽说是夸奖。但她语气冰冷的,没有一丝夸他的意思。 就在这时,一声凄凉的芦管声,从远方升起,在寂静的夜晚不住回响。 细芦僧管夜沉沉,越鸟巴猿寄恨吟。 吹到耳边声尽处,一条丝断碧云心。 “是萧大哥给的信号!”恰闻芦管声,荆楚薇眉毛一扬,明艳的脸上寒气顿消,换上的,是浓浓的煞气,凌厉的目光缓缓投向芦声处。 “终于,开始了么?”曹无名嘴角掠过一丝笑意,将轻弩置入狼皮套,拍了拍杨霆风的肩:“走吧,臭小子,老娘带你去见识下,什么是真正的战场!” “诺!”杨霆风应了一声,望着远方巍峨灰蒙的祁连山脉,暗暗下定决心,“很快,很快你们便会认同我是‘夜不收’真正的一员!” 说罢,二人坐下的骏马,率先发出一声嘶鸣而高亢的声音,马蹄落在地上,如战鼓一般,震撼着‘夜不收’其余将士,蹄下四道雪屑痕迹,清晰可见,直往门关奔去。 “出发!”荆楚薇寒着脸,挥手下令道。 “诺!”众人轰然应命。 “叮!叮!叮——”沉重的铁吊桥发出悠缓清脆的声音,城门中开,十九骑如狂风般掠出,仿佛出鞘的利刃...... 西烽火外 一顶顶白色帐篷在周围撑起。 中心大帐内,三百名身着纯白长袍,头戴白色兜帽的男男女女围住了一个女子——人人双膝在地,个个九指交叉,神色虔诚。 就连那霍伊玄幕僚,圣火教的叛逃法王——穆萨竟然也恭恭敬敬地随侍在女子身侧,亲自煮着酥油奶茶,时不时转动烤着小羊羔的铁架子,那肉被烤的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而这些白袍武士,腰间清一色佩带着西域特产——大马士革·弯刀,脚穿胡靴,还有那绑在左腕上的特殊机关弹射装置,袖剑。 与‘夜不收’将士不同的,是这些人的左手上,赫然少了一截无名指,似是有意为之。 而最有特点的,则是他们的大兜帽。 不长不短,阴影处正好盖住整张脸,但却并不影响视野。 那名女子,深鼻高目,有着小麦色的活力皮肤,金灿灿的长发,深蓝色的眼眸,似是欧亚大陆交汇区的异域人种。 她年纪已过四旬,眼角处,藏不住那些许岁月的鱼细尾纹。 她的容貌,在美女如云的帕尔斯也算不上出挑。 然而,那杀伐果断的眼神,身躯里若隐若现的战场硝烟味,以及,只有杀人无数者才能拥有的杀气——那是任何普通女子永远也不可企及的力量。 她便是,从西域帕尔斯国日夜专程赶来的圣女苏曼莎。 是圣火教,伊斯玛仪派的教母之一,希米叶尔王朝的皇族后裔,圣火教教主阿萨辛的左右手,刺客之王哈桑·霍·萨巴斯的入室弟子,护教法王克辛波的高徒...... 也是圣火教中地位仅次于教主的圣女,帕尔斯国的公主以及伊玛目派刺客集团的首领。 就在这时,帐子里突然有灰影一动:一条有着圆型瞳孔,浑身黝黑,颈部两侧硕大无比的古埃及眼镜蛇,如疾风闪电般从沙土里钻出,口中吐出一团亚麻布。 旁边一名白袍刺客迅速捡起亚麻布,恭恭敬敬递交给苏曼莎。 “哦,哦,很好,果然如穆萨法王所料,这紫塞边军‘夜不收’还是派人来刺探了西烽火了,虽然,只有区区二十人!”苏曼莎看过亚麻布后,深蓝色的眸子瞬间一亮。 她话音刚落,那些白袍刺客的眼睛里,忽地闪耀出狂热激动的光芒,“终于,终于可以和这华夏神州大地上的‘北境守护者’一较高下了。”也不枉他们冒着危险,日夜兼程,从尼罗河中下游坐船,千里穿越亚细亚平原,再换乘骆驼,奔赴莫高伽夏两窟,张掖敦煌之地。 历经艰难险阻,最终来到了这片与古埃及文明齐名的华夏土地。 “不过,说起来,中原人还真是奇怪,竟然只派了这点人马,就敢来送死?”苏曼莎眼里居闪过一丝疑惑,忽想起什么,冷定地问左右,道:“我的哈萨辛们,还没到吗?” 苏曼莎口中的哈萨辛,是她特意从老师——刺客之王哈桑处借调来的十二名终极刺客,不但擅长潜伏、法术、暗杀、飞檐走壁以及熟练运用多种武器;而且每人还精通一项最适合自己的特殊专用武器,如带刃的鞭子,淬毒双刀,巨形弯刀,重型钝器,手杖,长矛,弓箭,带暗器的手套以及训练各式鸟兽虫蛇...... 据说这些刺客,在西域帕尔斯国,长期担任大流士王朝、薛西斯王朝、冈比西斯王朝等历朝历代国王们的贴身侍卫。 这些刺客,从孩童时期起,便要赤脚走上布满机关刀阵的明尊崖,然后,在供奉着历代教主骨灰神龛的圣火殿前被熊熊烈火灼烧身体,幸存者由日,月,火三位圣女共同开坛祭天,带领教众跪拜明尊后,当众宣读授命,才算完成仪式。 十年前,圣火教内部浩劫后,许多教内的精英杀手,沦为了帕尔斯帝国的秘密暗杀佣兵部队。 而作为帕尔斯国的长公主,又是伊斯玛仪派教母的苏曼莎,才是这一群被驯服猛兽的真正主人...... 第三十一章 众生平等(皆) “公主,霍伊玄大汗快到了。” 身后有侍女恭恭敬敬地跪下禀告——这来自帕尔斯国北部的女子,与苏曼莎的肤色略有不同,体态高挑丰腴,肌肤如雪,眸子蓝如秋水,灰色的头发扎了两个辫子,带有璎珞的面纱,缠在雪白修长的颈项上。 帕尔斯国。 也就是波斯帝国,史上又称阿契美尼德王朝。 公元前6世纪,居鲁士二世灭掉米底王国,建立波斯帝国。 此后,波斯帝国又先后攻灭吕底亚王国、新巴比伦王国和部分埃及王国,扩大了帝国疆域。 公元前513年,大流士一世攻占色雷斯,波斯帝国的疆域版图瞬间横跨——亚细亚洲、阿非利加洲、欧罗巴洲。 由于地处欧亚非三大洲,所以,国内有各色的人种,倒也并不稀奇。 苏曼莎放下亚麻布团,长身立起,张开双臂,低声道:“叶娜,阿娅,替我更衣!” “是!”话还未落音,两名蒙着面纱的侍女,将一袭华丽的紫色埃兰礼服,轻柔小心地披在了她的身上——那是只有皇族才有资格穿着的服饰 ...... 西烽火之外,沙海连绵,一片无边无际的黄。 半空中,时不时有狂风瑟瑟烈动,偶尔带起的数十道砂风,卷舞在烽火台上方,吹得烽燧内燃烧的焰火四处乱窜。 砂风散开,一面印有“血狼”图腾的大纛旗,迎着草原军营特有的马粪味缓缓升了起来。 血狼图腾旗后,“霜狼”、“罗喉”、“嘲颅”、“断牙”……草原各部氏族的图腾旗也紧随狼旗而来。 旗子周围,不断驰出装备各异的草原骑兵,排成黑黑的一线,一时间竟难以数清。 风中的血腥味忽然变了,变浓了。 蓦然,这些草原勇士纷纷拔出腰间牛骨号角——刹间,那低沉浑厚的号角声轰然而起,震动云天。 血狼可汗霍伊玄莅临了! 在一队髪须绝少,面部塌陷丑陋,却异常人高马大,剽悍勇武,腰胯格尔贡弯刀的蛮族武士的护卫下——霍伊玄出现在帕尔斯众人的视线之中。 那些蛮族武士身后,则是跟着血狼宿将——郁久闾那哲,术赤,第一神射手锁罕以及猛将兀特、哈班等。 但见,霍伊玄一袭灰色狼王皮大袄,头戴雪狐垂缨帽,虽非戎装,但丝毫掩盖不了草原之主身上特有的霸气! 顿时,所有的人,包括苏曼莎、穆萨在内的三百伊玛目白袍刺客,对着霍伊玄深深弯腰行抚胸礼。 号角声中,霍伊玄缓缓走着,威严的目光从一张张白袍刺客的面孔上扫过,不停地默默点头。 突然,他在一名十分年轻英俊伊玛目刺客面前,停了下来。 “你——贵庚?”霍伊玄很惊讶地用古帕尔斯语问道。 那名年轻的刺客,缓缓放下了白色兜帽,露出了一张有着高挑鼻梁的俊美容颜,五官如同雕塑一般,微微透露着阴柔之气。 只见他单膝跪地,不卑不亢地回答:“启禀大汗,十一!” 霍伊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你太小了,还没感受过女人的温暖。回家吧,孩子,回帕尔斯去!” “启禀大汗,我已经是明尊殿的无形者了,请大汗不要说我年纪小好吗?”年轻的刺客大声反驳。 对草原雄主用这种近于无礼的口气说话,所有的人,都不禁为这个少年捏了一把汗。 霍伊玄没有动怒。相反,他用十分欣赏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少年刺客看了好一会,正色道:“好!本汗答应你,明尊殿的无形者!” 众人见状,先是一呆,继而彩声雷动。 也就在这时,苏曼莎与穆萨也携着四名蒙着面纱的侍女迤逦而来。 苏曼莎则是面带笑意的,用草原阿尔泰语道:“久闻草原男儿都是那长生天上高傲的雄鹰,今日一见大汗,当真是名不虚传,闻名不如见面。” 霍伊玄也缓缓往前走了几步,站定,也行了个抚胸礼道:“感激公主不远万里前来助阵我部,大恩不言谢,待攻下紫塞,本汗定当厚报。” 双方客套片刻,顺势并肩而行。 霍伊玄望着苏曼莎,忽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询问道:“敢问公主,是否成婚?” 苏曼莎闻言,面有不悦之色,但依旧抚胸回礼道:“谢大汗关心,还未婚嫁。” 霍伊玄微微吃了一惊,皱眉道:“当真?” “不错!”苏曼莎点头颔首。 霍伊玄闻言,突然停下脚步,蓦然回首,将目光落到身后的一众宿将身上,飘至术赤时,忽笑道:“刚才闻公主所言,似乎十分欣赏我等草原勇士,我的这位小兄弟,至今还未娶妻,公主若是同意,我明日便派人前往帕尔斯国下聘礼。” 他霍伊玄,是草原男儿,行事本就十分直爽,对婚姻之事也是想到便说,全无羞涩。 加之北蛮与大胤决战在即,他十分需要来自西域诸国的支持,尤其是像帕尔斯这样有着强大军事力量的帝国。 闻言,苏曼莎顿时一愣,旋即面沉如水;一时间,同意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好不尴尬,只得瞅了瞅身后的穆萨。 穆萨得到示意,眉头一皱,神色严肃,他沉声道:“大汗,公主她,虽说是贾拉哈尔王的后裔,大孔雀王的外孙女;但她更是圣火教三圣女之一,伊斯玛仪派的教母;在入教时,便已立誓,终身不嫁,将贞操献给那天上的圣火明尊,这婚宜之事,实不可取。” 他倒也不是瞎说,因为,据圣火教典籍《下部赞》所述,这圣女均由不出嫁的处女担任,以维护圣火教的神圣贞节。 按照教义,每位新教主接任之后,便会立即从皇族,教中高职人士的女儿以及民间选取三女担任圣女之职。 此三圣女领职立誓后,便会游行四方,为圣教立功积德。 但若中间,此三位圣女中有谁失却贞操,便当处以焚身之罚,纵然逃至天涯海角,教中也必遣人追拿,以维圣教贞善。 闻言,霍伊玄略一沉吟,随即摇了摇头,暗道声可惜,也唯有作罢。 苏曼莎见状,也颇有些不好意思,娇笑道:“大汗不必烦恼,虽说咱成不了亲家,但可以结为异姓姐弟。” 那术赤闻言,也笑道:“对,就结为姐弟。” 一旁的猛将兀特也起哄道:“既如此,那么,你二人不妨现在就交换信物,结为姐弟。” 霍伊玄眼神一亮,旋即点头道:“说得好,无论是父母、夫妻、兄弟亦或是姐妹,咱血狼部与帕尔斯从今日起便是一家人!” 一时间,几人同声开怀大笑,气氛好不热闹。 “嗯。”苏曼莎答应着,心底依稀有暖意,仿佛那飘零孤独半生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 然后,术赤又递上了一柄嵌有红蓝宝石的匕首,苏曼莎微微一怔,便接了过来。 只闻“呛”的一声,她对准凛冽的风沙中拔出匕首,手腕再一翻、刃光便掠起,寒气凛冽,一看就是精铁好钢所铸。 得此利器,苏曼莎一脸喜色,便放下匕首,对着术赤弯腰行礼道:“既然,术赤兄弟送了姐姐这件信物,那姐姐说什么也得回兄弟一份大礼。” 术赤闻言,咧嘴笑道:“敢问姐姐,所赠何物?” 苏曼莎卖了个关子,神秘一笑道:“大汗,术赤兄弟,诸位,请随我来!” 众人心头奇怪,不知她葫芦里卖什么药,纷纷跟上,且一路尾随,直至登上西烽火城楼的一片空地上,方才站定。 城楼上,三百名白袍刺客早已各自散开,列成七横八纵,警戒周围。 霍伊玄奇道:“公主这是何意?” 还没来得及回答,沙风中有影子一动,浓密的黑暗中,好似波动了一下。 也就在那一刻,霍伊玄陡然发现,面前站了十二个人,排成一列,如一条直线,面向苏曼莎。 这十二人,均一袭纯黑亚麻袍,黑布裹头,只露出两个蓝眼珠,腰挎大马士革·反曲刀,脚踏胡靴,手戴黑色手甲,腿别湛蓝匕首,脚插尾环爪刀,身上冒着丝丝寒意,一股股的强烈杀气,弥漫而来。。 连那清冷的月光和这些黑袍人相比,都骤然感觉要暗淡许多。 伊玛目的白袍刺客们知道,只有久经沙场,杀敌人无数的终极刺客——哈萨辛,才能迸出这种强悍的杀气 “真不愧是老师亲手训练的战士,果然了得!”苏曼莎深蓝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满意的微笑,突然扬声道:“都给我押上来!” 众人听得一愣,抬头看去,不由脸色一变,只见三名被捕获的‘夜不收’士兵已经被押上城头,一排跪倒在面前。 霍伊玄一看,也露出惊容:那些士兵黑袍领口和前襟绣着的,赫然是‘狴犴’——那可是令血狼各部闻风丧胆,无比头疼的‘夜不收’精锐侦察部队。 “大汗,这些中原人,也是真的不怕死,一批批的被抓,还一批批的涌进来!乔装的,改扮的,混在商队的.......”身后,苏曼莎冰冷的声音幽幽传来,“只不过,他们一个都逃不过我部哈萨辛的追踪!” 说罢,苏曼莎一把拎起了为首最为年长的‘夜不收’士兵,眼神冷酷,但嘴角却有了一丝笑容,她的嘴唇很薄,唇角很翘,唇色很红,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苏曼莎嫣然一笑,道:“听说你是‘夜不收’狴犴队的什长?大胤紫塞边军中最勇敢的士兵之一?” 话音刚落,一名白布裹头的胡人老者便走上前来,翻译给他听。 那名夜不收士兵,心知大劫将至,在听了长者的翻译后,眼睛反而有了觉悟轻蔑的冷笑,他定定看着眼前这个异域胡女,也微笑道:“听说你是‘阿契美尼德’最臭名昭著的表子?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最著名的娼妓?” 那胡人老者闻言,大吃一惊,眼巴巴的望着眼前这个视死如归的中原人,一时忘记了翻译。 苏曼莎不解何意,急忙询问那名胡人老者。 待得到正确解答后,她的眼神渐渐变成了冰...... “喂,西域来的小妞,要么快杀了爷,要么就把爷给伺候舒服咯——”这个咯字还没说完,血光便一掠而过、那名年长士兵的头颅便已在苏曼莎的手中,嘴唇尚自开阖说话。 她眯着眼,看看手里敌人的首级,轻轻吻了下去。 最年长的夜不收什长就此死去。 这时,场中响起“咕噜!”一声,似乎有人大大吞了口唾沫。 声音,来自什长身侧的伍长,但听他出声调戏道:“来来来,西域的小妞,老哥我也要!快来砍了哥哥,来,往这砍!哈!”说完,他兀自伸长了脖子,眼睛看着那柄匕首缓缓斩落。 却始终开口调戏着苏曼莎,没有任何求饶的意思。 “嗤”的一声,同样的刀光掠过,一腔热血溅出,头颅直直飞了出去。 苏曼莎深蓝色的眼眸陡然冷凝,她恨恨道,“来人,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给本公主拖下去,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喂鹰!” “是!”话音刚落,四名白袍刺客纷纷拔出腰间的大马士革·弯刀,抓起那具血淋淋的无头尸首,狠狠斩了下去,但见血光不停溅起,划出无数条弧线...... “西域来的女人,你给我等着吧!”见头领们皆死,最后一名夜不收士兵面露愤怒,大声诵出了最后两句话后,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呵呵,你们回不去了,因为......因为你们都得把首级留在紫塞——” “这群中原人!都死到临头了,嘴还那么碎?可恨!可恨!”苏曼莎薄薄的红唇中吐出一句怒斥,一刀便是斩了下去。 就在那一瞬间,忽有破空之声响起! 感觉到了极其凌厉的黑色斑点激射而来,苏曼莎手腕猛然一转,宝石匕首反手一档,“叮”的一声精铁交击,她只觉整条手腕好似都不是自己的了,巨大的冲击力,震的她酥软发麻。 “是谁?”城上所有人都悚然动容,回头看去。 对岸的角楼里,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名大胤士兵,他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威风凛凛,气势逼人。 只见他口衔三支五齿箭,一手扣着轻弩‘天羽沉星’,手影上下翻飞,刹那间填充了八枚箭矢。 一边脚踩重弩‘飞星翎羽’再次上膛...... 第三十二章 破杀绞极(阵) “是大胤射手!”城上城下顿时一片哗然,伊玛目的刺客与蛮族武士们看着角楼上的那个人影,脸色异常兴奋。 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更是全身肌肉马上高度绷紧,一股冲天的杀意从他魁梧的身躯里迸射出来。 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抬手捡起地上的绞肠倒勾箭,箭身漆黑如墨,尾部篆刻朱漆十字,鲜红如血:‘前推泰山·发如虎尾·云三’ 锁罕大吃一惊,他下意识地抬手按在身后的虎筋摧山弓上,思绪回到了大胤武帝时期的那场御前箭术比试,眼睛里仿佛有烈火燃起。 突然,他弯着腰向西烽火的最高处狂掠而去,快如离弦的箭,动作迅猛、灵敏,就像一只草原苍狼,动作之灵敏与他魁梧的身躯绝不相符。 他一边跑,一边陡地从背后擎出虎弓,开弦如满月,锐利的箭头直指杨霆风的面门。 “嗖”的一声,一支长箭破空而至。 恰闻弦响,杨霆风心中刹间一凛,眼神凝重。 高手间的对决就是这样。 你眼神一动,我便知道你的出招走势。 同理,你一出手,我就知道自己能否接住。 他心中清明无比,此箭的劲道沉雄异常,除了师父云三,恐当今天下无人能出其右。 即便是那神机门绝技——捕风捉影也是万万接不住的。 念及于此,杨霆风急忙向左横跨一大步,身形宛如游龙,一个侧身,已避开来箭。 他未及喘气,第二箭又至,杨霆风身形再闪,退出一丈之外,手中轻弩‘天羽沉星’对着锁罕所在方位也是一通攒射。 八支寒鸦箭也先后射到,那锁罕一声大喝,横掠数丈,连闪带避,躲开寒鸦箭,只听得“噗噗”数声,八支寒鸦箭狠狠嵌入土墙之中。 苏曼莎冷冷将沾染在匕首上的热血甩出,看着角楼上杨霆风,眼神一冰,挥手霍然下令道:“取其首级!” 随着这位西域公主落下的手势,最近的三十名白袍刺客早已弯刀出鞘,登时便向杨霆风包抄了过去。 而苏曼莎身后的哈萨辛队伍里,也是瞬间消失了一人。 与此同时,又有北蛮数十骑如飓风般疾驰而来,马上蛮兵头戴毡帽,外穿铁扎甲,内穿锁子甲,腰间有包肚,侧腰负挤压式箭囊,内置倒刺重箭十二支,手挽游牧黑铁弓,剽悍异常。 披两截甲又善射者,号‘罗睺鸣镝’,乃北蛮神箭将军——锁罕的私人部曲卫队。 据夜不收情报《血狼志》记载:罗睺鸣镝,自后冲击,一闻攻战,无不忻然,攻则争先,战则奋勇,威如雷霆,势如风发,见遇战阵,一鼓而胜...... 但见,锁罕虎弓朝天一挥,‘罗睺鸣镝’的骑射手们迅速排成一字长蛇阵,沿着烽火台一行散开,搭弓上弦,乌黑的箭簇齐齐对准了杨霆风。 “放!”锁罕断声猛喝。 “嗖嗖嗖”,电光火石,刹瞬之间,又有二十八箭齐至。 当此危急之时,杨霆风身形一晃,双膝一曲,身子蜷成一团,好似风车转轮一般,连续的翻滚避箭;他心知,此时已成功吸引众人注意,目的已达成,徒留再无意义。 他斟酌一番,当下拿定主意,忽得点足一掠,竟从四丈高的角楼上,翻身而落,头下脚上,如大鹏展翅,直扑地面。 在离地面五尺时,他凌空又一记空翻,瞬间变成头上脚下,“啪”的一声,人已稳稳站在地面之上,动作之快,如闪电划破穹空! 他的动作很快,不但快,而且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可是,有人比他还快。 就在杨霆风落地的一刹间,另有三道白色人影,也已马上掠到。 不,是四道。 因为,有一道黑色人影是径直飞过来的。 杨霆风骇然不已,但他不及转念,身后,便已经发出“嗖嗖嗖”的破空之声,似乎有什么暗器从他身后狠狠掷来。 没有任何犹豫,杨霆风急急飞身纵出,但听得身后巨响连声,沙尘飞迸。 他霍然回首,只见四个西域胡人,装束三白一黑,分别手持奇特的武器,飞掠而来,他们的轻功,较之中原地区的完全不同,更像是枭鸟在空中滑行..... 然而就在那个瞬间,忽听“律”的一声,一道黑影如飞掠来,杨霆风见之大喜,高叫一声:“好兄弟!” 乍听主人呼唤,那匹格尔贡马异常兴奋,四蹄猛然撒开,向着杨霆风方向迅烈而去。 眼看人马即将汇合,突然,那格尔贡战马在狂奔之间,嘴角喷了口热气,前蹄两个蹶子一尥,竟然直愣愣掉头就走。 可还未跑得几步,只见一道旋转红光撕破虚空,斩开空气,那格尔贡骏马发出一声悲鸣,四蹄被齐根削断。 杨霆风不禁大吃一惊,急忙定睛一看:但见,一件轮盘状的物体,沿藏血色快刀数把,盘上控有机关。 “是,血轮盘?”杨霆风看清这件武器后,不禁大吃一惊。 他在神机门时,曾听师父说过,这血轮盘乃是西域暗器,用时趁人不备,瞄准其头,拨动机关,激射而出,首级立取。 就在那一个刹那,杨霆风身体突然一停,右足突然在地上一点,忽然腾起,猛然旋身,矫健如龙,在左足落地的刹间,转身就是一箭,飞星翎羽发出“砰”的一声弦响,不偏不倚,五齿箭正中黑影面门,那人顿时脑浆四溅,头骨碎裂,如同破碎的西瓜般,爆裂开来...... ...... 一片混乱中,苏曼莎望着杨霆风消失的方向,深蓝色的眼眸闪了一下,神色有些复杂。 这个男人,竟然能无声无息的,闯入由伊玛目刺客层层警戒把守,防卫森严的西烽火台外侧角楼? “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苏曼莎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喃喃自语道。 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手腕一翻,兀自抓起两颗血淋淋的头颅。 苏曼莎微笑着,径自来到那仅存的夜不收士兵面前,冷锐的眼睛陡然一眯,笑道:“说,你们的人是怎么混进来的?说了,本公主兴许能饶你一命。”说罢,她有意无意的晃了晃手中的两颗人头。 那士兵一听,冷哼一声,狠狠啐了一口,便闭上眼睛,等待刀刃临头,一副懒得搭理的表情。 苏曼莎的皓齿咬得咔嚓作响,手中匕首缓缓举起,对着那名士兵的脑袋,便要斩落。 就在这刹间,她身后黑暗的最深处,猛然闪过一道雪亮的光! 那感觉,就好像是一柄锋利的短刃,斩开了无声的黑夜。 是谁? 苏曼莎已经感觉出来,那股杀气,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 今天,很有点不可思议,她麾下的伊玛目刺客,已经是第二次失察了。 “达哈卡!你这个家伙,究竟在做什么?”苏曼莎悚然动容,回首大声呵斥着。 然而话音未落,一物忽地从黑暗深处扔了出来,直直滚落在她面前。 清冷辉月的照耀下,赫然映出一个金发碧眼,高鼻腮胡的人头。 “达哈卡!”苏曼莎脱口惊呼出来,认出属下侍卫队长的头颅,她下意识地手一按腰侧,只听得“啪嗒”一声,一柄烫金镶蓝宝石的大马士革·弯刀已经握在其掌中。 也就在这时,她闻到了一个味道。 香。 静悄悄的香。 若有若无的香气。 以及,刀 散发着雪亮寒芒的刀! 就在这瞬间,香风沓然,一道娇小的身影,从黑暗深处疾闪而来,电掣而入,脚步轻如小猫,直袭苏曼莎,正是荆楚薇。 ‘铮’的一声,弯刀与短刀碰撞在一起,刹间火花四溅。 苏曼莎陡然感觉脸上寒了一寒,一缕鲜血从脸上哗哗流下。 虽说预先有了防备,可这一刀,还是差点让她身首异处,惊得苏曼莎汗湿内衫。 忽然间,她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慌忙转头一看:场中,哪里还有那名夜不收士兵的身影。 也就是说,就在这个刹那,对方不但出手差点要了她的性命,还顺带救走了同伴!这等出手速度,自她出道以来,还从未听闻过。 苏曼莎悚然一惊,但她来不及多想,横移一步,举刀护住自身要害,叫了声:“杀了她!” 身后的哈萨辛们得到主人授意,接着,便发动了攻击。 不,反击! 这些哈萨辛们,蒙着脸,包裹着头,只露着一双湛蓝色的眸子,但眼里都共同吐露着一种讯息——必须消灭来者。 其中五人,早已原地不见身影,无声地展开了攻击。 五把刀,五条黑影,五个方向,五种杀法: 第一人封住前路。 第二人俯掠杀来。 第三人从天而降。 第四人从右至左。 第五人夹击身后。 而荆楚薇,只有一人一刀, 能斩其一,也绝不能斩其四。 能抵其一,也断不能挡其四。 眼看五把大马士革·反曲刀已至。 突然,哈萨辛们听到一声清叱:“葬送!” 只见,那道娇小的身影,整个人伏下身,待力道蓄满,突然凌空跃起,身躯和短刀一起旋转了起来——“嗤”的一声,刀锋划开了身体,撕裂了肌肉。那五名从空中袭杀而来的哈萨辛们,身体被这股刀阵旋风硬深深地绞杀成两截,大量的鲜血和着脏器肠子随着他们的躯体一同散落。 余下六人愕然,犹豫了一下,然手中的大马士革·反曲刀还是向来人杀去。 荆楚薇见状,微微顿脚,“嗖”的一声,人已消失当场,倏忽变幻,眨眼间连换了六个方位,让人眼花缭乱。 风,只有吹过方知寒。雪,只有抚过才知冷。 而武艺,只有在交手的一刹那才方知差距。 这东西方刺客间的二度交锋,仿佛连月光也黯淡了下来,浮云遮掩,天地肃杀,人随影动。 “嗤”的一声闷响,又一名哈萨辛被荆楚薇连人带刀给直接贯穿头骨,白色的脑浆子从后脑喷涌而出。 匕首,一经刺出,将一往无前,一击必杀,绝不犹豫,这才是,真正的刺客之道! 而刺客间的对决,生死往往就在一瞬之间。 犹豫,就会败北! 就像如今幸存的哈萨辛们,在这生死存亡之际,眼神里,竟然写满了犹豫。 毕竟,仅仅只是两个照面,己方就被干掉六人,此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震撼的,恐惧的。 剩余的五名哈萨辛被迫收刀,如弦箭般倒窜而退,他们一边退,一边各自掏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他们与荆楚薇在初交手之时,以为己方人多,优势在我,并不难对付,所以采用了近身作战。 却没曾想,老马失前蹄,阴沟里翻船。 而今主人在伺,己方之损失又多达半数,绝不能再有失,故而决心要先撤出对方的攻击范围,再设法一举击杀眼前的这个女人。 只不过,荆楚薇显然不想给他们这个机会。 倏忽之间,娇小的身影再次隐入黑暗之中。 紧接着,黑夜中发出数声锐响,伴随着五声倒地之声,一切再次归于平静。 所有的刺杀动作都是一瞬间完成,快得那么不真实,快得是那么不可思议。 以至于苏曼莎产生了一个错觉,仿佛这一切的一切,仅仅只是过了一个眨眼的瞬间...... 就在这金戈铁马,杀伐震天之际。 西烽火正门的吊绳也突然被人斩断,哐啷一声,城门狠狠落在地上,但听得喀嚓声络绎不绝,惨叫声不绝于耳。 霍伊玄吃了一惊,遮额远眺:只见,十五名中原骑手如旋风般掠出,仿佛锐利的刀锋,数百草原铁骑竟莫能挡? 尤以当头一女子,在人群里穿插往复,手中一把绝刀,更是舞得密不透风,飘若瑞雪,所向披靡。近她三尺之人,无不头颅直飞上天,亦或是一刀剁为两断,正是曹无名。 霍伊玄脸色一变,脱口叫道:“好一把快刀。” 哪怕生为敌人,也止不住要为这把快刀喝采一声,其余家臣宿将见曹无名勇猛异常,也是纷纷交口称赞。 只有郁久闾那哲,却是一脸铁青。 他久经战阵,长于揣摩对手军略,看了片刻,他忽地发现那十五名中原骑手看似随意冲锋杀阵,实则正慢慢朝着己方移动! “不好!”郁久闾那哲心里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莫非目标是……。”他顿时冷汗淋漓。 他一个箭步挡在霍伊玄身前,大声喊道:“保护大汗!”话音刚落,蛮族武士们便纷纷抬手取出大圆盾,由术赤带着,排成两列,织成了绵密的双盾之阵。 然而,郁久闾那哲还是失算了一步。 只见曹无名,将绝刀横绰在马上,纵马狂奔中,兀自取下了腰上的短标枪,瞅中霍伊玄,于飞驰中一枪激射而出。 但见那支标枪,势若惊雷,瞬间贯穿了第一面圆盾,也洞穿了那蛮族武士的咽喉;且势能不减,又兀自撕破了第二面圆盾,标枪从那蛮人的头骨间穿过,雪白的脑浆和着鲜血四溅开来。 “噗”的一声,标枪穿透了郁久闾那哲胸前的锁子甲,没入了他的胸口之中。 那铠甲乃是淬火花钢冷锻而成,坚硬无比。 再加上,曹无名的标枪,已经连穿二人两盾,其势能大减,这一下虽说是入肉两分,但并不足以致命。 可是,她曹伍长所携之物,都是,带毒的。 只需要一丁点、一丝缝的伤口,剧毒就能渗入皮肤。 中者必死,而且,死状极惨。 果不多时,郁久闾那哲闷哼一声,浑身青筋乍现,突然,他一口蓝血喷涌出来,更夸张的是,连眼珠子都从眼眶内掉了出来,颤抖着身躯倒下。 大将毙命,这些蛮人护卫们瞬间军心大乱。 而曹无名,眼见一击不中,又陡得从身后擎出天剑,与绝刀一左一右,似青红两条游龙,来回绞动砍杀,一时间血肉横飞,蛮人武士死伤无数,护卫阵型早已纷乱不堪,渐渐守不住盾阵了。 就在这电光石火,生死系一线的刹间。 那台楼上的锁罕开弓如满月,瞄准曹无名,一支长箭激射而出,这一箭力道巨大,刹间攒进马腹十二分,直至箭羽。 曹无名一个踉跄,霎时翻身落马...... 第三十三章 影杀缭乱(列) 战马口中喷出一连串的血珠子,便倒了下去。 连她曹无名自己,也翻身落在蛮族武士身前。 见她倒地,蛮兵目中凶光更盛,为首一人,弯刀直指曹无名,嘶喊道:“兄弟们,就是这个女人,杀了郁久闾将军,碎剐了她!” 话刚落音,他便冲了上去。 曹无名缓缓坐起身来,扭了扭脖子,就听到四周脚步之声大起,杀气陡然浓烈。 她急忙抬眼一看:但见,二十多个蛮族武士蜂拥而上,亮着明晃晃的弯刀,张牙舞爪,舞着刀花,将她包围起来。 顿时,四周的杀气及血腥味愈发地强烈起来。 当先那人,一跃而上,弯刀举过头顶,足还未沾地,人已杀到。 曹无名呸了一声,翻身让过一刀,顺着翻身力度,单掌用力一撑地面,借力发力,竟然使身躯整个凌空翻了起来,在电光石火间,她猛然抽出腿上插着的柳叶飞刀,在空中手一扬,如流水般的一送。 一条肉眼几乎看不清的绿光从她手中激射而出,直接嵌入那蛮人武士的喉咙里。 那蛮兵忽然弃刀,双手卡住自己的咽咙,胀绿了脸,脸肌扭曲,五官抽搐,萎然倒下,吐血身殁。 血呈藏青色,血块中,似乎还有无数毒虫的蠕行之声,闻之令人欲吐。 余下之人,这突然失了那带头的,一时间略略有些乱了方寸。 曹无名乘这个间隙,十指再次一勾,手法若电,轻轻将十柄柳叶飞刀勾在芊长玉指之中,左右开弓,十把飞刀同时脱手,去势强劲,凌厉无匹,众蛮来不及反应,刹那间,连毙八人。 附近的蛮人喝骂一声,各挽圆盾护在身前,纷纷围拢包抄上来。 曹无名见状,十指如飞,眨眼间,又扣十柄柳叶飞刀在手。 她正欲发难,忽听城头一声弦响,一箭直直飞来,劲急无比,迥异寻常箭矢,哪避得开? “嗤”的一声,曹无名只觉心口剧痛,双手一颤,飞刀从手中滑落。 想要开口说话,但耳边只是嗡嗡也似的静音,声音堵在嗓子眼,闷哼一声,娇躯轰然堕地,四周锋利的弯刀,慢慢猬集过来...... 身后的夜不收骑手,乍见曹无名中箭倒地,顿时为之震动,无不失色,各自拼命冲杀,如无头苍蝇,到处乱冲乱撞,硬是将草原骑兵铁桶般的战阵冲开了数条口子,想要抢回曹伍长躯体。 霍伊玄心惊之余,侧身抬首,远远望着高楼上射箭之人,微微点头颔首。 出手的,正是血狼第一神射手锁罕。 神箭将军,当真名不虚传。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即挥手下令制止道:“弟兄们,先别杀她!放那些中原人过来!一个一个给我就地射杀!” 这位草原雄主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那便是兵法上著名的围点打援之法。 其本意是围住一个城镇的敌人以之为诱饵吸引其他地方的敌人增援,其真正目的是打增援的敌人并达到歼灭援敌的战役目的。 他霍伊玄赫然将曹无名比作城镇,其真正的目的是彻底消灭这些来救援的夜不收骑手。 “大汗说的是!”术赤眼中精芒一闪,拔出腰间号角,跨前一步,吹出一连串特殊的异响。 其余蛮兵闻言,虎目中也是寒光闪动,吹号间,纷纷擎出圆盾,将曹无名守在阵心,不断用弯刀敲击着盾牌,口里发出震撼天地的怪叫。 在术赤的军号授意下,那些草原骑兵假意抵挡不住,纷纷向后溃退开来,似有似无地让开一条口子,那些夜不收骑手见状,立刻士气大振,齐声发喊,向着曹无名所在方位急掠而去。 眼看,离她还有百步,突然“咻”的一声,一支长箭的影子在空中划过。 一名夜不收骑手的身上,瞬间多了个窟窿,手中长铍脱手落下,在空中转了个圈,人便跌落在地,气息有进无出。 其余骑手大吃一惊,放眼看去——只见西烽火最高处,一中年蛮将,手挽虎筋摧山大弓,遥指夜不收众人,只听“咻”的又一声,第二箭至,这箭直接射透一人头颅,攻势不止,又没入他身后同伴的颈项,二人双双从马上跌落,瞬间被追上来的草原骑兵踏成两团肉泥。 其后,锁罕每箭发出,必有一夜不收士兵倒下,真可谓是箭无虚发。 “又是他!”这是,远在角楼附近鏖战的荆楚薇也意识到了这点,她看了地面战场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加之心中关切曹无名的安危,出手更快更疾,总想瞅个机会亲身前往支援。 可这个念头刚起,忽听一声鹰嚎划破夜空,一只相貌英武毛色纯白的帕尔斯雪翼雕从空中划过。 她的身边,陡然出现数百白袍伊玛目刺客,共分两队,苏曼莎在左指挥,一少年刺客在右压阵,沿着荆楚薇周边闪电般移动,顷刻间将她围得水泄不通,当真是雪上加霜。 荆楚薇见状,脸儿也是刹间发白,她冷哼了一声,恃着刀法绝世,身形一晃,左冲右突,闪电般又速杀了三人,且边战边退,她的身法也不容小觑,整个身躯如灵蛟出海,诡异千变,飘忽来去,让人防不胜防。 苏曼莎见她显示如此武功,更是惊讶,忖道:“这独眼女贼如此身手,当真十分危险。今日,本公主哪怕损失这三百白袍的性命,也必将这女人斩杀此地。不然,老师那里,恐无法交代......” 念及于此,苏曼莎一个箭步,指挥着伊玛目刺客迂回包抄,奋力兜截,自己也是亲自挥动弯刀,迎上荆楚薇,她武艺本也不弱,加上己方人数百倍于对手,她荆楚薇即便再骁勇,也难得什么便宜,只要有一丝破绽,今日这颗头颅也得交代在这。 思忖于此,苏曼莎攻势愈发凌厉,瞬息间二人已经连拆二十七招,铁屑火星在空中纷纷飘落,两人皆想速战速决,身法形同鬼魅,倏忽而逝,若隐若现...... 寒风阵阵,掠过城头,天上明月,也被这猎猎杀风压迫的黯淡无光。 霍伊玄举头凝视着城上城下的惨烈厮杀,默然半晌,眼中忽透出了锋利的光芒,他一字一顿地道:“术赤,无论如何,这些汉人杀我草原勇士无数,待会将首级给本汗全部砍下,挑起在长矛之上,以祭奠郁久闾将军及我部所有牺牲将士的英灵。” 他声音缓慢,但异常坚定,不容反驳。 术赤闻言,心弦一颤,深深望了霍伊玄一眼,重重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西烽火远处的一点星火渐渐变得亮了。 霍伊玄看到星火后,一颗心怦怦直跳,似乎预感到了什么,然后闭上了眼睛,“原来,原来他们不惜牺牲数人,其真正的目的竟是......” 果不多时,火势渐大,火花四溅,火星纷扬而起,遥卷夜空,将这黯淡的黑夜,照的犹如白昼。 好像一轮炽热的烈阳,从东方升了起来。 忽听远方蹄响,只见二人二骑,向西烽火东门飞驰而来,身后一队草原骑兵衔尾紧追。 草原骑队之中,一匹快马斥候与骑马队倏然分开,飞奔霍伊玄而来,还未近前,人便已经折冲下马,跪倒在地,一头叩倒,不敢言语。 过了半晌,霍伊玄才幽幽道:“你说吧。” “大汗,大军草料场被夜不收焚尽……” “哦,知道了,还有么?” “……北羌燕山营地……的进攻失败了,阿里不台将军……身中数十箭,阵亡了。” 霍伊玄浑身一震,霍然睁眼,久久说不出话来......他正思忖之间,忽闻一声凄凉的芦管声,悠悠飘起,东门已展开激战,那队蛮族骑兵,已经追上来人,双方混战在一起,人喊马嘶,如山崩海啸。 霍伊玄颇有些不耐,一挥手,指着地上夜不收将士们的尸身,陡然喝道:“全都砍了。”蛮族武士们应了声,纷纷弯刀齐下,刹间,头颅滚得满地,鲜血染红了黄沙。 “大汗!”这时,一个沙哑的声音阴笑道:“这女子如何处置?” 霍伊玄斜眼一瞅:只见,一个老年蛮兵,五短身材,露出一张褶皱皮似的老脸,背上长着一颗硕大无比的肉瘤,整个人伛偻着背,断手上则是装着一副铁钩子,那色眯眯的双眼,在曹无名的身上不停打转。 “哈!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赤老尼,怎么,这口腹又馋了?也罢,那就——赏你了!”霍伊玄哈哈一笑,随即转冷道。 见大汗点头,那畸形蛮人便挪出那副铁钩,在曹无名身上比划了下,阴笑道:“嘿嘿嘿,老头子我很久没吃两脚羊了,尤其是这么美的两脚羊.......”说罢,他嘴角上的哈喇子流了一地。 “哦?是吗?那你恐怕这辈子都吃不着了!”一个异常雄壮的声音,突然响起。 是谁? 众人摒住呼吸,定睛看去,这畸形人的身侧,不知何时,又多了一人,黑衣环刃,修然而立。 他年约克壮,头戴斗笠,下巴处满是不修边幅的胡渣,嘴里则叼着一根稻草,身材甚是魁伟,浑身散发着燕赵汉子特有的枭悍勇武之气...... 第三十四章 匹夫一怒(前)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霍伊玄浑身一震,望着眼前的这个黑衣大汉,又瞅了瞅那些没了脑袋的夜不收士兵,心头突然有些空荡: “为什么,这些汉人那么愚蠢? “为什么,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为什么,明知前行便是地狱,却还是带着一脸释然的笑容前仆后继,从容赴死?” “难道这个天下,汉人坐得,我草原男儿便坐不得吗?” 这个古往今来,引无数英雄折腰的难题,没有人能明白,霍伊玄当然也不明白,他思索再三,时而愁眉,时而苦笑,却始终无法索解。 隔着沙风,霍伊玄突然大声质问黑衣人道:“为什么,这么个贪图享乐,夜夜笙歌,纵情声色,糜烂颓废的国家!你们这群好汉,还要守护着它?何解?” 风沙呼啸,那黑衣人满是胡渣的脸在风沙中微笑起来,也是自顾自地反问道:“是啊,为什么?”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明显沉默了一下,陷入沉思——三十年前,那时候的他,萧狼,还未进宫;依然记得,紫塞外城的老人与男子们,就是被眼前这人的祖父下令包围起来,纵骑攒射;直到,将所有人射死为止,那响彻天际的惨叫、哭喊身,他,萧狼,亲耳听到了。 还有,那个叫赤老尼的可汗亲兵侍卫长,把剩下的妇女,少女,孩童驱赶到一处,然后再放了一把大火,烧到一半的时候,他又命令部下撤去柴火,把这些已死的女人孩童都拖了出来,在尸横狼籍的旷野战场中,与部下席地而坐,分而食之。 这个场景,已经远远超出了战争的范畴,甚至也超出了野兽的范畴。 即便是野兽,也只是在肚子饿了的时候,才会去捕食猎物。 而这些蛮人,刚刚取得了一场大胜,缴获的辎重、粮草无数,根本就不缺粮食。 对他们来说,吃人仅仅是一种娱乐活动,一种原始的杀戮欲望。 这人世间最为惨烈的景象,他,萧七,亲眼目睹了! 说到这里,他望着霍伊玄,冷冷答道:“你问我为什么?那好,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我等生而为人,总归和你们这些饮毛茹血的野兽,不一样!” 话音刚落,萧狼手腕一翻、环首刀便擎在手中,他一刀斫在了风里,刀气凛冽刺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霍伊玄站到月光下,略一沉默,顿了顿,他才拂了拂袍袖,淡淡道,“罢了,今晚,本汗累了,侍卫长,牵马!” 闻言,一名梳着三塔辫子的蛮兵,抚了抚胸,转身牵马去了。 “赤老尼,这个男人,交给你了!”一片寂静中,霍伊玄扔下一句,扬长而去。 大汗独自走了,余下的蛮族武士们与将领们登时悚然一惊,可也无人敢继续发问。 那叫赤老尼的畸形人微微一怔,忽地转了转歪脖子,忽阴笑着,对那黑衣人道:“喂,你这‘饶把火’看着就不好吃,还徒废那柴火,不如老头子把尓撕烂了,喂狼圈里的那群畜生,可好?” 他口中的‘饶把火’便是指眼前的男子。 据《鸡肋编》卷中记载——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而年轻女子,因为皮下脂肪最多,也最为好吃可口,便称为‘两脚羊’。” 吃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 但在历史上,尤其是乱世与战争年代,人骨为柴,烹煮人肉的惨事,是时常发生的。 为了裹腹,乌鸦尚且啃食尸体,更何况人耶? 可是,这赤老尼却不同,他吃人,更多的,只是出于那变态的嗜好,战争胜利者的姿态。 三十年前,他跟随霍伊玄的祖父——博硕可汗入侵紫塞,大掠西北三省,抢劫了无数财富粮食,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 回师途中,这些少女,夜间供蛮族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 也就在那一年,图勒河、伊尔河、埃格河、浑河、哈河等赤水千里,万名少女的碎骨残骸堵塞了河流...... 萧狼缓缓摘下了斗笠,露出了那张狰狞,龇着獠牙的夜叉半脸面具,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责问赤老尼道:“你,是不是在三十年前,曾经吃过一个头戴雾花琉璃钗,头梳素练白梅的姑娘?” 说罢,他的思忆,犹如走马灯一般,一点一滴呈现在他的眼前——那还是在燕赵之地,映雪湖畔,鼎梅霜雪中,一个头戴雾花琉璃钗,柳眉蚕目,鼻子高挑,鹅蛋的脸庞上,雪白中透着红晕的女子坐在荡清波的小舟之上,正专心致志地编织着草鞋,泪水不断地在萧狼眼前晃动。突然,白衣女子闻声抬头,泪痕犹在,然而看到萧狼,却忽地绽放出一个令人目眩的笑容来:“兄长!” 赤老尼闻言,凝视东方,色眯眯的眸子流露出憧憬神色,突然,他撩开了左侧衣服,露出了无数女子的头钗头饰——有澄心彤云钗,梦蝶缀罗笄,榴花朱颜簪,红霞芙蕖环,雪绫纱珍发钿...... 他炫耀着所食少女们,生前的饰品,那表情竟然相当怀念,受用,没有任何的不妥。 而萧狼的眼睛,则是在瞬间涣散开来,有些恍惚不定,又有些愤恨,最终,他下意识地将抬手按在腰侧,面具后的目光中,仿佛有影焰“腾”的燃起。 赤老尼阴戳戳一笑,道:“喂!没找到吗?哦,对了,不急不急,我这还有呐!” 话音刚落,他又撩开了右边衣服,露出了更多的女子吊坠耳环——有鬓挽青云竹,风垂璎珞胧,潇湘云纱环,并蒂芙蓉坠,卧小兔扁方,梅隐寒梳篦香......突然,赤老尼在衣服中间取下了一朵璀璨精巧的钗花,钗上面,斜簪着一朵晶莹的雾冰花。 那一瞬间,刺痛如山呼海啸般穿透了萧狼心脏。 赤老尼见萧狼惨状,突然笑眯眯道:“是她吗,哈哈!你说的这个汉人女子嘛,老头子我当然吃过;哈哈,不但吃过,我还依稀记得,咱和弟兄们奸·淫了她五六日,然后,一股脑儿全部推入那大铁锅中,和着牛羊肉一起炖了,嗯,那小腿上的肉,特别鲜嫩.......她——” 也就在那一瞬间、一道雪亮的光华斩开了黑夜! 那赤老尼还没反应过来,那条装着铁钩的手臂便已搬家,惊咦一声,突然后跳七尺,大喊道:“我的手!” 萧狼点足一掠,挥刀再上,犹如地狱来的恶鬼。 眼看赤老尼的人头就要搬家,就在这时,数名蛮兵包围上来,挡在赤老尼身前,刀枪斧棒,齐起齐落,纷纷招呼萧狼要害。 一个脸上带疤的蛮兵舞着一对错金大斧,当先扑到。 忽见刀光一闪,但见萧狼瞬间单膝跪地,以跪姿割开此人喉咙,又从腰后抽出两柄爪刀,猛砍此人左右躯干,最后切开腹部,狠狠刺入内脏。 他瞬杀一人,忽地一支狼牙棒横里格来,铮的一声,两相交汇,铁屑扬起,火星四射。 萧狼手臂剧震,心知这鞑子气力极大,他刀势略偏,刀光吞吐,顺着狼棒晃走,咔嚓一刀,刹间削断那人十指,又拔出另一把环首刀先斩断那人左臂,再斩断右臂,最后刺穿肾脏,脾脏,心脏。 但见,光影纵横,残肢断臂好似落叶飞舞,鲜血如雨,溅在他的面具、黑袍之上。 他的刀法,经过多年实战中,被反复锤炼,早已炉火纯青。 环首刀下,不知道斩杀多少猛将豪杰,江湖高手,盗匪马贼以及那戎狄蛮夷...... 趁萧狼被众人吸引,那赤老尼拾起手臂,转身便逃。 萧狼见状,飞也似得提刀追了上去,不料,又有四名蛮兵挡在他身前,仗着人多,拼死纠缠。 他眉头一皱,气贯刀锋,霎时间七斩八斫,呛啷之声不绝,四人虎口流血,刀枪剑戟同时脱手。 萧狼沉喝一声,摇动双刀,刀柄击碎第一人的面部,只见鲜血从其脸上汩汩流出,手再一扬,顺势切开他的大臂。 血液满身疾走中,萧狼轻轻刺穿其颈部,杀死了他。 血花四溅中,他好像依稀看到了死去妹子的笑脸。 突然,萧狼又一记飞踢,兀自踢碎了第二人的下巴,那人咳嗽一阵,便咳出一滩鲜血与牙齿,萧狼上前一步,刀光一闪,回旋斩击,直接削断其大腿,又从下往上刺穿其后背,刀锋所过之处,血肉纷飞。 就在第二人失去生命的刹间,他的身形再闪,左手抽刀直接刺穿第三人的上腹,且狠狠一扭,挑出了他的肠子,右手高空举刀割喉,最后一刀穿心,那蛮兵软绵绵的一摊,浑似全身没了骨头。 手刃三人,萧狼突然之间,只觉热血上涌,好不解恨。当下,又狠狠刺穿了第四人的胸骨,将其整个用环首刀钉住,又兀自掏出爪刀,从那蛮人颈部穿刺,接着切开脖子,紧接着刺穿上胸,最后踢碎了他的头骨...... 他的每一刀,都十分矫健,流畅,且对人体构造,拿捏之准确,妙如颠峰,体现了萧狼深厚的实战底蕴。 他每杀一人,那气宇轩昂的魁伟身躯,就会迸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血腥味,进而再散发出一股约隐约现的凌厉杀气。 可是他的心,却一点一滴的在流血,脸上的表情逐渐被黑暗遮盖住...... 众人被他的气势所镇住,一时间,无人再敢上去送死。 可就在这时,赤老尼忽地厉喝一声,“你们,谁能杀了他,我赤老尼愿意赏他五百匹马!一千头牛!一千头羊!两千个奴隶!” 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蛮人一听,顿时又被激发出了血性,一时间,喊杀声更甚愈烈,萧狼被一众受了赤老尼激励的蛮人围攻,使尽解数,猝然间,竟然也脱身不得。 他本无心久斗,只想手刃赤老尼,又避开几个蛮人勇者,尽杀老弱之敌,刹那间又连斩数十人。 就在这时,忽地一人抢至他身后,一把长枪破空有声,袭他后背。 萧狼斗得不耐,沉喝一声,刀光霍霍,反手一刀,就要斩了来者。 不过,这时候,遽变骤然生! 电光火石,刹瞬之间,那蛮人竟然横枪疾挡,格偏环首刀,“噗”的二声,抛出一包白色粉末,急打萧狼的眼睛! 萧狼偏头让过,可面具下的眼珠内,仍不免溅上一点粉末,顿时只觉两眼一白,眼中朦朦胧胧,满是憧憧人影。 他一时愤怒难当,厉声道:“好个贼子,受死吧!” 蓦地,他冲天而起,五指成爪,一把扣住那蛮人的喉咙,挟着冲力把那人硕大身躯掼倒在地,死死摁在地上,反手一刀,立时取了首级。 也就在这时,西烽火外,蹄声雷动,烟尘忽起。 蜿蜒的尽头,出现一队草原骑兵,其势不下万人。 看来,是北蛮的主力部队到了。 霎时,西烽火中的蛮人武士们,士气大振,个个举刀朝天嘶吼,山呼万岁,响彻云霄。 萧狼一听,便知今日势必难逃厄运,暗自叹息,“人间四十年,与天相比,不过渺小一物。看世事,梦幻似水。放眼天下,海天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我萧七生平杀人无数,早已活得够了,若将这条命送在这里,却也不枉了。只是......只是小七与俺妹子的仇......” 说到这里,他蓦地抄起环首刀,再次突入蛮兵阵中,宛如杀神。 一名蛮兵觑见,不及反应,已被他奔到近前,迎面一刀,从头到尾,被斩成两截。 一百夫长见状,大吼一声,舞着刀花,也向他冲去,萧狼耳廓一动,扔了环首刀,“呛”的一声,再次祭出爪刀,狠狠刺入那百夫长手掌心,神力一发,那柄爪刀顺着他的右手,一同从那人前胸贯入,后心透出。 萧狼此时浑身是血,已然杀得头昏,目不能视,心知大势已去,一把将那百夫长喉咙扣住,在他身上又扎了个数十个透明窟窿,大喝道:“赤老尼,是爷们的,就与萧某决一死战。” 赤老尼闻言,暗自冷笑。 他恨萧狼入骨,但又不敢近身,遂抓起地上长矛,对准萧狼,奋力掷出。 萧狼耳廓一动,反手一刀,挑偏长矛,那长矛在空中转了个圈,呛啷落地。 赤老尼又抢近数步,挑起另一杆长枪,然还未及掷出,萧狼听声辨位,发力一抛,手中爪刀如疾风般射出,正中赤老尼背上的那颗大瘤,顿时瘤口迸裂,鲜血长流,整个身子俱都麻痹,疼得他大声喝骂道:“你们这群家伙,还楞着干嘛,给我将这贼子,乱刀分尸啊——” 他话音未落,赤老尼忽觉咽喉剧痛,还没反应过来,头便断了,一股血箭冲天而起,首级兀自一飞。 但见,一人大喝一声,高高跃起,将赤老尼的头颅擎在手中,而后凌空一掠,直往曹无名处奔去。 他身着伊玛目的刺客白袍,众蛮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状况,不敢贸然下手。 萧狼耳尖,听到声音,心中当下明白了个七七八八,他大声问道:“多谢英雄相助,敢问姓名?” 那人却并不答话,而是单脚勾起地上的长矛,将赤老尼的首级挑在矛尖之上,高高举了起来。 三朝老兵一合丧命,蛮人武士们惊怖无比! 那人见状,再次杀入敌阵,肩扛长矛,剑光如雪,残肢断臂与头颅纷纷落下,端地神威赫赫。 他每出一剑,必能削断一个物件——或人或兵器,锋利程度,令人畏惧。 而挂在矛尖上的赤老尼首级,更是分外的惹眼,愈发惊得蛮人斗志尽丧! 片刻间,这‘伊玛目刺客’已经连斩数十名蛮兵,飞身至曹无名处,一把扛着背起。 他自己背部也中了一刀,伤口深可见骨,犹自滴血,但依旧奋起神威,强撑身体,跌跌撞撞又杀了一个来回,这才回到萧狼身前,兀自将那长矛往地面上狠狠一堕,矛身直陷入沙地两寸。 蛮子们,被来人的血性悍勇所折服,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攻击。 此时,月光黯淡,天上冬雷骤发,震耳欲聋,黑云翻滚,张牙舞爪,从西烽火台的顶上飘然而过。 他的身边,已被无数蛮兵重重围着,银枪弯刀,如雪花乱舞。 他的身上,早已披了十数馀创刀伤,鲜血直流,如血河激溅。 黄沙舞风,卷舞青空,漫天的沙风中,来人持剑冷睨,忽地高声放歌道:“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回看紫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关,万里北虏尽汉歌!” 来者的军歌,慷慨豪迈,雄浑高亢。 手中之汉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唱罢此曲,那人又发出一声长啸,手腕一转,八面汉剑直立而起,剑身上沾染的鲜血,一点一滴地滑落下去,渗红了那四行汉字: 三尺誓天山河破碎慟天 一挥扫荡血染山河无恙 第三十五章 遇风而动(行) 专诸之刺王僚也,如彗星袭月。 聂政之刺韩傀也,如白虹贯日。 要离之刺庆忌,仓鹰击于殿上。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出自《战国策·魏策四》 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走 ——《史记》刺客列传 挥一挥匕首,不留下一个活口。 刺客之道,还看今朝...... 二百招过后,荆楚薇点足后掠,一个后空翻,整个人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便停在角楼之上。 她右手轻轻抚摸短刀之脊——刀上被砍出了七道缺口,最深的一道,几乎造成刀身彻底断裂。 不多时,只闻“叮”的一声,短刀陡然发出了一连串的碎裂声,节节寸断。 “真不愧是达罗毗荼人所制作的大马士革宝刀……当真了不得!”苏曼莎娇笑着,掏出一块蓝丝亚麻布,擦拭着溅上宝刀的铁屑,轻轻磨娑,抚摸。 这话一出,空气中,倏然一静,忽听荆楚薇叱道:“疾风!” 话音刚落,她整个人破空而出,飞渡数寸,左手一伸,扶过身后五尺长的黑匣子,右手犹得一弹,咔嚓一声,黑匣上,朱鸟与应龙的位置竟然调了一调,换了一换。 也就在这瞬间,只听闻“蓬地”一声,荆楚薇从黑匣内掣出一面铁扇,见风即长,铁扇一阖一开,大了何止数尺,但见她并指插入了扇孔之中,指扇齐飞,对准苏曼莎方向狠狠就是一扇。 那些寸断的短刀,被铁扇的劲风所带起,一片片锐利无比的晶片,全向她飞了过去。 虽说,两人之间的相隔,尚有一丈,但在荆楚薇远远抬手的刹那,苏曼莎下意识地挥刀圈回抵挡——只见她,身形忽闪,再退一丈,连削带打,碎刀晶片纷纷落地。 然而,苏曼莎还是中了招,她能感到,身上的埃兰礼服发出破裂的撕响,随即胸腹间也传来的阵阵凉意,她脸色微微发白,急忙向后一跃。 她哪里知道,荆楚薇这一招乃是退敌之计。 只见,她将铁扇一扬,一转,便挂在了石垣之上,又将身一纵,人与铁扇贴着那垣壁翩然落下,好似一只滑翔的燕子。 众伊玛目刺客,见荆楚薇能这样掠走,顿时惊呼一片。 霎时间,人已落地,荆楚薇蓦地拾起铁扇,踏前一步,飞也似的跑去,打算支援曹无名与萧狼。 可还未走得二十步,四周蹄声渐响,荆楚薇微微一瞅,举目四顾,只见四面八方有十余骑人马向这边蜂拥而来,正是锁罕的骑射部队——‘罗睺鸣镝’ 她银牙一咬,急忙往背后铁匣一掏,刹瞬间,手中便又多了一柄黝黑的铁棒。 可就在这时,忽听数声弓弦骤响,紧接着,箭啸之声大作不止。 荆楚薇急忙飞身而起,忽左忽右,忽高忽低,不断变换着假动作,角度更是刁钻无比,那些箭矢根本无法射中她。 她心知队友势危,不便在此纠缠,是以一旦避开箭矢,便全力施展轻功,大步疾行,整个人就象是一枝脱弦利箭般向前冲刺。 那些罗睺骑兵则在后面奋力追赶,却总是慢她一步,追了半炷香,愣是没追上。 一时间,骑射手们大怒,纷纷举弓拨落,只此须臾,箭如飞蝗,乱箭齐发。 可荆楚薇的身法,实在是太惊人了,她无论是奔跑,还是闪避,身体都在不断变换角度和运动轨迹。 每一个动作与翻身之间的变换,绝对没有重复。 在做出最高难度翻滚闪避时,她竟然还能通过调节自身重心,做出各类假动作来迷惑射箭之人! 她步履若风,风驰电掣间,人已经接近曹无名方位不足百步。 就在这时,忽听东面高处一声弦响,“嗖嗖嗖”只见三支三棱箭矢急速飞来,荆楚薇将身一纵,倏地躲开第一箭,未及转念,整个人又从第二支箭下穿出,飞驰间,侧首又险险避开了第三箭。 “啪啪啪!”,只听身后巨响连声,她霍然回首:但见,那三支三棱重箭狠狠插入土墙之中,直至箭羽,土屑纷飞。 荆楚薇暗暗心惊,这开弓之人,绝队是个高手,而且,所用箭镞乃是三棱重箭。 一旦射中,哪怕擦破一点皮,也会造成大面积创口,鲜血会顺着血槽不绝涌出,极难缝合治愈。 她瞬间来箭方向,抬眼一瞧:远处烽火台城楼上,“嗒嗒嗒嗒”,走来一中年蛮将,年约五旬,腰插一壶箭,背挂一张虎筋摧山弓,正是锁罕。 他的注意力,本来为萧狼所吸引,偶尔才会在苏曼莎这边的战局,注意一把。 可他这一瞥,又实实在在的大吃了一惊,面露诧色。 这时的锁罕,心头可谓是又惊又喜。 惊得是,自己出道以来,箭无虚发,这荆楚薇在被罗睺骑射分心之余,尚有如此反应的躲避能力。 而喜的是,能在几十年后,遇到这种猎物,他这个老猎人更欲除之而后快了。 他忽地取出一支箭,并套上了钩锁倒刺,又取下虎弓,开如满月,瞄准荆楚薇,只闻一声尖啸,钩锁箭破空而来。 荆楚薇早就知晓来人箭法了得,也不敢托大,当下,伸足在空中一点,土墙上一蹭,使个鱼跃龙门之势,当空将那黝黑的铁棒与大铁扇倏然结合,咔嚓之声不绝于耳,落地的瞬间,只闻得“啪嗒”一声,扇面陡然一阖一张,竟化为了一把铁枢机关伞。 待他箭到,荆楚薇忽地撑开伞脊,铁伞顺势“啪嗒”撑开,将钩锁箭给硬生生的挡住,伞面“蹭蹭”直冒火星。 也就在这刹间,钩锁箭被反震之力侵袭,顿时箭毁羽裂,化为木屑铁片飞散四处,发出了令人牙酸刺耳的声响。 锁罕大惊失色,急忙再次张弓搭箭,荆楚薇见状,再次足尖点地,竟然又一跃而起,如燕翔一般,凌空翻转,灵动矫健,更甚之前。 原来,她本已势竭落地,却能借着这股箭矢与铁伞撞击的力量,借力发力,跃到一个常人根本不可能到达的可怕高度,紧跟着,又一个漂亮的滑行,竟然从锁罕眼皮底下飞跃而过。 她,荆楚薇,藉着这冲击的力量飞行,撑开铁伞: 飞, 飞飞, 风飞飞, 御风而飞, 绪风又上升, 在风场中滑翔...... 骤然之间,人已飘落至萧狼与曹无名身边。 以及,那个手持八面汉剑,身穿伊玛目白袍的伪装者身后。 二人背靠着背,荆楚薇用十分关切的口吻,询问道:“可好?” 伪装之人随手一挥,一股沛莫能御的气劲,瞬间将汉剑上的血秽碎肉,全尽挥洒干净,男人淳朴一笑,道:“还行!” 第三十六章 谁与共饮 “还行?” 残月下,那个伪装者缓缓放下了白色大兜帽,正是杨霆风。 只不过,这时候的他,未穿甲胄,也没背着那口千机匣,脸色惨白到毫无血色,也可能是火盆焰火摇曳之故,总之,相当的难看。 一时不能视物的萧狼,闻言脸上顿见欣喜之色,脱口而出:“杨兄弟,是你……” “哈,是我,萧大哥!”杨霆风微微一笑,与荆楚薇一左一右,顺手搀扶起了萧狼。 当然,他话虽然如此,但荆楚薇还是有些不放心,两人相距极近,且又背靠着背。 于是,她偷偷观察了下杨霆风全身伤势:早已是浑身浴血,身披数十创,手足全然力竭,握剑的手微微颤抖。 可喜的是,都只是些皮外刀伤,伤不致死。这才略微放了心,正要行开去,忽然又瞅见一物。 就在杨霆风后背之中,衣裂肉开,略呈三角形,就一小截儿,应该是第三与第四尾椎的上关节部分,白森森的,带点红,带点白。 可男人依然神色不变,仗剑而立,好像毫无痛感。 这个人,难道不会痛的么?还是,已失去了痛的感觉? 或者,已经历过太多的痛苦,以致痛不知痛? 荆楚薇看了一眼,微微变了脸色,她失惊道:“霆风,你的尾骨都——” “尾骨?什么!杨兄......”一时间,连久经战阵,杀伐果断的萧狼都为之震愕。 “没事!”杨霆风只是淡淡一笑,将八面汉剑插在地上,整个身体的重心,微微倚靠在剑脊之上,语气极为复杂道:“老大,事到如今,可有脱身之法?” 荆楚薇目光一凝,霍然四顾左右,然而神色却冷若冰霜,道:“死生系一线!” 杨霆风心里陡然一凛,迅速地看了看地上的曹无名一眼——也不知道这丫头,此刻的状况如何了?不过,就目前来看,并不容乐观。 这刹间,杨霆风转念奇速:曹无名现在负了重伤,锁罕的那支三菱重箭,入肉深达十二分,三棱扎出的三角伤口,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阻塞住了血管,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拔出甚是困难。而且,即便贸然拔出,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如果内部存在着肌腱断裂或是血管破裂......曹大伍长恐怕立时得毙命。 念及于此,他又转首看了一眼萧狼,暗付道:“萧大哥现在,目暂不能视物,战力大受影响,而且先前一战,已经耗费了他大量的体力......而且,蛮子的主力部队已至,很快就能达到这里,我等将死无葬身之地。” 杨霆风又望着角楼方向——城台狭窄,回旋余地不大,且那个西域公主与那些白袍刺客们就守在那里,战斗无从避免,一旦被围,脱身愈发困难。 “荆什长,如果没有更好的脱身之法,那您就与萧大哥一同驮着曹伍长往西门逃走,如何?”毫无犹豫,他蓦地开口,说出了自己的主意,“或者,萧大哥往南门撤退,您背着曹伍长往北门,分头而逃,设法返回紫塞二城,如何?” 未了,杨霆风又加了句:“如你同意,我们现在便行动,晚了恐怕无人能走脱!” 萧狼一听此言,立刻捕捉到了杨霆风的真实意图,不禁心头一震,脱口道:“杨兄弟,那你,有何打算?” 杨霆风剑眉一抬,眼里寒茫闪了闪,拔起了八面汉剑,淳朴一笑,冷然回答:“我?便做那诱饵,吸引他们的注意,掩护你们撤退。 “不行,你伤势也不轻!”萧狼反驳道,“即便你能成功掩护我们撤退,在草原铁骑面前,你甚至撑不过一个回合。” “哈……我想也是。”杨霆风忽然间大笑起来,看着远处曹无名的脸颊,正色道:“不过,只要你们叁能活着回去,就可以重新组建螭吻队与狻猊队。若真能走脱,我杨某人赔上一条命倒不算什么。” 他话音刚落,荆楚薇蹙眉一抬,震惊地望着他,久久不答。 “说老实话!”杨霆风忽然一笑,转腕甩剑,那笑容却说不出的苦涩:“我甚至觉得,没人能活着回去了。” 荆楚薇看着他的笑容,眼神也开始有些动摇。 三人相视无语,一片寂静中,“咳咳,疼——疼”就在那一瞬间,他们听到了身边有个声音低低地唤了一声。 三人愣在当场,但见曹无名一口血冲上喉头,终于说出话来:“疼……疼死老娘了。”说罢,便咳血不止,额角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荆楚薇乍惊乍喜,小心脏儿本来就扑棱棱乱激动,这时更是怦怦急跳,急忙上前查看曹无名伤势。 杨霆风也是一愣,没想到曹无名竟然醒了,他大喜之下,又开始低头沉思脱身之策。 就在这时,一只满是老茧的大手,有力的搭在杨霆风肩上,手掌温热有力。 这双手的主人,身形雄壮伟岸,悍强坚毅,只这一下,便赢得了杨霆风的好感。 正是萧狼。 只见他漫步走到了杨霆风身前,取下了斗笠,摘下了夜叉面具,露出了一张四方国字脸,鼻直口方,颇有风霜之色;一双虎目,顾盼之际,极有威势;额头上,赫然有一条巨大的褐色刀疤,一直绵延到嘴角处。 杨霆风一听他的言语,再见到他高大硕壮的身形拦在自己身前,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随着,四周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萧狼微微一笑,说道:“杨兄弟的对策不错,只不过,萧某想要稍加修改。” 忽然,他的双肘弹动了起来,“呛”的一声,双环首刀已经擎在手中。 但见,萧狼刀锋遥指西门,锋刃轻颤不已,发出嗡嗡震鸣之声..... “楚薇,你驮着无名从西门撤退,我和杨兄弟一起,给你们断后。” 破军阵前,有几人并肩? 看银枪弯刀,惊鸿一剑,环刀战四野! 危境之下,孤掌难鸣,如今又何至于此? 往事不可追悔,只求今日同生共死便是! 谁与共饮? 第三十七章 共同浴血 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中,亨利在战前发表了一段演讲。 他说,从今天到世界末日,我们永远会被记得,我们幸运的少数,我们相系相依的弟兄 然后,亨利就说出了那最经典的一句话:"today,whotogetherhitswithmespells,whoismybrothers." “谁今日与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说罢,萧狼发出一声长啸,冲天而起,豪气纵横。 杨霆风闻言也是一笑,左手倚靠汉剑,坚如磐石,蓦地举起右手,萧狼见状,也缓缓举起了右手。 拍拍一响,两只满是茧子的手掌拍在了一起。 掌声倏然而绝。 “走!”杨霆风大喊一声,荆楚薇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银牙一咬,俯下身子,扛起曹无名,脸上也瞧不出任何喜怒哀乐,人影一闪,便不顾一切地向着烽火西门方向狂奔开去。 她轻功极佳,眨眼,人已经变成了一个细不可见的小黑点。 “想逃?向明尊去乞求吧!”此时,站在角楼高处的苏曼莎认出了荆楚薇的身影,挥手下令道,“所有人跟我来!” 就在那个瞬间,苏曼莎吹了一声响亮的指哨。 忽然,有一大片奇异的鸦鸣声响彻了头顶的天空! 连中天月华,也给浮云遮掩,仿佛那天一下子被吞噬,乌云中,偶有冬雷呼啸,闪电下击,将整座西烽火台劈开——呼啸风起,周围的火盆猎猎作响,火苗四处摇曳,吸饱血液的沙尘纷扬而起,卷向虚空。 这时,聚集在烽火台内外血战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抬头惊呼! 但见,天空中不停有毛色纯白的帕尔斯雪翼雕在盘旋飞翔,时高时低,一会直中云霄,一会儿又平翅滑行。 突然间,一只大雕如流矢一般俯冲下来,苏曼莎点足于烽火台的石垣上,那白色大雕看也不看,鹰爪如风般扣住苏曼莎坎肩,又忽地扑动翅膀,疾箭也似地飞向天空,一人一鹰,直追荆楚薇而去。 在苏曼莎前进的方向上,所有的白袍伊玛目刺客纷纷如法炮制,鹰群如潮水般紧跟而上。 在荆楚薇身形消失的刹那,萧狼与杨霆风早已动手多时。 只见萧狼双刀齐出,宛如疾风,毫不间歇,转眼斩杀数十余人,其中包括两名百夫长,五名十夫长。 杨霆风见状,浑身也是血气上涌,剑影翻飞,所向披靡,那柄八面汉剑锋利无比,所过之处,残肢断臂乱飞,鲜血如箭般射出,杀得蛮人连连后退。 他与萧狼本二人,见荆曹二人逃脱后,心头再无牵挂,使出浑身解数,在西门口与蛮人游斗。 出手时,自然少了许多顾忌,多了几分爽快,二人毫不留手,只待力竭而亡。 杀至红眼时,只见,杨霆风随手一挥,剑锋掠过,五名蛮兵便被他连人带刀咔嚓削断,切口光滑平整,似若切纸一般,气势逼人,瞧得旁观蛮军心生畏惧,一时却无人敢上。 而反观萧狼,那双刀舞得如转风轮,状若狂狼,千变万化,将实战之刃,双刀之法演化得淋漓尽致。 他目中虽威严毕露,但嘴角却在纵声长笑,浑身浴血时,连声大喊:“痛快!痛快!今日最痛快!要是有酒就更痛快了!” 杨霆风微微颔首,也道:“说的是,这会有酒就更妙了!”忽听身后风声陡起,他横身掠过,抓过来人衣甲,将其按在壁上,一剑刺入其后背,缓缓拔出,霎时,透出一条血箭。 萧狼回头一望,目中精芒灼灼,高喊道:“杀得好!看我的。”双刀挑起一名蛮人,大喝一声,单刀猛力一斩,嗤的一声,钢刀一闪,从空中将那人一刀剁为两截,鲜血染红了萧狼衣襟。 杨霆风甩掉剑上血迹,哈哈一笑道:“好刀法!”说罢,他踏前一步,再斩一蛮首。 就在这时,一缕劲风应声激射而至,速度之快,居然让萧狼都微微动容。 萧狼猛然一震,也不看来势,转身而起,五指握紧,凭空一刀,斜斩来人右肩——他环首刀下,削金断玉,人首立断,自不必说。 果然,一声裂帛也似的声响后,劲风被应声截断。 然而,这一刀力量稍显不足,环首刀被半截身子卡住大半,只有一缕鲜血从斩开的身躯中流下。 那蛮人口吐鲜血,大吼一声,俯下身子,轮出镔铁狼牙棒,伸手欲要砸烂萧狼的脑袋,却被杨霆风从旁揪住发辫,向右一割一拉,那人脖子断裂,两眼发黑,哼也未哼,头颅便被取走,高大的身躯委顿在地。 斩杀此人后,不知为何,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众蛮军无不惊愕,继而刀枪齐上,纷纷弃了萧狼,开始围攻杨霆风。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也大吼一声,挥剑连斩,刹瞬间,连毙十数名蛮兵,但背上伤势开始加重,眼神有些模糊,身法渐已滞涩。 他强撑精神,奋起神威,一剑刺入一名蛮兵嘴里,那人口里立刻血泉汹涌,脸色丝毫不变,血糊糊的口腔死死咬住了八面汉剑,让杨霆风一刹那,竟抽不出剑来。 还未反应过来,那人伸手在剑尾一按,噗的一声,穿腔而过,已然气绝,却是死死不放手。 看着眼前的蛮人死去,杨霆风陡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不祥预感,忽觉左臂一阵剧痛,一柄长矛刺入左肩,他想也不想,回掌拍断矛身,从肩膀拔出枪头,狠狠刺入来人右眼,但见周围,刀枪箭矛如蜂拥而来,便已伤重不支,与那蛮人一同倒地。 恍惚中,杨霆风侧首望去:东门处,北蛮援兵已到,士卒、骑马队不断从城门中涌出,箭似飞蝗,刀枪如林。只见萧狼肩背腿上各数支羽箭,被密密麻麻的士兵围在阵心,环首刀上坑坑洼洼,早已布满缺口,残破不堪,与萧狼同来的那名士兵,早已被乱刀分尸,砍作肉泥。 眼看,萧狼四周的尸体越积越多,饶他是百战之身,此时,也杀得手软无力。 血光四溅中,只闻得呛啷一声,环首刀终于断裂。 此时蛮兵越来越多,弓弩手结成锥形势,瞄准西门口,羽箭纷纷射来,萧狼五指成爪,抓过一人,挡在身前,阻挡箭矢,又夺过一把弯刀,左右挥圈,抡得好似一轮明月,将射来箭矢纷纷击落,他长啸一声,点足一掠,穿过零落满地的尸体,一个转折,跳到杨霆风身边,杀退围兵,猝喝道:“杨兄弟,醒醒!千万别睡.......” 此时的杨霆风,眼神开始茫然涣散开来,两眼一黑,昏死过去。依稀之中:他瞧见萧狼以人为盾,右手挥刀斩落箭矢,不多时,也已敌不住强弓硬弩的轮番射击...... 猛然间,西烽火北门异啸震天,重重蛮兵守护的北门竟然被硬生生冲破? 但见,一支骑兵部队,其势猛恶无伦,便如山洪陡发,他们口中吼声如雷,步步突进,血狼蛮兵们,如山崩一般纷纷往后退。 冲在前面的数十骑,黑袍黑鳞黑板甲,马披有重铠,手持飞燕凌云枪,背挂刃狼环首刀,大纛旗上,赫然印着“夜北”二字。 最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将领,弱冠年纪,体型壮硕,眼光硬冷,极为精悍。 他身负黑色两裆筒袖司马铠,胸背上则是套着鱼鳞甲片编缀的胸甲,手中一杆碗口粗的麒麟双刃槊,舞动如飞,虎虎生风,长槊所到之处,如雷霆万钧,狂风骤雨。 他身边的那十余骑,也俱是气势凛然,高头大马,勇力绝伦之辈。 眨眼间,蛮人们就被这支骑马队连续撞翻数十人,个个头破骨裂,躯体倒飞,死伤惨重。 双方的第一轮搏杀,但见长槊铁枪齐起齐落,如一阵枪车槊墙,将冲至最面前的蛮人们槊翻刺倒,如入无人之境。 来自紫塞边关最为精锐骑兵之一。 同时也是白刃战,步战,混战,冲锋陷阵的精锐步兵——夜北营,亦称夜北铁骑。 紫塞。 地处于格尔贡草原与西北边关的最前线,历来战事频繁,加之有彪悍的少数民族杂居,因而民风彪悍善战。 这夜北勇士,便是从少数民族混血儿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 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凶勇骠悍。上至军官,下到兵卒,都是从尸山血海中厮杀过来的铁血老兵。 即可作为骑兵冲锋陷阵,亦可作为步兵先登陷阵,是紫塞边军中,一支强悍的精锐步(骑)兵。 第三十八章 夜北铁骑(传·一) 夜郎自大。 这个典故,出自秦汉时代。 那会,华夏地区居住着许多部落。 汉初,由于朝廷忙着平定内乱和对付北方匈奴的侵犯,没有余力顾及到遥远的西南地区,而西南的这些部落也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 西南地区的这些部落都很小,他们散住在山中、林问。其中有一支名为“夜郎”的部落,就算是很大的了。 夜朗部落有个首领名叫多同。 在他眼里,夜郎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国家了。 一天,他骑马带着随从出外巡游,他们来到一片平坦的土地上,多同扬鞭指着前方说:“你们看!这一望无边的疆土,都是我的,有哪一国能比它大呢?” 跟随一旁的仆从连忙献媚说:“大王您说的很对,天下还有哪一国比夜郎更大呢!”多同心里沾沾自喜。 他们又来到一大片高山前,多同仰起头,看着巍峨的高山说:“天下还找得到比这更高的山吗?” 随从连忙应和说:“当然找不到,天下哪有比夜郎的山更高的山呢!” 后来,他们来到一条江边,多同跳下马来,指着滔滔江水说:“你们看,这条江又宽又长,这是世界上最长最大的河了。” 随从们没有一个不同意的,都齐声说:“那是肯定的。我们夜郎是天下最大的国家。” 这次出游以后,夜郎国的人更加自大起来。 汉武帝时候,武帝派使者出使摩揭陀,经过夜郎国。 夜郎的首领多同从没去过中原,根本不知道中原是怎么回事。于是他派人将汉朝使者请进部落帐中。多同问汉朝使者说:“汉和夜郎相比,哪个大些?” 汉使者听了多同的问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回答说:“夜郎和大汉是完全不能相比的。汉朝的州郡就有好几十个,而夜郎的全部地盘还抵不上汉朝一个郡的地盘。你看,哪一个更大呢?” 多同一听,不禁目瞪口呆,满脸羞愧。 从此以后,大家就用“夜郎自大”这句话,来形容那些见识浅薄,自大骄傲的人。 而在遥远西北边关的紫塞地区。 也有一支名为“夜狼”的少数民族部落。 他们生活在格尔贡草原与西北边关的夹缝之中已有千年,至今犹存。 西北之地,历来战事频繁,加之有彪悍的少数民族杂居,因而民风彪悍善战。 与自大的夜郎不同,这支夜狼部落,是真正的风中之狼! 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凶勇骠悍,既能作为骑兵冲锋陷阵,亦可作为步兵先登斩旗,是最为精锐的骑兵部队之一,同时也是白刃战的精锐步兵。 他们,也是紫塞边军五大主力之一。 同时,也是哥舒老帅在平定北蛮入侵后,利用当地少数民族混血兵源,所建立的特殊部队。 哥舒此举,无异于是一箭双雕的有利政策。 不但征召了当地与血狼部落颇有旧怨的蛮夷,加入大胤边军。 而军费问题,就由当地豪强或者部落贵族解决。 据夜不收情报——《夜狼志》记载,哥舒以夜狼多刚狠,不宾大姓豪强,乃勒令出金帛,粮食,草料等聘策恶蛮为帅府部曲,得多者栾世袭官。 于是蛮人贪货物,以兼服臣属于胤,从而在当地建立带有以蛮制蛮性质的地方军队,当地豪强得到社会地位,遂安于紫塞边关统治,出金暮兵,使各方得到实惠。 同时,这些地方少数民族的军队,突然变成了紫塞边军——大胤的官方部队。 一下子,成为北蛮中最具向心力的核心部落,无不欣喜万分,欣然接受。 加之其组成的军队多是父子,兄弟,叔侄,熟悉当地民俗事务,较少激发矛盾。 夜北铁骑皆身披铁甲,马披马铠,能日行千里,虎步关右,极其擅长野战。 同时,拥有兵械——扎马钉与索马套等特殊装备,非常精于骑兵与骑兵之间的对抗。 为了能够给这些少数民族的骑兵部队以良好的管理。 哥舒每次挑选统帅,都会从夜郎部的首领、贵族或是家老后人中层层选拔。 要成为夜北统帅,首先,血统上必须能服众。 其次,历代统帅必须与士卒同甘共苦,且生性谨严,训练苛刻,说话严正。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统帅必须会汉话,识得汉字,认同大胤王朝的政权合法性。 第四,一旦认命下达,须得举家迁移至紫塞内城,受‘探马营’影卫的特殊“保护”。 完成以上四步,最后才能领“夜狼五部(是为夜北五军,包括马、步、弓、兽、健勇),兼当营事(日常军事事务),加拜夜北统帅,等同于大胤朝廷正四品武官。” 至于士卒选拔,同样也是百里挑一。 夜狼族人,有个传统,每个男孩出生的时候,都要被族长检视一番。 如果他很瘦小或者羸弱或者多病或者畸形。 ——那他就会被丢弃喂草原上的苍狼。 从男孩们,能够站立的那一刻起,他便要接受战火的洗礼。 ——学会永不投降,永不退缩。 战死沙场,是他们狼神族一生的最大荣耀。 由于,血狼部占据了大部分良好的水草地。 使得夜狼部,只能居住于环境极为恶劣的贫瘠之地。 粮食极度匮乏,生活极为艰辛。 所以,按照夜狼惯例,七岁的时候,这些狼神族的少年们,就要被迫从他们的母亲身边带走,投入到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 ——创造有史以来最勇猛的战士 艰苦训练是他们的童年,迫使与猛兽搏斗则是他们的日常。 让他们忍饥挨饿,迫使他们去偷去抢,如有必要,还要去杀戮劫掠草原商队...... 棍棒与鞭子用来惩罚这些少年,教会他们忘却伤痛与忘记怜悯。 十三岁,他们被扔到野外接受更多的考验。 只能用智慧与意志力去对抗大自然的狂暴。 这些少年们,在野外只是一个开始。 他们必须以一个真正的战士那样,回到他们的母亲身边——或者永远回不去 第三十九章 夜北铁骑(传·二) 关于夜狼的起源,众说纷纭。 据说最早可追溯于五帝时代,只不过,不同时期的华夏神州给他们起的名字不一样。 上古时代称荤粥,尧舜成为熏鬻,周朝叫玁狁,战国后号匈奴,世代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 而夜狼一族,最早出现在秦末汉初。 那时候的华夏神州,正处于楚汉争霸之时。 同时也是,关外上千个大小游牧民族,被匈奴吞并整合之际。 他们这一支族人,生活在巴颜喀拉山脉下游,与霍伊玄的血狼部乃是同宗,都属于匈奴人的后代。 这条山脉的北边,无数湖泊遍布四方,雪山融水奔腾而下,这条河水,传说也是黄河的源头,它经过三危之地(西戎氏羌地),路过陇右雍凉,进入河套朔方。 这条河一直从南向北流,便会遇到它的第一个阻碍——贺兰山。 正是后世那个传奇名将——岳飞在《满江红·写怀》中所说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那座山。 再往后走,便是它的第二道阻碍——阴山山脉 这座阴山,便是《敕勒歌》里唱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也是著名的《出塞二首》中所说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那座山。 跟阴山山脉相连之处,还有一座山,古称大鲜卑山,也是北魏鲜卑人的发祥地。 这条贯穿了三山一河,南北共一千四百公里的地带,便是中原和游牧天然的分界线,也是紫塞长城的发源地。 而他们这一支的语言,属于连音语,跟先前的匈奴,鲜卑;后世的契丹、蒙古等发音非常像,属东胡的后裔。 与中原王朝一样,匈奴人自有自己的一套体系。 匈奴的皇帝名为单于,挛鞮氏,下设左右屠耆王两名,中原人称之为左右贤王。 接着,便是谷蠡王,大将,大都尉,大当户各设两名。 从左右贤王到左右大当户,更分二十四席,故称二十四‘万骑’。 匈奴以日出为尊,以面向中原为正,所以他们以左为尊,与中原人所说的‘天下无出其右’正好相反。 以上乃是匈奴本部的人马,除此之外,匈奴四方扩张,从东胡、西域、汉朝、丁零、乌桓等等各地掠夺招降之人不计其数。 从孪鞮单于开始,历经头曼,冒顿,老上,军臣,伊稚斜单于六代,整合了旗下大大小小数千个部落,将其中最强悍的三十六部,封了三十六个旁系大王。 而他们夜狼部,便是非单于王廷本部所封的三十六匈奴王之一,部落大的,即封大匈奴王,人口少的,便是小匈奴王。 他们明面上听从单于的命令,但却拥有很大的自主权。 所以,这些匈奴王之间互相攻伐、吞并也是屡见不鲜。 比如乌孙与月氏,夜狼与血狼。 两族最早都发源于祁连山脉,夜狼在东,血狼在西,相互之间,乃是世仇死敌。 双方在数百年间,战事摩擦不断,只不过后来,血狼逐渐占据了上风,终于在汉朝文帝时期,把夜狼部落给彻底消灭。 夜狼的首领被杀,他的两个儿子赤盖与秩厌这时候刚刚诞生。 临死前,首领将两个孩子放入那条游牧起源的母亲河......在逃亡到草原的过程中,弟兄二人非但没有被野兽吞噬,反而被草原上的苍狼和雄鹰亲近,母狼喂他奶汁,雄鹰为他打猎,这一幕被人报告给冒顿单于,冒顿认为这孩子是神灵,便阻止了血狼王斩草除根。 而残存的族人,在得知消息后,纷纷前来投奔狼孩,遂得以重建夜狼部。 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遥远的欧罗巴州,记载于《罗马编年史》。 那则著名的,母狼哺婴的故事,记载了有关创建罗马古城的传说。 公元前7、8世纪,罗马国王努米托雷被其胞弟阿姆利奥篡位驱逐,其子被杀死,女儿西尔维娅与战神马尔斯结合,生下孪生兄弟罗慕洛和雷莫。 阿姆利奥把这两个孪生婴儿抛入台伯河。 落水婴儿幸遇一只母狼用奶汁哺喂成活,后被一猎人养育成人。后来,两兄弟长大后杀死了阿姆利奥,并迎回外祖父努米托雷,重登王位。 努米托雷把台伯河畔的7座山丘赠给他们建新都。后罗慕洛私定城界,杀死了雷莫,并以自己名字命名新城为罗马。 这一天是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后定为罗马建城日,并将“母狼乳婴”图案定为罗马市徽,而苍鹰的标志则是罗马军队的象征。 无论怎样,兄弟二人总算是活了下来,他们带领族人走遍千山万水,在阴山山脉附近,寻找到了一片乐土,东边的主峰名为白青山,西边的主峰叫白狼山。 据《夜狼志》记载:此风水之地,东西千余里,一条大河,贯穿南北,山峰之间草木茂盛,多禽兽,夜狼余部依阻其中,即可农耕,亦能放牧。若是今年降雨充沛,就能种田,若遇旱季,便牧马放羊,逐水草而居。 这条大河,便是居延海。 这居延海乃是河西走廊的战略要冲,只要占领居延盆地,向南能进攻河西走廊,控制河西走廊,就能掌控西域的经济命脉,紫塞的互市便是建立在此,这是后话不表。 而从居延海往北可以翻过阴山,翻过阴山,便是茫山,茫山之后便是千里格尔贡草原。 如向西走,越过几个盆地,便是苍狼大漠戈壁。 苍狼大漠戈壁乃是高原,但是又不是传统高原地带。 除了最中心的那片地带远离水源,极为干旱,其余地方在春夏两季皆可以长水草。 而且,这里的部分土地有盐分,特别适合蓄养畜牧,越过大漠便是北海,肯特山脉。 前后几千年,不管哪个游牧部族崛起,肯特山必将是神山,地位等同于如今的圣城耶路撒冷。 另外,肯特山还有个汉人熟知的名字 ——狼居胥山。 三百年前,大汉战神,帝国双壁,十九岁便升任骠骑将军,封冠军侯。深入漠北,于漠北之战中消灭匈奴左贤王部主力七万余人,追击匈奴军直至狼居胥山与姑衍山,分祭天地,临翰海而还。 此战使匈奴远遁,漠南再无王庭。 而北海一路向北,便汇聚成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 从资源上看,这块盆地河流众多,水草肥美,是块好地方。 然而,没有牧民敢去牧马放羊。 因为,罗刹国占据着这里。 罗刹 男即极丑,女即甚姝美,并皆食啖于人。 男罗刹为黑身、朱发、绿眼。 女罗刹则如绝美妇人,富有魅人之力,专食人之血肉...... 据《慧琳意义》卷二十五中记载:“罗刹,此云恶鬼也。食人血肉,或飞空、或地行,捷疾可畏。” 同书卷七又说:“罗刹娑,梵语也,古云罗刹,讹也(中略)乃暴恶鬼名也。 每当出没的期间,便会袭击来往的商队牧民,并取出其心脏,名日献祭。 而抢到的财物,便拿到市集,换取五石散吃,故无论男女,心智皆不正常。 第四十章 军法无情 “是夜北铁骑!” 萧狼的脸上一阵欣喜,他看了一眼这些夜狼勇士:皆是一脸精悍之色,那股子杀气,如狂风瑟瑟,弑面如刀,骨子里特有的血腥味,凝而不散。 他不禁暗暗点头,暗付道:“真不愧是我紫塞的风中之狼,果真是名不虚传!” 就在这时,东门外,数里处也响起两阵马蹄声。 萧狼的耳力极高,他凝神倾听,从轰隆的马蹄声中判断:蹄声窒重,沉稳,该是北蛮的主力骑兵,人数不下于万人,不过距此地还有五里开外。另外一支,蹄声清亮,嘶鸣声高亢,应是夜北铁骑,距此处不过二里地。 “无论如何,还是我等的援军更快!”他点点头,准备查看杨霆风伤势,突然,远处蛮人的马蹄声突然消失了。 “什么?”萧狼耳廓上下浮动,猛地一惊,沉吟道:“莫非我的耳力有误?这......怎么可能?” 他急忙伏地聆听确认,片瞬后,脸色“唰”的一下铁青,“怎么回事?蛮人的骑兵消失了?”他的眼中,似有影焰跳动,然而百思而不得其解。 要知道,一支超过万人的部队,那脚步的奔腾声,几公里外都能听得到。 更何况,是宛如惊雷的草原马蹄声,哪怕远在十里开外,也能隐隐听闻。 不,即便是百里开外,隐藏良好,依稀也能从自然环境,生活习性中,察觉出来。 要知道,三百多年前的西汉王朝,就曾经在马邑这个地方,策划过对匈奴的一场诱敌歼灭战。 史称:马邑之谋 汉元光二年(前133年)六月,武帝听从大臣王恢建议,让马邑人聂1与匈奴军臣单于处诈降,斩马邑令丞,以城降,诱引匈奴进攻马邑,想借此一击打崩匈奴人的士气。 当时,由于汉军多年未曾出击,去年又签署了和亲之约。 于是,军臣单于心动了,遂以十万骑入武州塞。 匈奴主力进入后大同盆地后,武帝便以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埋伏在中,李广伏于南面句注山,公孙贺埋伏在北面洪涛山,王恢与李息从代郡出发,埋伏在平城东北的山上,断其后路。 马邑之谋,本身是个相当完美的军略,历史上,也有成功的例子可作参考。 当年,赵国名将李牧就曾经使用过这一招,伏击了匈奴军队,打的匈奴二十年不敢入侵赵国。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军臣单于进军至距马邑百余里处时,突然发现牲畜遍野而无人放牧,顿生疑心,旋俘获汉巡边之雁门尉史,得知汉在马邑附近埋伏重兵,遂引兵撒退。 汉兵追之不及,只得罢兵。 四路大军,三十万人,埋伏了个寂寞,功亏一篑。 可是,这也从侧面反应了,超过万人的大军隐藏而不被人发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萧狼微微皱眉,意识到事情绝不简单,正自沉思,忽闻蹄声渐近,扭头看去,只见西门附近,又有三十六名黑袍黑甲的夜北骑士,如风驰电掣般,策马赶了过来。 至西门时,一名夜北伯长挥手下令道:“全体下马!散开,一队布虎翼阵,二队鹤翼阵,紫箭统统放出去,告诉弟兄们,许进不许出,休要放跑了一个蛮子!” 众人闻言,纷纷折冲下马,分作三队,每队十二人。 只一刹间,二十四人便完成了西门的部署,萧狼一瞅:第一队人马,人挡门前,凌云枪攥在左手,右手擎出兽牌,列成虎翼枪阵。第二队,刃狼环首刀出鞘,再以长梁盾约束掩护马匹,牢牢占据门后。 但见,天空中紫色焰火一炸,一时间,东门、北门、南门不停地驰出夜北铁骑,排成双锥冲锋之整,两锥交汇冲锋,竟然丝毫不乱阵列,当真是训练有素,无坚不摧。 登时,群马奔腾,沙尘飞扬,轰隆的马蹄声震得人心惊。 蛮族武士们四顾张望,下意识地背靠着背,组成圆形阵列,步军在外侧,弩手站内侧,准备迎接这群世仇的怒火。 虽说组织有序,并未慌乱。 然而,那脸上的惊惶之色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 那青年夜北将领,见包围的七七八八,忽地暴喝:“全部剁了!”他大手一挥,夜北铁骑纷纷狂攻上去。 他说的是汉话,且字正腔圆,众人听得十分清楚明白。 他的声音不大,却经久不绝地回荡在天地,颇有威势。 萧狼不禁长长吸了口气,略微放下了心。 急忙弯腰查看杨霆风伤势:当真是浑身浴血,伤势极重,尤以尾骨处,带起一大溜鲜血,流淌不止,他捏了个指诀,眨眼间,连封杨霆风魂门、三焦、关元三处大穴,止了血。 又掏出一个黑色铁盒,取出一小截黑色的药膏,小心翼翼的敷了上去,那药一遇血便凝结,凝结后便开始缓慢结痂,但却是剧痛无比,如同千刀万剐,万蚁噬心的感觉。 像杨霆风这种好汉,哪怕是流了很多血,受了很重的伤,痛得再厉害,连哼也是不会哼的。 但是身体,却因为这疼痛所造成的条件反射,根本无法控制,导致不少药膏从伤口处掉落。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一种很珍贵疗伤圣药,颇有来历,而且萧狼所存的也不多。 却听萧狼洪亮的嗓音道:“兄弟,勿乱动,忍一忍!” 闻言,杨霆风点点头,却没有力气回话,强自撑起身体,靠在墙上,均匀呼吸调解,这才勉强控制住发颤的身体。 萧狼又安慰了几句,轻轻拍了拍杨霆风肩膀。 就在这时,前方隐有步履雷动,一彪人马,总计十二骑,迎面而来。 为首的,正是那名夜北伯长,只见他翻身下马,向萧狼抱拳行礼,其他人也是如法炮制,萧狼不禁一愣。 “夜北骁骑营伯长,贺若屹见过萧统领。”那为首伯长道,他约莫六旬年纪,额宽面阔,鬓发早已白斑密布,嘴角处一道褐色刀疤,十分醒目,此时抱拳,全身衣甲晃动,哗哗阵响。 在此地又被陌生人认出,萧狼不禁震惊无比,极力想压住心中的疑问,却是怎么也挥之不去,迟疑一会,他便也抱拳道:“贺伯长认识萧某——”他想问出实情,但又实不敢言。 贺若屹见其神色沉重,遂知眼前的汉子,必有极大的难言之隐,便故意打断他道:“萧兄弟莫慌,属下曾经跟随少将军前往过帅府,在门外等候听宣时,曾听得哥舒帅爷那么称呼阁下,但具体情形,在下并不知晓,自知该死,还请萧统领莫要见怪。” 萧狼被他说得一愣,不知该如何接话,也只能弯腰作礼,“哪得话,贺伯长救命之恩,萧某人没齿难忘,大恩不言谢,容——”他正要如实汇报北蛮骑兵消失的异动,忽听门后,又有马蹄声响,一片喧哗,他一愣之间,又有四名夜北什长闯了进来。 这四人身着黑色鱼鳞套筒铠,快步进来。 为首一人黑面长须,容貌威严无比。 左侧那人中等身材,肤色苍白,目光如矩,看上去十分精悍。 他们身后两人,身量皆在八尺之上,一个挺拔雄伟,虬髯及胸。 另一个是个大络腮胡子,端地神威凛凛,甚是威武。 萧狼与贺若屹一阵骇然,二人对视无语,场中一片宁静,但也觉出气氛诡异。 贺若屹正要开口,其中那名黑面长须的什长早已抱拳,单膝跪地,沉声道:“贺头,属下疏于防范,警戒不力,致使我夜北铁骑陷入北蛮包围网,罪该处斩,请大人责罚。”其他三人闻言,互相对望一眼,也跪了下来。 “什么?”贺若屹与萧狼神色皆是一变。 “包围网?”萧狼这时转念奇速:“这些蛮人又是哪里冒出来的?难道西烽火内部,真有密道?如真有密道,那先前的一万蛮人骑兵岂不是........” 贺若屹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寒意,他踏前一步,锵然拔出刃狼环首刀,扔到那名什长面前,向四人喝道:“尔等警戒不力,本该统统重罚,但念尔等跟随老将军多年,处死你们四个,恐会寒了大伙的心,老刀,你是当值什长,你.......自戕吧。” “贺头......”这时,连周围一众夜北士卒们也齐刷刷跪下。 萧狼也急声道:“贺伯长,我等深入北蛮腹地,已经死了不少弟兄,而大敌就在眼前,正乃用人之际,并非追究过错的时候。蛮人这次的动向诡异,彷如神兵天降,依我看,也不能全怪这位兄弟,不如让其戴罪立——” 他话还没说完,那黑面长须的什长,脸上竟然微微一笑,陡然捡起地上的刃狼环首刀,大声道:“多谢弟兄们与萧统领为俺求情,然我刀烈,可不是孬种,犯了过错,致使全体弟兄们陷入包围,自会给大伙一个交代!” 他顿了顿,转向贺若屹,擎刀抱拳,“贺头,我去后,还望多多照顾好家中的老母妻儿。” 贺若屹心头一痛,转过头去,不敢看他,挥手道:“你放心,你死后仍算作牺牲的大胤将士,朝廷自会抚恤你的遗孤。你,自去吧!” 他话音刚落,一阵沙风滚滚而来,沙尘磕得众人皮肤生疼。 杨霆风再次被疼醒,欲要开口求情,可惜喉咙干涩无力,发不出声音来,又强制挣扎想要爬起,却终究无力倒下。只得如雕塑一般地望着刀烈,眼睛竟刹间通红。 刀烈闻言,则是大喜过望,拜别众人后,独自走入沙风之中,立于杨霆风身旁,大声嘶吼道:“来世,还要与诸位再做兄弟,诸位,俺先走一步了!”说完,他大吼一声,浑身青筋暴起,反手一刀斩向自己脖子,杨霆风一愣,立即再次撑地试图起身阻止。 不料,一阵比方才还要猛烈的沙风兀自吹来,连视野都为之模糊,杨霆风只感到一蓬温热的鲜血洒在自己身上,伴随着一颗头颅从风中滚落,被狂风吹得老远,还咕噜噜滚动着。 此时的他,浑身气血上涌,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腾”的一声,站了起来...... 第四十一章 一时寂静无声,连沙风也适时地停了下来。众人望着那具无头尸首,纷纷低头不语。 连杨霆风一个外人也看不下去了,就要去找贺若屹理论,却被萧狼一把拽住,后者摇了摇头。 贺若屹沉声喝道:“诸位,刀烈兄弟,乃是战死沙场,都听明白了吗?” “诺!”众人大声回应,只是神色木然。 沉默还在继续,这时,贺若屹有注意到,从后门处的阴影部分,那团浓密的黑暗中,忽地波动了一下。 光滑平整的沙层表面上,突然露出一个小点,起初只是极小的一圆,但随着狂风愈烈,正在极快的变大。 夜里,看不清东西,然而,那一处所散发出的杀意,他这样的老兵又岂能察觉不到? 贺若屹招了招手,身边一个亲兵立刻会意,掏出兽牌,擎出刃狼环首刀,慢慢走了过去。 待到近些,忽然间,众人听到,有破空之声竟然从小点穿出,似有什么箭矢类的物件飞来。 那士兵头也不抬,兽牌凭空一挡,“噗”一声闷响,将那飞来之物准确地挡住。正自吃惊,这地下怎么会射出箭矢?众人却也不敢相信,只是愣愣望着。 萧狼心中蓦地一动,想起先前蛮人万骑凭空消失,大喝提示道:“快跑,蛮人就在你脚下!” 他话音刚落,众人幡然色变,那名夜北亲兵也是一惊,但已撤之不及。 果然,他的四周,竟然四散卷起沙尘,不一会,扬沙已遮蔽了整个天空,如同千军万马咆哮而来。 恰在此时,一阵比先前还要猛烈的逆风吹来,一时间,所有的黄沙被倒吹而来,那名亲兵瞬间被沙尘给吞噬。 众人只觉耳边风沙呼啸,视野都为沙风所模糊,杨霆风抬手遮眼,顶沙前行,他乃神射高手,目力极佳,最后一瞥间看到,一个个隆起的沙坑中,走出了无数身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头戴垂璎狼皮帽,内穿熊头纹山甲,腿绑犀牛皮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的血狼健勇...... 他以为是自己眼花,遂继续顶着猛烈是沙风前行,正在此时,忽觉背后传来力道,似乎有人在拖拽自己,杨霆风一惊,转首一看,是萧狼。 他口中兀自正在开口,但沙尘飞扬,听不到任何声音。 突然,沙风戛然而止,杨霆风发现,萧狼的瞳孔陡然变大,目中写满了不可思议。 他心中一冷,霍然回首,脸上闪过一丝惊恐。 但见,先前在后门警戒的十二名夜北士兵,不及作任何反抗,便被乱刀分尸,剁为肉酱。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眼神漆黑,身高九尺开外,牙齿被磨成尖牙,血狼可汗的禁卫军!草原帝国的精锐!当世最勇猛善战的攻击力量,血狼健勇! 贺若屹此时也是瞠目结舌,顿时暗骂一声。 他自然,也了解了,为何留在西烽火外的警戒部队,会在没有任何示警的情况下,全员被灭,只逃脱了四个武艺高强的什长。 但事已至此,他也没时间来制定计划,立即整队,催动剩下的夜北士兵,摆下三才阵势,每组八人,少的那组,他点了一名什长补上,二十六人飞速向着后门挺近。 这时,无数血狼健勇中,一队人也开始大步一动前移,当中一蛮将,气势凛然,眼中血光如电,即便隔着数百步,仍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威严肃杀的气势,只见他手一指,指向门内众人,忽地暴喝:“杀!”说罢,提起狼头长钺戟,率先冲了上去。 贺若屹也大吼一声,捡起地上的环首刀,点了那剩下的两名什长跟在身后,舞者刀花便率先冲了上去。 他这人,虽说平素嚣张跋扈了些,且敬上而傲下,但论作战,着实也算是剽悍骁勇。 而此时的贺若屹。恐怕还不知道,在他的后人之中,有一个叫贺若弼(大隋猛将,封上柱国,爵宋国公)的,善待卒伍而骄於士大夫,与他的性格恰好相反。 贺若弼既善养士卒,他麾下的士兵,又是军令严明,秋毫无犯,有军士敢拿民间一物者,立斩不赦。在日后的灭陈之战中,立有大功。 但他性格中的缺陷,却也日后让他惨遭诛杀。 比如,他曾让陈后主朝他多次下拜。为此,贺若弼还对陈后主说:“小国的君主给大国公卿下拜,这是礼所当然的。再比如,灭陈之战,由于没有先期抓获陈叔宝,所以功劳排在韩擒虎之后。为此,堂堂的右武候大将军,在朝堂上,竟然和个泼妇一样,与另一名将韩擒虎争功相骂,甚至挺剑而出,这是后话不表。 见贺若屹身先士卒,身后的夜北士兵们,只觉血脉喷张,也齐齐大喝一声,拔出刃狼环首刀,刀卷风云般合身扑去。 霎时间,却是刀剑声如风雷乍起,声势惊人,喊杀之声不绝于耳...... 西烽火,虽只是座瞭望台。 可这是边军修筑,台墙极高,足有四丈二尺高。就是前后就两扇门,也不低于四丈,广丈二尺,过道中,足克容纳百人厮杀。 如今,关门已是不及,双方就在这狭长的门道内,贴身近战,人数虽不占优,却是死死堵着西门,死战不退。 老实说,夜北铁骑整体战力与血狼健勇相差无几,双方各有优势。 夜北铁骑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从军官到士卒,都是在尸山血海中厮杀过的士兵。 而血狼健勇也不差,挑选的,都是草原各部落身壮矫健之辈,血战余生的悍卒,凶勇骠悍。 论武艺。 夜狼部落在归附北胤之前,接纳了不少从中原地区逃难而来,避世隐居的前朝北辰高手。 狼神族人凶悍尚武,又常年用长刀与猛兽相斗,再经北辰高手改良后,整合出了一套特殊的技击刀术,其刀法以狠、诡、毒、快为尊,纵横西北,所向披靡。 但血狼健勇也有长处,血狼健勇人均身强力壮,高大威武,狼头长钺戟即能当长枪刺杀,战戟处又能当大刀横扫,作为匈奴人的后代,他们的进攻如雄鹰飞过山间,如苍狼捕捉草地灰兔,是狼神殿下,最勇猛无畏的战士。 若是在开阔的平原地带,这些夜北铁骑即便人数数倍于他们,也会被血狼健勇一个回合冲垮。 但堵在狭窄地带近身白刃战,拼的是部队整体配合,个人武艺作用反而没那么明显,血狼健勇人数虽众,但其实,真正能交上手的人并不多。 夜北铁骑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又堵在狭长地带,还摆出了近战契合度最高的三才之阵,血狼健勇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一时却也不落下风。 杨霆风此时也是暗暗焦急,虽说得了萧狼疗伤圣药的救治,已经止血结痂,但是手上依旧酸软无力,背上隐隐作痛,眼看着两边厮杀,他与萧狼只能在后面干看着,一时也帮不上忙。 这倒不怪他们,毕竟江湖死斗与战场厮杀完全是两码事。 他与萧狼二人,虽说参加了边军,但目前用的,其实还泛属于江湖套路。 夜不收又属于特种侦查部队,大规模的战斗基本与他们无缘。 而杨霆风先前的探马营,也属于斥候部队,一年四季,除了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没有任何的作战任务。 萧狼先前虽说统领过禁军,但是禁军之人,从来没有一个人真正上过战场。 说白了,龙骑禁军这些人,对于军事阵战也是个外行,门面好看,真要打起仗来,其实不堪。 如果他与萧狼二人这时贸然冲入阵中,帮不上忙不说,还会打乱三才阵型的整体部署协调性,好心办了坏事。 此时,借夜北之势略得喘息,杨霆风得以静下心来,思索良策,他眼光转动,扫视烽火台周边的一切可用事务,至西门高台时,忽生一计,依附萧狼耳边,喃喃低语几句。 萧狼听他计划,心中也是一动,不住地点头。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阵血狼的号角声悠悠响起,好像从大地深处升起,与战鼓和厮杀声混合在一起,在空中迸发出震人心魄的声响。 无数北蛮士兵从东门、南门、北门如潮水般涌入,从黄莽的沙地里,三个蛮将各带一支千人队一字排开,开弓挽箭,却是引而不发,鼓声与沙风声此起彼伏地嘶鸣,步步逼进。 现在的情况,赫然变成了:夜北铁骑包围了西烽火内的蛮族武士与罗睺鸣镝,以及术赤,锁罕以及兀特、哈班等将佐。 而外围的血狼健勇与那支千人队则是包围了占据四门的夜北铁骑,变成了一个包中包的局面。 然而,夜北铁骑不亏是紫塞边军五大主力之一。 面对此等情况,却并未慌乱。 他们敢冲进来,就必然做好了准备。 只见,那名夜北铁骑的青年将领,一马当先,威严的声音从猛烈的厮杀声中缓缓传出:木鲲,通知纳雷,带人去东门、南门支援;传令马灼,率本部士兵前往西门、北门迎战北蛮援兵。令闪文杲,带领敢死之士,前往四门外围部署扎马钉。其余人跟着我,和烽火内的蛮人短兵相接,遵从指挥,允许使用套索,我等生死存亡,全看此役...... 第四十二章 战局僵持 “是!”那叫木鲲的亲兵大声接令,策马绝尘而去。 随后,那青年将领又命夜北铁骑加大攻势,亲自率兵杀入敌阵,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 西烽火内的蛮族骑兵,每次都想派人截断攻势,缓解一下步兵压力,却都被夜北铁骑杀退。 面对此种情况,术赤觉得自己再不身先士卒,那己方这些人身首异处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且血狼援兵已至,只是片刻之间不得进入,这可是绝佳的反冲锋机会。 于是,他准备亲自带人突围,与蛮族骑兵汇合,再合军一同冲杀出去。 念及于此,术赤拔出弯刀,大吼一声:“勇士们,我等乃是孪鞮单于的子孙,遥想当年,祖先们用弯刀烈马,如雄鹰般飞过祁连山,如苍狼越过居延海,为长生天的狼神,捕捉那青丘山的白狐,我们的出生就已决定。我们的命运,就是战争和鲜血铺建的尸骸之道。” 话音刚落,所有蛮族勇士只觉血脉喷张,豪气上涌,齐齐高喊一声,拔出腰间雪亮的弯刀,高举天空。 “而现在,青丘的白狐就在尔等的眼前,勇士们,用你们的弯刀斩下他们的首级,为狼神去斩杀祭礼吧!”他身材高大,气势十足,这一叫起来,整个西烽火皆闻,甚至夜北铁骑的攻势都不由一缓,齐往这边看。 术赤见激励的差不多,便又在锁罕耳边低语吩咐几句。 锁罕一愣,遂微微颔首。 说罢,术赤面露觉悟,也兀自点了点头。 突然,他暴吼一声,弯刀狂舞,疯了般对着夜北铁骑冲去,霎时间,便冲进夜北军中,刀光一闪,眨眼便被他斩翻一骑。 蛮族武士们一愣,随即爆发出惊天呐喊,受他激励,也紧跟而上。 数丈方圆内,尽是刀光枪影,无数弯刀如风车般舞动,夜北铁骑虽四面合围,然匹夫奋勇,可雄于九军,一时之间,非但奈何不得这些蛮人,竟然还被生生撕出一条口子。 以血肉之躯,硬冲骑兵,这份骁勇,即便是敌人也不能否认。 那青年将领乍见缺口,挥手一指,道:“优先射杀逃脱之人。” 寒风怒号中,一队衣甲漆黑,身背箭囊的夜北骑士迅速翻身下马,分成四队,“腾腾”走上东南西北角楼的登高处,所有人一起张弓搭箭,密集的箭雨无情地射向远处的敌人。 登时便有数十蛮人被一箭贯穿,气绝身亡。 除了四角楼,在缺口后方也广布弓手,夜北铁骑装备的强弓极为精良,而且射术极佳。 要知道,这些夜狼族的少年们,自小便生长在环境恶劣的野外,而野外又是猛兽横行的乐土。 对付猛兽,弓箭这种廉价实用的武器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保证。 长久的训练,刻在骨髓中的战斗记忆,加上射箭的准头,并不比他们的刀法要逊色多少。 可让那些,率先突破包围的蛮族武士们,着实吃了苦头,几乎是逃出去一个,就被射翻一个。 青年将领满意地点点头,舞动麒麟双面槊,继续指挥众人围杀术赤等人,却突然发觉有一支箭奇速无比,直直朝他面门而来,他大吃一惊,忙横槊一挡,“啪”的一声,一支三棱箭狠狠嵌入槊杆。 青年将领一愣,又是劲快的一箭飞来,青年身子一躬,急忙翻身下马,抬首望去,却看到一中年蛮将贴在三名罗睺鸣镝射手的身后放箭,正是锁罕。 他倒吸一口凉气,这绝非无意巧合。 这个蛮将的目标就是自己,要在乱军之中射杀自己——达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目的 但蛮军之中又有谁有这么神乎其技的射术? 竟能透过亲兵环绕的自己,直射百步之外的脸颊? 要知道,百步之外的面门,在射手眼中,只能是一个小小白点,加之身处黑夜之中,视线不好。 只要偏倚半寸,那箭的轨迹不知要飞往何处。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人箭法如此之准,当真了得。 便在这一愣之间,忽听数声惨叫,青年将领抬首一望,角楼上,自己的夜北射手竟然纷纷翻身落楼,身躯在空中兀自旋转,狠狠跌落在地,身上千疮百孔,插着无数箭支。 他身子猛地一震,霍然回首盯着箭出之地,但见,蛮人武士阵中,不时有一蓬黑点射出,黑点所过之处,夜北射手成片成片栽倒。 “原来,这些蛮子那么不要命的进攻,只是佯攻?让这些罗睺鸣镝,射杀我方射手才是其真正目的!”青年将领微微皱眉,眼见自己的部下一个一个落下,心中焦躁不安,再过一时三刻,楼上哪里还有活人。 “这不是办法,不能再让弟兄们上墙了!”他长槊一指,刚要下令射手们下来,突然一声弦响,竟是两箭一同射来,在空中成“入”的飞行轨迹,此刻逆风,箭羽在空中摇曳不定,箭镞的破空声也有些怪。 那青年将领见状,长槊一挥,刹间劈断其中一支,可另外一支箭却在此时发生变化,箭尾发出异响,竟从槊下钻过,这一变向,他的右大臂被三棱箭硬深深贯穿。 青年将领闷哼一声,倒在尘土之中,双面长槊“咣当”一声落地。 少将军倒地,众夜北亲兵心中一紧。 他们是夜北营精锐中的精锐,身体反应永远比大脑快那么一步。 但见十人立刻策马圆阵排开,掏出兽牌环首刀,将青年将领团团护卫住。 主将倒地,失去指挥的夜北军士气大落,侵略如火的骑阵瞬间发生了混乱。 霎时间,就被冲出三道缺口,蛮族武士们分三队朝着东,南、北三门四散而逃, 夜北铁骑想要消灭三股逃敌,可不是一时三刻的事,且烽火内的蛮骑从旁边骚扰不绝,更有蛮人敢死武士组队,冒着刀枪锋镝窜向城门栓而去,显然是去开门了。 若是让西烽火外的敌人进来,那夜北军这几百人,别说歼敌了——连自己恐怕都得被包了饺子。 喊杀声未落,远处蛮人们,忽地欢呼声起,好像是南门那边破门了。 “怎么回事?”青年将领撩开一名亲兵扶他的手,霍然站起身来,拔出佩剑切断箭杆,又运劲一催腋下,那枚三棱箭头便从伤口内激射出来,顿时鲜血淋漓。 三棱箭造成的创口极大,又没有麻药烈酒镇痛,那青年将领却是牙关紧咬,豆大的汗珠滚滚而落,却哼都没有哼出一句。 众亲兵不禁暗自佩服,若是换了自己,恐怕早就疼的鬼哭狼嚎了。 这时木鲲策马急掠过来,他刚才去各门传令,这时一脸慌急,大喊道:“少将军,不好了!南门破了。” “什么?南门怎么会破,孟乞和纳雷是吃草儿长大的小绵羊吗?”他惊怒交集,眼发怒光:“木鲲,传令孟乞和纳雷,限他们半炷香内夺回南门,否则,提头来见!” 他虽受了伤,这眼中寒芒却有若实质,端是神威凛凛,气势威严。 木鲲一凛,口中应了声,转身策马即走........ 第四十三章 炮烙火矢 南门被破,而西门的战局也陷入了不利的局面。 虽说是挤压在狭长地带作战,血狼健勇的人数优势发挥不出来。 可是,人并非机器。 时间一长,体力便开始下降,那西门的夜北军,虽说依旧列阵若云,纹丝不动,固收门后。 但是,已不复先前的悍勇。 而反观血狼健勇,竟然分作三队,一队休息,一队继续进攻。还有一队,则在进攻士兵的身后,鼓舞士气。 意思很明显,既然我全员不能展开,那我就和你打车轮战,一样能发挥人数上的优势。 但见,号角数声,悠悠飘起,那队观战的血狼健勇齐声大喊,“呵!呵!吼!”仿如晴天霹雳,天地也为之颤抖。 他们虽震惊于夜北铁骑的强悍战力,但也有绝对的信心可以用不断的进攻,拖到他们精疲力尽。 贺若屹站在三才阵的最前列,狂呼酣斗,勇不可挡,杀到红眼时,口里狂呼乱叫,迎着血狼健勇的狼头长钺戟,猛袭猛冲,瞬时间连杀七八人,血狼健勇的攻势竟是一挫。 那夜北军的士气本已下降,渐渐枪法散乱,舞刀的手也兀自酸痛,可见伯长如此神勇,刹那间,众人抖擞精神,刀若流星,凌云枪似紫电,如猛虎下山,蛟龙出海恐怕也不过如此。 兵刃间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响彻八方,惊天动地!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乱世之中,才知豪杰笑傲。 渐渐地,那些血狼健勇竟然开始向后退却? 贺若屹见血狼健勇其后退,不由大喜,大手一挥,整军号令,借着蛮人退却之势,欲一鼓作气,将他们反推到城门外,再关闭西门。 就在这时,忽闻金鼓雷动,那西门外的血狼千人队踏着撼动天地的步伐,开始向前移动,前方六个蛮族力士,推着一张四轮床弩,向着城门进发。 那贺若屹带着众人,好不容易将血狼健勇推到城外,正松了口气,正欲关闭西门,哪知一阵鼓响,“砰”的一声,闷响声起,五枚七尺大箭破空而出,“蓬”的一声,西门烟尘四起,炸出一团团血雾,挡箭兽牌纷纷破碎,人墙、马墙俱被洞穿,眨眼间,夜北军就被射杀十人。 其中一箭,竟然贯穿并排而纵的三人三马,依旧去势不减,狠狠钉入城墙数寸。 《卫公兵法·攻守战具》记载:其牙一发,诸箭齐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摧陨,楼橹亦颠坠。谓之车弩。 及攻寿春,太祖乘皮船入城濠。城上车弩遽发,矢大如椽。 ——《宋史·张琼传》 传说,春秋战国时,秦国车弩的射程可达八百米,而特大型床弩的射程竟可达千米。 这种弩箭的尺寸甚至比部分长矛还粗还长,连城墙都可以轻易贯穿。 “呜!”鼓角声再次响起,那血狼千人长挥手下令,两名蛮人大力士,再次将车弩的轮轴绞起。 见对方又要来第二轮,贺若屹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所有人,撤退。” 闷响再次祭起,五枚巨矢再次破空而出,整个西门顿时无人再敢防守,此时,贺若屹让众人背靠贴墙作掩体,大队缓缓退回西烽火,准备沿墙布防,收缩防御,据墙死守。 那床弩在连发三次之后,便停止了攻击。 这时候,整个西门门户大开,无人守护,金鼓的击打声,密集地响起,稍稍后退的血狼健勇又疯了般,向西门如潮水般涌入。 数百血狼健勇抵至城下时,突然,从城楼正上方,抛下了一个棕色的陶罐,罐帽中的金色液体四撒而出,一支涂上了火油的箭矢,被火盆中的焰火点燃,带着呼啸之声,从城头激射而出,火光伴随着火油爆在半空中,燃起熊熊烈火,带着无数四溅的火焰,顺流而下。 霎时间,滚烫的火焰落在血狼健勇身上,黄狐披肩甲上,犀皮甲上,纷纷燃起了熊熊烈火。火借风势,再烧透了他们的肌肤。 顿时,西门下,嚎叫滚动声不绝于耳。 皮开肉绽,阵阵焦糊的臭味在风中弥漫开来。 空中爆炸,简称空爆,英文名,airburst。 是炸弹或核武器等爆炸装置在空中爆炸,而不是接触地面或目标后才爆炸,或是会延迟爆炸的穿甲弹。 在军事用途上,来自空中的爆炸比地面爆炸更具有优势,能量(包括弹片)能更均匀地散布至更广阔的区域,然而在原爆点的峰值能量会较低。 此一名词也可以指自然发生,比如陨石进入大气层的过程中在空中爆炸。 在未来的常规战争中,空爆主要用于打击开阔或无装甲目标中的步兵,因为由此产生的碎片覆盖大面积杀伤,但不会穿透装甲、防御工事或防御工事。 “好!”贺若屹目中精光暴涨,急忙遥目看去:但见,西门城头上,猫着三名精壮的汉子,赫然是杨霆风、萧狼以及一名浑身浴血的年轻人——正是荆楚薇从苏曼莎手中救出的那名士兵 此前他故意装死,加之荆楚薇的高超武艺,成功吸引苏曼莎与伊玛目刺客们的注意,这才险险逃过一劫。 只见,那名士兵身背八个箭囊,蹲于火盆旁,点燃蘸了火油的箭矢,一支一支地递在杨霆风手中。 杨霆风接过三支火箭,一手搭两箭上弦,口中衔着一支,开弓如半月,却是引而不发。他的身旁,瓦罐油壶,堆积若山,萧狼一手一个,握在手中,暗暗点头。 “放!” 话音刚落,萧狼左手一扬,右手一晃,两个油罐被他抛了出去,去势如电,下落奇快。 声未落,箭已到,但闻“嗤”的一声,油罐再空中再次爆炸,一圈圈的流火兜头落下,将整个西门外围大地都给燃烧了起来,皮肉焦枯的味道更重。 刹那间,血狼健勇们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浑身浴火,东奔西窜;未被砸中之人,也是尽力左躲右闪,尽数避开。 那贺若屹不由心潮激荡,热血沸腾,他一拍大腿,迅速点了三名夜北士兵,由那中等身材,肤色苍白的什长陪着,四人猫着腰,迅速步上城楼。 经过石垣时,他偷偷露头瞧去,绕他是久经战阵,此时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远处西门外,一支血狼千人队已经列阵完毕,无数图腾狼旗在风中瑟瑟烈动,遮天蔽日,浩浩荡荡,三百蛮人射手,张弓搭箭,黑簇簇的箭头,遥遥瞄准天际。 血狼大军的后方,五十名身强力壮的蛮族大力士,十人一队,推着裹着牛皮防护遮蔽的铁箎车,向着西门缓缓进发...... 第四十四章 西门失守 “铁箎车!”贺若屹见了,不由地惊呼。 他出身将门,博闻强识,尤其精擅车战之术。 只是向来,没有用武之地罢了,故一直作为个人爱好来研习。 究其真正原因,只是因为时代变了。 要知道,战车虽猛,但已经不适用于当下的战争形势了。 毕竟,此时战争的主要对象,从内战,变成了北方游牧民族。 不管是北方的山区,还是空旷的草原,战车对于游牧民族的威胁都十分有限。 作为只适用于平原地带的战车,基本上已经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了,所以慢慢的不被重用了。 但是,却并不妨碍游牧民族拿来对付农耕民族...... 贺若屹静静地观望血狼大军,不一时,忽听战鼓雷动,先前的那架车弩,竟然被四名蛮族大力士给兀自抬了起来。 “上肩!” 随着千人长的一声猛喝,那四名大力士,前二人站姿,后二人跪姿,车弩以仰角45度方向,在四人肩上瞬间架起,目标直指西门城楼。 剩余的两名大力士,各带箭支,大步先前,装箭绞弩,自不必说。 他们的身后,三百蛮族射手扯满强弓重箭,箭镞的黑头纷纷瞄准了西门高台。 贺若屹看得眼眶欲裂,他猛地一个高叫:“萧统领,二位弟兄,快下来!”说罢,他一个转身,急忙向城楼下疾驰而去,衣甲散乱,甚是狼狈。 他身后的四人,也是神色惊悚,继而连爬带摸,追随贺若屹去了。 萧狼正自奇怪,突然,忽闻远方响起一声沉闷的破空之声,同时间,五枚车弩大箭蹿上天空,噼啪一声,兀自散开。 杨霆风抬眼一望,眼见五支堪比长矛的大箭排成一线,好似五条飞蛇奔来。他自幼在神机门学艺,对天下的机关暗器、强弓硬弩、撸锤战车都颇有研究。 “破城弩?”他着实被吓了一跳,知道来箭厉害,慌忙扔了弓箭,双手齐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拽着萧狼二人转身便跑。 不多时,只闻“蓬”的一声巨响,好似晴天霹雳。 片刻间,又是一声巨响,连响十五次,最后一声格外震耳,似有什么东西随之倒塌。 杨霆风心知肚明——是土质石垣,被这强弩给硬生生地击碎了。 这破城弩,几可令帝都的青砖城墙射穿,更罔论区区一座烽火台的土墙? 没了土墙石垣的保护,刹间,那三百蛮族射手箭矢四溢,漆黑的利箭呼啸脱弦,破空之声顿时响彻云霄,劲急绝伦,宛如疾风。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大喊一句,“贴墙!”话未落音,三人顺势紧贴墙面,偻胸吸腹,不敢再动,连大气都不敢喘。 眼看箭雨即将落下,贺若屹也扔掉了手中已有缺口的刀,霍然下令,“全体撤退,往少将军本阵靠拢。”声音未毕,他衣甲一动,如同疾风般夺路而逃。 然而,还是晚了一步,箭雨已至,一时间,惨呼大起。 杨霆风乍闻惨叫,探头一望:但见,夜北士兵已然死伤遍地,身上插满箭矢,鲜血染红黄沙。 这一轮箭雨,竟然折损了西门大半士兵,剩下的也大多带伤。 贺若屹和那三名什长也俱都中箭,血染衣甲,依旧夺路狂奔。 此时,天边开始微微发白,一轮昭阳并着明月的夜空缓缓升起。 日月齐天的景象下,数千人在一座狭窄的西烽内火激战,腥风怒号,人喊马嘶从未停过。 此时,离西烽火不远的一座土丘上,一面黑色大纛王旗,迎风招展,瑟瑟烈动。 大纛旗旁,霍伊玄仿若一尊雕像,聆听着西烽火内不绝于耳的厮杀声,面肌微微抽动,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 这时,一匹快马飞奔而来。 那梳着三塔发辫的侍卫长,迅速大步上前,拦住去路,一指远方。 马上的斥候见状,点了点头,不敢惊动大汗,便立即停马跪在地上。 “博尔金!”霍伊玄忽然开口了,“我等蓄养精锐八年,怎么连攻打一座区区百人防守的烽火土城,都占不着任何便宜?还有,我们花重金雇佣的伊玛目刺客,怎地连几个夜不收士兵都拿不下……” 他口中的博尔金,正是那梳着三塔辫子的侍卫长。 博尔金闻言,面无表情,只是拜倒,大声道:“大汗,臣愿亲率血狼健勇拿下烽火。” “不,我并非是这意思。”霍伊玄摇了摇头,叹气道:“我以而立之年继承汗位,西征格尔贡草原诸部,横扫漠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区区一座西烽火,又如何能挡我?” 霍伊玄的脸上透出一丝阴冷,好似肯特山脉的积雪,教人不敢与之对视:“想当年,诸位先祖何等骁勇?除了汉人偶有名臣猛将相助而失利,千百年来,我等几乎打得他们找不着北。可身为他们儿孙,为何我军的战力,竟然退化于此?” 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吗? 博尔金也不正面回答,望着远处道:“大汗,粘裘力元帅的斥候到了!” 霍伊玄掉头看去,只见一年轻斥候跪在地上,年约弱冠,此时一脸疲惫,显然奔袭了一夜。 他淡淡一笑:“是他吗?” “正是他。”博尔金抚胸回应道。 “喊他过来。” “是!” 号令下去,那斥候飞马过来,翻身叩拜,“抬起头来。”一声沉喝,年轻斥候闻声抬头,霍伊玄双目阴冷,寒芒照在他脸上。 年轻斥候不动声色,坦然面对,二人对视良久,霍伊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意:“你,不惧我么?” “启禀大汗,在下对草原各部,问心无愧;对血狼的一颗忠心,可昭日月,又有何惧?”斥候不卑不亢,淡淡回道。 “好!”霍伊玄抬手道:“起来吧,年轻的勇士。” 斥候一愣,博尔金这时也笑了起来,道:“臭小子,大汗抬举你呢!” 斥候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起身拜谢,霍伊玄忽道:“年轻人,你即为斥候,想必一路传令而来,对西烽火各部战况,必定了然于胸,在你看来,为何我军迟迟不能攻破西烽火?是敌人太强,还是我军太弱?” 斥候略一沉吟,摇头道:“大汗,以小人之见,两样都不是!” “喔?”霍伊玄两眼闪过一丝好奇,立即来了兴致:“你,且说来听听。” “大汗也瞧见了,这西烽火虽说是一座土城,四门俱全,可却远远达不到一座正常城关的规模。这西烽火,四门最窄之地,宽度只够通一辆牛车,相当有利于防守战。在这‘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之下,我军虽规模庞大,兵马众多。然而,大多数人都被挤压在狭长的门口,真正能交上手的士兵,其实不多。”斥候侃侃而谈。 顿了顿,他继续道:“小人以为,如今夜北铁骑已被我等团团围住,大汗何不停止进攻,饿那群汉人七八个时辰再说,到时候,这些家伙恐怕连刀都握不住,枪也捏不紧,那西烽火,岂不是可以兵不血刃,不战而下?” 年轻的斥候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见解,霍伊玄看他半晌,目中精光流转,再次发问道:“年轻人,你这个法子不错,但耗时太久。如若哥舒派人来援,又该如何呢?” 斥候刚想回答,但见博尔金冲自己眨了眨眼,不由得将一肚皮话咽了回去。 霍伊玄一愣,旋即喝道:“博尔金!让这孩子说下去。” 博尔金略一迟疑,回道:“大汗,军国大事,岂是这半大的孩子能讨论的?” 霍伊玄凝视博尔金半晌,反驳道:“可是,我们的孩子终会长大,将来,也要接掌我们的军队,驰骋天下。你说呢?” 博尔金点了点头,退开一旁,不再言语,霍伊玄这话,显然是说动了他。 那年轻的斥候闻得此言,不由心潮激荡,热血沸腾,刹那间拜伏在地,一颗忠心,唯死无他。 “年轻人,你,说下去。”霍伊玄望了斥候一眼,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斥候抬头,望了霍伊玄一眼,只说了一句:“大汗,倘若那哥舒老儿,真敢派兵出关,我这有八个字,可破紫塞!” 霍伊玄兴奋地一把按住他肩膀,急切询问道:“快说,是哪八个字?” “围尸打援!兵发紫塞!”年轻的斥候,自信说道。 此言一出,博尔金不禁愣住。 可在霍伊玄的目中,却是精光暴涨,兴奋无比,他挥手下令道:“博尔金,将金帐的号角吹响起来,让各部首领速来我这集合!” 第四十五章 电光石火 “禀报,北门马灼大人战死!” “禀报,南门孟乞大人、纳雷大人战死!” “禀少将军,闪文杲大人的敢死马队在东门部署扎马钉时,躲闪不及,已被乱箭射杀,首级被旗杆挑起示众!” 闻言,青年将领长身立起,咬牙道:“西门呢?老贺他们呢?”他右大臂处,中了一支三棱箭,虽得包扎救治,但此刻一个激动,疼痛难当,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 周围随从只说不知,一年长些的亲兵护卫则是安慰道,“少将军,依我看,此刻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这说明,西门还在老贺手中,并未丢失。” 青年将领叹了口气,当下,也只能微微颔首。 此时,战斗已经过了一个时辰,夜北军与血狼大军的喊杀声一直未停,但频频传来的,都是己方的噩耗。 战场局势,当真是瞬息万变;优势瞬间变为了劣势,教人猝不及防。 蛮人们当然也不是傻瓜,再说术赤,见那青年将领受伤,立即停止了突围。竟开始组织起西烽火内的蛮人们,发动了反攻。 战术的宗旨只有一个——就是消灭你有生力量 这些精锐的夜北亲兵,个个武艺高强,装备精良,他暂时拿他们没办法,便下令绕过青年将领与他的亲卫们,优先杀伤普通士卒。 哪里有缺口,他就在那里多安排一些士兵厮杀。而他们身后,锁罕的罗睺鸣镝早就准备好了,时不时地从旁施放冷箭,射杀敌军。 方法虽然笨拙,但却十分有效,夜北军抵挡不及,在交手中吃了大亏。 但他们极为悍勇,前仆后继,蛮人们也是疯了般对准夜北军一顿乱杀。 只要缺口被死尸堆满,双方都会立刻拖开死尸,继续厮杀。不多会儿,又会被堆满,鲜血染红了大地。 双方就那么僵持着,谁都无法率先破局。 没过多久,夜北军又被杀出三处缺口,同样的血战又在这三处缺口上演。 如今的战局,赫然变成了蛮人冲不进去,夜北冲不出来。 随着缺口越来越多,体力下降,加之锁罕的罗睺神射部队的精准狙杀。 夜北铁骑的实力被一点点消耗,胜利的天平,逐渐向术赤这边倾斜。 此时间,整个西烽火已成修罗场,双方你来我往,狂斗正酣,喊杀声惊天动地。 那青年将领心知,眼前必须速战速决,才是最为紧要。 不然,等体力耗尽,那己方这些人恐怕都是待宰绵羊。 反击要快,乘还有力! 他一咬牙,扶着麒麟双面槊,缓缓起身,忽地一个冲锋,越过众亲兵护卫,直蹈敌阵,槊影翻飞,杀得蛮兵连连后退。 刹那间,青年将领便刺死了两名十夫长,将一个缺口前的敌人尽数杀散,他自己,则亲自守在缺口处,指挥突围。 厮斗间,忽听远处惨呼连连,他举目望去,却见不远处又一缺口被打开,就这一瞥的工夫,又倒了七八个士兵,余下之人苦苦支撑。 他举槊欲上,忽觉大臂伤口处鲜血疾涌,甚感乏力,大喝一声,强自发力,正欲奔出,忽地两眼一黑,只觉天旋地转,昏倒在地。 众人俱是一怔,此时间,缺口前方聚了不少蛮人,但见青年将领倒地昏厥,纷纷上前欲取其首级,更有一队精甲环铠的蛮兵,为了抢功,手持镔铁狼牙棒与错金大斧,居中突出,兀自砍开一条血路,连杀友军数十人,直扑青年而来。 夜北亲兵们顿时急了,手持盾牌,迎着罗睺冷箭,从人群中拼命挤出来,高叫道:“少将军,少将军!” 两边最精锐的士兵,几乎是同时到达,双方狭路相逢,四下一望,一眼就看到了身边倒地的青年将领。 一头戴狼头垂璎毡帽,身穿金甲,脸有三条刀疤的蛮族力士,怒吼一声:“敌酋在那边,诸位随我取其首级,杀!”他当先开路,身后十五名蛮族高手并肩齐冲。再后面一队蛮族长矛手,约有五六十人,竟是术赤亲自带队。 夜北亲兵们急忙蜂起拦截,但这名蛮族力士和当先的蛮族高手们勇猛无敌,竟是拦不住。 只见那蛮族力士暴吼一声,错金斧与狼牙棒狂舞,如八字劈开前路,斧影和着棒影一圈一圈,越迫越近。一夜北亲兵手持兽牌,正欲阻拦,但闻“啪嗒”一声清脆的裂盾声,兽牌被狼牙棒击得粉碎,又听得“咔嚓”一声清脆的骨裂声,那亲卫的身子,竟然被错金斧齐腰斩断,霎时皮开骨碎,天空中血花飞溅,血雨飘扬。 要知道,蛮族力士所用的大斧或狼牙棒,皆是破盾利器。 除非是铁盾,不然,木盾在其面前,便如同纸糊的一样。 不一时,那蛮人便杀到了青年将领身前一丈处,众亲兵心知拦他不住,纷纷取出标枪射他。 那蛮人暗骂一声,连躲带闪,依旧躲闪不及,肩腿处各中了一标枪,痛入骨髓,他咬着牙,恨恨地退出了枪围射程,气得将手中的狼牙棒与错金斧奋力甩了过去,砸得夜北亲兵们嗷嗷乱叫。 像他这样的高手,若是面对数十人长街械斗,早就他娘的一个人冲过来了。 可是,这是在真正的战场上。 战场上,没有人敢独自冲锋。 纵然你无敌于天下,没有了亲兵们的保护,那就是个活靶子。 除非,你有项羽那般千古无二的神勇, 或者,荆楚薇那神乎其神的身法速度。 不然,只能一步一步老老实实杀过来。 从敌群中杀过,同僚们的身体,便是最佳的一种掩护——使你不会成为万矢之的 一时间,双方拼杀正酣,互有损伤,各自连毙数十人,却始终难有破暇之机。 只不过,蛮人们从失守的三门纷纷涌入,加入战局者越来越多,夜北众人渐渐开始气力难支。 夜北士兵正暗自叫苦,忽听西方传来数声长啸,血狼军阵陡然一乱,众人趁机抬起青年将领,脱出包围,待回到阵中,举目一瞧,不由暗暗吃惊。 只见,萧狼手持两把血狼弯刀,黑衣飘飘,如疾风天狼,狂舞千龙,其势如电,数尺方圆内尽是刀影,每一刀下去,挡在他前面的蛮人往往被他连人带兵刃皆劈做两截。 他一步一喝,一喝一刀,一刀一命,步步前突,围攻的蛮人们竟一下子被冲了开去。 一名罗睺射手见状,迅速翻身下马,越上西面角楼,从背上取下游牧弓,张弓搭箭,准备射杀萧狼立功。 不料,他开弓的身体,刚从角楼廊边冒出头来,不知从哪,兀自飞来一箭,正中他脑袋,冲力将他带得飞下角楼,又砸中一人,二人双双殒命。 夜北众人大声呼好,抬首一望:不久,西边方向出现了几个人影,渐渐清晰起来。 众人再细细一瞅,正是贺若屹与那三名幸存的什长。只是如今,他们各自扶了一名士兵,步履踉跄,身上赫然还插着箭支,显然受了极重的伤。 直到这时,大家才注意到,一个身背箭囊,满身是血的汉子,蹒跚着走在队伍最后方,差了众人老大一截。 他的身后,还有一人,正扶着其肩膀,手持游牧弓,一瘸一瘸紧随而上。敢情刚才那箭,便是这瘸子的手笔。 也就在这时,那瘸子突然神色兴奋,好像看到了天下第一大美人似的,倏地从那汉子身后的箭囊内,抽出一箭,挽弓瞄准,“嗖”的一声,长箭破空而至,“嗡”的一声,长箭穿头骨而过,劲疾不减,将那脸有刀疤,身着金甲的蛮人力士死死钉死在地上,一缕血线从那顶狼头垂璎帽中窜出,白色的浆子洒在身后同伴身上,蛮人们发出一声大喊,惊得纷纷退了开去...... 第四十六章 退守府库 射箭的,自然是杨霆风。 只不过此时,他脚踝中了一箭,正正贯穿横截面,是以才一瘸一拐的。 “是老贺他们!”那年长的亲兵队长顿时大喜,急忙命人手持盾牌,迎着箭雨接应。 萧狼挥刀开路,杨霆风则负责放箭掩护他。 二人一个正面,一个远程,配合无间。 片时间,众人已离夜北本阵不远。 那名身背箭囊,浑身浴血的士兵,突然一咬牙,背起杨霆风,一阵狂奔,萧狼也是飞步跟上断后,一左一右,挥刀瞬间劈翻两名蛮兵,此时他身边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刀枪齐起齐落,端是杀都杀不过来。 这时一队蛮兵挺矛扑来,萧狼陡然转身,左手弯刀忽地脱手飞出,飞向诸人,其势凌厉无比,彷如离弦之箭,一往无前,一击必杀。 弯刀嵌在当先之人头上,“嗤”的一声,透脑而过,半截刀尖从后脑透出来,犹自沾血。 人之一体,以颅骨最硬,髂骨次之,等闲力小的,便是用长矛也扎不穿。 萧狼却能仅凭抛出的弯刀,贯穿头骨,这腕力上的力道,让人瞠目结舌。 转眼,众人已回阵中。杨霆风回首一望,已再无被围之人。 再回头时,萧狼已越过众人,奔到自己身侧,众人舞动兵刃,收缩战阵,且战且退,步履开始踉跄,抵抗已是极为勉强。 而蛮人则是密密麻麻围住众人砍杀,始终不让夜北军有任何闲暇喘气。 这时,贺若屹与那年长些的亲兵队长已经接上了头,二人得以相见,不由一阵唏嘘感慨。 贺若屹兀自找了个空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拔出腰间水囊,猛灌一气。 那亲兵队长顿足便道:“老贺,少将军如今昏迷不醒;当下,你的军阶最高,我等皆听你调度节制。” 贺若屹闻言,正欲答应,忽瞅其他人一脸阴沉,颇为不屑。 他平时敬上而傲下,人缘不好,虽说作战勇猛,但众人并不信任他。 那贺若屹虽说是粗鄙猛夫,但也懂得察言观色,急忙摇头道:“这......老木啊,在下才疏学浅,如何能担此大任?此事实不敢当。我既能回来,自当与诸位同生共死,等待少将军苏醒,再做计较。”话音刚落,一年轻亲兵便冷笑嘲讽道:“老贺啊,我看你是故意报复我等吧?咱夜北营谁不知道,你这伯长都当了二十载了,却一直未得升迁,只因每次公投票拟你都……”他话未说完,亲兵队长忽地厉声道:“住口。” 被他一喝,那名亲兵不觉哑口,悻悻退下。 老木抬眼望天,沉声道:“小子,你给老子记住了。他虽人缘不好,却是地地道道咱‘夜北老营’出来的弟兄,这等卑鄙龌龊之事,别人纵然会做,但他却做不出来。” 队长一言既出,旁人自无多话。 贺若屹也不料这亲兵队长会出言为自己开脱,心中当真感激不已。不觉苦笑道:“老木啊,非是我,不肯接这重担,实乃.......实乃,他娘的,老子实说了吧,战势发展如此,我他娘的也没辙,唯有死战而已。” 说罢,众人面面相望,俱有愁容,一时寂静无声。 不一时,只听战鼓雷动,蛮人援军已经完成纷纷占据各处,向他们四面涌来,射手扯满游牧强弓,箭镞闪着黝黑寒芒,已然逼近。 就在这时,人群中不知谁喊了句,“不如,我等先退守军械库,再做计较,可好?” 众人闻声抬头,说话的,正是杨霆风。 贺若屹摇头道:“不妥,依照兵法,这军械库乃是死地,不但无险可守,一旦被蛮人四面封锁,咱们连突围的机会都没。” 杨霆风哈哈一笑,调侃道:“贺伯长既熟读兵书,岂不闻兵法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陷之亡地而后存’的兵家哲学?” 贺若屹再次摇头:“去他娘的兵书!倘若蛮子不和你缠斗,只乱箭将你射退呢?还置之死地而后生?再过个把时辰,咱们这些人恐怕就直接饿死渴死在军械库里了。” 他说的,倒不是夸大。 人不吃饭的话,七至十天便会死。 不喝水,三天就会死。 假如不吃不喝的话,恐怕撑不过两天,当然,这还只是普通壮年男子的水准。 像他们这些士兵,消耗更大,先前的作战,早已人困马乏,不吃不喝恐怕撑不过数个时辰。 忽听得一声血狼军阵中一通鼓响,好似晴天霹雳。 然后便是一阵齐声弦响,破空之声纷至沓来。原来,此时间,术赤也改变了战术,步军围而不攻,射手则是发箭一通攒射。 众人虽得兽牌抵挡,然而时间一长,依旧有不少人中箭。 杨霆风目视众人,缓缓正色道:“贺伯长说得很好,兵书是死的,人却是活的。世间兵书,皆是人写出来的。何况,若每遇战况,都已所读兵书来应对,纵使读完这世上所有兵略,也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 他说到这里,突然便不说了。 众人听到此处,并未理解他话里意思,一时都痴痴望着他。 “臭小子,差点把我绕进去了!”贺若屹倒是最先反应过来,他望着杨霆风,目中精芒灼灼,询问道,“这位兄弟,你的意思,难道是?” 杨霆风微微颔首,双手抱拳道:“诸位,我杨某人,原属‘探马营’老梁头麾下探马,在西烽火站了八年岗,这烽火内部详情,没人比我更清楚。” 顿了顿,他继续道:“这军械库乃是西烽火内最坚固之所在,表面是土墙,内部实是青砖砌成,再和以糯米、沙土、石灰等熬成浆汤,黏合墙体,坚硬无比,足可挡强弓硬弩,与朝廷工部所修缮的那些......偷工减料工程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此时间,蛮兵的喊杀声越来越响,射箭频率越来越快。 一夜北什长混身是血,盔甲上插着四支羽箭,跌跌撞撞奔过来,急道:“老贺,老木,弟兄们快撑不住了,赶紧拿个主意。是突围,还是退守,弟兄们都中!” 闻言,那亲兵卫队长老木双眉一挑,沉声道:“老贺,你拿主意吧,我先去挡一阵。”说完,提着环首刀便奔出,四个亲兵也紧随其后。 眼看,四周尸体越积越多,同伴却越来越少。贺若屹额上汗出,神色数变,心知当下已是非拿主意不可的地步,遂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退守可以,粮草和清水如何解决?” 他老揪住这事不放,倒不是有意刁难。 毕竟,即便防守也是要消耗的。 这几百张嘴巴,没得饭吃,也得喝水啊。 这时,他就听到一句话,一句差点让他傻眼的话。 猛烈的沙风中,杨霆风神秘一笑说:“你猜!” 第四十七章 黎明曙光 此言一出,顿时有人笑出声来,但也有人怒声喝叱,然多数人的心中都有些动摇。 那贺若屹刹间目瞪口呆,气得浑身发抖,他目光冰冷,狠狠扫过众人一眼,底下顿时哑火。 杨霆风挥手拍了拍他肩膀,笑道:“和您老开个玩笑。” 贺若屹一挥手,用力拍开,大怒道:“直娘,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闲心?” 众人都在一旁观看,不曾想这贺若屹也有被下级戏耍的一日,一时间大感解气,想笑又笑不出来。 杨霆风笑着道:“贺伯长莫急,咱探马营有个规矩,在换防前,都会在军械库密室内留有部分军粮、马草以及清水,让来不及撤退的弟兄,能及时补充给养,迅速跟上大部队。” “此话当真?”贺若屹依旧面红耳赤:“你可知,军中无戏言?”说罢,有意无意地晃了晃手中的环首刀。 杨霆风视若不见,继续道:“说起来,这条规矩,还是杨某的伯长——老梁头定下的,当初我还觉得他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如今想来,真个是未雨绸缪,深谋远虑啊!” “有补给了?”亲兵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脸上露着喜色。 远处喊杀震耳,蛮人射手们,依旧不断攒射着夜北盾阵,贺若屹神色稍缓,但脸色依旧阴沉,他问道:“杨兄弟,如你所说,即便我等可以退入军械库,稍作补充休整,可依旧无法突围,可有良策?” 他所说的,也俱是实情,即使众人可以喘口气,但蛮人攻破军械库,也只是早晚的事。 毕竟,你军械库的砖墙再硬,可以抵御弓箭刀兵。 可是,挡得住那无坚不摧的破城弩吗? 就在这时,远方抛来无数棕色陶罐,夜北众人瞧见,手持兽牌,齐起齐落,将陶罐一击而碎,无数金色的液体挥洒而出。 杨霆风徒手接过一个陶罐,微微一嗅,脸色陡然一变,大喝道:“是火油!诸位,快!扔掉手中盾牌,且随我来!” 然而,还是晚了一步。 远处,无数火箭被点燃了引信,带着密集的呼啸声,向夜北阵中倾落,满天火光,伴随着燃烧在兽牌上的火油,一时间,惨呼大起。 贺若屹回首一望,众人已然死伤遍地,浑身浴火,空气中尽是皮肉焦糊的臭味。 “哎,这个老军,实在太犹豫了!”杨霆风暗骂一声,一把取下贺若屹腰间的水囊,往自己头上一淋,又分别给萧狼二人浇了个透,一瘸一拐,转身即走。 水比油轻,作用并不大,但总好过没有。 至少,短时间不会被流火烫伤。 萧狼见状,急忙护着他,且挡且退,那名士兵也紧随而上。 四名夜北亲兵互瞅一眼,不约而同的点点头,抬起青年将领,也跟着退向军械库方位。 那贺若屹仗着武艺高强,挥手斩落数支火箭,但见,蛮人们站成两排,一排负责点燃火箭,一排则是不断张弓发箭,不休不歇。 一时间,火箭倾泻而下,直透夜北军阵,火光迸出,惨叫不绝于耳。 甚至,已经有蛮族力士,吃力的推着破城车弩,缓缓前进,再不下定决心,只怕一会再无活人。 火箭如火雨,那亲兵队长老木一边挥舞着环首刀,阻挡来箭,一边高喊道:“老贺,退吧。” 贺若屹望着漫卷天空的火焰,肉痛道:“老木,若是退入军械库,咱的这些战马可怎么办?” 一说到战马,老木也是一愣,沉默半晌,叹道:“而今之计,保命要紧,弃了吧。” 火光中,二人遥遥相望,数十匹骏马浑身是火,或到处乱窜,或身往前冲,一直冲了几十步,这才停了下来,踉踉跄跄,轰然倒地,发出哀鸣的声音在烽火内回响。 “弃?”贺若屹咬牙切齿道:“老木,你可知道,为了这批战马,老主公不知花了多少心血。如今说弃便弃,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将来奔赴黄泉,还有何脸面去见他老人家?” 老木叹道:“老贺啊,只有先保存了性命,方能走下一步的路哇。你放心,如若咱此战能侥幸不死,将来必带大军,去那格尔贡草原,抢他娘的千匹良驹,你看可好?” 他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议论许久,终无定论。 又一阵箭雨射来,众人手持盾牌,齐声呐喊,奋力抵挡,饶是这样,依旧被射翻数十人。 老木又清点了下人数马匹,从开战到如今,竟然折了四成人马,剩下的六成也大多带伤。他自己和贺若屹俱都身中数箭,鲜血淋漓,急需救治。 见贺若屹依然没有下定决心,老木黑着脸,突然高叫道:“都退了吧!”说完,他带头纵身一跃,迅速往军械库方向跑去,众人见了,也护着受伤同伴,且挡且退。 贺若屹顿时双拳紧握,浑身发抖,但也无可奈何,他本想说临阵脱逃,乃是死罪,但法不责众,终觉不妥,就此打住。 于是渐渐众人散去,他也只能与之同行。 这时,北方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鸦鸣声。 “乌鸦?”贺若屹眉头微微皱起,不禁想起村中老人说过,鸟类之中,乌鸦最为敏锐,也最聪明,秃鹫次之。 这两种喜食腐肉的鸦鸟猛禽,往往能依据人畜所散发的气息,感知对方的生死,提前在其身边或者上空盘旋而待。 “看来,今日怕是无人能得善终了!”贺若屹放眼望去,但见,蛮人大军牢牢守住烽火四门,已成瓮中捉鳖之势,他不由一阵气血上涌:“也罢,待大家吃饱喝足后,便各逞本事,拼他个你死我活吧!老子就是死,也他娘的拉他二十个垫背的。” 他重拾信心,一阵兴奋,抬头望天,忽见东方也飞来十多只麻雀。 贺若屹久居野外,对鸟兽习性有相当的见解,瞧这鸟雀来得惊乱,他心念一动,皱眉道:“东方有杀气?东方......东方,莫非......是我紫塞方面的援军?” 他这一愣之间,天边的昭阳陡然喷薄而出,化为一轮烈日,驱散了大漠的黑暗。 黎明与黑夜的正式交替。 也荡开了这群勇士们的迷惘。 当第一缕阳光射向西烽火时,他便听得东方响起无数的马蹄嘶鸣。 同时间,一支紫箭蹿上天空,噼啪一声,散成紫色烟花。 东方沙丘,一匹阿哈尔捷金马慢慢探了出来,马匹配有幽州马鞍,半身重马铠,还拥有特制的鱼鳞覆耳马扎甲。 马腹前,竟赫然挂着十八颗须发皆张的蛮族人头,犹自滴血。 骑马之人头戴贴铜犀皮盔,身披大胤制式胸盾两裆铠,内置锁子甲,手持赤色长铍,红色的披风猎猎浮动,他本人,也如大山一样巍峨。 紧接着,第二匹,第三匹......他的身后,不断有战马驰出,甲骑具装,井然有序,一字排开,开始列阵。 马背指物旗上,赫然镶着‘大胤紫塞都督府近卫骁骑营’ 不多时,一面大纛旗缓缓竖起,旗画金色狻猊,边走麒麟纹路,上书一字,漆黑如墨——李 第四十八章 弦外之音 东方的烈阳,照出了肯特山的轮廓,那苍峰似天边云柱,直冲云霄苍穹。 一百近卫骁骑营将士,以鹤翼阵散开,阵列迅速移动。 登时,一声长啸,三匹阿哈尔捷金马足不沾地地向阵前飞掠,马身上的伤口沥沥滴血,将干燥的沙地染得鲜红。 马腹前,同样挂着十八颗须发皆张的蛮人首级。 看来,这一夜,他们骁骑营也经历过了一场激战。 不过片刻功夫,三人三马已至首领身前,勾住马镫,其中二人,折冲下马,抱拳行礼,道:“李校尉!” 来人正是李信,只不过,依旧神情冷漠,面无表情。 他不说话,其余人皆不敢开声。 “叶钺,把这颗人头,用我的大纛旗挑起来,蛮人们看到,会胆寒的。”李信从马腹前擎了一个头颅,兀自抛给了那个叫叶钺的什长。 叶钺单手拎着这颗首级,转面一看:圆脸,脸上鲜血淋漓;鹰钩鼻、微闭的眼睛,宽阔的下巴、八字胡,典型的草原人种。 忽而一阵沙风,从侧翼呼啸而入,吹起手中的头颅,那首级微微一震,忽地两眼睁开,将马上之人吓了一大跳,她尖叫一声:“是......是阿里不台!”赫然是一个女声。 却听李信冷然道:“不错,正是他。” 未了,他又冷冷加了一句:“长孙首领。” 那伪装成骁骑营士兵的女子闻言,便摘下了幽州铁盔,露出一头青丝,女儿家模样尽显,众人暗暗称奇。 原来,她当日擅闯紫塞三关,被呼延晖下令扣下,幸得哥舒从中斡旋,暂时关入帅府地牢。 哥舒老帅知其救族人心切,迫不得已,便私下授意李信将她从地牢救出,并带领帅府直属卫队——近卫骁骑营前往燕山营地救援。 由于兵符握在呼延晖手中,哥舒暂时无法调动边军其他部队。 所以此役,只得依靠李信以及其麾下的一百多位骁骑营士兵。 本只为解决羌人困境——驱散围困在燕山营地附近的血狼部队。 不料,行军途中,他们偶遇一支三百多人的蛮人支援部队,李信二话没说,派人上去就是一顿乱杀。 骁骑营战力极为强悍,虽只一百来人,却所向披靡,无可匹敌。 加之蛮人们,猝不及防,是以,顷刻之间,便将这三百多名蛮兵杀得死死伤伤。 这期间,李信留意到,有一普通蛮军士兵,竟然舞者一柄镶金弯刀,他身手不弱,武艺高强,而且只顾逃跑,并不纠缠,当即派亲兵乱箭将他射杀。 首级检验时才发现,这名伪装成普通士兵的血狼将佐,赫然是围攻燕山营地的蛮人主将——阿里不台 李信不由大喜,连忙派人将首级用长槊挑起,遣送至蛮军阵前示众。 本来,蛮人们已将羌人们团团围住,眼看破营在即,不料突见主将被杀,措手不及,一时人人胆寒,大军一哄而散,围困遂不攻自破。 作为羌人的女首领,长孙自然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长孙首领。 长孙是姓氏,她的名字,叫胤情。 大胤王朝的胤,情谊深厚的情。 这名儿,还是哥舒老帅和其祖父共同所起。 甚至,还向朝廷,上过奏疏,备过案。 意喻不言而喻。 只不过,紫塞军界的高层们,对此可谓褒贬不一。 这其中,尤以哥舒的铁杆,紫塞边军副帅,三军机密总探——呼延晖,头一个站出来反对,不支持者大有人在 此时,长孙胤情抬眼望着身边的这片大漠沙地,眼神很有点温柔。 在这无情的大漠上,一切都是男人们的故事。 无论是将军还是士兵。 亦或是响马或者镖客。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这都将是男人们主宰的世界。 从小,她便听下人们说,朝廷和羌人们之间的情谊,都是虚假的,妥协的;是交易,是屈辱的产物。 再大些,她开始面对凶险,危机,战斗,尔虞我诈,也逐渐开始了解——哥舒是如何利用他们羌人来抵抗血狼,用他们羌族男儿的鲜血,来染红他的官袍。 可她不在乎。 她只是一个勉力活在大漠边上的女子。 她的族人,也只是羌人各部之中一个大些的部族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 对长孙胤情来说,只要她和她的族人们,在紫塞的这盘‘大棋’中,还有那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可以利用,便能继续生存下去。 既然能活下去。 那么,受点委屈又如何? 否则,让她这样一个生在大漠、长在大漠的女子又如何活下去呢? 只要,哥舒对待他们的这一支羌人,能一如既往,一如从前。 或是哥舒后继之人,能够继续维持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 那么,她,长孙胤情,也可以让族人们,对待紫塞边军的情谊始终是真的。 念及于此,她心里,模模糊糊地想起了哥舒老帅那张威严的,布满很深皱纹脸,默默地为他祷告祈福,希望他长命百岁。 但此时,这个骑在阿哈尔捷金马上,正为哥舒祈祷的年轻女首领并不知道,即便哥舒真个能活到百岁,那么百年之后呢? 他的后继之人不念这份情谊,怦然撕毁呢? 亦或是,就连大胤王朝都灭亡了呢?又有何人能帮她维系这份步履如冰的情谊....... 就好比,此时,她根本不知道的是。 那一晚,骁骑营在出塞前,哥舒老帅拉着李信的手,小声对他嘱咐的话:“这一战,你不必尽力。如果,羌人们战败,你就把长孙就地斩杀,她连族人都没了,那她还有何面目求生?如果战胜,你就让她重新召集族人,你俩合兵一处,前往西烽火,将夜北铁骑与夜不收给老夫带回来。” 否则, 纵然战胜,我也不见得能摆得平呼延晖的问责。 纵使打赢,我也会被朝廷派来的某些掣肘力量给弹劾。 其实,很多时候,我这个统帅,并不见得有多能打。 能坐镇至今,更多的,只是能平衡各方势力。 更多的,只是擅于用无辜的性命,来把所有的事情填平...... 第四十九章 哥舒翰渊(传·一) 公元555年的年末,格尔贡草原崛起了新的霸主血狼。 木杆可汗阿史那·俟斤,向柔然残部发动了最后一场进攻,柔然可汗郁久闾邓叔子不敌,率部投奔了西魏,也就是日后的北胤。 至此,柔然汗国退出了历史舞台。 而在战争动员之前,大批的柔然流民,早已纷纷涌入紫塞,定居了下来。 之后,血狼西破嚈哒,东驱契丹,完全取代了昔日草原霸主的地位,威服塞外诸国。 (嚈哒,根据中国史书记载,他们原来居住长城以北,称滑国。是中亚塞种人游牧民族与汉代大月氏人的后裔) 次年,北胤取代西魏。 而他们的死敌北辰,早在五年之前,就已成功谋朝篡位,取代东魏。 至此,由鲜卑族拓跋珪所建立的北方政权,也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王朝灭亡。 同年,胤太祖宇文泰在云阳病逝,年仅十五岁的儿子宇文觉继位。 太祖在生前,创立了著名的府兵制度。 其大致内容是,八位柱国,管十二位大将军。 十二大将军分别管理二十四开府,二十四开府手里各有一支军队。 这样一来,西魏就有了二十四支统一管理的军队。 而在西魏时期受封的八位柱国大将军,史称“八柱国”,分别为:宇文泰,元欣,李虎(李渊祖父),李弼(李密曾祖父),赵贵,于谨,独孤信(宇文毓和杨坚岳父,李渊的外祖父),侯莫陈崇。 这其中,八柱国里面,有两个人比较特别,一个是宇文泰,一个是元欣。 宇文泰是西魏实际掌权人,自不必说。 而元欣则是西魏宗室代表,挂了个名头而已。 这么一来,八柱国中,真正负责指挥下属的,只有六柱国。 六柱国管理十二大将军,恰好每个人可以管理两位大将军,分别是:元赞、元育、元廓、宇文导、侯莫陈顺、达奚武、李远、豆卢宁、宇文贵、贺兰祥、杨忠(杨坚之父)、王雄。 是不是很眼熟? 没错,这里头的不少人,都是日后隋唐两朝的奠基人...... 当然,这是后话不表。 那么,既然说了那么多废话。 究竟和紫塞秋风这本书有没有关系呢? 好吧,也是有点关系的。 而我们的主角——哥舒翰渊 这时候,只是一个小人物中的小人物。 哥舒这个姓氏,是一个罕见复姓,源于柔然,出自南北朝时期西柔然‘哥舒部’,属于以部族名称为氏。 后来,柔然因权利之争而分裂,分裂为东、西二部。 西柔然部落,主要活动在紫塞东西,而东柔然部则活动在大漠南北。 而少年哥舒,就是在此时,随着家族,举家迁徙至西魏。 哥舒翰渊,其原名为哥舒渊。 少负气节,天资敏悟,尤好兵法,生有神力,未冠,能挽弓三百石。 同时,也是名副其实百步穿杨的神射高手。 瀚,是哥舒在担任宇文泰部曲时,因军功所赐。 意喻饮马翰海。 可见宇文太祖,对这位异族少年的期望颇深。 此时的哥舒渊恐怕不知道。 在二百多年后,他的后人,凉国公、左仆射、同平章事、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做到了他至死,也没有做到的事情 甚至,还去到了他从未到达的地方——库库淖尔 以至于唐代西鄙人在《哥舒歌》里唱到: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 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这是唐代西北边民对名将哥舒翰的颂歌。 然而,二人的出仕经历,却大相径庭。 哥舒翰早年,只是在长安担任一个小县尉,觉得不能施展自己的才能的他,一气之下跑去河西从军,后来在石堡城一战中,打败吐蕃大军。 使他当之无愧地跻身大唐名将的行列,自此深受唐玄宗的赏识和器重。 相比之下,哥舒渊,则要比他后辈,幸运的多。 他在年少时,就被宇文泰看中,且收入麾下,成为近侍。 并指派当时八柱国之中的三人,教授其诗书曲艺、文武骑射,兵法韬略。 就连宇文泰自己,在闲暇时,也会亲自哥舒课业,这在当时——以世家豪门,皇亲国戚,兵镇军阀出生,才能出仕的时代,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哥舒部落,在柔然,尚属于豪门大族。 然而,在世家豪强林立的西魏,恐怕,连寒门都算不上。 甚至不夸张的说,他们这些外来户,比庶民,可能还要低那么一点。 后来,哥舒随大军进攻北辰,数有战功,迁牙门将军。 同年,又被遣送紫塞边关为骑将。 出发前,太祖为其饯行,酒过三巡,遂问渊曰:“今委卿以重任,卿居之欲云何?” 哥舒曰:“若血狼各部举天下之兵而来,吾为大王以拒之;若偏将十万之众至,某为大王吞之。” 太祖称善,众咸壮其言。 第五十章 哥舒翰渊(传·二) 门阀。 是门第和阀阅的合称,指世代为官的名门望族,又称门第、衣冠、世族、士族、势族、世家、巨室等。 从汉代开始,至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累世公卿,经学世家、豪强世族,地主阶层把持着政治中心,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典型门阀制度。 这种制度,在东晋达到鼎盛。 这种制度从确立,直到隋唐,才逐渐被以个人文化水平考试为依据的科举制度所取代。 另外说下,寒门,亦是门阀,指没落的士族与大族。 并非我们认知的庶民阶级。 只是如今,衰落了而已....... 但说白了,寒门也是门。 即便没落,也并非什么平头老百姓,可以相比的。 至于哥舒,一个汉化的异族,又是举家逃难而来,又是如何能做得淮泗派的首领呢? 这就不得不说淮泗派的由来。 最早的淮泗集团,是指三国时期,跟随孙策进入江东的江北势力。 孙吴政权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对早期跟随起家的淮泗集团与本地江东士族之间的权力配置有所侧重,但是随着三国鼎足之势已成,北伐难以突破,东吴政权内部的权力配置不能不朝着有利于江东士族的方向发展。 作为淮泗集团背后靠山,孙策的弟弟孙权,不愿看到江东士族过度坐大,便利用各种机会打压江东士族的崛起。 尽管孙权在位时尚能凭借权威把握好淮泗集团与江东士族之间的权力平衡,安抚江东士族的不满情绪,但是,随着西晋大军南下江东之际,江东士族并没有作坚决的抵抗,而是选择躺平。 由于远离权力中心,这淮泗集团和江东士族则逐渐衰弱成‘寒门’,直到西晋灭亡。 到了南北朝时期,华夏神州进入了南北分裂、对峙的阶段。 随着北方被胡族沦陷,大批士族门阀随着东晋迁徙至江北淮南之地,又开拓闽、越、平俚洞,破牂柯,到539年共有一百零七个州。 东晋灭亡后,淮泗之人,又经历了刘宋、萧齐、萧梁、南陈四个朝代。 然而,这些原吴地显贵士族,都没能实现昔日辉煌。 作为华夏神州最为混乱和黑暗乱的时代,大豪族尚且是朝不保夕,更何况是小豪族,为了生存,也为了宗族的延续。 原外戚、老淮泗集团后人、江东本土士族以及宗室私下商议,将淮泗集团分作三部,奔波于西魏、东魏、南陈三个大势力之间。 这在现在看来,并非是多么高明的手段, 无非就是商人们奉行的——永远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正常操作。 然而,在那个各大家族,都抱团取暖的时代。 这一策略,可谓是乱世中的无奈之举,但也是最管用的生存法则。 而当时,无论军事、经济,还是人口的西魏,皆不如北面的死敌东魏。 于是,那个西魏的实际掌权人——宇文泰便接纳了这些外来之人,并极力联盟拉拢,再将其中有真才实学的年轻人,与原六镇鲜卑贵族之间通婚联姻,以提高他们的地位。 数年后,这些淮泗年轻人在西魏混得风生水起,逐渐进入权力中心,甚至位列三公九卿。 从此以后,在西魏,没有任何人,再敢看不起他们的这一支势力。 当然,这些淮泗精英们,也不是在宇文家吃白饭的。 他们逐渐开始召集,散落在外的族人,并公开全力支持宇文家,给予宇文泰兵马,钱粮,人才。 当然,也少不了打压朝中的元老势力,并在机关中枢内,安插了本家族的子侄子弟。 面对这一股外来势力, 有的门阀选择妥协,主动示好。 有不服的,就被淮泗集团以各种理由铲除,打压。 随着淮泗集团逐渐变强,且家族子弟中,不断出现有学识的高官及有战功的武将。 终于,成为西魏第二大门阀。 甚至,有隐隐叫板第一大家族——陇川集团的声音 这其中,又以陇川集团的老大——陇西李氏实力最强,为淮泗派之首敌 这个陇西李氏可不一般,前面介绍过,乃上千年的刀兵家族,是著名的武家集团。 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弘农杨氏、太原王氏、琅琊王氏、陈郡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太原温氏。 华夏十大家族,陇西李氏排在首位。 在秦汉时期,李氏族人便长期肩负着护卫边疆,抵御匈奴的重任,世代出将入相,地位尊崇,把持政权,甚至一度与皇权分庭抗礼。 而反观宇文泰与淮泗集团: 一方是郁郁不得志的没落士族, 一方是出生六镇流民,地位卑微的汉化鲜卑人。 一个是江东原始势力,却保不住江淮之地的寒门。 一个是名义上西魏政权的老大,却不得不在各方势力面前平衡游走。 所以两方之间是有着共鸣的,互相能感同身受。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淮泗派与宇文家越走越近,其根本的原因是,他们都有个共同要打压的派系——陇川 其实,在古代,所有王朝的建立,都离不开军阀与财阀。 而军阀与财阀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夫妻。 军阀是丈夫,财阀是妻子。 丈夫带军出征,所需的兵马钱粮,便要向妻子所在的势力门阀提供。 相对的,丈夫打下钱粮、土地、奴隶等等,自然要优先分配给妻子娘家人。 这种平衡,本来也没有任何问题。 但往往坏就坏在,咱们华夏神州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既然丈夫打下了新土地。 那么,这片新土地上原来的士族门阀们,自然会提供新的小妾(其他势力门阀)来支持丈夫。 这个时候,一旦利益分配不均,无论是妻子还是小妾,肯定都对你这个丈夫不满。 你打压正妻吧,妻子所在家族的利益团体肯定不干,甚至在背后玩阴谋,算计你,干掉你,毒死你,从你的亲族中找人来换掉你。 可你让小妾吃亏吧,小妾会认为你欺负她,说不准立刻就背叛你,甚至借用你的敌对势力来干掉你。 并且,随着你的地盘越来越大,你的小妾们(各方门阀势力)也越来越多,你糟心的事情肯定也越来越多。 甚至私底下,小妾们也纷纷开始通婚联姻,歃血为盟,绑在一起,组成了更令你头疼的士族联盟。 那时候的你,估计脑阔恐怕更疼了。 作为一个丈夫,要努力维持这个家不散,还要平衡各方利益,怎一个‘难’字了得。 而万一,丈夫有天突然死了。 那么,这个烂摊子,就会留给了继承人。 处理的好,这个政权还能维系,还能生存。 一旦处理的不好,恐怕这个家,便要散了。 就好比紫塞大都督这个烂摊子——手握十万重兵,震慑草原各部,掌管西域互市,监视六镇五胡的香饽饽。 无论是陇川集团,还是淮泗集团,甚至宇文家的宗室元老,都虎视眈眈,志在必得。 表面上看,似乎怎么都轮不到哥舒——这个异族出生的贱民来执掌 即便他战功赫赫,即便他威震西域,即使太祖赏识他,文帝爱惜他,武帝敬佩他。 但,那又如何呢? 他是一个贱民,一个异族,一个连寒门都算不上的兵痞。 但偏偏,他,哥舒,就做到了。 他成为了紫塞的统帅,成为了淮泗集团的首领。 为何? 就因为他,哥舒翰渊,出生柔然,既不完全受陇川集团控制,也不完全为淮泗派所用。 既是太祖宇文泰破格提拔的,又是维系柔然皇族与西魏(北胤)王朝的中间人。 他中年时,周旋于陇川、淮泗和宇文家之间,相交互得。 这三方,虽说相互对立、倾辄。但,唯独对哥舒,频频示好。 他同时,在陇川派系的将领麾下为将,但旋即又娶了淮泗集团杨家的闺女,可谓是左右逢源,八面玲珑之人。 他治军极严、廉洁干练、爱护军士、履历战功,有犯军令者立斩之,无所宽贷。 幕僚谭叙,经常谓之:“哥舒,其性清勤严猛而敢诛杀,虽亲戚犯法皆不挠避。” 他斩杀的兵将士卒,有时不分派系,不理亲疏。 但有时,也会包庇疏通,私放私纵,兼而有之。 他命令节制麾下士兵,不得劫掠紫塞百姓,违令者斩。 可是,他所制定的军纪中,却唯独没有“抢掠私财者斩”这一条。 而且,他手下的近卫骁骑营,个个都是打劫的好手,劫掠的好汉。 当年颍朔之战,他麾下近卫骁骑千里奔袭,一战即破,克坚城,阵斩拓跋酋首于幽城。 入城后,斩数万胡首,筑京观于城南,一时间,家家流血如泉沸,处处冤声声动地。 他还号召兵士,大肆劫掠一番,将金银铜铁,牛马羊狗,胡人少女全部装车,四分之一交国库,四分之一送至淮陇两派的大员府上,四分之一则是交紫塞各级官员用于赏赐,最后四分之一才由紫塞将士们平分。 而他自己,则分文不取,半物不收,女人不要。 有人认为他志不在小,别有图谋。 有人认为他精忠贯日月,壮志垂山河。 当然,也有的人认为他狼子野心,早该罢黜杀之。 可无论如何,他,哥舒,在仕途上,从骑都尉逐级晋升至——‘紫塞都督’、‘大将军’、‘西北总兵官’、‘三边巡抚’........ 杨霆风评价其日:“老帅,纵横天下三十载,人人皆畏之、敬之,可见其能!” 第五十一章 斗米折腰 西烽火 话说杨霆风,带着萧狼等七人走到一片黄莽莽的窑洞前,合力搬开了一块封窑大石,露出一节异常粗大的铜锹,柄上生满绿色铜锈。 窑洞外面,覆盖有厚厚的夯实黄土,外表不太看得出来。 杨霆风走上前来,挥动铁锹,砸了数下,泥崩土飞后,便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一股暖流便从中扑出,不但没有尘封多年的气味,说明里面有良好的通风口。 洞中有一级石阶微微向上延伸,也不知作何使用。 据史料记载,窑洞一般有靠崖式窑洞,下沉式窑洞、独立式等形式。 而眼前这座军械库,便是典型的横向靠崖式,宽一丈半,深却可达三丈,崖上还有射击孔。 杨霆风一把将铜锹扔进洞口,回顾众人,道:“诸位兄弟,先带你们少将军入窑吧。” 四名亲兵,闻言,围绕着那黑漆漆的入口瞧了一阵,遂互相点点头,抬着青年将领便从挖掘的斜坡进入。 萧狼瞧着众人的背影消失在黑暗,皱眉道:“杨兄弟,军械库除了存粮,可有军械补充?” 杨霆风摇头道:“军械在撤退时,已经被探马营装车送回紫塞,应该没有。” “唉,可惜!”萧狼叹了口气,拉着那名幸存士兵,对着那漆黑的入口也走了下去。 正当此时,老木与其余众人也到了。 身后,无数蛮子紧追不放,双方且攻且御,不消片刻,已到军械库洞口外。 杨霆风守在军械库洞口,弯弓搭箭,接应众人。 他一箭三连,箭无虚发,连续射杀三名十夫长,吓得蛮人们连连后退,不敢硬逼。 杨霆风纵身赶至,与老木抱拳行礼道:“老木大哥,你们的少将军已经退入军械库,还请放心。” “多谢兄弟!”老木也抱拳回礼,略一沉吟,他又转头吩咐道:“全体亲卫留下,其他人退入坑道。”说罢,众人纷纷涌入坑道,自不必说。 只是,每进去一名士兵,杨霆风都会在心中默默记下人数。 转眼间,连同老木,杨霆风在内,场中只剩下三十人,结成盾阵,守在秘道口处。 就在这时,忽见一人,挥刀杀来,他所向披靡,蛮人阵中,竟然被他杀透一条血路,嘴里还一直念叨:“老木,我们的援军到了!” 来者,正是贺若屹,只不过此时的他,已是杀红眼珠,衣甲散乱。 “什么援军?老贺这是杀昏了头吧?”老木一咬牙,大喝道:“不怕死的,随我来!”说罢,他率先冲了上去,十名亲兵紧随而上。 此时蛮人追兵越聚越多,也结成阵势,羽箭纷纷射来, 老木陡然砍翻一人,抓起尸体,大喝一声,猛力一抛,猝喝道:“老贺!接着!” 贺若屹回过神来,急忙扔了环首刀,双手接住那具蛮人尸首,阻挡箭雨,长啸一声,闭眼咬牙,一阵乱冲,片时间,已离本阵不远。 眼看就要回阵,忽听远处惨呼连连,杨霆风举目望去,却见那十名亲兵被一队身强力壮的铁甲蛮兵围住,手中梨花开山大斧齐起齐落,就这一瞥的工夫,便斩碎了五个,余下五人也是苦苦支撑。 杨霆风祭出八面汉剑,欲上前支援,但觉背后创口处鲜血淋漓,甚感头晕,只得作罢。 他长吸一口气,正要强上,忽见萧狼手持双面长槊从洞口再次杀出,他神力一发,瞬间刺倒一名十夫长,与老木等人合在一处,上前迎接。 待众人赶回本阵时,除了萧狼、老木、贺若屹,十名亲兵仅剩两人,均已血肉模糊,不成人形。 杨霆风回头一看,只见,那队铁甲蛮兵手持大斧,尾随众人,居中突出,直扑向军械库洞口,再过片刻,便有冲入之险。 他急忙从人群中挤出来,大喝一声,“全体,撤!” 话音刚落,夜北众人如潮水般涌入军械库的大门,贺若屹、老木、萧狼、杨霆风四人掩护众人,退回到窑洞墙角,且战且退,据墙死守。 当最后一人的身影没入黑暗,杨霆风突然一剑削断闸阀,拉着三人跳入洞口。 刹间,洞中那一级石阶突然向上延伸,上抬起了约三尺之高,粉尘沙石咯吱四下滚落,随着一阵噗噗细响,无数箭矢被阻隔在了墙体上面。 众人一路行进,心里各自五味杂陈,一路上竟寂静无声。 杨霆风也不知从哪搞了些火把,用火石点了,分给众人,火光照映之下,众人才清晰的看到那石门由一种带有黑色花纹的石头所制。 萧狼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此乃断龙石。 据史书记载,断龙石质地坚硬,刚性好,硬度高,一般用于古代帝王陵墓石门。若要砸开此门,只怕,非得调来重型攻城槌不可。 众人顶着火把,一路前行,走不多远,杨霆风便停了下来,不断摸索着墙壁上的空槽和孔洞,张突然,他面露喜色,双手一推,一扇隐藏的石门竟然向两边滑动,开了。 大家目光齐齐聚在门下,各自高举火把四处细看,才发觉石门内,一个木架子码放得整整齐齐,十分有序,架子上,二十袋黄澄澄的粟米躺在上面。 粮架对面,两口盛满清水的大缸兀自放置在那,波澜不惊。 还没进门,贺若屹便将头盔猛掷于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大笑道:“小子,你们的这个老梁头,当真是立了大功了,没说的,此战老子若能侥幸,定要请他去二娘客栈喝酒!” 萧狼、老木等人也是一阵欣喜,回头一看,但见杨霆风不言不语,面色阴沉,皆感事有不妙,过了半晌,却听他道:“不对,这数量不对!” 贺若屹的笑容也是戛然而止,责问道:“什么不对?” 只见杨霆风并未理他,而是蹲下并拢沙堆,手指在沙地上作画。 “怎个只有二十袋粟米?不对,这备用军粮少得太多了!”杨霆风不禁喃喃自语道。 萧狼不由叫道:“杨兄弟,怎么了?” 杨霆风微微回过神,不禁正色道:“萧兄,这密室所藏军粮,不知为何,少了许多。我方才,正在计算粮食的进入敷出,顺便推算若是咱从军械库密道,返回紫塞,这一路上,每一军士当背负多少军粮,每日消耗多少口粮。” 众人闻言,先是愤怒,而后,又突然转怒为喜。 怒的,自然是杨霆风吹牛,这军械库压根没有那么多的粮食和清水。 喜的,却是杨霆风说出了军械库有出去的密道。 那贺若屹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边笑边站起来,拍拍杨霆风肩膀:“你小子,为何不早说?” 他今天不知失态了多少回,威严早就化作云烟,众人瞧着有趣,也纷纷大笑起来。 萧狼也奇道:“杨兄弟,真有密道?” “自然是有的!”杨霆风点头,缓了缓,又皱眉道:“但是萧大哥,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并非是突围,而是咱们返回紫塞的粮食不够,这清水也不足。” 萧狼吃惊道:“怎么会?明明不是有二十袋粮食?” 贺若屹也道:“不错,杨兄弟,莫说二十袋,依我看,这十袋粟米也够了。” 杨霆风叹道:“贺伯长,您老这是骑军当惯了,自然不知这其中症结。失去了马匹,我等只能徒步撤回,此地距离紫塞一百二十里,按咱一天走三十里路来算,一个军士需带五天的粟米,每天按一人吃三升,这二十袋粮食还不够吃四天的。” 老木这时也插话道:“杨兄弟,一天不吃,咱弟兄们挺挺,也就过来了。” 杨霆风再次摇头:“不,木什长,我刚才说的只是正常行军,在不出任何幺蛾子的理想状态下。” 顿了顿,他继续道:“若算上中途作战、背负伤员以及大漠的恶劣天气,这一来二去的,五天内根本回不了紫塞,就比如伤员,若是两个士兵背负一个伤员,行进更慢,途中消耗更大。无形之中,这行进路程用时长了许多,须得翻倍,也就是十天。而且,徒步行军,这吃饭的胃自然也大了许多,一天怎么也得吃他六升粟米,咱的存粮,只够吃两天,若是三个军士一个伤员,便只能吃一天半了。” 话音刚落,众人皆大吃了一惊,显然未想到这一层。 他说的,倒不是危言耸听。 对于常年征战在外的军人来说——赖以生存的两大要素,一为手中武器,二为口中军粮。 我们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比起粮食,自然是武器更为重要。 这并不怪大家,以现代战争的后勤保障能力,粮食问题,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毕竟各国,都有专门的保障后勤兵种,不但吃得饱,更吃得好,且营养全面,能迅速补充体能。 说白了,现代数字化尖兵们,只要全心全意打仗即可。 但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军粮的重要性甚至超过战争本身。 毕竟在古代,是没有现代化联勤保障部队的。 说个笑话, 给你一支十万人的大军,一百万担军粮,以出发半年为目的地计算。 战争开始前,运粮大军浩浩荡荡出发,从出发到目的地,急行军三月,正常行军半年。 按照两万作战部队,八万运粮部队来说,一百万担军粮看起来也是够得。 然而,别忘了,古代士兵很少能吃上副食,没了副食,那饭量只会更大。 三大碗饭只能抵你现在一碗,还是十分耐饿的粟米(小米),并非我们现在吃的精米。 另外就是运粮部队,消耗更甚。 因为运送粮草,所以比作战部队更加辛苦。 许多人食量之大,绝对让你瞠目结舌,一天吃七八升的大有人在。 有的,一天吃他娘的一斗都还嫌不够。 让这些个干饭大王在你部队里,吃上三五个月。 恐怕,你这运粮大军还未到达目的地,就先得跑掉一大半人。 即便你到达了目的地,万一短时间内无法击破敌人,双方便会僵持。 而对峙,又会耗上数月,半年甚至更长,后方粮草必须源源不断提供,才能让你和你的大军不至于饿死。 而大部分运粮部队的士兵,说白了,就是普通农夫。 要知道,这些人,可都是放下了农作,放弃了插秧,来押运粮草的。 常言道,春耕秋收,这种战争消耗,在以农耕为主的国家,哪个支持的起? 而一旦军粮出了问题,那么,无需敌军攻打,自己也就先行消散了。 这也是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兵家名将所强调的: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兴师莫难于转饷,军无辎重则亡。 为五斗米而竞折腰...... 第五十二章 此消彼长 众人听罢,纷纷不语。 一时间,场中寂静无声。 “若是我等使用马匹呢?”突然,斜里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 众人听了这话,眼珠子齐齐转了过去,杨霆风与萧狼也俱是一惊,细细望去,只见黑暗中,一个身材高大,体型壮硕,眼光硬冷,神情肃穆的青年将领缓缓走来,每走一步,满身衣甲猎猎而动,咔咔作响,沾满血迹的脸,掩映着火光一串一跳的,活像地狱来的修罗恶鬼。 不消说,正是那位夜北铁骑的少将军。 看来,在此危急时刻,他可总算醒了。 “见过少将军!”贺若屹与老木向来者一掬到地,其他人等也如法炮制。 青年将领一扬手,说道:“诸位叔伯不必多礼,我们是袍泽,是生死兄弟,不兴这个。”说罢,他迅速扶起贺若屹与老木几人。 贺若屹迟疑道:“少将军……”他想道出军马已经丢失的实情,但又有些犹豫难言。 老木倒是神色坦然,再次跪倒,磕头道:“少将军,是属下命令大家放弃军马,避入此地的;在下失了军马,自知罪该万死,与老贺和众位弟兄无关,是杀是剐,木仑绝无二话。” 说完,他做出自缚双手的状态,准备引颈待戮。 贺若屹望了一眼,也跪了下来,众人皆回目望着青年将领,也不知他如何处理。 青年将领一愣,旋即摇了摇头,慢慢地道:“此事罪在我,与尔等无关,两位叔伯,你们就起来吧。”说完,他踏前一步,又将二人扶起。 众人方才长吁口气,分列两旁,站定。 青年将领点点头,又转向杨霆风与萧狼,作了一揖,抱拳正色道:“在下,‘夜北龙城守’贺娄一岳,多谢二位兄弟相助。” “贺娄一岳。”萧狼对紫塞各级将官的姓名模样,都记在脑中,知道这位年轻将官,乃是夜北已故统帅——贺娄重赞的长子,遂抱拳道:“贺娄大人不必如此,按军阶,该是我等向大人行礼才是。” 杨霆风也错步上前,向贺娄一岳抱拳作礼。 贺娄一岳见状,急忙快步上前,一把拖住,摇头道:“杨兄不必多礼。” 话音刚落,四周刹间悄然无声,众人惊骇的目光都凝在杨霆风身上。 杨霆风也是一愣,虽说入伍八载,但一直在探马营站岗,认识的将官,还真是不多。 他搞不清楚状况,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遂斜眼瞟向萧狼。 殊不知,萧狼与众人也有同感,心想:“这杨兄弟,究竟是什么路数,怎么连夜北少帅都如此恭敬……” 贺娄一岳咳嗽了下,便打断众人思虑,躬身道:“诸位,杨兄弟乃是前朝西魏柱国大将军杨祯公之孙,我北胤十二大将军杨普六茹忠公(杨忠)之侄.......” 他话音刚落,众人呆的呆,傻的傻,张嘴的张嘴,瞪眼的瞪眼,活似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萧狼更没想到他的身份,大感意外,暗忖一会,将目光落在杨霆风身上,不知他在想些什么。 杨霆风听得一阵面红耳赤,叫苦不迭,心道:“你这贺娄蛮子,真是个大嘴巴子。” 但话已出口,他也只得尴尬笑笑,开口转移话题道:“诸位,眼下,蛮人已经兵临门外,这断龙石恐怕也挡不住多久,大战一触即发,不妨咱们讨论讨论,怎么应付?可好?” 贺若屹瞟了杨霆风一眼,急忙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说道:“啊哈哈,杨兄弟真不愧是将门虎子,思虑果然周密。” 他笑声极为难听,特别假,众人很鄙夷地瞟了贺若屹一眼,心想:“这老小子想向上爬,想疯了吧?” 杨霆风更是彻底傻眼,他早知这贺若屹,也就敬上傲下这一个臭毛病。 可从没听说,他这拍马屁的功夫,也俱是一流。 他有些不知所措,转首看向萧狼求助,却陡然发现,萧兄此时黑着脸,并不打算理会自己。 杨霆风见状,皱了皱眉,这时忽听一声咳嗽从传来,贺娄一岳给他打了个圆场。 年轻的将领,一脸严肃,径直向杨霆风道:“杨兄,你刚才的话,俺都听见了。若是我等夺回马匹,粮草可够往返紫塞?” 杨霆风点头道:“若是使用战马,倒要省不少路程粮米。战马能背粟米,清水;能作战,能驮伤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需草料来喂养。这军械密室内,按理说,老梁头该留有马草,可不知为何,草料竟然不翼而飞?当真奇了怪了!” 顿了顿,他继续道:“况使用战马,须得保持驿道畅通,一旦路上遇蛮骑伏击,还得率先投入作战。再说,蛮人格尔贡战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鬃毛能抵御西北的暴风雪;扬蹄能踢碎孤狼的脑袋,耐力极强,哪怕是千里奔袭也不在话下!而反观紫塞马,若是吃不好,睡不好,这速度耐力就上不去。这上不去,就会被蛮人们给围追堵截。饶是如此,这战马,势必得夺回!” 他刚说完,贺若屹不放过任何拍马屁的机会,急忙接上道:“听杨老弟这么说,却不知道养活一名士卒、一匹战马是如此艰难。以前,俺们只知道打仗痛快,哪里知道朝廷、百姓为了我等,竟然那么辛苦?没错,这战马就是我等的兄弟手足,无论如何都得抢回来。” 贺娄一岳也道:“难怪父帅,每次让马场的老乌头,交接战马于我时,都念念不舍,原来是因为这个,这么看来,每一匹战马倒都是宝贝疙瘩。” 杨霆风颔首,说道:“诸位,大战持续到这个阶段,若以钱粮消耗而论,出击远比防守划算,拖沓越久,对我等越是不利。” 贺若屹假装恍然大悟道:“对呀!杨兄弟说的是,咱家也是那么想的,待我等吃饱喝足以后,就冲出去,干他娘的八百蛮人。” 老木沉吟道:“杨兄弟,如你所说,突围夺取马匹,再返回紫塞,便是唯一的出路?” “也不一定,战局瞬息万变。”杨霆风摇了摇头,“这防守也有防守的好处。眼下,我等得到喘息之机,以逸待劳。而蛮人们必然着急消灭我等,势必加大攻势;此消彼长,等断龙石一破,攻方定然疲软,而守方更为强悍。” 贺若屹听到这里,竟然一屁股站起来:“好!好!好!哈哈,杨兄弟说的太他娘的对了。没说的,俺老贺跟定您了。这以后,您让咱家往东,我老贺绝不往西一步......” 这舔的,连他的少帅,贺娄一岳也看不下去了,后者突然重重咳嗽了两下。 杨霆风懒得理他,转向贺娄一岳,询问道:“贺娄少帅,你说呢?” 贺娄一岳道:“杨兄说的是,苍茫大漠,没了马匹,徒步行军无异于找死。然蛮人势大,我等兵少将寡,与其死守待援,莫若出击一博;依我看,不如将士兵分为两部,以少部分精锐士兵,由我和老木带着,守在断龙石秘道两侧,待门破后,与蛮人短兵相接;密道狭窄,蛮人兵力优势发挥不出来。而大部队则由杨兄、萧兄,老贺带着,从密道离开西烽火,再迂回游击敌后,断其补给粮草,再两面夹击,如何?” 他一口气说完,空气中,着实寂静了好一阵。 杨霆风思虑半晌,遂摇头道:“少帅,这一招,对血蛮没用。” 贺娄一岳奇道:“为何?” 这时,老木突然插嘴道:“杨兄弟说的不错,少将军您,虽说是我夜狼族人,然出生紫塞关内,自幼生活在内陆城镇,习文学武,吃的是汉家的粟,说得是汉人的话,没有见识过草原牧马放羊也属正常。 贺娄一岳一愣,遂问道:“老木,你且说与我听。” 老木叹了口气,缓缓道来:“少将军,我们的世仇血狼,身处格尔贡草原,他们既是牧民,又是士兵。雨季放牧,旱季打仗。可谓是出征放牧两不误,牛羊随军而动,马匹随牧而行,可说是无粮可断,粮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不止如此!”杨霆风也补充道:“即便没了牛羊马草,血蛮们也会随身携带五至十日份额的肉干,奶酪等行军口粮,足可短时间内应急。” 第五十三章 决战前后 在古代,一个将军,要成为万人敌,靠的不是武力。 更多的,靠的是智慧以及冷静。 正所谓,将在谋而不在勇,兵在精而不在多。 你再能打,能杀得了几个?十个?百个? 华夏神州上下五千年,百人斩就出了区区四个,除了项王,其他三个还颇有水份。 而一个将军,上了战场,更多的,是依靠麾下的士兵以及自己的亲兵们。 说到带兵,就不得不说统率。 武艺再高,在战场上也不过是花架子。 两个小兵,就能要了你的命。 而从古至今,能统帅万人的将领,没有二百也有一百八。 然而, 能带十万的,不会超过五十。 能统三十万的,不足二十人。 能率五十万大军的,迄今为止,也唯有白、韩、粟三人而已。 这三人的称号分别是:人屠、兵仙、战神 而打仗,可不是过家家,下个口令,点点鼠标那么简单。 先说个笑话。 我们就说遛弯。 和平年代,假如你带领百来号人,出去溜达溜达,去周边景点玩上一圈,回来还能一个不少,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能组织一千来人,来次跨省旅游,最后全员整齐安全的回来,在古代,当个将军没啥问题。 战争年代,假如你能带领万人,走上个三五百里,不迷路,不掉队,那么名将传记上,史官们必会给你浓墨重彩的写上一笔。 能带领数十万人,走上一千公里的,那绝对是兵仙下凡,军神在世,那么恭喜你,武庙十哲七十二将,必有你的一席之地。 别忘了,这还只是带人出去遛弯。 且现在,是有着多种多样通讯设备以及各种gps导航软件。 可在遥远的古代...... 所以说,真正的将军,很少有研究兵书看出来的。 更多的,都是一步一个脚印,从底层拼杀出来的。 军械库密室内 空气中,安静了一阵,杨霆风忽道:“如今看来,和蛮人再战,势所难免,贺娄少帅的军略很好,可杨某想稍作修改。” 众人闻言,来了兴趣,纷纷站直身子,倾听杨霆风说话。 杨霆风默然许久,忽而说道:“计划不变,但这守密道之人,当换成杨某与萧兄及部分军士,而贺娄少帅则带领大部队从密道出去,掏蛮人后腚。一旦夺回马匹,你们外围即发信号,我们便里外夹击,突围而出,一同撤退紫塞。” 贺娄一岳一惊,急忙问道:“杨兄弟,这是为何?” 杨霆风解释道:“我们五人之中,贺娄少帅、贺伯长、木什长擅长骑战、野战;萧兄擅长步战,近战以及一对一,一对多的混战;而我杨某人,自问神射功夫不弱,更长于防守。当然,最重要的,是杨某与萧兄从未统兵百人作战过,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他一言既出,旁人自无多话。 贺娄一岳也不料杨霆风会直言自己的软肋,心中暗暗钦佩,遂颔首道:“既然,杨兄如此说,事态紧急,在下也不便推辞了。” “如此,倒是多谢少帅与诸位了。”杨霆风笑道,顿了顿,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突然抱拳道:“在下这儿,还有一个步兵战法,可对抗骑兵,多是些纸上谈兵的东西,多耍几句嘴皮,还望诸位包涵。” 贺娄一岳也抱拳道:“杨兄弟不必谦虚,还请道来。” 杨霆风点了点头,开始娓娓道来,转述众人千乘战法。 但他又不一味地照搬刘疑所传千成衾,多提的都是自己理解。 他虽说,是纸上谈兵,但众人却听得十分仔细,皆觉有理。 那贺若屹自从知晓杨霆风身份后,更是掏心掏肺,言听计从,一直在旁不断点头拍马。 讲了大半,杨霆风忽道:“诸位,不如,我等先用膳,这吃饱了再说!如何?” “对对,先吃再说!”贺若屹随声附和道。 贺娄一岳也点点头,招手唤来四名亲兵,从随身羊皮行囊内,掏出两口铁锅,拿出燧石、稻草、干柴升了火,又将一袋粟米用小刀划开,倒入锅中舀了勺清水,盖锅做饭,待水开后,分与众人食之。 杨霆风环视众人,淳朴一笑。他下意识地抚摸下巴,胡渣赫然浓密了起来。 看来,连续的作战,身体一直处于亢奋状态,连毛发也长得快了许多。 顾盼间,眼光遇见萧狼,二人对视片刻,萧狼手指了指边上,小声道:“兄弟,来!”杨霆风颔首。 两人找了个角落,相对席地而坐,萧狼端着两碗粟米粥,递给杨霆风道:“来,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杀敌!”杨霆风接过,端碗仰头便喝。 两人默不作声,直到喝完粟米粥,萧狼忽地放下黑碗,低声道:“与谁共饮,唱几句铜臭?” 杨霆风摆手道:“萧大哥,你这是何意?” 萧狼叹了口气,点头道:“你师父,很好!” 杨霆风道:“是......很好。” 萧狼神色一黯,又叹道:“不,兄弟,萧某的意思是,你师父嘴很严,看来,他坚守了我等的誓言,并没有告诉你那个秘密。” 杨霆风眉头一颤,惊道:“敢问萧兄,是何秘密?当年,究竟发生了——” 忽然,他不说话了。因为,萧狼已经开始摇头。 二人再次相对无言,萧狼起身抓过两个空碗,又兀自舀了两碗粟米粥,递给杨霆风一碗,两人仰天喝尽,喝了一碗,又喝了一碗,气氛有些诡异。 过了半晌,萧狼忽然凑在杨霆风耳边低语,声音很轻,周围之人,听不见二人说话,只瞧得二人一边喝粥,一边说着什么,都感疑惑。 说完,杨霆风两眼瞳孔陡然放大,他放下碗,看着萧狼,重重点了点头。 萧狼朗声道:“且说正事吧。” 杨霆风点点头,说道:“断龙石坚硬,萧大哥说的是,非有攻城槌,不可攻破;即便没有,早则今夜,迟则明天,石门也必被攻破。” 萧狼默然许久,忽而叹道:“杨兄弟,吾不怕死,加之妹子大仇已报,某了无遗憾。只是小七......唉......”说着,他眼里露出遗憾之色。 他本出生兰陵萧氏旁支。 永嘉之乱,南迁之时,他们家的这一支,并没有选择南下,而是举家迁徙北方苦寒之地。 五胡乱华时,举家全族参加了武悼天王冉闵的义军,打了不少仗,退了不少敌,更杀了不少胡人,夺回不少汉人城池,解救了不少汉族女子。 然好景不长,公元352年,冉闵兵败,突围不遂,遭前燕太原王慕容恪击败,后为燕王慕容儁所擒,被斩于遏陉山。 他们的这一支族人,依旧守护邺城,主君已死,加上全无援军,终于被破,几被灭族。 幸有部分族中高手从邺城拼死逃脱,一路流亡,直到进入燕赵大地,映雪湖旁,这才逃过一劫。 这之后的百多年间,他们这一支族人,便在此定居下来,消沉隐伏,韬光隐晦。 直到三十多年前,博硕可汗全面入侵北方,他们的这一支族人,再遭屠戮。 而这一次,除了萧狼自己,没有人能逃过这一劫。 如今,他的心,已埋在妹子的空坟前。 斗志,也埋在了萧氏族人的千人坑里。 这种状态,直到遇见了那个雄主以及那个孩子后,才微微得以改变。 如今,主君已薨,他的心中,只剩下了最后一丝柔情。 杨霆风抬眼,看着萧狼,微微一怔,暗付道:“难道,萧兄所说的,是先前在山神庙外遇见的少年?” 他始终不放心,这个新结交的大哥。 他放不下心来,是因为这个大哥脆弱而敏感。 虽然,萧狼的外表,是如此的粗犷豪迈,矫健勇武。 但他一早就看出了,他,萧七,其实是个极为心软之人。 而现在,他最大的软肋,便是那个叫小七的少年...... 第五十四章 射冠天下(上) 就在这时,忽听石门外侧,响声大作,似有撞击,声声巨响,震得众人耳聋发聩。 杨霆风低喝道:“是铁箎车!”话音刚落,其他人无不色变。 话音刚落,又听轰隆一声,箎车石槌奋力敲打断龙石数下,支撑窑洞的石柱,片刻间便敲倒数根,墙体塌了一段。 壁上无数沙土和粉尘落下,冒起一股股烟尘。 贺娄一岳立刻清点人员,分为三拨,大队随贺若屹与老木,率先前往密道尽头的出口,准备绕后突袭蛮人。 二队皆是夜北营身手敏捷,剽悍勇猛之士,由萧狼与两位什长带着,守在断龙石入口两侧。 剩下一队,则是负责归拢全员水囊米袋,随伤员一同打包剩余的粟米及清水,随时准备撤退。 安排稳当,杨霆风带着那名夜不收士兵,登上军械窑洞顶端,从射击孔内窥看西烽火情形:但见窑洞外,铁箎车早已架起,数十蛮族持盾铁卫守在两旁,以防夜北营强弓硬弩射杀纵械军士。箎车之后,便是重型破城弩,四名蛮族力士正在缓缓组装。破城弩后,蛮族虎士们内着锁子甲,外套紫犀皮甲,右手持镔铁狼牙棒,左手持蛮牌,列阵于后,满脸杀气,拟在等断龙石一碎,便率先冲入近战。 “糟糕,不好下手啊!”杨霆风仔细扫了下箎车周围,甩了甩手膀子,抖擞了下游牧弓,暗付道:“只要这些持盾铁卫尚在,我便无法收拾操械蛮兵。” “杨......杨兄!”在寂静了好一会儿以后,那名夜不收士兵忽问道,“这撞门的,究竟是什么大家伙?咋个威力那么大?” 杨霆风听了,思索片刻,解释道:“陈稜兄弟,这叫铁箎车,之所以威力强大,在于车身采用杠杆绞轮之术,是以每绞绳索一圈,力量便长一分,且装有齿轮转轴,可让操械士兵愈发地省力,提高撞击频率。” 那叫陈稜的士兵恍然道:“杨......杨兄弟,俺在入伍前,只是个耕田的,却从没想过,这么个小玩意,竟然还有那么多的道道。你......你真了不起。” “哈,陈稜兄弟过誉了!”杨霆风苦笑道:“即便我识得,也无法破之。” 陈稜很是惊奇,道:“这是为何?” 杨霆风默不作声,从箭囊抽出一支箭,在地上画了个简易构造图,忽道:“陈稜兄弟,这铁箎车,总体结构就像一个尖顶木屋形,所用木条上皆有铁条加强,异常坚固;下面装有四轮,外罩牛皮或羊皮,可防御矢石破坏。而为了防止守备军火攻,还常常在上,浇灌泥浆保护车体表面。欲破此车,非得大型炮石车不可。可当下........” 说完,他兀自苦笑。 陈稜闻言,心头一动,忽道:“杨......杨兄,若是不破坏车,只射杀操械士兵呢?凭老兄你的射术......” 杨霆风拧起眉头,回望着那些持盾铁卫,摇了摇头,道:“没那么容易的。” 陈稜忽道:“我倒有一个法子!可只有老兄你能办到。” 杨霆风闻言一惊,诧道:“哦?还请陈兄道来。” 陈稜迟疑半晌,终究说了,杨霆风听得两眼微微放光,颔首道:“不妨一试。” 军械库外 术赤发出号令,四个蛮族力士再次绞动绳索,启动铁箎车。 断龙石坚硬无比,远胜西烽火城门,铁箎车连续撞击,都只留下白色石灰。 但力道雄浑,整个军械库内都为之撼动。 便在此时,军械库的射击孔内,忽地激射出三支箭簇,三矢并排,比翼齐飞,练成一线,急速落下。 这一招叫“三矢之训”,乃是云三的得意伎俩。 杨霆风在神机门时,久习此招,早已炉火纯青。 这三箭,看似并排,其实每一箭都用了不同的劲道,到了中途,箭羽气流便会互冲,改变飞行轨迹。 这一招,在战场之上,可谓是神技中的神技。 试想下,两军对垒,你三箭射出,而敌方将领,本可根据飞来箭矢,做出判断躲闪。却忽然发现箭矢改变了飞行方向,心里当作何想? 再说那四名绞索力士,正在绞动绳索,乍见空中冒出三个黑点,便知不好,无不惊呼四散而逃,齐齐躲在箎车之后。 “笃笃笃!”不多时,便听得三声箭响,顿时,木屑飞溅,钢屑纷纷飘落。 待得木屑落定,众人才发现,三箭分别一左一右一上,死死钉在箎车横梁之上。 四力士心有余悸,互相瞅了一眼,各自点了点头,再次从箎车之后窜出,重新搅动绳索。 不想才一绞动,捆绑石槌的麻绳无法承受力道,纷纷断裂,“咣”的一声,石槌砸了下来,声若雷霆,响彻天空,兀自滚落,竟把那箎车给砸瘫了。 术赤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对方的目标,压根就不是这四名绞索力士,而是捆绑石槌的麻绳,他震惊之余,急忙发出信号,让人保护破城弩,却已迟了。 但见杨霆风张弓搭箭,瞄准弩弦,只听数声弦响,那破城弩的六根弓弦被刹间射断。 还未等那四名力士反应过来,第二轮三矢之训已经到了,箭矢伴随着凄厉的惨叫,从绞索力士的嘴里发出,力量强劲的箭矢贯穿了他们犀皮甲,从血肉中溅射而出,血雨飞扬。 术赤见状大怒,手一指破城弩,嘶吼道:“来人,把弦给我接上!” 话音刚落,一名蛮族武士大步流星,手持圆盾,躬身低头,沿着盾牌前行。 “咻”,长箭的影子在空中掠过,在他颈项处添了个窟窿,圆盾脱手落下,直直倒下,身体在沾满鲜血的黄沙间微微抽搐着。 “又是他!”术赤抬眼一瞧,嗔目大喝,“射杀此人!”话还未落音,数十名蛮族弓弩手纷纷手挽游牧弓,遥指射孔。 杨霆风见状,拽起陈稜,躬身而走,刚走数步,忽闻呼啸声起,无数箭矢来势若电,直奔射孔缝隙而来, 他身手奇快,当下按住陈稜,两人迅速原地卧倒,随着一阵“嗤嗤”的羽箭纷至声,无数箭矢从射孔内钻入,或落在地上,或隔在外面,或钉在土墙上。 “陈稜兄弟,给我火矢!”杨霆风低语一声。 陈稜望着杨霆风,重重点了点头,他的身子蓦地翻了一下,艰难地从身后箭囊内掏出了一支早已蘸了火油的箭支,趴在地上,用燧石点燃,递给了杨霆风。 杨霆风手挽游牧弓,背靠射孔,忽然一箭从射孔内发出,只听“咻”的一声,这箭直接射翻一名发弩的蛮族射手,那人登时浑身烈焰缠身,惨叫哀嚎。 火借风势,落下的火星,又沿着地面散落四处的火油,速燃起来,更烧着了那架破城弩。 紧接着,第二支箭也已经到了,这次用的是普通箭,箭矢劲快无比,然准头稍偏,只贯穿那人腹部。 那蛮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但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打滚,声音瘆人无比。 杨霆风张弓搭箭,嗖嗖嗖轮番发射,他每箭发出,必有一蛮人倒下,端是例无虚发。 他有掩体,又在制高点,终究是占了地利,加之有人专门保障他箭矢的供应,可源源不断,箭如雨下,射冠天下...... 第五十五章 射冠天下(中) 眨眼间,杨霆风从射孔内连射数箭,几个蛮人应弦而倒,哀哀大叫。 他故意不将人射死,而是专射大腿外侧稍微靠上的痛感神经——可以在短时间内造成极为强烈的痛感,而喊叫吃痛之声,也可以极大的震慑众人,可谓是一举两得 而且,每次射完三发,杨霆风便会在几个射击孔间,来回变换位置,三箭一组,腾空翻转,箭若连珠而出,绝不重复角度。 蛮族射手见状,张弓搭箭纷纷向他射来,然几度齐射,大部分的箭支,皆被射孔外侧的土墙挡住。 术赤看着受伤的部下,神色震怒,他随手点了三个亲兵,沉声道:“你们,还不去救人?” 闻言,那三人瞬间面露土色,但军法无情,只得纷纷下马,祭出圆盾,挡着身体,向着倒地的同僚慢慢踱了过去。 杨霆风微微冷笑,身形倏地一起,张弓搭箭,“咻”的一声,三支羽箭从射孔中飘忽而过: 当先之人的太阳穴上,钉了一支羽箭,血花四溅,褐色的双目都凸了出来,身子失去了生命的支撑,软软倒在地上。 次于他的蛮人,箭羽从他喉间掠过,带起一簇鲜血,划过一条弧线,那蛮子晃了晃,闷哼一声,瘫倒在地上。 最夸张的是第三箭,几乎是拐着弯飞来的,在空中划过一道奇诡的弧线,寂静无声,一下便钉入第三人脑后,那个蛮人亲兵刹间脸色发白,身体犹自往前冲,带着一丝血线,一直冲了七八步,踉踉跄跄的,这才栽倒。 三支羽箭,三条性命,箭箭命中,无一落空。 箭是自军械库射击孔飞出来的, 是杨霆风隔着缝隙射出的羽箭。 这下,蛮人们无不骇然,齐声惊呼,下意识纷纷后退。 术赤岂容士兵们后退,挥刀怒叱,道:“敢有后退者——斩” 他也看出杨霆风的主意。 有道是:“围尸打援”,这杀的就是救援之人,其精髓便是心理战。 若是一箭毙命,虽说,能令人丧胆,却不能造成如此大的心理压力。 然他有心留活口,导致了救援之人,明知是送,却也得硬着脑袋上去,给人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 让你去死,你会去吗? 众人明知他打的什么主意,却偏偏奈何不得他,硬是被他逼得扔了弓箭,举盾防御。 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同伴们,一个一个上去救人,又被无情射翻。 顷刻间,陈稜身上的六袋箭告罄,他随身携有八个箭囊,此时也只剩下两壶。 虽说杨霆风箭无虚发,但这箭支的消耗速度,也快得令人无法想象。 杨霆风放下游牧弓,对陈稜道:“兄弟,把剩下的箭囊给我,你下去,看能否在军械库中找到补充。” 陈稜闻言,点了点头,忙将剩下的两壶蘸有火油的箭交他,又将燧石放在地上,遂躬身匍匐,迅速翻下楼去。 他前脚刚走,杨霆风便听军械库外蹄声若雷,透过射孔一瞅,但见一队人马飞驰而来,杨霆风一愣,急忙擎弓在手,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火箭,用燧石点燃。 那彪人马近前,一人驰马而出,术赤朗声叫道:“锁罕师父!” 杨霆风听得声音,心头一震,暗叫一声:“来得好!”说完,下意识地将箭缓缓搭在弓上...... 来人,正是血狼第一神射将军锁罕以及他麾下的骑射部队‘罗睺鸣镝’;先前的一战,他们消耗了大量的箭支,如今正值补充完毕,且更换了马匹,可谓是重振雄风。 锁罕点点头,一个翻身,折冲下马,一把搂着术赤肩膀,欢道:“你小子,终于有个将军的样子了。” 术赤摇了摇头,苦笑道:“说来惭愧,都一个时辰了,我却连个小小的军械库都拿不下,真是罪该万死。” 锁罕笑道:“哈,你人没事就好,大汗他又岂会在乎这个?他在乎的,只是你这个弟弟是生还是死。” 说罢,他又斜过头来,看了一眼军械库射孔,目光如炬,望着缝隙内的杨霆风,大声用汉话问道:“这位勇士,敢问阁下可是‘狩翎箭翊’云三的传人?” 术赤奇道:“师父,你怎地一下子便看出来的!” 锁罕微微一笑,从箭囊内,掏出一支绞肠倒勾箭,递给术赤。 箭身漆黑如墨,尾部篆刻朱漆十字,鲜红如血,术赤瞥了一眼,默念道:“前推泰山·发如虎尾·云三!” 杨霆风闻言,呆了半晌,想到此人便是当年御前箭术比武,师父最强的对手,不免鸡皮疙瘩乍起,身体不由地发出了最大警戒。 他不敢露头去探,只能将耳朵贴在墙边,细细聆听。 问话间,锁罕手指了指杨霆风方向,又举目斜倪了下远方,努了努嘴。 术赤顺着他眼光,也是远远观望:但见数百头乌珠穆沁牛拖拽着十架抛石机,每架石机上,皆用牛皮索绑了数百块百十斤大石,正缓慢前进。 这些抛石机,乃是霍伊玄命工匠日夜赶造,准备用于紫塞二城的军备。 锁罕的意思,其实也很简单——用这些炮石来对付杨霆风 要知道,在真实的战场上,神射高手之间的对决其实很少。 而一旦发现敌军神射手,那么,箭雨覆盖,炮石车弩,才是王道。 这种战术,不但简单,而且有效,也一直沿用到了现代战争。 以前都说,对付狙击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另一个狙击手。 这其实是军事误区。 古代战争,现代战争,对付狙击手最好的办法,永远都是火力覆盖。 让炮兵部队划出一个区域,倾泻成吨的炮弹,狙击手连跑得机会都没有。 这才是,真正的战场之道。 瞧出了锁罕的意思,术赤岔开话题,也故意大声道:“师父,当年那场箭术比试,为何您老人家要主动弃权?”他一边说,一边偷偷招了一名百夫长过来,吩咐了几句。 那名百夫长得到授意,点了点头,转身便走。 锁罕哈哈一笑,也配合道:“徒儿啊,这云三兄的箭术,师父呀,还是服气的,想当年......” 突然,他的声音变得细不可闻。杨霆风此时好奇心大起,下意识地用耳朵死死贴住墙体。 可刚贴墙完毕,便听一声巨响轰鸣,似有什么重物抛来。 “糟了!”杨霆风马上明白过来,急忙翻身,却已迟了。 一发巨石来势若电,直奔他所在方位而来,杨霆风急忙闪避,移动数寸,便听巨响轰鸣,声若雷霆,响彻天地,泥土飞溅。 待得尘烟落定,他面前的土墙已被击得粉碎,他自己也被碎石击伤,头破血流,双眼迷糊一片,耳边只是一连串嗡嗡的盲音。 朦胧中,他似乎看到师父云三的背影,看到了死去娘亲那模糊的面容......他张了张口,想要说话,但声音却堵在了嗓子里,发不出来...... “喀拉喀拉”一架抛石机缓缓转面过来,前面两轮抬起,后两轮斜驻,角度又变,抛射面又兀自抬高了10°,在那名百夫长的授意下下,百斤石块被两个蛮族力士不疾不徐地放入石兜中。 “放!”百夫长弯刀一挥。 “啪”的一声巨响,倏尔间,巨石再次从抛石机上飞出,直落军械库...... 第五十六章 射冠天下(下) 呼啸声起,一发巨矢来势若电,直奔他面门。 眼看巨石,转眼便到,可杨霆风依旧心神恍惚,难以闪避,耳边竟是嗡嗡的声音。 就在这时,只瞧得眼前人影晃动,他瞪大眼睛,缓缓抬头:赫然是已故娘亲的笑靥,她穿的一身两晋南北朝时期女性最为喜爱的黑色杂裾垂髾服;头上发髻挽得整整齐齐,没有佩戴任何首饰,脸好似那娇柔的朱槿花般熠熠生辉,正朝杨霆风招了招手,他也缓缓抬起了手......突然,娘亲的脸色一变,整张脸上的血肉瞬间化尽,变成了骷髅,那早已化为森森白骨的手,一把将杨霆风死命推开...... “杨兄!使劲啊!” 同一时间,杨霆风忽听得一声叫唤,彷如晴天霹雳,他神智一清,转首一看,但见陈稜纵身赶至,双手拖着自己的身体,连托带拽,死命往阶梯方向爬去。 术赤一见,忙派了一队铁甲蛮兵,架起梯子,命人登上军械库,拟在混乱中先登。 顷刻间,只见三十名蛮族武士相继登梯,挟弯刀圆盾在,他们屡屡吃亏于杨霆风,恨其入骨,见他倒下,欣喜万分,纷纷想上去取他首级,齐声叫道:“喝!喝!吼!” 陈稜见状,也是焦急万分,情急之下,他一脚将杨霆风从阶梯上踹了下去,又抱起碎石块,从高处抛落,却都被蛮人圆盾挡住,当下双手扶住梯子,气力透入,想要推翻梯子,然而梯子实在太重,他用尽吃奶的力气,却始终纹丝不动。 只在此时,突生异响,一支三棱箭簇掠至,从梯上圆木没入,直透残垣而出,吓得他飙出一句乡音:“我嘞个亲娘啊!”说罢,闪身一躬,抄起地上散落的三支火矢,连声呼喊,转身就跑。 眼见军械库至高处,再无人守卫,术赤欣喜欲狂,急忙加派人手登梯,血狼健勇,蛮族武士,狼牙先登各挟兵刃在手,拼命向上爬去,一时间,整个军械库上方沦陷。 但见术赤带领亲兵们齐声呐喊,以助军威。 呐喊过后,狼牙先登们纷纷摘下元盔毡帽,脱掉身上的锁子甲,环甲,犀皮甲,拎着镔铁狼牙棒自楼梯口杀了下去。 临阵卸甲。 在草原上意喻为:没有怜悯,不留活口,杀与被杀。 对这些草原勇士们来说,一切都已经不需要了。 在英灵殿一样,北欧神话中的奥丁,只接待在人间的战场上挑选出来的英勇善战的勇士。 毡帽与头盔所带来的汗水,反而影响了他们的视线。 三层铠甲太过于沉重,让他们的近身搏杀施展不开。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杀光军械库内的所有人。 然后,斩下他们的头颅,惯于槊上! 霎时间,狼牙先登已经冲下阶梯,忽听拐角处有人放歌道:单于寇我垒,鸣镝白狼山,羽檄万里传,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踏破贺兰山,杀伐阵云........,众人举目一看,但见萧狼一袭黑衣,一手环首刀,一手麒麟双面槊,足下缓缓而来,槊尖所过之处,火星蹭蹭直冒。 原来,贺娄一岳手臂受伤,暂时无法舞动长槊,遂将这兵器暂借给萧狼所用。 狼牙先登们一愣,忽见萧狼将环首刀插在地上,举起长槊向前冲了过来,刹那之间,人已冲至面前,众人措手不及,被他当场刺翻一人,冲势不止,夹带将身后数人也给撞得人仰马翻,眼睁睁看他一人将队伍冲得七零八落。 就在他冲锋之时,只见他身后人头耸动,倏忽现出数十夜北士兵,左边那队拔出环首刀,右边一队祭出凌云枪,从萧狼身后两边呼啸而出。 萧狼一击得手,弃了长槊,点足向后一掠,拔出地上的环首刀,率先冲了上去,但见刀影纵横,手中环首刀游走如蛇,将一干狼牙先登杀得连连后退,残肢断臂好似风中落叶,鲜血四溅。 狼牙先登也是久经战阵,见他身手,知是头领,也纷纷举起镔铁狼牙棒,对萧狼劈头盖脸就是一顿乱砸,痛下杀手,拼死纠缠。不多时,其余人也各自遇上对手,只闻得金铁呛啷之声不绝于耳。 “杨兄,我们也从密道撤吧。”陈稜一把扶起杨霆风,扛起他的左手。 杨霆风看了一眼正在浴血奋战的众人,眼中闪过一抹果决,钢牙一咬,点了点头。二人互相搀扶着,蹒跚着一瘸一拐消失在黑暗中。 萧狼拼杀一阵,却始终固守阵线,既不前进,也不后退。 术赤见状,腾身拔刀而起,断然道:“都给我听着,再给尔等一个挤羊奶的时间,拿不下军械库,先斩伍夫长,还破不了的,斩十夫长.......” 他最后一声“斩”字格外震耳,众人面无人色,只得颤声道:“是!” 片刻间,狼牙先登攻势更猛,镔铁狼牙棒挥舞的密不透风,劲急绝伦,金铁交鸣后,竟将部分环首刀给活活砸裂,断成两截。等闲力气大的,连那兽牌也是一击而碎。 “破盾?”萧狼一愣,也奋起神威,左右横斩,专削指头,环首刀所到之处,狼牙先登们无不十指寸断,狼牙棒纷纷落地。 而夜北众人也是齐声大喝,奋力拼杀,只为少帅带领大部队绕后争取时间。 不一时,双方各有损伤,萧狼回头一望,数十名士兵已然死伤遍地,鲜血染红过道....... “还没到吗......罢了.......今日便死在此地了!”萧狼手臂一挥,瞬间斩了两人,大喝道,“是好汉的,都跟我冲!” 这话好似激将,众人闻声,精神瞬间一振,轰然应诺,随他奔出,紧随其后开始反推。 刹间,竟真被他们荡开战阵,连续剁了数人,然终因寡不敌众,半炷香后,夜北众人已经死伤殆尽,萧狼连冲数次,均被迫退。 他自己也身中数十创,但他依旧神勇无比刀锋一转,血光陡现,眨眼间,又斩了两人。 随着最后一名夜北士兵倒下,萧狼蓦地发出一声长笑,握紧手中环首刀,突然举起手掌,一掌拍在了环首刀的刀背之上,“呛啷”一声,环首刀被他硬深深击断。 众人一愣,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然脚步并未停,四周锋利的刀枪,慢慢朝着他猬集了过来。 萧狼冷笑半晌,突然,他双目陡张,将手中断刀猛然掷出,直接削掉当先之人半个脑袋,劲道不减,又嵌在后面之人的头骨之上。 萧狼掷完这惊天一记,赫然放声大笑,断刀撑地,单膝跪下,再不反抗,引颈待戮。 狼牙先登们被这一刀给震慑,刹那间停下了脚步,你看看我,我望望你,一时间,竟无人敢上前取他首级。 术赤额上的青筋凸起,此次攻打一个小小的军械库,损兵折将不说,连个将死之人的首级都不敢取,当真气得无以复加,深感对大汗期待无法交代,大喝道:“你们这群混蛋,还不快给我斩了他!等什么呢?” 一个脸带刀疤的狼牙先登,扫视了众人一圈,“砰”的一声,扔下了镔铁狼牙棒,拔出腰间弯刀,对萧狼点点头,道:“这位勇士!我叫阿谤步,你是个好汉,我等弟兄们都很佩服你,我保证,下手会很快!” 他话音刚落,远处响起一串马蹄声,萧狼冷哼一声,并不理会他。 那名狼牙先登眼见萧狼不似作假,径直走到他身后,弯刀缓缓举起,只在此时,忽听一声划破天际的马鸣声。 众人心神一凛,纷纷握紧手中兵刃,朝马鸣声方向望去: 但见,西烽火东门处,一甲骑具装的骑士越众而出,他优哉游哉地斜靠在阿哈尔捷金马上,右肩扛着九尺长的赤色长钹,漫漫黄沙中,马儿的铃铛声在亘古荒凉的大漠中扬起,衣甲在沙风中瑟瑟烈动。 他的身后,缓缓出现一面大纛旗,旗画狻猊,边走麒麟,旗上,赫然镶着‘大胤紫塞都督府近卫骁骑营’,旗杆顶端,赫然插着一颗须发皆张的人头。 可怕的沉寂中,那名骑将缓缓举起了赤长钹,轻轻一指术赤——刹间,群马奔腾,尘土飞扬,伴随着那轮喷薄而出的昭阳,数百骁骑营将士手持长钹,策马呼啸而下....... 第五十七章 八百步矢 飞矢在空中交错,刀剑在争鸣脆响。 战马鸣叫,铁蹄如潮。 厮杀声,振荡着每一个人的耳鼓。 在近卫骁骑营面前,蛮人大军就如同秋天的韭菜,一茬不如一茬,成片成片被撞飞栽倒。 术赤大吃一惊,正要指挥众人围堵,突然,远方发出一声嘶吼,声若雷鸣,数百名骁勇异常的夜北士兵,从一个地面缺口处如鬼魅般冒了出来,刀枪横扫,势不可挡。 尤以当先一青年将领,竟然单手抓起一具蛮人尸体,当空抡起,如风车狂舞一般,瞬间扫翻十数人,正是夜北少帅——贺娄一岳 一名蛮族十夫长见状,拎着错金大斧,举起便斩,贺娄一岳侧身避过,将那具蛮人尸身反手一挡,只闻得咔嚓一声,利斧的寒芒夹杂着血雨直掠而起,那具蛮人尸体直接被一分为二。 贺娄一岳大喝一声,五指成爪,一把扣住那名十夫长喉咙,“喀”的一声,当场捏碎了他的喉骨。 锁罕看在眼里,急忙催促麾下‘罗睺鸣镝’上前射杀敌将,刹间,齐齐箭发连珠,射向贺娄一岳。 贺娄一岳先前在他手上吃过亏,心中不敢托大,看也不看,以那十夫长为盾,挡在身前,前前后后,左右左右,让过七八箭,其他箭矢,皆被那具尸身挡住,钉成数排。 锁罕见齐射无一建功,心中惊诧,就这一愣的功夫,贺娄一岳嘶吼着大喊,夜北军不由得齐声欢呼,气势一振,攻势陡然加强,但见蛮人武士们纷纷倒下,出现败退颓势。 此时,东门的战斗也进入白热化,厮杀伴着风沙呼啸,长钹、烈马、弯刀、骨朵齐起齐落。 一时间,鼓角争鸣声更急,血雨挥洒长空。 再说那李信,指挥骁骑营士卒,人马如飞,连续的来回冲锋,瞬间将蛮人阵型给拦腰截断,分作两块。 阿哈尔捷金马身披重型马铠,刀枪剑矢皆不能伤,但见铁骑在蛮人阵中来回撞击,如入无人之境。 手中赤长钹更是舞得轮转如飞,伴随红缨齐刺齐戳,将拦道的蛮人纷纷刺穿,血水和着碎肉染红了马铠。 一名血狼百夫长瞧见李信,忙分开士卒,左手提着一副套马索,抡出个圆弧,咻咻风生。 突然,他双目陡张,大喝一声,甩了出去。 李信瞧着套马索飞来,不闪不避。那百夫长只当他抵挡不及,嘴角露出喜色,右手陡然拔出弯刀,准备将李信从马上拉下来,一刀斩杀。 忽地眼前一花,李信已将套马索徒手攥住,大喝道:“给我过来!”他脚踩马镫,腰间扭力,那名百夫长顿觉一股巨力顺着套索直透身体,继而整个身体朝前飞去。 刹间,那百夫长下巴着地,摔了个恶狗吃屎,口中鲜血喷涌,李信见状,神力迸发,赤长钹猛然刺入其心脏,不待众人骇呼,劲力一发,将他整个人挑了起来。 他胯下的阿哈尔捷金却冲势不减,奔到另一人身前七尺处,忽地再一刺,那人腿一软,未及反应,已然被九尺长的钹给刺入小腹。 众人还来不及惊呼,只闻“嗤”的一声,但见李信用赤长钹将二人凌空带起,对准远方狠狠一送。 一矛二人带着两丝血线兀自倒飞了出去,“啪”的一声,钹头没入一块土墙,将二人死死钉在上面,钹脊上的血水缓缓滑落,渗入土墙石缝之中,眨眼便被吸收,鲜血伴随着金色的昭阳,缓缓留下,与黄沙融为一体。 霎时间,蛮人们目瞪口呆,连大气都不敢出,场中顿时死寂一片。 术赤凝视血肉模糊的土墙上,喝问道:“那是何人?” “那人便是李信!”锁罕冷冷说道:“他身边的,应该就是紫塞最为精锐的军队骁骑营。” 术赤道:“是他么?倒有点本事,咱们务必在此地射杀此人,我要亲手砍下他的脑袋,献于大汗!” “术赤!”锁罕从箭囊内抽出一支羽箭,说道:“你发现没,紫塞边军今日的进攻简直气势如虹,悍不畏死。我怀疑,这其中是否有阴谋?” 术赤遥望片刻,点头道:“的确如此,进攻好似疯了般。但是,他们那么点人就敢深入我军腹地,一个都别想跑。” 闻言,锁罕也微微颔首:“不错,管他如何阴谋阳谋,竟然来了,就把脑袋统统留在这里吧!” 二人相视一笑,术赤举起弯刀,沉声道:“勇士们,给我——杀” 话音刚落,刹那间,刀枪剑戟,弯刀骨朵一起落下,只听得人喊马嘶,双方混战在一起。 那些棕发褐眼的蛮人纷纷倒下,死伤惨重,而骁骑营也开始出现损失。 就在这时,呼啸声响起,那些抛石机忽然发动,巨石激射而至,一连四发,直奔蛮人本阵。 轰的一声,蛮人阵中,便留下一堆堆破碎的躯体。 一时间,血狼军阵方寸大乱,纷纷四散而开,纷纷抱头鼠窜。 “怎么回事?谁在用的抛石机?”术赤与锁罕大吃一惊,纷纷望去:却发现数十个夜北士兵正在操作抛石机。 原来,那贺娄一岳将自己的部队一分而三,他自己率残余精锐在正面御敌,与骁骑营遥相呼应,两面夹击。 一部分由贺若屹带着,率军截杀抛石机附近的护卫士兵,最后一部分由老木派人架起抛石机,轰击军阵后方。 术赤气得暴跳如雷,他让锁罕率‘罗睺鸣镝’前往制高点埋伏,准备射杀骁骑营众人。他自己则亲自带着数百血狼健勇前往城头处,誓要夺回抛石机。 他原是好意,想尽量减少士兵们的损失, 毕竟在抛石机这种大杀器面前,人命仅仅只是一组无情的数字而已。 但术赤此时不知道的是,他这一走,李信方面,顿觉骁骑营压力减轻了不少。 李信也是微微诧异,这蛮人的攻势,怎么就突然颓了。 于是,他凝神一瞧,忽见一名身着草原华服的血狼首领,正带着数百血狼健勇直奔抛石机处,一路过去,那些蛮人武士们纷纷让开。 心知此人地位不低,李信大喝一声,“都随我来!”说完,他拔出腰间马刀,强行冲开一条血路,向术赤方向绝尘而去,骁骑营众人见状,也纷纷紧随而上。 那术赤本正在赶路,忽闻一阵阵清脆的马蹄声,他转首一望,正是李信与骁骑营众人,此刻正挥舞着马刀长钹猛冲自己,顿时心头剧震,吓得肝胆欲裂,急忙让血狼健勇布拒马阵抵挡。 李信见状,命众人将手中长钹投射出,他话音刚落,一杆长钹便激射而去,术赤乍闻破空之声,急忙抬起弯刀,回手一档,虎口瞬间裂开,弯刀脱手飞出。正欲开口嘲讽,霎时间,又有三四十杆赤长钹直抛术赤面门而来,吓得他急忙往人堆里钻。 不多时,赤长钹迎面射到,纷纷嵌入血狼健勇们的胸甲前,当场毙命者多达数十人,冲力不止,尸体又撞翻了不少人,那术赤也被一具尸体撞飞数寸,遂被压在生下,动弹不得。 李信见状,长啸一声,刀法如龙,瞬间劈出十刀,连斩十名血狼健勇,突然,他从马上跳起,直接落在术赤身侧,刀势一凝,倏地斩来。 他速度极快,且行云流水,毫无犹豫,无论敌我双方,一时皆看得痴了。 眼看刀光便要落下,术赤吓得面露土色,急忙想抽腿避开。 不料,慌乱中,那腿似灌了铁铅,别说抽出,连动都动不了,一时间血凝如冰,术赤直感觉心儿提到了嗓子间。 正以为必死,这时,一支三棱箭破空而至,锐利的箭头直指李信面门,李信身形一闪,挡开来箭,只觉劲道沉雄异常,暗叫一声好箭,急忙就地一个翻滚,快如闪电划破穹空! 果然,第二箭转瞬即至,狠狠钉在地里数寸,落地处正是他刚刚所滚过的地方。 “嗖”第三箭又至,李信用力一蹬一名血狼健勇的双腿,人借势,如离弦的箭一样向后倒滑数步,在滑行的过程中,他单手撑地一个鲤鱼打挺,瞬间起身。 骁骑营众人不禁齐声惊呼,急忙纵马上前护卫首领,霎时间,地下马上尘土飞扬。 李信虽然避开来箭,但也知有这神射手在,已无法斩杀术赤。 就这一瞬的功夫,术赤已经被亲兵们从尸堆里刨了出来,他起身第一句话便是:“勇士们,不可放此人回紫塞,给我……” 话音未绝,突然,术赤全身僵住,只见一支羽箭,深深没入他喉间,一缕血线从他后颈激射而出,洒在身后亲兵身上,将那人吓得傻了。 在场之人,包括李信与骁骑营众人,也俱是惊呆了。 “八......八百步!”高台上,锁罕兀自瞪大了双眼,口中喃喃自语,虎筋摧山弓缓缓从手中滑落....... 术赤只觉混身无力,眼中模模糊糊,张口欲呼锁罕,却无法出声,他双手卡住喉咙,隐隐约约看到千里格尔贡草原,遍地的牛羊,流淌的图勒河,伊尔河,浑河.......看到肯特山上的落日,阴山上的丛林,祁连山上的积雪......突然,大山,河流,草原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数千草原野马汹涌奔腾,一名风眼凝碧的草原红衣女子全然不惧,纵马突入野马群中,从容落在一匹性子极烈的野马背上,左右反复抽打,嘴里用草原话喊着阿卜,阿卜...... 第五十八章 首战告捷 刹那间,术赤眼中的景色又是一变,一只草原隼划过天际,凄厉的嘶鸣回荡在天空,他仿佛听见了马头琴里唱出的歌声: methehehefnoshonomatohng(鹰眼洞察万物) Υπ?ta?pηkaitovaλ?γiσtovπ?vtov(高悬山海之上) ?piσtoitwvηt?pwv(那勇敢的心哟) ei??tpaπo?v?vuuo?(独自踏上旅途) Αvaπaλ?vei?toπap?σtiovθ?λπo?(归于家的温暖) ....... 突然,术赤浑身剧烈的颤抖,喉间发出咕的一声,挣扎数下,缓缓阖上眸子,众亲兵大惊失色,翻开他眼眸过去,瞳孔已经放大。 锁罕循着箭矢飞来的轨迹,转首望去,寻找着那名‘凶手’的身影,忽见八百步外站着两人,一上一下,一个背着另一个,其中一人,左右开弓,数名血狼健勇纷纷中箭倒地。 正是杨霆风与陈稜。 但见陈稜背着杨霆风,一个开弓射箭,箭如飞蝗;一个到处奔走,拾取四处散落的箭支,转眼间,竟被他射翻二十几个。 贺娄一岳愣了下,忽然反应过来,大喝道:“掩护!” 这一下提醒了众人,十多个夜北士兵举起兽牌,往两人身边靠拢,而杨霆风与陈稜正好赶到。 李信见状,也是一吹指哨,那匹阿哈尔捷金马迅速向着主人方向奔去。 不多时,人马之间只差一丈,那李信几个起落,便到了战马身边,抓住缰绳,整个人从地上跃起,人马倏然合一,带领众人绝尘而去。 杨霆风则以弓箭掩护,帮助骁骑营众人,不断射杀逐渐靠近的血狼健勇们。 只见他舒臂弯弓,只是一瞬,便完成了十次弯弓放箭的姿式,效果真不亚于齐射,就这几下,又被他射倒数人,方才满意地背上游牧弓,在夜北众人的掩护下与贺娄一岳汇合。 与此同时,‘罗睺鸣镝’的箭也到了,箭如雨下,直奔杨霆风而去。 陈稜与三名夜北士兵,各自挨了箭,速度慢了下来。 那陈稜脚踝中了一箭,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艰难爬起,腰间又中一箭,难以站起。杨霆风伸手将他扶起,就这一瞬的功夫,只听血狼鼓角响起,数十名血狼健勇便也赶到,双方捉对厮杀,凌云枪,长钺戟交接在一起,霎时,金铁声不绝于耳,血肉横飞。 这下,倒是便宜了众人,只见‘罗睺鸣镝’的射手们举着游牧弓,射也不是,不射也不是。 既怕伤了自己人,又眼睁睁看着夜北众人突围,一时只能采取点射。捕捉到了战机,杨霆风也不犹豫,霍然拔出八面汉剑,一击斩在一柄狼头长钺戟脊上。 剑不过三尺,然却锋利无比,刹那间,便削断了钺戟上的一角。 他力道不减,手中利剑顺势斜掠一刺,剑尖与脖子交汇的刹那,血花四溅,一颗蛮人头颅直飞而起,一腔温热的鲜血激射到了他的脸上。 他精通接箭避箭之术,号二十步外,无箭能伤,捕风捉影的绝技,更是可接天下所有暗器。 而他师父云三则更强,不但可躲七步内飞来的箭矢,捕风捉影更是能接长槊战戟,刀剑鞭锏。 只见他一边厮杀,一边避开飞矢,还顺带拉拽着陈稜,躲避刀剑箭矢,以防他不测。 眼看就要汇合大部队,忽听异响大作,一支三棱箭飞来,这箭分外劲急,啸声刺耳,迥异一般矢箭。 杨霆风耳朵确实灵,反应也奇快,这破空声刚响起,他就立刻躬身,身躯一个鱼跃,向前飞扑,躲开来箭,又手起掌落,往地上一撑,人还未落地,便再次起身,转眼,离大部队又近一步。 “哎!”锁罕暗骂一句,见矢落空,不由急死,恨不能立刻手刃这个凶手。 他如今一颗心,只系在杨霆风身上,以至于是否会误伤自己人,他根本不会考虑。 就在这时,远方的金色号角陡然响起,北门处,忽见二十蛮族斥候,飞驰而来,当先一个斥候,策马扬鞭,边跑边喊:“金帐遇袭,大汗有令,全军速速撤兵回援......违令者——斩” 传令兵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在锁罕耳边缭绕,在西烽火远远回荡。 他站在高处,凝视远处术赤尸身所在的方向,一动不动,看不清脸上表情...... 昭阳如火,一匹匹草原马逐渐退去,撤退号角若隐若现的响起,低回宛转的马头琴响起。 一个伤痕累累的草原勇士,呜咽地唱起了格尔贡草原的哀歌:“长生天啊,您从肯特山升起,又从祁连山落下。光芒照耀了蓝天,阴影笼罩了大地,雄鹰低首,苍狼畏惧。我等都是您的孩子,可您为何要剪断雄鹰的翅膀,要拔去苍狼的獠牙?伟大的狼神哟,您为何现在就要召回您骄傲的儿子,为何现在就要带走您最强壮的勇士......” 洽闻歌声,锁罕也缓缓闭上眼睛,跟着哼唱了起来。 “大人!我们......也撤吧!”一个罗睺亲兵不知何时,立在了锁罕身后,一如流星般的眸子闪着仇恨的火焰,恨恨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回来的。” “孛俟斤!”锁罕掉过头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睛红红的。 “锁罕大人!”孛俟斤又唤了一声:“走吧!” “你说得对!孛俟斤!”锁罕眼中也发出一抹狠厉:“我们终会回来的,总有一天,我们会让这群汉人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 说完,他仰天大笑,笑声远远传出,说不出的凄厉。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急忙远远望去,只见蛮人大军如潮水般地退出西烽火,却分不清笑声出自哪里,他迎着烈阳,一瘸一拐走了几步,目送这些草原男儿的背影,逐渐消失不见.......越来越远的号角,化作瘆人的哀嚎,或泣兄弟,或哀子侄,或嚎叔父。 刹那间,那两军相搏,血洒疆场,残肢断臂,无数怨魂的面容逐渐涌上他的心头,一时五味杂陈....... 血狼退了? 蛮人大军撤退了? 贺娄一岳看着蛮人大军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 贺若屹与老木嘴巴张的老大,犹自不敢相信。 李信拔刀斩下术赤的头颅,看着无数重伤未死的军士,在众人的搀扶下朝他围了过来,微微颔首点头。 忽然,他举起了术赤的头颅,大声道:“蛮骑犯边埃,风从茫山来。西北烽火急,六镇羽书催。冰壮飞狐冷,霜浓候雁哀。将军朝授钺,战士夜衔枚。” 骁骑营众人和道:“紫塞金河里,龙吟百战摧。秘略三军动,终作勒铭回。” “汉家烟尘在西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贺娄一岳接道,声若霹雳雷霆。 夜北军众人唱道:“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声音豪壮,势吞山河。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贺若屹与老木的声音同时响起,慷慨激昂。 诸将和道:“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突然,军械库上方一个嘹亮的声音响起,响彻整个西烽火! 场中瞬间一静,众人皆望出声处,但见萧狼浑身浴血,新痕旧疤比比皆是,宛若血人,一手握着断裂的环首刀,一手擎着八颗蛮人首级,犹自滴血,沥沥而下。 全军和道:“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话音刚落,又一个声音在猛烈的沙风中清晰传出,响彻整个西烽火:“男儿浩气当披甲,干戈为舞展芳华。暂别儿女风流下,不平天下何以家!” 闻声,诸将与全军集体和道:“回看紫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天威直卷玉门关,万里北虏尽汉歌!” 第五十九章 西烽尾声 这一场大战,又持续了数个时辰。 只不过,那是另一支紫塞王牌主力‘摧锋营’骑射部队的战斗了。 这一战,在天时、地利,人数上皆不占优的情况下——以紫塞边军血战险胜的结局划上了句号 双方兵里对比,五比一,战损比,十比一。 再现了至汉末三国后,未蹭拥有过的战绩。 真正的一汉抵五胡! 然而,所有知道内情的紫塞军界高层,其实都不由捏了一把冷汗,只能直呼侥幸。 毕竟,这次出击西烽火的,皆是紫塞骑兵部队。 所有的步军以及神射部队都留在了紫塞二城拱卫。 而救援而来的骑兵部队也并非满编,三大部队加起来还不足千人。 以一千人抵挡血狼四千大军,这一战之险,可谓是凶险之际。 游牧民族向来是战胜则掠,战败即撤,来去如风,和现在的游击战法很像。 (游击战的精髓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当然,这一场大战,他们第一个失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未料到紫塞边军上至将官,下至士兵如此悍不畏死,如此顽强,战斗力较之十年前,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要知道,十年前,他们的部队,可是在一回合冲锋,就突掉了近万紫塞步军,且多次反复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次他们面对的,可是边军最强最为精锐的近卫骁骑营、夜北铁骑、摧锋营——最强部队,才能打出这个战绩 而且,他们所用的,也是游牧民族的骑兵战法,骑射技能。 如果此战,换做紫塞任何步军,那结局只能是单方面被屠杀。 而第二个失败的原因,是这一战中,消灭了蛮人两位主将——郁久闾那哲与术赤 大军缺少了主心骨,即便战力再强,也苦于无人组织,只能溃散。 第三个原因,就是夜不收秘密部队,焚毁了血狼的大批草料。 时值冬天,青草尚未长出。短时间内,战马一度只能依靠干草维持。其后,霍伊玄不得不让大军暂时退至西烽火外五十里处,暂缓进攻,就地整编,同时抓紧打造攻城军械,准备来年再战。 虽说只是延后入侵,然紫塞边关,三十万百姓,也算是暂时渡过了危机。 这一战可谓是彪炳青史,足以载入史册。 然而,哥舒派人进京的奏报,却只有寥寥几笔。 甚至,将士们不易的战绩,只是他向朝廷索要粮饷以及扩军的筹码: “元月二十三,我紫塞将士出关击敌,大破血狼于西烽火外,然贼酋势大,虽解燃眉,隐患尚在,五胡首领皆手握重兵,独霸一方,虎视中原。臣以为,眼下狼烟未熄,霍伊玄的大军还在边关作乱。我紫塞边军,十年备战,已成疲老之师,将士们因粮饷不继,开溜的,脱逃的,哗变的时有发生。三十万生灵,眼望将再受战乱之苦,而关内几十万大军坐吃朝廷粮饷,而我北方外敌却无力抵御,是以渊斗胆伏请朝廷拨款三百万两于紫塞,扩军五万,购马练兵,结交五胡,来年便可誓师北进,一战而胜,舍此别无良策。” 短短百余字,说出了心酸,也说出了不易。 而政治,从来不都是这样吗? 所有的战争都是政治的延续。 就算那一条条生命的消亡,也不过是用来谈判的筹码。 对于哥舒渊来说,这场胜利,就是他向朝廷开口的本钱。 对于呼延晖来说,这场大胜,就是他向边军立威的军功。 而对于常戚风来说,这场胜利,他的目的达到了。 他的目的,就是: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一次战争,解决所有战争。 这也是他一贯的军事策略。 而对于长孙胤情来说,她,还有她的族人终于可以继续在这片‘棋盘’下生存下去了。 这一战,高层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大漠剑拔弩张的气氛,也逐渐开始趋于缓和。 只是,紫塞内城的羊肠小道上,一座座的新坟立了起来,而坟里,都是没有尸骨的空坟。 因为,所有牺牲在西烽火将士们的尸体,都被永久埋入了西烽火的地道内,长眠于此。 整个西烽火土城已经不复存在,所有的地道都被强行破坏填埋。 边陲不乏无主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众人虽然不愿,然军令如山,也为了身后三十万百姓的安危,却也只有无奈执行。 但历史,不就是那样的 ——它只记录枯燥的结果,而从来不会记录过程 即便,那是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 当然,对于杨霆风来说,还有一些关于失踪者猜想。 因为这一战,还有两个人失踪,连具尸骨都没找到。 那便是,荆楚薇与曹无名。 返回紫塞后,呼延晖便下令夜不收全员找寻二人,甚至不惜派人深入格尔贡草原三千里处,却仍无任何的消息。 她们,就好像从空气里蒸发了,仿佛从未出现过。 呼延副帅无奈之下,只有上报战死。 夜不收众人,在这胜利喜悦下,却也有那么一丝哀痛与遗憾。 但战争,从来不就是那样的? 有人牺牲,也就有人无故失踪。 其实,同样的失踪的,还有苏曼莎与那三百明尊殿的白袍刺客。 霍伊玄也是派人苦寻月余,毫无消息,只得派使团前往帕尔斯国,上报失踪。 此时,无论是敌我双方,心里都明白,在这大漠之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而失踪的时间越长,生还的希望,则越是渺茫...... 第六十章 将门虎子 关外,寒冬渐渐过去,雪下了化,化了又下。 而关内,依旧是今冬无雪。 边关还是那个边关,而人,却非当初的人...... 紫塞内城 夜不收行营 此时杨霆风的身体已经痊愈,只不过,除了脸上的那道疤,身上还多了数道创口。 养伤这段时间,他闲来无事,便开始钻研刘疑所赠的‘百兵推演图’。 他对兵家战法领悟天分极高,兼之他刚刚经历过实战,颇有心得,便将实战与兵法尽数融合,对排名布阵,攻击杀伐之事渐渐有所提高。 他又是神机门人,心思极为机灵巧变。 不看兵书时,一双巧手,开始着手改造千机匣,在他不懈的努力下,成功新增了匣内两个额外插槽,除了轻重双弩,八面汉剑也存入了机匣内,要用时,只需按下机枢即可弹出使用。 这期间,他也曾去老仲爷坟前找过刘疑,然而去了三趟,次次无果。 又去紫塞边军卫籍处找人打听消息,但因边军对卫籍管辖严厉,杨霆风无资格查阅打听,更别说那早已封存的前朝档案,只得放弃。 昼夜交替,日来夜往,转眼到了次年春天。 这数月里,老梁头带领探马营弟兄们来探望过,萧狼与小七多次来看望过他。 而萧狼,甚至不知从哪搞来了条大狗,宰了给他补身子。 那双眸子,好似黑暗中的两盏灯笼,比起狗,更像是狼眼所散发的绿色光芒。 死前的惊天嚎叫,虽只嚎叫了一声,但在夜空中声震四野,令人毛骨悚然。 后来一问小七才得知,这真的是狼 ——来自格尔贡的血狼 不过,正值冬天,边关缺少肉食,加之杨霆风职务卑微,平日里甚少能吃上肉食。 (原则上,从汉末开始,只有百人将以上的军官才被允许吃肉,当然,操纵大型军械的力士,突将、先登、亲卫也有机会吃上肉。) 是以,他也就没过多在意,一口气啃了半盆狼肉。 让小七在一旁羡慕的不行,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数落着他怎么那么可怜,从小到大,连狼肉都没吃过?当然,他也很配合的,留了半盆给小七一饱口福。 不过,最令杨霆风没想到的,是那个叫贺若屹的家伙也来探望过他数次。 除了阿谀奉承,一番吹捧外,老贺也的确够意思,带来了山里打的獐子和自家酿的土烧。 自然,也少不了推荐自己远房堂哥的儿子,来他老杨麾下效力。 这个操作,都把杨霆风都给整懵逼了,他自己也只是个小卒子,光杆一个,凭什么指挥别人? 不过,贺若屹表示,问题不大。以他老贺,从军三十年的经验来看,这提拔的命令很快就要下来了。 当然,杨霆风是怎么都不信的。不过,獐子肉和酒却是不能拒绝的。 杨霆风推辞数次,也不忍拒绝他的好意,便爽快地接受了。 眨眼又过了几日,两场春雨之后,青草逐渐冒尖,大地开始回暖。这日清晨,杨霆风刚出门营门外,却瞧得李信手持印信官凭,站在营门口的空地外,好似专程为了等他。 他猜得不错,李信确实在等他,毕竟‘夜不收’全员,已经出任务去了,这一去,算起来,已有数月。 那贺若屹猜测的也不错,自己的提拔命令确实下来了。 按边关条例,军官委任状一般都是由都督府上报朝廷兵部。 总计三份:紫塞都督府一份,委任军官手上持有一份,军部备案一份,通常是纸制或是帛制的,上面详细注明委任者的资料。 印信则是由朝廷统一制作,在取得批复的时候,由军官自己保存,不设有效期。 而高级武官的任命,还要注明他的曾祖、祖、父、叔、兄、弟、己等四代人的籍贯、出身、官职。 最后,授予的军官和承办人还要签名、盖兵部章,盖大都督印信,其程序复杂郑重。 数月时间不见,李信依旧冷冰冰的,下巴的胡渣似乎也长了些。 只不过,杨霆风有注意到,他的铠甲,已从校尉制式胸盾两裆铠,换成了将军环锁铠,看来,西烽火一战,也成功让李信从校尉,步入了将官行列。 当然,军功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门阀——陇西李氏功不可没 不过,为了避嫌。 这次李信中郎将的职位,则是由敌对派系——淮泗各级军镇长官提出推荐的 明面上,陇川集团似乎没有任何助力。 实质上,大家心中彼此心照不宣,没有人会傻乎乎点破。 朝堂有时,就是如此奇怪,明明彼此敌视,恨不能明天就将你们全部连根拔起。 但有时,大家却又不得不相互通力合作,推荐各自看好的人才。 当然,陇川集团为了回报淮泗这个人情,也是不遗余力向朝廷推荐了另一个人...... 双方行礼完毕,杨霆风邀请李信进营坐坐,他还顺便生起了炉子,拿出已经腌制好的獐子肉,剁成大块,放入锅中炖煮,不多时,肉汤沸腾,浓香扑鼻,杨霆风盛了一碗肉汤獐肉,笑道:“李将军见谅,咱小兵一个,没啥可招待的,您老就凑合着吃吧!” “我,不挑!”李信双手接过,喝了一口肉汤,滋味还不赖,便点了点头,说起了正事:“帅府命令,升调你担任披甲蹶张营都尉,明日你便拿着印信官凭,去西营左都督韩天巍处报道。” “啊?”听到命令,杨霆风大吃一惊,心想这刚入夜不收,屁股还没坐热,又要调动岗位,有点头疼。 “哦,对了,不许问理由!”李信夹起碗里一块肉,塞入嘴中,那肉还微微烫口,吹了吹,继续道:“有问题,自己去帅府奏对。” “披甲蹶张营?”杨霆风奇道:“莫不是那哗变的——” “咳咳!”李信咳嗽了几下,打断了他。 杨霆风正自奇怪,忽见远处走来五个民夫模样的青年,还没走近,一个皮肤黝黑的壮硕青年就远远嚷道:“好香的獐子肉。” 他身后几个青年听得,也嗅到了那肉香,围在杨霆风军帐外,口中咽着唾沫。 杨霆风转过头去,望见五人,便笑道:“俗话说,见者有份,来,你们也尝尝!” 那壮硕青年咽了口口水,抱拳道:“两位军爷,小的不敢。”其余四人见老大如此,面上也是皆有退色,只能吧唧着嘴。 李信瞥了几人一眼,威严的声音响起:“唤尔等来食,就吃,哪那么多废话!” “是,多谢将爷!”五人齐齐向李信抱拳,话音刚落,那四人便迅速靠在那铁锅外,纷纷取出碗筷,揭开锅盖就舀獐子肉吃。 壮硕青年又拱了拱手道:“多谢二位军爷款待!”说罢,他也自取了碗筷,舀了一勺汤,慢慢喝着。 杨霆风问道:“你们是?” 那壮硕青年放下碗筷,说道:“禀军爷,我等皆是夜北营的马夫,刚刚喂饱了马匹,这不,闻着您这肉香,就滚过来了。” 杨霆风哈哈一笑,道:“那你这鼻子可够灵的啊?” 闻言,另一瘦弱青年立马接上道:“那可不!军爷,您老可不知道,他呀,这鼻子堪比那狗子,以前咱们一起偷过……” “咳咳!”那壮硕青年也咳了咳,示意同伴闭嘴。 瘦弱青年尴尬一笑,摸摸头道:“这不,咱们改好了,再也不做那坏事了。” 杨霆风打量了壮硕青年一眼,然后问道:“我观你谈吐气度,并非寻常之人,敢问?” 那壮硕青年闻言一怔,那异与常人的瞳目,忽然兀自转了转,又缓缓泛出一丝黯淡的光芒,低下头不说话。 “真不愧是军爷,当真慧目如炬!说起来,咱老大也是倒霉。”这时,旁边一个满脸痘痘、皮肤黝黑的青年说话了。 顿了顿,那满脸痘子的青年,又往嘴里塞了块肉,才道:“这还得从他的来历说起。说起来,咱老大是京兆杜陵人,老爹曾做过沧州刺史。老大年轻时便喜读兵书,骑马射箭,刀枪剑戟无有不精,十五岁便随父从军,武帝年间,从平民百姓提升为侍伯上士。 杨霆风点点头,不由得斜倪了眼壮硕青年,心道这小子还是个人才啊,遂又问道:“那后来呢?” 那瘦弱些的青年,吐出一块骨头,剔了剔牙齿,露出一口黄牙,道:“也是时运不好,他爹后来战死,他自己也脱了军籍,带着母亲来紫塞边关做买卖,结果,他娘的遇上一个姓郭的马贩奸商,这一来二去的,把他给坑了,他父亲留下的那点积蓄血本无归,老母急的发了病,来年就气没了。” “姓郭?马贩!”杨霆风不由地心中咯噔一下,不知为何,突然就想起了探马营什长郭延载来,暗付道:“如果真是老郭,那可真是巧了!” 那瘦弱青年刚说完,空气中沉寂了着实好一会。 在这尴尬气氛中,一个几近光头,有些口臭的青年继续道:“这之后,老大便在边关牧场养马,给夜北营老乌头当下手,后来.........后来嘿嘿,我们弟兄四个去牧场偷马,谁料,被老大给一手一个的收拾了,再后来......再后来,老大便让老乌头收了我们,一起混口饭吃,也算是个正当营生。” 第六十一章 从军之路 “吾实怀智勇,如龙之骧,披荆执锐,可到头来,依旧一事无成!可叹,可恨!”壮硕青年放下手中碗筷,喃喃自语。 他刚说完,众人也顿时寂然。 杨霆风笑道:“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 众人听得他一说,顿时点了点头。 壮硕青年闻言,也不由笑道:“军爷说的是,倒是史某小气了。 从旁人口中得知,壮硕青年名叫史万岁,京兆杜陵人。他的父亲史静,曾任沧州刺史。史万岁年轻时便擅长骑马射箭,勇猛凶悍,敏捷如飞,喜读兵书,并也精通占卜之术。 后来,父亲战死,他也被削了军籍,带着母亲来到了边关生活。 这位日后的大隋名将,让异族闻风丧胆的猛人,此时,正处于人生最低谷。 杨霆风拍了拍他肩膀,笑道:“你,等我下!” 说完,他转身便出了军帐,往一个大帐篷去了。 众人均猜不透他做什么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连李信也是眉头微皱,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不一阵,便听马蹄声响,众人定睛一看,只见杨霆风骑着黑色大马,背负游牧弓,一壶箭策马而来。 众人见状,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纷纷,壮硕青年却猜到缘由,眉头露出喜色。。 杨霆风翻身下马,将游牧弓与哪壶箭递给壮硕青年,向他笑道:“先前听闻你弟兄们说,阁下骑马射箭,刀枪剑戟无有不精,今日,可否让杨某人开开眼?” 史万岁接过弓箭,问道:“敢问军爷,是要看在下步射,还是骑射?” 杨霆风神秘一笑,抓起一只碗,猛然朝账外一抛,他手有真功,力量极大,那碗如同一条白线般激射而出。 史万岁眼睛只是一扫,倏地转身,挽强搭箭,嗖的一声,箭若飞电,将碗一下贯穿,其势不减,羽箭没入旌旗杆上,那碗兀自乱晃,嗡嗡直响。 杨霆风脱口叫好,众人也在旁边起哄鼓掌。 不料,史万岁再搭一箭,翻身上马,竟然纵马反向驰出,直至离那碗距六百步时,这箭方出,瞬息间,“嗤”的一声,第二箭将第一箭羽织从中剖开,再中那碗中心部位。 这一手,更是折服那四名青年,但见人人张大了嘴巴,足可塞下一颗鸡蛋。 杨霆风看在眼里,骇然道:“厉害,他这套骑射功夫,当真了得,便是一般的游牧士兵,也不及他。” 李信这时,也放下了碗筷,看在眼里,微微颔首。 而这史万岁,似乎有心显露本事,竟在疾驰之中,翻身下马,盲发一箭,去若流星,“噗”的一声,第三箭将第二箭的羽织对穿而过,死死嵌入碗心之中。 这一下,包括李信在内,人人都起身大喊一声,“好!” 史万岁纵马驰回,折冲下马,将弓箭还给杨霆风,那眼神仿佛在说,“让我也开开眼?” 杨霆风看了史万岁一眼,猛然接过游牧弓,也不看来势,旋身而起,舒臂弯弓,“咻”的一声,利箭呼啸脱弦——在箭还在半空飞射之时,杨霆风再一舒手,“唰!”又传来一声呼啸,却刹那间截断了半空纵横的第一箭,如同双箭对击 两箭对撞的刹那,空中传来“啪”的一响,箭杆如同断裂的麦秆一样,折成四截、散落在地。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此箭一出,那四名青年没觉得有何高明之处。 史万岁观察许久,忽地上前两步,抱拳道:“敢问军爷尊姓大名。” 杨霆风哈哈一笑,扔了游牧弓,报了名号。 史万岁躬身道:“原来是杨爷,佩服佩服!” 杨霆风一把扶起史万岁,正色道:“你弓马娴熟,更兼会骑射,来来来,我要请你吃酒。” 史万岁闻言,正要客套推辞,不料,杨霆风却不容他分说,一把抓住他手臂,拽着走入帐中。 众人依次坐下,杨霆风捧出老贺送的土烧,拍开封泥,摆好七只白色大碗,分别斟满酒水,笑道:“弟兄们,这常言道,相逢既是有缘,先干为敬。”他说的眉飞色舞,边说边举起一碗酒,一口饮尽。 众人也纷纷举碗,一饮而尽,好不快活。 喝了阵酒,李信突然端起酒碗,一口喝干,抹了抹嘴,冷道:“诸位,在下军务繁忙,恕不奉陪了,告辞!”说罢,起身示意众人不必相送,转身便走出了帐子。 杨霆风放下碗,急忙追了出去,半晌工夫,才赶了回来。 史万岁问道:“杨兄弟,是否我等兄弟冒犯了将爷?所以才......” 杨霆风闻言,打断他道:“没有的事,他这人,就是这样。” 史万岁叹道:“但愿如此!”说完,喝了一口土烧,默不作声,众人也是大口喝着闷酒,好不尴尬。 杨霆风目不转睛地看着史万岁半晌,忽道:“史兄,我很欣赏你的箭术。不如,你来边军帮我如何?” 史万岁奇道:“敢问杨兄现居何职?” 杨霆风晃了晃印信官凭,笑道:“这不,刚升任披甲蹶张营都尉。” 史万岁摇头道,“我一个被削了军籍的马夫,想要二次从军,需得边军卫籍府重入花名册审批,哪有那么容易?” 杨霆风哈哈笑道:“史兄若是真心投军,这事包在杨某身上。” 史万岁更奇,问道:“杨兄有办法?” 杨霆风微笑道:“史兄大可放心。” 史万岁闻言,急忙端起酒,笑道,“那,在下多谢杨兄了,日后,必以兄马首是瞻,绝无二心。” 杨霆风也举酒笑道:“你我投缘,何须那些俗套?来了便都是兄弟。”说完,眼睛扫视了一圈众人,“你们,也一样!” 他话音刚落,众人只觉热血上涌,齐声道:“对,来了便都是兄弟,我们也投军!” 一时间,六人放声大笑,将碗中土烧一饮而尽,然后又筛酒吃肉,好不痛快。 菜过三巡,酒过五味。 众人喝得微醺,谈起从军之路,甚是憧憬,都盼着能在沙场立功,博取功名。 杨霆风见五人一脸喜色,微微有些担忧,又兀自想起战场上那搏杀血腥的场面,他立刻清醒大半,插了一句,道:“诸位兄弟,莫怪杨某多嘴,常言道,‘猎犬终须山上丧,将军难免阵中亡!’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战场上,刀枪无眼,你们,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一旦明日,我给诸位签了军,那再逃跑,可就算逃兵,要军法处置了!” 第六十二章 新的旅程 众人听得一愣,那满脸痘子的青年哈哈大笑,指着那个几近光头,有些口臭的青年道:“军爷,我等和老大可是实实在在的纯爷们,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而已,就是这秃子,俺就不知道了,哈哈!” 那青年闻言,立时面红耳赤,骂道:“乱……乱讲……我也去!” 瘦弱青年也点点头,一本正经道:“我记得上回不知是哪个混蛋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给老乌头当赘婿,从此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哎哟” 他正说得开心,突然,屁股上挨了秃子狠狠一脚,二人随即扭打在一起。 其余两人也是哈哈大笑,正要上去拉架,突然也不知道怎的,那满脸痘子的青年眼珠被干了一拳,立刻淤青一片,状若熊猫,他大吼一声,也加入战团,与二人厮打在一起。 史万岁看着扭在一团的四人,笑着摇摇头,似乎早已见怪不怪。 他喝了一口碗中酒水,对杨霆风正色道:“杨兄,果真能让我等加入紫塞边军,明日我便向夜北牧场的老乌头辞行;他当初答应我,若我有机会再次入伍,上阵杀敌,为国建功,便送三十匹好马与我,作为践别之礼。史某定会在最短时间内,训练一队精锐的骑射军,回报杨兄,如何?” 杨霆风一听,瞬间大喜,笑道:“好!吃完了酒,尔等便回牧场歇息,我这就去,禀告老帅,特批你等入伍。” 史万岁一怔,奇道:“老帅?” 他端起酒碗,点头道,“自然是哥舒老帅。” 史万岁也举酒道:“既是老帅,那史某也就放心了。” 话音方落,二人便将碗中土烧一饮而尽,然后又互相筛满,好不痛快。 那余下四人,又闹了大半天,方才被史万岁一人一脚,捂着屁股各自散去....... 时光忽忽而过,夜已入暮。 杨霆风在哥舒的帅府里站着,脸上看不出任何喜色。 不过,没听到杨霆风的任何异议,哥舒算是相当地满意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倒是哥舒最先开口了,“你,有何请求?” 杨霆风很平静地回道:“我想带几个人去披甲蹶张营!” “就那么简单?”哥舒老帅一听这个请求,微微皱了皱眉,觉得事情并不简单,遂问道:“你说说看。” 杨霆风望着哥舒,淳朴地笑笑,伸出一根食指:“第一个,萧狼!” 哥舒嘿声笑道:“门都没有!还有呢?”杨霆风就真的接了下去,伸出第二根手指:“那么,老梁头如何?” 哥舒抚着白髯,斜睨杨霆风,微怒道:“更不可能,滚一边去!” 杨霆风白了哥舒一眼,没好气道:“那,没了!” “没了?”哥舒目光熠熠的望着杨霆风,大有深意道:“小子,你分明知道,这两位是不可能带走的,我还知道,他俩也并非你真心想要的,为何不直接说出人选?” 杨霆风叹了口气,道:“瞒不过您老,我实话实说了吧,一个是夜不收的陈稜,一个是牧场马夫史万岁,还有他手下的弟兄四个,最后一个.......是贺......恩......贺若屹的远房侄子。” “恩?叫什么?”哥舒忽然俯首端起了桌上的紫砂壶。 “啊?”杨霆风有些儿迷茫,不明老帅其意! 哥舒打开茶盖,往里深吸了一口气,满足地点点头,才抬头问道:“我说,贺若屹的那个侄儿叫啥?” 杨霆风这才恍然,这老贺也没告诉他名儿啊,遂摊摊手道:“我也不知道……” 哥舒瞪了他一眼,咳嗽了一下。 大都督府兵马司总管会意,急忙踏前一步,即道:“禀帅爷,那人叫贺若弼,鲜卑后裔,祖辈出生漠北部落,后迁代京,其父敦,曾是前朝名将,弼少时骁勇,善骑射,能文,博涉书记,在当地有些许名气。” 杨霆风饶有兴味的问:“也是个会骑射的?” 哥舒冷冷道:“怎么,听你的口气,在你这儿,还有会骑射的军卒?” 杨霆风一楞,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摆了摆手,笑道:“没有,没有!” 哥舒狠狠对杨霆风一瞪眼,笑道:“小子,我警告你,别以为老夫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告诉你,我这里最多批你步卒的饷银粮食。在本帅这儿,你半匹马、一颗马草也休想领到,” 杨霆风“哦”了一声,咕哝道:“我还以为,凭咱俩的交情,您老,怎么也得送点晋升礼什么的......小气......” 哥舒闻言,顿时一个火八个大,没好气的说,“这军马,别说夜北营,摧锋营,就连我骁骑营都不够用,哪有多的给你?再说,即便有多余的马,本帅也只会组建那重装铁骑,如何轮得到你那轻骑?” 杨霆风微微笑道:“老头子,你呀,是真的小气!” 哥舒胀着脸,气呼呼的,忽然,他凄然一笑,叹了口气,用一种说不出味道的语气道:“行吧,你说的那几个人,一同带走吧,我会给卫籍打招呼的。” 杨霆风呆了呆,急忙确认道:“此话当真?” “废话!老夫说话,什么时候不作数?”哥舒拍拍自己光秃秃的脑袋,愤恨道:“你,要组建骑射部队,得自己想办法搞军马。” “得得,我知道了。”杨霆风耸了耸肩,摊了摊手掌,“我自己想办法。” 正事谈完,二人又叙了会旧。 临别之际,哥舒忽然淡淡地道:“对了,小子,先给你提个醒,不准去老乌头的牧场偷马。” 杨霆风闻言,心中一凛,抬头望定哥舒,却不知为何,心中生出来一个很特别的感觉:眼前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兵,手握边关杀伐的最高统帅,此时不像一个将军,倒更像是一个受了气的小老头,反复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一个个身强力壮的儿子,来向他讨要家产..... 他也不敢再造次,急忙马上把话题接了过去,笑道:“您老尽管放心,我另想办法便是。” 次日清晨,史万岁等人都来杨霆风处聚集,得知应允,纷纷大喜,拜天祭地,自不必说。 不过,杨霆风却在此际,泼了他们一盆冷水。 他要求,五人在三个月内,继续在牧场喂马;闲暇时,让史万岁教一些拳脚兵刃;再利用牧场马匹的资源,传授几人骑射步射的功夫。 毕竟,除了史万岁,其余四人说白了,就是一普通民夫,没有任何的底子。 这真要上了战场,就是四个送人头的货。 开始,其余四人嘴上虽然答应,然心中却颇有不服,经常阳奉阴违,私下偷懒。直到后来,在一次偷懒中,四人被史万岁一人狠狠‘收拾’了一顿后,才开始潜心练武,骑马射箭。 当然,这是后话不表。 送走几人,杨霆风麻利地收拾好行囊,凝望着北边阴沉沉的天空,有些怀念荆楚薇与曹无名。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北方隐有雷声震动,似有千军万马从天空驰骋而过。 雷声过后,雨水便哗哗啦,淅沥沥地从军帐边檐落下,杨霆风观察良久,忽然叹了口气,背上了行囊,消失在磅礴大雨之中....... 第六十三章 新官上任(上) 两个时辰后,西军大营,已经遥遥在望。 杨霆风停下脚步,举目遥望:但见一条沟壑贯通南北,壑旁旌旗招展,徐徐如林,雪白的军帐连绵不绝,宛若此起彼伏的山峰,木栅与拒马枪围的军帐周围水泄不通,只留下东西两个出口,方便进出;十八座巨型瞭望台各占南北,上设巨弩炮石,高约三十丈,隔着渭河,遥望监视远方怀朔六镇...... 当年,就是在此地,哥舒面临东魏实际掌舵人高欢的——东西两面战略进攻,率领紫塞边军,奋起应战。 同时,他又上书朝廷,向五胡修好,以避免两线作战,后方起火。 后,太祖宇文泰遣‘上柱国’独孤信率三万人开赴前线,支援哥舒,抵御号称马槊绝世,勇猛无敌,时比楚霸王项羽的高敖曹大军。 太祖经过对双方兵力、士气以及地形诸条件的仔细分析,指出高敖曹兵势强大,居高守险,锐气正盛,求胜心切,西魏军应暂时避开东魏的锋芒,再伺机破敌,耐心说服了诸将放弃立即决战的要求。 并在当年,果断地实施战略退却,大军转入关内,伺机而动。 这样,西魏完全退出了高山峻岭,把兵力难以展开的数百里山地,留给了东魏大军。 只不过,高敖曹本人却并未当回事,仗着自己勇猛,依旧深入腹地,加之高敖曹本人素来看不起宇文泰,开战前,还命人竖起旌旗、伞盖,跨马临阵(三国名将颜良直呼内行)。 于是,面对宛如活靶子的高傲曹,西魏集中兵力围攻高敖曹本队,高敖曹全军覆没,只得单骑突围,逃到河阳。 但是,河阳太守高永乐与高敖曹有旧怨,关闭城门不让他进城。 最终,一代猛将高敖曹便被西魏追兵砍了脑袋,时年三十八岁。 而后的三十年中,历代紫塞统帅,苦心经营,开沟挖河,更倾边关十万百姓,多次扩建瞭望台,莫说墙体坚厚,世所罕见,更兼得兵精将猛,粮草充沛,防守军械多达百库千车。 据说,鲜卑首领拓跋孚曾向霍伊玄献策,若是无法占据十八瞭望台,那他们五胡联军,根本就无法从六镇出兵,与血狼大军互为犄角,两面夹击。 毕竟,面对瞭望台上的巨弩炮石,这胡人大军还未到紫塞二城,便得先死上一半人。 可是,凭借寻常的攻城器械之法,根本无法同时攻克所有瞭望台。 这,才是问题关键之所在。 除非,内部有人接应。 毕竟,再坚固的堡垒,都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不一阵,杨霆风便来到了营门口,出示了印信官凭,顺利进入西军大营。 军需官将杨霆风安置在一个帐中,并领来了崭新的健勇都尉铠,蹶张司马盔,又喊了四个身着衣甲的随军女子,服侍他沐浴更衣,束发穿甲,又派人取来了饭食,让他饱餐一顿。 当暮色再次笼罩西营上空的时候,有亲兵传令,说西营统帅,紫塞‘左都督’韩天巍召见。 杨霆风急忙整理着装,戴上蹶张司马盔,随亲兵前往中军大帐。 掀帐入内,却见一个中年军汉负着双手,正看着墙上的紫塞六镇地图,知道有人进来,并不回头,也不说话。 杨霆风抬眼望去:那军汉年约四十,身着燕对襟垒将军铠,披着一袭红得发紫的织锦斗篷,身边搁着长槊直刃,强弓箭囊。 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那军汉才慢慢转过身来,露出了一张络腮须髯,杀气腾腾,眼角处满是皱纹的刀疤脸。 不消说,此人正是左都督韩天巍。 二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先说话。 对视半晌,突然,韩天巍那张凶神恶煞的脸,笑了起来,他很热情地问道:“哟?什么时候来的?” 他笑容很假,杨霆风心中早已不耐,虽说心中早已问候了韩天巍祖上十八代。 此时,却也不得不满脸赔笑,拱手抱拳道:“禀韩帅,在下刚到,刚到!” 韩天巍早就瞧出他的不耐,故意岔开话题,指着墙上的地图道,“杨军尉,知道这是什么?” 杨霆风看了一眼,大声道:“紫塞西军六镇山河地理详图。” 韩天巍哈哈一笑,微微颔首,手指朱笔圈出一地,说道:“这里,便是披甲蹶张营所在。共分四寨两望台,如若一天寨破,颍朔的胡人大军便能顺着渭河,趋入紫塞,横道丝路,进略西域。” 杨霆风抱拳道:“在下,定竭尽全力,不辱使命!” 韩天巍呵呵一笑,手指顺着渭河而动,停在颍朔军镇之上,正色道:“你们披甲蹶张营的任务,第一,便是监视颍朔胡人各部军队的动向。这二么,便是........”他忽然住口,来回踱了两步,面色阴暗。 杨霆风点了点头,问道:“韩帅,有话还请直言相告。” 韩天巍注视着杨霆风半晌,这才冷冷道:“这二,便是挑拨胡人各部的关系,监管张掖那边的互市,查访西域各国的军事情况,拓展我天朝在西域的影响力。最重要的,是不能让胡人各部有所察觉。这可比行军打仗更难,你,能办到吗?” 杨霆风略一沉吟,抬首抱拳道:“诺!” “哈,很好!”韩天巍又取出一块漆黑的令牌,递给他,“既然朝廷荐你来此,老帅又多方为你说好话,而你又信心满满,那今日,本将就权且答应下来,你好好干,这要是干得不好,就给本将哪儿来的,回哪去,懂吗?” 杨霆风点点头,正要接下令牌,忽然,韩天巍一收牌子,抓住杨霆风的手腕,紧紧盯着他,道:“朝廷和老帅让你来此的真正目的,你,明白吗?” 杨霆风看了韩天巍一眼,并未多做回答,两眼却犹自眯了起来...... 接过令牌,韩天巍又好好勉励了他一番,但觉再无别事吩咐,便命他回去好好休息,明日便搬入披甲蹶张营。 杨霆风返回临时军帐,一路上,他将韩天巍最后那句话好好地回味了一番,然他到底还是年轻,政治经验不足,老帅和朝廷究竟何以目的,他也不好下判断。 他今日着实有些疲乏,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睡了大约一炷香时间,忽觉体香阵阵,扑鼻而来。 不多时,帐中多了一人,他杨霆风乃是习武之人,睡得不沉,兀自醒了。 感觉来人就在身后,突然,他五指成爪,猛地伸手,狠狠扣住来人脖颈,怒叱道:“谁?” 他出手甚重,吓得那人尖叫一声,赫然是一名女子。杨霆风扭头一看,认出正是方才给自己沐浴穿甲的随军女子。 只不过方才,身着布甲,这时,却是一副女儿家打扮,几乎有些认她不出。 帐中寂静了半晌,杨霆风松开了手,面红耳赤,小声道:“你……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女子低着头,默然半晌,“大人想必比奴家更明白。”说完,她又涨红了脸。 “我明白什么?”杨霆风哪里能理解得这些个风情。他见女子欲言又止,便道:“我困了,你且出去吧,明日还要点卯。” 说罢,他一个侧身,盖上被子,继续呼呼睡去。 不料,女子非但不走,反而挨着杨霆风铺子坐下,她新浴方罢,体香扑鼻可闻,又精心梳妆打扮了一番,模样也着实不差。 杨霆风只觉一阵头晕,难以入睡,他不知这里面的关节,爬起身来,转首道:“这位姑娘,在下要睡觉,你还在这干哟?” 女子红着脸,低首道:“宋军需,让婢子来侍侯大人就寝,难道大人不让婢子服侍么?” 杨霆风奇道:“宋军需未免也太周到了,我这有铺子有褥子有被子的,还要你服侍作甚?姑娘,天很晚了,别闹了,赶快回去睡吧。” 女子掩口笑道:“大人真会说笑。” 杨霆风摸摸脑袋,暗付道:“有啥好笑的?这姑娘莫非失了智?” “既然大人嫌弃婢子,那便不打扰了,告辞!”女子站起身来,微微欠身,步出账外。 送走了这个麻烦,杨霆风打了个哈欠,生了个懒腰,缓缓躺下,盖上被子便睡去。 睡不多时,忽闻一股异样的体味,仿若羊肉膻味,狐臭狐臭的,紧接着,帐外传来了缨络珠玉声,叮咚不绝。 “还有完没完?”杨霆风气的一掀被子,直接坐起身来,只见军帐外,两道身影,一前一后,缓缓走了进来。 杨霆风叹了口气,慢慢转首:但见两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年轻胡姬,穿着紧身胡衣,裸露着小蛮腰和肚脐,胡女脚腕上佩戴的铃铛,发出一阵阵悦耳的旋律。 他正自迷惑,两个胡女早已一左一右,在他身旁躺下。 一个将头向杨霆风胸前埋了过去,另一个则用蜜色的双臂,如蛇般柔软地缠上了他的脖颈。 这个举动,让杨霆风着实吓了一大跳,他急忙跳起身来,挠着后脑,团团乱转。 这时的他,哪怕再愚钝,也知是那个宋军需官如此安排的,至于为何如此,他也不清楚。 再说那两个西域胡姬,见杨霆风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以为他身体有所不便,急忙欠身作礼,跪在两旁,大气不敢出。 杨霆风看着二人,心中好生厌烦,但知是军令如山,她们也是违抗不得,也不好多说。 于是当夜,他便收拾行囊,搬入披甲蹶张营中军帐,正式就任蹶张营军尉之职...... 第六十四章 新官上任(中)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 这意思是说啊,新上任的官总要先做几件有影响的事,以显示自己的才能和胆识。 而在军旅之中,说白了,就是给兵下马威,让众将众军心服口服,过后也就一切如旧。 不过此时的杨霆风,却是连那一把火都烧不起来。 为何? 因为今日卯时,他领着花名册出帐点兵,又掏出鼓角狠吹了三通,可奇怪的是,竟无一人前来报道。 让他好好的一通火瞬间给浇没了。 要知道,这披甲蹶张营,乃是紫塞西军中精锐的重装神射部队。 当年,太祖流落在淮荒之时,对当地山区一些鲜卑人部落印象深刻。 这些人居住在崇山峻岭中,以打猎为主,又因山出铜铁,而常常自铸兵甲,引为刀兵。 这些山中的野鲜卑,常常大分散、小聚居,好习弓箭硬弩,以山险为依托,组成散落的武装集团。 后来,太祖宇文泰夺得淮荒后,征召了当地大量的鲜卑人,并将‘上柱国’李虎在剿灭西北义军首领万俟鬼奴时招降的一批弩甲士,两军合二为一,为他们配备强弩,专门训练伏击齐射敌将。 这些个狗日的,在重铠铁甲的保护下,不但可以承受轮番箭雨的攻击,加之配备有大刀铁盾,哪怕在近战中也是不落下风。 多年以后,这些人的后人,也逐渐变成了军户,大部分人也开始说汉话,饮食习惯也从牛羊变为了米粟。 汉化后,这群野生鲜卑不但没有降低战斗力,反而是屡立战功,威震西域。 虽说战力强悍,但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骨子里,瞧不起汉人,尤其是鲜卑化的汉人(高欢直呼内行) 那宇文泰乃是汉化的鲜卑人,是以蹶张营军士都很敬畏他,毕竟人家出生,好歹也是正统鲜卑。 更加之朝廷拖欠军饷多达半年,而鲜卑出身的骨干们前去催要粮饷不成,反被韩天巍斩杀数人,导致全营人心惶惶,已在哗变边缘。 是以,杨霆风一副汉人模样,却被派到这鲜卑人为主的营里,而且一来便是一哥的身份,蹶张营士兵们十分不服,暗地里商议要让他滚蛋。 杨霆风当然不明白这其中要害,心中却十分吃惊:“这群家伙,竟敢不来集合?若是要按军法从事,这全营四百来号人可都得斩了。” 但常言道,法不责众,真砍了这四百颗脑袋,他这个军尉,可没法向朝廷交代。 杨霆风一个人,孤零零站在蹶张营中军大帐前,尴尬无比。 他默然半晌,只得权且隐忍不发,返回帐中,继续闷头睡觉。 到了第二日集合时分,披甲蹶张营号角响起,但营中仍无动静,众军士似乎早已达成共识,铁了心要赶走这个空降来的尉官。 除了按照顺序,前往瞭望台当值的那队人马。 其余的,个个趴在铺子上,只顾自的蒙头大睡。 甚至,各别伯长,还派出了探子们,窥伺杨霆风军帐,看他如何反应。 然而,一连三天,探子们皆回报,这位新来的军尉,除了每天清晨吹集结号外,整天就在中军大帐里睡觉,这一日两餐,也是让勤务兵送入帐中。 也早有人偷偷将此事禀报韩天巍,建议他赶紧换将。 韩天巍闻言,却总是用一句话呛死那人,“这话,你们他娘的别和我说,有能耐的,去找老帅或者朝廷去说。” 他话虽如此,可心中却十分想看杨霆风笑话,看这个关系户如何收场。 到了第四日,杨霆风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吹号点卯,众军士虽也不打算集合出操,但也觉诧异,这时探子来报,说杨霆风睡到半夜就偷偷出营门了,连他们也不知去了哪儿。 伯长们在商议过后,一致认为是他吃了众人的苦头,识得厉害,大概率是前往内城帅府辞去职务。 一时间,人人欢喜无比,当夜便喝的酩酊大醉,好不快活。 第五日,杨霆风还是没出现,众人也乐得他不回来,纷纷大睡懒觉, 他们的举动,让西军其他营的将士们颇为不满。 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颗脑袋,吃的,也是一碗皇粮,凭什么他们就能不出操,咱们天天累死累活的训练? 果然,一个个的,也开始抱病请假睡懒觉。 这下,其他营的军尉们也坐不住,不时地前来韩天巍处抱怨告状,说这样下去,这兵没法带了。 韩天巍见状,也觉再这样闹将下去,非得生变不可。 他思虑再三,只得让众军尉先下去,约束自己队伍。 并做出指示,明日便上奏帅府,请老帅定夺换将,这好说歹说的,众人才恨恨散去。 第六日,杨霆风终于回来了,只不过这回,他带来了四个人,四张陌生面孔,以及一车麻绳。 众探子见状,马上便去禀报,却并未被军官们当回事。 毕竟,真要干架,四百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们五个。 是以当日半夜,众军士照例喝的大醉,倒头就睡。 估摸着众人睡熟后,杨霆风这才在中军大帐中,向着四人,拱手抱拳道:“感谢几位前来助阵,杨某在此先谢过了。” “小子,说感谢,岂不是生分了?”当先一人缓缓走出,他身着旧式重扎铠,披上鱼鳞披膊,正是探马营的老梁头。 “杨兄弟客气了,你我是兄弟,萧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话的,赫然是萧狼。 史万岁上前一步,恨恨道:“杨兄,你就看好吧,收拾这伙六浑,是早晚的事。” 陈稜双手搓着麻绳,补充道:“史兄说的是,现在不收拾他们,还是小麻烦,若真的明日开战,那你需要考虑的事儿一下就太多了。” 杨霆风点点头,捡起一根麻绳,笑道:“说白了,这些人本身就是一群麻烦,倘若明日就要拉上前线,带着这些个六浑,那才是带着麻烦找他妈——巨麻烦,弄不好,真的要全都斩了!” “我这可是在救他们命啊!”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 其余四人也笑出声来,不置可否...... 时光飞逝,月亮西斜,已至深夜。 五条黑影身背数捆麻绳,偷偷摸出中军大帐,来到一处大帐前,哨兵们见到,正要去通报,便被其中一条黑影出手放倒,打晕了过去。 萧狼上前一步,绑了一众哨兵,微微颔首。 杨霆风手提一串搓好的麻绳,点了点帐中人数,又在绳上系了十个套兜,轻轻系在众军士的颈上。 其余四人,也俱是手挽数个套绳,如法炮制,手中套索纷纷系在颈上,将帐中五十余名士兵尽数勾牢。 “绑了!”杨霆风大喝一声,伸手一拉,瞬息间,五根麻绳同时一动,五十个套兜狠狠一勒。 那些睡得正酣的蹶张营士兵们,本来正做着手抱胡姬们的美梦,这突然脖子吃痛,刹间都醒了,纷纷揉搓着眼睛,懵逼而起,不明所以,这还没还过神来,五十人就被绑在了一起,无一幸免。 他们尚自发呆,杨霆风早已领着四人,飞驰前往下一个营帐,继续绑人。 只留下这五十号人,背靠着背,你挤着我,我压着你,绑在一团,活像个特大号的粽子,楞傻在当场...... 第六十五章 新官上任(下) 半个时辰功夫,除了那当值的一百人,营内三百人全被杨霆风五人给绑了,无一幸免。 收拾完毕,杨霆风再不管众人,兀自带着梁、陈、史、萧四人,前往中军,呼呼大睡。 他这一动作,搞得整个西军沸沸扬扬,其他营士兵,也纷纷起床,前来观看笑话。 这个举动,让这些平日里自是甚高的鲜卑人羞愧不已,对这位新来的军尉更是痛恨无比,恨不得手刃而后快。 这些异族士兵,远离家乡,为防汉族军士欺负,平日里,甚是团结,凡遇事儿,大伙共同进退,绝不落单。 杨霆风这一举动,无异于犯了众怒,这些个鲜卑六浑一旦受辱,无异于辱及全族,纷纷互相帮忙,手扯牙咬,抽刀砍绳,一旦挣脱,定要找杨霆风要个说法。 甚有个别军士,暗地里谋划商量,找个机会,等那月黑风高夜,待杨霆风睡熟,便偷偷溜进中军大帐,斩了他首级就去投奔拓跋孚...... 早有人将这些情况报给韩天巍,可这位韩帅,似乎和杨霆风早就串好了似的,只是让军尉们约束各营,回去睡觉,不准看热闹,否则以扰乱军心论处。 一方面,韩天巍早已唤过亲兵护卫与督战营,枕戈待旦,做好准备。一旦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即刻将蹶张营全员拿下,统统斩首,以正军法。 另一方面,他早已写好了弹劾杨霆风的奏疏,一共两份,内容却是不同。一份,他准备交给边军都督府,内容只是要求帅府撤换杨霆风的职务。另一份,是将这用人不当之罪,推在哥舒头上...... 折腾了大半宿,眨眼间,已是第二天清晨。 此时,披甲蹶张营众人早已挣脱麻绳,早早披甲完毕,擎刀备弓,在中军大帐前,排好阵势,列队完毕,准备等杨霆风等人一出大帐,便讨要说法。 不料,卯时已过,杨霆风等人仍未起床,众人大怒,破口大骂杨霆风就是一怂包,敢做不敢当。 又不敢擅闯他营帐,只得干生闷气。 三个伯长商议过后,纷纷取出号角一阵猛吹,三通号角罢,忽听一人大声念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军营春睡足,账外一群猪。” 众人心神一紧,但见军帐中走出五人,陈稜与老梁头并肩而行,抬着一口楠木箱子,看起来颇为沉重,史万岁身背一张游牧弓,两壶五齿箭,面无表情;萧狼手提两柄环首刀,英姿飒爽;杨霆风则是捧着花名册,一脸坏笑。 众军士看杨霆风竟然真敢前来,俱是一惊,继而还过神来,仗着有鲜卑伯长们撑腰,纷纷用鲜卑语破口大骂。 杨霆风不懂鲜卑语,向四人问道:“他们说啥子?” 老梁头摸摸头,看看萧狼等人,也俱是摊摊手,表示不懂。 陈稜笑道:“这还用说,肯定是骂你的话。” “哈哈,我想也是!”杨霆风哈哈一笑,不置可否,正要发话询问,看看这群狗日的,有会汉话的没。 就在这时,忽听从军营外头传来“喂!”的了一声,声若惊雷,众人一时间都住了口。 所有人转过头去,但见一个青年,生的方脸大耳,大眼浓眉,虎额燕颔,目光炯炯有神,身材高大,气宇轩昂,端是一条相貌堂堂,高大厚实的好汉。 但可惜的是,青年的神色,却颇为倨傲,目中无人,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让人不禁心生反感,厌恶。 “这里是披甲蹶张营吗?我找杨霆风!”青年忽然开口了,“哦,对了,我叫贺若弼。” 闻言,杨霆风一拍大腿,笑道:“会说鲜卑话的来了!” 萧狼奇道:“什么?” 杨霆风神秘一笑,上前一步,朝着贺若弼招了招手,道:“来来来,贺若兄弟,杨某在此!” 贺若弼见了,两眼一闭,慢慢悠悠的朝着杨霆风走去,鼻孔中似乎还喷着气。 这位日后的大隋猛将,由于父亲自尽身死,此时正处于人生低谷,但丝毫没有夹着尾巴做人的意思,依旧嚣张无比。 他们家族,本是鲜卑大姓。贺若弼的父亲贺若敦,曾为行军司马,做到金州刺史的职位。 贺若家有个传统,骁勇善战,不畏强敌,贺若敦如此,贺若弼也如此。但是贺若家也有个坏传统,就是爱嚼舌头。 在草原上,人们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见了面之后无话不说,是因为寂寞。但是到了中原朝堂,再出言无忌,就会被封建阶级所不容。 后来,贺若敦在宇文护乱政时期,因为多言,被宇文护所不容,逼令自杀。 贺若敦死前,让儿子贺若弼到跟前,嘱咐道:“我希望平定江南,但是现在做不到了,你要继承我的遗志。我是因为嚼舌根遭至杀身之祸,你要好好想想。”于是贺若敦用锥子刺贺若弼的舌头出血,以告诫贺若弼要谨言慎行。 不过结局么,两父子相差不大,都是坏在一张嘴巴上,也死在了这张嘴巴上。 这是后话不表。 二人相见,相互客套一番,那贺若弼乃是鲜卑人,通晓鲜卑各族言语,刚才骂杨霆风的话,听得分外清楚,便道:“我说杨兄啊,怎么咱鲜卑的弟兄,竟是些骂你的话儿啊?你怎么得罪他们了?” 他先用汉话问了一遍,接着又用鲜卑话也说了一次。 众军士听他说出的鲜卑话,无不惊叹,待听清楚,先时一呆,继而对他好感度大涨。 杨霆风点头道:“代我告诉他们,今日他们来得还算早,我很满意,一会点完名,便开始出操。” 他话音刚落,一个褐发伯长出列叫道:“你凭什么指挥我等出操?你算个什么东西?我等不服!” 他说的乃是汉话,且字正腔圆,众人都听得清楚。 杨霆风听他这么一说,微微皱眉,笑道:“喂!你这不是会说人话吗?刚才怎么不说?害你杨爷还得等那翻译来,才能给你解释。” 众人听得“人话”这句,敢情鲜卑话不是人话呗? 顿时觉得杨霆风是在侮辱他们鲜卑,加之昨夜杨霆风狠狠收拾了他们一顿,这怒气还未消退,一时怒火更甚,纷纷擎起战刀,牙齿咬得咔咔作响。 褐发伯长一指杨霆风,喝道,“你这汉贼,有何能耐,能做我们的蹶张都尉?你是朝廷派来的,我不杀你,但我等这口鸟气,需得出了。怎么样,俺们跟你比斗三场,你输了,便自己滚出蹶张营,你敢吗?” 杨霆风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闻言,他哈哈一笑,一指众人,道:“如何不敢!你们出三人,我方出三人,是刀枪剑戟,亦或是骑马射箭,拳脚功夫,你们随便挑,随便选。” 众人听罢,又见他嚣张的姿态,顿时又惊又怒,纷纷破口大骂。 褐发伯长手一举,顿时全场安静了下来,他说道:“汉贼,你少看不起人,这第一场,我就跟你比弓箭,你敢吗?”说着,他问身边之人,讨要了一张竹束彩漆大弓,一壶颈切箭。 此时,其他各营众人也出操完毕,也不吃早饭了,纷纷前来看热闹,片刻间,就将蹶张营地围得水泄不通,几个军尉也是吩咐勤务兵们将桌子,椅子,碗筷搬到营门口,边吃边看笑话。 杨霆风问史万岁要了游牧弓,却没有要箭,笑道:“如何不敢,来来来,你先射我三箭。如我侥幸不死,我再射你三箭,如何?”说罢,他自顾自了二十步,转首微笑。 那褐发伯长顿时心头一惊,暗付道:“这汉贼怕是疯了?才二十步距离,我这一箭过去,他岂还有命在?” 这褐发伯长名唤伊娄大臧,伊娄族人是生活在淮荒山中的一支鲜卑,地远俗殊,他们有着跟游牧民族同样的特点,就是骁勇善战。 加之,他们本身是射猎民族,从小也是跟野兽一起混的,族中之人,从幼年开始,也和游牧民族一样,骑着马儿,杀狼护羊,猎杀动物饱腹的同时,这弓箭的熟练度也越来越高。 除了和游牧民族一样,非常擅使弓箭之外。 这群野生鲜卑族人,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武器。 那就是——他们在动物体内提取的毒素。 因为古代制铁技术不好,普通的古代弓箭射到人的身上,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伤害,抛射则更弱可能只是破皮,毒箭则能够一发毙命,哪怕是擦破伤口都能要你性命。 而这伊娄大臧,更是这支鲜卑族人中,最为骁勇擅射之人,加之战功赫赫,军龄颇长,本指望做这蹶张营军尉,谁料竟被杨霆风空降截胡,失望之余顿生怨恨。 但是,他杨霆风好歹也是正经八百朝廷任命的尉官,这真的射杀了他,自己全家全族恐怕都得跟着遭殃,一时间,拿弓的手,竟然微微颤抖。 他念头还没转完,杨霆风扬了扬弓,嘲讽道:“怎么了?这就不敢射了?那就乘早给老子滚出披甲蹶张营,抱着老婆孩子回家去吧。” 闻言,众人更是大怒,纷纷嘶吼着,用鲜卑话喊道:“伊娄大臧,射死他!射他!射死这个汉贼......” 那伊娄大臧本来还犹豫未决,此时听得众人一叫,胆气顿涨,叱了一声,张弓搭箭,“咻”的一声,直射杨霆风面门。 听得破空之声,杨霆风摇了摇头,微微侧身,轻松避过来箭,笑道:“我说,你这个伯长就这点本事?” 伊娄大臧大怒,双腿蹬地,开弓似满月,箭若流星,“咻”的一声,一条肉眼几乎看不清的黑点从他手中激射而出,向杨霆风疾飞而去。 杨霆风面露不屑的笑容,狠狠地向前跨一大步,一手拍开箭矢,那箭瞬间被拍落在地,看得众人一片哗然,外围看戏的,更是惊呼连连,几个军尉也是微微颔首,默默点头。 刹那间,人群里爆发出如雷的掌声! 伊娄大臧此时肌肉高度绷紧,浑身大汗淋漓,出道以来,死在他箭上的敌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从未见过有人能在二十步内避开弓箭的,如果说第一箭是侥幸,那么第二箭呢? 但一想到自己军中的威信,众人期盼的眼神........ 突然,他‘登登’向前五步,快如离弦之箭,老梁头最先反应过来,大喊一声,“贼子休要耍诈!” 话虽出口,但已为时已晚,但见伊娄大臧,挽弓搭箭,“咻”的一声,一箭激射而出。 不说射箭准确度,单从十五步内,这箭支的力度,也绝对是骇人听闻。 刹那间,天地一片萧杀,箭矢的黑影已扑近前! 杨霆风却临危不惧,电光石火间,向激射过来的黑影狠狠一抓,“啪”的一声,在众人的惊呼中,那支颈切箭被他稳稳攥在手中。 这简单的一抓,失之毫厘,则会差之千里,他拿捏之准确,令人咋舌。 看来,他那捕风捉影的绝技,经过了西烽火的实战后,有了质的提升。 霎时间,梁、陈、史、萧包括新来的贺若弼等五人,同时喝彩声大起; 众军士先是一愣;接着,便是一阵惊呼,所有人都露出敬佩之色。 最后,全员发自内心地,迸出来了一声——“好!”,声震寰宇,震耳欲聋,汇成一股股热血声浪,直逼天地苍穹,惊天神,泣鬼神。 再说那伊娄大臧,此时却尴尬无比,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使诈,不但输了人,而且还输了阵,一时无地自容,他越想越气,忽地拔出腰间钢刀,往自己脖颈狠狠斩下。 众军士一片惊呼,杨霆风急忙张弓搭箭,一箭将他佩刀击飞,点足一掠,单手将他整个人拎起,连掴三个耳光,破口大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受这么点屈辱,就要自尽?” 伊娄大臧不禁傻了眼,反应过来后,大怒道:“我败了,我.......我.......大人,您就让我自尽吧!” 杨霆风狠狠“呸”了一口,冷冷道:“堂堂八尺男儿,能伸不能屈,又算得什么好汉?懦夫!乘早滚出我的军营!别死在这,污了这一地的英雄气!” 伊娄大臧被他骂得热血上涌,却偏偏无言以对,只得低下了头。 杨霆风放下了他,一指那群蹶张营将士,喝道:“你们也一样,除了起哄挑拨,和上级作对,还能干啥?我话先放在这里,不想干的,也乘早给老子解甲归田!”众军士面面相觑,一时纷纷面红耳赤,低首不语。 场中一时,寂静无声。 杨霆风见激励的七七八八,感觉时机已到,他一把拉起了伊娄大臧,询问道:“你,还想在这军营,继续待着吗?” 伊娄大臧闻言一愣,他本以为这回,是怎么也逃脱不了解甲归田的结局。 这忽听杨霆风说这话,话里话外似有意给自己一个机会,顿时精神一振,吞着唾沫大声道:“禀杨军尉,想!” 杨霆风哈哈一笑,给他拍拍身上尘土,说道:“好!好!你若还想在军营好好干的,本军尉现在就给你下一道命令!” 伊娄大臧一听,觉得有戏,立刻单膝跪倒:“还请大人吩咐,伊娄大臧愿与麾下一百战士,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杨霆风笑道:“赴汤不用,这蹈火更不必;你,只需要集合麾下本部士兵,一会去吃早饭,这吃完了,好好冲个澡,然后一个一个的,来中军大帐前,领取朝廷拖欠你们的军饷。这领完了军饷,本军尉放你们一天假,这酒肆、赌坊、勾栏......你们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杨某人绝不干涉!” 众人闻言,先是一愣,呆呆地望着杨霆风,没有出声。继而又惊又喜,战士们的热情一下高涨起来,齐声呐喊,山呼万岁...... 第六十六章 收服半营(上) 众人见杨霆风恩威并施,收服伊娄大臧,心中更添敬意。 这些个六浑们,只服强者,杨霆风单手接箭的手段,着实折服了他们。 是以,再次望着这位新来的军尉,众人目光却已不同往日了。 感觉工作做得差不多了,杨霆风兀自打了个哈欠,将花名册交给老梁头,正欲转身返回营帐补觉。 “且慢!”突然,一名金发碧眼,蓄着红胡子的鲜卑大汉从人群中踱了出来,大声喊住了他。 杨霆风停下脚步,转首问道:“怎么,你不服吗?” 伊娄大臧见了来人,急道:“喂,薄奚喆喆,你也要来作怪吗?” 这话,他用的是汉语说出,杨霆风自然听得懂,知道了眼前这个中年军汉,乃是蹶张营另一伯长。 闻言,薄奚喆喆冷笑道:“你这汉贼,我手下人不服管教,自有我来教训,你又算什么东西?” 伊娄大臧大怒道:“薄奚喆喆,杨军尉深明大义,不但不和咱们这等粗人计较过往,还替咱们要回了饷银,你还想怎滴?”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点头,一片附和; 薄奚喆喆冷哼一声,环抱双臂,不置可否。 杨霆风见状,低声向伊娄大臧询问了几句,方知此人唤作薄奚喆喆,乃是四个伯长中,资历最老,战功最大,威信最高的那个。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薄奚喆喆,乃是紫塞摧锋营出身,作为前任飞骑部队的一员,和草原游牧民族作战多年,骑射经验丰富,至于为何来了蹶张营,连伊娄大臧也不太清楚。 这时,又有一名皮肤雪白,五官俊美,身材高大的鲜卑伯长出列喝道:“伊娄大臧!怎么,那么点银两就把你等收买了?再者,这饷银本来就是朝廷先拖欠我等的,他即便发了,也是补发,我们并不感激他!” 此话一说,上下顿时一片哗然,底下也是议论纷纷。 伊娄大臧瞧得来人,笑道:“牒云陌,平时从未见你对此事如此上心,怎么,今日倒是紧咬着不放,又是个什么道理?” 牒云陌冷笑道:“伊娄大臧,今时却不同往日,既然咱们要换个新的头,那也要让众弟兄们服气才行!” 伊娄大臧哈哈一笑,刚要发作,杨霆风却挡在了他身前,只见他遥指二人,笑道:“二位说的有理,那你们说,还要如何?” 薄奚喆喆喉咙动了动,吐了一口浓痰,说道:“杨军尉,非是我等找茬,按您刚才说的,我们比试三场,还作数不?” 杨霆风笑道:“军令如山,令行禁止,自然作数!” “那好!”薄奚喆喆拍了拍手,说道:“这第二场,我和你比骑射!” 杨霆风道:“比骑射自然没问题,可披甲蹶张营却无马可骑,又当如何?” 薄奚喆喆冷哼一声,突然一吹指哨,刹那间,众军让开一条路,两匹雄壮的黑马嘶鸣而出,发出“律律”的咆哮声,声势逼人,瞬息之间,已经聚到薄奚喆喆身边。 “好马!”史万岁身背游牧弓,走上前来,轻轻抚摸着鬃毛,拍拍马背,那黑马似乎十分受用,与他耳鬓厮磨,很是亲密。 忽然,史万岁左脚踩上马镫,右脚巧妙借用腰间扭动之力,身形一折,正落在奔马鞍上,一束缰绳,那马儿前蹄一竖,黑色鬃毛早已竖起,往上一跃,竟然自人群中飞驰跨越,泥草飞震籁籁四扬,不触一人一物,转眼已至围着军帐跑了一圈。 “律!”史万岁喊了一声,那黑马立时停下步伐,冒着白汗,口吐白烟,他微微一笑,拍拍马背,甚是喜爱。 看来,此马不但蹄声劲急,且马肌强劲,分泌旺盛,新陈代谢极快。 薄奚喆喆冷笑一声,也是飞身上马,策马冲锋,犹若龙入海,虎下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专向人多的地方,来回冲突,所到之处,但见尘土飞扬,却没有撞到任何人或物,比起史万岁,他的控辔遛马之术,却更加地收放自如,不愧是边关骑射部队出身的。 杨霆风见状,急忙上前一步,对着薄奚喆喆笑道:“我知你出身摧锋营,这骑射功夫相当了得,可我的这位兄弟,也是骑射军门世家,依我看,这骑马射箭看不出你们真本事,不如,你们不用兵刃,不放弓箭,各凭骑术拳脚独斗,谁先落地,便算谁输,如何?” 薄奚喆喆闻言,嘲讽道:“好!独斗便独斗,他若真能让我先落地,这个伯长,老子也一并让与他,不过,咱丑话说前头,他先落地,你也得给老子滚蛋。” 杨霆风笑道:“好,一言为定。” 话音刚落,史万岁便解下了身上的游牧弓,杨霆风一把接过,那薄奚喆喆也自马上取下铁胎弓,一并抛给了他。 二人一束缰绳,相背而行,策马自中军大帐东西两端,转眼已相距百步,突然,两人双马同时发力,人猝然拔起,两匹黑马也是长嘶一声,四蹄撒开,往前猛冲,势若惊雷。 顷刻间,两马即将撞在一起,那史万岁初露锋芒,便想在军中立威,叱了一声,双手抱住马脖,两腿夹紧,猛踩马镫,径直加起速度来。 薄奚喆喆见状,心头一惊:“这汉人怕不是疯了,若是撞在一起,岂不得是人仰马翻,人死马亡? 惊惶间,他一勒缰绳,不料,马速太快,他用力过猛,这惯性让他几乎堕下马去,急忙双腿夹马,想要稳住身体,史万岁见时机已到,竟然从马鞍上冲天而起,如同枭鸟一般,向薄奚喆喆狠狠地扑过去。 薄奚喆喆临危不惧,两条碗口粗壮的胳膊张开,想把史万岁截住,再掼倒在地。 史万岁见状,在空中用双手格开了薄奚喆喆的环抱,“啪”的一声,身体竟然在空中借力扣住其双肩,变成脸朝下,背朝上的状态,又在空中一个翻腾,身躯凌空来了个侧空翻,那薄奚喆喆只觉眼前一花,人便从黑马上给扔飞了出去,不待落地,史万岁一抓马尾,再次旋身而起,稳稳坐在了薄奚喆喆的黑马上,勒马长笑,自不必说。 “咣当”一声,薄奚喆喆巨大的身躯落地,摔了个七荤八素,天旋地转,他挣扎着爬起,脚下却是步履踉跄,数百双眼睛望着他,但落在他眼中,似有千万人般,一时间,中军大帐前静了下来,一只闻春风吹着蹶张营大纛,瑟瑟作响。 杨霆风一个箭步,一把按住薄奚喆喆的肩膀,扬声叫道:“你,服了吗?” 薄奚喆喆此时头昏脑涨,站立不稳,只得点点头。 杨霆风唤过几个士兵,将他扶将下去,又目视牒云陌,道:“你,还有话说么?” 牒云陌并不惧他,与他对望片刻,说道:“在下,无话可说,你们赢了两场,第三场吾即便是胜了,也还是输,但是我和我麾下的将士们,却依旧不服!” 话音刚落,那伊娄大臧一听就火了,大骂道:“你们,还是我鲜卑男儿嘛?竟做出这等无耻之事!滚,他娘的滚一边去......” 杨霆风笑笑,拍了拍伊娄大臧的肩膀,示意他退下,又对着牒云陌说道:“无妨,你说吧,这第三场,你想比什么?” 牒云陌下意识地按住腰间佩刀,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之色,眉目间的气势却也不似先前那般咄咄逼人,他说道:“第三场,比刀吧!” 杨霆风干咳一声,面向萧狼与老梁头,手一指道:“可以,就这二位,你随便挑一个。” 第六十七章 收服半营(下) 牒云陌抬眼一看,眼前这个老兵,年约四旬,身穿边军旧式重扎铠,披着鱼鳞披膊,正活动着筋骨,他满脸笑容,但亲切可人,看起来心情不坏,如同自己的大哥长辈一般。 另外一人,就在老梁头身边,他的身形非常彪悍,手臂很有力道,戴着十分狰狞的半脸面具,腰间有一把刀,刀柄毫无装饰,刀身上也布满了铁锈,似乎是临时取来,就此当趁手兵器来使的。 不过,不知怎的,牒云陌一看到他,就只有一种感觉:死! 他观察二人半晌,略作沉吟,忽然对着杨霆风,拱手抱拳道:“杨军尉,这场比试,我认输。” 这一下,除了老梁头和萧狼,所有人都大为震讶。 杨霆风似笑非笑的道,“不错,你的感觉很灵,对上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你没有胜算!” 牒云陌点点头,缓缓退入人群中。 三番比斗,可以说是大获全胜,他先成功激怒众人,再与他们当众赌斗,三战三捷,折服三营,此时的披甲蹶张营三百人,对他可谓是心悦诚服,再无人有任何异议。 杨霆风突然咳嗽一声,往中军大帐前一站,大声喝道:“全体都有,集合!” 话音刚落,号角声陡起,一长两短,瞬息间,披甲蹶张营众人便集结已毕,三横三列,每队百人,威风凛凛地,矗立在中军大帐前。 抛开军纪来说,这些个异族士兵可谓是训练有素,弓马精熟,兵锋极盛。 这支枭悍的部队,以袍泽兄弟为重,凝聚力极强,士气极高,不易溃散。 若是遇上高明的统帅,全营上下一心,加上合理的战术战法,便可以发挥出极为可怕的战力。 然而,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极为认主。 一旦主将身亡,或者主将不能服众,那危险性比之一般的部队更甚......说白了,这支部队就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战力高低,全看主官。 看到迅速凝成的队列,杨霆风不由暗暗赞叹,这群六浑,还真是天生打仗的好手。 他不由大声问道:“胜负已分!你们服了吗?” “服!”众人同举右手,嘶声齐呼,声浪随风而起,气势逼人。 杨霆风微微颔首,语重心长道:“弟兄们,我们既然参加边军,身处在战争的第一线;那么,也意味着,头上这颗脑袋,随时别在了裤腰带上,这保不齐,哪天就没了。所以——” 顿了顿,他又继续道:“今日绑了你们,又比斗三场,也是实属无奈。杨某不用这个手段,恐难以在你们之中立足。这万一,明日打起仗来,你们又不服我管束,一旦遇上敌人,我们就是四百头待杀的绵羊,我说的对吗?” 披甲蹶张营众人闻言,纷纷举起长刀,齐声高呼:“大人说得是!” 他娓娓道来,一边夸赞众人,一边说出全营的不足。 一时间,中军大帐前,静悄悄一片,只闻大旗瑟瑟作响,数百双眼睛都落在他身上,只听他训话;倒是三个伯长面面相觑,怕这位新来的一哥,一会清算哥几个。 约莫一炷香时间后,杨霆风说罢,他又目视三个伯长,问道:“事到如今,你们三,还有话说吗?” 却听那三名伯长异口同声道:“杨军尉,我们,都服了您啦!只要继续让我等在军中效力,即便当一兵卒也成!” 杨霆风笑道:“恩?当兵卒?那可不成,别说降为普通士兵,即便是你们的伯长之职,也不能撤!” 伊娄大臧踏前一步,抱拳道:“难道,大人您不用自己带来之人吗?” 杨霆风摇了摇头,反问道:“你们,不就是自己人么?” 这话说的,那伊娄大臧听得心花怒放,心中更添敬意,他望着杨霆风,目光中闪烁着一丝感动与忠诚。 其余二人,一听这话,也是一派肃然,敬佩不已。 那牒云陌也说道:“大人,即便不撤我等职务,就凭这几位兄弟的本事,怎么,也该在营中当个什长。” 杨霆风再次摇头道:“他们几个,初来乍到。虽有战功,然而,在蹶张营的资历太浅,不能服众,此事就此作罢,休要再提!” 众人闻言,先是一呆,后又一惊,继而彩声雷动。 杨霆风又好好勉励三人一番,让他们约束兵众,好生带兵,勿犯军法,三人连连答应,自不必说。 他又将老梁头、萧狼、史万岁,贺若弼四人混合十五名善骑射的鲜卑士卒,结成自己的亲兵卫队,由老梁头担任队长,其余三人担任伍长,各带五名士兵。 陈稜负责文书以及军需后勤等职务,接着,他又命三位伯长各依所属,拿出随军账册,让陈稜打开楠木箱,给众人开始分发拖欠的军饷。 忽有传令兵前来,说西营统帅,紫塞‘左都督’韩天巍召见。 杨霆风匆匆交代老梁头几句,便跟着传令兵,自行去了。 陈稜发完了军饷,又从所剩不多的家底中,取出大半银子,带了几个亲兵,去紫塞内城购买了百坛美酒,千斤熟羊肉,平均分散于全营之中。 常言道,识英雄重英雄,军人素来只服强者。 众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加之杨霆风、史万岁等人露出了手上硬功。 此时,这些个鲜卑们,轻蔑之意尽去,对杨霆风所带之人,更是打心底里佩服,纷纷邀请去自己的帐中喝酒吃肉,这大伙儿一同几碗酒下肚,又吃了几两肉,直接开始称兄道弟了。 那贺若弼又是鲜卑人,会说鲜卑各族语言。 到了这里,仿佛那飘零多年的游子,终于找回了家。 很快,他便跟众人打成一团,加之他天生傲上不傲下的性格,很容易博得士兵们好感,但见,他与众人们哼着敕勒歌,讲述自己这些年来的所见所闻,游历天下的英雄事迹,很快,身边就围了一大群听众。 那薄奚喆喆,更是抱了两坛子酒,将史万岁叫到身边,吆喝着,要喝酒再比个高低。 史万岁见状,不由心中大喜,二人抱起坛子就饮,兀自喝了个大醉,又在众人面前互相角力,前嫌尽消。 那牒云陌,则是带着几个使刀好手,在中军大帐中,向老梁头与萧狼讨教刀术技击格杀之法...... 第六十八章 新的危机 夕阳的余辉,照耀整个西军大营。 远方的者焉山,像一条巨蟒,蜿延起伏,矗立在天与地的交接之处。 北方冷空气来袭,天气再次骤降。 大营沟壑中的部分渠水,受寒冷空气的影响,沿着沟岸的地方已经结了层薄薄的冰,只有河心处哗哗流淌着一股细水...... 杨霆风站在蹶张营中军大帐前,远眺夕阳,心事沉重,一言不发,陈稜手捧一本崭新的账薄,站在他身后。 在这之前,杨霆风随传令兵前去面见韩天巍,不过,却并未见到本人。 据卫兵所述,这位西营总指挥,被紧急叫往内城帅府去了,临行前,韩天巍特意交代,让杨霆风不必在此等候,自行回营即可。 卫兵虽未明说,但杨霆风知道,西军这里,也是战事将近。 毕竟,从蹶张营至韩天巍中军大帐前,半天时间,至少有五批斥候不断前来禀报军情。 虽说,双方并未正式挑明翻脸,但拓跋孚举旗叛变,加入血狼阵营已是板上钉钉之实。 可奇怪的是,这拓跋孚叛变后,既不应血狼之邀,挥兵攻击紫塞边军,也不兵发紫塞二城,而是收拢部队族人一路往西,越行越远,只在河西走廊一带转悠。 河西走廊,英文名,hexicorridor。 因位于黄河以西,为两山夹峙,故名河西走廊。 古时称河西、雍凉之地。 汉朝时期,中央在河西走廊设置四郡,是为河西四郡,隶属凉州境内。 北部是祁连山,南部是合黎山。西边靠着乌鞘岭,东边便是柱州肃州边界,丝路起点。是华夏内地通往西域的交通要道,古西北首府所在地,佛教东传的要道第一站,丝绸之路西去的咽喉,自古以来就是富足之地、兵家必争之地。 就连杨霆风这种下级武官都知道,拓跋孚此举,只是想在这西域中土交汇之地附近,稳稳地打下一大块地盘,再游移在血狼与朝廷之间。 进,可以和血狼大军同取中原。 中,可以和朝廷谈判周旋,讨价还价,要钱要物,甚至,背刺霍伊玄。 退,则可以远遁西域,与戎羌各部联合,拥兵以自保。 如今,霍伊玄召集草原各部,大兵重新集结的情报,正铺天盖地的传来,几乎是一天内数十个消息。 这是战,是和,还是撤,这位鲜卑首领,恐怕必须得做出抉择了。 不过,对于此时的杨霆风来说,却有一个不得不马上面对的危机。 那就是,军饷。 为了收服披甲蹶张营的这群骄兵悍将。 他不得已,把好不容易从老帅那里批来的家底库银,一多半发了朝廷拖欠了半年的军饷,一些则拿来购买酒肉,激励将士。 当初哥舒的特意关照,还犹在耳边——这可是披甲蹶张营一整年的用度,必须省着点花,一两银子须得掰开来用,却顷刻间被他花了个七七八八 如今,战事将近,他手里实在拿不出多余的银子,来重赏下属军官。 而眼看,这个月也即将快过去,今年的军饷来源,还没有任何着落。 杨霆风听着军营内到处是兴奋的鼓噪之声,一颗心瞬间沉在了渭河之底。 站在旁边观看的陈稜,突然说话了:杨兄,照您的要求,从帅府拨出的六百两家底,除掉留下一些作为日常开销之外,分到三百将士手里,每人得饷一至五两不等。先前,你让我购买酒肉犒劳留守的全营弟兄,又从家底花费了一百三十两。另外,这瞭望台当值的一百位将士,从军官到士卒,军饷还未发放。目前,离换防时间还有三天,可这一百人即便回来,咱们剩余的银两还是不够发,眼下,战事将近,要是再不想点办法...... 杨霆风没有答话,他也不聋,陈稜的话,当然也听见了。 可他心里,更清楚地知道,除了这一百位当值将士,从老梁头、萧狼、到他陈稜的军饷一律都没发放。 作为兄弟,他们或许可以暂时不予计较,短时间内,也不会催促杨霆风。 可长此下去,终究不是个办法。 他,杨霆风,必须开辟几条稳定的灰色收入来源。 而且,最重要的,是,马上就要打仗了......总不能,让手底下军官们,两手空空地去带兵打仗吧。 如今,他肩头的担子,可谓是十分沉重,既要想办法搞钱,补齐拖欠的军饷,还要为下个月饷银早做打算;既要立即整训队伍,积极备战未来可能的战争,还要让新旧两批军官迅速磨合,出战斗力。 杨霆风正在沉思应对之策,却听军营之外,有无数驼铃击响之声,在沙风中拖沓地响了起来,正自好奇,陈稜附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是来自西域的胡商。” “嗯?怎么还会有胡商在此?不知道,马上就要打仗了吗?”杨霆风感觉很奇怪,刚才听陈稜说出胡商时,已是暗暗吃凉了,更何况还是从西域来的,就堵在自家门口的拓跋孚,又怎会轻易放他们入关,来紫塞做生意?这战事将近,会不会是……混入紫塞的间谍? “不,不会的!是我多虑了!”不多时,杨霆风便笑了起来,他结合多方斥候情报,马上便给自己解了疑惑。 原来,那拓跋孚自起事以来,却并没有按照霍伊玄的要求,进犯紫塞,只是在河西一带活动,他虽树了叛旗,却不想闹出什么大乱子。 即便是攻打西域小国小邦的地盘,他也不想损伤大量兵力,能劫掠就尽量打劫,遇到零星抵抗,就让手下将领迅速撤退。 毕竟,手中现有的两万鲜卑士兵便是他的护身符,他得给自己留条后路。 是以,进入西域之后,还特意准许远来的西域各国商人,在他辖区内做生意,收取大量关税,补充军饷,添加军备。 又岂会断了这些人的财路? 一时间,他正想得出神,陈稜突然说道:“哦对了,杨兄,有件事我忘了说。先前你不在,西营宋军需官和在下打了招呼,说最近,但凡有胡商路过我们辖地,统统放他们过去,不必查验货物。宋军需这个人,给韩天巍将军当了八年副手,关系很硬,此人虽出生市井,地位低下,但赚钱鬼点子多得很,韩都督很是倚重他,就连哥舒老帅也特别欣赏他......” “哦?是吗?老爷子怕是欣赏他能弄来大把的银子吧!”杨霆风心中微微诧异,暗付道:“看不出来,当初接待自己的这个家伙,还有这般本事。” 他沉思了一会,突然问道:“陈兄弟,这说了那么多,你的意思,莫不是......” “是!在下想,这宋军需既然在西营内待了八年,那么,定于那些西域商人甚是熟络。咱们,是不是可以向他请教,卖些冬天暂时用不上的军需给西域商人,以解我们眼下的困境。”陈稜朝着左右看看,但见四下无人,才心事沉重地说道。 “你说得有理,未来我也许会考虑。”杨霆风摇头,“但目前,这个建议,并不适用于我们。” “为何?”陈稜一怔,百思不得其解。 杨霆风食中二指一并,指尖指向远方——者焉山灰蒙蒙的一片,笑道:陈兄弟,无论是宋军需,还是西域商人,能在这边关做生意,皆是老滑头了。我等私卖军需,本就见不得光,他价格势必一压再压。再者,一旦我们给他物资,他们连一两定钱都不给我等,那你是卖呢还是不卖?即便卖了,他到时候不给我们钱财,或者干脆跑路,难道我们还得再向西行,穿过那荒无人烟的苍狼大漠,找他要钱么?” 话音刚落,陈稜心头一震,他知道,杨霆风说的都是实情。 可眼下的出路,要想迅速搞到银子,只有一条,可是他不敢直说,便瞟着杨霆风,不再说话。 杨霆风挠了挠脸上那道疤,叹了口气,说道:“唉,想我边军将士,将这七尺身躯,大好年华,埋没在这杀机四伏的荒凉大地。不但要忍受啼饥号寒,为了这点饷银,还得绞尽脑汁,苦苦支撑!想来,真是憋屈的很啊。” 陈稜一愣,旋即马上明白了过来,便鼓起勇气,轻声道:“杨兄,既然这些个胡商们要经过我们辖区,那我们是不是……适当收他们些过路钱财?我想,即便我们收些关卡银子,他宋军需也不会说什么吧。” 杨霆风微微一笑,“说的是!眼下,也只有这样做了,只不过……杯水车薪而已,还是太缓!” 闻言,陈稜“啊”了一声,这一次,他算是有点明白,杨霆风真正的意思。 这时,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陈稜无法看清杨霆风的脸,只听杨霆风喘着粗气,小声地说,“陈兄,咱们生逢乱世,手下之人,又俱是那可荡平城郭的凶残之人!这迅速补充军饷,最快的方法唯有一个字——” “抢?”陈稜听了这话,脱口而出,又感觉自己失言,急忙四顾左右,瞬间打了一个寒战,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杨霆风的话,说得很明白,就三个字:当强盗。 这穿上盔甲是兵, 脱下盔甲就是贼...... 第六十九章 战前准备 此时间,忽有蹶张营士兵唱着敕勒歌,勾肩搭背着走来,杨霆风咳嗽了一下,陈稜会意,转身离去,传几位心腹之人前往中军大帐。 杨霆风挥了挥手,招过那几名蹶张士兵,低首附耳,吩咐了几句,那几人得令,也匆忙离开了。 步入帐中,杨霆风点燃了五盏牛粪灯,可依旧昏暗无比。 不多时,老梁头、史万岁、萧狼、陈稜四人,也纷纷步入帐中,围着牛灯盘膝而坐下,均是杨霆风真正信得过之人。 众人默然不语,帐中气氛甚是沉重。 过了半晌,杨霆风方才缓道:“诸位兄弟,刚才路上,陈稜兄弟,将我的意思,准确传达给诸位了吧。” 众人兀自点头,大汗淋漓,不敢说话。 老梁头见状,出列道:“霆风啊,你可要想好了,此乃非常之举,不但关乎诸位身家性命,而且事关朝廷边军的颜面!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心里再急,也要慎上加慎。” 史万岁听得很认真,等老梁头说完,便笑道:“梁叔多虑了,我们披甲蹶张营,驻扎乌鞘岭的山峦地带,于大漠平原地带空旷无遮物不同,地形十分复杂;加之我等拥有两座瞭望台,占视野开阔之利,兼山川渭河之险,只要计划的当,必能一战成功。” 老梁头摇头道:“史老弟啊,你别误会,我说的谨慎,乃是准备需得十分充分,并没有说反对劫掠西域商人。眼下,我们的家底本就不多,靠的是帅府供应的第一份军饷,一旦断了,立时又会面临哗变的危险,所以现在,必须早做打算,未雨绸缪!” 史万岁点点头,表示十分认可。 萧狼久仰老梁头的大名,听他详解透彻,心里暗暗佩服,在地上略一躬身问道:“梁头,难道,就不能让杨兄,下个月再向帅府索取军饷?” 老梁头咳嗽一声,笑道:“还要军饷?和做梦差不多。据我估计,这次霆风领来的军饷——一多半也是老帅自掏腰包,拿来给了我们,他的难处也很多,战事将近,又要收买手底下将官,又要扩充军备,哪有钱来打仗?这民心也不稳,去年蝗灾旱灾,百姓没饭吃的很多.......他自己也是捉襟见肘。” 杨霆风略一沉吟,颔首道:“梁头说得很有道理!兵法有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之者不胜。’虽说不是全对,但很有道理。这次伏击西域商人,也可视作为另一意义上的战争!却是要仔细思量,于乱局中寻觅一击成功的机会。”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杨霆风又对陈稜道:“如今,咱们还剩多少银子?” 陈稜道:“刚才经过清点,还有五十四两左右。” 杨霆风道:“再取三十两给我!” 话刚落音,帐内一时悄然无声。 陈稜欲言又止,杨霆风见了,又问道:“想问什么,说吧!” 陈稜闻言,深知事关重大,断然说道:“不行!就这么这点银子,还是维持营内日常开销备用的,万万动不得了!” 杨霆风摇头,道:“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赏罚若明,其计必成’这次行动,我意让梁头,萧兄,史兄各带麾下亲兵与我同去,这点银子,一半要给那十五名弟兄,还有一半,我准备去问牧场老乌头租借快马二十匹......而且......而且,我还得选一名鲜卑统领来当翻译向导,兼稳定军心。 众人听得一愣,纷纷将目光投向杨霆风。 史万岁询问道:“杨兄,那个新来的贺若弼,难道不成么?” 杨霆风笑笑,说道:“他?怎么成呢?这一,他刚来投奔我不久,我并不信任他,再者,他年纪太少,锋芒太露,难以持重,容易坏事!三者,他资历太浅,众人不服,指挥不动。” 他娓娓道来,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 讨论半晌,杨霆风忽地咳嗽一声,帐内顿时鸦雀无声,众人面面相觑。 杨霆风突然长身而起,正色道:“诸位,这披甲蹶张营由大量鲜卑人组建,素来排外。莫说是汉人军尉,便是寻常的鲜卑军尉,也不能让他们彻底服帖。不过,他们佩服强者,也很讲义气。一旦凭本事降服他们,再来一位资历老,战功大,威信高的鲜卑伯长,方能彻底驾驭他们。 闻言,史万岁心念一动,朗声推荐道:“若按杨兄所说,那人选,就只有薄奚喆喆了,此人乃是蹶张营四个伯长之中,资历最老,战功最大,威信最高的那个。” 他推荐薄奚喆喆,不能不说没有私心,但听帐内仍无声息,似乎大家并不认同。 杨霆风目光炯炯,环顾史万岁道:“此人虽战功赫赫,资历颇深,但有勇无谋,只不过是一介匹夫罢了。当年高傲曹有霸王之勇,马槊无敌,终究也不过是个有勇无谋的鲁莽军汉而已。而他,薄奚喆喆,比高傲曹又如何呢?这打劫如同打仗,不但要有勇,还要会用智谋。他,不行!” 众人一时默然,老梁头剑眉拧起,忽道:“霆风说得对!我赞同他的意思!” 史万岁沉思片刻,感觉有理,当下一拱手,不再言语。 杨霆风缓缓道:“这个人,不但要有勇有谋,军功资历还得让鲜卑人服帖,最重要的,是他对战场局势的走向,有天生的灵敏嗅觉!遇到危险,能及时让大家全身而退!” “谁?”众人你瞅瞅我,我看看你,不记得营内还有这号人物。 一转眼,门口似有脚步声传来,杨霆风朗声对着账外道:“你,进来吧!” 他话音刚落,一名五官俊美,身材高大的鲜卑伯长走了进来。 他乃是“白虏”,也就是白鲜卑人种,端是皮肤雪白,宛如女子。 众人见他进来,无不侧目,正是牒云陌。 杨霆风斜倪着他,点头道:“你,坐到陈稜旁边。” 牒云陌行了行礼,眼角也扫视了一圈,一眼望去,均是杨霆风心腹,唯独却少了贺若弼,不由感到奇怪。 不过,他也不便发问,来到陈稜身边,盘腿坐下...... 第七十章 五十六斩 吩咐牒云陌就座。 杨霆风直接开门见山,道:“牒云伯长,本军尉,打算劫掠那西域的商人,你久居西营,熟悉当地民情,可有合适的商队可劫?” 闻言,那牒云陌顿时吓出了一身的冷汗,连忙起身,想要告退,却被老梁头与陈稜一把扯住,动弹不得。 萧狼早已站起身来,擎刀在手,将中军大帐的幕布放了下来,蹲守在门口。 史万岁把脸一黑,手按腰间佩刀,款步上前,站在了牒云陌的身后,做出拔刀即斩的动作。 见此情景,牒云陌一阵头皮发麻,他目光一转,但见杨霆风板着脸,既不说话,也不阻止。 他瞬间就明白了——这位新来的军尉是有意要拉他入伙 他还知道,今日若是不答应,绝难善终...... 念及于此,牒云陌不觉脊背上冷汗直冒,打湿了他的内衫,但他还想装傻充楞,看能否蒙混过关。 只见他,急忙上前单膝跪地,横手平胸,向杨霆风行了个鲜卑礼仪道:“禀军尉,不知在下,所犯何罪?” 杨霆风走上前来,两眼冷冷向下一扫,沉下脸,怒斥一声,说道:“怎么,牒云陌,那么快,你就忘了?” 牒云陌一愣,便脱口而出问道:“在下实不知!还望大人示下。” “那好,本军尉这就提醒提醒你!”杨霆风朗声说道: “大胤祖制,边军法令,紫塞军规,五十六斩!” “闻鼓不进者斩,闻金不止者斩,旗举不起者斩,旗按不伏者斩!” “呼名不应者斩,点时不到者斩,违期不至者斩,动改师律者斩!” “夜传刁斗者斩,怠而不报者斩,更筹违慢者斩,声号不明者斩!” “多出怨言者斩,怒其主将者斩,不听约束者斩,更教难制者斩!” “扬声笑语者斩,蔑视禁约者斩,驰突军门者斩,违命不遵者斩!” “弓弩绝弦者斩,箭无羽镞者斩,剑戟不利者斩,旗帜凋弊者斩!” “谣言诡语者斩,捏造鬼神者斩,假托梦寐者斩,蛊惑军士者斩!” “好舌利齿者斩,妄为是非者斩,调拨军士者斩,令其不和者斩!” “凌虐其民者斩,杀戮良民者斩!逼淫民妇者斩,奸宿寡妇者斩!” “聚众议事者斩,私进帐下者斩,探听军机者斩,漏泄于外者斩!” “出越行伍者斩,搀前越后者斩,言语喧哗者斩,不遵禁训者斩!” “托伤作病者斩,以避征伐者斩,捏伤假死者斩,因而逃避者斩!” “观寇不审者斩,探贼不详者斩,多则言少者斩,少则言多者斩!” “临战畏缩者斩,救援不力者斩,夺人首级者斩,临期不至者斩!” 五十六条“斩”字一出口,牒云陌刹间面如死灰,若是杨霆风较真起来,就披甲蹶张营这群家伙,四百人里,得有三百颗脑袋要交代在这。 却听杨霆风娓娓道来:“一连五日,尔等三百人应卯不到,本应统统斩首,念在战事将近,朝廷用兵之际,特赦你等众人。怎么,刚刚犯了临期不至的军法,这又准备违命不遵了?斩杀当场吧!” 听到令下,但闻“呛”的一声,史万岁拔刀在手,刀已经举国头顶。 这突然发生的意外变化,使牒云陌楞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位新来的一哥,翻脸比翻书还快! 他抬眼望去:但见,昏暗的军帐里,老梁头神色肃穆,陈稜心惊肉跳,史万岁擎刀在手,萧狼微微撩开幕布缝隙,观察着外面的情况,只有杨霆风面无表情,斜倪着他,继续道:“本军尉知道,你们都非六镇鲜卑兵户出身,个个家境贫寒,你又是‘白虏’,地位不高,进仕艰难,连饷银都比‘镇户’出生的将士们少,加之镇将们,贪污者多,且大量侵吞尔等的土地,导致你的家人族人不得已只得生活在山区,且日益贫困,举步维艰。我说的,对吗?” 牒云陌却并不接话,只是两眼紧盯着杨霆风。 “不过,只要你愿意助我,伏击西域商人,杨某人在此立誓,保你和你的族人未来吃穿用度绝不发愁。”突然,杨霆风像换了一个人似地,精神抖擞,微笑起来。 他的话没说完,众人心里不禁一楞,陈稜更是暗呼:“杨兄啊,咱们连这饷银都发不下去了,你怎么还把这白虏的族人都搞进来了呢?” 陈稜正在思忖,是不是可以提醒下杨霆风,重新考虑下对策。 可就在这时,却听牒云陌突然说话了,声音清晰可闻:“阿扎多赫特,乃西域帕尔斯帝国皇族——大流士的正统后裔,家中有一座金山十座银海!宋军需曾查阅过西域奇闻史料,有一次喝多了,和我们吹牛说他家中光库存黄金,就不下九千万两!且他在西域各势力中,保持中立。与各国进行往来贸易,拥有广大的人脉,他还与西域诸国君主交好,有一支强大的私人佣兵卫队——” “行了,老陌,你说那么多,他的队伍,到底来不来我紫塞西营地界?”牒云陌的话没说完,杨霆风便打断了他,脸上露出罕见的狂喜之色。 牒云陌满额冒汗道:“自然是来的,我曾经听宋军需说,这阿扎多赫特一年只来中土一回,年中便从帕尔斯出发,到了贵霜国,会休整一月,补充物资粮草。到了年初,他的骆驼商队即能到紫塞互市,以香料、琉璃、毛皮来换取茶叶、丝绸、瓷器等。再出售沿途买下的奴隶,换来白银。途中,商队会经过河西走廊中段一个叫锡柳古城的地方。” “锡柳古城?”杨霆风一听,心头一震,急忙转身查看军略图,手指点着地图上画着的密密麻麻的各式地势图形,各处地名,水源分布......却唯独没有这个叫锡柳古城的地方。 杨霆风吃惊道:“奇怪,怎会没有?” 牒云陌低声禀告:“大人,这里,只是一座荒废的土城,而且,这个叫锡柳的小国,早已灭亡多年。” 说罢,他手指了指图上一片荒芜沙幕地区。 “奥!原来如此,难怪图上没有!”杨霆风恍然大悟,片刻后才再次问道,“老陌,这座古城,距离我们多远?” 牒云陌摇头道:“怕是有一千多里!” 杨霆风听了,不觉失声笑了起来:“这倒不打紧,咱做的是没本钱的买卖,怕甚路远?不说了,就劫他!” “什么?”牒云陌脱口惊呼出来,“大人……大人您真的打算劫他?” 杨霆风微微冷笑:“如何劫不得?这过了咱的地盘,即使他是天王老子,都得交买路财!” 话音刚落,众人一通哄笑。 牒云陌却是双眉紧锁,沉声道:“大人,虽说,咱披甲蹶张营乃是朝廷正规军,可这阿扎多赫特可是帕尔斯皇族后裔,实力强劲,财力雄厚,据说他身边的商队护卫们,有出自明尊殿的传奇无形者,有罗马帝国的精锐禁卫军,有来自埃及的弓手法老之鹰,也有塞琉古的超一流骑兵......都是当今世上最顶尖的退役佣兵,个个技艺惊人。甚至,他还专门派人坐船,东渡日出之国,从推古天皇那里,雇佣了一队御前姬武士,为他东去中土开路。” “这有钱人的想法,当真是匪夷所思啊!”杨霆风冷笑一声,不屑道:“不过,既然做了强盗,要干就干一票大的,小的,咱还看不上!” 史万岁笑道:“不错,咱们只做大生意,小生意只能维持日常开销!” 吩咐众人议论纷纷,唯牒云陌拿捏不定,蹙眉不言。 杨霆风忽地站起身来,扬声道:“此战,我等乃是打劫,不宜久战。我意,计划稍作修改,重新挑选擅射士卒五十,这五十人,必须要是力量最大,射得最远的五十人,且必须人人会骑射。这第一轮的齐射突袭,就得干掉对面一半人!” 萧狼闻言,接口道:“杨兄弟,你的意思,是说全员骑射手?” 杨霆风颔首道:“不止如此,这五十人,还得携带双弓四箭,上马用骑弓,驻马用步弓。既是骑射手,也是步弓手!” 萧狼奇道:“这是为何?” 杨霆风道:“萧兄,这马弓和步弓所使用的箭矢并不相同,一般来说,步弓所使用的箭矢更长也更硬,当然,也需要更多的拉力才能将其拉开,自然,这射程也更远。而骑射弓,因为射手要在马上借助马镫射箭,马上的颠簸,会导致射击精度降低和发力姿势别扭,限制了大拉力弓的使用,因此一般会比步弓设计的更短小一些,这拉力,也就相对要弱一些,射程也自是近了。” 萧狼摸了摸下巴胡茬,点点头。 老梁头略一沉吟,也道:“霆风,难道,就只能远远的放箭么?” 杨霆风道:“不错,只能放箭,且射完一波,就得全员撤退,尽可能不让敌方射手,有机会瞄准我方,避免对射僵持。还有,一旦发现敌人阵线里有众多步弓手,我们还得离它们大部队更远,采用抛射来攻击他们。” 他娓娓道来,耐心解释,众人听着,却依旧模棱两可,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时,陈稜忽道:“杨兄,既然突袭如此麻烦,莫不如我们提前埋伏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近战偷袭他们?” 杨霆风摇头:“不可能,先不说近战能否打过对面,就这锡柳古城附近,乃是盐滩,没有草木,且开阔无遮掩,但又有多少人能成功埋伏,又不被商队发觉?再者,这种规模的商队,也必然有斥候,所以,伏击根本不可能!唯有突袭。” 第七十一章 战前准备(上) 六人在中军大帐中聊到深夜,杨霆风交代了些军备经武、战马租借之事,又从陈稜处,取得家底三十两,掏了二十两给史万岁用作租借马匹费用,方命各人下去休息。 那牒云陌,也步行回帐,一路上,他若有所思,走至自己的营门前,便听有人道:“老陌,稍等!” 他回首一望,却见杨霆风正笑吟吟地走了过来。 牒云陌大皱眉头,不知这位新来的一哥,又要找自己什么麻烦,急忙横手平胸,向杨霆风行了个抚胸礼道,“敢问大人,还有何吩咐?” “没别的事!”杨霆风很明显迟疑了一下,才问道:“老陌啊,我听闻,你和你的族人们生活在大山里,非常擅使弓箭,且能在猎物体内提取的毒素,涂抹箭矢,是也不是?” 牒云陌一怔,旋即道:“毒?自然是有的,敢问大人何意?” 杨霆风略一默然,沉声道:“老陌,这次劫掠商队,咱们必须做到一箭毙命,一击必杀,绝不能留下一个活口。此次我等,乃是全员骑射作战,很大可能只得采取抛射歼敌。可是,一旦采用了抛射,又很难保障杀伤力。所以,我需要一发毙命的毒箭,哪怕是擦破伤口,都能要命的剧毒。你好好想想,在你家乡,有无此毒。” 牒云陌听得这话,心头一震,思索片刻之后才开口:“我幼年时,曾听山中老猎手说过,有一种十分尖锐,带有硬刺儿的野果,靠吸取鸟虫腐肉为生,本身就蕴有奇毒,如再混合在动物粪便之中,立时就变封喉毒素,浸得箭矢之上,一中就死,一箭毙命!” 杨霆风听到这里,忍不住道:“厉害了,现在能从山中搞到么?” 牒云陌摇头,道:“这种野果,只得天气再暖和些,方才生出,现在遍寻不到。” 闻言,杨霆风失望之极,正想询问还有无替代毒素,却听牒云陌道:“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剧毒。” 杨霆风双目一亮,“赶紧说,别卖关子!” 牒云陌向杨霆风望了一眼,说道:“那种毒药,是黑虏们的一种秘方,用将近十种剧毒的动物和植物配制成功,涂抹箭矢上,只要擦破一点皮,不但可以瞬间致人于死,且死状极惨,没有任何生还的机会。只是......只是......” 杨霆风正听得入神,急道:“只是什么?”他虽秉承神机门师训,无论箭矢暗器皆不淬毒,但事关众人生死,加之他对未知事物,有天生的好奇,听到要紧处,忍不住问道。 牒云陌嘿笑道:“在下却是不知秘方,还须得军尉大人出些银钱,请那山里的黑虏们,亲来军营里配置淬毒。” 杨霆风听得牒云陌这样说,用一种十分奇讶的眼光望定了他,眨了眨眼。 牒云陌解释了一下:“大人,这种剧毒的配制,不是很容易的事,除了需要许多原料,还需架起铁锅,不断搅动熬煮,这火候也只有黑虏们能掌控,换句话说,即便知道这种毒药的成分,也未必能熬制成功,所以......” 杨霆风凝视了牒云陌半晌,点了点头,掏出五两银子递给他,嘱咐道:“那就劳你走一趟,将人请回来;若他们觉得银钱不够,你可说这是定钱,真有杀伤奇效,本军尉择日另有重赏。” 牒云陌接过银子,微微苦笑,转身入营,但走了几步,忽又走回来,踌躇半晌,忽地鼓足勇气,搓着手问道:“大人......能否......能否......” 杨霆风打量他一眼,连估带猜,又自顾自掏出五两银子,笑道:“行了,行了,借着这趟公差,你也带几个亲信回家一趟吧,这多买些东西给你的族人,可别寒碜了,丢了咱蹶张营的脸。” 牒云陌一时惊喜交迸,颤抖着手,接过银子,感激道:“大人,大人,这,这......”想要恭维下,却又有些难以开口。 杨霆风哈哈一笑,问道:“还有事吗?” 牒云陌道:“没......没了!” 杨霆风挥了挥手,笑道:“滚吧!” “诺!”牒云陌再次横手平胸,对着杨霆风真诚地行了个礼。 军人只佩服强者,尤其佩服凭真本事打拼出来的军官。 即使你有背景,有关系,这手上也得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不然,谁能服你? 谁又敢和你一起上战场? 第二,想让手底下士兵替你卖命,也不光是军饷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军官,要足够重视士兵们的需求以及生命。 《孙子》曰: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一个军官,必须发自内心尊重自己的士卒。 这上了战场,你的士卒才能与你一同拼命。 反之,你混你的仕途,不把手底当人。 而他当兵也只为混口饭吃,没必要为你,搭上了性命。 这要是真上了战场,别说打仗,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历史上,优势方的溃败,难道还少么? 次日清晨,史万岁便骑上薄奚喆喆的黑马,前往紫塞牧场租马去了;而萧狼,则是骑上另一匹黑马,携带七日份的干粮清水,前往锡柳古城附近提前侦查去了。 杨霆风则亲自披甲上阵,精心操练麾下所选的五十名士卒,其间不断演练战法,又寻附近一处岩滩演习,还向贺若弼讨教西域各族通用语,以便不时之需。 其后两日,又与陈稜、老梁头等人开始统计那五十名精兵的个人战力,重新选拔分配伍什两长。 此举,本是无心。 不料,还真给杨霆风发现了不少猛人,有了意外的收获。 按他制定的标准,这五十人中: 骁猛勇武、膂力壮健、骑射拳捷、武艺高强、勇冠其军者一人。 骁悍勇猛、雄壮凶狠、武力勇毅、魁梧粗猛、勇锐其营者五人。 骁锐壮猛、才武出众、多力健威、胆气过人、勇力绝伦者十人 杨霆风将勇冠其军者,设为这支小队的队长,勇锐其营者为什长,勇力绝伦者为伍长,让他们各据阵势,各据所长,分队比斗,白天习练战阵,下午则以体能弓箭为主,夜间还需加练,野战化行军五十里。 他还采用了兵家亚圣吴起之魏武卒法,让这些士兵身披上三重铠甲,手执长槊,腰悬双环首刀,后负长梁大盾,操十二石之强弓,人人负箭百支,一天内连续急行军一百二十里。 据《荀子议兵篇》记载:“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魏武卒宅。” 这杨霆风,在魏武卒选拔的基础上,不但让士兵负重加倍,甚至连行军距离也增加了二十里。 期间,他还加入了新的训练项目,十二矢训。 他这个法子,还是从汉武时期,李陵的浚稽山之战得到的启发。 据《资治通鉴.汉纪十三》记载:陵军步斗树木间,复杀数千人,因发连弩射单于,单于下走。汉军南行,未至鞮汗山,一日五十万矢皆尽,即弃车去。 当年,汉朝李陵,率五千步卒重创八万匈奴大军,除了装备精良,士兵训练有素外,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火力压制。 据传,李陵所部,一天射出去的箭矢就高达十万支,在交战的高峰期,一天就能射出去五十万支箭,可见在匈奴围攻李陵的几天中,匈奴骑兵多是冒着汉军的箭雨冲击,伤亡巨大也是必然。 但连续的开弓射箭,对士兵的身体负荷巨大,没有强大的臂力与膂力是不能的成的。 是以,杨霆风特意增加了这个项目,需要这五十人,连续地开弓射箭,练习爆发力与耐久力。 并要求这五十名士卒,在顷刻间内,瞄准能射六箭,不瞄准需射十二箭以上,方为合格。 他要求之高,若是常人,决难做到。 可杨霆风非但不降标准,这每日还提升难度,不仅要求这五十人射速频率加快,还得兼顾精准。 他捕风捉影的绝技独步天下,目力更是冠绝当世,那五十人射出的箭矢虽然杂乱无序,纷乱不堪。 他却也看得清清楚楚,不曾漏掉一个。 谁他吗瞎射胡射,他立马上去,照着屁股就是一脚。 这样一来,无人再敢糊弄他,一个个都老老实实练习,绝不敢偷奸耍滑。 如今的杨霆风,却并不知道,他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练兵之法,天下间也只怕唯有他才能用。 光阴如箭,眨眼已过七日。 算着日子,这萧狼也该回来补给了。 想到他一人在外辛苦,杨霆风特意在前日,让陈稜去紫塞内城,购买了四只肥羊,今个儿清晨,便让人杀了,又点燃一堆篝火,抹盐烤炙,一时间,整个蹶张营的空气中,都弥漫了醉人的肉香。 由于经费紧张,这次,他并没让陈稜买酒。 到了卯时,四只浓香四溢的烤全羊抬上案台,杨霆风命四名军士,抬起一只烤羊,用胡杨木架了,送往瞭望台,给当值士兵们分食犒劳。 又让老梁头平均肢解了一只烤羊,让亲兵们分别给几个军尉同僚们送去,让他们也尝尝鲜。 他自己则站在烤羊边,扯下一条羊腿,边嚼,边发出号令——让底下全员集合,三百人自信组队,分作六十队,每队五人,两队对垒,互相角力摔跤,胜者可进中军大帐吃烤羊。 败者么,只能站一边流口水。 他本意,只是激励众人好好训练,谁想,他刚一说完,底下瞬间群起激动,眼冒凶光,好似一群地狱来的饿死鬼。 没法,只得让老梁头手持令旗,站上高台,发号施令,但闻得一声令下,校场上尘烟乍起,一时间,三百人混战在一起,喊杀声震天,各自背分挑裹,踹踢扭抱,蹦摔抱腿,捉对儿抱摔。 看着底下的这一头头的猛兽,在互相扭打拼杀,那股子凶猛劲,好似对决的不是袍泽,而是敌人——定要致其于死地的敌人 杨霆风微微颔首,表现地相当满意。 就在这时,忽听帐外马蹄声响,杨霆风遮阳般一瞅,但见萧狼灰头土脸的回来了,人也黑了不少。 入得账内,杨霆风站起身来,将羊腿丢给他,喝退左右,小声地问道:“来了么?” 萧狼狠狠咬了一口鲜嫩美味的烤羊腿,呼出一口热气,道:“三天后,必到!” 杨霆风吃了一惊:“三天?来得好快!” 萧狼又撕下一片羊肉,塞入嘴里,吐出白烟后,才道:“我行进至锡柳古城外九百里处,发现了商队,他们货物重,人员多,速度很慢,每日才走得二百里路。” “才二百里?”杨霆风微微有些吃惊,正要询问对方军力人数,忽听营门外,蹄声又响,不消片时,营外烟尘大起,数百匹紫塞马迎门驰来,鬃毛飞扬,奋蹄狂奔。 马群中间,数十名牧马人甩着马鞭,口里呼律不已...... 第七十二章 战前准备(下) 不消片时,百匹战马已至营门前,“律律”发出嘶鸣声。 蓦间,马群中蹿出一匹漆黑如墨,马骼粗壮,神骏无比的黑马,来人轻提缰绳,战马迎风长嘶一声,正是史万岁。 杨霆风赶至营门,指示士卒帮忙拴马扎营,又让史万岁与牧马人们进账休憩吃烤羊。 众人早已人马皆乏,饥肠辘辘,闻得有烤羊,立刻不由大喜,纷纷尾随史万岁前去。 杨霆风又命薄奚喆喆搭建十顶雪白帐篷,给战马当临时马厩。 让伊娄大臧派人上山砍伐大量胡杨木与黄槽竹,不知他有何用。 吃饱喝足后,杨霆风让牧马人将战马赶至帐篷内休息,众人拥马入帐篷,史万岁见着薄奚喆喆,二人哈哈一笑,各自上前一步,拥在一处,拍拍肩膀,当真比亲兄弟还亲了。 杨霆风交代薄奚喆喆几句,让他派麾下士兵轮流看守马匹,又与史万岁商议,寻找营地周边的河草之地,二人说干就干,各自牵过三匹紫塞马,带上地图,携带两日的干粮马草,呼呼啦啦地向着营门外驰去。 两人按照地图指示,并辔行了一个时辰,前方赫然出现一座山丘,二人将马留下,步行上至丘顶,只见丘顶南面,有一个巨大平谷洼地,四面芳草青青,流水纷落,在洼地中心汇成小河。 杨霆风点点头,说道:“明日,就将马匹与士卒们拉到这里驻训吧。” 史万岁沉吟片刻,抱拳道:“好!” 杨霆风眉头一蹙,问道:“你似有话说?” 史万岁道:“是!” 杨霆风默然片刻,解下腰间一个羊皮囊,抛给史万岁。 史万岁接过,一喝竟然是酒,他也没有多问,二人对着山风,对饮片刻,过了半晌,史万岁忽然掏出了二十两银子,递给杨霆风。 杨霆风一怔,奇道:“怎么,老乌头没收?还是......嫌少了?” 史万岁摇头,道:“我刚说明来意,租借五十匹战马,老乌头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命人牵来百匹紫塞马,并交代了一句话,让我转述于你。”说罢,神情颇有些古怪。 闻言,杨霆风心头打了个突,瞧他一眼,见史万岁神色疑惑,全无矫饰,不禁忖道:“难道我们的计划.......” 却听史万岁又道:“老乌头只说,无论杨军尉要这些战马做什么,他并不过问,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杨霆风脱口而出,心中依稀估摸出了老乌头的意思。 史万岁神色微变,道:“只是得手后,算他一份。” “算他一份?”杨霆风刹间,露出惊惶的神色,喃喃自语,然而很快一闪而过,扑哧笑道:“还有呢?” 话音刚落,史万岁的眼中,便露出敬畏之色,他肃然道:“确实还有一句话。” 杨霆风睨他一眼,叹道:“说吧。” 史万岁接口道:“这百匹战马,算是他入伙的见面礼,若杨兄成功,算他一份好处,若是失败,费用全由他承担,若是战马有所损失,也一并由他善后,绝不麻烦我等。” 杨霆风一时默然,凝视北方,眸子里流露出佩服的神色,好半晌,才缓缓竖起大拇指,道:“史兄啊,这老乌头,当真了不起。也不枉你跟他一场。” 史万岁也叹道:“是啊。” 两人并肩静站了一阵,瞧着远方的者焉山,耳边微风飒飒,一时各有所思。 “走吧!”杨霆风拍了拍手,与史万岁二人一同下山,跳上马背,继续抖缰而行,一路向北,直到天边鱼肚发白,青草渐渐稀少,风沙强烈,沙丘绵延,一座座废弃的古城遗址近在眼前。 杨霆风查看羊皮地图,方知此地已属于哈萨克汗国的势力范围,冷锐的眼睛眯了起来,看着风沙中慢慢显露出来的古城遗址,干裂的嘴唇里吐出低低一句话:“走吧,我们回去!” 史万岁唱了个诺,二人拍马返回,而沿途的群山嵯峨,草木植被,沙海绵延,黄沙古道......都被杨霆风用朱笔重新圈出标记,完善了许多并不准确的地方。 望见披甲蹶张营门时,天色已然昏暗。 杨霆风觑眼看去,只见营门外,一口大锅被木架铁链吊着,底下烧着柴火,火势正旺。邻近站着一男一女,男子约莫四十来岁,鹰鼻高目,眼光直视锅中沸水,冷冰冰全无表情,手中一柄铁锹,不断搅动,那女的倒是体态婀娜,虽无十分的美丽,但也有几分姿色,只是不断从麻袋中取出蠕动的物件,用小刀切碎,扔入锅中,那些碎肉便似一粒芥子,在大锅的沸水中团团乱转,恶臭难闻。 杨霆风走向前去,打开麻袋,定睛一看,只见麻袋内,竟是些一节节血色的蜈蚣,一只只黝黑的蝎子以及一种蓝盈盈的蜥蜴,密密麻麻互相交织在一起,黏糊恶臭,让人一阵头昏眼晕。 饶是杨霆风久经战阵,见惯了残肢断臂,鲜血淋漓,看到此情此景也禁不住毛骨悚然。 此时,牒云陌与几个亲兵正抱着一捆箭矢过来,瞧得杨霆风,正要行礼,杨霆风一扬手,阻止了他们。 牒云陌微微点头示意,走近那口大铁锅,兀自取出几支箭矢,在锅中飞快急速地盘旋着,待捞出后,箭头便闪着蓝殷殷的光芒,不但给人以极端锋锐之感,而且那光芒还伴着一种异样的腥味,令人作呕! 杨霆风也取出箭矢跟着做。每一支箭矢啐过毒后,箭头处都会露出一截没有完全吸饱毒素的印子,看起来向一个个特殊的印记图腾。 杨霆风看着箭矢,脸上肌肉抽搐着,喃喃自语,这就是见血封喉的毒素么....... 回到中军大帐后,杨霆风再次聚集参与行动的五人,商量着出发的日期,和部队进入锡柳古城之后,他就要立即开始行动的细节。 这期间,杨霆风挑选了二十名手巧的士兵,将伊娄大臧派人砍伐的大量黄槽竹,用柴刀披成一条条细长竹条,照着他的法子,制作四棱竹管,再将毒箭装入其中。 对此,杨霆风的解释是,为了适应大漠特有的风沙,才改装了箭矢。 有了这些竹管们的保护,箭矢前半段的飞行,就可以在风沙气旋中不至于偏离航道。 另外,杨霆风尽可能的推演兵算,模拟着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在危险境地下的应急方案。 预定出发日期的当晚,杨霆风还特意检查了下行装。 这其中包括了,一把游牧弓,一把铁胎弓,毒箭四壶,干粮清水,毡帽头巾等等。 还有马匹所食的干草黑豆,青草石子等。 当然,为了尽量减轻负重,他只允许众人佩带随身环首刀,并脱掉重甲,尽可能多的携带粮食马料。 直到他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细节后,才让众人散去休息。 一切都在极度秘密的情形下进行,杨霆风选定行动人员,除了老梁头与陈稜留手大营外;史万岁、萧狼、牒云陌已经整装待发。 入夜,明月如勾,挂在天边。 四周又入寂静,只有极远处,偶尔传来马儿的嘶鸣声,营门外,五里处,五十名身着胡服的士兵已经列队完毕,人人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跃跃欲试。 他们的身边,百余匹战马伸出鼻孔,喷着白气,闻着这些战士们身上的气味,脚下蹄踏地哗啦作响,似有些不安。 按照标准,所有人皆可分得两匹战马,可随时轮换作战。 终于,出发的时刻来到了。 杨霆风站在队列前,背上了千机匣,身穿胡服,合着眸子,双手合十,嘴唇在微微颤动,不知他在念些什么。 但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在为未来的不可测的命运而紧张。 众人都知道,即便是进行了多次演练,依旧有可能发生任何意料不到的事! 就在这时,忽听远方传来“哈!”的了一声,声若惊雷,众人一惊,纷纷回首望去。 杨霆风缓缓睁开眼,看到一个人,慢慢自黑暗深处走出来,他手中牵着两匹黑马,正是薄奚喆喆的,也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骗来二马。 史万岁一见,就脱口叫了起来:“是贺若弼那小子!” 贺若弼哈了一声后,也并不说话,只是很自觉地站在队列最后面。然后翻了翻白眼,一副无赖的表情。 杨霆风不禁有点啼笑皆非,他一伸手,拉住了史万岁,制止了他上前的步伐:“罢了,就带他一个。” 话音刚落,杨霆风轻手轻脚,像是一只野兔一样,一跃上马,伏低身体,马鞭一指前方,轻轻说了句:“出发!”众人纷纷上马,尾随他一路行去......远处的者焉山上,传来一声长长的狼嚎,凄厉诡异,连月色也仿佛暗了一下。 众人走了半晚,天光渐白,一眼望去,多是水草丰美之地,大地被稀稀疏疏的河流覆盖着,四肢雪白的藏羚从身边欢快的跑过,轻盈娇弱的灰兔在草地上追逐着,远方的白皮松,构成了一幅古朴细腻,庄严肃穆的西域壁画....... 日中时分,但见青草渐稀,再走一程,沙粒中只剩寥寥几丛稀疏灰草来。 萧狼瞧得清楚,情知已快到锡柳古城,策马上前与杨霆风低声几句。 杨霆风目光闪烁,突然五指握拳,举国头顶,高声叫道:“驻马!” 第七十三章 罗马之子(上) 锡柳古城,风沙万里。 驼铃声,回响在沙风中。 天地间的热浪,好似那无边的火焰,炙烤着烈日下的商旅。 红日下,一支上百人的驼队,正踏着沙风从茫茫大漠而来,驼背上,搭载着厚重的褡裢与箱子。 数十名白布裹头,长袍雪白的帕尔斯人,狠狠拍击着骆驼们的背部,他们满脸风沙,被大漠上蒸腾的热力蚕食了活力,但依旧艰难地行进着。 当然,能驱使他们继续前进的,是他们的斥候们,见到了一座名叫锡柳的城。 那城是那么的光芒闪耀且鲜艳,点燃了所有旅人的蓝眼珠,也照亮了整个西域。 尽管,这座古城,早已化为了废墟...... 驼铃回响,沙风遥卷;古道漫漫,丝路悠长。 这支上千人的驼队从帕尔斯首都——波利斯出发,雇佣了来自欧亚非三大陆的顶尖佣兵以及熟练向导,一路东行,经过了丝路上大大小小数百个国家与废墟,进入河西走廊,最终来到了玉门关,准备在锡柳古城进行最后一次修整后——穿过这片大漠,来到紫塞互市,贩卖来自西方的货物以及奴隶们,狠狠赚上一大笔钱财 丝路古道,千载回响。黄沙漫舞,驼铃清脆。 骄阳如流火般灼烤大漠,一块黄岩上,蹲着一个眼神如鹰的西方大汉。 他长了一双葡萄似的眼珠,一头利索的金发,左颊下,隐约有一道细长的刀疤。头戴下比贝尔式百夫长盔,肩披银狐坎肩,内置衬各板条铠,外套帝国军团环片甲,身背禁卫军配重式标枪,腰间佩戴劳瑞亚坤单手剑,左手提着椭圆军团大盾...... 毫无疑问,眼前之人乃是罗马帝国一名精锐战士。 当然,在罗马,他可不止是精锐,更是一个传奇。 同时,他也是一名剑客,师从于古罗马竞技场‘御铁双持(剑与盾或剑与矛)’奥托门下,流浪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死亡,打过很多硬仗,可谓是百战余生。 他来自地中海的西西里岛,出生贫寒,却一路从罗马青年军、军团壮年兵、一直到罗马第四军团,更是凭军功进入帝国军团第一大队,罗马帝国精锐禁卫军。 他叫瓦列·提图斯。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男人,只是一个低贱的佣兵。 提图斯一直朝前望着,双眼看着那队白衣的商人牵着骆驼消失在前方,耳边的驼铃响逐渐幽远,如同一个伟大的时代,随之远去..... 就像他盔甲胸前的图腾,苍鹰与海豚,那曾经是数百年前罗马三巨头-格涅乌斯·庞培军团的象征。 作为战无不胜的部队,却在之后的罗马内战中,被凯撒军团击败,兵败生死。 荣誉早已随风而逝,此时的提图斯,只是这支西域商队的佣兵队长,保护着商队的安全。 只是不知为何,此刻,他的眼中,忽然出现了那满目疮痍,硝烟弥漫,头顶有乌鸦呼啸而过的祖国。 高卢、不列颠、埃西尼人和特里诺文特人,罗马的多个行省发动了叛乱,沉重打击了罗马人的统治。 他还是头一次感到这种无力感,尽管,他有剑,还有矛。 神圣罗马帝国也还有十几个军团存活,主力大军尚在。 但是,罗马的衰弱不可避免。帝国的荣耀不再....... 他的荣耀也不再...... 在罗马被攻陷的当晚,他本准备从容赴死。 然而,在临死前的刹那,提图斯突然接到了神祇,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 那就是,就这样死去,毫无意义。 按神祇的意思,在自己的生命终结前,必然会迎来荣耀的一战。 “太静了,静得是那么不真实!”提图斯两眼望天,喃喃自语。 他不自觉地挥了挥手,想要赶走这讨厌的骄阳。 但这时,他在这静中却隐隐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召唤...... 那是,曙光女神欧若拉在召唤吗? 喜悦顿时跃到提图斯脸上,他在为自己能找回新的荣耀而兴奋。 死亡会来吗? 求求你们快来吧, 终结我的生命吧。 让我找回逝去的荣耀....... 但在这之前,我瓦列·提图斯,依旧是达摩克利斯的化身,传奇的黑衣百夫长! 就在这时,提图斯突然感觉身后有人逼近,他斜眼瞥去,但见,有一条黑影缓缓接近他,影子在阳光的照射下,越来越大。 眨眼间,一个男子形影依稀可辨,就在这刹间,雪亮的剑锋架在他的脖子上,提图斯微微皱眉。 突然,他伏低身体,一把揪住来人衣领,给他狠狠来了个过肩摔。 那人瞬间摔倒在地,还没回过神来,劳瑞亚坤单手剑早已架在其脖上,那人哈哈一笑,呸的一声吐出了满嘴的黄沙,低声嘟囔着:“提图斯,我的剑术与你不相上下。可是,你的近战技巧,简直是无与伦比。” 说罢,来人伸出手,做了一个拉他一把的动作。 看到来人示弱的举动,提图斯紫色的眼眸变得乌黑发亮,他收了剑,一把将地上之人拉了起来,二人互相握住小臂,提图斯微微一笑,道:“马克里努斯!” “提图斯......哈哈哈!我永远的朋友——”马克里努斯大声笑了起来,狠狠锤了提图斯一拳,又拍了拍他肩膀。 二人闲聊几句,提图斯突然问道:“情况如何?” “锡柳古城里,似乎很热闹啊。”马克里努斯盯着风沙看了半天,冷笑道,“虽说,他们埋伏的很好!但是,我能从风中闻出他们身上的臭味。” 提图斯心里一震,看了老友一眼,眼神凌厉起来,“是响马?沙匪?还是......” 他们的契约是从波利斯出发时就签下的,目的地是紫塞互市,沿途鞍不离马,甲不离身,剑不脱手。 出发前,向导们就告诉众人,如今的中原地区,在经历了两晋十六国,风云南北朝,五胡乱华等最为混乱动荡的战争年代后,国力早衰,早已没有当初大汉帝国的强盛。 朝廷无力维护西域贸易的稳定,柔然,吐谷浑时刻作乱扰边,丝绸之路上盗贼响马溃兵横行,来往商队被洗劫一空者十之七八,导致商队往往都要花大价钱雇佣保镖护卫。 不过,也正因如此,许多失去家园荣耀的战士,从此有了新的去处。 只听马克里努斯深吸一口气,闻者空气中的味道,慢慢开始了他的描述:“他们,应该是一个游寇民族。在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前,他们就已放弃了种田,像一群强盗一样,奔掠于西域诸国之间。他们会攻占富庶的城市,然后霸占土地,消耗粮食,直到城市再无生机,没有一点儿补给时,他们便会离开,奔向下一座城市。” 提图斯不做声地点了点头,正色道:“朋友,无论如何,在这趟毫无荣耀的旅途结束前,我和你都不会前往地狱。” “哈哈,话可不要说早了!”马克里努斯满是老茧的手,下意识地握紧了剑柄,眼睛看着万重黄沙背后的东方一个黑影,严肃道:“提图斯!” 话只有这么短短一句,然而久经沙场的黑衣百夫长,立刻转身,举剑擎盾——进入了临战状态 也不知是不是眼花,风沙呼啸中,那个黑影似在黄沙中飘行,宛若鬼魅,不过须臾,黑影便到了提图斯百米之前。 “马克里努斯,派传令兵让商队们停止前进,以骆驼为墙,组成大圆阵,再让弟兄们做好准备!”提图斯大声下令道。 说完,他深吸一口气,这眼看契约就要完成了,他可不想在这节骨眼上,再出什么乱子。 马克里努斯重重点了点头,缓缓从他身后退去。 就在这时,遥远的东方,似乎又腾起了一片黑云,瞬间遮住了他的眼睛。 隔着大漠沙风,提图斯能感觉到,似乎还有另外一支队伍,在自己的侧翼,和黑影同时到达了。 提图斯眼里冷光闪了闪——看来,盯上这支商队的,恐怕还不止一队人马。不过,也得亏你们来了。不然,这趟旅程,这笔佣金,岂不是太好赚了? “victory!”提图斯对着风沙怒吼,手腕一抽,抽出背上的一支配重式标枪,一枪标在了风沙里,但见银光乍起,直劈那黑影面门,风沙逼得人睁不开眼睛,正好给标枪当了天然的掩护。 眼看,标枪就要击中来者,孰料,那黑影突然身子稍侧,徒手一抓,竟然倏地用左手将标枪稳稳接住。 提图斯心中骇然,但他到底久经战阵,立时反应过来,旋身再取一枪,他身子陡倾后仰,足下流沙塌陷,双眼死死盯着黑影,突然,转身扭腰送胯,掷出标枪,这一转一抛动若雷霆霹雳,隐然有破沙之声,百步之外,去势不减。 几乎是同一时间,黑影大喝一声,倏地腾空跳起,但见手影一闪,那支标枪已被他抓在右手里,落地瞬间,转手一抛,咻的一声,标枪飞起数丈,蹿入天空。 见状,提图斯冷笑一声,这标枪哪有这样抛的? 却突然瞧见,黑影伸手往背上一拍,霎时间,一把造型怪异的巨大弩机,已经擎在来人手中,目标直指自己。 提图斯迅速将身一躬,头顺势一低,椭圆军团大盾往身前一档。 不料,等了半晌,许久不见有箭矢射来。 他颇感错愕,当即微微放下盾牌,露头查看情况。就当此时,那标枪从空中一头扎落,这番变故突兀至极,提图斯一愕,刹间还过神来,厉吼一声,反手将盾举过头顶,这势大力沉的一击,被他用大盾稳稳挡住...... 第七十四章 罗马之子(下) 提图斯用大盾拨撩开标枪,伏低身体,轻轻转了下手腕,将劳瑞亚坤单手剑平移至盾牌三分之一处,摆好了御铁双持的姿势,准备迎击来敌。 他极目望去,只瞧得那黑影势如飞电,越来越近,一个蒙面男子的形影映入了眼眸。 提图斯屏住呼吸,身体躲在军团大盾之后,死死盯着来人:此人脸蒙面巾,却清晰可见其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与自己左颊下的细长刀疤交相辉映,身后兀自背着一口黑色的大铁匣子,不知何用 提图斯也从未见过中原的轻功,只觉来人行动之快,匪夷所思,一时不敢大意,心脏狂跳不止,握剑的掌心,渗出了许多汗水。 眼看双方距离渐近,那人突然瞳孔放大,一个转身,掉头就跑。 提图斯心中骇然,持剑欲要追击,孰料身后传来无数脚步声,他转首一看,只见数十名头戴奥古斯都护颈盔,身着分节式板条胸甲,腰间佩戴美因兹短剑的罗马雇佣军跑了过来。 提图斯还剑入鞘,问道:“发生何事?” 带头士兵,用略带有西西里口音的拉丁语急促说道:“长官,商队遇到沙匪突袭,马克里努斯百夫长,正在组织抵抗,让您迅速回援。” 提图斯将盾牌背在身后,转首望着那个渐行渐远的黑影,眼中闪过一抹复杂之色,他钢牙一咬,手臂挥落,一时间,所有罗马士兵,跟随他消逝在了风沙之中...... 再说那黑影,用乘风蹈海的轻功,一口气行进了数十里,隐见锡柳古城遗址后,方才停下脚步,取下蒙面头巾,赫然是杨霆风本人。 早有三人驰马在前方接应,正是史万岁、贺若弼、萧狼三人。 牒云陌则是带领蹶张营士兵埋伏在锡柳古城四周,除留下十人看管马匹,其余人皆身背铁胎弓,各自隐藏身形,静静地观察着古城周围的敌情。 四人在古城碰头后,杨霆风抹了把臭汗,便将提图斯的军团配重式标枪往地上一插,让众人观看。 他的眉目,早被沙尘模糊。 双手又不停拍打着领口袖口,只见,细细的黄沙不断从他身上落下。 天气热得紧,风沙又大,着实不好过。 萧狼迅速解下了自己身上的水囊,抛给杨霆风。 杨霆风微一犹豫,将水囊接了过来,抿了一小口,便旋紧壶塞,将水囊掷还了回去。 大漠干旱,他们携带的清水有限,饮水的次数,被作了严格规定。 杨霆风用水润利润喉咙,吐出嘴里的沙子,忽然说话了:“你们,认得这标枪吗?” 众人围着那杆标枪,上下打量一阵,只见标枪前端有四点五英尺的金属长杆,附有一个铁枪尖,后端为五点四英尺的木制长杆,上面绕有一根绳索,样式与中土的标枪不同。 史万岁道:“好奇特的标枪,之前从未见过。” 贺若弼上前一步,抽出地里的标枪,说道:“我当初游历天下,曾听热那亚的商人们说过,此乃罗马配重式标枪,即可近战,也可远距离使用,连接的部分,使用木钉固定,为使重标枪增加贯穿力而在枪头增加了重量,一般使用铅制物灌在枪头,在投射的瞬间拉动绳索,使标枪旋转前进,可刺破盾牌或盔甲,起到打乱敌军阵型和削弱敌人的作用。” 杨霆风失笑道:“果然与中原的标枪不同,等我闲了,必然好好研究。”不知为何,说起标枪,杨霆风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曹无名的身影,二人最后一次相见,曹无名便是身背一十三支标枪...... 萧狼问道:“这标枪看起来,也只是制作精良些,看不出有何特别之处。”他话音刚落,众人也纷纷附和。 贺若弼则摇头道:“你们,可别小看了这种标枪。据热那亚的商人们说,他们罗马军团,全军都装备有这种标枪和战剑大盾,军官与士卒的装备差别很小。战斗开始,由青年兵组成的第一横列首先推进,将标枪掷出。同时,军团在标枪掷出之后便完成疏散;第一横队的士兵开始冲锋,前两列士兵与敌人用短剑进行近身格斗。后面六至七列士兵再投掷标枪。接着,由壮年兵组成的第二横列替换,第一横列后撤休息。军团精锐士兵负责掩护军团的两翼与背后,同时还要找回可使用的标枪,补充给撤回的第一横列。一场战役通常进行数轮替换,而最精锐的老兵,只有在战局僵持不下与军团撤退时才得亲自上场。” 他娓娓道来,众人专心致志听着。 杨霆风则是忽然想起,师父曾经给他讲过,在三国时期,西凉军阀马超,手下便有一支罗马军团。 据传,马超跟曹操对战的时候,有一部分兵士用的是西方的罗马方阵,即橹盾,又用可以投掷的标枪,这都跟以前的罗马帝国兵团战法类似。 所以曹操手下才说“关西兵强,习长矛,非精选前锋,则不可以当也!”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当年,罗马帝国“三巨头之一”的克拉苏,大军向东入侵帕提亚,遭帕提亚的军队围歼,六千罗马军队又向东面突围,逃至哈萨克汗国。 后来,西汉将领陈汤(喊出那句著名的霸气语录“敢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出处人)和甘延寿,在康居与匈奴的郅支单于战斗时,这支罗马军队正在当匈奴的雇佣军,跟汉军打上了。 最终,罗马军队战败被俘。 而当时的汉朝,相当强大,在西域都护陈汤和甘延寿的要求下,对这支文化迥异的军队给予了极为宽大的处理。 汉朝不仅允许该军自行筑城驻扎,并为大汉保卫边防,于是,这群幸存的罗马人,在河西走廊西端建立的自己的城市,名叫骊靬。 而马超的先祖‘伏波将军’马援正是那一代的军事长官。 所以,在马超军团中,拥有罗马人的后裔军队,也并不稀奇。 而在遥远的罗马,在执政官盖乌斯·马略军革后,军团中不再有这种不同横列兵种的区分,但仍使用这种交替轮换进行作战的方式。 也就是依靠这种战术,罗马军团扫南荡北,无可阻挡,灭了无数的国家,版图西起西班牙、高卢与不列颠,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南至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地中海则成为了帝国的内海。 全盛时期的罗马,控制了大约五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世界古代史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君主制国家之一。 便在这时,忽听古城外杀声大作,箭矢的破空声此起彼伏,牒云陌急匆匆的进来,汇报说古城外围有情况。 杨霆风低喝道:“出去看看!”其他统领也无不色变,随他一同出去。 众人一路行去,一面说着话,一面穿出了锡柳城中心废墟,这座土城已看不到什么完整的民居,只有几百堵被火熏黑了的泥墙,还兀自挺立着。 杨霆风先令众人伏下别动,然后,他像是一头豹子一样,向前奔去,奔到了一堵泥墙之后,伏了下来,再招手令史万岁、贺若弼、牒云陌、萧狼等四人过来。 当四人也来到了泥墙之后时,看到杨霆风把手掌紧贴在泥墙上,喃喃地道:“看来,盯上阿扎多赫特的,可不止我们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缓缓地露出一对招子来,向泥墙的外面看去。 他虽然没有探头出去,可还是可以把前面的情形看得十分清楚。 那应该是两队人马在厮杀,商队一方约有二百来人,以骆驼为墙,罗马雇佣军为辅,围成大圆阵,阵中燃起火盆烽烟,数十名亚麻布裹头,身穿克赫帕什板甲,腰佩图坦卡蒙镰状剑,手持阿努比斯长弓的弓箭手们,正蹲伏在火盆前,点燃裹满沥青的箭矢...... 另一方,则是一群沙匪马贼,数量不下三百,各个黑衣劲装,头巾蒙面,胯下骑着哈萨克黑走马,身背强弓马刀,正围着大圆阵疾驰,时不时地射出冷箭杀伤敌军。 沙匪中有一女子,操着急速的古突厥语,指挥着马贼们,围攻商队。 杨霆风一眼望去:那女子红衣轻纱裹体,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脸上也有一袭面纱,想是为了阻挡风沙所蒙,她腰里挂着一盏烫金镶宝水囊,一只相貌英武毛色纯白的隼,停在女子肩头,英武不凡。 双方一通乱战,各有死伤。 那千头骆驼,间隔三尺,用褡裢彼此连结,褡裢上绑了无数的荆棘倒刺,两端还挂满鹿角拒马,一旦撞上,顿时便会人仰马翻。 可马贼们若是冲刺荆棘,又会发觉马匹牵扯在倒刺之上,进退不得。 那些埃及弓箭手们,看到马贼在荆棘里挣扎,纷纷张弓搭箭,乱箭齐发。 顷刻间,沙匪马贼一方死伤惨重。 但这些贼匪们极是悍勇,虽处如此不利境地,仍有数十人冒着箭矢,拼命翻过骆驼,纷纷拔出佩刀,一顿乱砍乱杀。 就在这时,忽而骆驼阵中,冲出一队罗马士兵,分作三队,一队持剑举盾,组成龟甲阵;一队手持长矛,来战漏网之鱼,最后一队抽出标枪,对突破骆驼之人,一顿射杀。 贼匪们也分为三拨,一队下马,迎上罗马士兵,混战在一起,他们身手敏捷,武艺高强,顷刻间将罗马士兵砍死七八人;另一队则张开渔网,阻挡弓箭,罩住那些投射标枪之人;剩下一队则解下背上强弓,从外围车悬而射,片刻间就射杀数十名埃及射手——法老之鹰 此时沙风陡起,双方喊杀声,响彻长空,惨叫声不绝于耳。 忽然间,一道矫健的身影,掠众而出,直扑那红衣女子,手中劳瑞亚坤单手剑挥地密不透风,剑光霍霍,无人能挡,瞬间刺倒数名马贼沙匪。 杨霆风识得此人,正是罗马之子提图斯,见其神勇无比,不觉大吃一惊,轻声道:“好家伙,是他!” 第七十五章 瀚海之狼 提图斯一把单手剑连续横扫,几个来回,又杀伤数人。几名罗马精锐士兵也是飞身上前,护卫在他周围,以防冷箭。 那红衣女匪看着提图斯,阴沉沉不发一言,良久,方用古突厥语说了几句。 不多时,她身边的沙匪开始吹动号角,红衣女匪也是飞身上马,亲临战场,但见她长弓一举,阵列迅速移动,沿着骆驼阵开始画圆,所有马贼搭箭上弦,乌黑的箭镞对准了骆驼。 “?????????(???????????(放箭)”红衣女匪断然喝道。密集的箭雨对着骆驼群就是一通攒射,疾劲的嘶鸣声,划破了沙漠的沉闷寂静。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罗马士兵们,只有用盾牌护住身体。 沙漠地区视野开阔,没有遮蔽物,可以说是退无可退,避无可避,活活挨射。 在强弓劲矢的轮番射击下,骆驼群成片成片倒下,口中不断吐出白烟血丝,发出哼哧哼哧的惨呼。 提图斯心中明白,若是让这群马匪们再射一会,在场的骆驼非得被全部射杀,当下,扬声用拉丁语吼道:“targethostiumequostrecentapedumetclypeum”(目标,敌军战马,距离三百英尺,标枪,放!) 他话音刚落,但听得“咻咻”声络绎不绝,无数罗马配重式标枪从龟甲阵中射出,专射战马。 一瞬间,应声栽倒了数匹哈萨克黑走马。 投掷标枪,乃是罗马军团士兵必备技能,再经由指挥官亲自下令齐射,威力丝毫不比弓箭齐射差上多少。 不消片刻的工夫,黑走马已被射翻不下于数十匹,马匪们的阵型,已经纷乱不堪,被迫开始退却。 提图斯火速派人上前,将倒地的马匪们一个个补刀分尸,又指挥法老之鹰们,飞矢掩护士兵,射杀远方的来援之敌。 那红衣女匪见状,也是一声令下,马匪们兀自从身上掏出一颗颗黑乎乎的刺飞锤,舞得咻咻生风,再一同激射而出。 铁球急射连弹,声若霹雳,杨霆风远在百丈外的土墙边,仍能听得清楚。 只见,无数小黑点急速飞出,狠狠落在了——那些没有盾牌掩护的埃及弓箭手身上 杨霆风偷偷瞄了一眼,看到了相当最可怕的景象:在这张由刺飞锤组成的绵密火网下,那些埃及射手被打得浑身开花,一团团的血雾炸将开来,血肉横飞,死状极惨。 一时之间,惨号声、惊呼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又经一盏茶的激战,双方喊杀声才渐渐平息。 杨霆风一面做了个‘止’的手势,一面缓缓地探出头,向泥墙的外面看去: 前面的沙地上,这时,满地都是鲜血,而在一大堆血沙之上,横七竖八躺着无数的尸体。有人的,有马的,也有骆驼的,有的尸体的血肉模糊,有的尸体蜷缩成了一团,有的露出了白骨,有的则是缺胳膊少腿的...... 骆驼与货物被遗留在了原地,那些罗马士兵们,似乎被击退了。 红衣女匪一挥手,嘴里吐出一连串语速极快的古突厥话,那些马贼们得令,纷纷将尸体聚拢在一块,抹上岩盐防腐,接着,用马索系上尸体脚踝,由马匹拉着...... 贺若弼喘着粗气,心跳砰砰跳动,但是他的声音却很平静:“这些,绝不是马匪,应该是罗刹族人的一支,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就会伏击牧民与商队,财物会被他们用于黑市购买军械马匹,尸体则会抹上盐防腐,倒吊在通风良好的岩洞中......他们......他们一见到活人就杀......他们......” 他断断续续地念叨着,杨霆风闻言,双眼刹间睁得老大,喉咙里发出了“咕”的一阵声响来,其余四人也是瞳孔放大,眼神震惊。 杨霆风深吸一口气,勉力使自己镇定,喃喃念道:“罗刹,男即极丑,女即甚姝美,并皆食啖于人。每当罗刹出没的期间,便会袭击来往的商队牧民,并取出其心脏,名日献祭。” 说罢,他的喉际,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令他再也说不下去。 就在这时,古城东面,陡然传来了一阵狼嚎声,接着,又有一阵极轻极细的狼嚎,从西面升了起来,远远传了过来。 初时只有几声,此起彼落。 可不一会儿,就变成一大片,也不知有多少,听着十分瘆人。” 杨霆风一伸手按下了贺若弼的头,低声道:“我们,好像被包围了。” 其余三人忙和他一起趴下,萧狼面部肌肉抽搐着:“小心,那是最凶恶的瀚海平原狼,速度极快,且凶残无比,且具有很好的耐力,适合长途迁移。冲刺时,每一步的距离可以长达三尺,一旦被咬上,不撕下你身上一大块肉,绝不松口,被它们盯上,可真是麻烦了。” 众人闻言,只觉颈背发麻,心头俱是一冷,手心渗出了汗。 杨霆风低声问:“此地,怎会有狼?” 萧狼解释道:“如果他们真是罗刹族,那么这些狼群就是跟随他们而来。” 牒云陌也点头道:“是了,我幼年时,曾听叔叔说,罗刹族有特殊的方法,可以驱狼共存,让狼群率先侦查来往商队与牧民的动向,即便走了三四天,这群畜生还是能根据气味追上。” 史万岁闻言,突然取下身上的铁胎弓,搭上箭,背靠着泥墙坐了下来,冷道:“他娘的,老子宁愿被狼咬死,也不愿意落在罗刹的手里!” “说的是!”贺若弼的声音一直很平静,但说到这里,忽然发起颤来:“即便同样是被吃掉,我也宁愿喂这些畜生。” 他们的话,令杨霆风听得头皮一阵发麻。 他知道,比起在战场上被人杀死,多多少少还能接受。 可像晒肉干一样,与同类们一起被挂着,自己说什么,也过不去心中的那道坎。 他明白,自己这回,是真的进入了一个人间地狱...... 杨霆风曾多多少少,在老帅府邸的——《紫塞势力分布详图》上了解过,从他出发地点往河西走廊中段,到锡柳古城南部,这区区一千公里的路程,又何止是罗刹? 可以说,每一步路程,都充满了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 对那些杀人堪比呼吸,好杀嗜血的异族,朝廷的法规刑律,简直就是可笑。 狼嚎声,却越来越近。 杨霆风靠着土墙,坐了起来,缓缓拨动千机匣上的机关,从机匣内取出了八面汉剑。 萧狼等四人也做好了战斗准备。 不一会,狼吠声已来到了离他们极近处。 最近的一匹狼,就在杨霆风靠着的那堵土墙之后,在狼吠声中,还夹杂着听来令人全身发颤的──那应该是狼咬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如同锈刀锈剑摩擦的声音,叫人头皮发麻,身上刹间起了疙瘩 杨霆风用手指做了个“嘘”的动作,并没有注意到,身边的贺若弼已经陡然紧张起来。 他也不再蹲着,更非坐着,而是采取了单腿跪地的半蹲姿势,同时拔出了腰间佩刀,贴在脸颊旁。 杨霆风知道,他这种姿势,乃是契丹人在野外喝水时,特有的姿势。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边喝水,边防备野兽在背后攻击。 终于,第一匹狼露了头,它露出白森森的尖牙,鲜红色的舌头,口里喷着腐尸的臭味! 杨霆风离它仅仅一臂距离,以致可以闻到狼嘴里,那令人欲呕的味道! 不过,它似乎没有发现杨霆风,而是自顾自朝前走去。 杨霆风楞了一下,忽然想起,自己在加入夜不收的那晚,荆楚薇曾经给他喝过一种苦酒,可以消除身上的活人的气味,不受那草原血狼与大黑熊的袭扰。 看来,不止是草原血狼,对瀚海平原狼似乎也有奇效。 不过,那狼并未走多久,杨霆风的八面汉剑已经重重挥出,将其对穿而过,一剑削为两断,脏器和着血肉瘫了一地。 正要指示众人撤退,突然发现贺若弼脸色很难看,杨霆风一抬头,看的一匹通体雪白,体型壮硕的平原狼,正伏在土墙上方,锐利的眸子死死盯着自己。 杨霆风大吃一惊,连忙点足向后一掠,于后撤中,反手一剑,削在白狼的脑袋上。 那狼兀自发出了一下惨嗥,直接没了半个脑袋,滚跌了下来,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也就在这时,另外又有四匹瀚海平原狼,自泥墙的那一边疾窜了过来! 杨霆风暗骂一声,正要抵挡,不料,从周身两侧,又扑出来数匹草原狼,至少有十多头。 就在这电光石火,千钧一发之际,萧狼,牒云陌,贺若弼同时出手,杨霆风还没看清楚是这么回事,七八匹狼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其余冲过来的,也被史万岁一箭一个,给射杀当场。 杨霆风才定了定神,却陡然发现,萧狼,牒云陌,贺若弼,史万岁同时瞪大了眼珠,他还没反应过来,贺若弼转身就跑。 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杨霆风绝想不到,一个人竟可以奔得如此之快? 萧狼也大喝了一声,“撤!”他一面说,一面拽住杨霆风,飞也似向后奔了出去,牒云陌,史万岁也随之跟上。 当他说到这个撤字时,贺若弼的整个背影,已经消失在土墙的另一边。 杨霆风吃了一惊,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边跑边转头望去:只瞧得无数瀚海平原狼,跃过那一堵堵的土墙,龇着獠牙,朝着他们冲刺而来。甚至,他还可以看到一小队罗刹人,蒙着面,戴着黑色兜帽,手拿一种特殊的摇铃,也吆喝着追来。 第七十六章 狼吻毒矢 再说杨霆风等人兀自狂奔,大口喘着气。 突闻远处有人大声喊道,“寻找掩体!卧倒!” 话还未落音,几人下意识地,各自在就近土墙沙坑内趴下。 杨霆风就近找了所架构还算完整的废墟民居,这户人家较之寻常人家稍大一些,院子里甚至还挖有蓄水池,只是早已干涸多年。 蓄水池内,倒是长满了金琥与仙人掌等沙漠植物。 跃入蓄水池,杨霆风兀自蹲下,这时,他才来得及看清楚,那贺若弼不知何时,已经窜上高台,与三十名蹶张营士兵们一起,站在了锡柳古城中心——一座坍了大半的瞭望台上,张弓搭箭,瞄准群狼 “放!”贺若弼大喝一声,猛一舒手,一支长箭率先破空而至,锐利的箭头刹间撕开了头狼的身躯,几乎是同时,离弦箭如暴雨般激射而出,带着尖锐刺耳的鸣叫,从高台上倾落,几乎连停都不停。 顿时,狼群中血雾纷飞,尸骸遍野,顷刻间,众人就射杀了六七十匹瀚海平原狼,群狼瞬间大乱。 望着这三十人组成的弓队,箭如雨下,那连续的开弓射箭,其效果丝毫不亚于三百人的强弓营齐射,杨霆风默默点头,继而大喜,暗忖道:“看来,这训练的效果,到底还是出来了。这回去之后,必将此法推广至全营。” 当初,他强迫这五十名擅射军士,连续地开弓射箭,习练爆发力与持久力。 可几个时辰射下来,众人无不腰酸背痛,手臂发颤,对他也是颇有怨言吗,连杨霆风自己,有时也很是迷茫,考虑要不要取消这个练法。 可如今,乍见群狼,情况紧急,加之众人潜力爆发,是以,三十人竟射出了三百人才能齐射出的效果,一时间,众人当真也是又惊又喜。 对这位新来的一哥,更是发自内心的敬佩了。 就在这时,杨霆风隐约听到了一些人声,叽里呱啦说着古突厥语,接着,便是一阵又一阵的摇铃声,摇铃过后,那些混乱的狼群再次被召集起来,开始集体朝着贺若弼所在的瞭望台围了过去。 杨霆风瞧得分明,心中立刻想到,“看来,这些瀚海平原狼,真就是这些罗刹人所训,我等虽暂时奈何不得群狼,但却可以先射杀这些个驯狼人!” 念及于此,他突然从蓄水池窜出,一拍背上机匣,刹那间,重弩飞星翎羽已擎在手中。 他又一个箭步,脚蹬土墙,三步窜上,凌空一抓,将一支箭支攥在手掌心,那箭劲力极强,竟将掌心的皮给撕开了,痛得他冷汗直冒,但杨霆风顾不得许多,快速装填箭矢,瞄准其中一名驯狼人,一箭射出。 只听一声弦响,那箭深深没入那驯狼人左边太阳穴,一缕血线从他右穴激射而出,洒在他身边同伴身上,将那人惊了一惊。 与此同时,前方一队狼群,恰如群龙无首,顿时大乱,纷纷四散而走。 杨霆风一眼扫过,心知此举有效,当下,身形再一晃,左手一拂一抓,轻松将三支箭支挽在手里。他又点足一跳,横掠一丈,立在另一堵土墙之上,方见余下的三名驯狼人,生的是额宽面阔,朱发绿眼,身形十分剽悍,手里握着牛眼大的铜铃铛,腰间佩有铜柄月牙战斧。 杨霆风目中,寒光闪动,突然反手一掏,又祭出轻弩——天羽沉星,搭上三支羽箭,抬手瞄准 那三名驯狼人,也早已发现杨霆风,却被他空手接箭的绝技所惊,一时间,竟然略微有些犹豫。 可这是战场,哪容得半分犹豫? 但见杨霆风手法如电,箭支连续脱弦,第一人躲闪不及,被一箭穿膛而过,当即脸色煞白,口吐白沫,倒地身亡。 第二人虽说俯身躲闪,却也正好让箭从他的脑袋上穿过,雪白的脑浆和着鲜血四溅开来,浑身抽搐不已。 第三人侧身避过来箭,但依旧擦破了左大臂,一丝诡异的蓝血渗了出来。 那驯狼人大吃一惊,扔下铃铛,转身就跑。 可没跑出几步,他的脸色就变了——变得发蓝可怖,那绿色的眼珠子,几乎从眼眶里掉了出来,铃铛刹间落地,右手紧捂住他的左大臂 也就在这一刹间,他全身的皮肤都呈现出蓝色,当即吐出一口蓝血,随即不活了。 要知道,杨霆风等人所带的箭矢,都淬有剧毒,就算只擦破一点表皮,一丝缝的伤口,毒就能攻入,中者必死。 除非这名驯狼人,在中箭的刹间,拔出他腰间的斧子,砍掉整条左胳膊,或许还能活命。 但他没有这样做,非但没做,还选择了逃跑。 他不知道,他这一跑,导致了体内血液循环的加快,加速了体内毒液的吸收和扩张。使毒素更快到达了心脏,加速了他的死亡。 随着这名驯狼人的倒下,忽然间,狼群开始躁动起来,齐声嚎叫,竟然四散分开,开始啃食同类的尸体,那四名驯狼人的尸体,也给顷刻间撕成粉碎。 这番变故突兀至极,杨霆风收了双弩,跳下土墙,蹲在地上,瞧得地上残破的尸骸,甚是触目惊心,暗付道:“与狼为伍,终有一日为群狼反噬。” 他凝思片刻,突然感到有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拍了拍他的背,又朝着远方指了指。 杨霆风知道,拍他的人,是萧狼。二人多次出生入死,彼此间早已熟络,自不必说。 他顺着萧狼所指之地望去,看到了一番奇景:只见,那些中了毒箭的平原狼,早已毙命多时。四五匹狼围上来一阵咬啮,片刻之间,就变成一堆狼骨。可说也奇怪,吃了那狼尸的瀚海之狼,走不到几步,也都纷纷站立不稳,倒地身死。幸存的饿狼们见状,又一阵抢食,又是尽皆中毒而死。 一传十,十传百,转瞬之间,狼群已尽数死绝,整个锡柳古城,一时又静了下来,悄无声息。 杨霆风、萧狼见了这等异景,脸上瞬间色变。 这时,杨霆风才知道,那牒云陌请来的那一男一女,可绝不简单。 如果不是他们的制作的这批毒箭,自己这时候,早已成为沙漠中的白骨了! 他更知道,战局还远没有结束。 萧狼望向远方,突然小声道:“杨兄,战机已失,我们的存在,已经暴露无疑;现在就撤,或许兄弟们还能全身而退。” 杨霆风舔舔发干的嘴唇,并不答话。 萧狼又道:“这些罗刹族人,几乎每一个,都是从小在战场上、杀戮中长大的。而且,这附近应该有他们族人的营地,人数多少,尚且不知,你看,咱们是不是.......” 闻言,杨霆风深吸一口气,他不得不承认,萧狼所说句句在理,但一想到所拖的军饷,下月的危机,他是说什么都不能放弃的。 萧狼盯着他,继续道:“如果你同意,我这倒有一条地图上没有的捷径,可以迅速让弟兄们骑马返回蹶张营。” 杨霆风低头开始沉思起来。 确实,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现在撤退,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再待下去,还不知道有多少凶险在等着他,即便他不珍惜性命,那么其他人呢? 若是他和手下的这些人,都丧命在此,那留守的老梁头等人,怕也是没法向上面交代。 可是,在他的性格之中,却有一份异样的执拗。 这种执拗,来自他自身饱经风霜的童年,以及强烈的意志与百折不挠的强悍韧性。 而且,这份执拗,平时绝看不出来。但是,一旦陷入危机以及抉择时,只要有一丝成功的可能性,那就绝不会有什么力量,可以使他放弃! 杨霆风思索半晌,缓缓摇了摇头,说道:“都到了这份上了,现在放弃,太可惜了!” 萧狼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伸手拍了拍他肩膀。意思也很清楚,无论兄弟你做出什么决定,哥们都支持你! 他们不约而同地一起站了起来,萧狼抬头望了望天空,向天上指了一指,又点点瞭望台。 杨霆风抬眼一望,只见夕阳西下,已是黄昏,遂微微颔首,与萧狼各自施展轻功,向大部队方向窜去。 不多时,二人便来到了那座坍了一大半的瞭望台下,和众人汇合。 杨霆风清点了下人数,倒是一个不少。就是这箭矢的数量,消耗的着实有些快。 除了看管马匹的十人,杨霆风将剩下的四十人分成两组,每组十五人,一组萧狼带着,一组由牒云陌领着,从狼尸上迅速回收箭矢。 又将剩下的十人,交给史万岁与贺若弼,五人一组,负责在瞭望台警戒周围。 四组人相约,轮流休息一个时辰后自行调换。也就是说,只一组人行动,另一组人便休息,永远保持队伍高效的行动力。 当暮色笼罩在锡柳古城上空的时候,箭矢已被回收的七七八八,杨霆风又下令麾下军士,两人一组,焚烧狼尸,造成古城内有大队人马的假象。 这期间,罗刹人的斥候,曾对锡柳古城发动了多次的侦察。 可他们的人,一旦进入射程,都会被杨霆风与警戒军士们给射杀当场,没有一个能安全返回的。 那红衣罗刹女,连续派了七八波人马侦察无果后,在吃不准土城内部的情况下,除了进行严密的封锁之外,再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军事行动。 当晚,这些罗刹人就在锡柳古城外生起篝火,肢解尸体,原地驻扎...... 晚风,是冷而湿的。 沙漠特有的鬼天气,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无数萤火虫从远方的冷风中飘来,游弋在寂静的锡柳古城里,宛若一个个绿莹莹的小幽灵。 就在着万籁俱寂的夜里,罗刹人的营地里,却是气氛异常热闹。无论男女,手中皆握着血淋淋的心脏,围绕着火堆,进行了传统的舞蹈。 那红衣罗刹女亲自下场,手提一连串须发皆张的首级,足有十八颗,两脚跳着奇异的舞蹈,赢得了篝火边男罗刹们的叫好一片。 瞭望台上,杨霆风趴在地上,狠狠啃了一口干瘪的馒头,又抿了一小口清水,观察着罗刹人的营地。回想起西烽火之战,以及这几天来的种种经历,多少次的险死还生。 此役虽前景渺茫,但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他对自己毅然决定不撤退的判断,感到十分骄傲。 他的身边,还坐着两人。 杨霆风放下了馒头,转首望去:史万岁闭着眼,靠在一堵破墙边,身边放着两张铁胎弓、八壶箭,似乎睡着多时了。而萧狼,则是将那蓄水池内的仙人掌全部砍了,削了皮,又把刺剃掉,按照人数,切成一条一条的...... 第七十七章 锡柳古城(上) 深夜,月光奇好。 那些罗刹人,在疯了一晚后,也各自熄灭篝火,在古城外安营扎寨。 杨霆风安排了众人过夜的地点,两人一组,仍然采取一个休息睡觉,一个在站岗放哨的方法。又派遣了贺若弼与牒云陌前往马匹处负责。 萧狼送了宵夜(仙人掌肉)与众弟兄,与杨霆风一同返回了瞭望台。 萧狼向史万岁他看去,看到史万岁虽然闭着眼,但是眼皮却在颤动着,这说明他睡得不死。 杨霆风靠着土墙,闭目养神,突然问道:“老萧,我一直没有问你,小七他......” 萧狼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幽幽地长叹了一声。 这倒不是萧狼要刻意防备史万岁,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萧狼对史万岁的了解,自然增进了不知多少——这是一个坚强、有着强悍斗志的人,几乎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令他屈服,同时,他也绝对是一个信得过的弟兄 只是萧狼现在,并不想谈论此事。 因为,时机还未到! 萧狼低叹了一声:“你先休息会,我替你俩站会岗。” “行,两个时辰后,记得喊我!”杨霆风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便自顾自躺了下来,他一根绷紧的弦,总算放了下来,四肢百骸像是散开来般,一下子便睡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锡柳古城内,突然传来了喊杀声! 这声音突然传来,距离不会超过二十丈,令瞭望台的杨霆风和史万岁刹那间醒了,两人都大吃一惊,而萧狼早已一跃而起,拔出环首刀,从高台上跳了下去,身影没入了黑暗之中。 “这些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得离他们如此之近的?”杨霆风转向声音传来处,伏地聆听,心中咯噔一下,“最外围的弟兄们呢?为何没有及时示警!难道说......” 这些日子来,杨霆风在各种沙漠恶劣环境中,早已养成了极度的警觉,他又是习武之人,就算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他也应该可以觉察到的。 即便他觉察不到,那么萧狼呢?史万岁呢?那些值勤士兵呢? 可是如今,将敌人放进了那么近的距离处!这些人要是罗刹的话...... 杨霆风想到了这里,心中不禁冒起一股寒意! 就在这时,只见瞭望台下,数十个瘦削的人影,自阴暗之中闪了出来。 为首之人,朱发绿眼,两目阴森,身形剽悍,身披一副软甲,手中提着两颗首级,犹自滴血,在月色下看来,更见可怖,正是罗刹人! 史万岁认出了首级上面孔,正是麾下两名年轻亲兵,他急促地喘着气,恨恨道:“直娘,是楼随与陆池。”说罢,他举起地上铁胎弓,张弓搭箭,瞅中那名罗刹,于行进中一箭射出,那人应弦倒下,口吐白沫,身体发蓝,两颗首级也掉落地上,咕噜咕噜滚了很远。 那些罗刹们一声惊呼,吐出一串古突厥语,迅速寻找土墙掩体。 杨霆风此时,却已迅速镇定了下来:“老史,看来,古城已被罗刹人渗透进来了,你赶快寻找散落各处的幸存弟兄,我去收拢部队,保护马匹,准备撤退。” 不料,史万岁却露出十分凶狠的神情,他咬牙切齿地道:“不,杨兄,绝不能放过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说完,他飞身下楼,左右开弓,刹那间,又连续射翻两人。 “这史蛮子!”杨霆风暗骂一声,急忙从千机匣内取出天羽沉星与飞星翎羽,取出箭矢,五指上下翻飞,迅速开始填充双弩箭矢。 他说归说,骂归骂。 但是,教他放弃自己的弟兄,独自一人逃跑,却是怎么也做不到的。 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与史万岁浴血奋战,一同赴死的准备。 但见史万岁,左冲右突,箭出连珠,只要有露头的,皆被他当场射杀。 罗刹人见状,立即分作数队,前后左右,四面迂回包抄于他。 他虽箭法了得,奈何也只有一张弓,两双手,顾得这边,就顾不得那边,只能边射边退,且战且走,转瞬间,又退入了瞭望台楼下。 知道今日必将命丧于此,他反而不再退却,而是停于原地,站桩输出,只见他不慌不忙,张弓搭箭,每每开弓,必有一人倒下。 一时间,罗刹人损伤惨重,微微退却,寻找掩体,不敢逼他太紧。 史万岁见之大喜,迅速放下长弓,来回甩了几下大臂膀,活动活动酸胀的筋骨,可就在这时,忽听杨霆风大喊道,“老史,小心身后!” 他正甩着臂膀,杨霆风这一喊,史万岁也陡地转过头来,肌肉陡然抽动了一下。 突然,他挽开铁胎弓,转身瞬间,连发三箭,练成一线,好似一条银蛇急速掠了过去。 杨霆风见识过他射出箭矢的劲力和准度。 若是说,史万岁三箭齐发,且如此近距离射击,那么,即便是自己的捕风捉影,恐怕也无法截住箭矢,这一点,他杨霆风,绝不怀疑。 而这时,箭矢显然不是射向任何人,而是径自射向沙地里。 史万岁这时才看清,那是一条长相特别奇特的蛇类,其头部有着两个像锥子一样的角,正自沙地里迅速游了出来。 由于那蛇的身体表面和沙漠环境完美地融为了一体,不容易看得清。 要不是它头上的角突然竖起,还真不好发现它的存在。 可是它的头部,却形成惊人的三角,一望便知,是含有剧毒的毒蛇! 这种蛇,叫角蝰。它们主要分布于黄沙中,十分地阴险。在捕猎时,会将身体掩埋于沙子之中,与环境融为一体,等待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中了它的毒,即便不死,也得残废。 西烽火曾经有不少军士,就是站岗不慎,被其咬伤,或死或伤。 不过,那条角蝰,虽然窜了起来,但是走势,却不算很快。 比较起来,至少还是史万岁的箭矢更快许多,一下子就射向它的七寸部位。 那蛇头兀自晃了几下,便软软瘫倒在沙地上。 杨霆风缓缓舒了口气,正欲下楼支援史万岁,突然,他看到沙地的另一端,黄沙被硬深深掀开,紧接着,史万岁发出了一声闷哼,听来令人毛发直竖。 等到杨霆风看清时,只见沙地另一端,一颗一模一样的蛇头,狠狠咬着史万岁小腿处……由于变故发生太快,以致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史万岁仍然傻愣着,毒素,使他这样的高手反应迟钝,以至于忘记第一时间,拍开蛇头。 就在这生死的一线间,杨霆风一跃而下,一伸手,便捉住了那蛇头的七寸,令得蛇口张开,露出尖锐的白牙,刹间离开了史万岁的小腿。 而史万岁的后腿上,也瞬间有着两排六个小孔的牙印,奇怪的是,并没有血流出来,而是有白色的液体从伤口处不断渗出。 再说那角蝰,自被杨霆风捉住七寸后,蛇口拼命翻转,但无论它如何动弹,却始终无法咬中杨霆风捉它的手。 突然,那蛇头身子一动,整个蛇躯从沙地里窜了起来,足有五尺多长,紧紧缠住了杨霆风整个腰际,而蛇尾处,赫然又是一个蛇头,只是已经死去。 史万岁一凑近去,才发现那个蛇头上,赫然插着箭支,正是自己刚才射出的。 原来,这是一条双头角蝰,头与尾巴,皆是脑袋。 大自然,造物主还真是爱开玩笑。 杨霆风翻转蛇头,与史万岁合力将盘旋在他身上的蛇身取下,往远处狠狠一抛,杨霆风一面蹲下,同时,凑近口去,想将史万岁后腿中伤口中的血液吸出来,却被他拒绝。 此时,他整条后腿的肌肉已经僵硬,呈现出淡淡紫色,眼中也没了光采,瞳孔涣散,透着死气。 史万岁拍了拍杨霆风肩膀,摇了摇头,又指指前方。 杨霆风陡然一怔,向他所指地方看去——原来,就这一会的功夫,那些罗刹人,又开始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这时,杨霆风有注意到,天色好像黑暗了下来,月亮也陡然消失在夜空。而天际也不时有闪电传来,萤火虫们却也早已消失无踪。 沙漠的天气,是最极端,同时也是最变幻莫测的。 运气好时,你甚至能在一天内,经历一年中的四季。 史万岁从箭囊内抽出一支箭,缓缓搭上,“大人,您先撤吧,标下替你殿后。” 杨霆风摇了摇头:“废话,要走一起走。” 史万岁一愣,急道:“大人,标下已经中了剧毒,无论是战死或者毒发,这早晚是个死,可您还有机会。”他话音刚落,天上的闪电,愈发地频密,加之伴随着雷声隆隆。 此时,整个锡柳古城十分黑暗,只有每当闪电亮起的一刹间,才能看到前方的东西。 就在又一次电闪雷鸣之际,杨霆风陡然看到了什么,紧接着,四周发出了无数簌簌声——仿佛千万爬行动物贴着地面急速爬行而来的细碎响声。 忽然,杨霆风压低了声音,说道:“准备!” 史万岁并没听清他说什么,只是一再催促其离开。 也就在这时,又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紧接而来的便是一声惊雷,雨哗哗地直淋下来。 雨势之大,世所罕见,地上的积水,像是无数条银蛇般到处乱溅,却转瞬渗入了沙地里,消逝不见。 就在这刹间,杨霆风一把背起了史万岁,转身就跑。二人身影消失的瞬间,一道劈岔的闪电从天空划过,接着,一切又回复黑暗,可是在黑暗之中,却传来了罗刹人惊恐的惨叫声...... 第七十八章 锡柳古城(中) 空中,闪电频繁,雷声急促,雨势再次加大! 行进了大约一炷香后,杨霆风抹了一把脸上沾满的雨水,感觉背上的史万岁没了动静,遂停下脚步,就近进入了一所残破的民居之中。 他们才进入民居不久,远处又传来沙沙声,更是诡异无比。 此时,史万岁早已昏死过去,只是朦胧之中,他依稀感觉有人在为他吸出腿上毒素。 也不知过了多久,史万岁突然睁开眼睛醒来。 只是,当他醒过来之际,是被杨霆风推醒的。 杨霆风压做了个‘嘘’的动作,压低了声音:“嘘,有人来了!” 雨下得很大,伴随着雷声、闪电还在持续着,四面八方皆发出了无数淅沥沥声。 在这样的环境中,按理说,杨霆风应该是不可能觉察到有人走近来的声音。 可是每次闪电亮起,当史万岁可以看到杨霆风时,都可以看到杨霆风的神情十分紧张,竖起耳朵向周围听着。 史万岁也紧张了起来:“是罗刹人?” 杨霆风摇了摇头,又贴地聆听:“不像......” 史万岁吁了一口气,来的不是罗刹人,那便不难对付,他也开始倾听起来。 过了不一会,他又听到有人走近来的声音。 来人脚步矫健,十分有力,但有时又要隔好久,才听到他一下脚步声,极其诡异,令人有毛发直竖之感。 杨霆风疑惑之极:“奇怪,怎么会有两种脚步声?”他一面说着,一面从千机匣取出了八面汉剑,身子向门口缓缓移动。 到了洞口时,他才转过头来,对史万岁说道:“我一个就可以对付得了,你余毒未清,先在这里别动!” 史万岁答应了一声,看到杨霆风无声无息地向门口走了出去。 而那时有时无脚步声仍然在持续着,有几下显然是那人重重地踏践了沙地,接着便是利器撕裂肌肉的声音。 史万岁也挣扎着爬了起来,移动着身子,到了门口,他也想看看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外面十分黑暗,几乎只有闪电亮起的一剎那间,才能看清东西。 就在一次闪电之际,他看到了有一个人正摇摇晃晃向前走来,看不清他的脸。 同时,他看到杨霆风一下子跃向那人,也就在这时,一切又回复黑暗,可是在黑暗之中,却传来了刀剑挥砍的争鸣声。 接着,就发出数声嘶哑的喊叫,像人又像野兽。 这一下喊叫声来得如此突然,史万岁整个人都为之僵呆,他无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然后,又是一下闪电,可以令他看清,那走过来的人,站定了不动,和杨霆风背靠着背,似乎在和什么东西僵持。 史万岁只来得及看清杨霆风的神情,惊怖之极!他手中握着八面汉剑,在闪电亮起之际,手中之剑,发出湛蓝色的光采来。 可是他却如同泥塑木雕一样,一动也不动,盯着四周,如临大敌。 闪电一下就过去,史万岁无法知道他们究竟对付的是什么。 他在迅速定了定神之后,连忙向前走去,他才走出了两步,天空中的闪电又亮了起来,就在那一剎那间,他又能看清楚眼前的情形。 而正是那一剎那间,他也怔住了,而且,不由自主地,他喉咙也发出了‘咕’的一声。 就在那一剎那间,他看清了在杨霆风面前的那个人的脸。那是一张他十分熟悉的脸,本来他是不应该感到这样吃惊的。 可是在一见之后,恐惧感却自他身体的每一处涌了出来! 那个人是萧狼!依旧身形矫健,依然的威风凛凛,只是全身透湿,显然淋过大雨。 但他的身上,遍布被啃咬过的伤口,看起来无比瘆人。 而且,他也已知道,杨霆风与萧狼二人,究竟在对付什么。 这时,手握有八面汉剑的杨霆风,离萧狼极近,首先叫了出来:“小心!” 史万岁此际的思绪还是十分紊乱,他甚至觉得,肯定是他体内的余毒,让他眼花了,这脑中所想到的事,也开始杂乱无章,他看到了——雷雨之夜,沙地里忽然裂开,无数被埋葬死人,身着残破麻布,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些人,眼神发直,面色透出青黑,身子干瘪,类似于干尸与活人之间,正摇摇晃晃从沙地里钻了出来,须发间犹自带着黄沙与沙虫 这一切,史万岁不由地联想到,就在百年前的某日,一个大雷雨之夜,锡柳古国被灭的当夜,城中无论男女老幼,统统被赶至自己居所,就地活埋......如今,这些被埋葬的古锡柳城原住民,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时,恰好有一连串的闪电划过,史万岁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正向着杨霆风与萧狼二人,一步一步逼近来。 就在这时,杨霆风突然一声大喝,“老萧,一起携着老史,先撤!” 在他一声大喝之下,史万岁的眼前,便有两道人影闪过,他身子陡然震动了一下,一连几个踉跄,就被杨霆风与萧狼一左一右架起,迅速离开当场。 在一片浓黑之中,周围的景象正在快速后退着,萧狼干涩无比的声音传了过来:“杨兄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些东西又是什么?” 黑暗中,杨霆风的声音也陡然响起:“我也不清楚。只不过,先前和那些罗刹人对峙时,我就看到了....雷雨.....死人从沙地里爬出来.....难道,是走尸?” 萧狼的声音微微发颤:“刚才,我去寻找幸存的将士,这突然就下雷雨了,接着,就有东西从沙地里爬了出来,袭击了我!”说完,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咬痕。 杨霆风迅速检查了下萧狼伤口,但见齿痕犹在,触目惊心,看起来相当可怖。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袭击方式,倒是粗暴。” 萧狼显然已想起什么事来了,牙齿发出森冷:“我脱身后,回到瞭望台寻找你们,却发现这些东西已经包围了那里,正在啃咬罗刹人!” 史万岁闻言,急速地吞咽着口水,喉结凸起,问道:“这些东西,究竟是怎么活的!” 萧狼也喘着气道:“或许,要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之下,这些东西才出来活动。譬如说……雷雨……或者电闪雷鸣后?总之,我被袭击前,就是连续的电闪雷鸣。” 萧狼说完后,兀自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视线再次清晰起来。 杨霆风陡然一怔,本来紊乱的思绪线索,迅速理出了一个清晰的头绪来。 但是就在这一剎那间,天上划过一条闪电,紧接着雷声滚滚。 他陡然脑际如闪电也似,闪出了数个战争的画面片段,那突如其来的画面,令他一阵头晕目眩,脚下一个踉跄,站立不稳,迎面摔倒在地。 朦胧中,他看到萧狼与史万岁错愕万分的眼神,杨霆风张了张口,想要说话,但耳边只是山崩海啸似的喊杀声,周边的景象在快速变换......... 公元前某年 锡柳国和莎车国在河西走廊中段的战事正进入炽热时期。 战况极其激烈,每一次的攻防,双方皆是男子当战,女子当运,连车辕高的孩子,也纷纷上了战场,因而死伤累累。在战场上,人的生死,完全处于不可掌控的状态之中。 在这样的情形下,怪异的事也特别容易发生...... 梦里,杨霆风缓缓睁开了眼,发现自己竟然身处在瞭望台上,奇怪的是,这座瞭望台和先前那塌方的那座很像,只不过,还是完整的。 在他侧方,坐着个蓝眼珠、黑胡须的胡人老者,白布裹头,长袍雪白,腰佩弯刀。 胡人老者见杨霆风醒来,叹了口气道:“你终于醒啦?呵,还真是能睡。战场形势,越来越不容乐观。最近,莎车国、渠勒国、蒲犁国组成了联军从四面合围我们,我们的勇士们虽然一直奋力抵抗,但每天都有上百人的伤亡。前日,乘着大雷雨天,老夫去了西面巡视战场,哎,那一带的联军,向我锡柳城推进了近五十里,所过之处,无论男女老幼,尽数杀绝,几乎没有生还者,也没有俘虏。” 杨霆风摸摸头,完全听不明白胡人老者在说什么。 但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身处的,绝不是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 他想开口询问老者,却发现这副身体,竟然不由自主的说道:“扎鲁丁,吾昨日,带领三十敢死勇士突围,在南面歼灭了莎车整整百余人,可我军方面,除我之外,全数战死。照例,我要将牺牲勇士们的首级带回来。但是......但是,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了,所有勇士的尸体,都被敌人剁为了肉酱,首级用长矛纷纷插起......” 杨霆风说完,才兀自一愣,暗付道:“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 胡人老者闻言,叹了口气,道:“昨天,我还去看望了玛依莎与罕古丽,想当年,当时还在襁褓里的两人,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如今也都嫁为人妇。唉.......只是,只是她们刚成为了新娘,转眼间又沦为了寡妇......当真是天意弄人。” 杨霆风这时才明白,此刻坐在这里的,并不是自己,应该是数百年前锡柳古城某军士的记忆,所以,他无法干涉...... 第七十九章 锡柳古城(下) 七月初三,雷雨 我与扎鲁丁二人组队前往锡柳南面城墙,顽强抵抗莎车人的九次进攻,斩杀十数余人,而天空似乎一直在下雷雨,这片大漠,已不知多久未曾下过如此密集的阵雨了。以至于每一脚踏下去,都是踏在泥沙上,泥沙会渗进靴子里,非常不利于行进。 七月初七,大雷雨,伴随圆状闪电 雨一直下,似乎根本没有晴天,战局越来越差,锡柳城的沦陷只是时间问题。今日,赫穆德将军找到了我们,他给予了我和扎鲁丁一个特殊的任务,他要求我们带领三十名勇士秘密突围,潜入离锡柳城一百里外——一座废弃多年的土城,名为塔什库尔干石城,寻找密室中的一批古老陶罐,将里面的水给他带回来。 扎鲁丁亲自挑选了三十名勇士就出发了,虽然,我们已经很小心了,但还是被马穆鲁克雇佣斥候们给发现了,我们在米兰古城外围发生了剧烈的战斗,双方都有不少人战死,仅我二人以身幸免。 七月初十,大暑,深夜有雷雨 我和扎鲁丁顺利进入了塔什库尔干石城,找到了密室,也找寻到了那些陶罐,甚至,陶罐旁还有一具尸体,由于沙漠的干燥,尸体完全没有了水分,是一具十分可怖的干尸。其中,大部分早已干涸,只剩下两个陶罐中尚有一些,我们分别用羊皮囊装了,点了火把,准备休息至半夜,再行返回锡柳。 可怪事就在这时发生,当时天已十分黑暗,刚入睡没多久,天空下起了雷雨,我忽然感觉有东西在咬我的靴子,回身取火把一照,天,那具尸体,竟然活了?一截连着一丝皮的干瘪枯手,紧紧地抓住我的靴子! 我叫醒了扎鲁丁,他拔出弯刀,斩下了那具活尸的首级,那尸体瞬间就不动了。 我们准备提前撤退,可前脚刚出密室门,后脚我们便撤回了密室内。 想起当时的情景,极度的震惊一直延续在记忆中,每每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全身都忍不住发着抖!因为沙地里,伸出了无数双手,渐渐地,爬出了无数的活尸,有的只爬出了半截身体,还有半截延续是在沙地之中。 由于当时的震惊实在太甚,我与扎鲁丁一时之间,脑子一片空白,等在密室镇定下来后,看着那些干涸的陶罐,才刹间明白,问题可能出自这些水。扎鲁丁甚至说过,如今,锡柳危在旦夕,一切的军事手段都有可能用上......但是,我明白,战争的胜败,决定在人,而不是决定某些武器。我们即便使用了一切可以杀伤敌人的办法,可依旧无法挽回颓势。 七月初十,连续暴雨 雨看来是永远不会停止了,扎鲁丁让我留在密室,自己出去侦察了半炷香时间。回来后,告诉我说,外面全是这种活尸,而天色一黑,必有雷雨,一有雷雨,这些东西便活动地更勤。果然,到了晚上,雷声隆隆。我与扎鲁丁,本打算借着雷声和漆黑的天色掩护,可刚迈出密室,从四面八方,就能涌来这些活尸,我甚至能听到这些东西龇牙的声音...... 七月十一,雨 暴雨,暴雨,暴雨,天天都是如此。当然,比起那些活尸来,更麻烦的事情来了——我们携带的干粮,耗尽了。由于是突发任务,我们携带的干粮并不多。幸好,有扎鲁丁在。这位胡人老兵,有着极强适应环境的能力。 他能在全是黄沙的地带,找到白刺果,颜色红溜溜的很鲜艳,吃起来酸酸甜甜。也可以在滩涂之地,找到沙枣,有的特别甜,也有的味道很涩。他熟悉沙漠,知道如何取水,如何规避猛兽。不得不承认,正因为有扎鲁丁在,我才能撑过这几天。 七月十二,雷雨,雨势短而频 闲来无事,扎鲁丁传授我业海怖畏弯刀的‘技击’之法,说来也是惭愧,和莎车国战斗多年,我似乎还不怎么会使用弯刀,毕竟,这种武器,上手容易,精通难。相比之下,长矛的使用,则要简单许多了。扎鲁丁的刀法十分精湛,据他自己说,在被征召入伍前,他曾经是商队的刀手,在丝路这条充满危险的路上,来来往往也有十几年了;是个不折不扣,过惯了的刀头讨生活的沙漠人。 七月十五,雨 在这三天中,我不断在密室内,练习‘业海怖畏’的弯刀技法,一刀斩、双重斩、三连斩、腾空斩、着陆式切片斩、飞脚、绕柱劈、落地扫......一招一式地无限重复着。 扎鲁丁与我极少讲话,他每天不是出去观察那些活尸,便是出去寻找食物。有时,我能听到零星的打斗声,有时,扎鲁丁会采摘一种不知名的果实,生上一堆火,再把火弄熄,将那种果实放进余烬中煨着,那香味诱人无比,有点像羊羔肉。 七月十七,烈日 雨好像停了很久了。我昨晚在密室中,和扎鲁丁作了详谈——我们已经约好了,无论今晚下不下雨,外面的活尸有多少,我们都必须冲出去。赫穆德将军与族人们一定等得望眼欲穿,我自信,凭我这几天的练习,自保一定没问题。 七月十八,晴 一天的急行军,向锡柳城方向,行进了七十公里之处,我甚至可以风沙中,看到锡柳城外围的整个轮廊。想到将军交代的任务,完成在即,心情当然兴奋,但就在这时,扎鲁丁却让我停下脚步。 他的脸上,不知为何,显露出一种诡异可怖的感觉,我看着他的脸,他的蓝眼珠,感到事情绝不简单。 果然,走不多时,我们发现了一些我军斥候们的尸体,有的被沙漠的毒日,烈晒成干瘪而发臭的人干。 当战事最激烈时,我们的斥候,一天至少要出城十余次,有的斥候被莎车士兵们捉了去,曾被残酷的折磨身体,他们被切开喉咙,剖开腹部,放在烈日下暴晒。 或者用铁链、足镣连接起来,将他们送到沙漠中去,再挑断手筋、脚筋。由他们在那里挣扎,饥饿和干渴至死为止。 而他们所选择的“处死之地”,大多数都是沙漠的中心。那地方,是真正是阿鼻地狱,除了剧毒红蜥与沙漠黑蛇之外,几乎没有生物可以生存。而当白天的烈日之下,气温之高,连骆驼都要两条腿,两只脚替换着,才能在滚烫的沙粒上伫立。 在扎鲁丁的建议下,我们决定,于深夜,潜返回锡柳。 我们又行进了五里,寻到一片绿洲,各自找了阴凉处,躺下休息。 期间,我也因为口渴,想喝那陶罐中的水,可是,扎鲁丁却出手阻止了我。 我舔舔发干的嘴唇,只能闭目养神,脑中开始胡乱瞎想。 这场大战,已经持续了三年。 而战争的双方,根本都不按照战争的法则来进行战争,仿佛这场战争的唯一目的,就是杀戮。 在这场激烈的战争中,几乎没有生还者,也没有俘虏。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试问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又有几件是必要的? 大家放牧种田,有骆驼有牛羊,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妻子儿女,那不就很好? 又何必要打仗、争夺土地、你死我活呢? 可是,说是那么说,该打还是照打不误。 是屠灭或是血脉断绝这种事,整天都在上演。 大鱼吃小鱼,雄鹰捕食小鸟,螳螂捕秋蝉,黄雀食螳螂。 大家族并吞小家族,大国灭亡小国。 弱肉强食,天经地义。 我们锡柳国,是占据在河西走廊中段,一个重要的城邦,扼守着丝路咽喉地区。 自汉朝起,丝绸之路开通后,每年有无数的驼队和商旅从这条路上经过,商业繁华,也意味着,每年有大量的财富进入国库,锡柳国,也是西域最繁华、国力最强大的西域三十六国一。 而从表面上看,我们对付的是莎车国、渠勒国、蒲犁国组成的联军。 但是,据我所知,所谓的联军,可不止这三国。 这三个国家,只是出了人而已。 在它的背后,还有鄯善、婼羌、乌秅、西夜、子合、狐胡、捐笃、小宛、依耐、精绝、且末、于阗、单桓、戎卢、扜弥、卑陆、皮山、墨山、桃槐、姑墨、温宿、尉头、休循、无雷、嚈哒、疏勒、竭石、焉耆、危须、罽宾、难兜、尉犁、劫国、车师、乌贪訾等国,也有来自中亚地区的雇佣军,还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本国野心集团的支持者,大商人以及巨富。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十分艰难,不对称的战争。 而这场战争,传说,是出自中原天朝某位大人手笔,他在经略西域右策中——借诸国内耗削弱其实力,以多弱分食一强的策略,让西域诸国逐渐消亡,从而减轻对中原的威胁 七月十九,晴 深夜,我与扎鲁丁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锡柳。 不过,我们还是来晚了。 那是一场无法描述的修罗战场。 从我们进入锡柳城区的时候,满地的破残肢体,脏器首级......同时还有不少沾血的头盔、破碎的箭矢、坑坑洼洼的刀剑...... 扎鲁丁抓了把沙子,判断出战斗是在午时发生。 而我则是寻找着幸存者,不过,根本已没有这个必要了...... 第八十章 业海怖畏 七月十九,夜间,雷雨倾盆 我与扎鲁丁已奔驰了整整一天一夜,四周搜寻幸存者又费了不少工夫。到达锡柳内城时,已是深夜;我们歇了会,也许是太累了,这一歇,呆了足有两个时辰。 这期间,我们一直警醒四周,不肯放过一丁点儿风吹草动。不过,除了天上偶尔传来乌鸦的鸣声,风中时不时传来血肉腐尸的臭味,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今天的扎鲁丁,一反常态,话特别多。 他告诉我,很多关于他个人的事,他出身在一个很富有的商人家庭,如果不是父亲被莎车人所杀,货物被劫。那他,早已是锡柳一个很有名的大商人了。 父亲死后,他变卖家产,遍寻名师,苦练刀法,后加入了商队,成为了护镖刀客。 这期间,他又收养了两名与他相同遭遇的孤女,一个叫玛依莎,另一个叫罕古丽。 两个干女儿很是懂事,扎鲁丁经常要随商队远行,不在家中。 这期间,家里就完全扔给了她们俩;她们一个八岁,一个十岁,这挤羊奶,照拂小羊羔儿,剪羊毛制作囊饼,酿造甘甜的马奶酒,皆是一把好手。 之后,锡柳发生了战争,扎鲁丁被强行征召入伍,凭借战功,很快成为了赫穆德将军的百夫长。 后来,战争结束,扎鲁丁选择留在了军中,继续服役。 这时候,他的两个小棉袄逐渐长大,出落得美丽大方,亭亭玉立。 一时间,上门提亲的,说媒的,都快踏破他家的门槛了。 只不过,这些人,都被扎鲁丁给婉拒了。 毕竟,他早就对两个女儿说过,自己的婚姻,由她们做主。 后来,两个女儿嫁人了。嫁的,都是扎鲁丁行伍中的年轻人。 可是,好景不长。 就在她们嫁人没多久,锡柳又发生了战争。 而且这一次大战,比任何一次都要凶险千倍。 提起战争,每一个在战场上的人,都有不同的牢骚,也不必细述。 经过和他详谈之后,我大概知道了,他的两个女婿,已经在随我那一次的突围战斗中,全部战死了。 等他带领援军到来时,只剩下奄奄一息的我,还在困兽犹斗。 他说,不知为何,一见到我,就对我感到亲切。 可能是因为,他的两个女婿,在最后时刻,与我并肩作战? 也可能,他只是想从我口里得知——更多关于女婿的信息 谁又知道呢! 不过,在我心里,俨然已经将他,当成了父兄一样的存在。 休息完毕,临走前,他突然又是严肃,用近乎恳求似的语气和我说——希望先回内城的家里看看,想见见两个已经成为寡妇的女儿 当然,更重要的,是希望由我来说出,她俩丈夫的死讯。 我十分理解他,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表示愿意随他回家,同时也将为他此举保密。 他表示了极度的感激,一路上,他还和我说了许多关于‘业海怖畏’弯刀的技巧。 老实说,我其实也有点私心,想在这个人间地狱中,活得再久一些,多杀些敌人。 由于战场的颓势,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这场血脉断绝的战争中,所有人的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我们从密道进入了内城,气喘吁吁地跑回扎鲁丁家。 可是,玛依莎和罕古丽已经双双遭到杀害。 死时,二人皆衣衫不整,鬓发凌乱,明眸失色,两眼无神。 我多多少少,也猜出她们在死前,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 即便是那些,在扎鲁丁看来,比军令还要重要的东西,也仍旧会被人轻易践踏。 扎鲁丁抱着两个女儿的尸骸,呆呆的坐着,一言不发,眼神可怕。 直到门口有动静时,我才回过神来,拉着扎鲁丁,顺势躲在了门口两侧。 我的目光扫过扎鲁丁脸上,发现他的神色是如此严峻,竟有些令人恐惧。 他的梦想其实很简单。 那就是——等战争结束后,他就带着两个女婿退出行伍,与女儿们共同生活在这小小的土房子里,过上平静的生活。 只要抬头,就能看到所爱的人,伸手就能触碰她们,那边足够了。 然后,即便是这么个渺小的梦想,也因为战争,而无法实现! “哒哒哒!”脚步声响起,有人走进来了。 扎鲁丁本能的冲动,拔出腰间弯刀,立时便要斩下去。 然而,刀挥到了一半,他却忽然愣在了当场,他张大了口,但是没有发出声音来,因为就在那一刹那间,他看到了来人,一个他颇为熟悉的人——赫穆德将军 刚一碰面,我便意识到,扎鲁丁女儿们的死绝不简单。 那个叫赫穆德男人,全身散发着暴虐的戾气,甚至浑身散发着血腥味,可我也仅仅只是直觉,却没有任何证据。 静寂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赫穆德将军就以那令人深厌的声音问道:“扎鲁丁,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扎鲁丁喘着粗气,激动地道:“我,正要问将军你呢?” 赫穆德将军“啊”地一声,大声道:“扎鲁丁,城里混进了莎车人雇佣的帕尔斯刺客,本将军正在带人搜捕他们。” 扎鲁丁看着赫穆德,低头应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听着赫穆德的声音,意识到了不对;按理说,我们前往塔什库尔干石城取水,逾期多达十余日,无论从哪方面说,开口第一句问我们的,都不该是这句话。 念及于此,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故意大声道:“将军,我们将陶罐里的水,成功带回来了,您看......” 我的话才一说完,赫穆德的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由于他紧靠着我俩,我甚至可以清楚地感到那一下震动。 黑暗中,已传来了扎鲁丁剧烈的咳嗽声。 听到这声咳嗽,我意识到,扎鲁丁可能已经感觉到了,他女儿的死,绝非帕尔斯刺客所为,而是很有可能...... 赫穆德笑了起来,笑容中充满了狡狯,道:“干得漂亮,有了这种水,战争,终于可以结束了。你们俩,干得好!哈哈。” 此时,按他所说,城内遍布帕尔斯的刺客,应该是保持安静的所在,可他每一句话,声音都相当大,引得每一个侍卫都向他看来。 看到侍卫们没有理解他的意思,赫穆德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好一会,他才伸出手,说道:“你们,把水给本将军吧。我会为你们,向国王陛下请功。” 扎鲁丁没有立即回答,只是沉默不语,下意识做出了‘业海怖畏’弯刀技法中,一个颇为隐晦的动作——那看似闲庭信步,其实随时处于攻击的姿态 其实,还有个问题,我一直想听赫穆德亲口说出来,于是我问道:“将军,这水,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赫穆德一愣,随即笑道:“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带有剧毒而已。我准备派人,将此水,投入莎车人附近的水源里,将他们一网打尽!” 他话音刚落,我与扎鲁丁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个共同念头:赫穆德在骗我们!他在说谎,他的回答,不是事实,他正在隐瞒着事实的真相! 这时,扎鲁丁忽然狠狠问了一句:“赫穆德,你把族人们的性命,当成什么了?” 赫穆德并没有回答,可是他的脸色,很有点难看。 可他并不打算回答,而是把目光缓缓转向了与他同行的侍卫们...... 在他们眼中,我竟隐约看到了杀气。 我转过头去,视线刚扫到了扎鲁丁的脸庞,正要开口提醒他小心,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忽闻赫穆德吼了一句: “动手!” 话音刚落,我眼前就有刀光闪过,我本能的,想张口和扎鲁丁说话,可张大了口,但是没有发出声音来,因为就在那一刹那间,我感到自己脖子一凉,那种冰冷的感觉,令人极不愉快,甚至在死亡以前之故。 紧接着,我的首级竟飞窜而起,一丝血箭直冲上天。 而我第二个念头便是,我死了,而令我死亡的,赫然是自己的族人,自己的上级。出生入死多年,我没死在敌人刀下,却是死在了自己人手中。 但我并没有立即死去,原来,那个传说是真的——人被砍头之后,脑袋还是会存在短暂的意识 而且,即便被砍了脑袋,人的眼睛,依旧能将视线内所及的物体,在脑中保留下印象。 (有科学证明,断头之后,大脑会瞬间供血不足和供氧不足,然而到真正的停止活动和失去意识,还有几秒钟的过程。) 脑袋在落地之前,我陡然看到,扎鲁丁也动手了,真正的‘业海怖畏’弯刀技法,由他施展开来,当真是恐怖如斯。 完美的挥刀角度,稳健的下盘步法,一招一式呼吸间隔,没有任何多于的动作,扎鲁丁一瞬间就斩杀了十数个将军卫士。 而杨霆风则在一旁,将每个业海怖畏的细节,以首级的状态,烙印在自己的双眸中,刻在自己的记忆里。 这时,他才深切地感觉到,业海怖畏不仅仅是一对一、一对多的弯刀刀法;还兼有其偏重防守反击的特性,这样的异域武术,的确让人挡无可挡,躲无可躲。 而施展着业海怖畏的扎鲁丁,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凡人。 此时的他,反而更像是阿鼻道地狱来的恶鬼! 而就在这时,杨霆风的眼前,陡地开始模糊起来,他知道,记忆的主人,时辰已到,即将死亡。 杨霆风不自觉地张了张口,他很想对着扎鲁丁说些什么,但是他并不能控制这副身体,更仿论这颗不属于他的头颅。 接着,眼前便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围的世界再次亮了起来,杨霆风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了惊喜声:“醒了,醒了,大人醒了!” 第八十一章 尸口夺宝 闻言,萧狼,史万岁,贺若弼,牒云陌等人纷纷奔袭过来。 杨霆风摸了摸后脑勺,头还微微有些晕,忙道:“扶我起来......” 众人见他无甚大碍,甚大欢喜。 牒云陌留下几名士兵警戒四周,又命十人联络看管人员将马匹牵过来,自己与众人拥着杨霆风前往一块残垣边坐下。 杨霆风捏了捏鼻梁,整理了下思绪,萧狼向他问道:“头疼?”杨霆风神色黯然,摇了摇头。 “大人,您可吓坏我们了?”史万岁从怀里取出水囊:“来,喝点水,压压惊!” 杨霆风接过,猛灌一口,回忆起与扎鲁丁一同的最后片段,脑袋里多了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吁了口气,神色稍驰,道:“情况如何了?” “没什么!”史万岁心头一跳,急忙转过头去,举目一望萧狼,萧狼咳嗽一下,道:“杨兄,撤吧!” 这时候,西边的残阳开始落下,东方的弯月初上,日月交辉,没入晚霞深处。 杨霆风心头打鼓,灌了一口清水,问道:“我究竟,睡了多久?咱们,还剩多少弟兄?” 史万岁迟疑道:“大人睡了一天……”他想道出实情,但又有些难言。 萧狼神色沉重,接上道:“咱们损失了二十名弟兄,失踪了八个,具体情形,边撤边说吧,详情咱路上再行禀告。” 杨霆风被他说得一愣,继而浑身一阵难受,他狠狠拍了拍大腿,破口大骂了几句,又不知该如何接话,忽而想起了锡柳城外的罗刹人,遂问道:“那些该死的罗刹人呢?” 萧狼不禁长长吸了口气,贺若弼不待他回话,压低嗓门对杨霆风道:“大人,那些罗刹人,也受到了大量活尸的袭击,连夜便跑了。标下在两个时辰前,刚去那儿查看过,他们在撤退时,由于逃得太快,太急,携带的货物又太多,几乎是一边跑,一边丢。有不少好东西遗漏,几乎是撒了一路。” 话音刚落,史万岁、牒云陌等人面如土色,互望一眼,忖道:“这下完了,老大,怕要是听这小子的主意,估计会......” 但见杨霆风只呆了一下,便强行支撑着站起身来,史万岁等人的心也随着他身体提了起来。 杨霆风凝神片刻,思虑良久,说道:“诸位,随杨某先去看看,再做计较,如何?” 众人皆回目望他,萧狼无法,强制吸了口气,慢慢地道:“杨兄,虽说那些罗刹人,是遗漏了不少东西。可那一带,还有大量的活尸在游荡。” 说完,萧狼望了众人一眼,皆微微颔首,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 昨夜,突下暴雨,又受到了活尸与罗刹人的袭击,众人本准备前往瞭望台集合,结果却失去了杨霆风等人的踪迹,四处寻找未果,只得纷纷前往马匹所在地,协助牒云陌与贺若弼守卫马匹。 这期间,将士们不但要对付城内的活尸,还要时刻防备偷摸进来的罗刹人小股部队,防止腹背受敌。 在这极为混乱的情况下,众人虽得牒云陌与贺若弼组织有效的防守反击,但依旧损失了一半的弟兄,数十匹战马,可谓是大败。 待到天明,二人好容易约束幸存弟兄,清点了下人数马匹,又再次进入城中搜索着幸存之人。 路上,他们想到了失踪的几人以及折损的弟兄,正彷徨该不该撤退,却碰上了萧狼与史万岁。 此时,乍见三人无恙,牒云陌与贺若弼此刻虽心中难受于牺牲的将士,但见杨、萧、史三人尚在,也甚是惊喜,牒云陌更是打心底松了老大口气。 在杨霆风昏迷的这段时间,贺若弼还专程去了罗刹人营地探查情况。 在经过了详细的侦察勘定后,他徒然发现,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除了留下大量的死尸与辎重外,还遗留了不少商队的财物。 他本意让众人杀个回马枪,去夺回这些财物。 结果,除他以外,没一个答应的。 他人微言轻,在军中资历又浅,指挥不动众人,只得作罢。 可就在这时,忽见杨霆风醒了,他不由心中大喜,立刻抓住时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杨霆风静静听他说完,轻轻吐了口气,正欲下令众人随他前往,却乍见萧狼等人脸色不善。 他沉吟片刻,知道他们心中极不情愿,便让众人原地休息,由他自己与贺若弼一道,前去探查。 其余三人虽苦苦相劝,却都被杨霆风挥手拒绝,只得眼睁睁看着他二人奔出锡柳城外,背影消失在南门外。 众人无法,只得原地驻守,待他二人归来,再做计较...... 二人奔袭一阵,这期间,贺若弼的内心起伏不定,十分不解。 为何? 因为他赫然发现,杨霆风压根就不需要带他这个所谓的向导。 这一路上,杨霆风只顾埋头狂跑,丝毫没有任何犹豫,仿佛此地的原住民一般;这轻车熟路尚且不说,他似乎还知道不少捷径小路,节省了不少时间。 “究竟,他是如何知道的?”贺若弼十分不解,只得与他一路前行。 转眼,他二人便到了罗刹人的驻扎之地,杨霆风领着贺若弼来到一块低矮的岩石之后,细细观察。 但见,营地周围,有不少被雨水浇熄了的篝火堆,篝火之旁是无数活尸,个个行动缓慢,可数量众多,杨霆风一眼,就看到了点缀在沙地上的宝石、琥珀、玛瑙、琉璃、黄金......四散而落,一地都是。当然,周围的活尸数量,也不下数百,隐约成包围之势。 此时,二人离这群活尸十分的近,那贺若弼,甚至能清晰听到活尸们咀嚼血肉的声音,他紧张地警惕四周,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杨霆风则是微微皱眉,低头开始沉思良策。 沉吟半晌,贺若弼打断他思虑,问道:“不知大人,有什么计谋没有?” “有!”杨霆风脱口而出:“待会我冲出去,吸引这群活尸的注意,引开他们,你则趁机捡些珠宝。” “什么?”贺若弼愣了愣,张嘴瞪眼,活似供在土庙子里的泥菩萨,他急道:“大人,您......您莫不是疯了?” 杨霆风呵呵一笑,手指活尸,正色道:“你也看到了,这些东西,虽数群庞大,但行动缓慢,将它们拉到一处指定的位置,倒不是什么难事。当然,仅对于会轻功的人来说!” “原来如此,如此即可兵不血刃,尸口夺宝!”贺若弼眼里闪过一道精芒,待反应过来后,急忙大表赞同,口中念道:“此计妙极,不妨一试。” 说罢,他迅速解下身上不必要负重,只留一柄环首刀在腰侧。 杨霆风没想到他如此听话,大感意外,忖道:“我这方法,若是换成其他人,势必要和我争论一番,这小子倒是毫不含糊,不错。” 顿了顿,他又将目光落在贺若弼身上,暗忖道:“此人虽心存投机,生性凶狠而傲上。但办事果断,胆大心细,见地也甚是高明,将来必定是个担得大事的角色。” 想到这儿,他向贺若弼道:“准备!” 贺若弼应声上前,擎刀在手,兀自点头,杨霆风沉吟片刻,低声道:“走!” 话未落音,他整个人便蹿了出去,脚下如电,霎息间已经横移三丈,只见他双手在地上一阵乱抓,聚力一挥,但闻波然作响,劲风四散,他手中两把沙子就像放箭一样激射而出,如同平静的湖面被击起一道水箭,一支支由沙子形成的箭矢呼啸而出,宛如电光石火,直奔尸群而去。 刹那间,只闻得,沙箭咻咻作响,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入耳。 时隔多年,摘叶飞花的绝技再现天下。 同时响起的,还有尸群“咯咯咯咯”的磨牙声,首当其冲的几头活尸,已经冲了过来。 杨霆风丝毫没有停歇,不断的抓起沙子,扬手射出,沙子在空中划出一道道诡异的沙箭,将尸群挡在三尺以外。 他在这独自吸引群尸,那贺若弼却当什么都不知道,只顾一个劲的冲过去捡宝贝。 于是,在锡柳城外的一片沙地中,出现了已一人为圆心,沙箭为半径,由尸群拼成的一个圆! 当然,还有一人,趁机在旁边拾取宝贝。 那边杨霆风,向后飞窜,风声呼呼,身法快的出奇,这边一大群活尸紧追不舍,口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兜了七八十个圈子后,杨霆风突然停下脚步,兀自蹲下,双手撑地,眼看尸群就要压上,忽然,他用手一撑,脚下好像安着机簧,整个人如离弦箭般直窜而出,赫然让尸群们扑了个空,相互撞击在一起。 就在尸群撞在一起的瞬间,杨霆风又凌空一个侧翻,如秋风落叶,冉冉飞过尸群们的头顶,落地的刹间,又一顿脚,点足一掠,倏忽变幻,眨眼间人已经掠出三丈,接着,整个人便消失在尸群视野内。 他连续施展出风灵月影轻功中的,登萍踏浪,蹑云逐月;相互之间,交替使用,并不一味的用乘风蹈海,当真是灵活无比,活学活用。 当然,溜达尸群,过程当真也是十分枯燥乏味,了无生趣的。而且,这神经还得时刻崩着,必将,这稍有不慎,人便没了。 不过,所有的不快,都结束在杨霆风抓起一尊红宝石雕成的狻猊上。在满目的金碧珠光中,他的唇角忽然露出一丝笑意——那应该是西域之地所产的红宝石,《西域图记》上称为“火齐种”。宝石并非拼接,乃是完整的一整颗,大如拳头,被雕成一只神态威猛的玉眼狻猊,狻猊全身散发出的红光,凝聚上如同实质,似一大团烧红了的火炭。 而狻猊的双目,却是碧绿通透,色泽匀称,晶莹无比,种水极好。看来,这雕刻成眸子的翡翠,来路也是绝对的不凡。杨霆风虽然不太懂行,但他一眼就知道,这绝对是好东西...... 第八十二章 返回紫塞(上) 接下去的事情,就十分简单了。 他们二人,一个引,一个捡,个把时辰过去,倒给他们弄到了不少好宝贝。 二人休息片刻,杨霆风一口喝干水囊内的水,二话不说,上前就要去引尸。 贺若弼急忙拉住了他道:“大人,我们这样,还是慢了些,不如拿着这些珠宝,就此返回,让军士们与军官分为三拨,每过一个时辰,两拨轮换一次,再留一队人,骑马在城外巡视,以百里为界,若是发现罗刹人,也可以迅速回城示警。” 杨霆风沉吟片刻,弯腰捡起地上几锭金块,随手抛给了贺若弼。 贺若弼顺手接过沉甸甸的金块,眼睛也闪现出狼一样的光芒,就差口水没掉下来了,他笑了笑,道:“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没错。大人,有了这些东西,还真不怕那群狗日的不来!” 杨霆风微微颔首,挥挥手,道:“去吧,抓紧时间!” 贺若弼拱了拱手,唱了个诺,将金锭塞入怀中,就此离去。 杨霆风望着逐渐远去的贺若弼,略略放心,开始将得来的财物分类。 但见,除了宝石黄金、琥珀琉璃外,他还发现了一块形质不规则的乌黑金属块,表面绵延着花纹。 “大马士革钢!”杨霆风激动的接过铁块,心里一阵欢腾,他感觉他的手似乎有些颤抖。 他曾经听师父云三说过,这大马士革钢,原产地是古达罗毗荼,古代称之为乌兹钢。 乌兹钢锭,是制作刀剑的顶级用钢,每年阿拉伯商人都要向达罗毗荼进口大量的钢锭用于武器制造。 这种钢在铸造成刀剑时表面会有一种特殊的花纹——穆罕默德纹,亦称雪花纹,古波斯人把它形容成像夜空中的繁星一样漂亮的花纹。 杨霆风转动着金属块表面,观察良久,叹了口气道:“可惜了,打造几柄佩刀可能略有不足,不过打上十几把匕首,则绰绰有余了!”他心中,早已定下主意,要将这块乌兹钢锭,打成十几把匕首赏赐部下,或做人情赠予同僚上级。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远处传来细微哗哗的衣甲声。 杨霆风心知众人已近,举目望去,只见天边夕阳落尽,弦月如钩,敢情光阴倏忽,天已入暮。 果不多时,背后一个声音传来:“大人!”回首一望,正是萧狼、史万岁、牒云陌三个,说话的是牒云陌! 杨霆风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沙子,道:“来了啊?贺若弼呢?” 萧狼回道:“他带了五个人,骑马侦察警戒去了。” 杨霆风微微颔首,把刚才的计划,又给三人描述了一遍。 三人自得了金锭,早已表示认可,嘴角犹自挂着微笑,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杨霆风看到众人这付模样,心说真的是一群穷疯了的,瞅那没出息的样子。 他一时哭笑不得,面向众人,朝着宝石金子的方向撇撇嘴,意思是:想要吗?自己去拿! 果然,在宝贝面前,众人的兴奋是在所难免的,接下来的事,就无需多说了,在巨大的财富面前,这群狗日的,干的甚至比杨霆风还棒。 他们有六人一组,一人在前吸引,两人分在左右保护斩尸,其余三人趁机拾取财物。 也有两人各据前后,两人并行中央,一会向东,一会向西,佯往南冲,实往北突,让活尸们疲于奔命,无暇他顾,剩下两人则抓住这活尸的缝隙来取物。 更有个别胆大的,对自己骑术自信的,一人一骑吸引着大批活尸注意,让其余五人放心大胆地取货。 以至于杨霆风就怕众人得到宝贝后,过于兴奋,忘了还有活尸在身侧,所以他一直手持天羽沉星给众人警戒护卫。 现在看来,他的想法还真不错。 这群狗日的,在看到拾得宝贝后,真激动地忘记活尸还在身边,双手左右齐下,只恨老娘为何没给他生个四手八臂的。 有好几次,几人差点翻车,被活尸给扑倒,却都被杨霆风抢先一步化解;众人如火如荼的,风风火火干了一整晚,及至天亮,方才歇息。 其间杨霆风走开过片刻,说是去搞点野果给众人解馋,实则暗中寻找扎鲁丁的家,但锡柳城毁坏严重,家家户户都已化为废墟,杨霆风只知道个大概位置,却是不能确定。 他也不敢走远,害怕再有士兵伤亡,弄了些黑刺果,便返回了。 到得次日,太阳已升起大半,众人满载而归,好不快活。 此时,贺若弼也带人返回,杨霆风下令众人休整一日,又在锡柳城内,就地挖了个大坑,准备将死去士兵们的尸骸掩埋。 沙漠炎热,加之阴雨潮湿,尸体特别容易腐烂。 那盖尸体的破布才一被翻开,一股中人欲呕的腐臭味就扑鼻而来,战士们的身体已经腐烂得面目全非,看起来可怖之极! 在那一剎那间,杨霆风也不知怎地,忽然想到:如果将士们以这种腐烂变了形的尸体复活,那实在是可怖之极的事情! 杨霆风简单说了几句,便让众人将战士们埋了。奇怪的是,这回,所有的军官并没有阻止杨霆风的行为。 看来,在这件事上,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掩埋完毕后,他们也只是做了个记号,却并未找物件立碑。 所谓:人生百年,莫不有死,死后立于不立,又有什么分别?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走茶凉,曲终人散! 杨霆风想起自己西烽火一战,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千百将士在战场上倒下,也不过是史书上的寥寥数笔,连尸体也尽数留在了塞外,自己能活到今日,当真实属万幸。 三天后,罗刹人散落的财物,大部分都被回收,只有小部分因为周围有大量尸群,杨霆风试了几次,皆不成功,不得已只能下令放弃。 同日,杨霆风便下令众人带回。 他让萧狼挑选五人,组成先遣队,在前方侦察索敌。又命剩余的人,分为三队,史万岁在左、贺若弼在右,保护侧翼,余下的人则负责押送财物。众人战战兢兢,如此行了三日,越过古道,但见牧草渐丰,一眼望去,多是水草丰美之地,大地被河流覆盖着,通体雪白的长角羚从身边欢快的跑过,灰蒙蒙的者焉山已在眼前。 终于,快到紫塞了。 只要穿过这条古道,到了紫塞互市,这些夺来的财物,便能换成大量的现钱。 一想到银子,众人的精神便是一震,所有的马匹都被催得小跑起来,马鸣声急促悦耳。 杨霆风倒是不敢托大,不知为何,越接近紫塞他越是心中不安。期间,他曾多次命众人下马歇息,一日只行数十里。 众人起先不解,直到萧狼前来汇报,说是蹶张营中这几日并无事情发生,才吩咐日落后,急行军回营,再作计较。 时将入夜,众人一路前行,人静默,马衔枚。 行进了差不多二十里,靠近一条小河,杨霆风命令众人原地下马休息,让马儿饮水吃草。 他自己,则是带着史万岁策马前行数里查勘周围详情。 一路上,倒是安静地出奇,并无什么特殊情况。他二人观察许久,正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忽听得前方不远处,有一阵喧哗。 杨霆风忙让史万岁下马,拽着缰绳,蹑手蹑脚,步行上前。 行不多时,便遥见远方暗蒙蒙之地,有许多人影晃动,粗粗一算,不下百余人。 杨霆风正自好奇,忽然,一个粗大嗓门叫道:“妈拉个巴子,咱哥们在这里等了快十天,别说是人了,就是只苍蝇,爷也没见着一只。猴子,那个西域来的胡商,莫不是耍我们弟兄几个?”说罢,便听噼啪两声,似有人挨了耳光。 杨霆风闻言,心中咯噔一下,暗付:“不会,是蹲我们吧?” 却听一个微微沙哑的中年汉子道:“老二,你也别怪猴子了,还是省点力气休息吧;再说,这钱可没少你的?这算算日子,也不是还未到么?” 那个粗大嗓门道:“大哥啊,这里可是四战之地,除了紫塞边军,鲜卑胡骑,者焉山的东边有焉耆人,危须人,西边有车师人,尉犁人,中间还夹杂着高昌人。北面,匪盗丛生、军队叛乱频繁。南面,罗刹人不断成帮结伙开始袭击牧民和商队,妈拉个巴子,这些人可是见人就杀啊。活脱脱的一群食人恶鬼啊!” 那中年汉子叹了口气,道:“老二啊,时值乱世,年景不好,接这个活,咱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毕竟,我们手下,还有这几百张口要吃饭?还有,当初接这活,你可也是答应了的,大哥我可没有瞒着你!” 粗大嗓门闻言,大声道:“大哥,您老误会了,弟弟可没怪你的意思,只是......只是咱们蹲也蹲了,伏也伏了,可他吗那群兵匪们就是不来,你有啥子办法?他们要是一辈子不来,弟兄们总不能一辈子等在这儿吧!” 中年汉子冷哼一声,说道:“老二说的有理,算起来,咱们弟兄虽说收了银子,但也是实打实尽心尽力在给那个胡商办事。这样吧,等过了今晚,那群吃皇粮的再不来,咱们就撤.......” 第八十三章 返回紫塞(中) 粗大嗓门闻言,兴奋道:“大哥说的是,哈,那咱就再等上一晚!”说罢,粗大嗓门嘴里开始哼着粗鄙不堪的歌儿,他用的,是西北方言,杨霆风听不太懂,但大体意思,应该是唱奶白腿子长之类的。 杨霆风偷眼瞧去,好家伙,你猜怎滴,这货边哼还边嗅着手上一块粉红的肚兜。 “啪!”一计响亮的耳光,打得那个粗大嗓门晕头转向,眼前金星乱舞。 那粗大嗓门诧道:“大......大哥?杂勒?” “瞧你那点出息!”那沙哑汉子厉声教训道,顿了顿,又恨铁不成钢似地说,“老二啊,女人这东西,玩玩也就罢了,当不得真,须知表子无情,戏子无义。” 粗大嗓门笑道:“大哥,翠儿和别人不一样。” “哦,是吗?”沙哑汉子听了,哈哈大笑道:“我听说过,你的那个翠儿,除了老二你之外,从不接其他客人,可近来啊,她好像和一个小白脸儿相好了......” 粗大嗓门闻言,猛然惊悟,叫道:“这个臭表子!这才几天啊,就敢偷汉子......看老子不回去,剁了这对狗男女,做那醒酒汤吃!” 话音刚落,杨霆风又听得啪啪数声,打得贼响,料是那沙哑汉子,又打了粗大嗓门几下耳光,暗付:“这些人教训人,就那么喜欢大耳瓜子?” 沙哑汉子冷笑一声,道:“堂堂八尺汉子,为了个寨子里的女人,最肮脏的地方,何必?你也端是条好汉,尽管大方些,随他们去吧!” 粗大嗓门挨了耳光,也不作声,谅是明白了大哥的苦心,委屈道:“早知道,这趟俺就不来了,都怪那群兵匪和罗刹人,劫了阿扎多赫特大人的货.......” 杨霆风乍听得“阿扎多赫特”几字,心头一跳,竖起耳朵。 那粗大嗓门的话没说完,沙哑汉子就截住她的话头,怒声道:“老二,你胡说些什么,须知伏寇在侧,墙有耳者......”话止于此,他并没有说下去。 那粗大嗓门知道自己失言了,立刻闭上嘴,不再说话。 沙哑汉子冷冷道:“弟兄们,再坚持一下,等过了今晚,我请诸位到那“燕子寨”里吃酒睡女人!” 众人听闻,瞬间精神一振,齐声欢呼。 “但是,老子丑话先说前头,今晚之前,若有谁给我发现偷懒,哼哼!小心你们的脑袋!”沙哑汉子未了还加了一句。 众人齐声应了,却听那那粗大嗓门也道:“大哥说得不错,今晚谁敢他娘的放羊,看老子不活劈了他,剜出那颗黑心来,做醒酒汤吃!” 两人说定,众人唱了个诺,纷纷下去,进入指定埋伏位置,各就各位。 杨霆风听到此处,额上冷汗直冒,甚觉悻悻,亏得自己小心谨慎,提前过来打探。但转念一想,这群不知是山贼还是马匪的家伙,还当真胆大包天,为了点钱财,竟敢袭杀紫塞边军?不要命了? “嘿嘿,竟然来了,那就统统留下吧!”杨霆风思忖间,回过头来,笑着对史万岁道:“看起来,这群贼子们等我们等得甚是辛苦,咱们可别让人家空等哈!” 史万岁诡秘一笑,道:“大人说的极是,既然来了,就都留下首级罢!”杨霆风不知对方来历,问史万岁道:“史兄,你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 史万岁沉吟顷刻,回复道:“表面上看,应是本地的响马子,不过,我感觉他们没那么简单,说不定还有镖客的身份当掩护。甚至,标下怀疑,他们之前可能当过边军!” 杨霆风皱了皱眉,好奇道:“恩?何以见得?” 史万岁挥手一指,轻声道:“大人请看,这些人看似懒散,但伏击点,选址颇为合理,深谙兵家的地势之道,没有经历过行伍的人,恐怕做不出来。” 闻言,杨霆风大吃一惊,他也是地势大师,一瞥之间,也不由暗暗喝了声彩。 只见一条大路,从西向东,周边蜿蜒曲折,树木繁多,便于埋伏,前方一块山石,将道路阻了大半,人马虽可通行,但短时间内,却难以全数通过。 他微微走近了些,仔细地观察着这里的地形、地貌,又特别留心道路两边,方瞧出大路虽然平坦,但枯枝败叶遍地,泥沙沉积,地势愈来愈高,远远望去,像一条天不管地不收的仞山,兵家称为悬地,一旦发生战斗,伏击方便可居高临下,势如破竹。 “这条路,是通往蹶张营的必经之地,也是这路段的咽喉地带,是伏击战的最佳选址。就这一点,咱们就失去了先机。”杨霆风暗暗感慨。 要知道,打仗的事,千变万化,全要随机应变,光在大帐里看地形图是不行的。 兵者,凶也,乃至危至险之道,岂可轻言知兵。 古之赵括,蜀之马谡,都曾烂读兵书,狂言知兵,却兵败身死,贻笑千古。 战无常例,兵无成法,要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然,敌我双方,皆读兵书,却仍有胜有败。 为何? 其一、输方死守兵法,不善随机应变。 其二、地势、地势、地势!同样的事情说三遍。 三国时期,魏国名将张郃乃是地势大师,却被蜀汉张飞凭接地势击败。 作为两国数一数二的名将,难道真是张郃不如张飞吗,两人到底相差多少? 据《三国志》记载:曹公破张鲁,留夏侯渊、张郃守汉川。郃别督诸军下巴西,欲徙其民于汉中,进军宕渠、蒙头、荡石,与飞相拒五十余日。飞率精卒万余人,从他道邀郃军交战,山道迮狭,前后不得相救,飞遂破郃。郃弃马缘山,独与麾下十余人从间道退,引军还南郑,巴土获安。 要知道,张郃与张飞相拒五十余日,互相不能攻破对方,说明双方真实实力其实差距不大。 但张郃输就输在了,因循守旧,一成不变,不够灵活。 反观张飞,见强攻数日不见成效。于是命人左右上山寻找道路,能否越过瓦口。说来也巧,正好遇到几个百姓,他们正是汉中百姓,正在山路回家。 张飞便问道:“此路可通瓦口关?”百姓曰:“梓潼山上有条小路可通瓦口关背后。” 于是,张飞大喜,命魏延在前军挑战张郃,自己带领一队人马走小路,直通瓦口背后,前后夹击张郃。张郃见魏延挑战,于是下山对决。 估计张郃做梦都没想到张飞居然到了背后,终究大败而逃。 要知道,张郃有勇有谋,又善于按照地形排兵布阵,经常料敌于先,被刘备诸葛亮所忌惮。刘备甚至认为,张郃之才,胜统帅夏侯渊十倍。 但就是这样一位地势大师,却败在了自己最拿手的地势之上,而且还是两次智败,这说明为将者,必须灵活多变,不拘一格。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预判了你的预判! 杨霆风观察许久,史万岁提醒道:“大人,既然情况已经明了,我这就让弟兄们过来,收拾这股贼匪!” “打?”杨霆风若有所思地笑笑,“史兄啊,我改主意了!” 史万岁“啊”了一句,不解。 “这次,我们损失了一半的人!”杨霆风忽然苦笑,“而且都是好手老兵!” 史万岁一愣,抓住了杨霆风话里的含义:“大人,您莫非......莫非是打算招降这批贼匪吗?” 杨霆风赞许地看着史万岁,点头道:“不错,杨某正有此意。” 史万岁摇头道:“大人,比起他们,标下,却但愿您多招收些农村朴实人家的子弟更好。” 杨霆风倒有点诧异,忙问道:“恩?这是为何?难道,史兄是嫌这批人贼匪的出身么?” “不,大人,您误会标下的意思了!”史万岁连忙分辨道:“这些人,的确是够狠够拼,为了些许钱财,就敢袭杀我紫塞边军,胆子也是够大,这要是稍加训练,即可上阵杀敌,而且上了战场,也绝不会像未经训练的村夫乡勇那样,胆怯怕战,经不得战阵。” “既如此......”杨霆风好奇道:“那又为何,史兄不愿意接收他们?” 史万岁赦然道:“大人,这群人的缺点,也同样明显。那便是纪律松弛,爱财如命,过于油滑。这军饷充足时,尚可作战勇猛,一旦拖欠军饷,战斗力便会大打折扣。这么一来一去的,反倒不如新收的农民子弟兵了。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民兵也能逐渐成长为勇猛善战的老兵!而且心中也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杨霆风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顿了顿,史万岁继续道:“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在军队中极为重视士兵的个人武艺,就连军官的晋升,伍什二长的任命,皆选勇猛善战,力大无穷之人。此举,我不能认为不对,但也绝不敢苟同。的确,勇猛善战是天然的优势,但另一方面,实际作战中,个人勇武作用并不大,其队伍之间的配合,令行禁止,一体赏罚的纪律往往更为重要。” 杨霆风知道这句也是真话。 之前,军队招收士卒,都是找身体素质好的,会些拳脚功夫的,当然就更好了。 至于,有实战经验、清缴过山匪的乡勇,那更是可遇不可求。 但是,这些将领们,似乎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一名士兵最优秀的品质,往往不是个人作战勇武,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八十四章 返回紫塞(下) 二人又彼此争论了几句,史万岁见说不动杨霆风,也只得作罢。 毕竟,领导都发话了,他这个做下属的,还能说什么? 只见,他二人缓缓提起缰绳,蹑手蹑脚地兀自离去。 等再回过头去,杨霆风与史万岁已经消失了踪影。 约莫半个时辰后,二人再次回到小河边,与众人汇合。 连续地奔袭,杨霆风的脸上,没有丝毫的风尘困顿之色,只是一个劲,大声地问左右,“取地形图来!” 萧狼闻言,霍然长身而起,从马上取下地图,快步上前。 柔软的羊皮地形图,在草地上一寸寸展开,杨霆风手指,点着羊皮图上,画着的密密麻麻的地形,笑道:“很好,很好!真是天助我也,很快,咱们便有新的弟兄要入伙了!” 萧狼吃惊地看着杨霆风,问道“是谁?” 杨霆风微笑道:“一伙响马子而已,为了点钱财,打算伏击我等。呵呵,本打算就地消灭他们。不过嘛,看起来,他们领头的,对伏击战似乎有两把刷子,咱们日后也许用得着,先收下再做计较。” 萧狼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可不知杨兄有何收服的计策?” “地势啊!”杨霆风呵呵一笑,正色道:“他觉得自己的伏击很高明,杨某人偏偏就要在地形上击败他,就如同当年张翼德两败张儁乂一样,他觉得他什么地方行,便教他在什么地方吃瘪!” 贺若弼此时,也蹲了下来,查看了下地形图,片刻后才低低道:“大人,看你这标注,似乎是要包围他们,可我们如今,兵力不足,如何完成反包围?既便包围了,这群贼子如果四散而逃——我们如何一个一个将他们抓起来?” 杨霆风微微笑了起来,眼里有锐利的光芒:“以我们现有的人,当然不足。不,即便是披甲蹶张营全员来了,也还远远不够包围的——但我们却可以让轻骑快马率先回营,让众将士搬来营内的所有旌旗大纛,造成大军在此的威势,只要调度地当,加之出其不意,这伙贼子们不知真假,势必成惊弓之鸟,我便可用计降之。” “可是大人!”牒云陌担忧道:“这伙贼人,埋伏在我等必经之路上,如何派轻骑回去报信?” “放心,图自在萧兄的心中!”杨霆风拿出朱笔,哈了几口气,蘸点在羊皮地图上,密密麻麻的底圈出的几处,并写上各处军力配比,包围位置,以及旌旗与大纛的分布。画完后,他才对萧狼道:“我记得萧兄曾经说过,有一条地图上没有的捷径小路,可通往紫塞,是吗?” 萧狼点点头,说道:“是,萧某人前几日来回传令,走得便是此路,虽说可以少花些时间;但是,此路狭隘,地势极为险要,且泥沙淤积,宽度仅容一人一马通过。” 杨霆风将羊皮地图收起,交给萧狼,笑道:“既如此,这个艰巨的任务,看来也非萧兄莫属了。你回到蹶张营,让所有人都做好准备,轻装简行,连夜出发,完成部署,只留陈稜与三十名士兵留守瞭望台即可,明白吗?” “诺!”萧狼双手接过,翻身上马,就此离去。 史万岁还想劝几句,却见杨霆风打了个哈欠,心知是在告诫自己,兀需多言,他意已定,决不更改,只得静静地退了下去..... 第二日 等那粗大嗓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 这时,有斥候火急火燎地回报说,众人已经被紫塞边军包围了。 粗大嗓门神色一愣,上去就给了斥候几个大耳瓜子,让其滚去再探。 但是,当一连三波的斥候,回报情况,皆是如此。 而且,这一次还比一次说得玄乎,最后一波斥候,说来的人数,不下万人。 这下,粗大嗓门才真的急了,他迅速奔到后方,高叫道:“大哥,大哥!事情有些不妙!” 沙哑汉子不悦道:“老二,你慌什么,天塌下来尚有老子顶着。” 粗大嗓门惭道:“是!小弟方才得到消息,那群兵匪全员出动,人数不下万人。现在,他们的头儿已经带人开入山中,直奔此地来了。” 众人闻言,均是一惊,沙哑汉子道:“怎么可能?老二,你可问清楚了?” 粗大嗓门叹道:“大哥,小弟绝非瞎说,这群狗日的来势之快,当真是迅雷不及掩耳。” 话音刚落,众人一阵默然,沙哑汉子笑道:“无妨,让弟兄们化整为零,四面突围,山中地形复杂,便是十万边军来了,也休想全歼我们。” 粗大嗓门应了一声,内心却隐觉不安,但何处不妥,却又说不明白。 大军压境,众人再也无心胡吹乱侃,匆匆整了装束,就此散去。 杨霆风待这些贼人的背影消失,始才跳落山道,露出头来,对史万岁道:“传令吧!” 史万岁点点头,抱拳自去了...... 再说那粗大嗓门与沙哑汉子,自带了七八人往西面突围,刚到山头,但见四周旌旗招展,均是紫塞边军旗号,来来往往,喊声震天,似乎正在山中搜索。 沙哑汉子暗觉吃惊:“老二果然没瞎说,就这规模,怕是没有一万,也绝不下于八千!”转眼望去,只见弟兄们皆面带忧色,立在林中观望。 这些贼人,并非全是当兵的出身,见边军势大,且对地形轻车熟路,部署严密,当下面面相觑,对逃跑之事,也开始消极怠工。 沙哑汉子忽道:“若我料得不差,咱们所有的退路都被封死了。” 粗大嗓门闻言,浑身一震,大声道:“大哥,那咱不是死定了?” 沙哑汉子点头道:“他娘的,打了一辈子鹰,没想到,今日竟被鹰啄了眼,还真是天意。也罢,今日,死在此地了。”说罢,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面色舒缓,闭目养神。 那粗大嗓门见状,面色涨紫,大声道:“大哥,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且看小弟过去斩他两颗首级回来,挫一挫这群狗日的威风。” 他说动就动,沙哑汉子也由得他去,但见他起落如风,三五下便没了人影。 不多时,众人只闻得一阵弦响,接着,那粗大嗓门一脸羞恼,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这一回,非但未折边军威风,二当家的,反倒碰了一鼻子灰,被人当兔子似地乱箭射回。 群匪见状,也甚是气馁,气氛顿时悄然。 这时间,忽见一道人影从山下飞驰而来,粗大嗓门瞧那身法,只当是眼花了,待得近了,却见是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 正是杨霆风无疑。 片刻间,双方已相距百步,杨霆风停下脚步,高声道:“对面的弟兄,让你们的头领,过来问话!” 闻言,沙哑汉子眉头微皱,粗大嗓门急道:“大哥,此事只怕内有阴谋,还是不去为妙。” 沙哑汉子摇头道:“他们的人数,数百倍于我等,弹指间便可消灭咱们,没必要玩什么阴谋阳谋的,去见见倒也无妨!” 粗大嗓门思索一阵,突然道:“大哥,这人既然自己送上门来,您便在谈判时,抓他做质,迫使边军退兵。” 沙哑汉子眼神一亮,捋了捋下巴的胡须,点头道:“放心,某定会见机行事。老二,你约束弟兄们,没我命令,不可节外生枝。” 两人又低声说了几句。那沙哑汉子便卸下佩刀,独自一人,往杨霆风所在方向走去,二人相近十步时,各自停下了脚步,对视片刻,杨霆风从腰间解下一个特大号的羊皮囊,抛给沙哑汉子,沙哑汉子接过,想也不想,拔塞便喝,喝了两口,竟是清水? 这个氛围下,不该饮酒么? 沙哑汉子一愣,杨霆风却哈哈一笑,手指一块大岩石,道:“来,兄弟,坐下边饮边说!” 两人默不作声,各自坐下,饮尽羊皮囊内的清水,杨霆风羊皮囊系入腰间,半开玩笑道:“好了,水也喝了,惊也压了,兄弟,你若要抓我为质,现在正是绝好时机!” 沙哑汉子摇头道:“你先说来意,咱再做计较不迟。” 杨霆风笑道:“痛快!那杨某可就直说了。兄弟,如今尔等已被我大军包围,杨某若有心攻打,那依阁下推断,你们能撑的上多久?” 沙哑汉子默然片刻,忽而叹道:“早则弹指间,迟则一个时辰!” 杨霆风微微一怔,赞许道:“你说的不错,我方若万箭齐发,片刻间尔等恐怕再无一个活人,即便是一个一个抓,以万人抓百人,半个时辰也足够了。” 沙哑汉子冷道:“那阁下如今,为何还不动手?” 杨霆风哈哈一笑,说道:“直说了吧,杨某的军营要扩编了,只要兄弟一句话,你和你手下的弟兄,不但个个能活命,而且日后建功立业,封妻荫子不在话下!”说着,他眼里露出期盼之色。 沙哑汉子闻言,冷笑道:“皇粮么?老子早就吃腻了,你不知道,我的这身本事,大抵来自紫塞边军。常言道‘好马不吃回头草’,紫塞边军对不起咱弟兄,某自当拼死力战,而吾麾下弟兄,也将与某偕亡,岂有苟存独活之理!”说到最后,他声音特意放大,果毅绝决。 话只有那么一句,可杨霆风迅速捕捉到了沙哑汉子的意思——投降是绝不可能投降的,你尽管来战。 但真实情况,只有杨霆风自己也知道,一旦动手,岂不是立刻露馅? 二人久久无语,半晌过后,杨霆风起身道:“好,兄弟,你要拿我作质,现在只管动手。” “杨兄弟,你以诚待我,我自当以诚回敬阁下!”沙哑汉子淡淡一笑,也起身道:“好了,见也见了,谈也谈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告辞!”说完,他头也不回,转身便走,走时边挥手,边朗声道:“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杨霆风浑身一震,心中越发佩服,上前一步,大声道:“好兄弟,你听着,我让手下人在东面开一道口子,你......你和你的兄弟就往那撤吧,杨某以性命起誓,绝不派人追杀与你!” 沙哑汉子闻言一愣,虎目中闪过一道精芒,突然转身,大声道:“多谢!” 说罢,二人各自返回己阵...... 第八十五章 处理财物 东方浮起强烈的昭阳,照出者焉山的轮廓,绵延起伏的苍峰似倚天长柱,支撑着天地苍穹...... 杨霆风招降失败后,倒也并不觉得遗憾。 毕竟,现在他手上有的是军饷,这有军饷就有兵。即便没有,他也可以招,可以练,只是颇费些时日而已。 他命麾下的军官收拢部队,整理装备,清点人数,这才下令众人回营。 但见沿途群山嵯峨,绿树成荫,牧草青青,竟似有几分夏日的气象?弄得杨霆风差点赋诗一首,聊表寸心,但有道是‘书到用时方恨少’,终究是放弃,自不必说。 等众人拍马,进入蹶张营地界时,天色已然昏暗。 此时,陈稜早已等候在营门之外多时。 这期间,他曾多次派人找寻杨霆风等人动向,几乎是一个时辰一通汇报。 毕竟,未经请示,调动接近全营的人出去,上级若是这个时候来点卯,他还真不好对付过去。 这段日子,他与老梁头二人,每日战战兢兢,夙夜不敢懈怠,每晚结束前,都要给几个伯长开小会,让他们约束下属,好好训练,千万别惹事。甚至,连那二十军棍的军法,陈稜都要亲自过问。 当马蹄声从远处传来,“陈主簿!”一名士兵匆匆而来禀告:“大人们快回营了!”陈稜听得眉头一舒,一颗心总算放下了,心里却把杨霆风骂了个臭死。 果不多时,远处旌旗晃动,人声马嘶,陈稜顿时将心中一口浊气缓缓吐了出来,“可算是回来了!”他微微直了直身子,举起手中令旗,发号命人将早已做好的窝头与面条给抬了出来...... 饱餐了一顿,眼看天色将晚,杨霆风吩咐众人下去,今夜好生休息,有事明日再做计较。 又命人将珠宝金子等,全数放置在自己中军大帐中,统一保管。 陈稜本有一肚子的抱怨与军务想禀告,但看杨霆风等人皆是人困马乏,终觉不妥,就此打住。于是,大家用完了饭,便自行散去,一时间,整个蹶张营又再次安静了下来。 杨霆风打了个哈欠,一骨碌钻进自己大帐,将幕帘放了下来,帘子一放下上,那么账内和账外,俨然就成了两个世界。 帐篷外的情形如何,他再也看不到了。不过,杨霆风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他点了盏牛粪灯,喘着气,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战利品。 饶是自己,当初在锡柳城已尽数过眼一遍,心中早已有素。 可此时此刻,细看之下,杨霆风整个人,还是僵呆了住了! 在牛粪灯微弱光芒的照映下,杨霆风根本一眼望不过来——那各种各样的宝石和金块,数量之多,多得令人感觉在做梦 他‘兴奋’了将近半炷香之后,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这才冷静下来,开始着手挑选,准备率先出手的物件。 由于珍奇的宝石实在太多,他也不知道先脱手哪个。 起先,他来到了一片碧绿之前,那是满堆着的祖母绿,杨霆风取上一颗,在火光下细细观察,但见宝石呈六方柱状,颜色嫩树芽绿,微微发出柔和而浓艳的光芒,即便是不懂珠宝的人,也知道,此物绝对是好东西。 此时的杨霆风,并不知道,这种源自波斯语-zumurud,晶莹剔透的绿色宝石,产自尼罗格的著名矿场-克利奥帕特拉(埃及艳后之名),也是全世界最古老、同时也是最优质的绿宝石。 他细看许久,暗自点了点头,这才缓缓放下,略一转身,又看到了一堆未经琢磨,但已然切开的和田玉原石。 这些原石,缜密而栗,温润滋泽,几无杂质,水头极好——乃是玉中的极品中的极品 这种只产于昆仑山脉的原石,早已经历天地的洗礼,以亿年时光才得以形成。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人,千年精怪,万年妖,亿年玉,足可见其价值不可估量。 《千字文》有“金生丽水,玉出昆冈”之说,《史记·大宛列传》载:“汉使穷河源,河源出于阗,其山多玉石”;《汉书·西域传》载:“莎车国有铁山,出青玉”。西汉文学家东方朔的《海内十洲记》曾誉和田玉为“白玉之精”。 其外,还有许多许多杨霆风叫不出的东西,和那些宝物比较,另一边堆积着的金块,简直和石块差不多! 剎那之间,杨霆风只觉得不但目眩,而且真正地感到了昏眩!他拿起一颗西域产的红宝石,使劲用牙齿咬了咬,宝石的硬度让他牙口生疼。 他低着头,喘着气,汗水自他的背上流着,又陡然抓起一只玉蜻蜓过来,一头躺倒在床上! 微弱的火光之下,在他满是老茧的大手掌中的那只玉蝉,才一映入眼帘,杨霆风就觉得这只‘蜻蜓’绿光莹莹,光芒柔和,视觉上极为舒服。 再定睛细看,只见那玉蜻蜓雕工完美,外形勾得栩栩如生,玉质晶莹剔透,水头似冰,两颗蜻蜓眼珠,分别用的是红玉与黄玉,更添美感。 最妙的是,自蜻蜓的双目起,沿着翅膀下来,直至尾部,甚至羽翼上的纹理神态,都雕刻了出来,当真是细节无比。 毫无疑问,这是稀世之宝。 杨霆风一时之间,也不禁看出了神,他又翻面把玩了一会;这不翻面还不打紧,一翻面,他就觉得一股温热的暖流,自手心直传了过来。 “温香软玉?”杨霆风大吃一惊,就在此时此际,握住了那玉蜻蜓背面,他才知道,这句本来形容女子身体肌肤细腻芳香的成语,竟然真的能用在玉上? 古人还真是,诚不欺我。 杨霆风心知这玉蜻蜓必定是一个宝物。当初,他并不识货,只是感到它的质地好,雕刻巧才拿起来把玩,现在,他满脑子就一种感觉——爱不释手 把玩了会,他又将玉蜻蜓,放在了肚脐上,整个人平躺着,让那股暖意,自然流向全身,当真是说不出的舒服。 他想得有点出神,甚至觉得,这玉蜻蜓和荆楚薇很配,要是能在她的手上,衬着她雪白的素手,冰冷的神态,那只怕是人间最美的画卷了。至于曹无名,那只威猛的火齐狻猊,和她更是绝配,都是全身散发着红光,都似一大团烧红了的火炭。 “这两个路痴,肯定是迷路了!若有一日归来,这两件东西,就当是她们死里逃生的见面礼了!”杨霆风哈哈一笑,他从来就不相信,二人就此死了。 躺了好一会,他又站起身来,将玉蜻蜓与火齐狻猊单独放在案台上。这时,他的思绪,才算真正静了下来。 当他的情绪,冷静戢止之后,他立时想到的是: 不行,这些值钱的物件暂时不能出手。要知道,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每一颗宝石,到了紫塞互市之后,所代表的,不但是大量的金钱,无穷的物质享受,一大批的女奴隶......更是麻烦中的麻烦 为何? 正因为,这些东西实在是太值钱,太稀有了,这一下在紫塞互市中大量冒出来,很容易就被人盯上起疑。 再者,那个叫阿扎多赫特的家伙,此时此刻,一定在多方面打听自己这批货物的动向。 虽说,是那群罗刹人先动的手,杨霆风等人并未露面。可是,一旦这些宝贝流露世面,阿扎多赫特那边,定会马上得到情报,到那会,事情可就麻烦了..... 他想到这里,一阵头大,竟有些不敢相信——这批价值连城的珠宝,一时之间,连出手都是个问题 本来,他觉得这趟过后,在未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用为军饷经费发愁。甚至,他还可以招兵买马,训练与组建一支,独属于自己精锐骑射部队,纵横驰骋于大漠。 可是,当他冷静下来后,却发现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他一见到那些珍宝之后,杨霆风承认,自己确实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当初,他想的是,只要能随意出手几件珠宝物件,那一点点拖欠的军饷,算得了什么呢? 只要他愿意,便是披甲蹶张营一年的饷银,他都可以提前全数支付。 念及于此,杨霆风的心,开始狂跳不一,不是因为这批珍宝,而是因为如何出手的问题。 他现在,只是想着——如何尽可能安全地,先将这批珍宝,找地方藏好,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一件一件出手 杨霆风思虑良久,决定先将一部分,他认为最值钱的物件,放在个人的储物箱内,挖个坑埋起来再说。 他又找来一把铁锹,一把十字镐,在自己的床下,花了一个时辰,挖了一个坑口三尺,坑底三尺,减深四尺的圆坑,他不敢挖太大太深,连日的奔波,加上休息不足,太重的负荷会使他体力不支,要不然,他非得挖个减深十尺的大坑不行。 做完这一切后,他又将所有的金块,尽数归拢在一起,因为他知道,金子是最容易脱手的。 他甚至准备,在明日就让老梁头放个长假,将这些金块,统统带到他瀛洲的老家,找个铁匠熔了,再重新铸成金条; 这样的话,就更不易追查了。 他忙乎了一晚上,直至深夜,杨霆风这才满意地躺下睡觉。 虽说,他已经很疲倦了,但当天晚上,杨霆风依旧是辗转难眠。 一想到自己床下,埋着许多珍宝,他就兴奋得睡不着,不时地翻身起来,伸手摸摸新翻的土地,生怕满袋的珍宝会飞了去。 他又望向案台上的玉蜻蜓与火齐狻猊,突然灵光一闪:玉的用处,最早便是殉葬。 据记载,最早的葬玉制度出现在上古时期,古人把玉蝉放在死人的口中殉葬,已有几千年历史。到了汉代,葬玉更是达到了巅峰,并已渐渐演变为一套包括玉衣、玉握、玉九窍塞、玉含等葬玉的完善形式。 杨霆风的思绪,不由地想到了那条——安葬着紫塞边军历代将士们的群冢 那里人迹罕至,甚为荒凉,几已被人遗忘,倒是个藏宝的好地方。 想着想着,他终于因太过疲倦,重重睡了过去,一直到阳光令他双眼刺痛才醒过来。他才一睁开眼来,就怔住了...... 第八十六章 谁打劫谁 军帐内,老帅亲兵队长老丁,就站在他的床前,冷冷地看着杨霆风!那种眼光,令得他遍体生寒! 杨霆风自然是认识老丁的,毕竟,哪次去帅府挨训打牙祭,不需要他的通报? 正在纳闷老丁头怎么来了,却突然瞧见,哥舒老帅坐在自己案台上,伸出一只枯瘦的手来,捧着那只火齐狻猊,在手里把玩着,这狻猊被他摸得莹光明亮,血红血红的,像能滴出血来。 看见哥舒,杨霆风急忙起床,上前招呼道:“哟,哥舒阿爷是从哪里来呀?” 哥舒闻言,冷笑一声,又漫不经心地说:“此物名曰‘火齐狮子’乃西域极为稀罕的物件,老夫十年前,有幸见过一回,《夷貊传上·扶南国》记载‘扶南有国,献火齐珠’,《急就篇》卷三‘係臂琅玕虎魄龙’不知风儿你,又是从何处得来的?” 杨霆风摸了摸头,满脸赔笑,道:“噢,原来是火齐狮子,受教了!” “受教?”哥舒将火齐狮子往案台桌上狠狠一放,站起来,“阿扎多赫特的使者,已经来过帅府了!” 杨霆风一愣,旋即装出不知情,道:“阿......阿扎多......什么特......谁啊?” 哥舒只看了他一眼,没有吱声,挥了挥手,老丁微微颔首,从账外走了出去,放下帐帘,很自觉地守在门口。 哥舒目光紧紧地盯着杨霆风,笑着说:“小子,休要给老夫装傻充愣,实话说了吧,本帅最近要大动兵,缺军饷。听说你最近几天发了笔横财,富了起来,老夫想暂借一点以充大军所用,如何?” 这话说得,杨霆风刹间冷汗直冒,谁也想不到,这才刚到几天啊,老帅竟然都知道了? 杨霆风的脑袋,飞快地转动着,看了哥舒一眼,眼珠儿咕溜一转,笑道:“哥舒阿爷啊,托您老人家洪福,从帅府批了六百两饷银给我,如今,为了补发去年欠下的军饷,已花了七七八八。这横财之事嘛,只怕是讹传。至于帅爷说要军饷,这也是标下份内的事,还请开出数目,小子想方设法,偷抢盗取,也自当竭力筹措!” 他这话说得极为高明: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打劫,却可以贡献出一部分打劫来的东西,却也不愿多交。 哥舒不言声,心中却大是赞许,心想:“这小子才几日不见,竟然和老夫打起官腔了?”他起身踱了几步,突然转过身来走近杨霆风,目光变得咄咄逼人:“行了,本帅知道你最近,未经请示,私自带兵前往锡柳城伏击西域客商,这西营参劾你的状子,都快在帅府堆成山了。” 杨霆风一惊,寻思道:“本以为做得够隐蔽,没想到那么快就东窗事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露消息的?” 他正踌躇之际,哥舒微微耸眉,怒视他道:“怎么,是否还觉得,自己的手段凭地高明?” 杨霆风见他脸色不善,嘴下不敢答应。 哥舒沉声道:“实话告诉你,小子,这等小儿科的手段,也就呼延这老东西,当年用过,你猜南帅最后怎么处理他的?”此时,帐中死一般寂静,只有让人窒息的呼吸声,从杨霆风的口中,吐了出来,他急忙伏拜在地,实话实说道:“哥舒阿爷,动手的,是罗刹人,我们只不过,是去拾得他们遗漏的一点汤水!”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先动手的!”哥舒嘿嘿一笑,道:“不然,你这颗人头早就不在脖子上了!” 杨霆风却愣在当场,“哥舒……哥舒阿爷……这......” “本帅知道,这些珠宝都是你捡得漏,罗刹人劫了大半,你捡了小半,但财物是阿扎多赫特的,还不是一样?老夫,只是想知道,你这次究竟捡了多少,你又因何不在动兵前,具本奏明上级呢?嗯!”哥舒峻声道:“你可知,那韩天巍是如何参你的?” 他的声音中,透露着巨大的压力,杨霆风听得浑身一颤,“咕咚”一声额头磕倒,急急说道:“帅爷,小子知道错了。在下愚钝,想着自己解决军饷问题,也为了不让您老人家难做,所以没有及时上本奏明韩帅——所有黄金,标下愿全部缴纳边军府库,助帅爷军饷之用!” 哥舒闻言,不禁纵声大笑:“啊?仅黄金?哦!哦!老夫执掌十万边军,大军每日消耗甚巨,哪里能打你这点金子的主意?” “啊,这?”杨霆风恍然大悟,敢情是自己给少了,不禁呵呵傻笑一阵:“是,是,这点用度,还不够大军塞牙缝的.......那么......这些黄金外加这些珠宝,如何?” 哥舒冷笑一声,阴森森地道:“小子,这披珠宝,价值可不菲,老夫刚才蹭你睡觉估算过,大约值四百万两左右,一百万两一颗,也恰好值你们四颗脑袋。不过呢,老梁头和陈稜知情不报,依律同罪,他们的这两颗脑袋......” “还不够!真够黑的,谁打劫谁啊?”杨霆风心里暗骂一声,眼珠一转,突然往地上一坐:“帅爷,标下可将这批财物,全数上缴了,这眼下,实在是拿不出了,要不......下回?” 哥舒眼见杨霆风耍无赖的样子,捋了捋白须,哈哈一笑道:“你这回,所捡漏的,又何止七八百万两?” 杨霆风双手一摊,笑道:“你瞧我有那么多银子么?” 哥舒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说道:“你这回得到的宝贝,别说这批金银珠宝,仅是这玉蜻蜓与火齐狮子,便是无价之宝。既然阔绰如此,你又何须小气?” 杨霆风笑道:“这两件,我是打算赠人的……如今,所得财物,确实都在这里了。” 哥舒一愣,干笑道:“哈哈,好,这话可是你说的!可别后悔了,老丁——” 老丁闻言,一个箭步进得账内,肃然道:“老爷!” 却听哥舒一指床下新土,笑道:“老丁啊,多派些士,挖它个底儿朝天,无论挖着什么,都给老夫搬回帅府。” 杨霆风听到这里,不觉神色惶恐,心道:“原来,这老家伙早就什么都知道了!早知如此......”他望着老丁从账外喊来了帅府亲兵,锹镐并用,泥掀土飞,知道这最后一点的希望,也将随之灰飞烟灭了。 哥舒见他无精打采,心中早已乐开了花,他回身从老丁腰间,打开了一个貂皮挎包,取出几封折子递给杨霆风,笑道:“小子,你是真不够聪明啊!瞧,这份是‘苍龙营’的,这一份是‘突陈营’的,这一份是‘甲阵营’的,哦,还有‘夜北营’的……这些,都是他们出去打草谷的密陈奏报。袭击商队的,打劫胡商的,又岂止是你一家?可是,他们都有和自己的主官打招呼,却唯独你没有。未经请示,私自动兵,别说斩首示众,便是那八十军棍,都没打你的,你想想这是为什么?” 到了这时,杨霆风才知道,哥舒老帅见他的真实用意,也知道,是老帅替他挡住了这顿军法,这下更是诚惶诚恐。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 哥舒摇头道:“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却忘掉了自己身上,担着朝廷重任、社稷安危。万一被别有用心之人拿来做文章,落得个军法从事,更是祸及家人,值吗?” 杨霆风点点头,喃喃说道:“小子,明白了!” 哥舒朗声大笑:“明白就好,风儿啊。调你来此,也是为了历练你,熬练你!你自当好生用兵,练兵,不要想东想西的,这没有银子了,来帅府要便是。须知,此地,离帅府太远,有时候鞭长莫及,所以凡事,你都需要万分小心,若有一日,老夫不在了,待军法这把刀架在头上时,你明白过来,也迟了!” 哥舒这话,虽未挑明,但其中的凶险,一击双响的意味,杨霆风还是听出来了。他挺了挺身子,点了点头,拱手抱拳,心中默默记下。 哥舒见杨霆风真的听进去了,哈哈一笑,目中波光一闪,指了指黄金,道:“你明白了就好,珠宝我就没收了,没有渠道路子,可不好处理。至于这些黄金嘛,你就留着吧。哦,对了,还有这火齐狮子与玉蜻蜓,你也一并留下!” 杨霆风乍惊之下,又蒙老帅教诲恩典,心中顿时感动无比,他诚心诚意跪下,叩着响头说:“老帅教诲,杨霆风至死不忘,标下粉身碎骨,也要报答恩帅......” “行了行了!”哥舒和蔼地瞧着这个年轻人,正色道:“还有,老夫也不白要你这些珠宝,即日起,本帅便把冷龙岭北麓的军马场之地,划拨归你部节制。该地的营旗,牧马人,驻防甲兵及将佐,统属你调遣,且十年内,不向你部征收军马——怎么样?这份恩典,比起你的珠宝如何?” 冷龙岭马场? 杨霆风大吃一惊,这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赏赐 要知道,冷龙岭马场位于河西走廊中段,处于武威与张掖之间,祁连山,胭脂山(焉支山)的西北面,环抱着一大片水草丰茂,碧绿无垠的草场,是天然的养马圣地。 比起这个,什么黄金珠宝、玉石翡翠,玛瑙琉璃......统统变得一钱不值了。 对于一个,做梦都想组建专属骑兵的军官来说,还有什么,比牧场、军马更值得吸引的呢? 第八十七章 骑射司马 老帅走后,杨霆风便令老梁头、陈稜带着大量黄金,前往瀛洲熔金换银。 至于史万岁,杨霆风特意叮嘱他,买了口大木箱,码好金块,算作购马的费用;又另外备了一份‘特殊’的厚礼,托他一并带给老乌头,算是对他先前投资的感谢。 算下来,几人已经出发十余日,也不知结果如何。 中军大帐内,杨霆风端坐案台,把玩着玉蜻蜓与火齐狮子;萧狼、贺若弼、牒云陌、伊娄大臧、薄奚喆喆、神色兴奋,坐他一旁,喝着马奶酒,啃着胡饼,中间一条大狗被烤地嗞嗞冒油,香气扑鼻。 自解决了饷银问题,加之老帅将冷龙岭马场,划拨给披甲蹶张营的这段时间以来,杨霆风脸上气色当真是越来越好,就连说话语气,都显得底气十足,“今天找你们几个来,要商量两件事,一是狠抓练兵,二是全营以最短的时日,步射改骑射。这是关系到朝廷今年与突厥决战的大计,本军尉这里有个‘骑射司马’的位置空着,想听听你们的看法,推荐个人选。” 杨霆风说完,便起身撕下一大片狗肉,塞入口中,大快朵颐,不再说话。 底下几个人听得,除了萧狼外,心里可就复杂活动开了。 这两件事,看似连在一起的,但意义却完全不一样。 要知道,步射和骑射完全是两个概念,字面的意思,一个是徒步行动的弓手,一个是骑在马上的弓手。 可更深一层,却是军种的不同,一个是步兵,一个是骑兵。 但谁能在改革的时期,露出自己骑射的本领,那可是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编制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谁有能力,谁便取而代之。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 几个鲜卑伯长之中,牒云陌比谁都明白。他知道,尽管杨霆风相信他,早已将他当做了自己人,但老实说,他刀法了得,但骑马射箭非他所长。要他骑马还凑合,可真要让他像薄奚喆喆一样骑射鹰翔,在马匹上纵横驰骋,他还真办不到。 贺若弼本来也无此奢望的,他来军营时间太短,资历太浅,平常杨霆风有什么事基本不叫他,但今天竟然破天荒地叫了,他也就认为有了希望。他甚至还认为,是不是杨霆风有意让他任职呢?他是鲜卑族,同时也是骑射高手,在马背上能左右开弓放箭,游牧民族的那一套绝不含糊,他觉得他行。 而伊娄大臧,虽然也会骑射,但他压根就没了解,杨霆风这次设宴的目的,只一个劲喝酒吃肉,好不快活。对他而言,有肉吃,有酒喝,那就足够了。 至于薄奚喆喆,本来他心里很笃定,骑射司马这位置,环顾全营,舍我者其谁?但像今天这种情形,他想到,杨霆风若是真的要提拔他,单独召他即可。如今,除了萧狼,牒云陌,却又找来了这几位,究竟是何意? 念及于此,他的心里,就不那么笃定了。 但转念一想,会不会是杨军尉为了避嫌,才特意把几人喊来,做陪衬的呢?这下,他的心里,又笃定了。 见几人都只顾喝酒吃肉,并不说话,杨霆风便点名道:“薄奚喆喆,冷龙岭马场的交割,究竟落实得怎么样了?” 薄奚喆喆闻言,心里一亮,杨霆风问这话,不就暗示了,这个‘骑射司马’的位置,只能是他的么?他立刻放下狗肉,清一清嗓子,便对杨霆风道:“大人,账册、草料均已交接完毕,至于马场与马匹,那边准备第三年交割,而且到时,这些交接的战马,还都只能是小马驹。” “三年?还小马驹?”杨霆风目瞪口呆,过得半晌才道:“为何?” 薄奚喆喆心里叹了口气,垂头拱手道:“按那边的说法,是这批军马,早已在朝廷备案,而且,这军马要三庚才算成年,所以......所以暂时不能交接。最初,标下商量着想先要过来一些小马驹,放在蹶张营附近自养,但军马司总管,并不同意,他是朝廷的人,又是太仆寺卿的直属下官,标下等别无他法,只得由得他去。” 杨霆风很想骂人,但看薄奚喆喆可怜兮兮的模样,一时又骂不出口,气道:“谁不知道这群狗日的,拿着朝廷的战马,卖了钱财,却入了自己的口袋,” 一直沉默不语的萧狼突然道:“这是当然,马儿可是他们的主要收入,如今要另寻财源,还不得狠狠赚上一大笔。” 贺若弼沉重地说:“还有一点,若他们守信,三年之后将马场交割给我们,也还罢了.......就怕......就怕三年以后,冷龙岭马场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什么都没留给我们......” 说到这句话时,他忧愤交加,只觉得一阵激动,狠狠喝下一大碗马奶酒。 他这样一说,在场的几个,不禁一阵头大。 杨霆风又撕下一大块狗肉,塞入嘴里,坚定地说:“既然,老帅将马场交给了我们,得想个法子,真正拿过来。不然,我要它又有何用?”说到这里,他停顿一下,又说,“但要牢记,千万不可来硬的。” 众人齐声喝道:“诺!” 第一件事了,杨霆风转对贺若弼,道:“辅伯(贺若弼的字),关于骑射练兵条陈,你最近罗列好了吗?” “好了!”贺若弼连忙放下酒碗,点头道,“标下,最近规整汉末三国;乃至两晋南北朝所有边军战法,去芜存菁,当以白马义从军制为主,白袍步兵为辅的练法,选取善射之士,配以双头铁矛、强弓快马,步骑结合之法练之。” 贺若弼口中的白马义从,乃是东汉末年,群雄之一的公孙瓒下辖的精锐骑兵。 据《三国志》记载:“瓒好白马,屡乘以破虏,虏呼为‘白马将军’。故选精锐三千,尽乘白马,号‘白马义从’,以实禁卫也。瓒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皆乘白马,以为左右翼,自号‘白马义从’。乌桓更相告语,避白马长史。” 胡人惧怕瓒的白马义从:“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 上述所说:乃是光和年间,边寇为患,乌桓游骑乘中原内战,一度南下掳掠边民。那时的胡虏骑兵,战法和游击战类似,遇弱则攻,欲强则避,令汉军防不胜防。后来,长史公孙瓒与数十近卫遭遇数百乌桓骑兵,瓒身先士卒,斩杀数十人突围而出。之后,瓒选精锐三千,士卒尽乘白马,号白马义从。 白马义从,选善骑善射之士,全员皆骑白马,其疾行如飞,势甚疾雷,锋逾骇电,骑射之准,数战皆捷,白马将军之名传遍塞外。 胡人惧怕白马义从,至此不敢南下。 无独有偶,在南北朝时候,有一员南朝名将,名唤陈庆之,由于他和他的部下皆穿白袍,所以称其为白袍军。 后来,陈庆之率领麾下七千白袍军征北,一路上,以寡胜多,所向披靡,将整个北方当时的名将,打了个遍,数次大破北魏军,如入无人之境。 所以洛阳城中童谣曰:“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兵万马避白袍。” 可见,无论是骑白马的,还是穿白袍的,可都不是一般士兵。 杨霆风算是听明白了,敢情这贺若弼是想将这两白合一,步骑结合之法来练兵,他便不再问,转对薄奚喆喆道:“薄奚,依你看呢?” 薄奚喆喆早已将这‘骑射司马’视为囊中之物,当下便说:“界桥之战,白马义从全军覆没,名将麴义只带强弩数十张,持戟卫士百多人。在距离界桥十余里处,箭如雨下,一战斩首千余级,弊端太大。再者,就我营目前财力、马匹、军械等而言,要想重建白马义从,几无可能!眼下战事将近,标下以为,应当重起炉灶,从边民搜罗善骑擅射之人,组建一支骑射新军,用尽可能少的财力物力去最大化训练它们......” 杨霆风眼里,露出赞赏的神色,却突然问伊娄大臧,道:“大臧,你以为如何?” “大人,依标下看,两个练兵法子都行!”伊娄大臧忙吞下一大口肉,又灌了一大碗酒,擦擦手,稍作停顿说,“只是大人,这练兵之事,实在太重要,由谁来统领负责?还有,谁来当这个司马?大人想过没有?” 他一下子,又触到最敏感人事问题,薄奚喆喆与贺若弼二人,都屏住了呼吸。 由谁来统领练兵之事?这事在杨霆风心里岂止想过十遍? 但他知道,这种事情,除了要求公平公正,众人服气,更得真正练出战斗力。 念及于此,杨霆风的眼光,慢慢向三个人扫去,“这个司马,不但要精通骑射,久经历练,还须谨慎小心,深得军心,威望极高......本军尉思来想去,只有......”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所有的人都眼睁睁望着他。 “只有,贺若弼、薄奚喆喆、伊娄大臧三人!”杨霆风此语一出,不仅三个人,连萧狼与牒云陌也感到十分意外! 贺若弼与薄奚喆喆面面相觑,杨霆风继续道:“练兵之事,我就全权委托给你们三人了,无论是招新兵也好,用本部士兵练习也罢,待老梁头归来,我会批给你们银两马匹,军械盔甲,三个月后,我只看结果!胜出者,得这‘骑射司马’之职!” 第八十八章 白袍战神 接下去的几天,杨霆风特意批了贺若弼、薄奚喆喆、伊娄大臧三人——每人一锭金块,准许他们各自挑选新卒。民间也好,老家也罢,大家各凭本事,他绝不干涉。 不过,他不干涉,却并不代表,杨霆风不去了解三人的实时动态。 这段时间,杨霆风要在蹶张营,处理大量堆积的军务,只能派遣萧狼跟着,朝九晚五,让其每天通报两次。 这天傍晚,萧狼前来汇报,说三人选兵各有特点,兵源大相径庭,有那么点三国争霸的意思。 杨霆风放下朱笔,饶有兴趣地问道:“哦?说来听听!” 萧狼取出三颗小石子,先放了一颗,笑道:“贺若弼挑选的,皆是紫塞当地百姓,具是老实本分之人,大体上是农夫,矿工之类的;当然,也有部分山里的猎人,但大多数都一贫如洗,穷得吃不起饭,娶不起媳妇的那种。可以说,他挑选的士卒,原本都是老百姓。” 杨霆风默默点头,微笑道:“这样练出的兵,都比较注重严格的逐级服从,都很看重自己的弟兄与上级。只要军官们能真诚相待,他们必然也能真心对你,大家亲如兄弟。但缺点也很明显,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老实庄稼人,这上了战场,很容易胆怯怕战,经不得战阵。” 萧狼闻言苦笑:“说的是,但唤作是我,还是宁作凡夫,甘为俗子。” “好个宁作凡夫,甘为俗子!”杨霆风手一抬,做了个请继续的动作。 萧狼又掏出一粒三角形的小石,放在了案台上,已道:“这伊娄大臧,用的也是新卒。只不过,他新挑选的一百二十名士兵、二十四名伍长、十二名什长尽管都来自鲜卑各部,但有几点是共同的。” “哦?如何共同的?”杨霆风倒是意料不到,两道眉毛一振,好奇道。 萧狼道:“其一、都是宣政年后出生的,年轻,精干,体力极好;其二、全员能骑马,会放牧;除少数人外,大多数都在山里打过猎,当过猎人。”然后他目光熠熠的望着杨霆风,补充了一句:“萧某很看好他。” 杨霆风恍然道:“原来如此,有此天然优势,大臧的骑射部队,似乎能最快地组建起来。”然后他饶有兴味的问:“却不知薄奚喆喆选得是......” 说到薄奚喆喆,萧狼忽敛了笑容。 杨霆风察觉到了萧狼的表情,更有兴趣了,急道:“快说!” 萧狼从腰间,拿出羊皮囊,咕噜噜地喝着里面的水酒,笑说:“这薄奚,想要这‘骑射司马’的位子,已几近疯魔。但凡有机会,不论什么手段,都会尽数使出来。” 说罢,他喝了一口酒,又摇摇首,说道:“他也不知,从哪儿找了批胡子老兵,各个武艺高强,箭法精准,这骑射功夫更不必说。萧某直说吧,倘若老帅明天要用,这批人,都能立刻上战场,绝不含糊。” 这番话,说的杨霆风目定口呆,不敢置信,缓了缓,他哈哈一笑道:“这个薄奚虏子,可以啊!” 萧狼淡淡地伸出两根手指,冷道:“我私下问过这些老兵,他们说了,自己是冲着双倍军饷,特殊津贴而来的。但其实,在萧某看来,他们之所以自愿回到军营,完全是出于两大原因。” 杨霆风微诧,问道:“哦?哪两大原因?” 萧狼干咳道:“一是,在家闲置久了,手痒了,想杀人!要知道,这些人虽说早已退出行伍,且如今在紫塞内城,也算是成家立业,安享天伦富贵,可话说回来,既然日子好过了,谁还愿意为了那二两饷银去卖命打仗啊?” 这一下,连杨霆风也觉得奇怪,他嘿声道:“说的极是,内城的百姓,随便干点散活,每个月少说也有三至四两的收入。咱们臭当兵的,每个月一两饷银,朝廷还经常无辜拖欠,即便双倍,也不过二两而已,何必?” 萧狼叹一口气,又道:“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更麻烦还在后头!” 听到萧狼欲言又止,杨霆风眉心一蹙,问道:“更麻烦的?” 萧狼将最后一颗鸡心似地石子,放在案台上,指了一指:“这些老兵,自是甚高,看不起新兵,他们也和萧某说了,不愿和那些未经训练,未经战阵,缺乏斗志的农夫为伍。真正打起仗来,他们希望身边并肩作战的,个个是英雄好汉,百战余生的铁血老兵,可不是这些耕田打猎的。” 杨霆风搓着手,也苦恼道:“好像,好像一直以来,是有这说法……老兵不屑与新兵为伍,这倒是个大问题。可不是一句,依军法处置所能约束的。” 萧狼也很烦恼,一脸苦瓜道:“我在当禁军那会,有首很著名的军谣,你想不想听?” 杨霆风一愣,忽然省悟过来,眯眼笑道:“咱怎么听着,就不是什么好谣,哼来!” “调调,萧某已经忘了!”萧狼干咳一声,道:“歌谣的大致意思是,咱镇戍兵瞧不起州郡兵,州郡兵看不起禁军,禁军歧视北军,北军鄙视南军........” “啊?那南兵呢?”杨霆风大感诧异,皮笑肉也笑的道:“南军呢?” 萧狼冷笑:“南军觉得,老子天下第一,谁都看不上!” 杨霆风唇角浮现了一种近似讥诮的笑意,笑道:“也无怪人家能自吹,想当年,南朝陈庆之以七千白袍之众,经历大小四十七战,平定三十二城,所向无前,如入无人之境,几乎将当时的北朝名将挨个揍了遍。若非在蒿高,遇到了山洪爆发,全军覆没,谁能收拾地了他?” 萧狼笑笑,不置可否。 二人起身,相视而笑,并肩走出账外,心思却回到了那令人神往的五十多年前...... 杨霆风说得一点不错,当时恰逢北朝内乱,南朝萧衍不是没想过北伐,奈何南梁积弊丛生,皇帝笃行佛教,致使举国奉佛。 有诗曰: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从东晋灭亡到隋朝统一,大约为一百七十年。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就走马灯一样更换了四个王朝,这样混乱不堪的历史时期,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统治者居然还有闲情逸致修筑大量的佛寺? 为修佛寺,‘萧菩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钱财。即便是北朝发生了大规模的六镇起义,朝廷内乱,尔朱荣大肆屠杀北魏皇室这等天赐良机,南朝也无力支撑起,大规模的北伐战争。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萧菩萨只能以小股兵力,在南北边境的城镇之中,进行小规模局部战争。 后来,魏北海王元颢因本朝大乱而降梁,并请梁朝出兵帮助他称帝。 这倒是给了萧菩萨,可以干预北朝的新思路,出于战略上的考虑,梁武帝萧衍以元颢为魏王,并以陈庆之为假节、飙勇将军,率兵护送元颢北归。 但是,南梁没有钱粮,支持不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抱着试试看的投机态度,萧衍只派了陈庆之,率领麾下七千白袍军前往,结果却造就了,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的军事神话。 公元529年:陈庆之跨过边境,攻占北魏铚城,又迅速北进,来到睢阳城下,魏守将邱大千以七万人,分建九座堡垒抵御,陈庆之一日便连克三座,邱大千投降。 同年四月:北魏征东将军元晖业,率领羽林庶子两万前往救援睢阳,兵驻考城;考城四面环水,陈庆之命人浮水筑垒,一战攻克,生擒元晖业。 五月:陈庆之一路西进,来到荥阳城下。此时各路赶来的数路北军已经集结完毕,总计三十余万,见敌军势大,有人建议陈庆之撤退。 不料,陈庆之对众人道:“吾至此以来,屠城略地,实为不少;君等杀人父兄,略人子女,又为无算。天穆之众,并是仇雠。我等才有七千,虏众三十余万,今日之事,义不图存。吾以虏骑不可争力平原,及未尽至前,须平其城垒,诸君无假狐疑,自饴屠脍炙。” 此话过后,麾下部众无不奋勇当先,陈庆之领军,一战攻克荥阳。 此后,陈庆之派人往虎牢关挺近,守将尔朱世隆慌忙弃关而走,白袍军逼近东都洛阳。 公元529年六月,北魏尔朱荣重兵回师洛阳,号称雄兵百万,战将千员,陈庆之领白袍军驻守黄河大桥北端,正面阻敌,元颢十万大军在南岸,驻守洛阳。 封神一战,陈庆之三天里,向尔朱荣发动十一次进攻,杀伤甚重,尔朱荣百万大军不敌,赫然退兵,避开锋芒。以不满万人之数,正面硬撼百万大军,纵观上下五千年,也仅此一人而已。 但在南面,元颢的十万大军被尔朱兆,贺拔胜惨败,仅百余骑逃回洛阳。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陈庆之的白袍军也随之而败。最终,遭遇山洪,全军覆没,陈庆之只身潜返江南。 从公元528年十月北伐,至公元529年闰六月败北,自陈庆之以七千人北伐以来,一百四十余天里,历经大小四十七战,攻克三十二城,所向披靡。 千年之后,那位著名的伟人,在远离戎马倥偬的日子20年之久后,在湖北武昌,援笔疾书:“再读此传,为之神往。”是谁的传记,让这位“粪土当年万户侯”的领袖一读再读,为之神往? 那便是——《梁史·陈庆之列传》 第八十九章 新兵入伍(一) 校场,贺若弼招收的新兵们,正在操练队列。 杨霆风与萧狼肩并肩,默不作声地走过。 看着这些吊儿郎当样子,萎靡不振的面容,松松垮垮的队形,杨霆风皱起了眉头,不禁替他贺若弼捏了把汗:“三个月时间,可是一晃而过的,他真能把这群人练出来?” 另一边,摆着一张木桌,贺若弼端坐正中,桌对面也放着一把椅子。 一双双粗糙的大手,从他手中接过木牌与木刀,以及一吊铜钱。 原来,贺若弼将金子全数换成了铜钱,又将训练科目分为了几个阶段,每通过一个阶段,便分发那个阶段的饷钱。 当然,过不了科目的,自然得卷铺盖走人,新兵一视同仁。 营门外,杨霆风与萧狼背着手,悠闲地观赏着贺若弼这新奇的练兵套路。 杨霆风感觉站累了,便蹲了下来,一边玩弄着地上的蚂蚁,一边笑道:“要训练一支由朴实农民组建的新骑军,靠这些吊儿郎当、萎靡不振的家伙自然不行,得将他们淘汰遣散,再另行招募,宁缺毋滥嘛。” 萧狼听着,并不说话,只是瞅着那些,因过不了关,而灰溜溜走人的退兵。 “至于伍什二长吗。”杨霆风嘿了一声,道:“那就更为要紧,按咱们边军的传统,以往关陇,凉州出生的人,因与西羌、匈奴接壤,长期与这些彪悍的少数民族武装发生冲突,民风彪悍,是最佳的人选。” 萧狼正色道:“更重要的,是由这些人当基层军官,每遇战,或遇败,往往能约束手底下人,不会轻易溃逃!” 他这翻补充,说得是大实话,杨霆风听了,也感叹道:“士气很重要,这些庄稼人最差的就是士气,一旦遇挫,或被偷袭,甚至战死一人,却往往整营整队的溃逃。” 萧狼苦了脸道:“这些庄稼人,从出生开始,就脸朝黄土,背朝天,哪里经历过这些。可关陇,凉州这些地方的兵源,被卡得死死的,咱们轻易接触不到。” “那可不?以前老帅也派人,前去关陇地区大量招募基层军官,却被人从中作梗,碰了一鼻子灰......”杨霆风用手指了一指贺若弼,笑道:“不过这回,杨某准备打破这个框框,不拘一格选拔基层军官。只要能带兵的,有一技之长,不看出生,不看背景,一律提拔!” 未了,他还补充了一句:“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堂堂紫塞,岂无军勇?” 两人相视大笑,不置可否。 “下一个!”亲兵们大声喊了一句,一只粗壮的大手,伸手就要拿桌上的铜钱。 贺若弼将桌上的铜钱收了,抬起头来,打量着面前的新兵,突然,他站起身来,狠狠一推,那人被推得一个趔趄,仰头栽倒。 贺若弼喝令道:“站起来!” 那个新兵从地上爬起,抖抖瑟瑟站在他面前。 贺若弼冷哼道:“我记得你,你是怎么混进队伍的?” 那个新兵一时语塞,支支吾吾道:“我,我是……” 贺若弼转身吩咐亲兵道:“将他带下去,严加审讯,一定要查出,是谁招他进来的!” “诺!”话音刚落,两名亲兵就将来人拖走。 贺若弼咳嗽一下,大声对着所有人道:“诸位莫慌,这人在入伍前,便是一个为祸乡里,臭名昭著、欺男霸女的恶棍,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混进来的,但如若让这种恶人都混进了我的队伍,那我不如将大伙解散了回家种田,我平生最恨的就是欺压百姓之人,军纪的败坏,往往就是从这颗老鼠屎开始的。在此,我给诸位打个招呼,今后谁敢在我的队伍中欺负百姓,一个字,斩!” 众人齐声喊诺,声音震天。 贺若弼又指着那一队已通过测试,手拿木牌木刀的士卒,大声地说:“只有他们,来自农家,朴实憨厚,经过训练,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士卒!你们也一样......” 众人山呼万岁,吼声如大地惊雷,令风云变色! 他做的一切,杨霆风都看在眼里,不由奇道:“看不出来,这贺若小子有两把带兵的刷子啊。看来,这‘骑射司马’终落谁家,还真不好说。” 萧狼一笑,并不言语。 “走,萧兄,咱俩去慰问慰问这些过关的士卒。”杨霆风拍了拍沾满泥沙的大手,站起身来。 萧狼奇道:“为何?” 杨霆风自嘲的道:“再怎么说,杨某也是他们老大的老大么。” 说完,他二人便缓慢踱了过去。 这时候,贺若弼已经看到了杨霆风,一时间,满脸惊骇,以为他要来干涉自己,急忙起身迎接,杨霆风见了,做了个“止”的手势,致意他继续军务,当他不存在就行; 这才放下心来落座,继续登记发饷。 他二人找了个阴凉处,那儿有几棵胡杨树,杨霆风就躲在阴影里,让萧狼将那些过关的士兵统统喊过来乘凉。 萧狼去了,不一会,就领着数十人,一路小跑过来。 杨霆风观察了一下眼前的这些庄稼汉子,嘴上挂着和蔼的笑容。 众人见了,不知怎的,心里还是生起一种冷然发毛的感觉。 这很正常,他们可不知道,眼前的二人,可是真正上过战场,从尸山血海中杀过鞑子的,那种杀人的气势,是何浓郁?更何况这些人都是新兵。 杨霆风示意众人席地而坐,笑道:“诸位刚到蹶张营,就烦请你们自己介绍吧,大家混个脸熟。” 话音刚落,一个浓眉大眼,膀阔腰圆,手上肌肉犹如青砖的赳赳壮汉,粗声大气道:“大人,小的原先在当地刘老爷家种地八载,没混出个人样!这不,看见贺若大人,在刘庄竖起招兵旗,俺就来投奔。没曾想贺若大人,一见面就给了个伍长的官儿,在下知足啦!今后若不好好给贺若大人卖命,我他妈就是城南桑家瓦子片养的!” “桑家瓦子片?”杨霆风怔了一怔,但并未多想,急忙纠错道:“记住,你吃得是皇粮,是给朝廷百姓卖命,不是贺若弼!懂吗?” 赳赳壮汉吞吐着:“有啥子区别嘛,不都一样?” 杨霆风眼有隐忧,叹了口气,道:“你记住,这话以后不可再说。” 壮汉吞了口唾沫,傻乎乎地点了点头,兀自坐下。 跟着,又站起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面貌憨厚的汉子:“俺叫陈大本事,瀛洲人,年轻时,随姑父做过杀猪买卖,但不知为何,伙计们都喜欢,背地里喊俺‘陈大傻......’ 他话音刚落,众人‘哄’的一声笑了。 见状,陈大本事急了,连忙解释:“其实,俺不傻,俺只是......只是老实而已!” 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众人笑得更厉害了。 杨霆风与萧狼也自笑了起来,半响过后,杨霆风示意众人安静,请他继续。 陈大本事拱手谢过,继续道:“俺姑父后来,举家迁徙至紫塞,投托在‘骁骑军’李大人门下,做了个肉铺户;后来,李大人见俺杀猪杀得好,本想举荐在下,去给他当个哨官,但俺总觉得心里不是个味儿,这不,见了贺若大人的告示,就投奔蹶张营来了。 “骁骑军?骁骑营扩编了?什么时候的事?这么大的事,李兄都没庆贺庆贺?”杨霆风暗付道,瞅了瞅陈大本事,摇头道:“确实有够傻的,去李府当了哨官,那也就是李府的家丁,这起步就比一般的士卒高太多了。” 可接下去的话,却让杨霆风与众人瞠目结舌。 你猜他说啥? 只听,陈大本事说道,“贺若大人说了,说在下自幼‘与猪打交道,有福相傍身!’所以,封了在下,当他的伯长?” “伯长?”杨霆风诧然:“他娘的,自己才是个军尉,这晋升伯长,连他也只有推荐之权,却无任命的权力。这贺若弼真是大胆!” 如今的杨霆风,完全不明白,可以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 按规制,除非是他的蹶张营,从一营扩编成一校,如此才算符合军制。 他那天,也本想问哥舒关于扩军之事,可老帅临行匆匆,似乎要准备的事情,实在太多太重太烦杂了,杨霆风实在不好开口。 介绍过陈大本事,他旁边“噌”的同时站起三人。 杨霆风一眼望去,但见三人面色严肃,身材短小,人人皆手挽长弓,形容剽悍。 萧狼附在杨霆风耳边,低声道:“这三位,皆是出生山中猎户,从记事起,三人便一同打猎练武,起居饮食,都在一起,宛若亲兄弟一般。为不可多得的精通射术之人。我听说,贺若弼这小子,已经私下任命这三人为箭勇教头。可这教头可是九品武官......” “若有真本事,倒也无妨!”杨霆风示意三人坐下,默默点头。 三人唱了个诺,“啪”的一声,齐声盘腿坐下。 就在这时,紧挨着三人的一个汉子也站了起来。 杨霆风一眼瞅去,但见此人生的长得獐头鼠目,细小干瘦,两片狗油答胡分布两边;他还没开口,有几个汉子就吃吃笑将起来。 杨霆风一楞,感到很纳闷,好奇道:“我说,他们怎地一见你就笑?” 鼠目汉子倒也不在乎,大喇喇地拱了拱手,一本正经道:“启禀大人,小的原是紫塞内城,街南桑家瓦子片的伙计。这几位爷,是那里的常客,是以,他们看见小的就笑。” 杨霆风“啊”了一声,问道:“桑家瓦子片!”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听到这个地名时,不免好奇。 鼠目汉子拱了拱手,解释道:“启禀大人,就是勾栏之地,还是最腌臜,最低贱的那种,并非是大人们经常去的青楼。” “原来是勾栏。”杨霆风“哦”了一声,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们要笑你,这兔儿爷都上阵打仗了。” 他话音刚落,差不多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那几个汉子,更是笑得差点背过气去,手舞足蹈的。 杨霆风曾经听说过,紫塞一地,青楼勾栏,紧挨一处,都在城南桑家瓦子片一带经营,却有着严格的划分。 青楼花厅,乃是朝廷直营,且官妓地位较高,非达官显贵,巨富商甲,高级军官不得接待。而成为官妓的,多数是犯官家属,名门千金,虽不必天天接客,但大多是犯罪之身;有锦衣玉食,却没有任何自由。 勾栏就纯属私人经营了,且占据了城南大部分区域,是边军士兵以及单身闲汉最爱逛的地方。 私妓大多数,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出生,因为家境贫寒才被迫出来赚钱,但无论生意有多火,实际落在她们身上的钱都非常少。 即便还清了老鸨债务,虽能落个自由身在,但随着年岁渐长,年老色衰,也不免晚景凄凉,终老一生。 但绝大多数人,都等不到这一天,许多人在疾病与饥饿的双重摧残下,不到桃李年华,便早早去世了。 也是天意,她们的尸体,也统统葬在了紫塞内城羊肠小道的乱葬岗中,倒是能和历代边关牺牲的将士们做个伴...... 第九十章 新兵入伍(二) 但无论官妓私妓,能带给边军的,是每年大量的军费开支之一。 边军帅府每年,从这桑家瓦子片一带收取的税金,在太祖爷和高祖爷的时候,每年都有过百万的税收。到了武帝宇文邕时期,税金便开始大幅度下降。 此后一年比一年减少,其中青楼花厅的收入,由于太少,直接便调给,紫塞各级官府那边,充作公用了。 但蚊子再小,却也是肉,这私人经营的勾栏,帅府每年,依旧能收七八十万两左右。 杨霆风曾听哥舒说过,“我紫塞当务之急,是为前方将士筹集军需,将今年边关该收的税赋,尤其是桑家瓦子片那一带的税收上来,军国大事,相信那些老鸨儿,龟公们也能谅解。再不然,就只能苦一苦边关百姓了......” 老帅的意思很明确,两害取其轻。 百姓要和军士们共同开垦生产,徭役极重,更是兵源以及粮食的重要来源,不能压榨太重,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可反观这些卖欢的,来钱实在太过容易,所以,相较之下,帅府历来的做派,却只能委屈委屈这些莺莺燕燕了。 可这样一来,在这边陲之地,又不免暗生诸多,见不得光的罪恶——逼良为娼,强买强卖,从天南海北往紫塞贩卖少女的事情,时有发生。 且紫塞内城,赌场娼寮遍布,加之约束不力,时日一久,军纪愈发松懈,实非幸事, 但面对这些,帅府也就做做表面文章,治标不治本,甚至放任不管,只需定期收税即能了事....... “这种现象,有朝一日,吾如有能力,自是非除不可。”这是杨霆风心中,暗暗定下的目标。 他并不反对边军贩卖奴隶赚取饷银,但却不认可迫害自己的同胞少女。 同理,他可以去劫掠西域胡商,但同时,他绝不会去骚扰紫塞的百姓...... 那獐头鼠目的汉子,自我介绍后,杨霆风也禁不住笑起来,笑问道:“那么,这位兄弟,贺若他,准备安排你何职啊?” 鼠目汉子一愣,旋即也笑道:“禀大人,贺若大人说俺啊,既然能管野鸡,那便能管当兵的。” 杨霆风奇道:“究竟是何职?” 鼠目汉子拱手道:“贺若大人任命在下为队首,说是地位等同于十二名什长之首,执掌行刑军法之权......” 杨霆风打量他半晌,嘿嘿笑道:“果然是应了那句老话——‘宁当鸡头不做凤尾’啊。” 鼠目汉子也哈哈一笑,“大人说得极是。” 随即,二人又相视而笑,好不欢乐。 而本来笑话他的那些人,这时候,反而都不笑了,一个个愕然睁着眼睛望着鼠目汉子...... 这时,杨霆风有注意到,一个鹰鼻深目,额上已有细密抬头纹的汉子却忽然笑了。 由于他躲在阴凉深处,又不说话,别人少有注意他,但杨霆风却都瞧在眼里,暗暗观察。 突然,杨霆风一指那人,笑问道:“那边的那位兄弟,你不介绍下?” 那人听得声音,站起身来,不卑不亢道:“启禀大人,在下本是齐地人士(今山东境),十年前,因吃了官司,被发配此地,后蒙新君登基,大赦天下,罪降一等,也被放了,后在紫塞定居了下来,以屠狗为业。” 众人听罢,又是一通哄笑。杨霆却点头道:“好啊,古人说‘养兵如养狗,养女如养猪’,贺若选你,还真是选对了。” 那人不解其意,上前一步,抱拳请教。 杨霆风想了想,一本正经道:“古人的意思是,这养女人犹如养猪,得好好地圈着喂着。而这统兵则如养狗,得时常牵出去遛一遛啊......” 话音刚落,那人起初一静,突然蓦地呵呵嘿嘿、嘻嘻哈哈地哄笑起来,大呼有理。 杨霆风眼光扫视众人,笑骂道:“好啊,看看你们,什么‘鸡、狗、猪’全他妈是牲口来的!希望尔等上了战场,也要像牲口一样给老子冲锋陷阵。” 众人一愣,随即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杨霆风指了指自己双眼,正色道:“既然贺若弼选了你们,那杨某自然相信他的眼光,你们记住,百姓,朝廷,老帅还有我,眼睛都看着.......你们好好干......好好干......” 就在这时,“叮!叮!叮!”发出三声鸣金之声,同时也是集合之令。 众人连忙起身,纷纷拜别杨霆风,分两侧站定,组成两列,操典步伐,“刷刷刷”齐步向着校场跑去。 杨霆风看了一眼整齐的队列,问道:“萧兄,你觉得如何?” 萧狼不禁微微颔首,小声道:“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杨霆风微笑点头,不置可否;目光却饶有兴趣地注视着校场,眼神也投向贺若弼那边..... 校场 沙场秋点兵,蹶张新点名。 沉沉的鼓声响起来,随着鼓声,那队新晋军官,一路跑步至贺若弼身边,一字长蛇般排开。 新募士兵,也纷纷按高、矮、胖、瘦的顺序一横,在校场上列为一字长蛇阵,手心里捧着一串吊钱。 杨霆风极目远眺:但见,胖子们在前,高个子在左,矮子们二营、瘦弱的在最后,四队的伍长们站在队列末尾压阵。 一百二十人肃立校场,虽歪歪扭扭,不成体统,然全场鸦雀无声,只听得春风吹‘蹶张营’大纛旌旗,猎猎作响。 贺若弼缓缓站起身来,他神情凝重,十分严肃,和往常不同,他并未站在军官们的长蛇阵中,而是背着手,站立在排头伍长左侧,肃然道:“点名!” 旁边一名亲兵,立刻掏出蓝色名册,高声喊道:“胡庭、马彪、李狗娃、赵二毛......”被点到的士兵,纷纷响亮答应“在!” 点名完毕,亲兵举起青色令旗报告:“禀大人,通过考核者一百二十三人,已全数到齐。” 听他这样报告,贺若弼不禁微笑着向他点点头,挥手下令道:“退!” “诺!”亲兵收起令旗,缓缓退开一旁。 贺若弼背着双手,踱了几步,突然将手一挥,大声道:“听令,从今日开始,中军击鼓一次,同时举起青旗,前后左右四队,就按现在的队形,摆成「一字长蛇阵」,都听明白了吗?” “诺!”声音起起落落,有气无力。 点名的亲兵大为不悦,又高声问:“没吃饭呐?大人听不见!” 新兵们又一齐挺胸收腹,大声回答:“诺!” 贺若弼竭力抑制着自己的脾气,说道:“都听好了,某只说一遍,记不住就等着给老子挨军棍!中军击鼓两次,同时聚气红旗,你们前后左右四队,以现有队形,摆成「锐阵」;击鼓三次,举黄旗,四队摆成「方阵」;击鼓四次,举白旗,四队成「圆阵」;击鼓五次,举黑旗,四队需成「曲阵」;闻鼓声,举青黄两半幡合旗的,为「利阵」!闻鼓声举黑红,两半幡合旗的,为「连阵」。” 萧狼诧异地问:“「利阵」?「连阵」?这不都是步军阵型吗?” 杨霆风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摇头道:“的确,我也不清楚,这小子,究竟想要干啥?「利阵」「连阵」皆是步军三才阵、三势阵演化而来,传令的骑兵不能离阵,保护两翼的骑兵必须离阵三十步外,一支军队,有前后左右中——五军组成,主帅通过击鼓与举旗向各军传达指令,这没问题。可是营战术中,由于人数少,军官统率强,最忌讳分兵,你分那么散,突厥人一个冲锋就能将你全队冲散,更别提战斗了......” 他兀自瞎猜,贺若弼却一口气念完,闷哼一声,脸如紫金,喝问道:“都记住了吗?” 士兵们齐答:“记住了!” 贺若弼听了,额上青筋突贲而腾,冷哼道:“记住个屁,就你们这群左耳进,右耳出的家伙,没三个月,休想记住。嘛,算了,明儿开始,记不住的,一律挨板子。” 他话音刚落,众人满额都是黄豆大的汗珠,而且还跟黄豆一般的颜色,蜡黄黄的...... 杨霆风看得赞叹不已,对萧狼说:“不错,记不住,打一顿就记住了,老贺这个侄儿有点意思。” 萧狼诧异地问:“难道,杨兄对这种做法很欣赏?这几十军棍打下去,可不轻松啊。” 杨霆风反问道:“慈不掌兵!这是一个为将者最重要的品质,平时松松垮垮,战时便是害了手下众弟兄的性命。纵观百年,百万大军,数十万大军溃败者比比皆是,士兵之所以如此虚弱,不堪一击,往往是从军纪的败坏以及将领们的仁慈造成的。前秦苻坚如何?淝水之战,堂堂百万之众,仅仅被几句谣言击退,而大军一退,竟然出现了全军溃退,一代雄主,仅单骑败退淮北。” 贺若弼咳嗽了下,继续道:“从明儿卯时开始,按现有的队列顺序,左队取矛,右队取刀,前队取大盾,后队取弓箭!一声鼓,整理行装;二声鼓,全队集合;三声鼓罢,全员操练;四声鼓,用饭......” “鸣金一次,击鼓三次,全队冲锋。” “两声鸣金,全队撤回,三声鸣金,撤至本阵。” “出营时,竖举矛,平举盾,横举刀,斜跨弓箭,展开旌旗,击鼓吹号;” “三里后,斜扛矛,刀收鞘,背大盾,背跨弓箭,卷起旌旗,停止鼓角。” “离宿营三里时,展开大纛旌旗,刀枪剑戟出鞘,击鼓吹号。” “到达卫营地后,大盾士兵防御,刀枪剑戟收鞘,卷旗停号。” 亲兵突然又问:“你们,都记住了吗?” 这回众人都学聪明了,士兵们齐答:没记住...... 第九十一章 新兵入伍(三) 用过午膳,杨霆风与萧狼连歇都没歇,直接动身前往薄奚喆喆处,观看二次入伍的老兵们。 恰逢午休,薄奚与老兵们正在营中玩“马背叼羊”的游戏。 马背叼羊,在达利语中被称为布兹卡谢(buzkashi),是在中亚地区流行的一种骑在马背上的团队运动,尤其是在嚈哒北部盛行,被称为嚈哒“国技”。 比赛一般由两队人马进行,争夺目标是一只羊,先抢到羊并放回指定地点的队伍为胜利者。 在比赛的前一天,组织者会杀死一头山羊,并割下它的脑袋、内脏和后背的皮肤,将其身体在盐水中浸泡一整夜,使畜体比正常情况下沉重许多,通常要达到七八十斤左右。这样它才能经受住激烈的争抢而不至于被轻易扯碎。 比赛是在一片很大的空地上,两端各画有一个大圆圈,这个圈被称为“正义之圈”(circleofjustice)。两支骑手队伍在这片场地上争抢一只被宰杀后的羊躯体,把抢到的羊扔到圆圈中,次数多的队伍将获得胜利。 因为把羊扔到圆圈里比较困难,为了把羊从另一方手中抢回来,比赛规则允许抢羊的同时可以毫不留情地使用鞭子抽打拿着羊的骑手。有时候,由于争夺激烈,经常会出现人仰马翻的危险场面,许多人因此手脚骨折,甚至终身残疾。 要知道,早期的运动其实都和军事有关。 像古希腊与古罗马士兵的铁镞标枪,被誉为新兵入伍的必修课。 希腊的斯巴达人可将标枪投掷到三十至六十米,远距离杀伤敌人。 而罗马军团步兵则更远,他们的标枪上装有皮带环,可投掷七八十米远,标枪上的倒勾可以直接毁坏木盾。 另外便是击剑与马术,东西方皆一样。 据记载,公元前十一世纪的古希腊,便有了击剑课,并有专门的剑师讲课。 以至于到了中世纪的欧洲,击剑甚至发展为,骑士贵族间解决纠纷,上流社会的时尚。 无独有偶,在遥远东方日本的南北朝时代,也同样出现了特殊的击剑流派——剑道,从中条一刀流开始,逐渐产生了念流系、一刀流系、神道流系等几个大系。到了日本战国时期,更是百花齐放,其中,阴流系,新阴流系便是公元十五-十七世纪的代表流派 到了江户时代,由于后膛枪的大规模列装,以及西国线列步兵战法的引进,传统的剑术流派已经势微,在战场上可以说毫无作为。 于是,林崎居合系,神免无二流等讲究一击毙命,一刀必杀,不给缝隙的新式流派,逐渐流行了起来。 (居合,日本剑术中一种瞬间拔刀斩杀敌人的技巧) 话说回来,在冷兵器时代,毫无疑问,骑兵永远是最强大的兵种,东西方皆一样。 而马术运动,便在这种实战中孕育而生。 这“马背叼羊”便是其中的一种。参加这项马术运动的选手要有坚定的意志、高超的骑术和很大的力量。而最早参与这项运动的运动员,大部分便是骑军出身,各个武艺高强,控马之术精熟。 这项运动,本是两队对垒,但薄奚喆喆却有意考较众人武艺骑术。在正义之圈不变的情况下,他将队伍设为二十人一组,一百二十人分为六队,争夺一只山羊。 见杨霆风到了,薄奚喆喆连忙上前迎接。杨霆风却是笑而不语,示意他继续,当他不存在即可。 薄奚一愣,倒也不含糊,站上将台,举起青色令旗,用鲜卑语发出号令,“冲!” 顿时,整个校场上烟尘陡起,一百二十人各据骑阵,穿梭来去,围追堵截,围着一只山羊来回争夺起来。 由于众人并不允许携带任何武器,加之落马者直接淘汰。是以纯拼个人技击马术,一时间,各种肢体上的阴招怪招频出,骑术愈发精妙,远胜那战场上——骑兵间的对决,就连萧狼,也看得拍手叫好,连呼过瘾。 杨霆风远远观望着,心中却有了新的想法:这些胡人,马上技击之术相当厉害,说是与突厥精骑相比,怕也不妨多让。拿来组建骑射部队太浪费了,如不然,再打劫个几次,置办些重甲马铠,直接组建铁骑部队冲锋陷阵算了,当骑射却有些大材小用了...... 他并没有把这个想法,告诉薄奚。毕竟,这骑射司马之争,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他可不想影响三人的竞赛。 不一会儿,一百二十人的马队,被冲散了十之三四,场上无主之马四处乱奔,而落马的军士,则是迅疾爬起,很自觉地退到一旁,继续给场上之人加油助威,倒是无人舞弊。 杨霆风见状,心中暗赞,毕竟失信违诺,可是军中大忌。 若真上战场,锋矢刀剑下,突厥人会给你舞弊的机会吗?落马基本与死无异。 薄奚见场上人数还是太多,微微皱眉,突然,他卸了衣甲,撩起衣袖,取了条哨棒,翻身上马,也加入了战局。 但见他驰马左奔右突,哨棒上下飞舞,左盘右旋,如双峰插云,又如风车般,东西飘忽,也不分人,见着就打,逢着便扫。 那些老兵,被薄奚用棒子打落下马后,也有个别不服的,冲上去就拽他的缰绳,和他过招,这下倒好,皆被他用棒子打昏了过去。 他存心技压这些老兵,使出浑身解数,一条哨棒来去倏忽,舞得密不透风,一盏茶的工夫,便有二十来人,被他打翻,七八人被其击晕。 但场上这些人,都是老兵,虽遇这突发状况,却也毫不慌张,前后围堵,左右拽缰,打算先收拾了薄奚,再来抢羊。 薄奚虽有哨棒在身,一棒必打落一人,二棒必击晕一人。可无奈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又打落七八人后,便被两人拽住缰绳,掀翻在地,一拳揍晕。 众人将他抬到一边,轻轻放在地上,这才重新返回校场,继续争抢山羊。一时间,被淘汰的众人,齐声呼叫,喝彩声大起,杨霆风与萧狼却是你瞅瞅我,我看看你,张口结舌,失了言语。 看来,没点过硬的本事,还真压不住这群老兵油子。 这薄奚本想立威,却被众人一拳打晕,当真笑死。 但场上诸人,经过了这番小插曲,人马开始力乏,声势已经不如开始了。 不一会儿,薄奚醒了,见到杨霆风,哑然失笑道:“嘿嘿,和弟兄们闹着玩而已。” 杨霆风听懂了他的意思,也哈哈笑道:“明白,大意了,没闪。” 薄奚尴尬一笑,突然大声道:“大人不准备下场动动筋骨?” 他声音极大,一时间,数十双眼睛都落在杨霆风身上,眼神期盼,都想看看这位蹶张营一哥有何本事。 杨霆风却笑道:“先前,诸位比试了一场,人困马乏,杨某即便胜了,也不算本事。不如这样,你们所有人,杨某一人,倘若尔等能在半炷香内,抢到杨某手中的山羊,我便输你们一人一条烤羊腿,外加一坛烧刀子,如何?” 众人闻言,无不又惊又奇,紧接着,纷纷大声起哄。 薄奚喆喆可是见识过杨霆风真本事的,此时也站起来,大声道:“好!要赌便赌大的,你们几十号人,若能从杨大人手中抢得山羊,老子豁出去半年饷银不要了,也要请你们去那桑家瓦子片走一遭!” “好!”一时间,场上未被淘汰之人,马鞭一挥,齐声大呼,连胯下战马,也恰时发出“嗬嗬”“嗬嗬”的嘶鸣,好似打了鸡血,重振雄风。 “不过先说好了,你们若是输了,以后可得听从薄奚号令,不可再造次。”杨霆风呵呵一笑,缓缓卸下衣甲,卷起袖口,撩起裤脚,准备大干一场。 众人齐声应了,忽听杨霆风喝道:“点香!”话音刚落,他点足一掠,人破空而出,宛如疾风。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待黑色的影子掠过圈圈后,那只山羊已被杨霆风扛在了肩上。 “好!”人群里爆发出阵阵彩声,声若惊雷。 几乎是同一时间,场上数十人也是马鞭一抽,策马而来,四面紧紧围住杨霆风。一眼望去、但见群马之中,一人一羊,纹丝不动,分外显眼。 杨霆风觑眼一观,在四围劲风逼射过来的最后一刹那,他忽然旋身而起,身在半空,所有军士骇然抬头看着半空——杨霆风突然脚踩马头,用力向后一蹬,整个身躯顿成反向冲出之势,平移半丈,刹间透出重围 脱离包围网,杨霆风便如鱼入大海,龙出升天,八方去来,眨眼之间,他整个人已经奔得老远,仅剩一个背影。 而那些老兵们可就惨了,他们虽驰骋大漠,精熟控马之术,但因冲速太快,加之杨霆风的精准计算,来不及调转马头,人马纷纷撞在了一起,霎时间,人仰马翻者,七荤八素者,多达十数人....... 第九十二章 新兵入伍(四) 不多时,杨霆风已经背着山羊,进入了‘正义之圈’。 别人是将山羊扔入圈内,算作一分。他倒好,直接连人带羊都站在圈内。 这一下子,场上数十人都有点迷惑,因为他们都看见了杨霆风就在圈内。 但他们的眼神,这时却交流了一个信号:先包围,再化整为零,单骑出击。 对那些撞在一起的老兵们来说,会在马术上吃亏,也实在是很不凑巧的事。 以众人的马术经验,战马撞在一起的概率,确是很不容易! 之所以会大意失防,主要原因是: 一是、杨霆风只身一人,势单力孤,且胯下无马 二是、距离实在是太近,收授不住 三是、众人几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背上的山羊之上 不过,吃一堑,长一智。 他们经过刚才一役,深知不能再集体冲锋。 在他们心目中,只要先将杨霆风团团包围,走马灯似地转着,造成群马笼罩之势,他就跑不了。更何况,己方人数,数十倍于他,即便用车轮战,一骑一马的上,累也累死他了。 所以,老兵们虽说刚吃了亏,但却丝毫不慌。 随着一声令下,一骑率先冲了过去,目标直指杨霆风背上山羊。 一个人,一个方向。 杨霆风嘿嘿一笑,腰际突然一沉,右脚猛蹬大地,将羊扔在地上,就在马匹接近自身一尺的刹瞬间,双手疾出,狠拽缰绳。那马处于奔袭状态,来势之猛,虽未披马铠,但这万钧的冲力,又岂是人力可拦? 在大部分人印象中,枪兵克制骑兵,铁骑冲阵,只需派遣长枪兵拦截即可。 这其实是军事误区,先不论骑射游击打法,让枪兵们疲于转向。 即便是重骑兵直接冲阵,也不是长矛枪阵可以拦截的。 其结果往往是,铁骑能将长枪兵,连人带枪都给撞飞。 你能想象今天,一辆时速五十英里的汽车,撞向你么? 拿根破长矛就能阻挡? 而且,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骑兵指挥官,会让麾下骑兵们直接冲锋陷阵。 那只现代影视作品纯粹为了好看,给大家爽的。 骑兵的真正用法,永远都是抢占地势,侧翼游走,或者‘掏屁股’,截断阵型等特殊作战。 不过,在遥远的西方,自从板甲被开发后,加之所谓的骑士精神,铁骑互相冲锋倒是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 不过很快,蒙古人便教了这些欧洲的铁皮罐子们,如何做回骑兵...... 说回杨霆风,虽说拽住了缰绳,但马匹的冲势实在太快,杨霆风的双脚虽然蹬地卸力,但依旧没入沙土二尺来深,仍是停之不住,只觉手臂有一股滔天大力传来。 电光石火间,杨霆风双臂发力,左锢右压,左手勾住马首,右手紧紧锁住左手,一下子将整个马头锁住,硬生生将那马给掀翻在地。 这刹间,那马上之人,因为惯性,直接就从马鞍上飞了出去。 甚至,身躯还在空中,兀自转了一个圈,‘咣’地一声,重重摔倒在地,跌个七荤八素、饿狗抢屎。 他露出这一手,场上众人心中惊诧,一时停马无语。 全场静悄悄的,寂静无声,只闻旌旗在风中瑟瑟烈动。 杨霆风摸摸马儿的鬃毛,缓缓站起身来,他活动了下酥麻的胳膊——他虽说抵住了冲锋,但马儿的冲力和蹴劲,扔透过双臂,震得他吃痛晕眩,脑袋嗡嗡的。 他心知,此时再来一骑夺羊,才是最危险的时候,杨霆风一颗心怦怦直跳,似乎要破胸而出。 万幸,众人被他绝技所震,气势一颓,一时间,竟无人再敢上前。 忽而,远处传来一声掌声,星星点点,紧接着,掌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密,突然,在场所有人,齐声欢呼。 军人只服强者,杨霆风能升那么快,一方面,是靠他的背景出生,但更重要的,是他确实也有真本事。当然,既有背景,又有本事的军官,自然更能令手下人信服。 这时,校场上又响起了马蹄声,杨霆风微微皱眉,扭头看去,只见三个骑士风驰电掣般赶了过来。 老兵就是老兵,片刻之间,再度发动了进攻,杨霆风这回只能背起山羊,足尖点地,来回起落,闪转腾挪,这份轻功一露,顿时换来齐齐喝彩。 老兵们骑术精湛,但杨霆风轻功高妙,速度极快,身法变化多端,极难触碰他周身三尺之内。一时间,双方各据所长,你来我往,斗得难分高下,场中顿时乱哄哄一片。 老兵们兴奋之余,大呼小叫,纷纷开始下注赌输赢,那山羊虽数度被抛在空中,却始终在杨霆风控制范围之内,众人使劲浑身解数,连他衣角都碰不到。期间,依然有人收马不及,前推后挤,左右交汇时撞成一团,都被杨霆风看在了眼里。 不一会儿,一炷香时间已到,一百二十人列队完毕,肃目站立,等待训话。杨霆风并肩萧狼、薄奚,走上将台。 杨霆风开口便道:“就问你们一句,服不服?” 老兵们个个意气奋扬,勒马大笑,齐声喊道:“不服!大人,我等皆不服!” 杨霆风一愣,暗付:“到底是老兵油子,真是狡猾无比。” 萧狼与薄奚则面面相觑,暗骂这群老兵真是可恶。 此时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答应了,杨霆风岂不是要继续比斗一场?而不答应,预示着老兵们并未认输,还有余力再战,双方这局,最多只能算打平。 这时,数百双眼睛,都落在三个军官身上,直待他们如何回答。一时间,校场上静悄悄一片,只闻风吹大纛,猎猎作响。 二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忽听杨霆风朗朗笑道:“既如此,这一局,就当我们算作平手。我当初许诺,输你们一人一条羊腿,一坛烧刀子,当然要算数。但尔等也没能抢到本军尉背上的山羊,那便输你们三只烤全羊,十坛美酒如何?” 众人闻言,齐齐欢呼,士气大振。杨霆风大手一挥,示意众人原地休息,晚上等着吃烤羊。 薄奚将杨霆风拉到一边,行礼道:“亏得大人用这一奖,一激的手段压住这帮老兵,一下子就凝聚了军心,焕发了老兵们的久违的斗志!不然,往后标下,还真不好收拾这帮油子。” 杨霆风双手扶起他,笑道:“说起来,这些鲜卑老兵,当真是武艺高强,马术了得,真上了战场,便是遇上草原突厥,最精锐的骑兵,也未必落得下风。只因退伍许久,技能略微有些生疏,加上骄横得紧,所以还需些手段,回炉重造。” 萧狼正色道:“可他们愿赌,却不愿服输。” 杨霆风摇头道:“他们没有武器,若真上战场,刀枪剑戟,强弓硬弩的,只怕一合的工夫,我便身首异处,身子成了刺猬!” 三人相视一笑,不置可否。 杨霆风说罢,又拍了拍薄奚的肩膀,大有深意道:“好好带兵吧,这帮老油条,我日后留有大用。” 薄奚一愣,旋即会意过来,连忙拱手道谢。 杨霆风又好好勉励了他一番,正要前往伊娄大臧处。 就在这时,一个传令兵过来禀报:“大人,营门外有一个人,点名说要见你。” “何人?”杨霆风盯着传令兵满是汗珠的黑脸,大声问道。 传令兵抹了一把臭汗,回道:“小的不知,但是来人却说自己是老帅举荐而来。” 杨霆风震惊了,过了好久才又问道:“军中无戏言,不可瞎传。” 传令兵急忙跪倒,“小的不敢瞎传,来人确是那么说的。” “半炷香后,让他来中军大帐!”杨霆风颔首,挥手下令。 传令兵唱了个诺,匆匆下去了。 杨霆风低首附耳萧狼几句,萧狼闻言一惊,疑惑道:“真要如此?” “老帅若是真要举荐人才来此,那就直接领过来了,又何须搞这套?”杨霆风不屑道。 萧狼皱眉道:“若真是老帅举荐,把人吓坏了,可怎生是好?” 杨霆风笑道:“既是老帅举荐,想必定有勇略,若真是怂包,那乘早给老子滚蛋。” 他既如此说,萧狼也不便多说什么,转身下去布置了...... 半炷香后,一个面色微黄,鹫鼻阔嘴,又高又瘦、身着隐花绸袍的年轻书生,行至杨霆风中军大帐前,下巴一绺黑须,随风飘曳,显得颇有几分闲逸,背上挂了个蓝布包裹,看起来瘪瘪的。 就在这时,书生感觉浑身鸡皮疙瘩乍起,肌肉马上高度绷紧,一股冲天的杀气从中军周围迸射出来。 书生猛地一瞅,双目灼灼,微微看到埋伏在大帐周围的刀斧手,神情中顿时增添了轻蔑之色,悠闲地观赏着兵营周边的景物,却是丝毫毫不在意。 书生知道,只有久经沙场,杀敌无数的军人,才能迸这种强悍的杀气。 但他并不知道,这些刀斧手,都是杨霆风授意,萧狼精挑细选出来,故意吓他的。 须臾间,书生昂然进入中军大帐。 这时,杨霆风早已端坐在帐中,手里把玩着手里的玉蜻蜓。 当书生走到杨霆风面前时,书生不慌不忙从蓝布包裹里掏出一封信,双手递给杨霆风。 杨霆风看也不看,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书生将书信放下,笑道:“这是哥舒老帅给您的信,老帅说披甲蹶张营这,缺一个书办,特意叫我来你营中效力,还请大人多多关照!” 杨霆风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信,问书生道:“你会干什么?” 书生笑着说:“启禀大人,在下什么都不会!” 杨霆风吃了一惊,愈发疑惑:“什么都不会?那你来此作甚?” 书生嘿嘿笑道:“的确什么也不会,但无论大人交给在下任何事,裴某却都能干好。” 杨霆风瞪着他,喝道:“你唤什么?” 书生拱手抱拳,不卑不亢道:“在下,裴矩!” 第九十三章 新兵入伍(五) “裴矩?”杨霆风嘴边挂着一丝笑意,询问道:“莫不是河东的那个裴氏?” 闻言,裴矩嘿嘿笑道:“大人说得不错,正是河东闻喜西眷的那个裴氏。” “常言道,‘关东出相,关西出将,三秦饶儁佚异,汝异多奇士!”杨霆风打量着裴矩,面无表情道:“西眷裴氏子孙,多出大学博儒;军旅之事却非尔所长,回去吧。” 说罢,杨霆风将书信推了回去。 裴矩瞅了瞅书信,陪着笑说:“敢问大人,让在下去哪?” 杨霆风皱眉道:“从哪儿来的,回哪去!” 裴矩笑得风和日丽,“在下早年,曾干过兵曹从事,后被杨公(杨坚)看重,征辟为参军记室,这军营内杂七杂八的事,某也并非一窍不通。” 他忽然搬出弘农杨氏当家族长来,杨霆风倒是一愣,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好奇道:“你既在大伯那里任职,又为何来了紫塞边关?这参军记室虽是份闲散差事,但能留在伯伯身边,却是多少寒门子弟,梦寐以求而不得的地方?” 裴矩闻言,哈哈一笑,忽然从蓝布包裹兀自掏出一本黄皮册子,递给杨霆风。 杨霆风坐直身体,伸手接过一瞅:“唔,《西域图记》?”他随手翻开一页,问道,“是你所著?” “不才,正是在下。”裴矩拱手道,“此番裴某来到边关,一来,为报效朝廷,二来,报答杨公知遇之恩,三来,也是为了完善此书,好了却心中的一番夙愿。” 杨霆风翻了几页后,赞叹道:“如今西域,胡虏异族横行,阁下一介书生,却能不忘报效朝廷,了不起。不过,现在的边关,可不太平。远得不说,就光叛将拓跋孚,把守着河西走廊门户,你这书要完本,怕是遥遥无期了。” 裴矩听着,并不答话,只是眯着眼,微笑瞅着杨霆风。 杨霆风也不望他,继续翻着书,直淡淡地道:“回去吧,裴兄,你有这份毅力才干,这个出生背景,将来当个三公宰相也不是没有可能,若是就此死在了边关,也未免可惜。再者,我这蹶张营内,的确没有合适你的位置......” 裴矩瞥他一眼,忽然走近杨霆风,将身体前倾,压低声音说:“在下出发前,杨公特意交待说,如今西域的实际掌控者,是突厥与吐谷浑......朝廷的力量......太过疲软......” 闻言,杨霆风神色诧异,抬首望了裴矩一眼,却忽然发现,一直微笑着的裴矩,突然换了一张脸,变得狰狞恐怖,正冷冷瞅着他。 饶是久经战阵,杀敌无算的杨霆风,此时竟也被他瞅得心里发毛。 “再说这年头,西域各大势力、门阀、豪族表面臣服朝廷,其实都在暗处招兵买马,伺机而动!”裴矩冷冷分析道:“杨公还说,从陇西、凉州,幽州,整个燕云十六州也都是暗流涌动。光凭紫塞十万边军,力量远远不够......甚至可说是薄弱......” 杨霆风缓缓放下了《西域图记》,仔细望着裴矩这张阴沉的脸。 此时此刻,裴矩的脸上,透露出与他年龄绝不相称的老辣狠厉,说不出的感觉。 也就在这时,裴矩忽然眉锋一扬,霎息间,又换上了那张标志性的笑脸,微微拱手道:“大人,要解决这些麻烦中的麻烦,可不能依靠武力........而要靠这里......” 说完,裴矩手一指桌上的那本《西域图记》,又兀自伸出舌头,指指自己满布脷苔的舌尖。 看杨霆风一时没反应过来,裴矩淡淡地说道,“我们在西域,有那么多敌人,咱总不能将他们都杀光吧......再者......边军的实际战力,到底如何,大人心中也应该有素......” 杨霆风一愣,顿时面沉如水。 裴矩所说,俱是事实。 如今的边军,战力早已大不如前。 大周除紫塞边军外,总体采用府兵制。 其前身,乃是太祖宇文泰将流入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编成六军,宇文泰为全军统帅。后经过不断编整、扩充关陇汉人豪族,直到大统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的组织。 一人充员府兵,则全家皆编入军籍;后来,隋文帝杨坚在开皇十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唐初承袭隋制,初置十二军。 府兵自备弓矢衣粮,不由朝廷供给。 府兵征行时,除重兵器与战马由封建国家供给外,其他均应自筹。府兵个人自备的资财主要是随身七事及粮食。 (七事应指服、被、资、物、弓箭、鞍辔、器仗) 府兵制的特点可以简单概括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 府兵的户籍由军府掌握。 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种田,并在折冲将军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 战争发生时,由朝廷另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府兵作战一般不能长期在外,也很少远征作战,更不能随意更换原驻屯地。 战事结束后各地府兵仍归本镇,重新纳入当地折冲将军的管辖下。这种兵役制度的初衷本是为了解决自汉末三国、南北朝以来军队成为将领个人私兵的局面,有利于防范地方割据势力重新抬头。 此外,府兵制还结合了屯田制,有利于农业生产,减轻国家军费开支,部分解决了后勤供给问题,也扩大了兵源。 而紫塞边军则不一样,相比于朝廷内陆的府兵制,边军则更像是募兵制。 由于边患日深,机动性极强的草原骑兵,时常入侵中原。 如果依然按照府兵制度,你大军还未集结,草原人早已劫掠完毕,逃之夭夭了。 在此背景下,这就要求边关军队,必须做到兵将合一,能远征,能于边境长期驻防。 也就是说,如今的边军,更像是募兵外加佣兵性质的军队,优点是兵精将猛,战力极强,号令一出,四方响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但缺点,同样也很明显。 那便是,长此以往,军队地方化的态势开始形成,在外的将帅与士兵们的关系较密切,士兵之间往往是父子、兄弟、叔侄。这也导致了唐朝后期,藩镇割据的直接原因,这是后话不表。 话说回来,既然是募兵制,那么粮饷皆由朝廷供给。 由于军队并不屯田,全由国家掏钱供养,这就大大加重了朝廷的负担。 要知道,军饷能否按时发放,直接关系到军队质量,说白了,有银子就有战斗力。而一旦拖欠军饷,军队战力必将直线下降,爆发哗变、溃逃也是必然的结果。 当然,朝廷也有朝廷的难处。 若是一年中风调雨顺,朝廷能正常供给,那便皆大欢喜,江山永固。 倘若碰到个天灾人祸,中央财政出现危机,军饷不能按时供给,那各种问题便随之而来。 如果碰到了满脑门子,都是想着如何尽忠报国的将帅还好。 若是碰到哥舒这样,威望极高,心存百姓将士,努力维持朝廷与边关的‘修补匠’也还行。 可要是碰到一个野心勃勃,拥兵自重的统帅。加之国疑主少,危机四伏,内有两派倾轧,外存西域势力拥兵自重,这好不容易统一的北方,立时便要乱了...... 如今的朝廷,从去年开始,便无辜开始拖欠军饷,开了个不好的坏头,这之后呢...... 杨霆风对于江山事,并不感兴趣,毕竟谁来做那个位置,还轮不到他这种小人物来评头论足的。 但是,作为一个军人,保家卫国,守护百姓,可是自己应尽的责任。 一旦边军,因为饷银不足,而战力下降,甚至整营全队的溃逃,哗变。 那么,北面的突厥铁骑就将长驱直入,屠杀百姓边民。 而西域各族,也将蠢蠢欲动,大厦将倾,这是他无论如何不想看到的。 见杨霆风神色沉重,裴矩安慰道:“刀,只有藏在鞘里,才能威慑敌人,不是吗?” “不错!”杨霆风颔首道:“目前西域各部,并不知我军虚实,所以才不敢轻举妄动。不然.......若是让他们知晓,我西军大部队,皆被抽掉至——东边抵御突厥,怕是......” “所以朝廷,太需要一场战争来立威了!”裴矩漫不经心道。 “立威之战?”杨霆风两眼放光,喃喃自语。 “不错,此战非但要立威,而且还得震慑整个西域!”裴矩突然神秘一笑,道:“大人在边军多年,可听到过拓跋孚的大名么?” “要打他?”杨霆风微微吃了一惊,皱眉道:“自然知道,此人在叛变前,曾是边军游骑都督,弓马娴熟,雄才大略。虽不如当初的贺六浑(高欢),但也算是胡人中,难得一见的英雄,也是我紫塞西军目前,最主要的敌人...... 说到这里,杨霆风忽然心头一沉,脸色顿时变了,他目光落到裴矩脸上:“怎么,你有计策带兵灭他?” 裴矩冷笑道:“没有。” “我想也是!”杨霆风两眼一翻,“毕竟区区一介书生,便是让你带兵,只怕连行军的路线都不知晓。” “大人说的极是,不过......”裴矩突然打断了杨霆风,面色微微一阴,嘿然道:“裴某却可以,让那些供他钱粮的西域胡商们,统统联合起来,将他的首级双手奉上......” 杨霆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拓跋孚是一个英雄,在胡人之中,威望极高,仅仅凭你三寸不烂之舌,又岂能说反他们?” 裴矩闻言一笑,左手拿起了案台上的玉蜻蜓,右手背在身后,悠闲地观赏着蜻蜓上的翅膀,托长声调说:“英雄?不过是个称呼罢了......其实许多的事儿,远没有胡人自身的利益,更重要......” 第九十四章 营务总办 裴矩真是出语惊人! 但杨霆风不知为何,却不由地相信他。 通过刚才的一番了解,他觉得,裴矩不是那种事不三思,便随意开口的人。 杨霆风站起身来,手一指旁边的椅子,说道:“坐下说。” 裴矩也不客气,放下玉蜻蜓,一屁股坐下,“这事倒是不急,大人可以先安排在下一个军职,好让裴某有点事做。” 杨霆风起身给他倒了杯茶,笑道,“既然老帅让你来我营中当书办,那便按他老人家的意思来。” 裴矩哈咧嘴,吹了吹热气,笑道:“书办?为何不是营务总办?” 杨霆风奇道:“总办?裴兄,按朝廷规制,蹶张营可无权设立总办的编制,除非......” “除非蹶张营从一营扩编为一校。”裴矩笑道,“那在下,再提前告知大人,一个好消息,朝廷终于下旨啦,老帅扩军五万的奏报已经得到批准,不日便要签发至紫塞各部,大军准备北征,与突厥决战漠北。这次朝廷似乎下了决心,不打得突厥二十年不敢来犯,绝不甘休。” 杨霆风眉头微皱,问道:“奇怪,朝廷这回,倒是答应的挺爽快,以往上报扩军,皆被驳回,这次,却又是为何?” 裴矩捋了捋下巴处的长须,正色道:“眼下,离夏季还有三个月,若能在三月内,来一场大胜,大败突厥。再将紫塞五万大军,调往河西走廊中段,震慑西域诸国。那朝廷今年的任务,便算完成了。下一步,即可将全部精力,用在清理河道,屯田养兵,建造战船上......” “建造战船?”杨霆风一愣,吃惊道:“难道,朝廷要对南陈动兵?等到夏季,借汛期之势,跨过长江,进击建康?” “还没那么快!”裴矩放下了茶碗,上前来到案台之后的《堪舆全图》后,一边指了图上长江水域处,一边解释道:“紫塞边军,常年和游牧民族作战,善于骑战与野战,无论编制上如何独立,依旧棣属北军战斗序列。可自古以来,但凡北边打南边,必须要渡过长江。而要过长江,便要打水战,而水战,靠的是战船,骑兵者,可谓是无用。” 杨霆风也起身道:“说的是,然而我北军,多习战马弓箭,对水战却是经验不足。” 要知道,水战不同于陆战,不是你光有战船与水兵就能决胜于波涛万里的。 比起陆军,水军往往更依赖实战经验。 新造战船,新募水手,没经验,即便百万之众,也可以说是毫无用处。 比如说,赤壁之战。 曹操二十万大军不敌孙刘五万联军,便是吃了北方士卒不习惯坐船等因素。被烧死者很多,但史料记载,大部分的曹军都是因为受不了风浪,受疾病而死。 由此可见,水战经验的积累是十分重要的。 是以,十年陆军,百年海军可不是瞎说的。 第二,便是汛期,雨季,潮流等等情况,都是水军将帅们,需要考虑的因素。 襄樊之战,关羽足足准备了十年。 除了战船水兵,汛期雨季,谍报内应等各种复杂情况,都被他算计在内,这才有日后斩庞德,诛于禁,水淹七军,威震华夏的大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水军不但要有精良的战船,一群有水战经验的水手,还得要一名万里挑一的水军统帅。 露梁海战中,无论是陈璘、邓子龙;李舜臣亦或是小西行长,岛津义弘;三方将领皆是海战专家。这拼的,就是水军统帅们战略分析、战前部署、自然地理、指挥作战等等。 可是,水军最难的环节,往往便是挑选将领。 在古代,没有专业的海军院校。大部分的水军将领,可以说,都是由陆战转过去的。 其航行经验,甚至还不如一名海盗水匪...... 裴矩微微颔首,补充道:“以朝廷的国力,一年内,打造百艘战船,招募数千水兵,不是难事,但这将帅,可没那么好选......” “说的是!”杨霆风感慨,除了紫塞边关的动向,他也乐衷打听南边的战事,毕竟,从刘裕灭亡东晋开始,中原大地,华夏神州,南北分裂已长达一百五十多年,百姓苦不堪言,天下再次一统,已是大势所趋......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得陇望蜀,这山望着那山高,忘了自己的主业。 只是,作为军人,他必须时刻了解对手更多的信息与情报。 无论是突厥,鲜卑亦或是南陈...... 杨霆风虽说已调至西军,对手也从草原游牧变为了西域戎羌,但对这次虏汉之争,却也是十分关心,末了,他又急切问道:“对了,扩军五万,是募兵么?” “自然是募兵。”裴矩道:“在下来蹶张营之前,刚从帅府得了消息,由于紫塞方圆百里内的军户不多,不过区区千家,且大多数都参加了边军,兵源不足;是以这回,朝廷特意开放了幽、蓟、云、朔等边州征兵,只要你有路子能招到。” 杨霆风不屑道:“招了又如何?都是些屯田兵,打仗哪里用得着这样的人,打架械斗倒还凑合!要杨某说,还不如用这招兵的饷银,前往西域购买些宝马,修补甲胄,打造游牧弓和百万支鈚子箭列装听用,倒更实在些。” “不不,大人错了。”裴矩倒是挺有耐心,一件一件给杨霆风分析道:“这回朝廷征兵,可不同以往,并不仅限于各州军户征兵。” “哦?”杨霆风心里一震,眼前一亮,问道:“不限军户,莫非……” “正是!”裴矩不徐不疾地道:“此番朝廷征兵,凡十六以上男子,皆可报名从军。未满十六,但身过七尺者,武艺精熟者,弓马娴熟者、虓猛尚武者......均可从军。” 杨霆风沉吟道:“这就有意思了,据我所知,这也是本朝立国以来,头一回吧。” 裴矩笑道:“的确是头一遭,机会难得,大人且行且珍惜。” “裴兄,何出此言?”杨霆风好奇。 裴矩大笑,说道,“毕竟,在下的营务总办,可全靠大人您了。” 杨霆风闻言,也是哈哈大笑。 二人一边谈论战事,一边品着香茗,越聊越投机。 喝了两个时辰,但听得天上雷声阵阵,便似千军万马从天空驰骋而过。 片刻工夫,绵绵细雨从空中沥沥而下,飘然而至。 杨霆风忽然想起一事,问裴矩道:“裴先生是今日,便在营内住下,还是到内城歇息几日,再行搬来?” 裴矩捻须道:“可以的话,在下想先去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镇看看.......打探打探情报。” 杨霆风点头道:“既如此,先生便先去最近的怀朔城吧,听说那儿的炙石烤羊,味鲜肉嫩........” 听闻有美食,裴矩自然一口同意,“既如此,有劳大人颇费了。” 杨霆风抱拳道:“无妨无妨,先生既已投笔从戎,往后便是自己人了,还请多多指教。” 裴矩也拱手回礼:“不敢不敢,裴某日后,但凡有得罪之处,还请大人海涵。” 二人客套几句后,裴矩拾起了桌上的《西域图记》,似乎想到了什么,略微翻了翻,便笑道:“大人竟然给在下接风洗尘。那么,裴某再送大人一件薄礼。” “薄礼?”杨霆风听得好奇,问道:“敢问裴先生,是何礼物?” 裴矩笑道:“听说啊,在这怀朔城北面的狼山里,有那么一群族人,他们凶悍尚武,神秘莫测,常年使用弯刀与猛兽相斗,又整合出了一套技击之术,其刀法以狠、诡、毒、快为尊,奇诡无比,所向披靡。” 杨霆风道:“那狼山地势险恶,环境极其复杂恶劣,竟然有人居住?” 裴矩道:“何止有人居住,甚至,还有好几股势力。” 杨霆风瞳孔放大,道:“好几伙人?这倒是稀奇。” 裴矩微笑道:“最重要的,是这伙人之间,打了很多年仗,彼此间仇视。” 杨霆风怔了一怔,赧然道:“说了半天,裴先生,这礼却从何来?” 裴矩捻着须尾,笑道:“这,就不得不说与之对立的第二伙人了。” 杨霆风听到前段,顿时来了兴趣,不禁问道:“先生快快道来。” 裴矩沉吟道:“第二伙人,是一伙溃军,据说是‘破六韩拔陵’部众的后人,这破六韩拔陵,传说是匈奴单于的后代,六镇起义时,响应者近数十万。” 杨霆风道:“不过,在孝昌元年,北魏联合柔然剿杀六镇起义,破六韩拔陵兵败被杀,传首边塞。” 裴矩补充道:“此战过后,‘破六韩拔陵’部下的一队亲兵,死命杀出了重围,并逃入了狼山中。这些人,皆是集枪术大成者,上马能作枪骑兵,下马以擅长钩镰枪阵著称;其使用的武器,也并非是一般的长枪,而是特制的钩镰枪。其下部有侧向吐出之双倒钩,钩间内曲,而非外卷。骑马冲锋时,可用枪尖刺穿敌人身躯;下马步战时,又能用倒钩勾住敌兵马腿,反制敌军骑兵......” 第九十五章 狼山异闻 杨霆风想了想,方道:“按裴先生所说,这些溃兵的后人,却是一份大礼。既然扩军的命令,已经得到朝廷批准,不日即到,那么杨某自当去这狼山走一趟,招募这些散兵游勇,增加我军实力。” 裴矩默然良久,提醒道:“不过大人,这两伙人,只是其中众多势力的一小部分,在狼山中,还有很多未知势力以及......” “未知势力?以及什么?”杨霆风望着裴矩,目光闪动,相当好奇。 裴矩将碗里的茶水一饮而尽,略一犹豫,便从蓝包里掏出一本蓝色册子,递给了杨霆风,缓缓道:“狼山之中,还存在许多非人的怪物......” “非人的怪物?”杨霆风接过,转面一看,书名写着《狼山异闻志》,他听了方才裴矩的那段话,隐约猜到这狼山异闻志是一部记载山内非人的典籍,自己路上也许用得着。 他随意翻了《狼山异闻志》的开篇几页,但见这《狼山异闻志》的记载,以诗句古文为主,夹杂着部分白话以及一些看不懂的字体,不过不影响总体阅读。 《百闻》、《山鬼》两篇讲的是异鬼,比如妖鬼、魑魅、怨灵、外道、入道、山姥、鬼女、无首等。 当然,每一种异鬼章节的背后,作者都详细记载了,如何祛除惊恐杂念,如何克鬼制胜,用残心来消除——阴间来到阳间的运转气机,拔除常世;言词虽然晦涩,但杨霆风悟性极高,多能悟出。 (阴间就是无间,而常世就是相对的阳间,拔除常世的意思,便是把阴间通往阳间的通道,祛除封存的意思) 按作者所述,残心,本是一种打击意识的延续。进攻打击后,不可放松姿势及斗志,应有随时回应对方反击的心理准备及架势气力。 但“残心”绝非故意残留一点预防反击力量,而是时刻防备对方之心,同时时刻准备再进行攻击。 经多日锻炼后,自然于进攻动作完了后,尚能残留备攻的余力,犹如茶杯的水倒出后,杯底却尚残有一点水,这就是残心。 残心也是弓道中的射法八节的最后一步,指把箭放出后身体所保持的姿势,也称“残身”。 “不本法之所由生,而专己之残心,拔残心於常事......”裴矩摇头晃脑念道。 话音方落,杨霆风一拍千机匣,五指上下翻飞,天羽沉星瞬间上膛,依言作弓步法,双目微阖,杀意存膻中,气走周身,缓缓转入箭尖。 他边听边悟,呼吸悠长,全身放空,一时感觉周围的事物愈发地清晰起来。 就在这时,杨霆风突然发现:自己身边,似有蓝色粒子,粒粒宛若珍珠,流转不定一一纳入丹田,顿觉神清气爽,体力开始恢复。 裴矩见他有所悟领悟,便不再念,自顾自倒了碗茶水,闭目养神,不去打扰他。 杨霆风又从匣内,祭出八面汉剑,开始挥动斩击。 他赫然发现,伴随着每一次出招,蓝色粒子就会多出一层。而每次将这些粒子,在身上收束,都能感觉,自己流逝的体力在迅速恢复。 甚至,有那么几次,当粒子完全收束到身上的那一瞬间,杨霆风觉得自己失去的体力,完全得到了恢复。他慢慢开始找那种感觉,也就是完美残心的时机。 并在汉剑与弩机中来回切换,有时连粒子都不看,完全凭着条件反射和直觉。 一个时辰后,杨霆风缓缓睁开眼,一摸额头,连汗都没出,心中好不欢喜。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残心全靠悟性,若是毫无功夫基础的人来练,少则十余载,多数十载,而且未必有成。 杨霆风自幼习武,对呼吸的把控,身体密码的掌握,已达到完美。 高屋建瓴,入门自然容易得多,是以,短短一个时辰,竟成全功。 杨霆风缓缓睁开眼,裴矩起身拱手道:“大人,今日天色已晚,且屋外绵雨,出行不便。还请安排个帐篷,裴某住一晚,明早再和大人一同启程,如何?” 杨霆风一愣,先开帘子一看,果然日已入暮,大呼光阴似箭。他连忙唤过一个亲兵,给裴矩收拾一顶帐篷。 收拾完毕,杨霆风亲自下令,让伙夫晚上多加几个菜,全营加餐,也算是给裴矩接风洗尘。开饭时,他又将萧狼等一众军官召来作陪,只不过,几轮劝酒过后,裴矩这菜还没吃上几口,便已喝得酩酊大醉,耸拉个脑袋,支撑着下巴,顷刻睡去。 杨霆风见状,哈哈大笑,唤来亲兵,将裴矩抬回营帐,好生休息。 用过晚膳后,众人又胡扯了近一个时辰,方才各自散去。 杨霆风安排了当值军官口令,便也起身返回中军大帐。 他今日开心,也多喝了几杯,头昏昏沉沉的,洗漱过后,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强行睡了半炷香后,杨霆风叹了口气,起身披了件军大衣,掀开营帐帘子,但见雨水哗哗啦啦从篷檐落下,看来这雨,一时半会是停不了了。 杨霆风回到案台坐下,点了盏油灯,倒了碗茶,继续翻看《狼山异闻志》。 《百闻》、《山鬼》两篇讲的是异鬼,接下去的《精怪》、《异妖》讲的便是精怪,其中有意思的: 比如傒囊——两山之间,其精如小儿,见人则伸手欲引人,名曰傒囊,引去故地则死 说的啊,是一种很像小孩的精怪,看见人就伸出手来想拉人,可拉着它离开原来的地方它就会死去。 再比如讹兽——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说的是一种拥有娇好面容,身形如兔的精怪,不但会说人话,而且肉质鲜美,就是吃了后,人再也无法说真话了 杨霆风读之,不免哈哈大笑,“这吃了锅炖野兔,还不会说真话了?纯胡扯!” 还有一种,名唤“狌狌”的动物,作者说,吃了以后,人就能“善走”。 杨霆风不由暗付,“善走?意思是走路健步如飞?那还要轻功干什么?” 另外,还有一种“耳鼠”则“可御百毒”。按作者所述,说吃了这种老鼠后,就可以百毒不侵,可奇怪的是,作者特意在背后加了一句——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看得杨霆风不由笑骂道,“你丫没吃过,怎么知道百毒不侵?” 还有一种叫长夫的,貌似鸡,长得三头三翅,吃了之后可以“不眠”,弄的杨霆风大半夜都饿了,幻想着这鸡是不是有九个鸡腿? 当然,更夸张的,是有的物种,吃一次还没有效果,还必须长期吃、多吃,才能具备这些功效。 看的此处,杨霆风不由眉头紧蹙,想想是不是要安排个野战驻训什么的,将大部队拉这狼山里驻扎个一年半载的,渴了喝山泉,这饿了么....... 帐篷外,雨水渐渐过去,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杨霆风全身心地投入书中,兼之他先前在锡柳古城中的奇特经历,以及对怪诞事物的好奇心,包容心。 一时间,他愈发巧思百出,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独特理解。 《山鬼》篇的最后,作者还手绘了一张精细的详图,有各种精怪异鬼的相貌以及分布范围。 他再往下看,只见《山鬼》篇之后,还有九十五篇,加上先前四篇,不多不少,正好九十九篇,九九归一。 而内容,有讲述山川地理,山神神力的,也有异人异物,古老神话的,只不过,一篇较一篇荒诞,词句也更是千奇百怪,诡异无比,再往后,连杨霆风也觉得内容太过超前,且晦涩难懂。 杨霆风不由忖道:“这位撰文的前辈,当真惫懒,总爱设些古怪新词考人,也不注解标释。先有史前一词,想来便是上古炎黄时期,再有就是异界,这也难不住我,佛日‘三千世界’,一个大千世界,包涵有小千、中千、大千,倒也不难理解。可如今,又是穿越又是异界的,我呸,这算什么鸟书?狗屁不通,狗屁不通!” 他阖上书,想看看作者署名,从头至尾细看一遍,并未发现作者之名,而且既无名号,也无字号。究竟此书何人所著? 杨霆风翻开书本的最后几章,不由感慨道:“这里的诗句,我一句也想不通。但是,这位前辈既如此写,想来总有大学能看得懂,想得通的。” 他又翻到书中篇,喃喃自语道:“但从这一章起,却出现了许多古怪字句,我猜大约是某种术语,便好比道家与佛家的法门,不懂这些术语,就没法知道这位前辈的意思。” 杨霆风眉头紧蹙,不免心中好奇作者以及此书的来历。他打算明日一早,待裴矩酒醒,便问上一问。 念及于此,他倒也不着急了,便继续往下细看,念完《骸招》篇,又念下一篇的《虚尸》。 恰逢此时,帐篷外响起一声惊雷,狂风夹着雨水,扑打着门帘。紧接着,一道闪电划破长空,闷沉沉的雷声,自北方滚滚而来。 “虚尸?”杨霆风怵然惊觉,突然想起,锡柳古城外复活的尸体,便是在那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夜晚......想到死去的兄弟,还埋在锡柳古城内,他忽觉惭愧茫然。 他长长叹了口气,阖上书本,盘膝静坐,均匀呼吸,渐渐的,耳边雷雨声远去,只余雨水淅淅沥沥的声音,不绝于耳。 不一会儿,杨霆风便感到了深深的疲惫,不消片刻,人已沉沉睡去...... 第九十六章 梦游狼山(上) 中军大帐外,风雨一时更急,电闪夹着雷鸣,大雨扑打着帐帘。 伴随着雷雨,杨霆风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如同在锡柳古城时一样,他梦见自己回到了过去,还参加了六镇起义,见到了起义军首领——破六韩拔陵,成为了他的亲兵枪卫 但不同的是,这一回,杨霆风能操控梦中的自己。 看起来,不像是别人的记忆。 而且这回,杨霆风也能十分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正身处于梦境之中...... 公元523年 南北朝中末期 延烧华夏神州全境的战火 至今未尝衰颓。 而地处紫塞边关的北方六镇(沃野镇、怀朔镇、武川镇、抚冥镇、柔玄镇、怀荒镇)的戍卒和各族人民发动的反抗北魏王朝统治的大起义。 北魏自孝文帝迁都洛阳后,长期戍守北边的沃野等六镇的将卒因地位下降,且此时北部遭遇极端气候导致粮草不足,六镇内部底层镇民对高层将领愈发不满。 最终爆发六镇起义,关陇、河北各族纷纷起兵响应,北魏统治濒临崩溃。边镇军事豪强乘机扩充实力...... 北魏为镇压各地起义,维护其统治,不得不求助于曾经的死敌——柔然汗国 公元525年,柔然可汗郁久闾阿那瓌,应北魏王朝之邀,率众十万自武川西向沃野,助魏镇压六镇起义。 六月,破六韩拔陵率军围元渊于五原,遭魏军大将贺拔胜所募二百人攻击,受挫稍退。魏长流参军于谨说服西部铁勒酋长乜列河等率三万余户叛破六韩拔陵降魏,破六韩拔陵领兵截击,被元渊伏兵击败,又被阿那瓌所部大破,接连损兵折将,遂南渡北河(今内蒙古乌加河)。 北魏王朝将被俘义军和六镇居民二十万人分徙于冀、定、瀛三州(治今河北冀州、定州、河间),六镇起义至此宣告失败,义军首领,破六韩拔陵下落不明...... 六镇起义沉重打击了渐趋腐朽的北魏政权,影响遍及各地,引发了关陇、河北人民起义。 起义失败后的两年,当世人渐渐开始遗忘此事之时,在狼山深处的地带,战火依旧燎原 战争,并没有因为破六韩拔陵的失踪,而落幕。 一支由六镇起义溃兵组成的斗争武力集团,正不断吸收散兵游勇,打击着北魏雇佣的镖客以及来自柔然的杀手。 常年的战斗,有人消失在了狼山的迷雾之中,有的人身首异处,还有的人被灵所吞噬,大量的冤魂徘徊此地...... 打斗声....... 破六韩拔陵首级在此,尔等还不速降? 喊杀声...... 兄弟,为你的主公报仇,就在此刻。 请醒来吧...... 杨霆风醒来时,就感到身上一阵疼痛。 他兀自一瞅,身上的新痕旧疤比比皆是,某些伤口处,还凝着尚未风干的血迹。 但是,只要移动身体,或者尝试着爬起,便会牵动新创口。鲜血再次顺着伤口滑落,滴滴嗒嗒落在地上。 杨霆风清晰记得,自己在睡着前,应该身处于中军大帐之中。 可周围景象却并非是大帐,而是一间破庙之中。 杨霆风扫视一遍,但见,殿上塑着两尊金甲山神,边上矗立着七八个小鬼,一张供桌上满是尘灰,地面上,则是一堆堆的枯败稻草,自己身上也盖着一些,似是有意为之。 也就是说,此时的杨霆风其实并未真正醒来,依旧还在梦中。 更准确的解释是,他做了个梦中梦,或称多重梦境、多层梦境。 在这个多重梦境的过程中,每“醒来”一次,梦的真实度也会有所增加,以至于让杨霆风根本分辨不出自己的状态,是处于现实还是处于梦中。 他想了一阵,忽听庙外传来淅淅沥沥之声,便忖道:“雨还在下么?” 杨霆风掀开稻草,强行起身,突然,感觉腹部传来一阵剧痛,低首一瞧,但见小腹插着一支鈚箭,箭伤已经导致创口周边,大面积溃烂。 他想也没想,指断箭杆,徒手一拔,箭头便从小腹处攥了出来。虽说处于梦境之中,杨霆风还是感觉到了钻心的疼痛。但他天生意志坚强,牙关紧咬,没有哼出一声,撕下衣襟裹好伤口。 不一阵,庙门外,便闻一阵异常沉稳的脚步声,走了进来,看到杨霆风,那人失声叫道:“老七,你醒啦?” “老七?我?”杨霆风一愣,抬眼一看,但见一个中年军汉,生得浓眉虎目,身材高大,肌肉虬结,其穿戴的铠甲也是集大成之作的“锁子两裆铠”,犹自滴着雨水。 相比较步铠将重量击中在腹胸的设计,这副铠甲的重量平均分配到了身体的各个部队,大幅度提高了穿戴者的灵活度。 军汉的右手上,握着一柄长枪,枪头锋刃上有一个倒钩的长枪。枪长九尺三寸,其中枪头为八寸。枪头上尖锐,其下部有侧向突出之倒钩,钩尖内曲,杆尾有铁鐏。 “钩镰枪?” 看到军汉所使的兵刃,杨霆风不由回想起裴矩所说的‘破六韩拔陵’枪卫亲兵不由得,两眼望天,若有所思。 却见杨霆风凝立不动,军汉上前一步,狠狠拍着杨霆风肩膀,不由担忧道:“老七,既然醒了,就赶快去后山密道中,取你的昂闪钩镰枪来,我去唤大哥他们赶快撤退,咱后山碰头。”说罢,提起长枪,飞也似地跑出庙门。 杨霆风看着军汉背影,不禁傻了眼,寻思道:“后山?还密道?他口中的老七可能知道,但他杨霆风,又如何能知道?” 他叹了口气,便捂住腹部,踉踉跄跄扶着墙壁,缓缓走出了庙门。 万幸,天空下着阴雨,土地较为湿润。 地面上,留有一个个坑坑洼洼的脚印,想来便是刚才的军汉留下的。 杨霆风随着脚印,翻越过一处沙丘,又行了半里地,当军汉的身影再次映入眼帘时,他赫然发现,军汉身边,伫立着五十名衣甲装扮与其差不多的枪豪,人手一柄钩镰枪,身后背着藤盾,阵容齐整。 与此同时,在枪豪对面,也有一队人马。人数大约在百人左右,身背强弓箭囊,头戴毡帽,腰跨弯刀,披着棕色犀皮甲,口中鬼哭狼嚎地喊着连音语。 杨霆风仔细一瞧,不由大吃一惊:原来,这些人的样貌,相当恐怖,几乎人人都划开了自己的前额,留下一条长长的疤痕,满身都纹着图腾以及抹着红色的石粉,想来便是裴矩所述狼山中的土著。 可奇怪的是,土著一方却迟迟不敢进攻,只是一个劲地叽里咕噜说着话。 杨霆风正百思不得其解,突然,土著中有人张弓搭箭;紧接着,所有人都一起搭箭,霎时间,密集箭雨齐齐射向远处的枪豪们。 “御!”枪豪们从背后擎出藤牌,严守阵地,在漫天箭雨中抵挡,一时间,噼啪声络绎不绝,雨声弦响声声入耳。 恰逢此时,土著中有人,拔出腰间弯刀,点人一起去冲击枪阵,却突然发觉有一人持一柄钩镰枪从侧翼杀出,枪法刁钻诡异,奇速无比,在箭雨的覆盖下,又绕过刀网,向土著阵中杀去。 土著似乎早就见识过此人的骁勇,只能派人回撤。 但闻数声弦响,十数支箭应弦而出,在空中张开一张绵密的箭网。 那人双目圆睁,观察着箭矢飞行的轨迹。不待箭到,边撤边挡,瞬息间连拆十招,钩镰枪舞成一团银色的光圈,但见钢屑纷纷飘落,挡了直奔要害的几箭,可终究无法全阻,身上兀自中了两箭,却是哼也不哼一声。 “原来如此!”杨霆风见状,暗付:“难怪两边,谁也吃不下谁。” 经过刚才一战,他深悉狼山土著们弓箭了得,但论到近身搏战,却不是枪豪们的敌手。 不过很快,杨霆风便否定了自己的判断。 为何? 因为他赫然发现,那些枪豪们几乎人人带有箭伤,受伤的角度位置也十分刁钻 藤牌非全身大盾,乃是半身盾牌。材料全靠山中老藤所编,工艺粗糙,许多牌上密密麻麻带有许多漏风的地方,给了箭矢可乘之机。 杨霆风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这决非是无意巧合。土著人的目的,便是放箭射伤众人,箭上带有毒素,只需要过上数个时辰,便能让枪豪们不攻自溃,流血而死。 真没想到,这群土著,竟然有这么神乎其技的箭术——可以透过藤牌角落的微小缝隙射入? 正此时,从远方飘来一阵怪风,山谷中的血腥味更浓了。 而风声一响,那些土著们皆是心中一紧,好似惧怕什么似的,急忙收了弓箭,口中怪叫着,飞快地消失在大雨之中。 而反观枪豪们,也是一个个僵直身体,也不顾疼痛,纷纷扛起钩镰枪,背上藤牌,连头也不回一下,转身就跑。 杨霆风正自奇怪,突然,他注意到,怪风中好像飘来一团黑气,起初是极小的一团,但随着怪风愈烈,黑气也是极快地膨胀起来。 待更近些,他便发觉这团黑气与寻常所见的自然现象迥异。 乌黑蒸腾的黑气,宛如实质,聚而不散,似乎逐渐化为某种异兽的轮廊...... 第九十七章 梦游狼山(中) “这是什么?”杨霆风俯瞰着这团乌黑蒸腾的黑气,摇头不解。 忽然,那团黑气宛如实质,扑面袭来,那一瞬间、杨霆风本能地想要避开,却发现自己两条腿如同灌了铅一样,一动也动不了。 乍见这种情境,他不觉一呆。待回过神来,想到这里是只是梦境,被击中倒也没事。 不多时,黑气化为黑雾,不偏不倚,将杨霆风整个人给吞噬,恍惚间,身边的景像正在快速开始变换....... 当黑雾散去,杨霆风再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气势恢弘的庙宇门口。 他抬眼望去:但见全寺上下被一股浓郁地到化不开的黑雾所笼罩,显得分外诡异;一条蜿蜿蜒蜒的青石板路上,矗立着无数残破的佛身雕像,或缺佛头,或被拦腰斩断。 杨霆风随意拾起一个掉落在地的佛头,静静地观察这些佛像良久。突然,他敛了面容,神色也开始严肃起来。因为,他发现,这些佛像的容貌有些凶恶瘆人,没有一点慈眉善目的感觉,给人感觉多于鬼怪更甚于神明。 他将佛头轻轻拼接在佛身上,双手合十,虔诚地拜了一拜。之后,便席地盘腿坐下。 让杨霆风感到奇怪的是,在这梦境中,一切都仿佛那么真实,雨水、血水、触感、痛觉...... “对了,伤口!”他连忙撩开小腹处,却陡然发现,小腹处完好如初,箭伤早已不翼而飞。 “果然是在做梦啊!连伤都好的那么快。”杨霆风哈哈大笑,想到这儿,也不禁释然,抬眼一看,只见不远处,庙宇牌匾之上,写着模糊不堪的字迹,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寺。 “反正都来了,这梦看来一时半会醒不来,不如进去看看?”说罢,他霍然起身,向着庙门大步走去,刚刚踏进庙门,便听见隐约有人在念经,微微一愣:“先看看情况再说。” 他绕过正门,觑见墙边有棵菩提大树,旋身而起,一纵而上,寺中虚实尽收眼底。 第一殿为天王殿,殿内供奉着四大天王。 四大天王,位于欲界天的第一重天。即离人们最近的地方,人们能够直接看到的这一重天,由四大天王管着,即为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他们分管四天众生,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按佛家说法,这个天是在须弥山的半山腰上,须弥山有一半是在人间的,在这四王天的上面还有一半。 杨霆风一眼望去:神王们,身披甲胄,右手持执戟槊,脚踏二鬼,眼神不怒自威,大有横扫一切鬼怪之势。天王在佛教中为护法之天神。兼施福之神性。能镇护国土、拒退怨敌的神将而得尊奉。 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多闻天王手上握着一柄造型怪异的长剑,外观如同一条长蛇一般,不似装饰赝品,倒像是真正的武器。 杨霆风正暗暗吃惊,想走近些瞅瞅,急忙施展轻功,横掠数丈,径直跨上庙檐,但见天王殿内,隐隐有火光闪动,三个身穿袈衣的和尚,盘膝而坐,双手捏莲花印诀,口中念念有词。他翻身而落,走到殿前,一股浓郁的檀香气息钻入杨霆风鼻孔,让他心旷神怡,当下一步跨入大殿中,双手合十道:“几位大师,敢问贵宝寺唤作何名?” 他幼时流浪江湖,没钱住店吃饭时,便去那寺庙偷吃偷喝,一来二去,也对寺庙众僧的品级也略有了解,看三人模样打扮,便知是负责治安的僧值。 等了半晌,不见三名僧人有任何的动静,好似他们根本就没有,听到杨霆风的问话。 他暗自吃惊,但脚下的步伐,却并未停下,他径直走上前去,伸出手,在僧人面前晃了晃,在挨个比划过后,杨霆风才确认,这些和尚既看不到他的人,也听不到他的声音。 他背着手,开始观察周围景象,但见,天王殿内,祭满供品,圣坛前焚满檀香,空气中香烟缭绕,墙上的壁画栩栩如生,看起来,这是一间香火十分旺盛的寺庙。 突然,思考中的杨霆风,感受到了身体在给自己发出了一种强烈的危险信号! 这是他经过真实战场洗礼后,练成的惊人第六感,绝不会出错。 果不多时,“嗖!”的破空之声响起,紧接着,一道白光,电掣而入,杨霆风定睛一看,竟是一把接近九尺的鸦项枪,枪头直袭自己。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杨霆风一跃而起,手拍脚蹴,三步跨上多闻天王膝盖处,取下天王手中蛇形长剑,只闻得‘铮’的一响,顿时,星花四溅。鸦项枪与蛇形剑交汇在一起。 但是,巨大的撞击力,还是迫使杨霆风,整个人晃了一晃,虎口酸麻,架势也为之一乱。 杨霆风大吃一惊,随即赞叹道:“好枪!”既是吃惊于长枪的凌厉速度。亦是称赞使枪之人——那异于常人的气力 而就在他截住鸦项枪的刹那间,又一道呼啸之声响起,杨霆风看也不看,当下手腕一翻,凌空跃起,反手握住蛇形剑的柄末,反手横向一斩。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疾风而入,轻松的避开了杨霆风的剑锋,刹瞬间双手已经重新抓住了鸦项枪的枪杆。 “这来人竟然是从半空中,截住了自己所飞射而出的长枪?”杨霆风一愣,暗付这后发而先至的身法,简直闻所未闻,相当了得。 当下,他斜倪一看,竟是一名身穿僧袍的和尚——浑身上下,带有若有若无的常世鬼火,而脸上的血肉,早已化尽,但是,那硕大无比的骷髅眼眶中,闪烁着两团红色鬼火。 “尸鬼?”杨霆风吃了一惊,但他来不及多想,因为来鬼,已经再次发动了攻击。这次,是近身的一击,只见他双手握住抢杆,由下至上而来,用枪尾直朔杨霆风胸口。 形势十分紧张,杨霆风刚才用力过猛,剑还在身后,已是来不及回援。 眼看,人就要被扎个透心凉。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杨霆风将手中的蛇形剑手中飞射而出。 “啪!”的一声,那蛇形剑由骷髅和尚的左脸颊进入,右脸冒出。整个骷髅头颅被直接削断,身躯无声倒下,只留下一团虚空常世。天王殿内,发生如此激烈的打斗,那三个和尚却依旧埋头念经,充耳不闻。 正觉得奇怪,可就在这时,杨霆风突然发现,天王手中,那柄蛇形剑犹自握在手中,而自己的手中,也握有一把相同的。 这一下,杨霆风几乎百分百确定,他们虽处于同一个地方,发生的事,却不在同一时间。 与此同时,还有一件奇事: 奇怪的事情,来自那个骷髅僧。只见,那削断的头颅上,竟然开始长出了头发,并且散发着紫色光芒,妖异无比。未及片刻,紫色的头发已经长至等身齐长,无首的身躯,也随之开始剧烈抖动着,不多时,便站了起来,在常世的作用下,身躯竟然抱起了头颅开始缝合起来......吱嘎......吱嘎.......不断地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声音。 杨霆风的脸色依然平静,全然不作理会,突然,身后似乎有了异常的响动,多年的行伍生涯,让他的警惕性远高于常人。 眨眼间,身后劲风大作,杨霆风想也没想,足下横跨一步,迅速向右避开。 他这一滚,却不是普通的翻滚。乃是师父云三亲自传授,名为:腾龙翻——于行进躲避翻滚之间暗藏杀机,在闪避敌人攻击的同时,反击敌人,可以打措手不及。 在高速翻滚中,杨霆风手中的蛇形剑再次挥出,那蛇形剑竟然如同鞭子一样,身躯延长了数十尺,兀自甩了出去。 原来,这把蛇形的剑,竟是可以变形为鞭子的特殊剑,可在剑与鞭子之间来回变化,攻击方式多样性。 电光火石间,两道身影,急闪交汇而过:“嗤”的一声,空中爆出了一道血柱,血花激溅,腥臭无比。这一下,正好歪打正着的击中了来物,那怪物一声惨嚎,唬声惊天动地,响彻了整个黑夜。 杨霆风深吸一口气,收了蛇形鞭剑,开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怪物。 但见,另一个可怖的高大怪影,骤然出现在他面前;生的紫发齐腰,蛇首人身,满脸煞气,蛇人的腹部,赫然长着一张人脸。 在大殿烛光照耀下,杨霆风可以清晰地观察到,那高大蛇魔的脖子切口处,还流着绿色的血液,哗哗地流淌着。 那应该是自己的鞭剑,刚才所造成的伤口。 不过,那蛇人似乎不急于动手,而是用一种奇异的腔调开始念起了梵语,音色凄厉,恐怖,绝非是活人所能听懂的曲调。 于曲声中,骷髅僧在常世之中的身躯,竟然逐渐开始生出血管肌肉...... 杨霆风浑身一震,哪怕知道是在梦中,看到此情此景,也禁不住毛骨悚然。 就在这时,大殿外传来一声清澈的梵语,那蛇魔一惊,似乎畏惧无比。 当下全身一瘫,佝偻着身形,手脚突然变长,异样地张开,像一只大爬虫般,急速倒退到了天王大殿的庙檐之上,朝着庙檐横向移走,那姿态仿如一只在墙壁上横走的壁虎,待离地三丈的距离后,才停下身体俯视着声音方向...... 第九十八章 梦回狼山(下) 杨霆风皱了皱眉心,沉住气,警惕了起来,手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蛇鞭剑。 寂静的空气中,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悄悄走了过来,手中,拎着一串五颜六色的佛珠。 老和尚款款走到了杨霆风面前,毫不在意杨霆风所发出的杀气,而是轻轻拨动着念珠,单掌立面道:“阿-弥-陀-佛,来自现世的勇敢士兵啊,这座寺庙,已经偏离了佛祖的教诲。在这的僧侣,都被修罗之火侵袭,舍弃了僧人的本分,堕入了魔道,还请您速速离开!” “大和尚,你,看的到我?”杨霆风微微一惊,迅速地连退了几步,开始驻足打量起老和尚:也不知为何,如此近的距离下,他竟然看不清老和尚的相貌——那感觉,就有如亘古时空,浩瀚宇宙的法天虚无之像在和尚脸上,缓缓流动着。 一时间,杨霆风马上明白了过来。这是遇上神明了,真正的神明! 更夸张的是,老僧的整个身形,也是虚无缥缈的,时而散着青色的柔和佛光,时而又全身蒸腾着蓝色的雾霞,杨霆风真怕他,突然就此消散了。 说话之间,老和尚已经来到了杨霆风面前,脸上带有温润的神光,“如施主所说,贫僧看得到施主。” “这里是哪里?为什么有的人能看见我?有的人看不见我?”杨霆风的情绪有些烦躁,狠狠地将蛇鞭剑往地上一插,冷冷,“本尉的身上,究竟发生何事?我到底是做梦……还是......已经死了?” “这里,与你身处的世界,是完全相反的。”老僧却是不惊轻尘微笑,忽地抬起了手,拂开了袖子——那月白色的广袖里,竟然如影戏一般,出现了无数的画面。 老僧解释道:你所身处的地方,即为常世,也就是尔等常说的阳间。这里乃是无间的世界,也就是你们口中的阴间。 “我死了?”杨霆风诧异道:“也就是说,我的魂灵来到了这里?” 老僧眼里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冷光,口中却道:“你要那么理解,也不算错。” 闻言,杨霆风舒了口气,一屁股原地坐下,没好气道:“他娘的,爷本打算在阳间轰轰烈烈大干一场,这就暴毙了?得得得,既然死了,那便万事皆休,可以好好歇息了。” 说完,他大笑一声,自顾自躺倒在地,竟丝毫不管老和尚,以及那些身边的那些怪物。 老和尚只是笑着,慈祥的面庞,温和的表情,深藏隐忍的眸子下,竟有某种嘲讽的感觉,他立掌道:“恐怕,施主没法安心歇息了。” “为何?”杨霆风不解,“死了还不让歇?” 老和尚表面不动声色,眼神却森冷起来,缓缓双手合十,口中默念。 就在那个瞬间、杨霆风忽然发现无数尘灰扑面而来,照彻了整座寺庙! 仿佛天一下子黯下来,烟尘四起,然而转瞬,周围的景象在迅速消散——呼啸中,庭院里的菩提树在枯萎衰败,大殿内,香火烛光在消融,三名僧人的躯体,陡然间就萎缩下去...... 当虚无的幻象终于过去,周边景色再次亮了起来,微风渐渐散开,花木枝叶零落,杨霆风缓缓睁开眼睛,兀自一惊,那一瞬间,心里仿佛有一道恐惧掠过,让他不由自主拾起了蛇鞭剑。 原来,此时的天王大殿之内,哪里还有先前的香火鼎盛之像?整座寺庙,早已是尘封土积,蛛网纵横,墙上的壁画,似乎受到了烈火的侵袭,大片大片脱落,色彩模糊不清。那三名僧人,也化为了三具焦尸,被风一吹,便随风四散,化为碾粉。 一片寂静中,只有一双血红的眼睛,随着杨霆风的身形移动。 蛇魔瑟缩在庙檐上,依旧不敢近前。好像十分畏惧老和尚。 就在这时,天王殿黑暗的深处,划过几道若隐若现,朦朦胧胧的轮廓!那是只有常世出现,才能散发的光辉,周围的杀气,也再次浓烈了起来。 伴随着“悉悉”吐气声传来,杨霆风立刻就警觉起来,闭上眼睛,心中开始默默念着:一、二、三........八!总共来了八人。 不,在亲眼见识过骷髅僧与蛇魔之后,是什么东西,还真的不好说。 等杨霆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前、后、左、右、东、西、南、北,已经站了八个魔者。 它们分别是,黄泉、咒喧、冻波、楼罗、跋扈、祸军、夜刀主、业焰魔;他们的手中,举着带有修罗之火的刀枪剑戟,眼眸无瞳,面色透出魔者的红黑,活脱脱就是一支从阿鼻地狱回来的战士。 看来,老和尚说的没错,这座寺庙,已经彻底沦为了魔道。 “阿-弥-陀-佛!”许久,老僧的声音,打破了寂静,他看也不看那些魔物一眼,双手合什:“千百年以来,曾有四个永恒的守护灵,保卫着这座寺庙,而我现在,也成为其中之一。透过我的灵魂,守护灵们仍可以守护着这个地方......可是,无间的魔者们一直在夺取这座寺庙的力量。” “近百年来,它们不断渗透夺舍这些僧众!直到寺庙完全沦陷——仅贫僧一人得以幸免。”老和尚一挥手,声音清冷平静,“年轻的勇者啊,如果寺庙的力量完全堕入无间,那阳间也将万劫不复,魔者会从狼山地底源源不断渗出,第一个沦陷的,便是紫塞!” “紫塞?”乍闻这两个词,杨霆风的脸色,蓦然有些苍白,他站在那儿,竟略微有些失神——老和尚在危言耸听?还是......真如老僧所述,这些魔物将入侵紫塞,那么,十万边军以及身后的三十万百姓该何去何从? 不对,老和尚绝不是在危言耸听。 就在那一瞬间,杨霆风的眼中,出现了某些东西。他忽地想起了一些传闻,那还是三年前,关于紫塞烽烟示警的种种揣测。 哥舒老帅曾经说过,紫塞烽烟示警,有紫、红、绿三种烟箭,紫箭乃是关外北狄入侵所设,红箭乃是为西戎进犯时所放。 可是,绿色的烟箭,老帅从未说过,也未解释过。 杨霆风清晰记得,直到有一次,幕僚谭叙喝多了酒,在他面前,说漏了嘴——若是绿箭示警,将会有非人的魔物入侵紫塞,届时,所有的生灵都将消亡。 当时,杨霆风只当他喝多了,乱说胡话,无人当真。可如今......杨霆风心念电转,只觉浑身发抖,不由脱口:“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吾也将不计任何代价,守护紫塞!” 说罢,杨霆风的眼角开始扫视周围的魔者,也就在这时,一直在庙檐上的蛇魔浑身剧烈抖动,一震一颤之后,蛇魔狂啸一声,张开了血盆大口:然后,它做了一件事,一件让人反胃的事——呕吐!而且是喷涌而吐! “噗”的一声,乍见数物,从蛇魔口中飞出,散发着恶臭,向杨霆风疾扑而来!定睛一看,竟是一节节血色的火焰蜈蚣以及一只只黝黑的寒冰蝎子;有的直接从半空,扑向了男人。而有的,则是掉在了地上,但是即刻就聚拢了起来,边聚边爬向了杨霆风。 面对虫群,杨霆风一时之间也是错愕不已,不知该从何处抵挡——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还是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他目前能做的,唯有将手中的蛇鞭剑挥舞起来,犹如风车一般,绞杀慢慢接近的魔物。 但很快,剑上已被绞碎的虫尸弄的黏糊不堪,鲜血淋漓,刀身沉重无比。而未被绞碎的毒物,却没有立刻死去,反而紧紧吸附在刀身上,并且还慢慢沿着刀身蠕动了上来。 当然,更棘手的,还在后头。杨霆风有注意到,那些碎去的虫体,竟然被后续到来的魔物所吞噬,并逐渐蜕变、进化......化为了百足烈阳蜈蚣、寒冰炼狱蝎王,这些毒物,根本就不畏惧死亡。哪怕被活活绞碎,后续者继续踏尸前行,不断地前仆后继而来。 “事到如今,施主做这些,又有何意义?”老僧饶有兴趣地看着挥舞着鞭剑的杨霆风,那半张半合的手,指向了寺院大门,“听贫僧一句,施主走吧。” “大和尚,聒噪!”杨霆风大怒,将鞭剑舞得密不透风,“小爷在此多杀一个,那我紫塞的将士们便能少杀一个,既然生前,爷无法为边军的弟兄们,办上一点儿实事,那么死后再办也一样!” 说完,他抖擞精神,鞭剑上下来回蹿动,一时间,魔物根本无法近得他身。 老僧注视着杨霆风在场上的一切——这个军人,虽说死了,然而身上,却并没有亡者的那种冷漠超然,那眉宇间的神色和果决,几乎和生前一模一样,不由得默默点头。 不过,话虽如此,然而此刻,在杨霆风心里,也是暗暗着急,拼命寻找着破敌良策。 最终,他将目光停留在吐着毒物的蛇魔后,当机立断,忽得点足一掠,旋身而起,面对这源源不断的毒物,力道从右手透入剑柄、沿着剑脊传递至剑锋,手中蛇鞭剑陡然发出了一连串刺耳的铮鸣声。 “呛”的一声,蛇鞭剑瞬间放长了数倍不止,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呼啸声,刹间,击中蛇魔,从面门而入,由股沟穿出。骤然之间,那具魔躯才一分为二,切口相当平整,绿血哗哗的喷射而出。 “嗤”的一声,蛇魔的两半魔躯从庙檐掉落。 见蛇魔被杀,那名骷髅僧的煞气更盛,无瞳的目中,红色的血光乍现,在常世结界的作用下,更加激起了它体内的杀意和魔性——然而,下一秒,骷髅僧整个躯体,便再次被蛇鞭剑给狠狠绞住 杨霆风轻轻一拉,骷髅僧轰然碎裂、化为千百片四散开来!在收招之前,杨霆风凭感觉又发动了残心。 但见,蛇鞭剑虽未被回收,然而架势却已经重新恢复,那超越凡世人类极限的力量,一瞬间,就将常世的光圈,给完全净化拔除。 可就在此时,杨霆风身后的空气一阵拂动,一个巨大白色身影冲杀而来,势要将他的灵魂掠去一般,“嗤”的一声,一道火光裂开了周围的空气,伴随着灵魂发出破裂的撕响,杨霆风随即感觉,自己的灵魂也遭受了剧烈的灼烧。 他吃痛地转头:只见,一个青面獠牙,身带刀翼的魔者武士,从他眼前一晃而过,它手中一柄黝黑三阴烈火鬼刀,扛于肩上,刀柄系有铁链,增加了攻击范围。 “夜刀主!”疼痛感转瞬即来,杨霆风有些站立不稳,直挺挺地从庙檐上掉落下来,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消散,连意识也逐渐开始模糊....... 那一瞬间、老僧双手合十:“阿弥陀佛,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偈语方落,那串五颜六色的佛珠上,一只形似孔雀,羽色华丽的青鸾,扑扇着带有青色罡风的翅膀,落在了杨霆风身边,那一瞬间,人与守护灵仿佛结为了一体...... 天王殿中,夜刀主缓缓收起了带有修罗业火的鬼刀,火光映着刀锋,竟是那样的令人心寒,那永不熄灭的炼狱之火,一点一滴地落在地上,立刻熊熊燃烧起来,似要烧毁一切。 忽然,天地狂风大作,倒在地上的杨霆风,陡然站起,无数蓝色的流风充盈全身,空瞳的眼神中,泛着青蓝色的光芒,一层层的绿色巽风,慢慢侵上蛇鞭剑的剑锷、剑身、剑柄!并最终完全覆盖....... 第九十九章 先代英灵(上) ... 嘶嘶,悉悉声不绝于耳。 声音,来自无间的魔者们。 “咻”的一声,夜刀主再次发出狂啸,人未到,可夹杂着三阴烈火的鬼刀已破空而至。 夜刀主,是直接展开刀翼,飞过来的! 也就在这一瞬间,黄泉、咒喧、冻波、楼罗、跋扈、祸军等六名魔者,携雷霆之势也已夹击而来! 就在这杀伐震天之际,杨霆风猛然起身,无瞳的眼眸内,湛青色的罡焰更盛,浑身冒着绿色罡风,嘴里吐出一口青烟。 他漠然地转动了下手腕,蛇鞭剑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地圆弧,增长了数倍不止,那一瞬间,七道绿色疾风瞬间裂空而至,劲风所过之处,地面被划出了深深的裂痕。 “嗤!”的一声,血光乍起,一颗青面獠牙的头颅直飞上天,冲在最前的夜刀主被直接斩首。 然而,面对同伴的死亡,其他六魔却依然冲势不止,甚至,他们身上的修罗业也是燃烧得更盛。 看来,面对死亡,这些无间的魔物压根就无所畏惧。 杨霆风暗骂一声,急忙发动残心,重新摆好架势,也就在这时,黄泉、咒喧次到,利爪与钢拳双双祭出,甚至拥有比凡间兵刃更强的韧性以及硬度。 杨霆风能斩其一,却不能斩其二,能消灭一魔,却不能同时对付两个。 一旦被它们近身,那下场就和那些僧侣一样。 死! 不过,这些魔者们并不会想到,今天,它们碰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对手 千百年来,守卫这间神庙的,几乎都是僧侣。 战争也是一个学习的阶段。 一直以来,这些魔者与僧侣们交战不下于数千次。 “我消灭你,与你无关。”虽说,这场人魔之争,僧侣们连续胜利了百年,即使武艺越来越完善,守护灵越来越多,也无法逃脱总体实力下滑被消灭的命运,这就是人与魔真正的差距。 换言之,魔者依靠强悍的魔体,可以输上一万次,通过和僧侣们的战斗,它们不断学习研究战法战术,无不从战斗中汲取营养,洞悉制胜普遍规律,然后在实践中加以运筹。跟上战斗的发展步伐,并最终赢得了这场胜利。 但是反观僧侣们,依旧保持着传统,固步自封,以寺庙秘传的武艺与各种守护灵来对付魔者,短时间内,确实占据了上风,可长此以往,当彼此间的差距缩小到了一个临界点,则人类必败。 毕竟,他们没有魔者那强悍的身躯,惊人的恢复力。 也就是说,僧侣们,连一次都不能输。 一旦输了,就意味着死亡与被夺舍。 可是,杨霆风并不是僧侣。 他是一名军人,一位不断在战争中学习实践的士兵! 他不像僧侣们,即便打不过,也绝不后撤一步,为了守护神庙中的常世缺口,死战不退。 战争讲的就是灵活多变,他是指挥打仗的军官,一旦发现己方劣势,便会立刻调整战术,重新部署,永远遵循那十六字诀——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但见杨霆风缓缓吐出一口青烟,身形略沉,转身就跑。 可他的右手,却无时无刻不反握着刀柄,就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猛虎,透露出攻击欲望。 黄泉与咒喧见状,目中凶光更甚,怪叫着扑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杨霆风猛然停下脚步,身躯和鞭剑一起开始旋转起来,宛如一道绿色的飓风。 空气中,风声忽然乍起,似有一头风虎张开了血盆大口将天地万物吸了过来。在这股大力吸卷下,那黄泉与咒喧,竟然直接被“吸”了过来,“嗤!”的一声,就在风暴的中心地带,一道绿光闪过,鞭剑从前额斩入,斜着透出,刹那间,绿血四溅,蓝浆横流。 下一秒,两颗魔首的头盖骨,便被这股力量直接掀开。 魔之一身,要害在首级。 这也导致了,魔者从降生开始,便在修习首级与脖子的硬度。 这其中,头骨最为坚硬,等闲的神庙僧侣,便是用长枪也刺不穿。 即便是高手,一剑下去也未必能做到直接斩开头颅骨,何况还是双杀。 多数情况下,僧侣们一刀斩在魔者头骨上,很大概率会被卡住锋刃。 甚至,碰到拥有强悍魔体的高位魔,还会被崩断刀刃枪头。 不过,杨霆风能一剑双杀,除了依靠青鸾守护灵,吸附在鞭剑上的绿色罡风; 更多的,是他作为军人一往无前,一鼓作气,一击必杀,绝不留手的特性。 双杀二魔,杨霆风毫不停歇,发动残心,重新摆出架势。 因为,还有一魔也杀到了,而且,它是吐着寒气滑过来的。 ——冻波,一种来自寒冰炼狱的魔者,喷出的冰焰能将大地冻结。 杨霆风大口呼吸,无瞳的双目上,青色的罡焰开始压缩,并最终汇集成一个点;他感受着冻波的寒气,突然,他阖上蛇鞭剑,重新化为长剑姿态,嘴角吐出一口青烟,像一声鸣叫,那是,来自青鸾的嘶鸣。 他,猝然转身,双手一甩,铮地挥剑,如蝎子摆尾般的一击。 但见,空中一道绿辉闪过,天地便再次归于宁静,胜负已定,万籁俱寂,流风遮掩,寒气黯淡。 而冻波的脖子至腰际,突然出现一条细细的绿线,忽然间,“嗤”的一声,一股绿色的血箭冲向天空,激起三尺高,恰似下了一阵血雨,那魁梧的身躯,也被一分而二,随即在冰冻的地板上失衡,滑落,倒下! 伴随着冻波的倒地,杨霆风的眼眸中,青色的罡焰开始消散,脸上逐渐恢复了血色,本来混浊无目的黑瞳重新复为正常。看着满地的魔尸,杨霆风并没有放松警惕,依然倒拽着剑,继续在天王殿中来回东窜西突,来回奔跑。 只要那些魔物来追,他便会特意放慢速度,然后忽然加速,朝着另一个方向极奔加速,充分运用运动战的战术,在运动中寻找魔物的弱点,然后集中力量各个击破。 他一会儿,像猎豹般极奔跑起来,忽而猛然间借助顿停击杀楼罗; 忽而双脚蹬上多闻天王金身几步,猛然又一旋身,如枭鸟般凌空回旋,斩杀跋扈; 表面挥出鞭形,实则借助远方佛灯吊顶,整个人依靠惯性弹射过去,再用剑削断祸军的脖颈。 老僧根本想不到,七魔的集体围攻战,居然被杨霆风在运动战中各个击破了? 要知道,以一人之力和七魔蛮战,即便是当初,神庙最强的武僧,也是必输无疑。 可杨霆风面临强敌时,临场发挥的战术,老僧全看在眼里,不做声地点了点头,重新审视了他一眼,瞬间,一个大胆的设想在脑中呈现..... 现在,现场只剩下杨霆风和业焰魔的单独对决了。 杨霆风停下了脚步,舒了一口气,双手紧紧握住蛇鞭剑,全神贯注,从头到脚打量完了业焰魔,心中作了一番作战推演。 可就在这时,他忽听得一阵嘶嘶声,声音,来自早已死去的蛇魔与夜刀主。 杨霆风微微一愣,就在那么分神的之间,“嗖”的一声,夜刀主的腹腔内,突然出现一条九尺长的锯齿蜈蚣,同一时间,蜈蚣爬到夜刀主的魔躯上,张开狰狞的口器,开始汲取血肉,猩红的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 与此同时,又是“悉”的一响,只见,蛇魔的身体内,钻出一条巨型斑斓蟒蛇,吐着蛇信子,那一对眼睛比铜铃还大,闪着绿幽幽的光芒。 此时,若是换做任何一人,被如此的包围,必当绝望,停止反抗。 因为恐惧,一直是人最大的敌人。在恐惧面前,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成为逃兵。 但是此刻,杨霆风的情形却恰恰相反。 十年的江湖岁月,八年的军旅生涯,西烽火的血腥战场,他早已看透了恐惧,见识了恐惧,也早已克服了恐惧。 此时,危险已近在咫尺,反而激发了他体内的血性悍勇。 老僧遥望着远处的杨霆风,双掌合什道:“看世事,梦幻似水。任人生一度,入灭随即当前。森罗万象,皆化灰烬,红莲吐焰!” 此时的杨霆风,有注意到,老僧的那串念珠中,红色的那颗,好似陡然闪了一闪。 也就在那一刻,杨霆风忽然有一种恍惚感:似乎那颗珠子中,有一团火焰,在慢慢扩散过来,把自己的灵魂,整个吞没。 然而就在那一刻、那团火焰忽地波动了一下,杨霆风的身躯上,火云开始窜动! 未及反应过来,又闻“嗖”的一声巨响,一瞬间,光华大盛。杨霆风的身上,燃起了一股烈焰,蒸蒸而上的阳炎之力贲动着,乍如喷涌出来一般。 烈焰火光中,一只朱雀从他的身体内飞了出去,似要将这天空给燃烧起来。 “朱雀!”杨霆风不由脱口惊呼。 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天之四灵,南方之神的朱雀守护灵。 也就在这个刹那,朱雀仰天一啸,扑扇着翅膀,一圈圈的流火落下,伴随着火星纷扬而起,遥卷长空,将整座天王大殿给燃烧了起来,也将这黯淡的寺庙,照的犹如白昼。 在那一刹,杨霆风的瞳中红光暴现,嘴角冒出了熊熊火焰,残火慢慢覆盖上蛇鞭剑的剑身。 忽然,杨霆风听到了一阵轻微的爬动声以及嘶嘶声,几乎不用思考就知道,这些嘶嘶声,来自那些锯齿蜈蚣吐出的小蜈蚣。 他抬眼一瞧,果然,在朱雀之火的映衬下,锯齿蜈蚣正用它狰狞的口器正在吐着一团团蠕动的蜈蚣,每一团都伴随着百条生命的诞生,散发着腥臭,令人作呕。 而且,随着时间越来越长,嘶嘶声也越来越响,同时,杨霆风身边的声源数量也在急速增加。 “喵!” 也就在这时,广目天王的背上,突然跳出一只若隐若现的灵猫,兀自窜上了天王大殿的庙檐上,蜷缩在一边,恐惧地唤了一声,这声不合时宜的叫唤,如同一个信号。 进攻的信号! 只见,蜈蚣群如潮水般涌向杨霆风,密密麻麻的蠕动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杨霆风一剑挥出,蛇鞭剑涨了数尺,映着龙卷型的烈炎刹间包裹住蜈蚣群,并随之旋转燃烧。 汹涌而来的蜈蚣群,面对朱雀之火,也只能纷纷退让,四散而逃。 见火焰对蜈蚣有效,杨霆风不由大喜,只见,他上前三步,鞭剑如疾风般挥舞!只是一瞬,便完成百次挥刀的姿式,刀身释放出的烈焰风暴如同巨大的天罗地网包裹住蜈蚣们,朱雀业火登时充斥着整个天地。 蜈蚣们,在火焰的侵袭下,纷纷缩成一团团球状,不再动弹。 杨霆风去势未歇,于空中收回鞭剑,重新化为长剑姿态,一剑斩出,“噗”的一声,那条锯齿蜈蚣,被拦腰横斩成两截,各种腥臭的液体喷涌而出。 “嘶嘶!” 不料,那被斩成两段的蜈蚣并为死去,反而一左一右,张开口器,祭出獠牙,一股腥膻的气味扑面而来。 此时,杨霆风浑身燃烧着火焰,大喝一声,横掠数步,徒手抓住其中一截蜈蚣的躯体,手中鞭剑横封斜刺,但见火光一闪,锯齿蜈蚣的半截躯体,被他狠狠钉在地上。 杨霆风又握剑向下一拉,从头至尾,瞬间将蜈蚣划拉成两半。 同一时间,他口吐红莲火焰,发动残心,回柳,一剑挥出。 在火与剑对撞的刹那,刹间,整个天王殿再次华光大盛,星火四溅。 半空中,蜈蚣的另外半截躯体,在火焰的侵袭下,瞬间炸裂,爆裂的虫尸碎片粒粒激射到了杨霆风的脚下,被火焰一映一衬,如同打铁的火星一般。 此时,场上敌人,只剩下那条斑斓大蛇以及业焰魔。 杨霆风舒缓一口气,斜倪望去——此时,天王大殿上,那业焰魔,浑身也开始焚烧了起来。从侧面望去,如同一只真正的炎魔 只不过,它却并未动手,甚至,连动手的意思也没,它只是安安静静站在那儿,看着燃烧的大殿...... 它不动手,倒是便宜了杨霆风,可以全力,先对付那条大蛇。 只见他身上的火光,也是越来越炽热,整个人,如同一块烧红的炭火。 然后他,转身,背向那条斑斓大蛇,就在这一瞬间,突然动手,“咻”的一声,手中的鞭剑,竟然脱手飞出,如同浑身浴火的火蛇,直袭大蛇的七寸。 刹那间,朱雀天翔的羽翼瞬起,伴随着劫火的流星刹闻,激起星火燎原的热力纷至,莲火的烈焰燃烧起整个大殿! 那条斑斓大蛇,来不及跑,来不及躲,更来不及闪。当火蛇掠过其身体,在朱雀之炎的燃烧下,大蛇瞬间化为了焦炭....... “风!风!风!大秦风起,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西有大秦,如日方升,百年国恨,沧桑难平!天下纷扰,何得康宁!秦有锐士,谁与争锋!” 就在大蛇被朱雀火焰燃尽的刹间,杨霆风的内心中,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他目光一凝,转首回望,但见大蛇消散的常世之中,缓缓飞出一个透明发白的小人儿,滴溜一圈,径直来到了杨霆风身后,大口大口吸收着——周身发动残心的蓝色粒子,却飞速地变大起来。 “御魂?难道施主,也是那产灵之人......”老僧见状,也是心里一震,看了小人儿一眼,眼神精明而凌厉,只一眼就认出了此物。 “御魂?是什么?”杨霆风诧异,脱口问:“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老僧望了望杨霆风,冷锐的眼睛眯了起来,看着逐渐开始长大的小人儿,缓缓吐出一句话:“因为施主你!” 杨霆风不解。 “这些御魂,乃是先代英灵,他们以残魂的形式存活于阴间,却不慎,被无间的魔物所吞噬。”老僧微微摇了摇头,眼睛却是看着杨霆风背后的人儿,“可一旦,他们与现世之人产生共鸣,便能被重新释放,一旦被释放,他们会以全力支援屠魔者并参与战斗。” “原来如此!”杨霆风脱口低呼,眼神不易觉察地一变。 顿了顿,老僧又补充道:“当然,能产生共鸣,也和产灵之人的从业有关,你既为兵,兵者凶也,天生便能吸引军神、猛将、勇士等先代英灵。” 杨霆风沉默着,随着老僧的叙述,眼神阴晴不定。 这时,小人儿已经完全恢复生前装扮样貌,杨霆风仔细一瞅:这个英灵,约莫七旬年纪,头戴鹖冠,额宽面阔,白鬓斑斑点点,眉间一道刀疤,十分醒目,很是威严。他身披大秦鱼鳞披膊将军胄,手持一柄三尺七寸的秦制青铜剑,飘若瑞雪,磨纹细腻,当者披靡。 有诗曰:战功济济,拔城如山,杀人如水,至于长平,残犹莫比,四十万人,一夕坑尽,应侯受知,武安失意,及败请之,坚卧不起,士卒先迁,杜邮受死,虽君寡恩,实天报理。 以武安君威灵振古,术略超时,播千载之英风,当六雄之敌! 第一百章 先代英灵(中) “烈烈桓桓,时维武安,神机电断,气济师然,南折劲楚,走魏禽韩,北摧马服,凌川成丹,应侯无良,苏子入关,噭噭谗口,火燎于原,遂焚杜邮,与萧俱燔,惟其没矣,古今所叹,宁为一秦,血洗六雄!” “小兄弟,唤何名?”那老将自我引介:“老夫出生秦国,嬴姓,白氏,名起,先祖是秦国公族,也可唤某公孙起。” “白起?” 杨霆风听了,遂震了一震,陡然想起数百年前,那位大破魏韩二十四万联军,彻底扫平秦军东进之路的名将;长平之战,坑杀赵降卒四十万的杀神;担任秦军主将三十多年,攻城七十余座,受封为武安君的战国四名将之一;最终,也因为功高震主,被赐死于杜邮的悲剧人物。 这个男人,也可以说是歼灭战的鼻祖,他领导指挥的战争,并不是靠实力硬拼硬冲。而是根据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谋略,以达到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目的,敌人的有生力量越来越少,也就离灭亡不远了。 纵观整个战国时期,因为战争,死了二百万人,其中有一百万人死于白起之手。 伟人曾经评价白起:论打歼灭战,千载之下,无人出其右。 他的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不仅本人作战勇猛,而且谋略也不逊于同时期的任何人。 一生大小七十余仗从未败绩,战国四名将,武庙十哲,实至名归。 但是,长平之战,坑杀四十万降卒,虽说迫不得已,但也是伴随其一生的污点,后世对他的评价,“贬”的要比“褒”的多。 其杀孽之重,祸及后代,就连他自己,在临终前都说过:“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吾诈而尽阬之,是足够死。” 杨霆风每每读到太史公所著的《白起王翦列传》中——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乃挟诈而尽阬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後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都会脸色发青,心中发寒。 古往今来,无论历朝历代,杀降都为文人墨客,名将豪杰所不齿。 杨霆风自然也不例外。 古有“杀降不祥”之说。 两军对垒,互相搏杀,生死有命,谁也别怨谁。 但是,当胜负已分,负方又已服软,已经缴械投降;胜方却磨刀霍霍,大行屠戮之事,是为不仁。 不仁者,或是天道循环,终遭报应;或是终生活在“杀降”的阴影里,戴上沉重的精神枷锁,沉痛悔恨一生。 是以,历数古往今来“杀降”者,大致都逃不出这两个结局。 比如,诱杀八百羌人的‘飞将军’李广,活埋四千降卒的常十万(常遇春)等等。 前者落得个‘李广难封’的下场,后者‘英年早逝’早早退出历史舞台。 “阁下,就是那位杀降的白起?”杨霆风用嘲讽语气道:“为何出现在此?” 闻言,那“白起”也不恼怒:“老夫自尽后,就此化为人魂四处漂泊,却被突然出现的‘魔物’袭击,惨遭吞噬,此乃吾一生之中,唯一的一场败仗......唉......事已至此,就将老夫杀神之技,人屠之能借予阁下,向魔者报战败之仇吧!” 听到这儿,杨霆风始知眼前的白起,只是一缕残魂,他心中不知怎的,也开始感慨起来。 无论生前,如何统帅千军万马,生杀予夺。 一旦死后,却连自己的魂魄都保不住,还真是悲哀。 他这样揣想着,但并没说出来,逝者已矣,点到为止,无需过多羞辱这位曾经的战国名将。 想来,这位人屠在自尽前,恐怕也意识到了自己错误,并为此深感后悔。 那白起看了一眼旁边的业焰魔,又道:“小兄弟......老夫能感应到,它的体内有数个英灵的气息。将它击杀,将众人聚于你的麾下,幽夜之暗,天魔黄昏,汝皆无需惧怕!” 他说话的时候,眼尾不自觉的瞄向旁边的老僧,好象也是专诚说予他听的。 杨霆风呵呵一笑,正色道:“这个自然,在下,本就打算收拾这群邪魔,守护紫塞!只要杨某人的灵还在,我便会集结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无论他生前,做过何等恶事!”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突然凭空乍起,一掠而过,伸手揪出了持国天王手中的——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于半空中,转动身子,力扭腰身,猛抖枪脊,往地上一撑,借力消力,藉力滑翔,“蓬”地一声,人已经站在了业焰魔身前。 白起端详了杨霆风好久,才以一种近乎肃然的语调道:“既然,小兄弟认可老夫,吾也将与你常相左右,并肩作战,直至灭亡时刻的到来......” 话音刚落,白起便悠悠晃着,像游魂地悠着,然后他就开始变裂为红色、黄色、紫色的散魂,愈变愈多,愈变愈快........突然,所有的魂魄钻入了杨霆风的灵魂,融合在了一起...... 也就在这个刹间,整个天王大殿,突然烧了起来,殿上供着的四大天王,也忽而被火焰包围,如同引火自焚。 然后,那业焰魔的体内,陡然深处一只干枯的手,一股恶臭腥膻气息,瞬间充满了整个大殿,紧接着,四周巨响轰鸣,碎屑四溅,天王大殿摇摇欲坠。 只听一个阴森森的声音道:“那一天......在寺庙外偶然捡到的孩子.......想不到,能够成长为驾驭三只守护灵的,一代高僧......” 那人说到一代高僧之时,老僧的脑袋忽然“嗡嗡”作响,许多尘封许久的记忆,突然涌现出来。 他双手合十,心情竟然微微有些波动,就连站在远处的杨霆风,都感觉到了。 老僧早已年过百岁,这乍闻有人说出他幼年时代的往事,已是十分吃惊。 要知道,知晓老僧之人,皆已不在,按理说,这世上,是绝无人知道的。 “阿-弥-陀-佛。”老僧低声询问道:“请问,阁下是......?” 那人仍阴笑着,自顾自说道:“当时,你那狠心的父母将你送至庙门口,还没洗干净身子,主持师兄就把你抱出来给贫僧看,喜得直叫:‘是一个练武奇才,一个罕见的天才。’说也真怪,本寺数千卷武技,众僧一辈子,只能得其七八种,精通两三项;可是你,却端是厉害,练了不下于本寺七八十项绝技,桀桀桀......真是厉害啊......” “阁下......你.......您是......”老僧听得那瘆人的笑声,尘封的记忆,一下子冲破了时间的封锁,跳跃而出,令老和尚激动得全身发抖。可是他张大了口,可就是叫不出“师父”这两个字来。 忽然间,一声巨响,烈焰“腾”地窜起,紧接着,传来一道悲切的二胡声,一声声,一声声,何等哀切! 刹那间,似乎有一团黑暗刹那间扩散过来,仿佛觉察到了什么,老僧霍然回头,想也不想一掌挥出,仿佛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黑暗阻隔。 不知是不是眼花,杨霆风陡然发现,在老僧的面前,突然神光暴涨、发出骇人光辉来,出现了一尊发出夺目光华的千手观音来。 那一瞬间,千手观音将黑暗给驱散。 杨霆风眉头一锁,目光闪动,急忙摆了个架枪之势,大喝道:“老和尚,我来帮你!”说罢,挺枪便杀向黑暗之中....... “别去.......施主......别......”茫然中,杨霆风只听得老僧一声厉喝,便发现,自己的躯体,再也动弹不得,但是意识依旧清醒。 “可惜,你也是百岁的人了,可还是那么天真!”黑夜里,那个阴冷苍老的声音低低传来,近在耳边,“师徒一场,你把那串佛珠交出来,贫僧便饶了你们的灵......” 话音刚落,那业焰魔的身体内,突然窜出一名个子矮小,僧侣模样打扮的人——从黑暗的中心,背着双手,缓缓走来。 杨霆风不由定睛一看——那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和尚,枯瘦枯瘦的,可步履却十分稳健;每走一步,伴随而来的,就是一阵铃铛的急促悦耳声,老和尚身背一把古朴的二胡,一看就不是凡物。 同时,天王殿中的黑暗、却越发浓重起来,仿佛要吞噬一切地扩张开来。 老僧没有回答,只是足尖一点、闪在杨霆风身边,将那串五色佛珠挂在杨霆风脖颈,缓缓伸出掌:“小施主,很抱歉,贫僧打了诳语。阁下其实未死,只是被贫僧强行拉来此处,不过,这魔者入侵紫塞却不是危言耸听,这接下去的路,只能靠你自己走了,等下,你出了这座寺庙........” 话还没落音,老僧忽然一掌将杨霆风击飞了出去,杨霆风本只顾着全神倾听,万不料会生出如此变故,也就在这刹间,神庙噼里啪啦之声不绝,修罗之火都被拨得飞出庙外,轰隆之声不绝于耳,不多时,整间神庙就兀自塌陷了开来....... 待硝烟散尽,杨霆风狠狠将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插入地里,硬深深阻止了倒飞的躯体。 他虽说刚认识老僧不久,彼此间并不熟络。 但是,老僧愿意两次搭救他于危难之中,这份恩情,让此时的杨霆风独自逃跑,是绝无可能的。 于是,他又迅速折回了废墟,开始一片一片地清理瓦砾残垣。 “别翻了,小施主,贫僧在这。”不多时,从废墟之中,陡然伸出了一只手。 一听是老僧的声音,杨霆风急忙循声而去,将那只手的主人,拉了出来,诚恳道谢:“大师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还未请教大师法号?” “阿弥陀佛,举手之劳而已,施主不必挂怀。贫僧法号——庵海。”只见,老僧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也是双手合十,不在意的点了点头。 不知怎的,杨霆风总感觉老僧这会有点奇怪,但又完全说不出来,他不由多了份心眼,脚步不断往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的方向移动。 “敢问大师,为何拉杨某入世?”杨霆风沉实的问道。 “阿弥陀佛,贫僧闻到了阁下身上,有恶业源头的味道。”庵海和尚平静回道。 杨霆风低声道:“那么请问大师,您找到了杨某身上,那股恶业源头没?” 庵海和尚的脸色忽地黯淡下去:“并没有,那恶业似有智慧,忽远忽近,飘忽不定,一直避我。贫僧双目失明,行动不便,却始终也无法掌控它正确的位置。” “失明?”杨霆风诧异,在这差不多算是明示的情况下,表面上,他却不动声色:“难道,这恶业也有思想?” 庵海和尚点了点头:“一切的恶业,都源于人,始于人,长于人,成为人!” “.......”杨霆风沉默。 顿了顿,庵海和尚又道:“你想过吗?当恶念积蓄到了一定程度,人就会被恶业之火灼烧包围.....化身为修罗为祸众生......” “修罗吗……”杨霆风喃喃重复了一句,忽地低头不语。 说到这里,庵海和尚走近了杨霆风,冷睨道:“看来你,多多少少知道恶业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恩!”杨霆风点了点头,手下意识地握紧了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眼睛死死盯着庵海,逐渐凝重了起来:“我似乎明白了!” “咯咯咯咯.......”庵海和尚干枯的脸,忽然在阴风中狰狞起来,逐渐露出了恶魔的獠牙:“呵呵,也真是,因果报应啊!当初,贫僧答应方丈师兄,以拯救苍生,守护神庙为己任。” 杨霆风沉默着,随着假庵海的叙述,慢慢摆出了长枪中段架势。 说到这里的时候,假庵海的眼里,露出了感慨:“可是,当贫僧斩杀第九十九只异鬼之后,却陡然发现,贫僧错了,师兄也错了,大家都彻底的错了。无论我怎么念经颂佛,依旧被异鬼缠身,夜夜受到了鬼的苦难折磨。” 就在这时,杨霆风感觉一种强大的魔气弥漫在空气之中,大地微微颤哆着,月华开始变色。 男人缓缓将右足后撤一点,将枪尖举在眼前,他整个人,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苍狼。 黑暗中,苍老阴冷的声音缓缓传来,犹在耳边:“后来,方丈师兄告诉我,因为贫僧的修业还不够,所以没能感动佛祖。于是,贫僧又斩杀了九十八头魔物。但是,当贫僧即将斩杀第九十九头魔物时,却惊奇的发现,我的师兄,这座神庙的住持,竟然拿着降魔杵,站在了贫僧的面前......” 说完,庵海缓缓闭上了眼睛,一团红莲业火从他身上慢慢扩散过来,誓要将杨霆风整个人吞没一般。 那是来自地狱的火焰 ——修罗之火 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杨霆风脖颈上的佛珠忽然发光,一颗白色的念珠陡然亮了亮。几乎是同一时间,他的脚下,忽然间寒气四溢,冰霜刹间开始凝结,白色的霜冻顷刻成形,无数的流霜席卷不动明王之枪,并逐渐化为了一把冰枪,一头散发着丝丝冻气的龟蛇,慢悠悠从念珠中走了出来...... 北方之神,五行主水。 白日飞升,其象玄武。 北方七宿,四灵之一。 “后来,贫僧杀死了师兄。”假庵海的眼睛霍然睁开,看了杨霆风一眼,惨笑道:“原来,原来到头来,真正的魔,其实就是贫僧自己。哈哈!我的师兄,骗了我。我的佛祖,也欺骗了我。这座寺庙的所有的人,都骗了我!所以我.......” 就在这时,庵海的身体开始发红,眼珠里散发出狰狞的火光,“嗤!”的一声,和尚的背后,伸出一只火焰魔手,那是,由人转化为修罗前的蜕变...... 面对即将变成修罗的庵海,杨霆风对着假庵海吐出一口冻气:“老和尚,发生了这种事!还真是悲哀啊!” “不过,杨某人,还是愿意帮你!”杨霆风手腕一翻、凛冽的寒气冻得假庵海睁不开眼睛,空气中的水分子瞬间结冰。 庵海吐着火焰,阴冷道:“施主你,你愿意帮助贫僧?” “当然!”杨霆风的嘴角露出微笑:“只不过,在帮你之前,先得灭了你!”话音刚落,玄武之冰与修罗之火两股力量刹间交错在一起,无数滚烫的水蒸气散落在无尽的夜空之中...... 第一百零一章 先代英灵(下) “蓬”的一声,玄武之冰与修罗之火扩散出大量滚烫的水蒸气。 那一瞬间,杨霆风只感觉透不过气,灵体化的左臂上,竟被烫出了无数的小水泡。 看来,修罗之火,对灵魂同样也可以造成伤害。 蒸汽弥漫中,一只枯瘦带有火焰的手,缓缓伸了过来,杨霆风目光如刀,当下退后一步,带有冻气的长矛,透过重重的修罗之火,狠狠刺出。 这一击,全无花巧,平平无奇,但却好似乘风破浪一般,势不可挡。 流传于紫塞边军的长枪技法‘一丈威’。 此枪法,本脱胎自军阵戟法,通过历代教头修改完善,才有了如今这般模样。 其特点为:出招时,将内劲层层叠加,却于瞬间迸发,一击必杀,绝不留手。 这就好比是,转动床弩的原理,每搅动一圈机枢,威力便要强上一分,其效果要远比你直接开弓射箭,力道上来得要强百倍、千倍! 这看似普通的刺击,却在笨拙中潜藏了巧劲,一枪更比十枪猛,足以刺穿突厥三层冷锻重甲,人马俱穿。 几乎所有入伍的新兵,都要学习这一招;但是,也几乎是所有的老兵,都不肯用这一招。 为何? 因为,一个人,就算有千斤、万斤的力道,终究也有使尽之时。 敌人倘若是高手,就会在你力道使尽的一瞬间,突然反击,你一万斤的力道已经使尽了,剩下来的连几两几钱也没有,他只消使三斤力气,就打垮了你的一万斤力道。 是以,任何一名有经验的老兵,每次出招,都会留有余地,击敌三分,留力七分。 可恰恰因为,留有余力,却也导致了‘一丈威’的力道大打折扣,发挥不出本来威力,最终沦为了鸡肋。 不过,杨霆风自幼习武,同时也是力大无穷的神射高手,可开十二石之弓。 这也使得他有如站在高峰之上,即便留有八分余力,一发力也不是普通士兵能比的。 休说,那些强悍的突厥士兵挡不住,即便是魔物,也一样! 只见,一缕带有冻气的枪茫,在半空中飘忽而过,“嗤”的一声,绿血四溅,假庵海的身子失去了生命的支撑,软软瘫倒在地上。 一枪得手,杨霆风毫不停歇,迅速将不动明王枪高高举起,又从假庵海的喉间掠过,带起一溜绿血。 他枪锋不止,在半空划过一个怪异的弧线,向心脏落去,“噗”的一声,修罗庵海的胸口上,多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死得不能再死了。 补刀! 杨霆风知道,假庵海的实力,高出自己实在太多了。 故而与他交手时,绝不纠缠,一出招就是杀招。 最凌厉的招式,全部落在了刚才的这一击上。 他有心不留活口,是以,用上了全力,可谓相当凶险,和赌命差不多。 他的‘一丈威’能得手,完全在于出其不意,却并非招式多么高明。 若是第二次使用,恐怕死得就是他。 当然,更重要的,是补刀乃是他,作为一名边军士兵的习惯。 从入伍第一天开始,老梁头就教导杨霆风如何在战场上补刀。 说到补刀,这就不得不说打扫战场。 首先,打扫战场也是个专业活,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处理不好也会有麻烦。 冷兵器时代,不像现代战争,往往能持续很长时间。 而在这样长久的时间里,每次作战后,双方都会派出一部分人到战场收集本方士兵尸体。 而在打扫过程中,他们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其一,便是缴获战利品,这一点很重要。 古代,生产力低下,尤其是战乱的时期,军械物资更为重要。 第二,便是粮草。 一旦失败方溃败,根本没时间带走。于是,便成为了胜利者的口粮。尤其是大规模的战争,对敌我双方都有消耗,有生力量损失是一方面,物资损失其实更致命。 其二,便是回收兵器 除了缴获敌方的物资,回收己方的武器很重要。 古代生产力低下,武器制作周期很长。如果这些武器不回收,像箭镞之类的消耗物品,消耗远比制作要快得多。 其三,便是处理尸体。 古代医疗条件不好,如果尸体不处理,妨碍继续作战是一方面。 可是尸体腐烂,会产生大规模的疫病。 所以,古代一直有大战之后有大瘟的说法。 而处理尸体,方法有很多。挖个大坑埋掉,是最常用的方法。 除了埋,就地焚烧也是一种,不过,为了节省军力,这种方法并都不会采用。 而且,在大部分情况下,一旦战事结束,大军往往从一处战场迅速转移至另一处,或者干脆班师才是正常操作。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 乌鸢啄人肠,衔飞挂枯枝。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才是一场大战后,真实的场景......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 检首。 也就是俗称的数人头,这点其实很重要。 战场上,很多士兵当时只是昏迷,却并未真正死亡,要是发现还有口气,或者装死的敌方士兵,需要我方进行补刀。 其次,因为首级军功制度的存在,割下脑袋还要算战功。 如果捡到敌方将领的尸体,还可以枭首示众,能极大的,打击了敌国方面的士气。 杨霆风觑了假庵海的‘魔尸’一眼,见其不再动弹,也不敢大意,将长枪又抵其天灵,心想任你妖魔鬼怪,天灵被破,也休想再翻身。 谁料,他一刺之下,竟然刺不进去。 杨霆风顿时,心觉不妙,定睛瞧去,只见不动明王枪非但没能刺入假庵海的天灵,连枪头也亦有弯曲之势,不禁大吃一惊,转身便走。 可就在这时,泥掀土翻,火焰纷扬而起,席卷天地,整座神庙废墟也给瞬间燃烧了起来,无数带有流火的锁链从地里钻出,刹间锁住了杨霆风。 “桀桀桀......”火焰中,假庵海阴冷的声音阵阵传来:“小子,你大意了!”话音刚落,修罗庵海本体中,发出一条碗口粗的灵魂锁链,直接就贯穿了过来,从杨霆风的胸口洞穿而过,一个白色小人儿被灵魂锁链生生给拉了出来。 也就在那个瞬间,杨霆风眼神内的瞳光,刹那消散,白色的光芒从口里吐出,整个灵魂开始逐渐消散...... 正当此时,一柄三尺七寸的秦剑从半空出现,去如流星,骤然间,便将灵魂锁链削断,秦剑上似乎自带净化的力量,修罗之火也被尽数扑灭。 修罗庵海霍然抬头:但见空中,白起手持秦剑,无数紫色的魂火布满全身,一头带有罡气的白发随风狂舞!正冲着自己嗔目而视。 就在此间隙,白起左手如电落下,一把按在杨霆风肩胛,只听“咻”声不绝,大量红色的魂力,自杨霆风的肩上,渡了进去。 同一时间,逐渐消散的灵魂又重新开始汇集..... 修罗庵海瞧得清楚,不待杨霆风恢复,冷笑一声,从掌心内弹出无数血色锁链,飞向二人。 白起见状,霎时间护他身前,将秦剑舞得呼呼生风,铮铮数声,锁链纷纷断成数截,化为血滴,消散不见。 他好容易击断了所有锁链,还未喘气,又有数百条锁链从地里飞出,“嗤”的一声,白起肩头突被一物打中,灵体瞬间被灼烧起来,他心头一惊,生怕杨霆风也被这条锁链击中,情急间,白起转身将杨霆风挟住,转身便走,如鹰隼般掠过了神庙废墟,消失不见。 不多时,杨霆风便恢复了灵体,见到白起,知被其所救,正欲道谢,忽然间,他只听远处一声长啸,但见无数火柱冲天而起。 白起神色微变,倏地停下,却听得一声凄惨的二胡声,面前便多了一人。 杨霆风抬眼一瞅,禁不住心跳加剧,双手微微战抖,暗呼麻烦。 只听修罗庵海冷笑道:“小子,你老不听话,就别怪贫僧,给你找了些乐子。”说罢,它自顾自拉起了二胡。 刹那间,血腥味,腥膻味,也忽然变浓了。 杨霆风瞳孔收缩,只见地上,无数常世的光圈,开始立了起来。 不一时,在常世的的虚无中,一条条长长的影子,站了起来,并向二人蔓延了过来。 就在这时,杨霆风忽闻天空中,似有战鼓雷动,紧接着,一道阳光自东向西照来,顿时,将他的身形投在地上,白亮亮的十分耀眼。 杨霆风倏地清醒过来,仰天长笑道:“果然是在做梦!哈——” 笑声过后,远处传来了悠扬的号角声,唤醒了沉睡的军营,也唤醒了他。 此时,天已大亮,微风拂过帐帘,一颗颗晶莹透明的雨滴,从帐檐落下,就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最后汇集在一起,形成水坑。 杨霆风缓缓睁开眼,伸了个懒腰,爬了起来,做了个深呼吸。 回想起昨天的怪梦,杨霆风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却也没有多想,正欲起床洗漱,忽然,他愣住了,并且惊得一身冷汗。 原来,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了自己左臂上,有剧烈的疼痛传来。 仔细一看,发觉左臂上,有局部红肿,还夹杂着许多小水疱,正是被水汽烫伤的征兆。 他大吃一惊,急忙起身,却突然抓到床上的一样硬物,定睛细看时,却见手中握了一口明晃晃的蛇形鞭剑。敢情正是梦中神庙里——多闻天王手中的那口....... 第一百零二章 紧急军情 杨霆风又抬首,扫视帐中一圈:但见一柄长枪矗在案台,定睛一瞧,枪长一丈,金锋以铁杆为柄,寒星点点,银光皪皪,坚不可摧。 不消说,正是持国天王手中的那柄——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 当下,老杨不由脸色大变,原来,梦境里的一切,都是真的。 “可紫塞的命运,将何去何从?他是否要立刻放弃狼山之行,前往帅府示警?”杨霆风只感觉头疼欲裂,梳理了下昨晚发生的一切,又觉此事太过诡异,不知从何谈起。 “不行,老帅与突厥大战在即,绝不能让他老人家分神!”可不知为何,他右眼不断跳着,心中隐隐不安。 这时,军帐外,忽而传来马蹄声,只见一骑一马,直接驰到中军大帐前,马上之人,大声询问道:“杨军尉何在?韩帅有紧急军情!” 杨霆风闻言,不由一惊,要知道,按紫塞军规,除非发生紧急军情。不然,无论是何级别的传令兵,到了军门前,须得解下刀剑,拴住马匹,步行入内陈述。 也就是说,“有紧情!”杨霆风急忙整理着装,一个箭步跑出帐外,拱手抱拳道:“小人杨霆风在,还请兄弟入账内一述。” 那传令兵并不认识杨霆风,讶道:“你就是杨军尉?” 杨霆风道:“正是在下!” 那传令兵急忙掏出腰牌一亮,急道:“杨军尉,军情紧急,请恕在小人,不能下马行礼;韩帅让我转告大人,取消一切病假外出,集合全营,由边城向北而行出塞,前往雍凉地区的御戎城布防。” 说罢,他又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递给杨霆风后,便匆匆驰马而去,看起来颇为紧张。 杨霆风拆开信封,展信一瞧,得知拓跋孚联合吐谷浑率部西进关陇地区,顿时脊背直冒冷汗,他不敢怠慢,急忙传令一众军官前往自己的大帐议事。 半炷香后,除了老梁头,史万岁,陈稜三人不在军营外,其余军官皆来到了杨霆风处聚集,而裴矩,在得知大军要开拔,便暂时放弃了六镇之旅,打算随军而行,一路上出谋划策,不必多说。 杨霆风闻之,不由大喜,着实在众人面前,吹捧了他一番,弄的裴矩有点不好意思。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萧狼手里托着一卷泛黄的地图,步入账内。 贺若弼霍然长身而起,与萧狼一道,接过地图,徐徐展开:但见,陇西雍凉的地图,在案台上一寸寸展开,上画着的密密麻麻的道路山川,水源分布...... 旁边的裴矩见了,蓦然脱口惊呼:“天,这是……这是北魏孝文皇帝时期的地形图。这也......这也太旧了吧!” 杨霆风微微颔首,神色颇有些无奈,他手指点着地图上的一处道画:“没办法,中原内耗百年,而朝廷对于西边的掌控不足,导致了边关不太平。据说,紫塞曾经派出去过几十拨的绘图人,却没有一拨能回来的。所以.......” 话音刚落,帐中静了着实好一阵,贺若弼则叹道:“大人,军情紧急,不如先定下行军路线,如何?” 得到杨霆风的许可后,贺若弼指着地图,道:“大人,我意,运粮队今夜便走,大军次之,从平城出发,穿秦岭到关中,大军在陈仓休整两日,次日由陈仓道,沿西汉水北上,过建魏,抵达雍凉的上邽县后,大军再休整一日,次日,便能进入御戎城布防。” 话音刚落,裴矩摇头道:“不妥不妥,裴某曾在典籍上看到,数百年前,武侯伐魏,秦岭曾发生过大地震,这道路塌陷的厉害。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道路被修缮地如何?没有人知道。要走此路,须得先派人前往该地区侦查,再做计较。”他侃侃到来,贺若弼负手而立,不言不语,面色阴沉,偏偏却不能反驳。 安静好半晌,却听萧狼说道:“既如此,咱不如跨过渭河,走汉中路线,如何?” 杨霆风听得,看了看地图,皱眉道:“老萧,这可绕大远了。” 萧狼却笑道:“非也,这走汉中,虽说前期是绕了些,但是道路尚且完整,而且其中捷径小路甚多,可以更快到达雍凉陇西之地。” 杨霆风好奇道,“哦?有捷径?还请赐教。”众人闻言,也纷纷朝他望了过来。 萧狼深处五根手指,道:“若是走汉中,前往雍凉,古往今来,共有四条道路。第一、子午道,优点是路线极短,可惜崎岖难行,风险最大。第二、傥骆道,当初曹爽伐蜀,姜维北伐都走过此道,不过,都是些山间小路,也不大好走。三乃是褒斜道,当年,顺平侯赵云偏师佯动,武侯最后一次北伐路线,都在此处;虽说是大路,也相当好走,然而路线实在过长,耗时太多,也不可取。第四么,便是陈仓道,前面裴兄说过了,曾经发生过大地震,山道尽毁,也不知情况如何。” 闻言,贺若弼反问道:“如萧兄所言,岂非无路可走?” 萧狼一笑,声音沉实道:“不慌,其实还有一条路,只是地图上没有。” “第五条路?”众人大吃一惊,要知道,从汉中往关陇雍凉,自古以来,确实也只有这四条路,这乍闻第五条路,所有人都相当好奇。 杨霆风一听,脸上顿时露出狂喜之色:“萧兄请说。” 萧狼这时已走到图前,在地图上一处叫‘成县’的位置一指,道:“这里有一处小路,名为祁山道,当年诸葛武侯也曾经走过,翻过大堡子山,便在西汉水的北侧,再走三十里,就是雍凉地区了。” 萧狼说完,便推开一边,不再说话。 大家这时,也都约略静了下来,贺若弼看了看地图,也已隐约明白过来这条路线,正欲抬杠反驳。 忽然,一直没有参与讨论的薄奚喆喆,突然说话了。 只听他,很小心很小声地问了一句:“敢问萧兄,你......你走过这条路吗?” 萧狼诚实回答,“没有。”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 贺若弼哈哈一笑,说道:“既没走过,你又岂知此路还能走否?” 萧狼倒是不愠不怒,笑道:“萧某,只是提供路线而已,最终拍板的,还得是杨兄。” 话还未落音,众人齐刷刷地看向了杨霆风。 杨霆风一楞,心道:“糟了,我本意,是让他们讨论出一个路线,怎么这球又踢我这了?” 念及于此,他急忙起身,盯着地图,脸色阴晴不定,沉吟半晌,却久久下不了决定。 正觉难以取舍,忽闻脑海中,一个威严的声音道,“小兄弟,祁山道可行。” “走祁山!”也不知为何,杨霆风感觉自己不受控制似的,下意识脱口而出。 众人瞧着杨霆风,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军令如山,只能纷纷拱手领命。 萧狼闻言,拱手抱拳道:“既如此,诸位,萧某先行一步,前往该地探路,少时见!”说罢,他告别诸人,匆匆转身离去。 杨霆风不由大吃一惊,明白刚才那一瞬,是白起在他体内作祟,正想要开口挽留萧狼,但转念军令如山,不可朝令夕改,只得作罢。 行军路线商议完毕,杨霆风与众军官一道,前往校场点兵。 这时战鼓响起,无论新老军士,纷纷前往校场集结。 依照军制,十人一队,排成一列,什长站在排头,伍长次之,三通鼓罢,各自入列,集合完毕,自不必说。 杨霆风带领诸人,扫视众军一匝,朗声道:“弟兄们,上锋有令,让我等前往御戎城布防。杨某话不多说,只两句话,战场之上,但凡有军功者,本军尉定然如实上报,三倍重赏。若违军令,本军尉也定会杀之无赦,绝不姑息!都听明白了吗?” “诺!”蹶张营全体士兵,发出了震天撼地的声音。 杨霆风微微颔首,又伸出二根手指,严肃道:“第二,大周祖制,紫塞军规,十人一队,自行结合,不可擅自变更。战场之上,十人互相监督,战鼓一发,全员勇往直前,不得退却。十人须同生共死,不离不弃,一人退则斩一人;十人退则斩什长;什长薨,而十人有一人退者,全队皆斩,都听明白了吗?” “诺!”排山倒海的呐喊声,惊天动地,声震寰宇。 言毕,杨霆风命令军官们,将众军各自带回,整理行装,发放兵刃铁甲,领取强弓弩矢,背上米袋干粮,准备次日卯时出发; 他还派人通传家属亲人前来送别,又命人前往附近集市购买酒肉瓜果,准备好好犒劳士兵以及家属。 当日傍晚,但见,整个蹶张营内人山人海,中军大帐前,坐满了前来送别的亲人——父母们携子叮嘱,兄弟间把酒告别,妻子则挽着丈夫手哭泣,儿女们在军营内追逐嬉闹...... 杨霆风按照大周抚恤惯例,带着裴矩,登记造册‘功劳簿’,让各营尽数报来,按三倍抚恤银来统计计算,一份由朝廷出,两份由他本人自掏腰包。 所有人,皆是一夜无眠...... 第二日卯时,号角三响,众人整装待发。 军营两旁,挤满送别的亲属,父母哭儿子,兄弟哭手足,妻子哭丈夫,儿女哭爹爹,牵衣拽马,号哭声不绝于耳......杨霆风缓缓戴上军尉筩袖盔,背上了那口三尺长的千机匣,腰间别上蛇鞭剑,提起降魔三世不动明王枪,眼中闪过一抹狠厉,钢牙一咬,手臂挥落,大喝道:“全员,出发!” 第一百零三章 补充粮草 大军逐渐走远,亲属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哭声已不可闻...... 杨霆风策马走在队伍侧翼,看着众人士气不高,遂下令道:“全体都有,迈开步子,跟上队伍,不要掉队,过了秦岭,我请诸位吃酒!” 说罢,他也翻身下马,唤过一个亲兵,让其牵着。自己则是施展轻功,走在了队伍的最前头。 众人被杨霆风所鼓舞,纷纷强打精神,迈开大步,奋力跟上他的步伐。 披甲蹶张营众人,从平城出发,当日便穿过秦岭,数日后,来到了关中,大军休整一日,购买补给,次日便渡过了西汉水,由褒斜道的岔路进入了汉中地界,半月后,抵达‘成县’,此时,萧狼的侦察部队与运粮队早已抵达多日,众人见面,萧狼单独汇报了祁山道的路况以及御戎城内的粮草情况。 于是,杨霆风下令,全军在‘成县’外驻扎一晚,并召集众军官议事。 众人到了军帐之前,但见杨霆风负手而立,眉头紧锁,皆以为事有变化。 望着众人一脸懵的表情,杨霆风疏然哈哈一笑,道:“诸位无需担心,祁山道可行,只是,御戎城内的粮草不足,我军尚且需要在成县内,购买些粮草,再行出发。” 说罢,他从千机匣内,掏出四锭金块,分别交给贺若弼、牒云陌、薄奚、伊娄等四名伯长,并叮嘱他们,明日前往成县附近买粮,不可骚扰当地百姓。 众人长舒一口气,纷纷领了金块,起身告退,各自返回营帐休息。 萧狼送出几人至账外,便转身回营,但见:杨霆风与裴矩蹲在地上,手中各自拿着几颗小石子,在地上摆放。 萧狼一阵好奇,半开玩笑道:“哟?二位大人在做啥?” 杨霆风解释道:“老萧,我正与裴兄计算着粮草的出入、库存以及消耗。” “粮草?”萧狼上前一步,道:“萧某刚才清点过了,咱们的粮草还相当充足,且明日各营会购置一些,撑上个三月没问题,无须担心。” 裴矩笑道:“萧统领说得不大对,我军的实际粮草,其实只够度用一月左右。” 萧狼奇道:“一月?不会吧,莫非是萧某点错了?” “不不,萧统领没错。”裴矩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打开腰间水囊,又取了三个铜杯,倒了些凉茶,分别递给杨霆风与萧狼,他自己则浅饮一口,润润喉咙,这才道:“粮草确有三个月的用量,但不能只算我们自己士兵的用度。” 萧狼奇道:“哦?怎么说?” 裴矩见萧狼神色专注,一副十分认真的态度,遂微笑道:“萧统领,据我所知,紫塞边军,从编制上来说,并非是府兵,是也不是?” 萧狼抿嘴一笑,道:“不错,我边军确系独立于府兵之外,吃的是朝廷钱粮,而非地方官府.........”忽然,他兀自一愣,觉出了问题的真正所在。 此时,却听裴矩又道:“萧统领说得极是,也正因为如此,地方并没有义务为我们筹措军粮,也就是说,除了粮草需要我们自行解决,连这运粮的民夫,也得我们喂饱。” 萧狼闻言,略一思忖说:“裴兄说的是,不过这三个月的用度突然变为了一个月.......似乎......” “似乎消耗的有些快?对吧?”杨霆风笑道。 萧狼点头,不置可否。 “其实,老萧,咱们非但没多算,反而少算了,你瞧——”杨霆风将小石子全部收起,在地上留了三颗,“按我们现在的库存,有三月的军粮,军士每天吃两升,我蹶张营将士足够吃上三十二日。” 萧狼也蹲了下来,取掉一块石子,说道:“倘若算上运粮民夫,按最低标准——两民夫保障一士兵来算,这军粮只够吃二十日左右了。” 说话之时,裴矩也蹲了下来,取掉第二颗石子:“萧统领说的不错,不过此次布防御戎城,少不得几场大战;可这一旦发生战斗,军粮消耗,会比平时驻训大很多,而民夫押运军粮,工作甚为辛苦,这饭量也不会比士兵们小到哪里去......” 萧狼肃然道:“如此说来,这军粮的确还少算了,可能连一月都撑不到。” “说的是,严格来说,军粮只够大军二十日用度。”杨霆风正色道:“若是使用马匹运粮,倒可以省去人工的费用。一匹马能背三石以上的军粮,效率极高,且只需要草料喂养。只不过,不能用我们的战马,而是要征用当地的滇马。 “滇马?”萧狼不禁恍然大悟:“这倒是个好主意,萧某听闻,成县附近,正好出产一种叫滇池驹的负重马,虽不能用作战马驰骋,但是吃苦耐劳,耐力稳健,很适合山路险路运输。” 裴矩想了想,也道:“滇池驹,裴某在《汉书》上,曾见过此马的记载,当年,汉朝武帝南拓,曾特意在益州郡设立“万岁苑”,专门畜养这种“体小而雄俊,尤善山行”的滇马。甚至后来,还特别设立了越骑营,虽然速度上趋于劣势,但是这些越骑,上山下阪,出入溪涧,险道倾仄,且驰且射,丝毫不比大汉铁骑与匈奴骑兵逊色。” 他们三人口中的滇池驹,其实是产自西南的一种矮脚马,在历史上以耐力而著称,是茶马古道上最重要的运输工具。 关于滇马的特点,早在两汉、三国时期就已见诸史书,《华阳国志·南中志》说:“长老传言,滇池有神马,或交焉,即生骏驹,俗称称之曰‘滇池驹’,日行五百里。” 唐宋时期,《蛮书》云:“马出越赕山东面一带,尾高,尤善驰骤,日行数百里。……腾冲及申赕亦出马,次赕,滇池尤佳。” 《新唐书·南诏传》亦载:“越赕之西有荐草,产善马,世称‘越赕骏’。始生若羔,岁中,细莎縻之,饮以米渖,七年可御,日驰数百里。”宋 朝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说:“大理马,为西南蕃之最。” 周去非《岭外代答》也说:“南方诸蛮马,皆出大理国。” 到了元代,《马可波罗游记》称:“云南省及广西高地产健马,躯小而健,贩售达罗毗荼,然应知者,人抽取其筋二三条,俾其不能用尾击其骑者。” 明、清时期,《南中杂志》载:“滇中之马,质小而蹄健,上高山,履危径,虽数十里而不知喘汗,以生长山谷也。” 萧狼听到这里,忽然想起前几日侦察,知道成县附近有几处马场,规模虽说不大,但是凑个数百匹运粮,完全没问题,正欲向杨霆风道喜。 突然,杨霆风苦笑了一下,摇头道:“可是二位,此个法子虽好,却有两个弊端。” “弊端?”萧狼见状,眉峰微皱。“不错。”杨霆风叹道,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征用滇马,这牵涉地方事务,又不是杨某一个人说了能算的,需得派人请示韩帅,甚至哥舒老帅,这一来一回的,少不了耽搁数日,误了布防的日子,那可是重罪。” “大人说的是,那第二个弊端呢?”裴矩插嘴道。 顿了顿,杨霆风喝了一口茶,又伸出第二根手指:“这二么,便是滇马习性饮食与我紫塞边马不同,不但需要请当地牧场主人照顾,还需重新购置本地草料。我们来了人家的地盘,在御戎城打仗,一旦后方供应不上,那可怎生是好?” 萧狼虽觉杨霆风未免有些担忧过虑,但也实在找不出话来反驳,只得默默喝茶。 裴矩想了一会儿,说道:“大人,你的担忧不无道理,裴某有一个办法,不知可行不?” 杨霆风哈哈笑道:“哎,裴兄,都自己人了,吞吞吐吐干吗,说!” “诺!”裴矩放下铜杯,正色道:“前面大人说了,既然来了别人的地盘,大可以前去拜访当地的豪族土著,与其结交,献上礼物,许以重利。这些人手中,有银子、有粮食、有兵器、甚至还有能征善战的部曲家丁。军中急需的东西,从他们那里先调剂一些,救了急,日后再说呗。” 杨霆风目光一跳:“裴先生的意思是,绕开地方官府,直接与当地土著......” 裴矩捻了捻须,成竹在胸道:“无妨,无妨,从前也不是没有这种例子,而且我们只是交易粮食而已,日后即便东窗事发,朝廷那边,自会不了了之。如今前方大战在即,钱粮之事,事关生死存亡。若是在大人手上失了御戎城,那才是真的麻烦......” 萧狼也颔首道:“不错,未经地方许可,私自结交豪族事小;但是,失了城池可是杀头的重罪。” 裴矩轻轻呷了一口茶,从口子吐出一片茶叶片儿,继续道:“依在下看,干脆大人列个单子,写上明目,直接将这军粮兵器之事,全权外包给当地豪族,要他们按月准时送往军前听用即可,违了限期,少了数目,一律按军法处置,这可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毕竟,谁也不知道,咱们要在这雍凉之地待上多久.......” 裴矩说完,便不再语,而是又给众人倒了杯茶。 杨霆风则是神色凝重,眉头紧蹙,似在思考这件事情的风险。 萧狼却道:“裴先生说得有理,可是,这些当地豪族们,又凭什么给我们送钱送粮?若说许以重利,他们不缺钱,不缺粮的,咱们这些穷当兵的,拿什么和他们交换?” 裴矩笑道:“区区一些钱粮,这些豪族当然看不上,可若是御戎城的军职呢?甚至......朝廷的官职?这可不是用钱或者粮食能买到的.......” 他话音刚落,杨霆风与萧狼俱是雷震一惊,望着裴矩,目中隐有疑惑。 要知道,说这话,等同于大逆不道,若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听到,添油加醋一番,在场的三人都得立时掉了脑袋。 裴矩倒是笑而不语,将杯中茶一饮而尽,笑着解释道:“当然了,无论是军职,还是官职,都是给他们画了一张‘大饼’,等这的事儿了了,大人可不必承认,一切皆可推在裴某的身上......” 第一百零四章 盐与副食 私自结交当地豪族,这可不是件小事情。 然而,大军远征,浴血疆场,生死只在旦夕之间。 将士们的父母妻儿,皆倚门而望。可将士们,要是连肚子都吃不饱,又谈何安心杀敌,为国效命? 杨霆风思考了好一会,才道:“既如此,就劳烦先生留在此地协调了,只是万事还需小心,尽可能低调行事。一旦有任何变故,派人飞马报杨某知道。” “大人尽可放心,在下定不辱使命。”裴矩领命,拱手起身告退。 这时日已入暮,杨霆风招呼众军官吃饭,他特意找了当地的几户农庄,自掏腰包,买了百只老母鸡,煮了一大锅鸡汤,分发给各部将士。 吃饭期间,他将裴矩的计划和众人说了,让四个伯长统一口径,一旦日后有人问起,便只说粮食是从民间地主处购买,其余的一概不知。 这下倒好,几人本就对购粮之事颇为头疼。乍闻有裴矩统一督办,不由大喜,纷纷拍着胸脯允诺。用过饭后,几人又商议了一个时辰的行军路线,方才各自散去。 由于朝廷宵禁严厉,加之杨霆风他们乃是客军,不便在县内招摇。 是以,杨霆风下令营门外值守士兵——除裴矩外,不准任何人外出,违令者重杖四十军棍 他与萧狼二人则轮流上下夜,负责不定时查岗查哨,检视各部就寝情况。 也许是连续的急行军累了,这一夜,倒是无士兵私自外出,用过晚饭后,都早早地歇息了...... 转眼,到了次日清晨。 一夜春雨之后,田中稻苗抽芽,菜地的白菘,蔓菁、胡菜也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绿油油的光泽....... 杨霆风站营门口,狠狠伸了个懒腰,瞧向山坡下,大片大片的作物,不由心情大好。 他亲自负责下半夜执勤,加之还有无数军务在身,是以,从后半夜开始,他都没睡。 要知道,军队无小事,没有一件不重要的。 而且,来一件,就要办一件,绝不能延误。 古代不比现代,有着一套独立而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 所有的事情,都是军官一把抓。 除非年年打仗,否则,根本毫无战备可言。 兵马一动,所有的问题,立刻就显了出来。 比如,战备军粮。 由于战备粮皆是陈米,可陈米,也要分个三年、五年、还是七年。所有的战备军粮都得分类,以供大军随时调用。 第二、陈米虽说能吃,但是口感极差,不过对身体倒是无碍。可要是霉烂变质的陈米,人吃了就得中毒生病。 一句话,吃的事,仔细点错不了。 再比如,棉袄军衣。 雍凉乃苦寒之地,需要大量棉衣,以供将士御寒。 从杨霆风接到命令的那刻,便派人前往宋军需处领取棉衣。 这些个军大衣,在紫塞西军的库房内,年头待久了,每一件,都散发着一股霉味。 杨霆风在行军途中,曾经让将士们拿出来遮阳,顺便晒晒阳光,去去霉,到了冬天可用。 他本是好意,可谁知这些大衣外表看着新,在这大太阳底下一晒,春风一吹,棉絮立时全部散了架...... 当然,最麻烦的还是兵器。 由于杨霆风本人十分爱护装备,是以,蹶张营全体将士在他的‘熏陶’下,个人所用的刀枪剑戟弓弩等,平时保养勤快得当,有条件的军官,甚至还上了刀油,在阳光的照射下,蹭光发亮的。 可箭矢方面,可就麻烦了。 为了防止造反,边军实行了严格的军备管理制。 就比如杨霆风的蹶张营,平时只准领取少量常备箭矢,用于训练;只有在战时,才能去府库,大规模领取列装箭矢。 结果,也不知是受潮了还是府库那群人管理不当,这领回来的箭矢,箭杆子早已朽烂不堪,一撅就断。要知道,没了箭矢,这弓只能是烧火棍,完全无用。 此等玩忽职守,怠慢军备的家伙,当时可将杨霆风给气炸了,他本意上报帅府,将这些个家伙统统锁拿问罪。 可后来一想,战事将近,上面催得又紧,自己的大后方,还需要这些家伙们供应,他便压了下来,自认倒霉。 所以,在大军火急火燎地赶至御戎城后,杨霆风非但没有好好歇息,反而愈发地忙了。 在接管布防的一个多月中,他主要办了以下几件事。 第一件事,便是请教当地老者,发动御戎城的百姓,建造新的水库,军队布防,不仅粮草重要,这饮水同样重要。 若是士兵们饮用不洁之水,便会生病。生病者过多,便会发生瘟疫。而一旦疫病在军营流行开来,人与战马一死便是整营整片的,其损失不可估量。 故而,寻找水源,建立水库颇为讲究,非得请教当地见识广博的老者不可。 而且,新水库建成后,还需得派专门的士兵把守,防止敌人投毒。 第二,便是巩固城防。 杨霆风在于本地官员商议后,当夜便派人上山伐木,率领士卒们,在御戎城护城河外围,架设拒马枪,并在拒马枪附近,装设各类机关。又在拒马枪之后,挖出数千陷坑,坑内布满尖刺,而后表面铺满伪装,与地面相平,外表根本看不出。 与此同时,他让萧狼带领士兵沿城墙安装木机枢,发动百姓,以杠杆升降机关,将巨石从山上顺着箩筐滑落,可直接抵达城墙前,防守时,滚木垒石可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外围部署妥当,杨霆风又将军务,全权托于贺若弼等人,叮嘱他们抓紧训练新兵。 他自己,则是挽起袖子,亲自操刀,与木匠们一起,制作一种名为‘摧山’的秘传巨弩。 此弩,还是‘神机门’前掌门卢湛,参照墨家巨弩,以及秦弩,汉弩之精华,耗时八年,设计而出。 此巨弩底盘设有转轮,可以向八面转动,还能凭借巧妙的机栝,拆分成几部分,方便士兵们搬运转移,上面还设有卡尺,大大增加了精准度,乃是守城的大杀器。 当然,最重要的,是装填方便。 具体是由六人为一组,一人负责射击,二人负责转动,一人负责专心装填弹药,二人负责持大盾掩护射手。六人配合,使原本的射击效率提升数倍,近似于未来欧洲的半回旋战术。 这其中,还有个小插曲。 本来,杨霆风只需画出图样,让木匠依图制造即可。 奈何此弩构造太过繁复,还有大量参数,木匠大多目不识丁,而当地官员更是对木工军事一窍不通,是以不大重视,故拖了三日,始终未能制作出一台。 直到杨霆风亲自下场指导,协助木匠昼夜赶工,这才造了一架,装在城头。 只不过,众人从未见识过此弩的威力,故而颇为不屑。 在第一台弩炮问世的后三日里,当地官员们,还是该干嘛干嘛,工匠则是继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个个磨着洋工。 杨霆风见状,当即找了快巨石,成功演示过此弩的威力后,众人方才有了改观。 加之他下了死命令——月内必须造成十台,否则从官员到工匠,统统军法从事。 这才一个个老老实实地干活,闲话怪话少了许多,日夜赶制,丝毫不敢懈怠。 杨霆风来此处的第三件事,便是军衣兵器。 他自掏腰包,拿出银两,发动御戎城的妇女们一齐动手,重新弹棉花,缝制棉衣。 遇到特别心灵手巧的,杨霆风还教授她们,如何修复扎甲绑绳,修补鲮铠甲片。 当然,城内的铁匠们,杨霆风也没让他们闲着,他亲自监督,委派他们抓紧赶造枪头、修复刀剑。 另外,他还将全城会编竹篓的篾匠,漆匠集中起来,指导他们如何制作箭矢以及生产竹束大弓。 当然,这些人的工钱,也是按朝廷标准的三倍支付的,其目的也是为了调动众人的积极性。 是以,这一个月下来,可把杨霆风给累坏了。 但这也没办法,谁让他的身上,担着天大的干系。 是以,即便再困再累,他也都咬紧牙关,强打精神,办好每一件事。 当地衙门的官吏们,见杨霆风不但雷厉风行,风风火火的地办事。 而且许多时候,忙得顾不上吃饭,顾不上睡觉,人人佩服不已,加之严刑军法之下,一时间,当地官员个个畏惧不已。 从前那种推诿、拖沓的官僚作风一扫而光,办事效率也是大大提高。 总算在月终,赶制出了十张‘摧山’巨弩,杨霆风检验合格后,也是对众人大大褒奖了一番。 而那些篾匠与漆匠们,也在老杨的‘重金’之下,日以继夜,赶造出了万支箭矢...... 现在急需的,便是蔬菜瓜果以及食盐的问题了。 毕竟,人不能光干饭,还需得副食与盐。 虽说,豪族们可以解决粮食问题,但这蔬菜总不能让别人天天送吧? 而且,一旦御戎城被围困,这物资便送不进来。 粮食还好说,放个三年五载的没事,可这蔬菜却放不长,没几日便要腐烂发臭。 缺少副食,是个麻烦。 但是,没了食盐,便是麻烦找他吗——巨麻烦 首先,盐是保存蔬菜与肉的最重要的防腐原料。 其次,盐可以清洁消毒伤口,减少士兵的死亡率。 第三,盐能够维持人体渗透压及酸碱平衡,还能维持神经和肌肉的正常兴奋性,维持身体健康。 按照现代医学的说法,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天天都必须摄入一定的盐来保持新陈代谢,调整体液和细胞之间的酸碱平衡,促进生命的维持。 说白了,副食可以不吃,但食盐的供应,绝不能没有。 于是,月末的最后一天,杨霆风便把御戎城——所有大小军政官员都叫到城墙上,商议对策......... 第一百零五章 一波未平 “事就是那么个事儿,诸位,议议吧。”杨霆风说罢,兀自打了个哈欠,偷偷看向身后七八个地方的官员。 “杨军门高见。”一个脸肉横生,胖嘟嘟的官员,诞着脸笑道:“这时蔬好说,让百姓们在地里种些即可;可这食盐,朝廷有着严格的配给定额,不能预先囤积。但是,又不能大量收购私盐;毕竟,买卖私盐,可是犯着朝廷的禁令啊……” 说罢,他搓了搓双手,眼睛咕溜儿转了一圈,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此言一出,一旁一名瘦削白净,须发如墨的官员也上来插话道:“张大人啊,这眼看着胡虏都要打过来了,还管什么朝廷禁令?唉!也是我们这儿的百姓活该倒霉。好容易太平了几年,百姓们刚缓过一口气来,就遇上了这等战事。” 话音刚落,胖子看看瘦子,大力点着头,那表情,是相当地满意。 这时,一个容貌十分清癯,年约五旬的长者突然插嘴道:“二位大人啊,依老夫看,非但这食盐没法解决,就是这蔬菜也不好解决。” “什么?不能解决?”两名地方官异口同声,吃惊地问道,“陈员外,你有话,说清楚!” “几位大人想啊,整个御戎城,就那么屁大点的地方,百姓一年到头,地里也就打那么点粮食,交完租子支完差,还要给朝廷纳粮交贡,本就捉襟见肘,这忽然还要划出部分的地,用来种菜,唉,没法过呀!没法过......”老者微微皱眉,假装叹着气说完,又偷偷望了望杨霆风。 杨霆风知道眼前这个老陈头,乃是本地乡绅地主的代表,也是历朝历代万恶的本源;百姓们一年到头辛苦种的粮食,除了小部分交给朝廷,大部分,都落进了这群人的口袋里,但偏偏,朝廷需要和这群本土地头合作。 而‘百姓苦’这番话,竟是由当地最大的‘剥皮’——陈员外口中说出,也不知他自己,恶不恶心,吃得年夜饭,吐不吐得出来。 杨霆风听了没有马上回答,但看来他的内心,似乎也是十分矛盾。 他瞅了一眼陈员外,又望了望天,才慢慢说道:“杨某也并非有意为难几位;说实话,在下恨不得天上掉下千斤熟肉,万斤时蔬来才好呢。但眼见,大战将至,我的士兵,总不能单调的只吃粮食啊;毕竟,有吃的才能有战斗力。不过,为了防止更大的乱子——老百姓,总不能得罪的!” 说罢,杨霆风沉着脸,不再言语,假装生气。 那胖呼呼的官员,眼见气氛有点僵,急忙上前调解。 只见他,抖擞着脸上的横肉,一本正经道:“老陈头,你今个儿咋回事?老爷我说得可是杨军门的军令,可没说征求你的意见,你他娘的,照办就是。还有,别以为老爷我,不知你打得那些算盘,御戎城内有多少田,爷可比你门清,即便将本城的农田、菜田七三划分,这粮食照样管够管饱。” 瘦削官员闻言,也立刻附和道:“张大人说的是,咱们御戎城地处雍凉关陇居中之地,气候使然,相当适合种植蔬菜瓜果。要我说,干脆就让本地现有的农田,拨一半改为菜田,什么萝卜、蘘荷、蔓菁,芋头、兰香、马芹、大豆统统种上。哦对了,萝卜还可以多种些,常言道‘秋中卖银,十亩得钱一万’,这种萝卜还可以增加老百姓的收入。” 说罢,他深怕杨霆风这个兵痞没听懂,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此举,还可以增加本地的赋税,这日后啊,可都是军门的功劳......” 杨霆风是个多精明的人啊,他岂会不知,瘦子在打什么算盘,只是不想揭穿他罢了。 “这......两位大人!这可万万使不得啊.......”这回,轮到陈员外急了,“这农田都改了菜田,百姓的吃粮呢?朝廷的纳粮呢?不行,不行......” 杨霆风紧答:“陈员外,粮食你无需担心,本军尉自有途径,从别的地方调拨。足克支撑到战事结束,这增加了多少菜田,就增调同等的粮食便是。” 陈员外接着问:“大人,从别地调来的粮,一定比自己种的贵,本地百姓是否愿意?” “是你不愿意吧?”杨霆风暗暗付道,表面上却不动声色,接着回答:“无妨无妨,价格方面一定按照本地米价来;而且,按李大人的说法,本地的气候极为适合种菜;且这每亩菜田所产的蔬菜,要比每亩农田产的粮食收成要高。再者,菜田的周期还短。产的蔬菜,吃不完,还可以卖到临近郡县,增加百姓收入,你又担心什么?” 闻言,陈员外不再问了。因为,杨霆风已经说出了他心中的真正意图,只见他咳嗽一声,小声问道:“杨军门既然主意已定,那可否......可否再加两个小小的条件?这样,这样小人也好给其他的员外们.....” 未了,他深怕杨霆风不同意似的,又补充一句:“当然了,只要加了这两条,百姓们定然会踊跃种菜,每月增加上千斤的蔬菜不成问题。别的不说,在下现在就可以,向几位大人保证,杨军门的大军,驻扎在本城一日,一日就有新鲜蔬菜吃......” 话说到这里,他又停住了,两眼看了一下胖瘦二员,后者装作视而不见。 杨霆风的目光,望向了陈员外,笑道:“行,你说说看。” “好!好!杨军门果然痛快。”陈员外一边轻轻鼓着掌,一边搓着手道:“这一嘛,希望大人给朝廷上个疏,改的菜田仍按农田征税,如何?” “这个,本军尉现在就可以答应你,只是这疏么——”杨霆风由衷地点了点头,接着又望向两个地方官。 “这点小事,依下官看,就不必麻烦朝廷了。”胖子官员见状,马上秒懂,不得不接言。 陈员外的面色好看了一些,也点了点头,接着上面的话题说道:“这二嘛,便是这产出的蔬菜,除了正常供给大军以及本地百姓外,肯定还有大量库存。这些东西不像粮食,放不长,便需要拉到就近的五郡以及关陇地区去兜售,到时候这过税,坐税和门税嘛.......” “这好办,我派麾下军士与你同行,贴上我边军的封条,一路上保你畅通无阻。”杨霆风一本正经道,面上看不出表情。 闻言,陈员外的面色愈发地好看了,急忙拱手道:“既如此,在下即刻回庄,吩咐庄户们将农田改为菜田,两个月内,大军吃不到蔬菜,我这颗人头抵命去......” “有陈员外这句话,本军尉也就放心了。”杨霆风微微颔首,突然,他又看向胖子官员,喊了一句:“张大人。” 胖子立刻上前一步,应道:“下官在,敢问杨军门,有何吩咐?” 杨霆风尽力平静心态,说道:“你刚才说到了私盐,虽说不能大批量的收购;可我听你意思,少量偷偷贩的,还是经常发生,屡禁不绝?是这个意思不?” 胖子官员闻言,冷汗直冒,颤抖答道:“是......是这个意思,但杨军门说得更直接些。” 说完,他立刻下意识地望向了瘦子。 瘦子开始是一愕,接着马上解释道:“军门啊,张大人也是没办法啊,此地虽然地处偏远苦寒之地,但是离此不远的川东地区,便有大量盐井,每年能生产出大量上好的井盐,加之茶马古道,通商频繁,这井盐又是硬通货,这免不了.......额......免不了......” 杨霆风眼睛一亮,立刻显出一份好奇的姿态:“听李大人的意思,似乎对这些贩私盐的路线,操作规程,了解很清楚嘛。本军尉,想听你详细说说这私盐的路子,是如何运作的?” 他话还没落音,瘦子已意识到失言,马上接道:“大人,在下绝无参与此事啊......” 杨霆风深深地点了点头,拍拍他肩膀,笑道:“你紧张什么?我也没说你参与;再说,你也是为朝廷办事,多收些‘赋税’。还有,这打通茶马古道,开通西域商路,功在国家,利在千秋。依杨某看,大人不但无罪,而且对社稷有功......” 说完,他又看向胖子与陈员外,胖子一愣,旋即马上反应过来:“杨军门说得对,老李啊,这是好事,眼看胡虏就要杀过来了,咱们万一被围城,许多户百姓便会断了盐,这断了盐,人还能活吗?” 这时,陈员外也听懂了杨霆风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接言道:“大人们说得是,与其到时候被围城缺盐,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这茶马古道每天都是私自运盐的商队,有的是盐,何不现在就去买他个百车,以备不时之需?也好省的本地的盐商以囤积居奇,乘机涨价,压榨百姓.......” “说得好!”杨霆风突然喊了一声,吓了陈员外一大跳。 但见他,一边轻轻拍了拍陈员外的肩膀,一边眉开眼笑道:“那食盐这件事,我也一并交给员外了,哦,当然还有张大人与李大人,你们回去详细议个方略出来,然后抓紧去办。下个月,本军尉要见到食盐与菜苗,再下个月,我麾下的将士们就要吃上新鲜蔬菜.......至于这多赚的银两么.......你们自己看着办......” 话音刚落,三人几乎同时拱手作揖,似乎十分兴奋,齐齐回道:“诺!” 杨霆风本想再叮嘱他们几句,就在这时,忽而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本声,似乎往这里赶来。 他抬首一看,但见贺若弼领着几个新兵军官一路小跑了过来。 杨霆风眉头微微一皱,手一扬,那三人便很识趣地退下。 不多时,贺若弼已经来到面前。 杨霆风低声地说道:“怎么了?” 贺若弼额头上冒着大汗,随意挥手一抹,急道:“大人,出大事了,薄奚他们和本地守军打起来了......” 第一百零六章 丝绸之路(上) 再说那杨霆风,本就为军务政务的事情,弄得心里一阵烦躁。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出了这档子事,气便不打一处来。 他瞅了瞅身后的地方官员,对着贺若弼,大声骂道:“都什么时候了?这薄奚蛮子,不说给本军尉分担大事,倒有心情打群架!” 贺若弼见他满脸的不高兴,便上前凑近耳边道:“大人,两边动了刀子,见了红,各有损伤,万幸没死人。本地的御戎守,正在加紧往此地赶来,我听当地士卒说,也是位青年将军,背景很深,不比大人的家族逊色多少......” 杨霆风哼了一声,不屑道:“贺若弼,你小子有话就直说!” 贺若弼四顾左右,将杨霆风拉到一边,用极低的声音道:“大人,在下的意思是,毕竟都是官兵,背后又都有靠山;加之咱们是客军作战,在人家的地盘。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个时候,大人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较好;不然,闹到朝堂上,两方的面子都不好看。” 听着贺若弼这云里雾里的话,杨霆风本就恨薄奚等人不争气,加上事情一件一件的来,当真是越想越发来气,遂冷冷道:“聚众私自斗殴,无论是何起因,按大周律令,参与士兵各击杖四十军棍,带头军官杖八十,以儆效尤,双方军士都是人证,我就不信那位大人会偏袒己方士兵。若真是那么做了,朝堂军营自有公论!” 说着,便从身上拿出一块腰牌,甩给贺若弼,“把我方参与斗殴的军士先扣下,该关的关,该疗伤的疗伤,待那边的管事的来了,再做计较。” 听杨霆风的意思,似乎这回打算按律法办,绝不姑息? 贺若弼闻言,不由心里也有了些底气,遂大声接道:“大人,既然要法办,要抓人,那边的人也动了手,甚至先动了刀子,是否也一并扣下?” 杨霆风一听,心里嘀咕了半天:“他娘的,欺负老子的兵,还敢动刀?犯你杨爷手里,不打得你皮开肉绽?” 可是,他心里这么想,口里却说:“罢了,不是咱的人,抓了不合适,还是让那边的,自己动手吧,反正也跑不了。” 贺若弼本想再劝,见杨霆风朝他摆了摆手,摇了摇头,只好先告退了。 回到营中,杨霆风先是去看望了受伤的军士,询问了事情经过,便回了自己的行营。 萧狼这时,也已返回交差,见杨霆风一声不吭,扶着木椅颓然坐下,忙上前安慰道:“事情已经过去,杨兄也已知过,两边的人,只是受了些轻伤,并未死人,又何必如此烦恼?” 杨霆风捏了捏鼻梁骨,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他这段时间都太累了,遂有气无力地说:“老萧啊,事情并未过去。这事我已弄清楚了,薄奚狠揍得那人,叫李敏,他父亲,便是本地的守将,叫李崇,出自陇西成纪。” 萧狼不解,问道:“这个成纪李氏,萧某略有所耳闻,自称是汉将李陵的后人,然李陵入匈奴后并无牒谱可寻,这点存疑。祖上在北魏,倒是担任过横野将军,虽说也算是世家豪族,却并非是陇西的那个李氏;若论背景,大人乃是弘农杨氏的后人,完全不必惧他。” 杨霆风自嘲地笑了笑,道:“惧?倒是谈不上,只不过,李敏有个爷爷,叫李贤。资历呢,相当老,乃是北魏、西魏以及本朝的三朝元老;官职么,也没多大,生前做到了骠骑大将军,河西郡公......死后被先帝追封柱国大将军、大都督、泾原秦等十州诸军事、原州刺史,谥曰桓。还有,他两个叔公李远、李穆位列三公,两个大伯是刺史,两个叔叔是郡公.....老萧啊,你道这事儿就那么容易拉倒?” 萧狼好奇道:“他们还想怎滴?总不能只杖责我们的士兵,让他们的人逍遥法外吧。” “很有可能!”杨霆风不无担心道:“非但如此,他们李家,乃是雍凉之地的地头蛇,祖上世代镇守于此,抵御戎狄,抗击柔然与吐谷浑,咱们在此地驻守,日后,少不得与他们家族多打交道。要是........” “萧某明白了,虽说这成纪李氏,不如陇西的那一支尊贵,但也不是可以随意应付的。”萧狼叹了口气,小声道:“今日若是处理不当,只恐将来难说有后顾之忧呢。” “什么后顾之忧啊?”忽然,行营外,有人拖着长音问道。 二人吃了一惊,抬头看时,只见裴矩牵着马,慢条斯理地踱了进来,身后跟着四人,也俱是牵马而来。 杨霆风抬眼望去: 第一人,是个面色微黄,身穿蜀锦的中年汉子,三绺黑须随风飘曳,见杨霆风瞧来,拱了拱手。 次于他的,是一名身着彩衣,又高又瘦,形如竹竿的青年,还微微带有些蜀中五溪蛮的长相,看到杨霆风,神色颇为倨傲。 第三人,约摸三十来岁,生得面如冠玉,眉目清秀、俊朗无匹,极为精神,瞅见杨霆风,微微点头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最后一个,是一名老者,约莫五旬年纪,鹤发童颜,眉间有一粒朱砂痣,十分醒目,此时抬头,瞧见杨霆风,也是恭敬地拱手作揖。 萧狼见裴矩与客人到了,连忙起身,烧水煮茶,并吩咐亲卫们前往城镇寻一处酒肆,预订好酒菜。 杨霆风则是满脸赔笑,连忙招呼:诸位,一路辛苦,快请,快请....... 半个时辰后,御戎城内一处酒肆。 说是酒肆,其实那只是一个很粗陋的小店,但店家也颇花了一番心思,砖、瓦、木头,一应俱全。 店门外竖了根光秃秃的胡杨木杆子,随风摇曳,杆子上写了一个“酒”字,倒是派头十足。 因为有客人来,伙计们特意铺上了雪白动物的皮毛,铜制的果盘上,摆放着时蔬果品,还有一只烤地滋溜冒油的羊羔以及数坛美酒。 四个蜀中豪族代表,分别坐在圆桌两侧,据裴矩介绍,他们分别是阆中的周氏,汉昌的苟氏,安汉的龚氏,蜀郡的杜氏世家的代表。 蜀地豪门世家,自然不止这些,然大部分都无意出仕,只想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搂着自己的小妾,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当个土皇帝。 只有这四家,似乎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过也并未明确表示支持杨霆风。 这一回,他们只是借着这个机会,特意派人,跟着裴矩前来雍凉之地,考察考察,随意看看。 即便如此,杨霆风依旧是热情接待,礼遇有加。这不,杨军尉指着烤全羊,对四人笑道:“这是刚宰杀,现烤的本地羊羔肉,诸位,尝尝新?” 说着,他拿起一把小刀,割下一大块羊肉,塞入口中,赞道:“这烤羊与紫塞边关的不同,烤得很干,酥脆无比,而且没什么膻味,不错不错。” 阆中周氏的代表打断他,“杨大人,我等随裴先生来此,只想尽早知道大人邀请我们前来的真正用意,并不是来吃什么烤羊的!” 此言一出,裴矩立刻笑笑,圆场道:“诸位远道来此,还是先吃了饭再......” “算了。”那又高又瘦的青年起身道:“如此,在下还是告退了。”说完,他径直起身,朝着其余三方代表拱了拱手,转身就走。 杨霆风连忙起身,上前一步,伸手拦住了他,笑道:“这位兄台,稍安勿躁。”说罢,他一把抓住那人手腕,顿时,那名青年只觉一股大力从掌心传来,片刻间,竟然挣脱不得,只能重新入座。 “嗯。”杨霆风抬起头,目光在几人脸上犀利一扫,开门见山道:“行吧,既如此,杨某直说了。请诸位来,是想向诸位借粮、借钱、借兵。” 虽说,几名代表,对借粮之事早已有所预料,但杨霆风突然又提出了借钱与借兵的新条约,纷纷感到了吃惊。 裴矩呆了呆,急忙给杨霆风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询问:大人,这和当初说好的,似乎不一样? 杨霆风端起酒碗,敬了众人一圈,一饮而尽,微微笑道:“几位,本军尉仓促而来,准备不充分,致使粮草不够,箭矢陈旧,以及后备兵源等诸多方面都难以落实,若诸位代表能予以援手,杨某必重重回报之!” 话音刚落,一阵沉默。 蜀中豪族们的脸上表情各异,有的倨傲,有的平静,有的微笑,有的沉思,但丝毫掩盖不住,那眼里贪婪的光芒。 千百年来,蜀中豪族的势力范围,只能龟缩在小小的益州之地。 在华夏中原的疆域内,蜀、蛮、夷一直存在,他们与汉人同样古老,同样是华夏族的子孙。 然而,因为地处偏远,却并未真正纳入中原王朝的控制体系中,同时,也是官府控制相对薄弱的区域。 由于地区的边缘性,从而远离了——当时以北方为政治文化中心的历朝历代 虽然,蜀地有过短暂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之内,但却并未真正纳入王朝统治体系之中,故仍得称其为“化外之地”。 两晋南北朝以来,中原地区内战不断。 在王朝统治力量越来越弱的情况下,巴蜀的豪族势力的“边地化”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个独立势力,国中之国。 加之蜀道艰难,以及这类地区往往有不同族群的杂居之地,而地方豪族势力又往往和当地的蛮夷势力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使豪族的地缘政治更加浓厚——外人进不来,里面出不去 一句话,蜀地的豪族,由于茶马古道的存在,不缺兵马钱粮,但也因其尴尬的地理位置,阻碍了他们的发展。 雍凉虽说是苦寒之地,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他们从蜀中走出去的第一步。 终于,那名五旬老者开口了:“老夫非常欣赏杨大人的直率,这种态度,将是咱们今后合作的基础。但老夫想知道的是,如果我蜀郡杜家借钱借粮甚至借兵给你,大人所说的回报是什么?” 杨霆风哈哈一笑,从地上抓起一把黄土,笑道:“土地,难道西域的土地,不是最好的回报么......当然,如果您老,能够将蜀地的部分兵源,开放给杨某一些的话;我还将在其他方面予以您回报,比如,丝绸之路上的免征三税,为商队提供护卫,采购西域战马兵器等......” “丝绸之路啊......还真是个诱人的条件。”这时,那面如冠玉,俊朗无匹的中年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他撕下一块羊肉,放进口中,微道:“不过,杨大人啊,这丝绸之路,我蜀中也有一条,甚至,比你说的那条丝路还要早上千年......” 第一百零七章 丝绸之路(中) 大家今天说的丝绸之路,主要是西汉时期张蓦走西域,开辟的那条。 其东起长安,沿渭水西行,经过河西走廊,到达敦煌,出玉门关和阳关,进入西域,最终到达多瑙河下游。 这条大陆通道有南北两条支线,南道由敦煌出阳关西行,经楼兰、于阗、莎车等国,沿昆仑山麓过葱岭,西达大月氏、安息、条氏最后到达大秦(罗马) 北路由敦煌出玉门关西行,沿天山南麓过葱岭,经龟兹、疏勒,大宛等国,再向西南行与南道汇合。 这两条线路皆通称——陆上丝绸之路 汉多走南路,唐多走北路。 另外,还有一条海上丝绸之路,该路主要以南海为中心,所以又称南海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至隋朝时期,繁荣于宋朝时期。 其主要路线,是从楚庭乘船,经满刺加海峡,经过锡兰国、尼格罗等国,最终抵达阿克苏姆。 这条通道,也被人称为“海上丝绸之路”,这是后话不表。 而第三条丝绸之路,却是鲜为人知的。 它由九黎巴蜀起,走夜郎国古道,经过古滇国的伊洛瓦底江,至洪沙瓦底北部,再渡亲敦江到达身毒东北的莫帕尔高原,然后,由沿恒河流域转入大夏国北部,最终至帕尔斯帝国。 而这条丝绸之路,远比张骞丝绸之路还要早上千年。 同时也被称为:身毒道,南丝路。 “第三条丝路?”裴矩好奇之余,也是暗暗吃惊,饶是他为了完成《西域图记》,呕心沥血,已经写完两大卷。 书中合计四十四国的山川、姓氏、风土、服章、物产等资料,编辑成书,记载详确,并绘有地图。 甚至,还有由敦煌的陆路捷径,以及南海至西海(地中海)的航路。 “正是第三条丝路!”那面如冠玉的中年人笑了起来,笑容中充满了狡狯,道:“开发此路之人,便是汉武时期,与张骞齐名的唐蒙。因通西南夷道,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巨万计,蜀民祭及汉用事者多言其不便......” 裴矩闻言,急忙提笔从包里取出纸笔,详细记录。 杨霆风则是叹道:“杨某听闻,唐蒙浮舟牂牁之策,诚为凿空,初时臣民惊疑,蛮夷煽动,然劳师殚货卒置郡如土者,虽来喜功之讥,自是华夷一统,亦足征武帝善任成功矣。论其价值,确可与张骞打通西域相提并论。可惜啊.......” 那面如冠玉的中年人,也颔首赞同道:“的确如此,可唐蒙所做之事,利在千秋,弊却在当代;我巴、蜀、广汉、犍四郡之百姓,在开辟这条丝路,死伤无数。而唐蒙自己,最后也落得个默默无名,消失在史书的下场。” 话及于此,众人也是纷纷点头,沉默不语。 由于,当时的工程技术限制,唐蒙开发西南失败了,但也成功开辟出了一条小路,成为了日后茶马古道与南丝路连接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正因为这条小道,西南蛮夷之地与大汉来往密切了起来,双方贸易来往不断,两地互市兴起,然规模并不大。 本来,这第三条丝路也有机会兴起。 而提出建议的,正是打通西域的张骞。 当时,恰逢汉匈之战白热化,张骞提议汉武帝绕开匈奴的地盘,从西南方向出走西域,汉武帝当时,虽然心动,却并未同意。 四年后,当张骞再次提出此建议时,刘彻同意了。 可惜,汉朝派遣了几十批汉使前往身毒道一路探索,甚至去到了古滇国外的上千里处,也依旧没有找到所谓的身毒国,更别说是西域诸国了,是以只能无功而返,就此作罢。 同年,河西之战爆发,大汉战神霍去病带领汉军一路西进,夺回河西走廊,重新打通北丝路。这也导致南丝路的开发,从此石沉大海。 是以史书对其记载极少,消逝在历史长河。 话止于此,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这一回,所有蜀中豪族的脸上,都陷入了沉思。 约莫过了半炷香时间,那面色微黄,身穿蜀锦的中年汉子终于开口了:“除了西域的土地外,大人还是另说个回报吧。这样,我们回去也好对族长有所交待。” 杨霆风又沉默了片刻,才继续说下去,“如果诸位能助我兵马钱粮,除了西域的部分土地,本军尉还将效仿‘淮阴侯驱三秦将士东下’的典故,破敌之日,战利品一半给我军,一半你们拿去均分。其外,当地矿山的开采,牧场的畜牧业,也一并交由你们族人经营,如何?” 话音刚落,四位代表,有的点头,有的赞同,有的高声欢呼,有的拍手叫好,一个个像换了个人似地,精神抖擞起来,刚才的尴尬气氛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 顿了顿,杨霆风忽而提醒道:“不过,本军尉家小业小,只能问你们其中一家要。还必须是资助最多,且回报最低的那一家。” 蜀郡杜家的那名老者,好奇道:“大人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杨霆风摊摊手,叹道:“道理很简单,杨某兵力有限,官微言轻,没有能力发动大规模的战役;也就是说,只能打打小仗,让你们其中的一家吃饱。” 闻言,那又高又瘦的青年忍不住讥讽道:“大人难道是想,让我等在您面前争吗?” 杨霆风笑了笑,解释道:“那倒不必,诸位回去后,把要资助的兵马钱粮统统写到一封密封信里,交给裴先生,究竟花落谁家,全凭天意。” 那面如冠玉的中年人急忙叫停道:“大人稍……” 杨霆风则是制止了他的动作,微笑道:“有事,尽管找裴先生商讨,本军尉还有要事,诸位,先告辞了。”说完,他将手边酒碗放下,起身告退。 几个蜀中代表则是面面相觑,怔在那儿...... 杨霆风独自回到了行营,倒头就睡。这段时间,可把他累惨了,不多时,便进入了梦乡。 然后,杨霆风做了个梦。 怪梦。 梦中,他似乎看到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火光在闪耀著。 火光掩映中,一个身着黒色骨喰胴铠,肩扛一柄缠绕着修罗烈焰的战戟,正朝着他缓缓走来,杨霆风甚至可以感到,来者身上因为火焰而喷在他身上的热气...... 这种真实的感觉,杨霆风知道绝不是梦境,他陡地一用力,转身就跑,可是没跑几步,一阵刺骨凛冽的寒风,把他逼了进来。 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缩紧,陡然之间,那烈焰魔者也不见了,当寒意渐退。杨霆风发现自己被埋在了冰里,只露出了一个脑袋。 他拚命想挣脱,可惜身体被冻土寒冰所困,完全使不出力气,他睁大眼睛,想看清楚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但见,四周的冻土早已成了红褐色,血液被寒气凝固了起来,天空的阴霾浓郁到无法散开,无数早已辨认不出的残肢断臂以及散落一地的兵器,无不预示着,这里不久前正发生了一场大战。 如今,厮杀声、呼喊声、兵器的争鸣声早已消失,却让此时的寂静,显得无比狰狞可怖...... 杨霆风心中骇异之极,他刚想大声叫唤,冥冥之中却听到了有人在他耳边讲话:“怎么回事?同步率怎么下降的那么快?先祖的记忆,完全不受ai控制?” 另一个人道:“博士,或许是animus的能量还未完全集中,也或许是使用者,其所在的记忆处于不稳定状态。” (animus,一种能够让人重历祖先记忆的工具,在animus里,它可以将基因记忆投射到三维世界中。) 杨霆风清楚地听到了二人的对话,但却完全听不明白。 不一会,他便两眼一黑,遍晕厥了过去。 第二日 阳光灿烂 杨霆风再次回到了那间小酒肆。 人还未进门,他便听到了汉昌的苟氏与安汉的龚氏正在谈判,两人似乎争论得很厉害。 而阆中的周氏与蜀郡的杜氏,则是在店内时而来回走动,时而又停下来,俯身在裴矩身边急切地阐述。 裴矩则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杨霆风扫视一圈,与裴矩对视一眼,转身就此离去。 入暮的时候,裴矩捧着四个信封,穿过行营,径直来到了杨霆风的中军大帐。 杨霆风咳了咳嗓子,眉开眼笑道:“裴先生,向蜀中豪族索要兵粮之事谈得怎样?” 裴矩很狡猾地笑了一下,眼睛闪着光,一本正经道:“很顺利,大人可算是掐准了这群豪族的命脉了……” 说完,他将四封信放在案台上,说:“各家族资助兵粮数目,以及偿还合作的条件,都写在这上面了。” 杨霆风搓着手,笑道:“你念,我听。” 裴矩微微颔首,随手拆开一封,尽数看了一遍,便阖上信封,摇头晃脑地背道: “阆中周氏,每年愿划拨粮食一百万石,银钱八十万两,阆中年轻壮士数百人前来大人军中效力。作为交换条件,破敌之日,战利品平分。其外,打下的土地,矿山,牧场一并圈人,由周氏族人派专人经营,另外,周氏商队走北丝路,皆免三税......” 杨霆风给裴矩倒了杯茶,打断他道:“你意如何?” 裴矩捻须想了一会,反问道:“如今大人,是想做那一锤子的买卖呢,还是长期与这些蜀中豪族合作?” 闻言,杨霆风猛然惊醒,这才想起自己当初的本意——只是给这些豪族画一张大饼,一锤子的买卖,之后便是翻脸不认人。 但此时的局势,却比他设想的,要顺利地太多。 如今,这些豪族不但愿意长期提供粮草饷银,甚至还能提供优质的兵源,这倒大大出乎他意料。 据裴矩所述,汉昌的苟氏与安汉的龚氏,因为争夺此次合作,不惜翻了脸,虽说不致打起来,但脸红脖子粗还是有的。 这倒让杨霆风有了全新的想法——合作 真正的合作。 第一百零八章 丝绸之路(下) 二人闲聊数句,裴矩又拆开第二封信,继续念道:“汉昌苟氏,每年愿送饷银五十万两,粮草二百万石,百副赤朱铁甲和十万支毒箭以及开放汉昌诸堡的征兵之权....... 杨霆风一边给裴矩添茶,一边笑道:“那这苟家,需要什么回报呢?” 裴矩抬眼看了一下密信,便低声答道:“大体和阆中周氏差不太多,只是多了一条,要大人给苟式子弟,在紫塞边军中,弄个一官半职什么的,也好报答杨大人的提携之恩。” “提……提携?噗——”裴矩刚说完,杨霆风一口茶水就喷出来了。 但他只笑了一小会,就脸色沉了下来,“继续吧。” 裴矩微微颔首,又拆开了安汉龚氏的书信,念道:“安汉龚氏,愿资助大人饷银三十万两,粮食三十万石,另有好酒千坛,生猪五千头,活羊一千只,滇池驹五百匹,以及战马——冉駹驹百匹” 念道‘冉駹驹’三个字时,裴矩略顿了一顿,瞅了瞅杨霆风。 果然,在杨军尉的眼神中,有着一股极度感兴趣的神采来,但听他喃喃自语道:“冉駹驹!竟然还存于世上,本军尉一度以为,此马早已绝迹于西南。” 裴矩实在按不住心头的好奇,忙问道:“冉駹驹?不也是滇马?有何不同?” 杨霆风吸了一口气,解释道:“自然不同,杨某曾听探马营的老郭说过,这冉駹驹乃是滇马的变异种,一千匹小马驹里可能就出那么几匹,极是珍贵;与普遍矮脚的滇马不同,冉駹驹不但体高体长,且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四肢细、背腰有力,骨细质坚,腱部发达,寿命极长。最重要的,是它们天生具有高度敏感性与警觉性,非常适合用于突袭与侦察......” 说到此处的时候,裴矩突然道:“对了大人,说起冉駹驹,裴某想起来了,那应该是西晋名士陆机的《从军行》一诗中写道:“胡马如云屯,越骑亦星罗!” 杨霆风不禁一怔,喃喃念道:“胡马如云屯,越骑亦星罗?” “不错!”裴矩又道:“自古以来,皆传凉州大马,横行天下,凉州鸱苕,贼寇消,鸱苕翩翩,怖杀人。这西北凉州产的战马出自大宛国,属胡马,东汉时,设立八校尉,其中有四支,是精锐的骑兵部队,第一支因全员乘坐胡马,号池阳胡骑。二乘北马,曰长水羌骑......” 杨霆风点头道:“至于这第三支,便是“百夷越骑”,只不过,许多人认为,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多山川沟壑险阻,并不适合骑兵驰骋。故而,许多将领认为,所谓“越骑”,只是“材力超越众人之骑”的精锐骑兵,而非越人铁骑。但在杨某看来,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一听得杨霆风也这样认为,裴矩笑道,“正如大人所说,武帝创立八校尉制度,他们麾下的部队,除了字面意思的军事职能外,一定还担负着某些特殊的作用。就如这长水铁骑、池阳胡骑、蛮夷越骑、御戎屯骑虽说都是骑兵部队,但他们负责应付的目标却各有不同,训练的科目也一定有所不同。” 杨霆风听到这里,已经站起身来,搓着手道:“正是,他们除了同是大汉王朝的铁骑,同时也是针对长水的羌人、北边的匈奴、南方的山越以及西边的异族——四种不同兵源的克星........不会错的,定是如此。” 裴矩品了一口茶,润了润喉咙,笑眯眯道:“如果我等猜测不差,越骑能与羌骑、胡骑、屯骑能同为四大骑兵来看,战力即使不如其他三家,也不会太差。长水羌骑守卫关陇,监视羌人。胡骑的战力不用说了,真正能与匈奴骑兵硬碰硬的强悍部队。” 杨霆风背着手,来回踱步道:“这屯骑虽说记载不多,声名不显,但其成员大多自幼长在幽、并、凉、青等地,这些地区就一个特色,民风彪悍,饱经战火,与西边的异族作战,练得也是骑马射箭,长槊弯刀,是以绝不逊色羌骑与胡骑。” 顿了顿,他继续道:“只不过,越骑针对的战法不同,以至于历朝历代的大人们对其有很深的误解。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这冉駹驹实在稀有,导致了这支越骑部队注定不能大规模的组建,如同老帅身边的近卫骁骑营.......两个字,缺马!” 他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就此闲聊了起来。 此时正在兴头上,早把正事抛在了一边......... 在大家今天的印象里,历朝历代多是南军缺马,而北军缺船。 其实,这是个误区。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南方由于人少地稀,植被丰富,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环境下,极为适合畜牧业的发展。 相反,河西走廊一些养马圣地,反而多是一些不宜农耕的干旱大漠地带,始终无法以水利、开垦荒田来继续增加可耕面积,才最终导致了河西五郡耕牧两种文明的分界线。 而在南方的古滇、夜郎等地,在未被开发之前,就是得天独厚的畜牧宝地。 据《华阳国志》的记载,武帝时期初开益州郡,就获得“牛马羊属三十万”,而西汉、东晋时期,各势力通过摊派等征收方式征缴当地牛羊马匹更是“动辄以万计”,这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可是绝无仅有的。 充足的马匹资源,使得当地势力有了训练骑兵的资本,也让当地骑兵装备得以高速发展。 相传,古滇国甚至发明出了,最古老的马镫。 虽说,这种只能允许骑兵将大脚指,放入马镫的装备极其简陋。但已经能够让骑兵在作战时进行借力发力。 众所周知,马镫对于骑兵战影响,可是从量到质的改变。 当然,当时的古滇国骑兵,所骑乘的战马就是历朝历代认为不堪大用的矮脚滇马。然而,汉武帝曾特意在益州郡设立“万岁苑”,专门畜养这种“体小而雄俊,尤善山行”的滇池驹。 同时,面对山势陡峭、道路崎岖地南方地带,汉朝招募山中百越勇士,训练了一支特殊的山地骑兵,是曰:越骑。利用矮脚马,体格矮小,灵活易控的特点,专门针对翻山越岭如平地的西南少数民族叛军。 后来,汉武帝派遣唐蒙在南扩的旅途中,许多越人豪族选择了归附大汉,这些内附的越人中有不少骑术精湛之辈,因此,他们被编选至越骑校尉麾下,成为大汉帝国镇守西南的一把利剑。 其上山下阪,出入溪涧,如入无人之境,又能在山间险道倾仄,且驰且射。 由此可见,这支越骑相较于其他三支骑兵部队,绝不逊色多少。只是,术业有专攻,擅长点不同罢了。 不过,随着大西南被逐渐开发,汉末三国至两晋南北朝铠甲、兵器工艺的精进,以及马镫、马鞍等骑兵装备的发展,导致越骑逐渐被战场所淘汰。 加之能作为战马的冉駹驹,数量急剧减产消亡,以及丝绸之路上,外来马匹进入中原大地,类似滇马这种体格矮小却灵活易控的马种,也不得不让位给体格更大、负重更强的舶来马。 并逐渐成为,负责商队驮运的运输马。而随着茶马古道的开发,加之远离中原的战火,南方地区的经济,反而日渐繁荣,人口急剧上涨,耕地的减少,想要再找一块合适的牧马地,也就变得不那么容易了。 也正因如此,骑兵才开始逐渐变为北方军队最标志性的兵种。从而造成南方缺马,缺骑兵的现状。 他二人扯淡良久,裴矩又拆开了最后一封——来自蜀郡杜氏的书信:“蜀郡杜氏,愿每年资助大人粮草五十万石,军饷五十万两,家族炼铁工匠二十人、甲胄技师十人、弓匠漆工十人、铸剑大师三人.....至于这回报条件么......呃........” 杨霆风正听得津津有味,乍闻裴矩忽然停嘴,不由好奇道:“怎么,很苛刻?” “那倒不是,只是.......”裴矩咳了咳嗓子,继续道:“只是除了大人昨日所说之条件,杜氏还希望能借用大人手下的精兵,前往蜀郡周边,消灭当地的百越蛮夷。” 杨霆风想也不想,便一口回绝道:“笑话,先不说杨某能不能带兵入蜀。即便入蜀,面对这些身披藤甲,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善使弓弩毒箭打防守的蛮夷,我得死伤多少人?” 裴矩也道:“确实如此,南边多山,且地形复杂,无形之中,成为这些蛮夷们,天然的屏障。别说是我军,连当初秦军的虎狼之师、大汉的精兵强将在这些越人手中,也讨不着什么好。” “既然四家都开出了条件。”杨霆风请教道:“你意如何?” “裴某的意思,是在阆中周氏或者汉昌苟氏中挑选一家,毕竟,一个给的钱多,一个资助的粮多,各有千秋。”裴矩捋须指点道:“不过,安汉的龚氏,能提供牲畜战马,倘若能再增加些钱粮;比如,六十万两左右?咱们未尝不可与他合作。” 杨霆风仰头想了一会,突然神秘一笑,说道:“与他们四家一起合作吧,利益分成四份。” 裴矩不解:“既然大人早已发话,打算找一家长期合作,如此作为,岂不出尔反尔?” 杨霆风摇头道:“不不,此一时彼一时,与多家合作,好处更多。裴先生请看,他们每一家的条件,都是我们所欠缺的,简直是缺一不可,少了谁都不行。而且,这分饼的多了,咱们岂不是周旋余地更大?” 裴矩担忧道:“可是,怕就怕这些蜀中豪族之间,矛盾颇深,此时牵涉利益,恐怕——” 闻言,杨霆风笑了起来:“我还巴不得他们自己闹僵起来呢!” 裴矩一愣,不解道:“求教!” “道理很简单,这竞争的少了,他是你大爷;竞争激烈了,你反而是他大爷!”说完,杨霆风自顾自笑了起来,“现在,咱们不光要利用蜀中豪族间的矛盾,来互相制衡。未来,等咱们在这儿扎稳脚跟,同样也要利用蜀中豪族来约束关中豪族,甚至,还要联合关中豪族与蜀中豪族来共同对抗本地的西北豪族......” 第一百零九章 世家豪族(传·一) “平衡么?”裴矩心中,暗自发出一声感慨,“千年以来,士族与皇权之间,既共存,亦对立。” 杨霆风默了一下,两眼望天道:“从汉末三国开始,至两晋南北朝,各地士族们彼此通婚联姻,其实家大业大,根深蒂固,枝繁叶茂。说白了,无论如何改朝换代,士族们才永远是本州郡的实际掌舵人......” “纵观前朝,皆是秉承‘王与司马共天下’的理念,来治理国家。的确,在短时间内,可以达到预期的平衡。”裴矩担忧道:“可殊不知,一旦这种平衡,打破了临界点,那么,天下一定再度大乱。”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杨霆风微微颔首:“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宁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打破这种平衡的原因有很多,如旱灾、蝗灾、水灾、兵祸等,但在杨某看来,一切的灾难,皆起源于士族。” “这个,大人有些武断了。”裴矩不敢苟同道:“其实,许多朝代的灭亡,并非偶然,而是一种必然,只不过是迟早而已,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士族本身,而是在于天道人心。” “说的是!不过杨某还听说,任何王朝的消亡前夕,天便会降下异相。”杨霆风合起了双目,小声道:“你听说了么.......” 裴矩捻须道:“十六个字‘今冬无雪,西北天裂,彗星袭月,天灾兵祸。” 杨霆风声音沉实道:“适逢乱世将至,我杨某人别无奢求,只盼紫塞边关的百姓,能好好活下去,边军的弟兄们,个个都能善终......” 为何没有一个恒久的王朝? 无论如何强盛,往往三百年就是一个大限。 表象上看,似乎是气候变化,天灾人祸,吏治腐败,内部倾轧,外敌来袭等等。 这些只是外在因素,其根本的原因,便是土地兼并。 开国初年,新朝伊始。天下经过战争,瘟疫等,人口大量减少。无主的土地相当多,而土地,经过重新分配,在天下休养生息后,小农经济快速恢复和发展,而这其中,世家豪族们兼并土地,逐渐成为门阀巨头,他们支持新君治世,国家便会进入繁荣盛世。 通过数十年乃至百年的发展,君王对于国家的统治力愈发稳定,世家豪族的实力也进一步强大,期间,君王与豪族们偶有嫌隙,但总体来说,还是上下一心,国家的力量也因此达到了顶峰。 王朝中期,土地兼并加剧,而广大农民的土地,被豪强地主所兼并,大量的民众失去土地,只能成为佃户和隐户。这也导致了,朝廷无法收取这些人的赋税,现有的税,不足以维持国家开支,便只能继续加收自耕农的赋税。 此间,国家虽说国力衰弱,流民增多,国家的天平开始摇摆不定,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朝廷依旧能维持国家的运转。 到了王朝后期,就连拥有一定数量土地的自耕农,也由于负担过重,无力承担国家高额的赋税,便只能变卖自己的土地,成为新的佃户和隐户。而国家的税收因为世家豪族的掣肘,又迟迟收不上来,这也导致了国家财政危机,政权也开始摇摇欲坠..... 终于,当土地兼并达到了顶峰,流民的数量也达到了预值,这个时候,一旦出现天灾人祸,王朝的平衡瞬间就会被打破,国家土崩瓦解,濒临崩溃。 比如三国汉末张角的起义军,一个区区给百姓喝符水治病的神棍,为何能拉起百万信徒? 再比如,明末的‘闯王’李自成,被名将孙传庭打得只剩一十八骑逃回西北,时隔五年,却能重新拉起四十万之众,再战明庭,这又是为何? 我想,但凡老百姓有口饭吃,有块地种,谁跟着张角的太平道走? 只要百姓能活得下去,即便日子清苦些,谁愿意跟着闯王造反? (说个冷知识,造反在历朝历代都是第一大罪!以往新君即位,大赦天下,唯独不赦造反。)这种王朝周期的运转,不会超过三百年,之后便会推倒重来,循环往复.....而罪魁祸首,便是所谓的世家豪族、名门士族、地主军阀..... 杨霆风给裴矩添了一杯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说道:“要对付这些世家豪族,就得得了解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的需求是什么,他们在想什么......” 裴矩喝了一口茶,笑道:“大人说的不错,下面,请容许裴某,说个小故事。” 杨霆风点头,侧耳倾听...... ...... 我叫张三,爷爷因为战功,在朝廷里当过一个小官。 告老还乡后,朝廷封了他一小块土地养老。 虽说小归小,但远不是那些庶民能比的。 由于家族人丁不旺,土地种不过来,因此,我的爷爷整日愁的茶饭不思。 这时,恰好有群逃荒的流民路过,爷爷看他们可怜,给了他们一口饭吃。 这些流民倒也不含糊,不白吃咱家的饭,答应留下来帮着种地,来报答我的家族。 至于分配问题,一旦产出粮食后,大部分给我家当租子,小部分则留给他们全家度日即可。 后来,我发现,这笔买卖还真他吗划算。 咱家的人,啥也不用干,一年到头,便有如此多的粮食进入仓库。 而且,更妙的是,这些流民不但对我们家族感恩戴德,还把爷爷当神仙一样的供着。 为了表示忠诚,他们还将自己家的儿子,派遣到我家当长工。 将自己家的宝贝女儿,送入我的家中当丫鬟。 而这些流民,也顺利成为了我家的家奴。 和家奴们混熟以后,一日,管家来我这提了个建议,说他们地种的好,粮食产量高,要求我把周边的土地都收下来,交给他们打理,对于这种合理的要求,我同意了。 次日,我便将这些周边的自耕农集合起来,随便找个理由,圈了他们的土地,只给了很少的一些补偿,甚至是没有。 而这些自耕农没了土地,便生活不下去。 于是,等补偿款花完以后,也只能来我这里当佃户。 因此,我家族的实力,又有了进一步的增长。 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的家族成了村里有名有姓的大地主。 可就在这时,我陡然发现,手下的庄户佃农实在太多了,更要命的,是我拥有的土地却远远不够他们种的。 正当我为此发愁的时候,爷爷拄着拐杖偷偷告诉我说,孙儿啊,其实邻村的土地早些年,都是属于咱家的,只是因为他出去打仗,被邻村狗日的强占了去。还有,这后山的土地也是咱们家的,只是被山匪占了...... 我一听,这他吗还了得? 连忙召集手下家奴佃户,各家出男丁,拿起武器,组成部曲,夺回所谓‘自家的土地’。 通过几次流血的村斗,砍了几百颗山匪的脑袋,我成功收回了家里失落的土地。 我一开心,便重赏提拔了几个家奴,并把一些土地交由他们全权打理。 这些家伙倒也不闲着,如法炮制,招收大量的流民开垦新收的土地,成为小地主。 数年之后,我逐渐发展壮大,并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数百个村庄土地。 一时间,我的家族成为土地最大,粮草最足,饷银最多,私兵最猛的本地豪族。 但,也就是豪族而已。 直到数年后,爷爷去世,我接过了族长的位置。 那一年,国家发生了罕见的大灾荒,许多郡县的百姓也都没了饭吃。 而恰巧,咱家的库房中还有很多的存粮,于是,我‘大发善心’,救济收容了这些百姓,并要求他们拿土地来换取我家的存粮。 我不但救济了他们,还换得了他们的土地,更换得了他们的忠心与爱戴,成为我的家奴。 而当地郡守的《地方志》还得给我大大记载一笔,给我大书特书地宣传,并上报朝廷。 毕竟,这同样也是他们的政绩。这笔买卖做得真心不错,不但收下了民心,还赢得了官府的支持。 有了官府的撑腰,我越发地大胆,通过巧取豪夺,强买强卖土地。 没过几年,我的家族,便成为了本郡最大的豪族。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要兵有兵。 这个时候,因为我的功绩,朝廷提拔了原来的郡守,派来一个的新的郡守。 我有意上门结交,不过对方却嫌弃我的身份,看不上我,处处给老子脸色。 于是,我命令当地治下的百姓,不得执行他的任何政令。 至于当地的老百姓,当然都得向着我,没有人敢不履行我的命令。 毕竟谁能知道,明年会不会发生灾荒? 这些个贱民,还指望咱家仓库里的那些粮食。 郡守上任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颁布的政令,无论怎么下发,都执行不下去。 通过调查,他发现,是我在背后使坏。 于是,他写信给朝廷状告我,而我也上书状告郡守。 后来,朝廷派人秘密前往本郡,调查一翻,却突然发现,全郡的百姓都向着我说话。 结果,调查结果,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了了之。 不过奇怪的是,一个月后,这个郡守,莫名其妙地‘自然死亡’了。 安稳了一段日子,朝廷又派来一个新的郡守。 这个郡守倒是相当懂事,知道结交我,和我搞好关系,事事都找我商量,件件与我协商,我都有些烦他,到底他是郡守,还是我是郡守? 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开心之余,我却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件事,自己当郡守。 毕竟,一旦这个走了,再来个不上道的,我岂不是要被烦死? 然而,但由于古代干部回避制度——三互法的存在,本地人不得在本郡县担任军政长官。 于是,我备下了好几份重礼,前往刺史、州牧、朝廷到处‘虚心请教’。 通过了解,我陡然发现,与我有相同问题的人还真不少,临近的李四家族也正在为当官发愁。 于是,在朝廷授意,州牧推荐,刺史的保举下,我去了李四所在的郡县当官。 自然而然,李四家的人,也被派到了我的老家当官。 我自己是豪族,自然深知,不和当地豪强结交,便坐不稳郡守的位置。 于是,到任后,我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大力结交李四的家族,并在当地,资助投入了不少钱粮,兴修了不少水利,开垦了不少荒田,干出了不少业绩。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李家的人,也在我老家不遗余力地搞好关系,大力发展建设,要啥给啥。 久而久之,我们两家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终于,在某一日,我娶了李四家的长姐,而李四呢,则娶了我家最小的妹妹,双方初步形成了家族式联姻....... 第一百一十章 世家豪族(传·二) 裴矩说到这里时,陡然停了一停,道:“裴某听说,本地的成纪李氏,他们也是联姻了本地的西北豪族艾氏、上官氏与尹氏,这才起家的。” 杨霆风眨了眨眼,问道:“至汉以来,为了防止官员结党营私,历朝历代实行籍贯回避,不但有明文规定。回避的制度也是执行颇严,回避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地方长官除了需要回避本籍之外,连婚姻之家亦须互相回避对方的原籍,这李氏究竟是如何做到在本地当官的?” “说的是。”裴矩笑了起来,笑容中充满了狡狯,道:“只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互法即便再是严密,也有漏洞。” 杨霆风皱着眉,问道:“漏洞?” 裴矩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神秘一笑,继续了那个故事...... 自从和李家联姻后,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方法真不错。于是,我又开始派人前往本州周边的郡县,结交当地豪族。 他们,分别是王五家、赵六家、孙七家、周八家、吴九家、郑十家。 虽说,他们的综合实力,皆不如我老张家。但是,我对于他们的态度是却是极力地联盟、拉拢、联姻..... 是以,他们七家,都愿意以我的家族为尊,我们的这个州,形成了以我姓氏为首的‘八大世家’,‘士族联盟’。 此时,我不知道的是,我们这个士族联盟究竟有多强大,即便是州牧刺史,见到我们八家,也都要毕恭毕敬,唯唯诺诺。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没有了我们这些豪族的支持,他的所有政令皆无法实施下去。 但是此时,一个声音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那就是,我们八大家族,虽说把持着本州的一切权力,兵马,钱粮。 但是,因为三互法的存在,我们只能在本州担任副职,在我们的头上,依旧有州牧刺史两座大山压着。 那么,究竟如何,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本州的主人呢? 为此,我专门召集了其他七家的族长,互相商议对策。 经过我们一夜的商量,我们都将眼睛望向了一个地方 ——朝廷 于是,我们八家拿出钱粮,招募各地的名士大儒,豪杰勇士,来到本州服务教学,教导我们八家的后人们,将他们培养成一个个能臣猛将,并‘交好’朝廷史官,在地方志与国史上留下了本家浓墨重彩的一笔。 做完这一切后,终于,朝廷的一些大员们,也对我们产生了‘兴趣’。 于是,我们又‘想方设法’,将我们自己这些子侄们,送到这些大员门下学习任职。 通过数十年的‘努力’,我们的这些孩子,一个个也成为了朝廷的要员,掌握着国家的军政大全。 个别混的好的,甚至位列三公九卿,封疆大吏。 而这些孩子们的子侄亲戚们,一个个也被派往全国各地,担任地方官员,上管兵,下管民..... 从此以后,无论在朝在野,没有任何人,再敢看不起我们八家。 正当我们的这一支势力如日中天时,此时,别州的世家豪族也开始逐渐崛起,他们如法炮制,加速兼并土地,导致了大量的农民没有饭吃,没有地种。 这些农民,久而久之,也逐渐变成了流民。 恰逢这一年,异族入侵,关外爆发了战争,而国内,又发生了百年罕见的旱灾,产生了大饥荒。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在此背景下,老百姓再也活不下去了,这时,有人振臂高呼,喊出一句口号。 可以是:伐无道、诛暴秦,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也可以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更可以是:奉天子以令不臣。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 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还可以是: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吃他娘,着她娘,吃着不够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 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 驱除胡虏,忠义为先,替天行道,重拾山河....... 总之,什么口号不重要。 重要的是,没有饭吃的流民,纷纷都跑了过来,跟着那人造反。 一时间,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烽烟再起。 朝廷分兵乏术,疲于应付。 这时候,我们在朝廷的子侄们,向皇帝陛下提议,各州的世家豪族兵强马壮,有钱有粮,不如下旨,让各州郡的豪族起兵平乱。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快速平定各地的叛乱,还能不费朝廷一兵一卒,一钱一粮。 皇帝老儿一想,还有这等好事?遂马上便同意了。 此时,我早已收到朝廷消息。 所以,在半月之前,我就下令本州的八大家族召集了乡勇兵丁,拿出了私藏多年的兵器盔甲,就待那圣旨一下——抢钱,抢粮,抢地盘 要知道,我们的这些部曲兵丁,经过我们家族的名士豪杰调训多年,装备精良,钱粮富足,战力极为强悍。 消灭这伙,只知种地的乌合之众,简直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不出三月,必能攻克民变。 果然,一顿“咔咔”乱杀后,这些农民起义军的部分首领,选择了投降。 同时,他们斩下了那个——率先喊出造反口号男人的头颅,送了过来,以示诚意。 看着眼前的这颗首级,以及这些投降了的‘淳朴’农民,我的心中,忽然产生了一阵厌恶。 这些个王八蛋,拿起武器就是兵,放下武器就以为是民了? 对不起,在我这里行不通。 于是,我下令大军,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把这些投了的农民军,一律灌醉,然后全部杀光,首级统统割下,送往朝廷请功......顺便,把这些收复的失地,也给同时兼并了。 而朝廷史书上还要这样记载:公元某某年,我的家族,率领部曲乡勇,平定贼寇,收复失地...... 然后,民变再起,乱局更生,杀光了一处,另一处又生;平了一地,另一地民乱又起,杀了千人又有万人,平了一地又乱一城。 而这一次,民众的怒火,似乎再难扑灭,一发尚可安抚,再发却不可收拾...... 其实,朝廷不知道的是,这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局中之局 以朝廷的大军,必然也能攻克民变。 无论各地豪族出不出兵,流民也必然会全军覆没,或死于围剿,或亡于内讧。 流民的失败,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他们穷困瘦弱,既缺乏武器,也无粮草,行军布阵更是一窍不通,毫无行伍经验。 甚至可以说,这些人,只是拿起武器的农民,而不是叛军。要歼灭他们,简直是虎入羊群,手到擒来。 可是,朝廷不知道的是,这些农民,正是因为失去了耕种的土地,卖儿鬻女,易子而食,无法活命,才会叛乱造反的。 而祸源就是土地兼并。 杀戮震慑不了流民。武力镇压不了民心。只要土地兼并仍在,叛乱便会反反复复,而且还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之势。 也正因为祸源并无消失,我们家族的大军便有理由继续驻扎此地,趁机兼并更多的土地。甚至,为了报功,将已复籍、缴械、投诚的叛民,统统斩杀,全家灭籍。 并藉此劫夺大量年轻女子,劫掠财物,让本已趋于缓和的局势,再次死灰复炽。 毕竟,民不可活,只有再叛。 其实,我知道他们“造反”的理由。 但凡有一个活命的机会,让他们可以活下去的环境,这些流民都不愿意“反”。 不过,我们等这个机会已经等很久了,毕竟我们的州郡,就那么屁大点地方,不趁现在民变不息、天下骚动,大捞一笔,以后恐怕再难有此等机会了。 我们的强盗行为,终于引起了本地士族豪强的反感,于是,他们上书朝廷,狠狠告了我们一状。 很快,朝廷要求我们退兵的诏书到了。 不管怎么说,朝廷的这个面子还是要卖的,我们很爽快地退了兵。 不过,土地什么的,确是说什么都不能退还的。 废话,到了嘴的东西,能吐出来吗? 于是,我们留了不少‘自己人’在新占的土地上,继续经营。 此举,当然遭到了本地士族的攻击弹劾。不过,都被我们朝中的子弟,有力地还击了回去。 不仅如此,我们还找出各种理由来打压这些本地士族,不让他们的子弟获得实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士族选择了妥协认输,尊奉我们为士族的老大。 而遇到那些不识相的,则被我们八大家以各大理由铲除,灭族,毁籍...... 而史书上则记载:公元某某年,我们家族协助朝廷,铲除了叛乱的首脑..... 终于,叛乱平息了。 朝廷论功行赏,所有有功之臣都暗自欣喜,等待封赏。 而我却在此时,提出遣散部曲,封官挂印,告老还乡。 并要求八大家族的子弟,足不出户,低调做人做事。 当时,没有人能理解我的这番举动。 直到数十年后,许多士族都倒了大霉,被连根拔起,满门抄斩,鸡犬不留的比比皆是。 但是,唯独我们八大家,没有受到清算,朝廷的恩宠一日比一日更重。 后来,老皇帝的身体不行了,他怕后继之君控不住朝廷局面,便将公主嫁到了我们张家,并还留有一份遗旨给新君。 内容大体是,等他死后,就以新皇的名义,重新启用我们士族的人当官。 驾崩前,老皇帝特意招我只身入京,病榻前,留着也不知真假的眼泪告诉我,“张三啊,这辈子,他只信任我一人。” 而我也象征性地嚎了几句,声泪俱下,磕头如捣蒜。 随后,先帝薨,小皇帝与我们士族的子孙们,携手成为新的君臣,共治天下。 而我,终究没有再次回到故乡,而是以当朝一品的爵位,作为人质,留在了京城。 三年后,我的生命也已走到了尽头,回想起爷爷当初的教诲,我把子孙喊道床前,告诫他们,“为官者,要思危、思变、思退。没有当权臣的能力,就早些告老还乡,保住家族在本州的势力就可以了。” 子孙们记住了我的家训,是以,每当新朝更迭,新君即位,就告老还乡,不问世事。 一旦天下大乱,便出钱粮人才,辅佐新的乱世霸主,登上帝位。长此以往,无论谁坐那个位置,朝廷如何易主,我们的家族,在本州永远屹立不倒...... 第一百一十一章 甜水巷子 说到这里,裴矩陡然不说话了。 杨霆风皱着眉,道:“裴先生,可是借用张家的故事,暗指方今天下的十大世家,是也不是?” 裴矩端起了茶碗,却不说话,然后,杨霆风突然开口,道:“裴先生说了这个故事,究竟是何意?”裴矩闻言,指了指天空,摇了摇头。 虽然这个故事讲的是架空的张三家族,但很显然,杨霆风显然听懂了他的话外之音。 裴矩晃了晃茶碗中的茶叶,道:“既然,大人说到了十大世家,那大人可知道是哪十家?” 杨霆风皱起了眉,道:“如何不知?方今天下,陇西李氏为天下士族之首,其次是琅琊王氏、陈郡谢氏、弘农杨氏、兰陵萧氏、太原王氏、赵郡李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从汉末到当下,十大家虽说偶有低谷,但依旧长盛不衰,并非其他世家所能比的。” “正是!”裴矩扬了扬眉,现出复杂的神情,道:“不过,杨公有意打破世家门阀垄断的局面。” 杨霆风“啊”地一声,不由自主,带着疑问的姿态,站了起来,意识到自己失态,然后又坐了下来,道:“大伯父他.......原来如此......难怪......难怪要派你来此。” “正是,杨公派在下来此,不但要经略西域,分化突厥;更要削弱陇西李氏在边关的影响力,以及西北各地豪族的实力;这便是我为何在你军中的真正原因。”裴矩喝了一口茶:“而裴某本身,也是极力赞成这一主张的。” 杨霆风对淮陇两派的争斗略有耳闻,不过他并无意参与,可这次两边官军的群架,却让他微微有些担心,遂问道:“这么说来,这次两边官军的冲突,也是有意的咯?” 关于这次打架,他本以为就是无意的一次小摩擦。 可是,当裴矩给他讲了这个故事,杨霆风又觉得此事没有那么简单。 比起打架,倒更像是两边的一次试探,但他不敢确定,只能用询问的目光,望着裴矩。 裴矩呵呵一笑,道:“在下并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才好。或许,这就是一次偶然事件?亦或是一次有预谋的示威?不过,依裴某来看,无论何种结果,皆取自于大人的态度。” 杨霆风又呆了一呆,裴矩的话,实在是难懂。 “取决于我?”杨霆风不表态,只是道:“和杨某又有什么关系?” 裴矩皱着眉,道:“怎么没关系?大人是弘农杨氏的子弟,更是淮泗派的军官。上面却把大人派来了陇西李氏的地盘,这是偶然吗?亦或是大人觉得,来此地,真的只是为了对付拓跋孚与吐谷浑联军?” 杨霆风一愣,问道:“难道.......” 裴矩捻须道:“不错,外部的敌人是难缠,可内部的敌人却更麻烦,大人身上的‘担子’很重。” 杨霆风点了点头,没有问下去。 裴矩继续道:“大人来此,还当真要处处小心了。哪怕是平常看起来很小的事,要是处理不当,便会招致灾祸.......所以说,一切取决于大人的态度......” 杨霆风又点了点头。 懂了,有些东西,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就够了,没必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那么,下一步大人准备怎样?”裴矩在剎那之间,神态变得异常冷漠,令杨霆风吃了一惊,“裴兄指地是哪件事?” 裴矩冷冷道:“自然是斗殴那件事。” 杨霆风心中苦笑了一下,刚想回答公事公办,却陡然发现,裴矩的视线,仍然紧盯着他的眼睛,弄得杨霆风很不舒服。 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话锋一转,开口询问道:“那依裴先生看,该如何处理?” 裴矩盯着杨霆风,看了一会,忽然起身,换了张笑脸道:“罢了,今日不谈此事了,咱们走吧。” “去哪?”杨霆风好奇道。 裴矩哈哈一笑,道:“用膳。” “用膳?”这下,杨霆风更奇怪了,这离伙头军造饭的时辰还早,吃得哪门子饭? 裴矩放下茶碗,缓缓起身,解释道:“几位蜀中豪族,今日在本地甜水巷子,摆下了宴席,要回礼大人呢。” 杨霆风摇头道:“既是回礼答谢,随便找家酒肆罢了,又何必去那种地方?徒费那钱财。” 裴矩赔笑道:“走吧走吧,又不用大人掏银子,不吃白不吃。” 杨霆风还是觉得有些不妥,说道:“要去你去吧。我就.......” 可他话还没说完,裴矩已经拉住了杨霆风的手,小声道:“吃个便饭而已,大人无须多虑。” 说罢,扯着杨霆风便走到了门外...... 二人并肩而行,绕过军营,路过一片瓦肆之地,只见得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更有不少商贩在沿街叫卖,吆三喝四。 杨霆风细细一瞧,但见商贩们卖的都是当地的瓜果蔬菜。 有菰笋、高笋、茭瓜等,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这菜也是今日刚刚摘下,水灵水灵的,魂灵还在,看着就有食欲。 只是,杨霆风的这一身‘皮’实在太扎眼,惹得一众商贩侧目,引得众人纷纷观看——但见,他头戴大周尉武盔,身披蹶张都尉套铠,腰间一柄蛇形鞭剑迸射出一股肃杀之力。 阳光下,杨霆风的身影被拖得很长,挺立如柱的身影则被拖得更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股的寒气。 只有真正的军人,才能迸出这种强悍的杀力。一句话,人要衣裳马要鞍。他穿着这一身,瞧着确实比一般的军人都要精神。 什么是军威?这就是军威!什么是军魂,这就是真正的军魂!绝不是,本地的守备士卒能比的。 不过,杨霆风此时,却甚不自在。 为何? 第一、被人盯着,任谁都难受。 第二、自己堂堂的大周军官,紫塞边军的一员,却出没于烟花勾栏之地,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他又见人多眼杂,生怕一会去了甜水巷被人指指点点,当下叫住裴矩,说自己打算走那小路;二人约定,甜水巷门口见。 说罢,他也不管裴矩那吃惊的脸,便独自穿出人群,转过几个巷子,到了一处阴暗青石板路。这里是一条小路,虽说绕一点,远一些,但依旧可通到甜水巷后门。 半炷香后,杨霆风来到了甜水巷内。 约定的时间已至,可依旧不见裴矩的身影。 杨霆风的心中,不由有些奇怪,按路线说,裴矩此时应该比他先到。加之他并未使用轻功,速度也是用的匀速,怎么看也不可能率先到达。 虽说,二人相识并不久。 但裴矩愿意为了自己的事儿,忙上忙下,东奔西走,杨霆风早把他当作了自己人。 可这人迟迟不出现,杨霆风也不免有些微微担心。 只能站在甜水巷口,手呈遮阳状,矗足远眺。 这时,早有龟公老鸨上前,想将他迎进去,入那温柔乡,品绕指柔,可无一例外,都被杨霆风挥手拒绝。 “呸,穷当兵的,花爷我还治不了你了?”那龟公嘴里打着哈哈,心里却将杨霆风瞧低了十分,心里暗自冷笑,估摸着想个法子,把这军汉身上不多的油水榨干。 当下使了个眼色,从甜水巷内,叫了四个水灵粉嫩的姑娘出来,围着杨霆风转了一圈,莺声燕语地说笑起来。 杨霆风初时远远瞧着这些风尘女子,却都是浓妆艳抹,叫人好生不惯。可这就近一瞧四女,皆都是天姿国色,言笑谈吐中,却并不像是风尘女子。 他正自烦躁,此刻哪有心思应付这档子事,依旧左顾右盼,寻找着裴矩的身影。 花爷瞧他不上道,又使了个眼色,四女会意,纷纷祭出胡笳快板,整肃容色,开始弹唱起来。 只听第一名紫衣女扣板唱道:“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那紫衣女歌喉彷如天籁,又唱的是烟花柳巷的名篇,显得婉约大气,发人深思。 那紫衣女方才唱罢,第二名青衣女又媚笑道:“紫韵姐姐这首《寒蝉凄切》唱的真好,且听下妹妹的《望海潮》。江南形胜,三江都会,江南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青衣唱罢,又一黄衫女见状,掩嘴笑道:“青离妹妹的《望海潮·江南形胜》虽唱的不差,但岂不知这里是雍凉之地,是边关,却是不应景。依我看,我等姐妹流落烟花各地,还得是那首《咏霍将军北伐诗》更为合适。” 闻言,那青衣女微微颔首道:“还是黄莺姐姐说的是,请——” “请了!”那黄衫女咯咯一笑,清了清嗓子,也自顾自唱将起来:“拥旄为汉将,汗马出长城。长城地势险,万里与云平。凉秋八九月,虏骑入幽并。飞狐百日晚,瀚海愁云生。羽书时断绝,刁斗昼夜惊。乘墉挥宝剑,蔽日引高旍。云屯七萃士,鱼丽六郡兵。胡笳关下思,羌笛陇头鸣。骨都先自慑,日逐次亡精。玉门罢斥候,甲第始修营。位登万庾积,功立百行成。天长地自久,人道有亏盈。未穷激楚乐,已见高台倾。当令麟阁上,千载有雄名。” 杨霆风虽不通音律,但也觉得黄衫女唱功了得,如娇莺恰恰,唱到婉转处,男人也不由地默默点头,那表情是相当受用。 却不料四女之中,又一白衫女子忽地凑近杨霆风,腆着笑脸道:“还请军爷打赏。” 杨霆风恍然醒悟,心想自己好不容易弄了些钱财,用来招兵买马尚且拮据,哪还有什么余钱打赏? 转念间,男人额上青筋乍起,冷着脸说了一句话, 话里就一个字。 “滚!” 那白衫女子见状,倒也不怒,依旧张嘴笑道:“军爷,也不见多,略略给几两碎银子,我三个姐妹唱得这会也是口干舌燥,只想买些果子儿吃,噎津止渴可行?” 杨霆风头脸涨红,额上冷汗落下,急道:“我可没让你们唱曲儿。是你们自己要唱。” 说完,伸手便要推开那白衫女,未曾想,那白衫女也不是等闲之辈,袖子微微拂了下霆风手腕,兀自娇笑道:“军爷,您少给些也罢,几两散碎的银子,权当咱姐妹们望梅止渴,不作白功可好?” 登时,杨霆风只觉得手腕一麻,浑身一震。 他大吃一惊,死死地盯着白衣女子。 白衫女的这一手,绝非是风尘女子所能学会的武功。 那应该是来自江南武林,冰心堂的——兰花拂穴手。 据传,练至极高境界,可隔空点穴,擒龙控鹤,是一门相当高深的武学。 然而他此时要事在身,也并未过多作想,只是怒笑道:“怎地,咱不给银子,你们还想用强的?” “白菀不敢,只是,这甜水巷乃是本地守备‘典军统领’褚文礼大人治下,您不把咱们放在眼里,可以。难道,还能不给这位典军大人面子么?”白衫女不卑不亢,娓娓道来。 “哟,我当是谁,原来是统领大老爷开的啊?那敢情好,都自己人,那更不用给什么银子了。”说完,杨霆风哈哈大笑了声,抚了抚酥麻的手腕,犹自得意....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南北之别 要知道,这府兵和边军虽然都属于大周军队,但分属不同的军政系统。 从财政来说,边军吃得是朝廷的军饷皇粮,而这府兵吃得确是地方财政。 行政上来讲,紫塞边军棣属于官方部队,而这府兵却算是地方部曲私兵。 这些都是军队内部之事,白衫女哪里能晓得,只当都是一丘之貉,一群臭当兵的。 不过的确实有效,一时间,白衣女子却也不敢再问杨霆风要银子了。 就在这时,杨霆风忽觑得对面红楼前,有一道熟悉的背影晃过。 他眼神一亮,腿上用上真力,轻轻拨开白衫女子,一晃身,施展轻功,三步蹿上,未及白衫女反应,人早已越出三丈。 此时,恰逢那龟公花爷掉头瞧见,在后面哇哇乱叫,但杨霆风脚步轻快,早已尾随那人钻入一条通街巷子,须臾间,人已消失不见....... 再说那杨霆风,施展轻功,走出百来步,又绕过四条街,揣度那花爷应该不会追来,方才停住脚步,叫住那人。 那人闻言,也是停下脚步,回头诧道:“军......军爷,您是和俺在说话么?” 杨霆风抬眼一瞧,却见那人又高又瘦、三绺黑须随风飘曳,背上也挂了个蓝布包裹,神似裴矩,却并非是裴矩,不觉有些尴尬。 见杨霆风楞在那里,那人咳嗽两声,四下看看,便拱了拱手,作了个揖,转身去了。 “认错人了,这下嗅大了!”杨霆风这时才反应过来,狠狠一拍大腿,倏地转身,奔出数步,随意寻了一处勾栏,腾身借力纵起,跃上角楼。 此时,天已入暮,杨霆风站在楼顶,转目四顾,但见甜水巷内,分布四大区块,分别用一抹粉墙隔开,贯穿南北,横贯东西,各街门馆挂着的油纸椭圆形红灯笼,也已纷纷燃了起来,灯笼上面分别写着“风”、“花”、“雪”、“月”、“书”、“乐”、“礼”等篆体小字,当是喜庆无比。 不多时,所有门馆方格落地门纷纷打开,裱糊着细白的皮纸房间的灯光,也同时亮了起来,琴声和着女子的浅唱,一起飘了出来…… 杨霆风不是没见识过青楼勾栏,别以为他身在军中,就没机会接触这些。 其实,事实刚刚相反。 在紫塞,高级武官们往往拥有自己的产业。 比如,城南桑家瓦子片那一带,就有不少高级军官有着自己经营的勾栏产业;而里面的女子,大多是从各州各郡精挑细选买来的;当然,也有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掳掠来的。这其中,不乏有貌美的绝色佳人,家族犯了事的大家闺秀,从南方地区掳掠来的小家碧玉...... 而紫塞,又地处边关,开有互市,自然有不少外国商人。 故而,部分有实力的勾栏,还豢养有西域胡姬,有发如黄金肤白如玉的帕尔斯女子、通体黝黑的尼格罗女子、异域风情的身毒女子等——不同国度的女人。用她们宝蓝色或碧绿色的眼睛来满足尊贵客人们的所有要求。 只要,你有银子,足够的银子。 由于‘探马营’最初为帅府直属部队,加上杨霆风与老帅的特殊关系。是以,这些高级武官们对他,虽说不屑同时也小觑了他,每次前往帅府‘朝贡’时,并不避讳杨霆风。 哥舒老帅又经常要应酬各地上下级官员,西北的豪族、外国的巨富商人,需要收些女子入府‘伺候’,以备不时之需。 故而,杨霆风从军以来,其实见到了不少美女。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冰肌玉骨,倾城倾国,国色天香,貌若天仙,环肥燕瘦,窈窕淑女,秀丽端庄,方桃譬李,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瑰姿艳逸,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等等,莫不是国色天香,妍媸各异。 杨霆风可以说是比一般的达官显贵,对美女方面的见识,要广博多了。 但是,美女如云,他也没有看在眼里;佳人如雨,他也没有放在心上。 有时,就连哥舒老帅也以为他是少年老成,志不在此。 只是偶尔,老帅会从杨霆风睿智以及饱经世故,历遍人情的眼神里,仿佛已洞透了一些隐忧和担心....... 哥舒知道,杨霆风幼时离家,在全国各地流浪,去过江南,也游过巴蜀,更是在帝都长安乞讨为生过一段时日。 可以说,他在加入神机门之前,靠的是残羹剩饭度日,吃得是百家饭长大。 而一旦今日没有乞讨到任何食物,或者钱财,少年杨霆风便会寻找此地的甜水巷,戏班子,上门乞讨。 因为,他知道,这里,一定有食物,让他填饱肚子。 常言道,“表子无情,戏子无义”! 表子和戏子在古代,都是属于“下九流”的一类人。在那个阶级分明的年代里,社会的地位排列为“士农工商”。 其中表子说的就是出卖身体的女人,而戏子就是专门卖唱的人。 卖身与卖艺这两种身份的人,处于当时社会的最底层。 她们见识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也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和冷落。 但杨霆风知道,表子并非无情,而戏子也并非无义。 只不过是因为她们经受了太多的世态炎凉,所以不会轻易的去动感情。因为她们的心早就已经死了,对于她们来说,受惯了伤的心,很难再对别人动感情了。 她们会尽可能的封闭内心,以求减少伤害。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就没有情感,只不过是不会轻易动感情罢了。如果遇到对待自己真心的人,一样会动感情,而且会比常人更加的执着。 而且,杨霆风还知道,这些个勾栏出卖身体,戏台上卖唱的,有时要比那些人模狗样的达官显贵,假模假式的道德伪君子强多了。 为何? 因为这些个道貌岸然的家伙,见到‘乞丐’杨霆风,一个个都避而远之,甚至非打即骂。 也恰恰是这些‘下九流’,她们愿意给‘小叫花’杨霆风施舍饭菜,请他好好吃一顿饱饭。 而这,就足够了。 当然,这饭也不白吃,作为回报,杨霆风私下里,经常“教训”那些——只会欺负这些可怜女子的伪君子,或请他们吃牛粪,或者,偷偷把他们的裤子上,剪上一个大洞...... 后来,随着年岁渐长,阅历增加,少年杨霆风逐渐了解到,这妓也有黑天白夜之分,东西南北之别,青楼勾栏之异。 所谓,黑天白夜之分。黑天好理解,而白夜,是说半夜,便要和客人分别。 这个不成文的规定,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不得而知。 其用意,便是让停留在此的客人,无论玩得多晚,都要记得回家。只要见到红馆的灯笼熄灭,即使客人正在兴头上,也必须起身离开。因为妻子,正在家中等待着丈夫。 当然,在离开前,青楼女子还要给客人倒上一杯离别酒,客人则要回敬一杯,可是,当女子尚未接过回敬的酒杯时,客人就要起身离开,意喻双方恋恋不舍之情,自是别有一番风情。 至于这东西南北之别,说得是南北两地文化不同,这青楼勾栏的文化风俗也不同。 五胡乱华后,中原大地进入南北朝时代,南方和北方处于分裂状态,双方划江而治,文化上各有差异。 那会儿,南方自诩为正统,文化上,有些瞧不上北方。 直到‘白袍神将’陈庆之北伐后,曾经对朱异感慨道:“我当初认为长江以北地区都是戎狄之乡,等到了洛阳之后,才知道礼仪人物都在中原地区,不是江东所能企及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轻视北方人呢? 杨霆风当乞儿时,曾经去过江南建康的秦淮河,秦淮河两岸,勾栏青楼比比皆是。 南朝占据江南,依山傍水,自古繁华,喜好以河为道,山水襟带相连,小桥流水,客人乘坐花船行在水中,两岸阁楼上则是站满楚腰纤纤,淡妆浓抹,手持团扇的青楼女子。 有诗曰:‘美人持扇半遮面’,玩的就是一个牌面,一种神秘感。 江南之地,青楼勾栏多在一处,无分彼此。楼下是酒楼勾栏,楼上便是青楼香馆。青楼女子地位稍高,非达官显贵见不得,而勾栏的地位最低,多是些廉价风尘女,有钱就行。 不过,无论是青楼,还是勾栏,总是下九流的行当,繁华之下,这些女子不免晚景凄凉。 而北朝的勾栏青楼,多是带有花字灯笼的独立建筑,室内必须弥散着熏香的味道,香包、香炉、烫酒锅及小勺都要有特殊的规制,圆盘要放咸梅、红姜等,而且备有上了漆的竹筷子,温好的热酒等。 最重要的,是房间里必须要带有花鸟虫鱼图案的屏风,以及胡笳琵琶古琴,女子们穿着各式花纹绸料的御锦华裳,腰间系一条颜色各异缎带,不打扣,带子两端掖在腰间,更妙的是,带子一抽,华裳便会整个滑落。 即便是不太好看的女人,如果衣着华裳和饰物高贵,也会使人感到高雅漂亮,整体提升几个档次。 独自品味佳人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南北之别。 第一百一十三章 幻境常世(骨女·一) 杨霆风观察甜水巷良久,思绪也渐渐回到了现实。 他正欲返回找寻裴矩,可就在这时,忽闻一个瘆人的女子哭声,在耳畔边际响起。 杨霆风一愣,当下被勾起了无限好奇心。 他微微直了直身子,循着声音而去,身影消失在甜水巷的尽头。 走了约莫一里路程,那哭声戛然而止,杨霆风抬眼一看,眼前豁然出现一堵粉墙,竟是一条死路? 他等了一会儿,细细辨析风中的声音,可以确定的是,那哭声再也没有出现。 正以为自己听错之际,突然,那面粉墙周围,陡然腾起雾来,白茫茫的一片,让人不能视物。 突地,前方又传来两声诡异的女性笑声,杨霆风的身上,登时起了层鸡皮疙瘩。 此时,若换作寻常之人,早就被眼前的景象吓破了胆。可杨霆风不同,他是军人,本就胆大过人,加之好奇心作祟,越是怪异之事,越要查看个究竟,只见他抬手遮眼,摸着粉壁,一步一挨,向前走去。 不多时,白雾散去,杨霆风霍然抬头,细细一看,惊得他不由瞪大了眼睛。 原来,随着这片迷雾的渐渐散去,眼前赫然勾勒出一副夕阳落山,已近黄昏的山中景象来。入秋的头场风,狠厉地吹着,不远处,似乎有一户人家,磨盘绞杠吱嘎吱嘎的响声连绵不断,还夹杂着捶打捣衣石砧的声音,听起来杂乱无章的。 可杨霆风明明记得,眼下正值开春,怎么会变成秋天?而且,这天色也不大对,明明早已入暮,为何变成了黄昏? 当然,最令人恐惧的,是明明身处甜水巷,又为何来到了这山中野外? “怎么回事?”杨霆风一颗心突突直跳。他缓缓拔出腰间的蛇形鞭剑,一面大步朝着前方走去..... 秋风是冷而透骨的,前行的路上,不断有淡淡的雾气从周围群山中飘来,向前散去,如同一块块指路的路标,指引着杨霆风随风而动,循雾而行。 然而,就在这万籁俱寂的秋风中,细细听去、却有细碎的女子声音连翩响起,仿佛犹在耳边,挥之不去,但有完全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那种诡异瘆人细碎的女子声音、让人听久了心里不由生出层层寒意来。 杨霆风停下脚步,眉头蹙起,屏息凝神,吐纳数下,侧耳倾听。此时,山谷中一片寂静,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即便是最轻微的声音,在这片安静中也会听得十分清晰。 那女子的声音虽细若文蚋,却在杨霆风耳边徐徐响起: 好惨,好惨,好惨啊。 迎面而来是江女。 残忍,残忍,好残忍。 可怜死去无人理。 好惨,好惨,好惨啊。 清早上街卖豆腐。 赚钱拿给夫君用。 可恨夫君寻他欢。 残忍,残忍,好残忍......... 一阵缥缈空灵凄凉的声音,像有什么人在唱歌,似乎唱得是一个叙事曲。那声调也很奇怪,像是来自黄泉的歌声......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杨霆风从入定中清醒,只觉浑身酸软无力,浑身上下,好像没有半分力气。 他举首四顾,只见四周悄然,明月升起,忽听前方隐隐传来女子的哭声:“呜呜呜.....” 歌声凄惨无比,却自有一股穿透力,吹过山林,渐渐远去,却袅袅不绝。 “这个女子怕不是生人,但听她歌声,似有无限的冤屈,明明恨着丈夫,却又有些不舍之意,唉,当真人如其话,处处自相矛盾。”杨霆风略一提气,正打算施展轻功,向前走去,不料,只觉两只脚又酸又麻,似乎灌了铅一般,不禁自言自语道:“怎么回事?我的轻功竟然.......不.......即便是正常行走,都有些困难。” 念及于此,他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而行,走了半炷香路程,总算来到那户人家。 杨霆风抬眼一望:那是一间低矮破旧的北派瓦房,屋里终年不见阳光,昏暗潮湿,布满蛛网、落尽灰尘,糊在窗上的纸,已乱七八糟,整间屋子弥散着常世的烟雾,毫无活人的气息。 屋的院落中,有一颗歪脖子树,路上树影婆娑,阴森森有些吓人。 杨霆风心里发寒,不禁双手紧紧握着蛇鞭剑,就在这时,忽闻枭鸟啼叫,背后风声乍起,他连忙转身,可是身后却空无一人。 可就在杨霆风回过头来时,刹那间愣住了。原来,就在这破落的屋子里,有一位眼挂泪痕的女子,看上去沉默寡言,也不扭妮做态,她此时正在磨着豆腐,当石磨缓缓碾过黄豆,磨盘的边缘,便流出一缕乳白色的豆乳..... 杨霆风细细看去:她穿着一身沉旧的菖蒲色衫裙,上面打满了补丁,头上发髻挽得整整齐齐,没有佩戴任何首饰,脸上也没涂脂粉,却好似那娇柔的白色野山茶花,孤伶伶的,在风中招招曳曳,那张娇小到过分的娇躯,我见犹怜。 地上,犹自放着一把用青色栎木制作的古琴,其中两根琴弦已断。也许是某人在弹断琴弦之后,随便丢在那里的;也许是吵架之后,摔坏的;也许是...... 杨霆风的眼神又落在了女人的脚下,不自禁地变了脸色。 原来,除了脸庞以外,女子身上的血肉,早已化尽,全身化为了骷髅。 那魏晋款式的衫裙,虽然贴身而着,但内里的骨头却是清晰可见。 女子虽然已经化身白骨,但依然给人一种清水芙蓉,水挂冰帘的感觉,不知生前却是怎样一位绝色女子。 杨霆风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女子,他知道,这应该是遇上骨女了。 杨霆风清楚地记得,在《狼山异闻志》的《百鬼》篇中曾有这样的记载: 相传,骨女的本来面目就是由女子骨骸幻化而成。她们生前遭人背叛,最后悲惨地死去,经年累月化作一堆白骨,但对世间的执念却久久不能散去。为了报复男人,到了夜晩,她们就会手执一盏牡丹花灯,在路边迷惑过往的男子。在男子眼中她是面容姣好的美女,但在旁人眼里却是一副吓人的白骨。 杨霆风并不畏惧她,相反,他十分同情这些可怜女子的遭遇。 于是,他便大大咧咧地坐到那户人家的门前,他将蛇鞭剑随意放在大腿上,开始仔细看着那位骨女。越端详越觉得她可怜,便问道:“你为何还在这里?不去投胎?” “女人”说道:“这位军爷,如您所见,因为穷啊,所以就会不知不觉地多磨些豆腐,等卖了钱,就可以换些粮食度日。眼看天气要凉了,有了钱,这墙上的糊纸也要找裱糊匠来换,以便挡住从外面吹进来的冷风。” 杨霆风并不答话,只是默默点头。 “女人”似乎很久没找人说话了,这话匣子打开,就停不下来,“还有,像柴火啦,盐啦,用蔺草编成的框子啦等等,都要自己花钱来购置。不仅如此,碰上下雨天、刮风的天气,这屋子漏地根本没法住人,这些都要找人来弄。还有,一旦今天赚不到钱,我便会受到公婆的责骂,可我总是抱着忍一忍的想法过日子。多少年来,我就是这样过来的。一想到未来的日子如何,心中就产生一种恐惧;一旦恐惧,心里便愈发思念着自己的爹娘,想到娘家比夫家更穷,究竟在如何度日呢?我不敢想,可自从嫁到这里之后,就始终没有他们的消息。当然,他们也不会到这里来看我,所以……呜呜呜......” “女人”一边述说,一边流泪。 哭了一阵,女人停下了磨盘,忽地捡起地上的古琴,拨弄起来。 一曲《凤将雏》,音色幽幽,凄婉,肝肠寸断。杨霆风闭上了眼睛,细细品着曲子,按在剑柄上的手也缓缓放了下来。 虽然,眼前的女人是鬼。但是,只要它没有恶意,自己也不会将其斩杀,徒增恶业。 转瞬一曲完毕,杨霆风睁开眼睛,看了“女子”一眼道:“你.......为何......忽然如此悲伤?” 仿佛被触动了心中的伤处,“女子”睁大了眼睛看向杨霆风道:“啊......这位军爷.......因为我.......我找不到我的丈夫!” 说完,“女子”又自顾自弹奏了起来,音色更加凄凉。 杨霆风叹了口气,低下头去不说话,继续听着曲子。 弹着弹着,“女子”忽地哭了起来,朱唇微微轻启,露出两行碎玉,边哭边伤心道:“呐,大人.......请问......请问您见到我的丈夫了吗?” 看到女鬼这般痴情,杨霆风也不忍心告诉它真相。 看女子身上服侍,想来是魏晋时期的人,这遥遥的百年岁月,即便善终,人恐怕也早已作古。 杨霆风将头微微歪在一边,淡定沉声道:“抱歉........我........我不知道!” “女子”听得睁大了眼睛,霍然急道:“大人?您怎会不知道?夫君离家远赴战场,他说......他会给我写信。他还说,即使战死,他也会化为青鸟,在红色的朝霞中飞到我的窗台........您........您也是当兵的.......怎么能不知道?” 杨霆风沉默不语。 与此同时,只闻“咚”的一声,“女子“的手猛然震了一下,曲子也刹间停止。 “女子”一寸一寸放下手中的三味线,神色变得非常诡异:“啊........夫君他,现在身在何处啊,过得可好?即使不能见面,至少也要让我知晓他的消息啊。可是,可是谁也不肯告诉我他在哪儿。大人,求求您告诉我好吗?” 杨霆风盯着女子半晌,许久,才深深吐了口气道:“抱歉,这位夫人,在下真的不知道,你的丈夫在哪。” 空气顿了一顿,“女子”的眼睛里陡然掠过一种说不出的寒冷笑意,轻声笑道:“咯咯咯,啊!我记起来了,我的夫君,他骗了我;他并未去当兵,而是拿着我辛苦卖豆腐的钱,去找那个贱女人;后来,还伙同那个女人,把我骗到井边......呜呜呜....... 那样诡异的哭声,让杨霆风心中一寒,当下不敢接话。 你也好.......那个被我吃掉的老和尚也罢........你们..........你们都是骗子!” 忽然,“女子”的声音不由得厉了起来:“为何..........为何你们,都要骗我——” 话音刚落,只听“叮”的一声,古琴发出一声怪响,惊得那颗歪脖子树上鸟雀纷飞...... 第一百一十四章 幻境常世(骨女·二) 也就在那一瞬间,那女子的半张脸,陡然腐烂起来;与此同时,她整个躯体,飞身而来,袖口中,伸出两截白深深的骨手,向杨霆风的脖颈狠狠掐来。 杨霆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突地身形站起,刹那间向骨女欺进,右手抓起蛇鞭剑,后撤蓄力,横着甩出,鞭剑瞬间化为鞭形,攻击距离长了数倍不止,倏地飞过七尺之遥,已将那女鬼卷住。 这招后发先至,宛如电光疾火,快的不可思议,刹那间,天地静默一片,只闻秋风刮起杨霆风的衣甲,瑟瑟作响。 “既然,你大仇已经得报,早些投胎去吧,倘若再对杨某出手,休怪我不客气。”杨霆风面色一冷,刚想放开那女鬼,孰料,女人却并未理会,只见她发出一声凄厉诡异的笑声,整个身躯也随之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杨霆风一见,骤然一震,急忙收了鞭剑,霎时,凄婉的鬼哭声大作,原本宁静的周围,均刮起一阵阴风,风中,女鬼陡然凭空出现,疾闪至杨霆风身后,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用十指猛抓他后脑。 杨霆风身子微侧,也没看清他如何出招,但见一道流光闪过,鞭剑以长剑形态狠狠刺向后方,攻守之势顿时逆转。 “咻”得一声,然而,刺中实物的那种感觉,并未如期反馈回来。与此同时,女鬼再次化为虚影,消散在空气之中。 也就在这时,一股深深的疲倦感涌上心头,杨霆风一惊之下,急忙回剑防御,暗付道:“究竟怎么一回事,我的体力竟然流逝地如此之快?” 抬眼一看,但见那女鬼身形晃若鬼魅,时隐时没,霎息间连续变换数个方位。杨霆风连续攻击了四五次,皆没有击中实处,反倒是自己,被弄得眼冒金星,口中大大喘气,心中顿觉不妙。 原来,无论多么强悍的人类,都会有疲惫的时候。即便是经过千锤百炼的身体,这体力也有用尽之时。人与妖魔鬼怪不同,体力有限,长时间的专注都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而对于鬼怪来说,它完全可以慢慢和你耗。别说个把时辰,即使是几天几夜,也没有任何问题。 其二,杨霆风此时正处于常世之中,此地阴有余而阳不足,人鬼殊途,活人在常世中待得越久,体力流失越快,而且无法恢复。 此时的女鬼,根本不着急,这里是常世,生人勿进。她只要待杨霆风体力耗尽,精疲力竭,稍有破绽、心神松懈之际,她就可以再次现身,将其瞬间杀死。 她曾经,就是用这个‘拖’字诀,干掉了道行比她高得多的一名老和尚;那和尚本来能收了她,却发了出家人的善心,最后在常世之中耗尽了体力,终被她扑倒,给挖肺剖肝,最后才剜出和尚的心。甚至,因心脏未给挖出之故,那和尚又功力高深,故而一时不死,全程保持清醒状态,受苦极惨。 至于现在,她只需时不时的现身一下,骚扰骚扰杨霆风,加快体力消耗的进度即可。 这一下,连杨霆风也看出,女鬼旨在拖延时间,对于他来说,速战速决才是最佳的破局方案,可问题是,没有目标,如何攻击?更可怕的,是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腕与腿脚已经渐渐开始酥麻,意识也在慢慢消散。要不是依靠坚强的战斗意志,恐怕此时,连手中之剑也握之不住....... 他想全身心放空,可当杨霆风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具红颜白骨,在他脑海中晃动,两只空洞洞的眼眶,飞出无数怨灵,向他扑来。他想调整呼吸,可当大口吸气时,口中灌进的,都是阴风,让杨霆风浑身一个激灵,体力消散地更快。 正觉难挡,就在这时,忽听风中有人朗声念道:“‘唵阿枝那枝嘎唵吽,唵阿班札枝嘎阿吽,唵阿列那枝嘎梭吽,唵阿阿洛列嘎阿吽’!” 那一瞬间,空中华光大盛,陡然出现万千梵语,凝而不散,来回鸣荡,那女鬼只觉一阵眼花耳鸣,逐渐显露出了身形。 就在这遽变骤生的刹间,杨霆风祭起鞭剑,滴溜溜当空抡了一圈,搅得尘土飞扬。“唰”的一声,甩出一丈开外,带起一阵红色旋风,闪电惊雷般将女鬼整个身躯捆住,绞得粉碎。 也就在这时,那女鬼的首级,倏然飞了出去,钻入不远处的一口枯井中,骨身四分五裂,化为了无数骨刺四散飞溅;“不好!”杨霆风惊得魂飞魄散,未及反应,一枚骨刺已经插入了大腿,深可见骨。 紧接着,万千骨头凝结而成的骨刺,骨钉飞射而来,电光石火间,杨霆风挟毕生之力,鞭剑呼噜噜地漫天挥舞,激荡起狂风,波及数丈,仓促间,竟然给他挡下了大量骨钉,但依旧给刺了个伤痕累累,鲜血淋漓。 此刻间,那口枯井中,一具无首骷髅缓缓上升,显露了出来。女鬼的首级见状,迅速抢上前去,阖上了那具骨架。只此一刹,井水中冒出无数血水,瞬间附着到了白骨的身上,眨眼功夫,白骨的血肉就得以重新生长出来。虽说,还没有生成皮肤组织,但是红色的血肉,已经覆满白骨。 原来,刚才那具骨骼根本不是女鬼真正的本尊。现在井中的这具,才是其真身。杨霆风见势,一面强忍痛楚,踉跄向前几步,蓦地举起鞭剑,嘴角渐渐冒出了朱雀之焰,一圈圈的流火席卷上剑身,奋力掷出。 但见,蛇鞭剑如一条火蛇,似脱笼之鸟,入海蛟龙,顷刻间击中了女鬼的真身。带着浑身朱雀莲火,哀嚎倒地,惨叫声不绝于耳。 不多时,女鬼便没了声响,骨骸上绿烟缕缕,仍在燃烧不绝。 就在此刻,瞬间光华大盛,从那具骨骸中,似有一道白光裂出,一个白色的小人儿迅速蹿出,急速进入了杨霆风的体内。 当白光进入身体的刹那,杨霆风明显感觉精神一震,那是...新的“先代英灵!” 在他回过神的时候,忽地看到身边站着一个老和尚,生得身形高大,满面佛光,慈眉善目。杨霆风细细一瞅,但觉眼前的和尚五官精致,相貌英俊,深鼻高目,有着浅绿色眼珠,不似中土人士。 老和尚站定,扫视一圈,见到女鬼残骸,双手合十,叹道:“善哉善哉,愿女施主能享受来世的果报。”说完,只见老和尚嘴角翕动,声音细不可闻,但辨其口型,应是梵语无疑。他说话之际,双手结为诸般手印,如莲花,如宝刹,时方时圆,幻化如意。随他手印变化,一道道佛光从空中降下,那女鬼的灵魂,似乎飞了出去,骨骸也逐渐消散在空气中,悄无声息。 杨霆风望了老和尚一眼,双掌一合,询问道:“敢问大师法号!” 老和尚见到杨霆风,连忙回礼答谢道:“善哉善哉,多谢檀越救了贫僧,贫僧法号,鸠摩罗耆婆。” “鸠摩罗什!”杨霆风听了,赫然想起那位东晋时期后秦高僧,遂震了一震。 相传,这鸠摩罗什乃是西域的高僧,其父鸠摩罗炎出身天竺望族,后至龟兹,生罗什。鸠摩罗什七岁那年,随母出家,初学小乘,后到罽宾、沙勒,遇到莎车国大乘名僧,改学大乘。 博读大小乘经论,名闻西域诸国,在汉地也有传闻。 公元前382年,前秦皇帝苻坚遣吕光攻伐焉耆,继灭龟兹,将罗什劫至凉州。三年后姚苌杀苻坚,灭前秦,吕光割据凉州,罗什随吕光滞留凉州达十六、七年。后秦弘始三年姚兴攻伐后凉,亲迎罗什入长安,以国师礼待,并在长安组织了规模宏大的译场,请罗什主持译经事业。之后十余年间,罗什悉心从事译经和说法。 罗什与弟子在弘始三年至十一年期间,译出《大品般若经》《妙法莲华经》《维摩诘经》《阿弥陀经》《金刚经》等经和《中论》《百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成实论》等论,系统地介绍龙树中观学派的学说。译经总数说法不一,据《出三藏记集》,为三十五部二百九十四卷;《开元释教录》作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罗什译经文义圆通、内容信实、字句流畅,在佛学译经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鸠摩罗什望定着杨霆风,道:“檀越在这常世中待得太久了,伤了元气,刚才,贫僧用了遥灌神传之法,将祛除常世的咒法,照着檀越的眼神,灌输了给了阁下。” 杨霆风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只能点了点头。 “此地,非活人之境,不宜久留。”鸠摩罗什叹了口气,继续道:“这咒语已在体内生根,以后檀越每天只要温习一遍,遇鬼怪常世之时,可以有抵抗之力,也能祛除常世,易聚易散,望善自珍惜。” 杨霆风正欲再向鸠摩罗什询问些什么,突然,无数尘埃扑面而来,眼前的世界开始崩塌,周围的景象迅速消散......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卧龙守护者(上)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杨霆风的眼前,豁然开朗,前方赫然出现了一堵粉墙,再仔细一看,正是甜水巷死路的那堵。 杨霆风连忙自抽了几下嘴巴,在明确自己不是做梦后,他才放下心来,长吁一口气。 可就在这时,他身上的伤口突然迸裂,鲜血化成血珠,自他的毛孔之中渗出来,甚是触目惊心。 杨霆风几乎站立不住,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正当诧异,忽听身体里的一个声音道:“檀越,这些伤口,皆是你在常世中所染,虽说回到现世,你受伤的部位会有所减弱,然伤口依旧存在。” 说话的,自是鸠摩罗什;他从女鬼体内解脱后,分灵便寄宿在杨霆风身上,自不必说。 杨霆风闻言,恍然大悟,敢情他在常世中,被女鬼骨刺造成的伤害,竟能带回现世? 这一下,好家伙,彻底炸了锅;他先前虽说出于好奇,却也是迫于无奈。 毕竟,那瘆人的女子哭声,一直在耳边挥之不去,这不去看一看,还当真是不行。 可早知有如此风险,杨霆风自不会轻易进入常世,哪怕他夜晚无法入睡。 但是,他还是去了;不但去了,而且受了伤,也见了血。 倘若真如鸠摩罗什的说法,他情知,在常世中被击中了要害,即便当场不死,这回到现世,势必也死于伤重之下。 念及于此,杨霆风忽然心中一动,他一边封穴止血,一边问道:“敢问大师,若是杨某在这常世之中死去了呢?” 闻言,鸠摩罗什发出一声感慨,声音有点干涩:“善哉善哉,檀越若是不幸,那么,在常世中的躯体与灵魂,将会被妖魔鬼怪吞噬,化作与贫僧一样的‘灵’。” “原来如此!”杨霆风苦笑了一下,原来,这灵是这样来的,可迄今为止,这些“妖魔鬼怪”究竟吞噬了多少绝代霸主、名臣猛将,豪杰方士,江湖高手......他实在不敢想象。 而他现在唯一知晓的,便是在狼山的某处,有一缺口,这些个‘妖魔鬼怪’便是从这个缺口,来到现世,吞噬各种死去之人的‘灵’。 如果,那个梦境是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镇守缺口的神庙已经沦陷,而接下去,能抵抗这些魔物的,也只有紫塞边关的军人们........ 念及于此,杨霆风感到心头一阵抽搐,诸般古怪滋味一起涌来。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该怎么对哥舒老帅讲呢? 怎么将那么严重的消息,去告诉这位年逾古稀的长者呢? 杨霆风能预计到,哥舒老帅在听到了这样的坏消息之后,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可能当时就判断自己疯了,才会说出这种胡话! 第二种,在这种内有政敌掣肘,外有异族入侵,再加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妖魔鬼怪,哥舒将近七十的老迈残躯,怕是无法承受——来自三方的严重压力,当场猝死去世。 可是,这些情况,他又不得不说。毕竟,越早汇报,紫塞全军上下,还能早做准备,泱泱大国,自然不缺降妖伏魔的奇人异士。说晚了,只怕这天下,将万劫不复....... 打坐片刻,杨霆风感觉血已经慢慢止住。 他情知,此刻刚刚止血,还不能剧烈活动,若是施展轻功,只会助长伤势,造成创口崩裂,杨霆风咬牙一阵,忍着痛苦站起身来,扶着粉墙,一瘸一拐地慢慢往外走去。 如今,这顿蜀中豪族的答谢酒,怕是喝不成了,杨霆风暗付,脸上爬满苦涩神情,不过,裴矩这小子这点机灵还是有的,势必会帮他圆场,这,他倒是并不担心。 眼下,最重要的,便是寻找大夫,治疗伤口。 可走不到十步,杨霆风便感觉身体一步疼过一步,到了第二十步,浑身肌肉便似要爆裂一般,这个痛无法言喻。饶他也是条铁打的好汉,此刻也疼得冷汗直冒,步履踉跄,只能停下,扶着墙面休息。 看来,这女鬼的骨刺上,另有玄机,并不简单。 杨霆风愁容乍现,暗付道:“先不说能不能前往紫塞示警,就我这伤势,也不知有救无救?能不能挺过?”说罢,他叹了口气,大为灰心。 正自烦恼,就在这时,忽见前路上出现一个人影,挡在他身前。杨霆风定睛一望, 挡住他的,赫然是一个少女,一个美丽绝伦的少女! 那少女是如此美丽,几乎任何人一见到他,都会被她吸引。 今晚的月色,本就十分清淡,而这条巷子的粉墙,又遮去了一部分月光,使得巷子内愈发地黯淡,可是那少女的全身,却像自带光芒的夜明珠一样,有着一层柔和的、悦目的银白色光辉发出来,使得看到她的人,可以把她看得清清楚楚。 “美,真美!”杨霆风由衷的赞叹,只是,如此美丽的少女,为何在她的眼神中,总是充斥着“谋算”的意味? 杨霆风没有空去想这少女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他面前? 因为,当杨霆风第二眼看到她的时候,心头陡地一震。原来,就在那一刹间,杨霆风能清楚地看到,在少女的身后,站着一位身长八尺,面如冠玉,长相俊朗,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持羽扇,飘飘然有神仙气韵的五旬老者。 只是,在微弱的月光下,老者长宛如一个不真实的剪影,翩然出尘,宛如梦幻。 “是,先代英灵?”杨霆风大吃一惊,脱口而出。 那少女闻言,脸上也有一点愕然,接着,她现出了一种娇美绝伦的神情,微笑起来。 当她微笑之际,深浅恰到好处的梨涡若隐若现,美妙的口角,向上微扬,道:“正是先祖的英灵,卧龙——诸葛武侯,咦?你......竟然能看到?” 杨霆风慢慢站直了身体,点了点头,只是在他的心中的疑团,非但没得到解决,反倒更甚了! 见杨霆风没有答话的意思,少女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过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来,对着杨霆风胸前闻了一闻,又站到他身旁,嗅了一嗅,发出了“嗯”的一声,不怀好意地笑道:“唉......你果然......很特别......” 二人此时,相距极近,那股少女身上特有的沁香,更令得他沉醉。 也不知怎地,闻着这股体香,杨霆风感觉身上的伤口的痛感也减轻了很多,绝不是错觉。 他十分好奇,抬首直视着少女那近乎完美的脸蛋。 那少女见状,那充满睿智与谋算的眼神,竟然在瞬间化为了羞涩,如月光般的脸颊上,现出淡淡的红晕来。 杨霆风一时间,竟看得痴了。 可就在这时,少女身后忽地传来一声悠长啸声,雄浑悠长,震响八方,好似龙吟之声,大半条甜水巷内都能听见。 杨霆风被这声龙吟震得呆若木鸡,在看了一眼少女身后的‘守护灵’后,简直整个人就像是泥塑的一样,一动也不敢动。 原来,在少女的身后,赫然有一条身似长蛇,麒麟首,鲤鱼尾,面有长须,犄角似鹿,有五爪,相貌威武的青龙正在盘旋。 此时,青龙瞪圆了双眼,叉开五爪,伸出了锐利的尖钩,怒目相视杨霆风。 那少女被他的那种神态逗得笑了起来,在一笑之后,用说不出优雅的姿势,抬起手来,摸了摸身后的青龙,笑道:“阿青,乖,他没有恶意啦!” 杨霆风这时,才注意到那少女穿着一件月白色的朱文盘锦服侍,下罩鳞纱漫裹,外套云毅广袖,没有任何其他的装饰。可是,她何必要装饰呢?她露在衣袖外堪比月色的手臂与脸蛋,比白玉更润更柔、更美更细。 杨霆风看到少女的守护灵,心里顿时打了个突,奇道:“你是......谁?” 那少女嘻嘻一笑,笑得好甜,“你是真的钝,我都说啦,我先祖乃是诸葛武侯,你说我姓啥?至于名么,据我阿爷说,我从出世起,就没哭过,只是睡得很香。” “原来是武侯后人!”只见杨霆风站直了身体,缓缓拱手道:“诸葛香小妹妹,失敬失敬。” “小妹妹?”诸葛香抿嘴,笑着对杨霆风摇摇头道:“若按年龄来算,只怕,我比你曾祖的曾祖还大哩!”此话一出,杨霆风瞬间就变了脸色,忍不住笑道:“小妹妹此言差矣,草木一生,不过一瞬,人之一生,不过百年,杨某观你不过豆蔻年华,” “不信么?”诸葛香举起粉拳抗议道:“吾等‘卧龙’之人,身负特殊使命,早已突破了生死界限,岂能以貌取人?” “使命?卧龙?”杨霆风大为不解,脱口道:“难道你是天上的神仙?” “当然不是。”诸葛香被他逗得眉开眼笑,伸出那只粉嫩的小手,踏上一步,一指杨霆风鼻尖道,“你听好了,我只说一遍。这个世界,存在现世与常世两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两面;虽然有常世的存在,但无法察觉;也就是说,在常世发生任何事,都与现世无关......恩.......才怪.......” 杨霆风本来正听得津津有味,这乍闻诸葛香俏皮了一下,不由一阵头大..... 调侃完毕,诸葛香咳嗽了声,顿了顿,又指了指杨霆风的鼻子,“就像,历朝历代紫塞长城的军人们那样,出生入死,血染疆场,保卫着华夏神州不受外族入侵。” 然后,她又一副大姐姐款儿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们‘卧龙’之人,也同样保护着现世,不受常世内妖魔鬼怪们的侵袭。‘卧龙’的创始人,就是开创周朝八百年基业的姜太公;‘卧龙’的首领,名为龙首,且代代传承;“汉初三杰”之一,留侯张良便是我们‘卧龙’第二任首领,而我的先祖,诸葛亮便是第三任.......” 诸葛香娓娓道来,杨霆风听了片刻,忍不住打断她道:“停!小妹妹,你只需告诉杨某,现任的首领是谁?” 闻言,诸葛香神秘一笑,狡黠道:“你猜。” 杨霆风狂晕中.... 第一百一十六章 卧龙守护者(中) 杨霆风考虑了一下,问道:“总不会,是我们的紫塞统帅——哥舒爷吧?” “咦?你怎么知道?曾经,哥舒翰渊确实是我们‘龙爪’的备选之一,至于‘龙首’么,他,怕是还不够格。”诸葛香露出惊讶的神气,接着,她恨铁不成钢地道:“可惜啊,可惜——” “曾经?可惜?”杨霆风闻言,不由暗暗心惊,忖道:“连哥舒老帅都不够格?” “是啊,早在三十年前,我们‘卧龙’就对哥舒发出了邀请。”诸葛香环抱双臂,摇了摇头,口中轻笑道:“可惜,哥舒的心思,只在追逐权力之上,是以,他并非是我们需要的人。” 她话音刚落,杨霆风就呸了一声,不屑道:“难不成,追逐权力也有错?你们第一任首领姜太公,第二任首领留侯张良,包括你的先祖武侯诸葛孔明,又有哪个,不在权力的巅峰?” 这话说的,诸葛香听得莫名其妙,但偏偏无法反驳,然‘卧龙’的历代首领,决不容人羞辱半分,于是,她忍不住骂道:“你知道个.......!” 说罢,她又意识到女孩家家的,说脏话不好,遂叹了口气,道,“罢了,本姑娘不与你争辩,总之哥舒他不是我们要的人。” 杨霆风则暗自冷笑:“依杨某看,哥舒阿爷也未必瞧得上你们。” 却听诸葛香续道:“从东汉末年至两晋,从五胡十六国到北周,历经三百多年的岁月,而我们‘卧龙’只找到了两个‘龙首’的备用人选。” “才两个?”杨霆风听得冷汗直流,“还只是备选?” 要知道,从汉末三国到两晋南北朝,中原大地,战火不断,正是名臣猛将辈出之时,而这三百多年的时间,竟然只有区区两个人选能入‘卧龙’的法眼? 还当真是视天下英雄如草芥啊。 “这两人,得是什么‘神仙’啊?”杨霆风听得入神,不禁好奇道:“敢问是哪两位?能得你们卧龙的青睐?” 诸葛香瞥了杨霆风一眼,眼角含笑,一只玉手叉腰,另一只手,伸出一根青葱般的指头,竖了个‘1’字,娇笑道:“这第一位,便是前秦丞相王猛。” 杨霆风听她将“王猛”两字叫得格外亲热,不由得侧目瞧去,却见诸葛香脸上露出奇怪的神情,似温柔又似憧憬,不由暗付:世人总喜欢将诸葛与王猛并列,是曰一时猛亮,你敢说你没有任何私心? 但见诸葛香,两眼望着远处,喃喃地道:“王猛大人,不但瑰姿俊伟,文武双全,任职十八年来,鞠躬尽瘁,综合儒法,选拔廉明,励精图治。政治上,抵制权贵,整肃吏治。军事上,军纪严明,平定五公之乱,统兵攻占前燕都城,都督关东六州军事。经济上,劝课农桑,开放山泽,兴修水利,实现田畴开辟,仓库充实。他执政期间,饱受战乱的北方呈现出中兴的景象。” 顿了顿,她又不禁感慨道:“便是先祖孔明公说到他,都要点一下头的,称赞几句,他老人家早已对世事看得很淡,而后辈之中,能得他认可的,算起来屈指可数。不会超过五个。” 提起王猛,杨霆风也无话可说,毕竟南北朝第一人实至名归。当下,也毫不吝啬地赞道:“苻坚机明好断,纳善如流。王猛有王佐之才,锐于进取。观其君臣相得,自谓千载一时!正所谓功盖诸葛第一人,若非早亡,苻坚南下对上了南朝第一谋士谢玄,恐怕后面,就不会有淝水之战的惨剧。王景略,王忠公,在下还是服的。” 诸葛香见杨霆风十分认可,心中不由大喜,点头如捣蒜道,又露出那种温柔憧憬,只是叹道:“不过先祖孔明公也说,王猛其人,个性太强,独来独往,细事不干其虑,这是他的缺点,不过瑕不掩瑜。” 杨霆风一听这话,胸中忽地腾起一丝不快,心道:“你们这个什么鸟卧龙的,还真是穷讲究,就不许别人有一点小缺点了?”念及于此,他瞅了诸葛香一眼,嘲讽道:“如诸葛妹子所述,这第二个备选,总不会是南朝的谢安吧?” “啊?他?不是,不是。”诸葛香秀眉紧蹙,摇了摇头,伸出第二根手指,正色道:“第二人,便是南梁的名将韦睿。此人仁民爱物,肯与士卒同甘共苦,一生廉洁,家无余财。钟离之战中,大破北魏,取得“南北交战以来南朝所未有之一大捷”,北人对其颇为畏惧,称他为“韦虎”。” 杨霆风闻言,又呆了一呆,关于这第二龙首的备用人选,也确实太出乎意料了。 他原本心中所想:即便不是谢安,也该是谢玄或者陈庆之,这倒不是说韦睿不行,只是常言‘南朝多好臣’,江南亮眼的名臣猛将也不少,似乎怎么也轮不到韦老虎。 不过,杨霆风倒是发现了,他们‘卧龙’首领的评选的一个大概标准。 那便是,即能率军打仗、治军训练;又能政治改革、撰写兵书,还要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全能型统帅。 当然,这其中,战策谋略要高于行军打仗。第二,便是道德标杆。历史上名臣猛将不少,但是或多或少都有些个人问题,偏科严重,而‘卧龙’又恰恰特别注重这个,这就导致了一大批军事能力极高的将领无法成为人选。 不过,这一切都只是杨霆风的猜测。 更重要的,是不管他们‘卧龙’要选谁当首领,当爪牙,统统与他无关。 他杨霆风,也非‘卧龙’之人,没有权力表示赞成或反对,只是道:“好了,诸葛小妹妹,说了那么多,你们卧龙找杨某有何贵干?” 诸葛香眨了眨眼,吐了吐丁香小舌,咯咯娇笑道:“自然是拉你入伙;不然,本姑娘大晚上的,不去睡觉,徒废这口舌地对牛弹琴呐?” 杨霆风摇了摇头,摊手道:“这和杨某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什么卧龙的,他只是好奇,却没有任何兴趣加入。假设真有妖魔鬼怪入侵,他杨霆风自然会履行军人的职责使命,保家卫国。 诸葛香皱起了秀眉,问道:“你身上,有两个先代英灵?”杨霆风点了点头,却并不答话。 诸葛香咕咕哝哝几句,续道:“你的体内,好像有三个守护灵,是不是?”杨霆风又点了点头,诸葛香道:“那你还想什么呢,加入我们啊!” “这有没有灵,和加入你们,好像是两回事吧?”杨霆风一时语塞,但他现在没闲情和诸葛香在这扯淡,遂摇了摇头,表示拒绝。 这下,倒是大大出乎诸葛香的意料,她没料到杨霆风拒绝地那么干脆,但她显然也不想放杨霆风走。 顿时,巷子里一片寂静,好不尴尬。 过了半晌,杨霆风见这样耗下去可不是办法,于是妥协道:“诸葛小妹妹,你看,这件事,咱们还是从长计议,先让杨某去疗伤可好?” 闻言,诸葛香冷着脸,没有说话,心里却早已骂翻了天:“和你祖奶奶我玩缓兵之计?本姑娘可是你祖宗......” 杨霆风咳嗽一声,望着诸葛香好一会儿,见后者既没答应,也没反对,不禁笑道:“你看,杨某还管着一大票的兄弟,总不能因为你今晚的一番说辞,就加入你们,扔下他们不管吧?” 诸葛香被他说得无法反驳,只能瞪着一双美目,死死盯着他。心里却道,“本姑娘信你个鬼?还不是舍不得这个小官?” “还有,不是我说啊,像你这样年轻.......呃,貌美的姑娘,为什么要加入‘卧龙’呢?”杨霆风耸肩道:“还是早些找个好人嫁了才对嘛。” “我嫁你个鬼,本姑娘倒是想来着......”诸葛香心道,“还有,这卧龙本就是姑娘的娘家,又谈何加入之说?臭小子嘴里就没一句好话。” 她越想越气,也不知是杨霆风哪句话戳中她痛点,突然,只见诸葛香一跃而起,挥起粉拳就冲了过去。 杨霆风此时伤势沉重,根本无力躲闪,眨眼间就被她按倒在地,脸朝下,背朝上,弄了个狗啃泥,不由暗暗叫苦,痛骂自己嘴贱。 “说,你错了没?”诸葛香小嘴一翘,凶巴巴道。 可过了半晌,却不见杨霆风绘画。 诸葛香一愣,转面一看,但见杨霆风的整张脸,被她死死按着,紧贴地面,不太好答话,遂手指微动,松了一松,笑骂道:“臭小子,本姑娘这套兰花弗穴手早已练得炉火纯青,这出手自有分寸,休想装死蒙我。” “咕!”杨霆风吐出一口灰尘,咕哝道:“错了。” 诸葛香装傻充楞道:“什么错了?哪里错了?” 杨霆风又吐出一嘴灰尘,咳了咳道:“嘴贱,欠打。” 见他求饶的样子,诸葛香不由玩心大气,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表面上却冷哼一声道:“那你说,要不要加入‘卧龙’?” “行行行,我加入!”杨霆风大声念道,心里却想,“嘿嘿,且先应了你,待脱身后,杨某就来个翻脸不认人,你‘卧龙’再厉害,还能来军营里绑了你杨爷不成?” “那好。”诸葛香眉开眼笑,相当满意道:“待会我念一句,你也跟着我念一句,念完本姑娘就放了你。” 她话音刚落,杨霆风心中便‘咯噔’一下,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卧龙守护者(下) 杨霆风见势不妙,急忙大声道:“诸葛小妹妹,请等一下!” 诸葛香笑道:“嘻嘻,以后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不分你我,你有话便说,不必那么客气。” 杨霆风接道:“这跟着你念完以后,会怎样?” 诸葛香故作惊讶道:“咦,原来你不知道哇?” 杨霆风心道,“你不说,我知道个鸟?”面上却保持微笑:“还请诸葛妹妹,不吝赐教。” 见杨霆风突然服软,加之他询问‘卧龙’之事,还似乎十分上心。 诸葛香心中的恼怒,不知为何竟然烟消云散了,她不由转怒为喜道:“起完誓言,你就正式成为我们‘卧龙’之人了,这身上也会随机生成一个龙形的印记,你看——”说罢,她伸出纤纤柔荑,露出雪白的小臂。 杨霆风抬眼一看,但见诸葛香的小臂处,刺着两条盘着的卧龙花绣,一黄一紫,形态逼真,非常耀眼,却似龙行踏绛气,天半语相闻。龙嘘气成云,云固弗灵于龙也。 “果然,没那么简单!”杨霆风微微皱眉,大声道:“喂,我说,不念成不成?” “不成!”诸葛香叉着腰说道,“没这个印记,你算什么入伙?” 杨霆风闻言,忽然想到了什么,诧道:“如果有一天打算退出了,这印记是否会消失?” “还想退出?”诸葛香微微笑道:“既然入伙了,生是我卧龙的人,死是我卧龙的灵!” 话音刚落,杨霆风机灵灵打了个寒战,暗付道:“这人都死了,还得给你们做牛做马?也难怪哥舒爷不想加入你们.......” 想了一会,杨霆风苦着脸道:“算了,我还是好好当我的兵吧。” “那可由不得你了。”诸葛香坏笑道:“举头三尺有龙首,他们都看着你呢,怎么能反悔呢?” “这不还没入卧龙么?”杨霆风皱眉,悻悻答道。 “唉,晚啦!从你答应的那刻开始,这历任龙首的分灵,都来到了你的身侧,看着你呢。你若是反悔,会遭受天罚的。”诸葛香吓唬他。 杨霆风顿时被唬住,脱口道:“真的假的?” “他们已经赶来了。”诸葛香格格娇笑,指了指杨霆风的身边,道:“就在这里。” 话音刚落,只见杨霆风左右四顾,四面张望,却不见有灵,皱眉道:“你唬我呢?” 诸葛香摇了摇头,用手一指,指向粉墙。 杨霆风挣起一瞧,只见,粉墙内,有两道白光颤动了一下,本来不那么真实的剪影,一下子像膨胀起来,不多时,两个剪影化为实体,缓缓动了起来,走出粉墙,走向二人。 为首一人,是一名百岁老者,白袍鹤发,扎道士髻,双颊清瘦,一双眸子,精光灼灼,有一种不容人逼视的雍容气态,肩上一根碧玉鱼竿,数十尺长的渔线上,竟然没有钓钩? 但见他垂竿而立,周身白气袅袅,散入周天。 有诗日: 子牙此际落凡尘,白首牢骚类野人。几度策身成老拙;三番涉世反相嗔。 磻溪未入飞熊梦,渭水安知有瑞林。世际风云开帝业,享年八百庆长春。杨霆风瞧得吃惊,心道:“来者莫不是姜太公?”不过,杨霆风一见到他,不知为何,没来由生出一丝亲切感。 老者信步过来,拱手赔笑说:“小友猜的不错,正是姜尚。” “真的是太公望!”杨霆风吃了一惊,急忙对姜太公抱拳作揖道:“前辈好!后世之辈杨霆风有礼!” 姜太公捋了捋白须,望了诸葛香一眼,白眉一抬,正色道:“阿香,给杨兄弟疗伤吧,用卧龙秘传的八门化伤法。” 诸葛香一愣,道:“太公爷,这家伙还不算我们的人....”话还没落音,但见姜太公白她一眼,她蓦地面红耳赤,嘟嘴道:“行啦……行啦……” 说罢,她重新将杨霆风按坐,引动自然之力,在他背后轻轻一拍,为他推拿数下,不多时,但见无数绿莹莹的元气,在二人周围流动,杨霆风瞬间疼痛大减,伤口开始逐渐愈合,不由脱口:“好神奇的医术。” 姜太公看杨霆风没了大碍,便歉然道:“杨小友海涵,阿香不懂事。”他的态度谦恭,但一点都不卑屈,让人十分舒服。 杨霆风嘿然一笑,拱手道:“不敢,不敢。诸葛小.....哈哈,和杨某闹着玩呢!” 常言道:大度之人,人人愿与之交往。 姜太公见他如此大度,胸中一暖,捋了捋须,道:“小友尽管放心,卧龙之人,全凭自愿,既然杨老弟无意,某绝不强求。” 既然提到卧龙,杨霆风陡然想起那个怪梦,以及近期一系列关于鬼怪之事,于是,他借疗伤之余,忍不住向姜太公询问起来。 姜太公皱着眉,捋了捋须道:“此事说来话长,如果想知道原委,小友就得听我从头到尾的叙述。” 杨霆风点了点头。 姜太公哈哈一笑,道:“小友请保持耐心,因为......真的很长!” 杨霆风心中咯噔一下,又点了点头。 毕竟,即使不加入卧龙,杨霆风与整个紫塞边军,依旧得面对来自异界的敌人。 可对于这个敌人,既无完整的史料记载,‘夜不收’也无任何有效的情报,可以说,对于它们,整个边军是完全未知的。 姜太公目光灼灼,在想了一想之后,望向了远方。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他的思绪,犹如即时画面似的,在杨霆风眼前一一呈现。 盘古开天辟地,清气上浮为天,浊气下沉为地。 清气分为两支: 西华至妙之气化为昆仑,昆仑之神为西王母。 东华至玄之气化为东海,东海之主神为帝俊。 浊气也分为两支: 北极至恶之气化为幽都,幽都本无主,自颛顼去后,统一幽都,始称幽都王。 南极至善之气化为世间各种生灵万物,山川河流等,构成了我们所处的现世。 为了维持两界的平衡,众神在幽都与现世之间,构建了一道不可跨越之门,始称太古铜门! 自黄帝战胜蚩尤,飞升成仙后,少昊传帝位给颛顼,颛顼将帝位传给了帝喾,帝喾之后又传帝位给了尧。 尧晚年又将帝位禅让给舜,舜帝贤明,深受百姓爱戴,却不幸于南巡途中惨遭刺杀而死。 舜死后,治水有功的大禹即位。大禹晚年,欲禅其位与皋陶,谁知皋陶竟先大禹而去,最终大禹的儿子启继承了地位。启年轻的时候尚能严于律己,勤政爱民,平定四方叛乱。 可是后来,待到天下大治,王位巩固,启也逐渐的堕落起来....... 而就在此时,遭受东海主神帝俊迫害的幽都王颛顼,在与日俱增的怨念与仇恨中,终于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在幽都王一声令下,无数妖魔从太古铜门蜂拥而出,誓要占据整个现世,并企图联合异邦高天原的黄泉之神伊弉冉尊,共同消灭东海神族。 从太古铜门杀出的妖魔军声势浩大,幽都妖魔军很快占领中原北方大陆,烽火燃遍了天下,多个地区接连失守,相继沦陷,被妖魔所侵占,百姓流离失所,哀号遍野,整个华夏王朝岌岌可危。 “难道夏朝的军队,就不管国家死活?”杨霆风听到此处,不由好奇道。 “夏皇朝由于启晚年的昏庸奢靡早已国力衰败。又因启逝世突然,事先并未制定继承人。几位皇子为夺皇位,骨肉相残,朝中大臣为争权夺利分崩离析,无力组织起有力的抵抗。”姜太公喟叹道:“杨兄弟,这世上的至暗之源,莫过于权力之争了。” 杨霆风干咳一声,不置可否,继续问道:“那后来呢?” 姜太公略一沉吟,接道:“后来,无数奇人异士,自发组成反抗军,聚集在关中、辽东、荆楚、巴蜀、陇右、江南、岭南、中原八个战场,做着最后的反抗。而我们的这一支‘卧龙’,正是巴蜀的那一支异人之后。” “这上古的传说故事,原来都是真的?”杨霆风听得目瞪口呆,脊背上渗出一层冷汗,过得半晌才道:“也就是说,像你们卧龙一样的组织,这世上,还有七个?” “正是!”姜太公颔首道:“我们这八支人马,构成了我们华夏文明的一张天网;就如同你们紫塞边军,守护长城;而我们,守护整个华夏文明。”说罢,姜太公面有忧色,默然不语。 杨霆风迷惑地望了姜太公一眼,问道:“前辈,既然知道了妖魔,是从太古铜门而来,你们八家为何不联合起来,埋伏在铜门附近,来个关门打狗岂不痛快?” “嘿,好一个关门打狗,岂不痛快!”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另一白影突然说话了:“从上古时期至东周列国,从战国七雄到楚汉争霸,从汉末三国至两晋南北朝,这数千年来,无论是正面战场,还是奇袭策略,我等皆未尝一胜,强弱之势一眼便知,小娃儿简直是信口雌黄。” 杨霆风斜眼一看,只见姜太公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中年男子,生得丰神如玉、俊朗无匹,双眸宛如星辰、深不可测。他背负双手,闲庭信步,显得神采飞扬,踌躇满志,智珠在握,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有诗赞: 博浪明沙寒日色,钧阳古洞起秋声。 祠遗故园归初去,封愿留侯淡世名。 汉室开基第一功,善哉能始又能终。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杨霆风一瞧,不由忖道:“这人不会是留侯张良吧?”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张良子房 来的第二人,正是张良,张子房。 秦末汉初杰出谋臣,西汉开国功臣,政治家,与韩信、萧何并称为“汉初三杰”。 张良精通黄老之道,不恋权位,晚年随赤松子云游四海,文成作师,通幽冥口。 汉高祖刘邦曾在洛阳南宫评价他谁——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只不过,说起幽都之事,张良便完全不像那个智珠在握,胸有成竹的谋士——倒更像是一个迷茫的中年男人 他其实仍是他。 只不过,这回面对的对手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他虽然处于‘灵体’的状态,没有任何生者的气息,但杨霆风还是能感觉到,张良很累,那是一种心力憔悴的疲乏,而非身体上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厌倦了,心疲力尽...... 看来,和妖魔的仗并不好打,现世的仗也没那么容易。 只不过,再憔悴的张良也还是张良。再疲乏的留侯仍然是留侯。 那位博浪沙刺秦,助刘邦建立大汉的顶尖谋臣并不那么容易倒下。 姜太公转身,对着张良道:“子房辛苦。‘卧龙’之事如此繁杂,竟还让你专程来一趟。” 张良淡淡回礼道:“这倒没事,太公您老也不是不清楚,这公务永远处理不完,也不差这点功夫。相比之下,咱们‘卧龙’的香火得以延续,恐怕更为重要。” 姜太公歉然道:“咱‘卧龙’招人,首重品德;这也导致,我们在八门之中,最不兴盛;要不然,也不会让你这个卸任的前龙首,重新出山了。” 张良微微笑着,捋着须尾,笑道:“‘卧龙’者,无自甘堕落之辈,麾下没有上下级之分,彼此间都当着一家人。子房既是‘卧龙’门人,更是‘龙首’,多干一些,也是应当。” 他虽说疲惫,但笑意依然潇洒,那是只限于中年人的洒脱。 虽不如老年姜太公般仙风道骨,也不似青年杨霆风的英姿勃发,却给人一种极其可靠的感觉。 那一瞬间,杨霆风突然感觉,有无数破碎的片段闪过脑中,仿佛依稀往梦,又好像似曾相识。到底是真是幻,是梦是实,却一时说不清。 就在这一迷茫间,张良微微一笑,瞅了瞅杨霆风,突然正色道:“生前便是缺德狠毒之人,你收了他,等于在五脏六腑内结了毒瘤,埋下了祸根。虽说短时间内,可以提升战力,但是,如任意他们留存,未来可能将反噬其主.......” 话音刚落,杨霆风剑眉一扬,暗付道:“留侯他......莫非意指武安君白起?” 张良倒并不点破,只是接上话题道:“自太古铜门被开启后,幽都方面,根本都不按常理来进行战争,仿佛这场战争的唯一目的,就是杀戮。” 杨霆风用心听着,喃喃自语:“杀戮么──” 张良微微颔首,捋须喟叹道:“千年以来,战争的目的,不外乎四种;第一、迫使敌国放弃武力反抗;第二、迫使敌国达成政治妥协;第三、占领领土;第四、推倒政权。可纯粹以杀戮为目的的战争,却是闻所未闻的! 杨霆风缓缓吸了一口气,沉默了一会才道:“血脉断绝么?” “正是!”张良望向杨霆风,又道:“这是一场漫长的战争,从太古铜门开始,到如今,已经进行了几千年之久了!刚才太公他老人家,只是给杨兄弟起了个头,如你愿意听——” 话还没落音,杨霆风陡然打断了他的话头:“敢问张侯爷,这太古铜门的裂缝入口,是否就在我紫塞西面的狼山的一座寺庙之中?” 张良望了姜太公一眼,后者微微颔首。 得到授意后,张良用力点着头,神情也变得十分严肃。 闻言,杨霆风全身陡然震动了一下,一时之间,竟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看来,梦境中的一切,赫然都是真的。 张良接着又道:“你猜得不错,那......不是梦......也不会再有梦了,镇压裂缝的神庙已经完全沦陷,新一轮的战争,已经开始了!而紫塞,便是幽都常世的第一站。” 杨霆风深深地吸了口气,讲不出话来。 虽说,他早已猜到结果。但这句话从张良口中讲出,还是让他感觉不可思议! 场中静了一会,杨霆风才又道:“看来,杨某得亲身前往紫塞示警了。”讲到这里,他略停了一停,双眼之中,射出一道炯炯有神的光芒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士兵,在有了全新的敌人后,特有的兴奋神态。 张良欲语又止,在他不真实的剪影上,能看出神情十分为难。 这种情形,杨霆风一看就知道,他心中还有一些秘密,未曾说出来! “张侯爷有话请直说!”杨霆风小心翼翼地问道。 张良叹了一声:“杨兄弟,你也太高估了紫塞边军的力量了!子房知尔等皆乃悍不畏死的好汉,你们的哥舒统帅,甚至还留有‘杀手锏’,但这些,并不能战胜那些幽都来的魔物!不错,哥舒的‘后手’很强,这一招,甚至可以打败方今天下的任何一支军队......但绝不包括幽都在内的非人!差距太大。” 杨霆风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服,问道:“杨某可以同意侯爷的说法,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您说的差距,究竟差在哪了?若论军队,我近卫骁骑营皆天下骁锐,自组建以来,未尝一败,力压西域群雄,威震草原诸部。若论排兵布阵,战略计策,天下四智之中,有三人在边军中服役......” 张良瞧了杨霆风半晌,捋须道:“它们的生命,与我们不大相同。我们生而为人,命十分脆弱。而它们的体魄强悍,延续力比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发生在你身上的奇异遭遇,还不能使你相信它们的力量?” 杨霆风迟疑道:“杨某承认,那是人力无法对付的力量──但是,一场战争的胜败,决定权永远在人,而非手段!” 二人的对话,很明显不在一个频道。 张良的意思,其实很明确,敌人的力量,可能远超乎人类的想像之外,甚至远远超过杨霆风的认知。 当初,他相助刘邦入都关中后,天下初定,他便托辞多病,闭门不出。 随着刘邦皇位的渐次稳固,张良逐步从“帝者师”退居“帝者宾”的地位,遵循着可有可无、时进时止的处事原则。 在汉初刘邦翦灭异姓王的残酷斗争中,张良极少参与谋划。在西汉皇室的明争暗斗中,张良也恪守“疏不间亲”的遗训。 后来,在目睹了彭越、韩信等有功之臣的悲惨结局后,他自请告退,摒弃人间万事,专心修道养精,崇信黄老之学,静居行气,欲轻身成仙。 大约也就在这时,他逐渐接触到一些关于上古典籍,对远古的神话产生了兴趣。 这其中,有一本先秦典籍《山海经》引起了他的极大关注。 那看似荒诞不经的文字背后,却暗藏玄机。 甚至,在机缘巧合下,张良的灵魂曾经回溯到过去发生的事情,与杨霆风如出一辙。 比如黄帝大战蚩尤、再比如夸父逐日、精卫填海、羿射九日等等。 其中的涿鹿之战,更是打开了子房,一个全新的世界观。 在张良生活的时代,是以冷兵器为主导的楚汉战场。 而涿鹿之战,这场比楚汉争霸更久远的战场,却颠覆了他的全部认知——原来战争可以是这样的。 比如蚩尤。 据记载,蚩尤是一个铜头铁额、三头六臂、八脚着地的怪人;他善用刀、斧、戈、戟,刀枪不入,能御风而行,会狂喷白色烟雾,并可以通过吃进铁、沙制造兵器。 但在张良的眼中,蚩尤却是一台拥有超合金机械骨骼,极其复杂的电子机器人,它可将局部瞬间变为尖锐的利器,一切常规物理攻击均无法对其造成实质性伤害...... 而来助力黄帝阵营的九天玄鸟,相传是形象类似燕子的神鸟。 可在张良的眼中,赫然是一架战采用低装的二角翼,机身棱角分明,双鳍向外扩展,有尾带边的三角翼,翼身融合体双垂尾布局的超强的轰炸机。机身采用雷达吸波材料,拥有生物动态迷彩,从该机喷射的氮气来看,动力系统相当强劲。 那么,作为陆战兵王的蚩尤,自然不可能抵抗来自空中的剧烈炸弹的毁灭性轰炸,蚩尤战败便无悬念。 蚩尤之所以战败的另一原因,就是他的重要盟友巨人族——夸父未能投入战斗。 夸父为何逐日? 因为夸父是一种依靠太阳能源启动的机械巨人,并且克制九天玄鸟战机。但是,还未赶到战场,夸父便死于天帝给黄帝的最终援兵"应龙战舰"之手。当然,无论是夸父还是应龙,都是高科技智能兵器。 而在漫长的灵魂旅途中,张子房不但大开了眼界,同时也证实了一个观点。 那就是,时间是不存在的。 自古以来,人类对时间的概念来自于空间的变化,日月运行,自然界万物的生长枯荣,生命的生老病死。 从一分钟之前,到亿年之前,我们所看到的万物在流逝变化,这一切都只是变化而已。 而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全是由于各种生物存在的缘故。 若是根本没有生物,连“时间”这种观念都不会有,也就不存在什么过去未来。 正因为有生物,在逝去的时间里,出生、成长、死亡,所以有了时间。 而唯一能衡量时间的单位,即是——速度! 第一百一十九章 诸葛孔明 张良说到这里之时,杨霆风的伤势,已然全愈。诸葛香不但替他治好了全身的伤,甚至,连疤痕也给消除干净。 此时的杨霆风,当然不知道这是‘卧龙’秘传的一种疗伤圣法,还颇有来历,而且极其难练。诸葛香研习百年,也不过刚刚窥入门径,竟有如此惊人的效果。 “好神奇!”杨霆风查看了下伤口,错愕片刻,急忙转身道谢,却陡然发现——刚才还神采奕奕、年轻貌美的诸葛香,此时已是脸有骇色,浑身有神无气,老态龙钟之态尽显。 她的满首青丝,却是在一刹之间化雪为霜。朝如青丝暮如雪? 诸葛香定定瞟了杨霆风一眼,却是一言不发,只是收敛心神,原地盘坐,闭目调息。 看来这八门化伤之法,不但耗去她许多心力,这副作用也十分明显。 杨霆风见状,心中很是感动,却愣愣地说不出话来,姜太公洞悉了他此刻的想法,捋须笑道:“小友尽管放心,小香她,刚才引动了自然之力,消耗甚巨,才会如此;只需休息半个时辰即可恢复,无需担心。” 话虽如此,杨霆风依旧心头一热,脱口问道:“你们,为何帮我?” 姜太公捋须一笑,向杨霆风颔首:“我们有缘,小友不必挂怀。将来,你我还要并肩作战,共赴太古铜门,这是你的宿命.......哈哈,老头子话太多了,告辞——”说罢,姜尚哈哈大笑,扬长而去,那宛如梦幻的白影,也渐渐消散。 杨霆风此时,并不明白姜尚的意思。他只觉得今晚,太公望并没有对他全盘脱出。 真正的姜尚,究竟怎样的一个人? 到底是周朝的开国元勋?齐国开国君主?还是传说中的神仙? 杨霆风并不清楚。 但他知道,无论在朝在野,太公都是被后世推崇备至,历代皇帝和文史典籍尊为兵家鼻祖、武圣、百家宗师。 他的格局和眼光,要远远高于常人,既不需瞒着杨霆风,更无需骗他。 是以,杨霆风并不明白太公所言,以及他的暗示。 于是,他只能向张良请教。 不过,留侯却只是拈须沉吟,摇头不语,片刻后,才缓缓说了一句,“时机未到!”后,也如太公一般,飘然离去。 蓦地,场中再次只剩下诸葛香一人。 杨霆风守在她身边,见她脸色逐渐转好,浑身白光乍现,满首的白发之中,一条黑发若隐若现......很显然,她的元气,正在快速恢复。 杨霆风观察许久,心中暗暗佩服。 就在这时,忽闻一阵呼噜声响起,杨霆风不由得一愣,仔细一瞧,只见诸葛香整个身躯离地三尺,漂浮在空中,竟呼呼大睡起来? 杨霆风一怔,深怕她摔在地上,急忙伸出双手虚托在下方,防止其突然掉落。 他打量诸葛香一阵,发现其呼噜声时而恍若惊雷,时而如虬龙龟息,有时发出鸟鸣之声,调子此起彼伏,各有不同。 杨霆风心中好奇,细细观察,却见诸葛香整个身躯呈朱雀展翼之状,呼吸之间似有龙吟之声,头上的青色也越来越多,越变越快,不禁恍然道:“得凤之象,烛龙之息,朝凤夜龙,日夜交替。原来,她用此法可以加快时间的流逝,更快地恢复!” “说的是。”却听一人应声而出,从诸葛香的身后内走了出来,站到月光下,笑了一笑——那样的一笑,是如此的年轻儒雅,而且仪容庄重;不过,当杨霆风仔细一看,却发现来者虽然看上去年青,但却满脸星霜,皱纹遍布,好象历尽苍桑剧变,心力憔悴。 也就是说,若不细看来人的脸容五官,会错觉他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但看清楚了,那一张皱纹纵横交错的脸,一看就是五十开外以上的人了。那眼神却如一口看不到底的古井,深不可测。 来的,正是诸葛孔明。 那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季汉丞相。 有诗赞: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据《三国志》记载: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 他的发鬓,早已苍白。而他这个年纪,满头白发未免来的太早,也许是生前为国伤神,也许是出师北伐为大军操劳....... 也许是为了那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他出生于琅琊诸葛氏,父亲在朝为官。 虽说,诸葛氏在琅琊,也算是名门,但和地头蛇琅琊王氏比起来,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而诸葛孔明从出生开始,就赶上了乱世。 那还是东汉末年,汉室朝堂腐朽无能,先有外戚篡权,后有宦官乱政,致使百姓不堪其苦,在有心人的煽动之下,一场声势浩大的起义轰然爆发,乱世由此开始! 诸葛亮三岁那年,黄巾起义爆发,天下大乱。 那一年,诸葛亲眼目睹了,如拳头般大小的蝗虫,啃食尸体的场景。 当蝗虫群穿过身体的时候,血肉瞬间啃食殆尽,眨眼,只剩下一副骸骨。 汉灵帝无力平乱,军阀、豪族、士大夫集团等各怀鬼胎,借打压黄巾之名,行壮大自身之事。 后来,西凉军阀董卓在此期间发展迅猛,黄巾之后,他强占洛阳,废立少帝,独揽大权。 士大夫集团不愿这西凉军阀做大,暂时结盟相抗,汜水关下,联军已经集结待命!而董卓的西凉军,由于常年与异族作战,凶悍勇猛,异于常人,双方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那一年,小孔明亲眼目睹了,盘旋在空中的秃鹰,将两军将士的尸体啃得面目全非,看起来可怖之极的景象。 五岁那年,母亲去世,三年后,父亲也撇下他走了。他只能搬到叔父诸葛玄家中生活。十一岁那年,董卓死了,没有死在联军手上,却是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而那一年,天下更乱了...... 诸葛亮来到了杨霆风的面前,轻摇羽扇,平静道:“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妖魔的源头,其实都源于战争,始于战争,长于战争!当战争的恶业积蓄到了一定程度,逝去之人就会化身为幽都之魔,为祸众生。” 杨霆风震动了一下,重重点了点头。 诸葛亮苦涩一笑,说道:“看来小友多多少少了解到,为何每逢乱世,都是妖魔鬼怪最为猖獗之时。” 杨霆风沉声答:“是!” 说到这里的时候,诸葛孔明的眼里,露出了感慨:“自太古铜门一役后,我华夏总共发生了三次大规模妖魔入侵,小友知道是哪几个时期么?” 杨霆风点了点头,思绪开始逐渐清晰,他想了一想,说道:“春秋战国,汉末三国、五胡乱华!”当他说到‘五胡乱华’的时候,身子发着抖,声音也发着颤。 毕竟,五胡乱华也是华夏族一段至暗的历史时期。 五胡乱华究竟有多乱? 据记载,这些来自蛮荒的胡人不仅作战勇猛,还保留着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恶性,那就是将汉族女子作为军粮。 这其中,特别是羯族,从来不携带军粮。 因为,在他们眼里,汉人女子便是最好的“军粮” ——在晚间供士兵玩乐;白天则随意的烹食 而慕容鲜卑,在中原掠夺无数财富不说,还俘获数万名女子,在回军的途中,边走边烹食,最后还将她们赶入易水淹死。 在胡人野蛮的统治之下,北方汉人人口急剧下降,从鼎盛的两千万,最后只剩下四五百万人口。 另外,在长达550多年的春秋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为争夺土地和臣民,发动了无休止的战争。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每天都在上演,给百姓带来极大苦难。 而这其中,仅秦国杀人总数,便超过一百三十万! 长平之战,仅坑赵国降卒即达四十五万。 这还只是一个秦国,若是整个华夏七国百姓,死于这场战争的,又有多少? 而有记载的战役有多少?无记载的又有多少? 而比起战国时期,更为混乱的汉末三国,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曹操的《蒿里行》就是汉末真实的写照: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第一百二十章 大隋冰尸(特别篇) 杨霆风皱着眉,拱手作揖道:“丞相,杨某还有一事不明,还望赐教。” 诸葛亮轻摇羽扇,笑道:“此地不宜久留,不如另择一地详谈吧。” 杨霆风微微颔首。 诸葛亮抬头瞧瞧月色,掐指一算,口中默念着听不太懂的咒语。 不一会,一道月光从天而降,罩住三人,杨霆风陡然发现,自己身边的事物快速变换。 然后,听觉消失了,周边的一切声音都开始听不到。 紧接着,视觉消失了,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白茫茫,越来越浓,越来越密,直到变成一片白色的大幕。 杨霆风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逐渐消失…… “嘟......嘟......”冥冥之中,杨霆风的耳畔似乎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怪声。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啊,抱歉博士,我先出去接收下讯息!” 另一个柔弱的声音道:“去吧,记得给我带杯咖啡......恩......知道怎么配吧?” 清脆的声音笑道:“明白博士,三匙淡奶,两勺砂糖。” 柔弱的声音很满意道:“恩恩!” “咻呜”似乎是开门关门的声音。 “嘟”的一声过后,一个粗大嗓门急匆匆道:“喂,人呢,在哪,在哪?” 清脆的声音平静道:“在研究所的实验室,什么事?” 粗大嗓门急促道:“急事,你方便先来下我这里吗?” 清脆声音平静道“啊?什么问题?” 粗大嗓门忽然小声道:“你还记得我们在九十六号古墓坑的那具唐代女尸吗?” 清脆声音疑惑道:“恩?怎么不记得?六个月前,山西阳泉娘子关附近,我们的考古人员,在紫塞古长城的废墟之中挖掘出来的,怎么啦?” 粗大嗓门兴奋道:“恩......对.......我以为她会跟其他古代人尸体一样排斥。你知道吗,你知道吗,就在刚才,我们的专家给她的遗骸,使用了细胞重生生物技术与全氟碳化物(pfcs),我的天,这女尸的脑电波竟然有了反应......” 清脆声音激动道:“真.....真的?” 粗大嗓门也激动道:“当然是真的。现在,我们正在紧急修复她的躯体。如今,女尸的身体各项数值都在逐渐恢复。我已紧急向上级做了汇报,上级专家,已经预订了今天最早的航班,正在赶来。” 清脆声音颤抖道:“现在,全世界的animus(人类dna先祖记忆装置)研究所,都在使用他们后代的自愿者,虽说也能了解那段失落的历史,但限制也是极大,使用者只能探索他们自身基因内的先祖记忆。而且,使用者不能随意使用我们想要的方式来演绎历史。毕竟,这段记忆并不属于主角的后人,也因此,会留下许多记忆空白。” 粗大嗓门补充道:“而且。自愿者们,也并非每次都能同步记忆成功。另外,长期使用animus,让自己长时间地暴露在先祖记忆中,会造成记忆混淆,甚至记忆重叠。自愿者们将彻底迷失自我,导致所谓的记忆出血效应。” 顿了顿,粗大嗓门激动道:“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有真正属于那个时代的‘人’,那么,她的基因记忆同步数据将更加完整,那段时期人类的所有历史都将在我们眼前开放,而风险也将更低。” 清脆声音颤抖道:“这的确是考古史上,进击的一大步!只不过,还是比不上——上个世纪,70年代,从玉门关紫塞遗址附近,发现的那具——北周-大隋时期的成年男性‘冰尸’!” 粗大嗓门闻言,用一种十分夸张的语气道:“啊.....你说的是那具八号男尸?咳咳......那具男尸的尸检报告实在太惊人了......简直就不能称为尸体,倒更像是植物人......这可是完全违反自然定律的产物......比起他来,马王堆汉墓女尸就是一残次品;也因为他,我们所有的有关部门,都单独签了一份保密协议。” 清脆声音气愤道:“可是,你不知道,还是有人泄露了。最近,有日本的考古专家来我们所交流学习,特意询问了这件事。” 粗大嗓门惊讶道:“真的假的?这件事可不是小事啊,上头三令五申要保密,出了事,每个所的主要领导,都得担责任......” 清脆声音正色道:“可不是么?上级有关部门已经报了警,我们所有人的通讯记录,都已经给国安的同志们收走,正在排查,估计很快就会找到泄密者。” 粗大嗓门恍然大悟,说道:“难怪了,我就说,怎么最近大门口都换成公安的同志来负责我们安全了。” 清脆声音好奇道:“啊?什么时候的事?” 粗大嗓门道:“大概前天吧,当然,他们也不会与我们过多交流,这边公安的领导也知道我们是保密单位.......等等!她动了,我的天,不和你说了......挂了,一会见。” 清脆声音道:“行吧,我和博士打个招呼,马上来你这!” “嘟”的一声过后,杨霆风便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杨霆风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暖暖的,他也不知道生了什么,但是身体感觉并不像昏迷后那样昏昏沉沉,反而觉得非常舒服。 杨霆风打量了下周围,那是一个十分陌生的环境,门窗都是透明的,周边架设了无数奇形怪状的设备,上面闪耀着各种颜色的数值,整个房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消毒水)。 他沉默片刻,回忆起了最后的片段,那应该是和孔明对话之后。 “究竟发生了什么?丞相呢?诸葛香呢?”杨霆风疑惑不已。 说罢,他缓缓起身,拔掉了身上的疏导管,氧气筒以及电动震心器,现出极度疑惑的神情来。 “这是究竟在哪?”杨霆风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顺着玻璃大门的方向走去。 在经过一条相当长的玻璃走廊后,他陡然发现,走廊的两边,贴着无数平面影像的图片。图上有人的骨骼组织轮廓,整体呈现出白色。 杨霆风随机站在一张图片之下,细细观察了一翻,但见光片上面有一行小字(北周-大隋男性冰尸x光片,第二十张)。 他站着发愣了会,上面的文字,他并不认识。 杨霆风一面想着,一面摇着头,继续向着玻璃门深处走去,大约在两分钟之后,又来到第二片长廊,这里也贴满了人体x光图片,有头颅、胸腹、脊柱、骨盆等。还作了很多横断面,比刚才的图片(x光片)看起来要更细致。 上面也有一行小字(北周-大隋男性冰尸全身ct,第七十五张) 杨霆风看着,边看边往前走,突然之间,他脸上的表情僵凝,双眼突出,连呼吸也为之急促起来。 原来,就在这时,他看到其中一张ct中,自己的尾骨处,有着好几处凹纹。那还是在西烽火之战中留下的痕迹,而更令得他心头狂跳的,还不止于此,他还看到了凹痕之中,有断裂了的骨头!难怪自己时常感觉到背部疼痛,原来是骨头断了。 杨霆风观察许久,又走向前,来到尽头,推开一扇玻璃门,有着“核磁共振(mri)”的字样,当然杨霆风也并不认识。 一进入室内,杨霆风便看到了一副巨大的萤光屏,他楞了下,漫步走到了屏幕之前,突然,大型的电脑终端萤光屏上,立时现出了关节肌肉等软组织的检查图片。 (核磁是利用强大的磁场,让身体中的水分振动起来,再平静下来,感受里面的振动,成像后可以观察到正常组织与患病部位之间的差异。所以,核磁共振也被戏说为“摇摇看”检查) 杨霆风当然不可能知道,什么是核磁共振。 不过,他虽然是古代人,却并不愚蠢,从轮廊来看,他也明白,屏幕上的图像,应该是自己的。 就在这时,杨霆风忽闻玻璃门外,似乎有动静,他急忙运起轻功蹿起,猱身而上,整个人吸附在了天花板上。 不多时,玻璃门外,一个身着白大褂装束的甜美女性,迈着一双修长高挑的双腿,迤逦而来,手中抱着一份animus计划的黄皮书。 杨霆风抬眼望去,这个女人的年纪看来并不大,但发长及腰,衣着十分时髦,身量很高,鼻梁很挺,肤色白皙,凤眼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脸颊两边,还有一对浅浅的酒窝,五官配合地十分完美。 她整个人,不似那种艳光逼人的美丽,而是自然柔和的,叫人一看便舒服,有着一股亲切感。 杨霆风盯着那女子,不知为何,总觉在哪见过,但就是想不起来。 就在女子经过杨霆风的下边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本来,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在长廊之中,走来走去,是十分平常的事,谁也不会刻意抬头看天花板。 可今日也不知为何,那女子却用一种十分讶异的神情,破天荒地看了看天花板。 当杨霆风的身影映入眼眸后,女子陡然发出了一下极其惊人的尖叫声来......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大隋冰尸(特别篇·一) 那女人特有的尖叫声,简直惊天动地。 已有确切的科学证据——证明女人能发出比男人更尖锐的高音来。 加之实验室乃是密闭的空间,这一下的尖叫声,简直可以将人的耳膜震破。 杨霆风微微皱眉,这样刺耳尖锐的叫声,换成谁都会感到身体不适;念及于此,他急忙一记‘鹞子翻身’,整个人翻身落地,还未站稳,足下便是一动,来到女子身前,挥掌切颈。 那女子的迷走神经遭受了重重的一击,眼前瞬间一黑,便昏了过去。两眼模糊中,她依稀看到,杨霆风以超越人类的高速度奔了开去,转眼之间便穿过实验室走廊,打开自动玻璃门后,便再也看不见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女子再度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洁白的病床上,身上穿着蓝白相间的病服。 一名医生见她醒了,连忙低声向旁边嘱咐了几句,便走出了病房。 “好的,孙医生,我会尽量缩短询问时间,让博士充分得到休息。” 女子惊愕好奇之际,这才发现——在这间vip单人病房内,还站着一名俏丽之极的女警,不但肤色腻白如玉,身材娇小,脸型充满了古典的娇婉感,整个人,就像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美人一般! 那女警也正转过脸,向女子笑笑,露出明眸皓齿,一股英姿飒爽,精明干练感扑面而来。 女子有注意到,在女警的肩膀上,扛着二道银色横杠和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赫然是一级警督的警丨衔? 大部分人,可能并不了解一级警督是什么概念。 要知道,从警校毕业,从基层的见习警员干起,干到一级警督最快也需要二十多年。 一级警督是副处级的警丨衔,如果一个新警以博士学历入警授予一级警司来算,行政为正科级,那么以四年晋一级警丨衔来算,最少也需要二十四年,才能晋升到一级警督。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民卫士,直到退休也没有到正科级,警丨衔只能定格在二级警督。 这女警不过二十五六的年龄,却已经是高级警员,可以肯定的是,身份绝不简单。 女子一时之间,有点不知所措,那女警却十分大方地微笑着,用极动听的声音道:“曹博士您不必紧张,我只是例行询问您几个问题。” 闻言,曹雪阳立即回忆起,实验室似乎跑出去了不得了的‘东西’,她一面起身,一面急切道:“同志,对不起,是我们工作失误。”她说着,整个人已坐了起来。 女警见状,连忙上前,顺时针摇动着手摇病床的右侧摇把,帮她将背板缓缓升起。 “谢谢!”曹雪阳真挚道谢。 女警却微笑道:“不客气。”说罢,她伸出一只纤长细柔的手,连曹雪阳看了之后不禁赞叹——女性的手,美丽起来,竟可以秀气到这种程度? 她正想着,已听到女警的干练的声音响起:“曹博士,您好!我叫荆筱蕾,国字号第五组(超自然案件调查组),专门负责各类不明事件的接受与处理。” 曹雪阳忙伸手握住,正色道:“您好,曹雪阳,紫塞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古尸的解剖与调研。” 她还想再说些什么,荆筱蕾却“嘘”了一声,拿出两颗纽扣大小的物件,将引掣打开,一颗镶嵌在门上,另一颗吸附在窗户上。 曹雪阳见了,马上明白了过来。 荆筱蕾的声音,颇有些无可奈何:“理解下哈,都是保密单位,安全第一。” 曹雪阳笑了一下,点了点头,筱蕾的话,倒使她明白那是什么装置了——那是远程屏蔽装置!这种先进的屏蔽装置,是我国最新科技的产品,不但可以屏蔽一切信号源,还可以有效阻隔声波窃丨听器。 如今的窃丨听器,早已无需安装在房间内。 犯罪分子只需在两公里以外,将红外射线打在窗户玻璃上即可完成窃丨听——只要房间内有声音,空气中就有声波,只要有声波,窗户玻璃就会有震动,只要有震动,就可以被接收到,被接收到的声波,经过分析翻译,可以转变为有效情报,再通过手机信号发射出去,整个窃丨听过程就完成了。 不过,有了这种屏蔽器,这间房间就会完全被隔绝,什么信息都不会泄露出去。 荆筱蕾搬了张陪床椅,来到曹雪阳身边,又掏出证件、录音笔与笔录本,浅浅地笑道:“那,我们开始?” 曹雪阳点点头。 荆筱蕾打开笔记本,轻轻写着什么,她边写边笑道:“第一个问题,有过那么多次不平凡考古经历的曹博士,怎么忽然就惊惶失措起来了?我听孙医生说,你差点就把声带给弄成永久性损伤。” 她一开口就那样说,令得曹雪阳十分尴尬,只好还以微笑。 荆筱蕾仍然写着笔录,笑道:“第二个问题,才从娘子关那机关重重的古墓群回来。那么凶险的地方都不怕,究竟还有什么东西能吓着你?” 曹雪阳心中“啊”了一声,立即明白了两点: 第一,人家对自己的底细,了解地一清二楚! 第二,研究所并没有告诉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就不太好办了。 很明显,领导们似乎不想将此事扩大,做了相当的隐瞒措施。 但是,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研究员,对方何必把自己调查得那么清楚? 念及于此,曹雪阳的心中,反而迅速地镇定下来,她调侃道:“或许,是最近工作太累了,产生了幻觉。” 荆筱蕾缓缓抬起头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注视着曹雪阳,又说出了一句曹雪阳绝想不到的话来:“是吗?我还以为,作为考古人员,古尸复活在你心中一定会是最可怕的!” 曹雪阳愣了愣,感到荆筱蕾的每一句话,都令她无法招架,所以她只能选择三缄其口,甚至沉默来应对。 荆筱蕾见状,忽然转移了话题:“曹博士,你认识长孙芷吗?”“长孙芷?”曹雪阳闻言,立刻想起自己的那个助手——自从她说出去接个电话,买杯咖啡,人就一去不复返了,也不知去哪了,曹雪阳不由有点担心。 念及于此,她微微颔首,表示她是认识长孙芷的。 荆筱蕾一看曹雪阳点头,立即追问道:“你们是.......”她故意不再讲下去,也不知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曹雪阳一愣,解释道:“她只是我的助手,我们仅仅是同事上下级关系,连朋友都不算。” 她二人的对话,比起做笔录,倒是更像朋友间闲谈一般。 在轻描淡写之中,索取自己需要的信息。 荆筱蕾突然停下了笔,转动了几下,正色道:“她失踪了。” “失踪?”曹雪阳听得荆筱蕾说失踪,自然是愕然不已,“要知道,前不久二人还在实验室一同工作。” 曹雪阳微微皱了一下眉,立时又恢复了平静,问道:“恩?失踪?不是说,一般情况,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才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报案?。” 荆筱蕾摇了摇头,又转了两圈水笔,加强语气道:“她肯定是失踪了,而且,是在一种很神秘的情形下失踪的,你要相信我们的判断——” 曹雪阳问道:“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荆筱蕾指了指窗户上的‘纽扣’,然后加重语气道:“我们有一套天网系统,是利用设置在大街小巷的大量摄像头组成了监控网络链,是有效打击街面犯罪的一项法宝,也是城市治安的坚强后盾。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曹雪阳扬了扬秀眉,仍是不明白。 见她一副迷惑不解的模样,荆筱蕾便耐心解释道,“也就是说,在这套系统的监视下,一个人要彻底失踪的难度,无限趋于零......所以,我才说,长孙芷的神秘失踪,是不可思议的,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无法用常理解释的!” 这下,曹雪阳算是明白了,遂问道:“你的意思是说,小芷无缘无故......凭空消失了?” “我曾经作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荆筱蕾放下水笔,正色道:“长孙芷进入了另一个空间,或者说,时间发生了特殊的变化,导致她在我们所处的空间消失了。” “穿越?”曹雪阳皱著眉。 关于穿越,她这个考古学家多少也知道一些。通俗点讲,是指某人物因为某原因,经过某过程(也可以无原因无过程),从所在时空(时空)穿越到另一时空(时空)的事件,身体或者意识穿越移动到另一空间环境。 穿越并不仅限于回到过去,也可穿越到未来,举例说明(假如从自己的时空活到未来也同样是穿越0,或穿越到平行空间、平行世界、平行宇宙,或是同一时空同一时代,a穿越到b身上.还有可能空穿,穿到一个没有历史记录的久远时代,也可以说是在千分之一的概率下掉进了黑洞的时间误区,导致时间错乱。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大隋冰尸(特别篇·二) 曹雪阳,仰头询问荆筱蕾道:“我曾经听说,全世界有穿越经历的人可不少,其中我国——”。 她的话说到一半,荆筱蕾忽然起身,三步跨上,伸手“嘘”了一声,打断了她。 曹雪阳一愣,还未及反应,荆筱蕾已经在曹雪阳所坐的病床上摇了一摇,将背板放下,曹雪阳便变得仰躺在病床上。 这一切变化,当真是突然之极,而且,快速无比,看得曹雪阳,目瞪口呆! 荆筱蕾动作快绝,轻手轻脚贴在大门右侧,附耳倾听,同时向曹雪阳解释道:“怎么回事?整条走廊都没人了?” 按理说,现在正是医院最忙碌的时候。 虽说,在医院里,不得大声喧哗,可一点动静都没,更显得不正常。 荆筱蕾的这一句话,令曹雪阳也莫名其妙,荆筱蕾指着病床,轻声道:“乖乖躺着别动,我出去看看。” 说完,她轻轻打开房间门,侧身踱步,偷偷窥伺走廊。 曹雪阳倒吸了一口气,好奇道:“警官同志,有事吗?”她听出荆筱蕾的弦外之音,所以一点不敢大声。 荆筱蕾抿着嘴,缓缓蹲下,以一种十分古怪的姿势观察门口四周——一种来自于陆军特种部队的特殊观察法,在保证自己不暴露身体的同时,能做到全面的侦查。 曹雪阳虽然没当过兵,但自小在军区大院里长大,对军人的战术动作自然不陌生。 观察片刻,荆筱蕾有注意到,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一跳一闪的,也注意到几张抢救床,散乱地摆放在长廊内,堵着过道。 荆筱蕾缓缓掏出手机,关闭了‘纽扣’屏蔽器,准备紧急求援。 可奇怪的是,手机信号依旧没有得到恢复。 看来,这一层的信号,被人为的完全屏蔽了。 曹雪阳见状,犹豫要不要问下自己的领导,荆筱蕾平静道:“不必问了,事情不对!”话还未落音,在走廊中已经传来了“噗”地一声轻响。 那一声响,并不是十分响亮,若是别人听到了,可能还不容易立刻判定那是什么声音,但以荆筱蕾和曹雪阳的经验,立时可以肯定那是枪声——那种装了消声器的手枪,在射击时发出的是一种低沉的声。” 只不过,走廊中有回声,枪声究竟是从哪一个方向传来,不是十分容易确定。 “是伯丨莱塔m92f手枪,快,博士,从窗户走!”荆筱蕾可是各型大小枪械的专家,她一面关上门,一面将椅子反向顶住房门,两个椅腿呈45°角抬起。 这样做,可以让外面的人短时间内没法撞开。 曹雪阳一愣,刹那之间,思绪上似乎捕捉到了一些什么——隋朝冰尸复活,助手失踪,绝不是偶然 可是,却又不形成逻辑。 她甚至可以肯定,在长孙芷的身上,一定有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但是这时,她哪里还来得及思考?在那一刹间,她的心中,思绪极乱。 不多时,荆筱蕾布置阻碍完成,见曹雪阳还在墨迹,心里暗骂一声,一个箭步,迅速来到窗户前,轻轻移开窗栓,用锐利的眼光望着曹雪阳,一字一顿道:“喂,快点啊,你先走!” 曹雪阳点点头,径直来到窗边,一脚迈了出去。不过很快,她就退了回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令自己剧烈跳动的心,稍为平静一下,拍着胸脯道:“警官同志,那......那么高?” “......!”荆筱蕾无语。....... 385路公交车总站 晚上23:45分 杨霆风身穿白色病号服,饿着肚子,光着脚丫子,坐在站台的等候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涌去的车流人流,望着那数十座摩天大楼的五色光柱直指夜空,将微弱的星辰与璀璨的灯光永久地分割开来。 随着最后一辆末班车驶出了总站,车站办公室的灯光熄灭,他才缓缓起身,走向那个他不熟识的世界,孤独萧索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霓虹的城市中...... 六月的天气,刚刚入夏,昼长夜短。 但此时,天色已晚,整条街上几乎没什么人了,只是偶尔有三五个喝醉酒的小混混,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游荡。 李雨菲走在大街上,准备步行回家。 她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迎面走来几个年轻小伙子正在兴高采烈的谈论着英雄联盟lpl夏季常规赛,见到李雨菲,都被她清秀脱尘的容颜吸引,停止了讨论比赛,纷纷向她看来,脑袋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李雨菲今年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连锁餐饮公司实习。 一直以来,她都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标准鹅蛋脸,柳眉黛目,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小嘴红润。 今天,她又特意穿了一件白色小熊维丨尼的t恤,学院风的百褶小裙更显活泼脱俗,甜美可爱,少女感十足。 从小到大,她都给人看惯了,倒也并不在乎。只是在十字路口昏黄的路灯下,对面小区乌漆嘛黑的,有些吓人。 李雨菲心里有点害怕,也有点后悔为什么没和闺蜜一起回家。 不过一想到自己,每天在办公室久坐不动的,缺乏运动,对身材不好。 是以,李雨菲每天下班,都会选择步行回家,聊胜于无嘛。 当然,除了运动,她也顺带逛逛沿街的商铺,以及形形色色的路人,并偷偷给予评价。 就像今天,她看到一个男人,一个很特别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萧杀之气,她可忘不了——这是一个奇怪而又有特殊魅力的男人。 这身穿病号服的男人目测身高178cm左右,他的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道长约两寸的疤痕,更增加他的野性之质。他身上冒出的丝丝杀气,令人不敢轻易与之对视。 “这个男人的长相,八十分吧。但是罕见的气质,却给他额外加了十分,勉强九十分吧。”李雨菲对男人可从不感冒的,现代的男人太娘炮,给她的印象不行,对这冷峭凶相的男人,她却有亿点点兴趣。 她还偷偷观察过这个男人的手,手很大,很糙,掌心指头皆长满了老茧。 “他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呢?干农活的茧子,可不是这样的哦!”李雨菲心道。 这个男人虽然很酷,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能给她安全感,让她害怕的心安定下来。 而为什么有这样奇怪的感觉,她也说不上来。 一路上,李雨菲心里不断想:“他是个怎样的人呢?” 就在这时,一辆保时捷帕纳梅拉(panamera)哼着单调而又沉重的曲调闯过红灯而来,一个飘移甩尾,准确停在了李雨菲的面前,真让人担心一不小心就会撞到她,空气中弥漫着轮胎的难闻的焦糊味。 “靠!保时捷了不起啊?”几个年轻人气愤道,深处食指:“会不会开车啊?” 思考着的李雨菲,当然也被狠狠吓了一跳,她抬眼一看,但见车上坐着四个小年轻,穿着时髦,头发染得红黄蓝相间,对着自己,嘴里吹着口哨。 副驾驶一个黄毛,正对着李雨菲,猥琐笑道:“嗨,美女,要不要去兜一圈啊?” 看到黄毛,那几个刚才还骂骂咧咧的年轻人,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惹不起。 几个二十啷当岁的年轻人,在小流氓的淫威下,没有一个人敢说话,更没有一个人敢上,即使看见流氓欺负小姑娘。 不多时,几人心照不宣地各自离开。 “喂!你们几个——”见几人头也不回地离开,李雨菲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马路上闪烁着五彩缤纷的警丨灯。 很不巧,这条街上的警察蜀黍们巡逻去了,周围并没有停靠的警车。 “唉,害怕什么就来什么,我好倒霉啊。”李雨菲在心里恨恨的埋怨自己,减什么肥啊,明明自己并不胖。 在希望彻底破灭后,李雨菲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却不料保时捷的车厢里,蹿出一个蓝毛,一把抢过她的手机,在空中抛了抛,猖狂地大笑起来。 “喂,还给我!”李雨菲怒了,上前一步,准备要回自己手机。 蓝毛哈哈一笑,将手机扔给了黄毛,黄毛想也没想,直接将手机塞入自己的牛仔裤的裆子里,用湾湾的腔调,奸笑道:“妹妹,想要手机啊?上车啊,陪哥几个兜一圈就还你。” 话音刚落,车上其他几人也哄笑起来,模样说不出的猥琐。 这时,陆陆续续走过几个男性路人,但无一例外,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纷纷离开了。 李雨菲用可怜的目光瞅着四周,是如此的无助,如此地可怜。 “现在的人啊,连见义勇为都不敢了。”李雨菲的心里又涌起一阵悲哀,不禁怀念起《水浒传》里的鲁智深,金庸小说中的大侠们——该出手时就出手,路见不平一声吼 正当李雨菲准备放弃自己的手机时,突然,从她身后,传来一丝淡淡的杀气。 一个冷冷的声音:“你们几个腌臜泼皮,还不快些,还给这位姑娘!” 闻言,四个小流氓抬眼一看,见到一个脸庞黝黑,右眼角上有道长约两寸的疤痕,身穿病号服的男人。 正是杨霆风。 “姑娘,请到在下的身后来。”杨霆风迎着几个流氓古惑仔似的目光,毫无惧色,并挪动身子,挡在了李雨菲身前。 李雨菲用感激的眼神看了一眼杨霆风,赶紧抱着手提包站在杨霆风身后。 这个男人真的能给自己安全感,她为自己正确的‘第六感’暗自高兴。 四个小流氓狠狠地瞪了杨霆风一眼,居然怂了,黄毛从裤裆掏出手机,抛给杨霆风,只是嘴里狠狠警告道:“小子,下回走路小心点。”说罢,黄毛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欺软怕硬,是人的本性。 黄毛虽然嚣张,却并不傻——这个身处病号服的,眼角有疤痕的男人,身上有一种瘆人的杀气,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即便车上的四个一起上,也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对手,他知道,这个男人不是他能惹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黑色世界(上) “谢谢你,大叔。”李雨菲接过手机,对杨霆风道谢。 “无需客气,姑娘。”杨霆风回道:“锄强扶弱,乃是我辈侠义之人应尽的责任……” “姑娘?好老土的称呼。”李雨菲掩嘴笑道,“还装大侠,古代来的?” 杨霆风则是一脸茫然道:“那该怎么称呼?” “啊这......”李雨菲也是一愣,好像杨霆风的称谓也没什么大毛病。 只不过,她望着杨霆风那一本正经的傻样,又觉得说不出的好玩。 “看来他是真不知道!”李雨菲表面正经,内心早已笑翻:“罢了,就陪他演一场戏吧。” 说罢,她学着清宫戏里的样子,很配合地行了个半身礼,嗲嗲念叨:“多谢大侠相救,小女子这厢有礼。” “不必客气。”杨霆风又恢复了往日的冷峭,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喂,你.......”李雨菲正想要个电话或者微信,看有没有机会请他吃个饭什么的; 却陡然发现,杨霆风已然走远,再一愣神,人已经消失不见。 “还真是个怪大叔!”李雨菲心想,只期盼明天还能见到....... 杨霆风走在路上,看着夜空的繁星,摸摸饿瘪了的肚皮。 此时,他混乱的思绪总算理清理顺。 记忆的最后片段,他似乎和诸葛亮、诸葛香在甜水巷的粉墙外。 可自己睁眼醒来,赫然是在一片陌生的环境里。 而且,这里的环境,和自己所处的时代相距甚远。 在这儿,杨霆风只有一种感觉:完全格格不入 吃东西,要扫码点单支付。 住旅店,要身份证押金。 想找个驿站,借匹马也找不到...... 总之,不合常理的地方太多了。 只不过,一切的问题,都比不上眼下最大的麻烦——填饱肚子 他本来打算打几只鸟,烤着吃,结果这个地方到处是水泥森林,连根鸟毛都看不到。 没得肉吃,他又准备挖些野菜充饥,结果,到处是四通八达的马路,花坛里除了花就是草,哪来的野菜? 此时的杨霆风,就像一匹饿极了的孤狼,孤独寂寞,四处游荡。 就在这时,他忽闻一阵急促尖锐的呼啸声,杨霆风一阵好奇,这儿的“马”还真是奇怪,速度快不说,发出的声音也是响得不行。 不多时,刚才那辆保时捷又折返回来,拦下了杨霆风。 只不过,这一回,后面似乎还跟着四辆黑色轿车。“噗——-”的一声,车窗被缓缓摇下,刚才那个黄毛伸出头来,嚣张地笑道:小子,我早说过了,走路小心点。” 话音刚落,他身后四辆黑色轿车上,下来七个彪形大汉,身材魁梧,眼神凶悍,清一色的板寸头,黑色versace(范思哲)西装,手持铁棍与砍刀,将杨霆风给团团围住。 杨霆风扫了一眼,便知道来者不善。 只不过,他丝毫没有畏惧。 这些个乌合之众,也只能吓唬吓唬普通老百姓,碰到杨霆风这样的武林高手,还真不够他塞牙缝的。 说时迟,那时快。 杨霆风点足一掠,如猛虎般跃起,食中无名三指,狠狠击在第一人的鼻梁骨上。 “哧”的一声,那人立刻双手捂住鼻子,痛苦地倒在地上,满地打滚。 看来,是鼻梁骨,被杨霆风硬生生给打断了。 瞬间击倒一人,杨霆风毫不停歇,借着冲势,右掌掌根轻轻撞在第二人的下颚之上。 空气中,只闻“咔嚓”一声,满嘴的牙齿和着鲜血喷涌而出,同样地倒地不起,同样地痛哭流涕。 在众人的惊呼中,杨霆风原地转身,左右开弓,双手齐出,分别捏住身后二人的肩锁骨上,“咔咔”两声,是骨头捏碎的声音。 那两人连哼都没哼一下,就如烂泥般倒在地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 黑色世界(下) “砰”的一声,大汉的身体撞上了那辆保时捷,巨大的撞击力,将车门钣金给深深砸了个凹陷。 “你们,还上吗?”杨霆风转动了下手腕,斜眼目视。 剩下的混混没的选择,他们望了望那三辆黑色轿车,然后,一起干嚎着冲向杨霆风。 只是,气势已然大减。 并非是出于职业道德,而是担心回去受到惩罚,毕竟,黑色轿车上,还有人没下来。 杨霆风见状,摇了摇头:从刚才的交手来看,这些人,看着唬人,其实就是一群只会蛮力打架的老百姓而已。 结果,自然无需多说。 随着一阵拳头击打在人身上的声音,骨裂声,人倒地的声音不绝于耳。 两秒钟后,杨霆风的脚边,赫然躺着六个混混的躯体,他们全部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 来自勋国公韦孝宽所创的大擒狼手,十分适合用来对付体型高大却笨拙的敌人。加之杨霆风作为军人,出手一向比较重,这些人,至少要在床上躺上一整年,甚至还要落下终身残废。 解决混混们后,杨霆风随手捡起一条铁棒,慢慢走向了黄毛,他步数并不快,几乎可以用慢来形容。 黄毛惊恐颤抖地看着杨霆风,刚刚点燃的香烟,也从嘴上滑落,大气不敢出。 可就在这时,从黑色轿车上,分别走下三个人。 为首一人,大约六旬,一身白色的中山装,挺着个啤酒肚,顶着秃头,满脸横肉,手上一串念珠不断打转。 第二人,是个年轻人,身穿黑色西裤白色村衫,头发梳得油光发亮,戴一副金丝眼镜,白净斯文,但目光阴鸷,满脸杀气,绝对是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有的杀气。 第三人,是个中年刀疤脸,长得高大魁梧,敞着胸膛,露出一簇胸毛,身高超过九尺,瞬身纹满花绣,肩膀部分是黑豹与牡丹,背后是蛇与被火包围的骷髅头,胸部有梵文,面对杨霆风恐怖的身手,却是一脸的镇定。 眨眼间,刀疤脸便来到了保时捷车门前,挡在了杨霆风与黄毛之间,他身材高大,足足高过杨霆风一个半头,“啪”的一声,一把乌黑发亮的手枪从刀疤脸的腰间拔出,狠狠顶着杨霆风的额头,却没有扣动扳机。 他持枪的手很稳,站立的角度,正好挡住黄毛,这样的心理素质,这样的持枪姿势,只有当过兵的人才能做到这点。刀疤脸望了望那身穿中山装的老者,后者闭上眼睛,满意地点点头,不愧是跟了自己二十年的手下,彼此间早已配合默契。 他二人混迹江湖多年,早已达成共识——碰到这种硬茬子,直接掏出“喷子”抵着脑门就对了。 因为,据科学研究,当人被枪顶住脑门时,大脑会处于短暂的空白状态。 即便是受过严格训练的特工、军警也不能例外。 不过,真让手下在城区开枪,老者也是万万不敢的。 毕竟这枪一开,就是大案要案,事情可就闹大了。 老者的本意,就是让刀疤脸,用手枪威慑住杨霆风。 然后,再狠狠揍他一顿,给黄毛出口恶气得了。 只不过,这一回,这些来自黑色世界的人显然是失算了。 因为,他们碰到的,是杨霆风——一个从未见过枪械的古代人! “砰”的一声,巨大的枪声从黑夜中传了出来,划破了寂静的夜空,直冲云宵,响彻天际,狠狠击碎了正在睡梦中的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 过去未来(上) 枪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 紧接着,尖叫声,惊呼声,出来看热闹的声音,此起彼伏,铺天盖地的传出来。 杨霆风看了看自己的左手,不由暗暗吃惊。 原来,就在枪响的一瞬间,他的左手掌上,赫然给炸开了一个血洞。 任何人,当受了伤,在流血之际,一定会震动,这种反应很正常。 而接下来的正常的反应,自然是低头去看看自己的伤口。 可是杨霆风的反应,却十分怪异,在徒手截住子弹的瞬间,并不查看自己的左手的伤势。 而是狠狠将手中的东西一扬,将一条肉眼几乎看不清的绿线,从右手掌心激射而出。 也就在那一刹间,刀疤脸的脸色,变得煞白无比。 这时候,那六旬老者像是反应过来,指着刀疤脸,破口大骂道:“二锤子,谁让你开的枪?” 然而,刀疤脸依旧不理老者,左手保持着持枪的姿势,和杨霆风对峙着。 老者见状,更是怒不可遏,大声道:“走妈呀,还作甚个呀?” 他气急败坏,反倒是那个白净斯文的眼镜男,被老者一吼,反应了过来。 他急忙抬起头,向刀疤脸望来。这不看还不要紧,一看之下,他也不禁倒吸了一口气! 此时,刀疤脸的脸色,真是白得可怕。眼镜男杀过人,手上还不止一条人命。以他的经验而论,只有大量失血而死的人,才会有这样可怕的脸色。而且,刀疤脸的面色变得这样白,是因为心中有极度的恐惧,导致血管紧缩所造成的!以他对刀疤脸多年的了解,恐惧这个词压根不会在他身上出现。 眼镜男不由很是好奇,从刀疤敞开的胸膛看下去,突然,他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因为,他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刀疤脸的心脏上,竟然嵌着半片树叶.......也就在这时,凄厉的警报声狠狠划破了夜空,数十辆警车排成一字,飞驰而来。 眼镜男想也不想,拽起老者转身就走。黄毛见状,也是一脚油门,迅速逃离现场。 “跑了?”杨霆风愣了一下,对眼前发生的事,全然有些不可置信。 这时,他才缓缓蹲下,查看自己左掌的伤势,不由啧啧称奇。 按理说,他捕风捉影的绝技,能接天下所有的暗器矢箭。 而且,当刀疤脸开枪的一瞬间,杨霆风正全神贯注着那人的动作,对他扣动扳机的前后,都看得十分清楚。 杨霆风也的确用手掌截住了子弹,只不过,子弹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将他的手掌给瞬间贯穿。 他仔细留意弹孔伤势,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裤管上,早已濡湿了一大片,那是血浸湿的——鲜红的血,正顺着他手掌的洞孔,大滴大滴向下落着! 这种中枪的出血量,是极其恐怖的:灰色的地面上,鲜血一滴滴落在上面,溅成一小团一小团殷红的血液。 而杨霆风在中枪之后,也是一直在原地没动,所以在他滴血的位置,有一块大约半尺的大团血池,看来更是怵目惊心! 正当他,打算撕下身上的衣物包扎伤口时,突然,一道金色的流星划破苍穹,光芒过后,时间和空间似乎都停滞了。 时间这东西很奇怪,虽然看不见摸不着。然而,是流逝还是停滞,杨霆风却能清楚地感应到。 因为,他左手弹孔里的血液,也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时间不存在,那只是我们记录历史的一个词汇。由于我们身处时代的局限性,导致我等思维过于狭隘,很多事情难以解释,只能归咎于天象。”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杨霆风抬首一看,但见张良缓缓从光芒中走了出来。 张良讲到这里,突然伸出了手,笑道:“小友,欢迎来到全新的世界。” 杨霆风真正感到了吃惊,他记得第一次遇见张良的情形,张良也曾说了一句:“唯一能衡量时间的单位,即是速度!” 杨霆风出现了迷惑的神情未,皱着眉,问道:“侯爷,在下,是在做梦吗?” 张良笑了笑,道:“也可以这么理解,毕竟,你还是可以随时醒来。” 杨霆风呆了一呆,再次问道:“敢问,这是在哪?” 张良一面扶起杨霆风,一面用手往虚空一划,就听到“嗖”的一声,周围的场景,瞬间消散,陷入了黑暗。 约莫一刹间之后,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巨大石台状建筑物,杨霆风抬眼望去,只见十根石柱支撑着石台,柱子上还满是浮雕,由于光线黑暗,所以看不清刻的是什么。 “你刚才所在的,就是1441年后的紫塞内城。那场决战过后......你被埋入了地下冰层深处。千年后,让后世之人给挖掘了出来,送往紫塞文化研究所总部。”张良的声音再次从黑暗中响起。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过去未来(中) 杨霆风陡地一震,失声道:“什么?1400多年后的紫塞?” 由于突然的吃惊,加之石台相当空旷,那一句话的声音显得相当大,引得阵阵回声。 张良捋须道:“不错,我们‘卧龙’使用的技术,乃是来自上古鸿蒙科技的神经元网络原神机器,它的核心是专用的人工ai系统,能够自我重构以连接世上的任何系统,是失落的上古先进文明技术。” 杨霆风听得一头雾水。 毕竟,作为一个连枪械都没接触过的古代人,人工智能对他来说,简直差了十八万八千里。 “上古鸿蒙科技?”杨霆风怔了怔,疑惑地问,“人工.....a.....i系统?是什么?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一言蔽之,就是一种,不存在于你我时代的技术。”张良尽量用他听得懂的语言回答,“你现在也无需明白,等你加入了卧龙,我会慢慢给你解释。” “罢了!”杨霆风摇摇头,脸上没有任何的欣喜,“请侯爷还是送我回去吧,回到1400年前的紫塞。” 他说完了这句话后,张良的脸色沉了下来:“抱歉,这个,在下做不到!虽说,上古鸿蒙科技十分强大,甚至可以透析未来,但是回到过去,恕在下真的无能为力。” “为什么无能为力?”杨霆风好奇地问,“难道不是你们带我来此的?” “并非我等带你.......唉......罢了......谈何容易,我自问没这个能耐。”张良殊苦笑一下:“还有,你刚才所做的一切,都是潜意识的构想,只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虚拟的世界?”杨霆风越听越糊涂了,对于眼前这一切情景,根本不能理解。他只觉得事情乱七八糟,一塌糊涂。 “罢了,张老,就实话告诉他吧。小友,本来是可以送你回去的......如果你还活着的话。”就在这时,诸葛亮以十分潇洒,自然的的姿态——从光圈里现身,他轻摇羽扇,风度极好,向杨霆风与张良招了招手,迳向而来。 只不过,这一回,杨霆风能明显发觉,诸葛亮至少年轻了二十岁,满头的白发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只是长发之中,还是有一络银色的白发。 他身形相当高,几乎比杨霆风还高大的多,身形挺拔,风度翩翩。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诸葛亮年轻时,“身高八尺,犹如松柏”是一位儒将,并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样子。 每一个人的风度、气质,几乎都是与生俱来。 当然,和后天的思想、经历、见识、胸襟也有极大的关系! 这,就是人格魅力。 而这些,往往也是让人追随你前行的重要资本。不多时,诸葛亮来到了杨霆风身前,期盼着望着杨霆风,他虽未开口。但表情和眼神,都有一种热切的友善。 杨霆风本就对这位最后的季汉丞相有好感,加之对其‘虽遇明主,不得其时’的遭遇十分同情。 常言道,识英雄重英雄,他对这种悲情的英雄,有天然的亲切感。如果早生三百年....... 他想到这里,诸葛亮已经拱手作揖,微笑道:“抱歉小友,贸然将你从梦境中唤醒。” “不敢。”杨霆风也抱拳回礼道:“丞相大人,究竟怎么一回事?杨某依稀记得,最后的记忆,是与您........”杨霆风清楚地记得,最后的片段是与诸葛亮,诸葛香在甜水巷的白色光芒中消失,之后的记忆,便完全缺失。 诸葛亮缓吐一口气,他感慨的时候,眼角现出皱纹来,可见孔明依旧是孔明,其实际年龄,比他外表看起来要大得多。 但见他,抬头向天,声音是一种无力回天感:“小友......你,其实,早已亡故。” 杨霆风扬了扬眉,不知道诸葛亮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他明明还站在这里,怎么会是死人? 可是,看张良与诸葛亮的眼神,却又并非乱说。 杨霆风心中一动,现出不可信的神情,他随即向自己鼻尖指了指,询问道:“这不是真的,怎么可能?不可能,二位大人,杨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眼光十分真挚诚恳,这意思是在说:“无论什么结果,他都能接受。” 沉默半晌,诸葛亮同样报以充满真挚的微笑,轻轻拍了拍杨霆风的肩膀,说道:“在甜水巷的那一日,你拒绝加入‘卧龙’以后,我们之间便再无交集。后来,鲜卑吐谷浑的联军,袭击了御戎城,你亲率大军抵抗,多次打退拓跋孚的进攻......” 说完,诸葛亮轻摇羽扇,苦笑着点头,杨霆风望着他,发现有责怪的神色,不禁问道:“后来呢?” 诸葛亮脸上的忧虑,渐渐浓郁起来,他轻摇羽扇道:“后来,战事白热化,你们双方互相增兵,都意欲决战,消灭对面主力。可就在这时,太古铜门突然打开,无数冰封的魔物蜂拥而至,将你们消灭殆尽。当时,我派阿香他们在战场搜索了你三月,虽说找到,但以我们的力量,完全无法靠近......” 杨霆风诧道:“为何?” 诸葛亮指着自己的那络白发,微笑道:“因为一旦靠近你......喏......亮就多了这一络白发,白得异样,且无法恢复。失去了你的力量,也使我们的封印太古铜门的计划,往后推迟了一千四百多年.......” 话音刚落,杨霆风“啊”地一声:“抱歉,早知如此,杨某就应该加入卧龙,与诸位并肩作战。” 说完,他低下头,不再言语。可事已至此,后悔又有什么用? 张良见状,也反手按住了杨霆风的肩膀,安慰道:“不必如此自责,加不加入我们,都是你的自由。” “自由?”杨霆风又听到了一个陌生的词汇,不由奇道:“何解?” 张良哈哈大笑,道:“还是那句话,来日方长,以后慢慢给你解释。” 杨霆风有点啼笑皆非,但也心中释然,毕竟,按他们的说法,自己已经死了,有大把的时间来学习新的知识。 于是,他作揖道:“二位,竟然杨某已经亡故,那现在的我......又算什么?三魂七魄?” 按理说,自己已经死了,可却又活生生接触到了新的世界,新的事物......但若是没有死,自己难道存活了1400多年?这种情形,似乎不能用“常理”来解释! 张良苦笑了一下,他知道以杨霆风目前的知识储备,是绝无法解释明白,他深深在吸了一口气,道:“当初,以我们的力量,虽然没法接近你,可却能在远处,给你的头部按上一个硬件,名字叫做鸿蒙直接神经接口,英文名‘harmonyos·dni’,我们卧龙之人,脑袋后面都有一个,所以我才能以这样的形式,和你进行交流。你的harmonyos·dni能够把你的思想,同你周围更广阔的世界联系在一起,我们都链接在一起!” 诸葛亮微微一笑,补充道:“也就是说,现在的你,所有看到的这些,都是我们潜意识中的模拟。” 听罢,杨霆风摇了摇头,“潜意识?是什么?我......还是无法理解。” 张良轻轻地笑了起来:“我们早已逝去,身躯也已化为尘埃。如今你看到的我们,也只是灵魂的一种形式,都是你潜意识的一种具象。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将我们俩想象成两个老者,妇女,孩童........形体只是一种形式,思想才是永恒的!” 杨霆风喃喃地道:“我不能理解,真的没法理解!” 张良捋须大笑道:“慢慢,你会懂的,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诸葛亮也轻摇羽扇:“而你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过去未来(下) 在诸葛亮与张良讲完之后,杨霆风默然半晌,才道:“二位大人,杨某的真身,究竟在哪?” 张良道:“如你所见,你的身体,刚从紫塞文化研究所逃出来,中枪了。” 杨霆风喃喃地道:“原来,不是幻觉!不是幻觉!刚才发生的一切,也是真的?” 诸葛亮显得很忧虑:“张老,时代变化地太快,现在让杨小友入世还为时尚早,且十分危险。不如,就让其真身给那些考古之人寻获,他是重要研究对象,定会送到当代最顶尖的医院接受治疗。这期间,我们只需通过人脑活动,与他进行潜意识的交流,传授各种知识,了解当代行情,如何?” 杨霆风闻言一惊,他又想起了自己被手枪击中,那子弹击穿掌心的感觉,又是实实在在的,如果不是他用捕风捉影缓冲了撞击力,被直接打在身上,又会怎样?他不能想象。这个世界,的确已经不是自己当初那金戈铁马,强弓硬弩的冷兵器时代了。 念及于此,杨霆风问道:“二位大人的意思是?” 诸葛亮说道:“我们准备让你的灵魂,暂时脱离身体,单独存在。待时机成熟——” 他并未把接下来的话语说下去,不过,杨霆风当然已经明白了诸葛的意思,以他现在状态,根本无法在现世生活一天。 先不说他是一个黑户,在这个社会连身份证都没。就是最简单的填饱肚子,他都做不到,倒不如暂时舍弃皮囊,以灵魂(思想)的形态好好了解一下这个全新的世界......只不过,杨霆风此时恐怕并不知道,在他突然中枪,灵魂离开躯体之后,有一辆神秘无牌的白色雷克萨斯lm先于警车一步,将他的躯体给带走了...... ...... “噗”的一声,两个娇俏的身影,从四十四层一间办公室的窗台上跳下,落地在长窗前的窗帘,就自动向两旁分了开来,正是荆筱蕾与曹雪阳。 只不过,曹雪阳依旧心有余悸,毕竟,这可是四十五层的高楼,踩在窗沿的时候,甚至可以“欣赏”到这座古老城市的全部景色。 荆筱蕾拿出手机,皱了皱眉,道:“还是没信号,看来,整个区域已经完全被屏蔽。” 曹雪阳沉默了一会,道:“实在对不起,让您身处险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荆筱蕾笑着,打断道:“说什么呢,虽然我不接触普通刑事案件,但好歹也算个警丨察嘛,这点小场面还是没问题的。”说罢,她掏出一个信号器,伸手按下了一个键,那信号器陡然震动了一下,接着,便闪烁着红色的光芒。 曹雪阳奇道:“荆警官,这是?” 荆筱蕾闷哼了一声,道:“紧急求救信号源,专门用来应付今天的这种情况。你放心吧,我的队友很快就会到。” 曹雪阳点了点头,但心中还是十分疑惑。 今天究竟是怎么了?实验室的古尸复活,会突然失联的助手长孙芷?医院的袭击?每一桩,每一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息息相关的事件,在她脑海挥之不去。 时间慢慢过去,曹雪阳心中越来越感到事情的不寻常。 十分钟之后,荆筱蕾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与此同时,医院的灯光电力设备也开始陆续恢复正常。 荆筱蕾站了起来,打开蓝牙耳塞,在接过电话后,她转身对曹雪阳说道:“博士,没事了,我的同事们已经到了。” 曹雪阳急问道:“袭击我们的人,也抓到了!?” 荆筱蕾闷哼一声,道:“那倒没有,看来对方也是高手,一击不中,立刻就撤离了现场。不过你放心,他们跑不了。” 曹雪阳苦笑了一下,没有表示什么意见,荆筱蕾又道:“曹博士,等一下,我先送你回家,再去你助手的住处,看看能找到什么线索,你意下如何?” 曹雪阳道:“可以是可以,只是我想,还是先和你一道去吧,毕竟我和她共过事,说不定能提供你一些线索。” 荆筱蕾愉快地笑著,道:“那么,就麻烦博士了。” 她二人,就长孙芷的失踪,又谈一下。可是,又能谈出点什么来呢? 曹雪阳其实也知道,去长孙芷的家中,意义不大。可是助手的失踪,的确给她极大的震撼。她相信,荆筱蕾一定也有同样的感觉。 以当下完善的监控设备,“天网”系统,以及那些眼花缭乱的电子移动设备,一个人完全不留痕迹的失踪可太难了。 除非,只有一种可能 ——穿越 其实,在作者看来,穿越,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好好地走在路上,好好躺在自家的床上,一晃神,一睁眼,忽然就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找不到回家的路,看不到自己的亲朋好友,难道心理上,不会产生一种极度的恐惧感? 真能像小说中一样,开疆拓土,坐镇一方,麾下豪杰猛将,左右环抱美人? 几乎无可能吧。 首先,古人们讲的话,你可能都听不懂,而人家讲什么,你也听不懂! 其次,我们出生都打有疫苗,所以并不能体会到什么。而到了古代,我们的身体就是移动的超级病毒库,走到哪,哪儿全村全镇的人便会死绝.......当然,最重要的,就是穿越者的心境。 可想而知,当你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那心情一定是恐惧而傍徨。除非你的逆商堪比昭烈皇帝,不然,肯定很难在古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当然,在我国的历史上,疑是穿越者还真的不少。 其中,最能代表的,自然是西汉的王莽。 而证据就是,他有着超然的思维和无与伦比的前瞻性。 首先,他颁布了一些比较超前的政策,比如实行计划经济、建立政府贷款制度、土地国有等他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在今天看来没什么,但这些政策放在封建社会里就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其次,他提倡人人平等,做各种科学实验,这在今天看来,都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在古代,就显得异类了。 当然,究竟有没有穿越者,以人类如今的科学知识,不足以解释。 曹雪阳也一样。 当她坐在哈弗h9警用版汽车那舒适宽大的座椅中,闭上眼睛的时候,她仿佛看到了无边无际苍莽的黄沙,巍峨雄壮的紫塞二城。 而最后的画面,是一片在毒辣的阳光下,一个红衣女侠踏着风霜,从茫茫大漠缓缓走来;斗笠帽、面纱、披风随风自飘,斗笠的阴影遮去她英气锐利的眼眸,身边的西域骆驼正在哞哞叫唤,驼铃声不绝于耳。 女子腰间,还挂着一只羊皮酒囊,酒囊旁,赫然腰缠灰狼毫皮套,内有轻弩一副,上插二十三枚漆黑矢箭,斗笠前雪花七八点,杀伐阵云侵如野火。 曹雪阳举目望去,但见那女子身背一刀一剑。 听风剑六尺四寸,皎若月凛若雪。 纵有万量沧海,也胜过逐流千年。 剑出鞘那一刻起, 她的故事就与江湖道了别。 斩风刀五尺三寸,风卷战旗声渐狂。 孤烟直祁连长,纵马挥刀血透铁甲。 刀挥出的那一瞬间, 醉卧沙场,疆场纵横,铁马戍边将军坟。 曹雪阳知道自己从来也未曾到过那样的地方。 她甚至也不知道那里究竟在全国地图上的何处? 她只是知道,自己好像去过那个地方,而且与那女侠之间似乎有特殊的感应...... 第一百二十九章 易水诀·楔子(荆楚薇传) 长孙,是一个相当罕见的姓氏。 据传,长孙姓的来源,主要有二个说法:一说长孙姓出自北魏皇室沙莫雄,拓跋珪建立北魏称帝后,就赐沙莫雄的儿子拓跋嵩为长孙姓,故拓跋嵩为得姓始祖;二说在北魏之前早有长孙顺,大多尊长孙顺为得姓始祖。 这其中,最有名的,还属凌烟阁功臣排名第一的,唐太宗李世民的大舅子,长孙无忌。 以及他的的妹子,文德皇后长孙氏,也就是著名的长孙皇后,小字观音婢。 曹雪阳依稀记得,长孙芷的入职审查表里,好像有提到过自己的一些身世。 只不过,这些,都是研究所新入员工走的正常流程;她当时,也并未细看,弄得她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助手究竟住在何处。 不过,有当地派出所给予的帮助,荆筱蕾还是成功拿到了长孙芷家的住宅地址——位于本城的西郊,名为紫霞墨韵院子的别墅区。 这里地处郊外景区,据说还是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是以,这驱车的这一路上,种植着许多植被,见到了许多野生鸟类,一栋栋独立豪华的中式别墅错落有致,主人非富即贵。 保安也很牛,要不是看到荆筱蕾身着警服,开着警车,压根就不让她进。 一路上,二人无话,只是无聊地听着广播。 车载广播里放着一则则新闻,当放到某市反贪局局长以及副市长被双丨规的新闻时,荆筱蕾突然眨了眨眼,一副神秘的样子,道:“博士,你们研究所的工资不低吧。” 曹雪阳一听得荆筱蕾这样说,将眼睛睁得老大,道:“并不高,也就是一般事业单位的水平,以当地的平均生活标准而定。” 荆筱蕾笑了起来,笑容中充满了狡狯,她大有深意道:“呐......这里的别墅可不便宜哦。” 曹雪阳脱口而出,道:“是啊——”话还没落音,她忽然反应了过来,陡地一震,失声道:“荆警官,您的意思,是小芷她在倒卖文物赚钱?” 荆筱蕾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道:“我可没那么说,只不过,按你们的工资,不吃不喝三百年恐怕都未必买得起这里。” 曹雪阳则是不以为然地摇着头,说长孙芷不是这样的人。 这时候,哈弗h9警用版汽车已经进入了长孙家所在的区块,荆筱蕾将声音变为了调侃,道:“最主要的,是我并不相信,彩票那两千五百万分之一的概率。” 话音刚落,荆筱蕾轻轻踩下了刹车,汽车陡然停下,车厢内也顿时静了下来。 二人转首一看,一栋独立的中式别墅赫然映入眼帘,别墅四周的环境极为美丽,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松林鱼池,四面尽是青苍山影。 最妙的,是院子前面,有一道十分大的人工湖,湖呈狭长形,水流相当湍急,整个湖的湖水,全是由山上的泉水注入,都是活水。 由于占据水源正下方,加之大自然天然进化的缘故,所有注入湖中的活水,都清彻无比,而湖底似乎还有一座观音雕像,历历可见,而别墅的正屋,就在湖水的一端之旁。曹雪阳不禁想到,在研究所,究竟要干上多少年,才能在这种仙境一样的地方买上一栋? 可小芷入职还不到五年,却....她也不由得有些怀疑,长孙芷是否真的在私下倒卖文物。 荆筱蕾看着倒映在湖水之中的观音像,调皮的讲了一句:“妙啊,按风水来说,山和水是阴阳一对,有山没有水,不能称之谓龙,没有水就无法证明其龙行至尽面结穴,所以天地自然的原则:即是山随水转,两山夹一水,两水夹一山,阴阳相依,山水会即龙止。水飞走即生气散,水融注则内气聚,所以不管水大水小,远近、深浅,急缓,动静,一定要来者屈曲,去要盘桓,横者要环抱,汇聚要融潴,澄清,不要直冲穴位,不峻急,不涟激,不斜撒。不反弓,不陡地倾泻,不直来直去,不割不穿,一定要和穴位有情环抱,依依不舍之状,才是水之吉格。可是.....” 曹雪阳悄声问:“荆警官,可是什么?” “可这观音像.......呃......解释不通。”荆筱蕾大惑不解,“按理来说,要在正宅前的人工湖里埋点什么,罗星,游鱼、龟蛇、龙象等兽星岂不是更合适?为何要埋入观音?” 对于风水这块,曹雪阳造诣并不深,所以不能发表什么意见,她清了清喉咙,道:“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找找线索吧。” 荆筱蕾伸了伸舌头,不敢再说什么,她迅速打开后备箱,取了一个箱子。 箱子之中,全是各种精巧的工具,包括一套电子开锁工具,攀登手套,以及各式迷你武器警械等等,花样繁多,看得曹雪阳眼花镣乱。 荆筱蕾并没有逐一介绍,她只是取了开锁工具,吩咐道:“这些,都是我们国字号的秘密设备,你可不能泄露出去。” 闻言,曹雪阳不禁苦笑,道:“我们考古队也有不少设备,不比你们的差。” 荆筱蕾突然很狡猾地笑了一下,眼睛闪着光,道:“比如呢?” 曹雪阳征了一征,转过头去,笑道:“不能告诉你,秘密!” 荆筱蕾嘻嘻一笑,到了大门前,把手心贴向门锁,将电子解码器放在锁孔附近,轻轻一按,“嘟”的一声,门锁已打开。 曹雪阳睁大了眼,刚想调侃发问,说你这电子解码器,究竟是什么原理?这就开门了? 虽说二人相处时间不长,但荆筱蕾性格活泼开朗,连带着曹雪阳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变得话也多了起来。 荆筱蕾却吸了一口气,“嘘”了一声,轻轻推开了们,“有血腥味!”她说着,作了一个手势,示意曹雪阳先别进来,自己则掏出一瓶“辣椒水喷雾”缓缓进入了客厅。 曹雪阳脸色大变,遂点了点头。 但见荆筱蕾循着血腥味,一个箭步,快速穿过客厅,来到了书房门口,停了一停,嗅了嗅,四面看了看,确认没有危险后,这才伸手去开书房门。 书房内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张巨大的书桌,便是几座超过三米的特大书柜,内有无数名著藏书。 荆筱蕾来到书桌边,戴上了白色证物手套,轻轻拉开了左面的一个抽屉,里面尽是一些杂物。她又拉开右边抽屉,里面都是些空白笔记,然后,她又打开下一个抽屉,里面也有不少零星杂物,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线索。 她迅速地阖上了抽屉,挺了挺身子,背着双手,转了一圈,径直来到了书柜旁边,随手挑了一本《红楼梦》,翻了几页,又缓缓塞回书架。 就在塞回书柜的刹间,荆筱蕾忽然想到了什么,她轻轻按了按书柜的背板,又用手指戳了戳,凭感觉,她可以感到,书柜后面竟然是镂空的。 紧接着,荆筱蕾迅速将书柜上的书一本本取了下来,从书柜背板之中,她可以清楚看到木板之间,都有十分明显的缝隙。 “果然,有机关夹层。”荆筱蕾大喜,不由加快了取书的速度。 当她取那本崇祯版《金瓶梅》时,其中一个书柜竟然缓缓移开了,赫然是一间密室。 荆筱蕾大着胆子,进入密室,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口黑色的大铁匣子,四周装了灯,灯是特别设计的,照射在那口黑匣上,上面的图案一目了然——那东西看起来,已经很旧了,通体发黑,锈迹斑斑,但是雕刻精致的花纹还是很清楚,足有五尺之长,以龟蛇样式为底座,朱鸟背负匣面,应龙连接弯管,白虎则是站在机枢之上。 荆筱蕾仔细地观察片刻,猜测这箱子之中,究竟是什么? 她一边想,一边踱步走上,伸出左手,轻轻抚摸那口铁匣。 就在荆筱蕾将手放在大铁匣的刹间,突然,她感觉一阵眩晕,脑中织出一幅幅画面来,如同电影中刻意营造出来的画面一样: 那是一片荒无人烟的地带,黄沙滚滚,热流扑面而来,千百里不见人影。 卷起的黄沙,如同一条翻滚的沙龙。风沙九万里,狂沙舞风,遥卷长空。 在滚滚黄沙之中,有无数白色的影子掠过,他们迎着漫天风沙,迎风一刀刀斩开,破空而至,宛如疾风,似有无形的力量将半空的黄沙纷纷斩将开来,刷出一条通路。 就在这群白袍刺客刀斩沙风时,半空中,依稀有一袭娇小的黑影从天而降,那身影游弋在风沙中,并无减势之相,也没看清她如何拔刀,只见刀光一闪,化作一道流光,风沙中响起一声裂帛也似的声响,又听一声长长的惨叫,一名白袍刺客被拦腰斩断。分为两截,血流如注,遍流沙地,却又被沙子迅速吸收....... 看到此处,荆筱蕾不由相当好奇,也不知怎地,竟然能以灵魂形态,朝着女子的方向走去。 那女子似乎也察觉了什么,霍然回首,二人四目相对,彼此间都大吃一惊,那刻入骨髓里的血脉,以及先祖后人之间的dna的相同的密码,瞬间觉醒...... 第一百三十章 易水诀·起始 待看清对方容貌后,荆筱蕾一愣,大吃一惊,道:“哎哟,你是——” 岂料,对方并不答话,只是一个箭步,狠狠推了她一把,霎时间,荆筱蕾周围的景象迅速开始消散。 不多时,她便发现,自己依旧身处于密室之中,一只小手拼命在她眼前摇晃着,口中念念有词,正是曹雪阳。 原来,她许久未见里头有动静,竟也轻手轻脚地跟了进来,恰好,见到了失神的荆筱蕾,遂立刻上前将其摇醒。 “荆警官,您还好吧?”曹雪阳关切地问。 荆筱蕾微微摇头,道:“没事,只不过刚才,我看到了一些无法解释的现象。” 曹雪阳闻言,诧异道:“难道说,您也梦回古代,见到了先祖?” “是的,虽说长相不大一样,但有一种血亲的奇妙感觉。”荆筱蕾点点头,说道:“听你的口气,也有类似的经历?” “恩,我经常能梦到。”曹雪阳道:“这可是大发现,您觉得这是偶然吗?” 荆筱蕾道:“不好说。不过,我听说,全球的考古界,都有用一种叫animus的设备,来探索祖先的信息。” 曹雪阳微微颔首,不置可否。 顿了顿,荆筱蕾又道:“关于紫塞文化研究所的animus设备,你那里有多少信息,全都告诉我。” 曹雪阳想了想,回道:“目前我们所的设备,并非是最先进的那一款,需要一件带有祖先dna的古物,以及一名直系后裔志愿者,且两件事物的同步率要到达60%以上,方能启动——” “好,那事不宜迟。”荆筱蕾忽然打断她,“现在就去你所里,启动那个机器,哦,当然,还有带上它。”说罢,荆筱蕾缓缓抱起了那个黑色铁匣。 曹雪阳“啊”了一声,问道:“荆警官,您的意思?我是说,您真的打算使用这个物件,连接先祖的记忆?” 荆筱蕾道:“如果你的助手长孙芷,真的穿越了,那么,我也只能用这个办法才能找到她。” 第一百三十一章 易水诀·风险 曹雪阳道:“警官,你真的认为小芷穿越到了古代?我是说,您要不要再考虑下?” 荆筱蕾道:“没事,带我去就是了。” 曹雪阳摊摊手,无奈道:“好吧,我配合你,但我需要向上级请示。” 荆筱蕾摇头道:“不必了,明天我们会发一张协助调查的函给你们单位。眼下,还是抓紧找人要紧。” 曹雪阳拗不过她,只好长叹一声。 于是,二人连夜驱车前往紫塞研究所。 还好,当夜值班的保安认识曹雪阳,正常登记后,便爽快放了行。 至于荆筱蕾,穿着制服,带着证件,自然更没问题。 二人停好车辆,径直来到了先祖记忆办公室。 曹雪阳打开电源设备,插上工作证,严肃道:“荆警官,在你使用设备之前,我先帮你做点准备。” 说罢,她来到了电脑前,打开了animus设备,荆筱蕾走过去一瞅,但见电脑显示屏上出现“animushr,8.5betapoweredbyabstergor”,之后,便是一串加密代码。 曹雪阳一边操作键盘,一边说道:“荆警官,我得先提醒你下,由于上一个实验者是男性,体型较魁梧,我们预定的设备也是按男性身材来做的。我虽然做了些调整,但你躺进去,可能还是会有些不习惯。” 荆筱蕾道:“没事,干活么,不讲究。” 曹雪阳点点头:“我可以将感应同步的仿真最大化,如果你需要的话。” 荆筱蕾笑道:“自然要最大化,等我回来,还得写报告。我需要真实的自我感官。” “明白了,晚点我帮你更改设置。”曹雪阳轻轻按下了回车键。 “最后一个点。”曹雪阳正色道:“如果这个黑匣真是那个年代的产物,您的这段旅程,这段历史,有可能会改变后世的走向,所以.......” 荆筱蕾道:“放心,我只会按照先祖的记忆走,不会强行输入意识。” 曹雪阳再次劝道:“荆警官,我还是建议你将真实度调低,因为,这台机器所制造的真实感官,远超乎你想象。” 荆筱蕾道:“我知道,但降低了真实度,会对我的逻辑推理造成误判。所以——” 曹雪阳道:“但这件古物的唯一性不是很好。” 荆筱蕾奇道:“何解?” 曹雪阳解释说:“刚才我简单测试了下,这个黑匣子上,有四十多个不同人的身份,有男有女。你却只能选其中一组dna链,然后代入自己的意识,只是........ “只是什么?”荆筱蕾急切道。 曹雪阳直盯着她说:“怕你回来后,可能会造成记忆混乱。” “有风险是吧。”荆筱蕾笑道:“你也说了,只是可能。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自己。” 话音刚落,她手一指屏幕上的一组dna数据,“就她了。我感觉我的血脉离她很近。” 曹雪阳道:“好的,知道了!南北朝战争末期,北周-大隋初年,紫塞边关,年轻女性,我不是给你压力,警官,但进去后的一切,就靠你自己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易水诀·空蝉 “一路小心!”曹雪阳的声音,再次从荆筱蕾的耳边响起。 荆筱蕾点点头,旋即躺在了animus的座舱内,缓缓闭上双眸,双手放在胸前。 随着“叮”的一声,荆筱蕾的耳边突然出现无数的杂音,她感到一阵恶性,紧接着,无数的dna代码在她眼前此起彼伏....... 南北朝末期 紫塞边关,东距苍狼大漠,西褒茫山之险,自古马贼刀客横行。 互市,作为西域与中土的重要贸易点,历来就不缺土匪镖客以及赏金刀客。 提着脑袋赚钱,那绝不是开玩笑。 虽然,中原自从五胡乱华以来,战事不断,朝代更迭数不胜数。 然而,却并不妨碍中土与西域的频繁交流,商贸兴旺。 早在三国时代,季汉丞相诸葛亮就把蜀锦卖到了遥远的罗马,对魏吴两国,发动了经济战…… 而在紫塞边关的互市,一场北周与突厥之间的暗战,正默默袭来....... 而荆楚薇的故事,也由此开始。 紫塞外城。 二娘客栈十里处的偏僻村道外。 时值三月,胡杨树已经开满村道各处,美不胜收。 夕阳逝去,天空换上了夜色的帷幕。 一阵凉风徐徐吹来,无数白色的山茶花在风中摇曳。 历来就有紫塞茶花,历久弥珍的说法。 这种茶花从盛开至凋零,不过短短十日,轰轰烈烈而生,从从容容而去。 这种短暂而绚烂的宿命就好比的一边关刀客的一生——易逝而精彩 相传,当流星闪过,它的速度是一瞬! 那么,刀的速度呢? 月下,六名西域刀客打扮模样的人,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一名女子。 月色清辉,七人就那么对峙着。 彼此之间谁都没有说话。 风沙吹得众人衣角猎猎作响。 沙尘暴来袭的夜晚,驿道上早已空无一人。 刀客们吐出嘴角的沙子,将满是老茧的手缓缓握住各自的刀柄,随时准备出鞘杀人。 六人虽未拔刀,姿势也像是边关的牧民,看起来似乎并不具备高超的刀法。 但,女人知道,这六人——都是突厥汗国一等一的刀手。 他们的第一刀客—-乃是服侍于突厥可汗的刀法教师,又是可汗的情报头子,监视着紫塞边军的一切情报。 至于他们的弯刀刀法,来历却是大大的有名。 那是由锡柳古国一位终身未尝败绩的刀客,所创之刀法为基础。 再融合了前朝柔然武士们的搏杀之法为辅的强悍刀法。 名为:业海怖畏 当下,六名刀客离女子仅仅十步之隔,但散发出的凌厉杀气却牢牢锁住了她的全身上下各处。 毫无疑问,只要女人敢有异动,他们可以瞬间将其斩杀。 女人轻轻吐了一口寒气,吐出一股很香很香的味道,似乎还带点栀子花的冷香。 她头戴藏青色兜帽,颜色与旁人微微有些不同,身着黑色长袍,胸前领口和前襟绣着螭吻,女子的身形,十分小巧可人,我见犹怜。 就在这时,女子露出了袖口那一截白生生的小手腕,轻轻放下了大兜帽,露出一张清水芙蓉,明艳万端的粉脸。 但,那看似并不在意的表情下,眼角的余光却始终没有离开那些突厥刀客们握住刀柄的右手。 “你们,每人留下一只右手,一对招子,一根舌头,这事就罢了。”女子声音很冰,犹如笼罩着一层冰冷的雾。 此言一出,刀客们刹间怒目——这女人怕不是活得不耐烦了,竟然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 这里地处边关,官府的掌控力极弱,可以说是真正的法外之地,每天上演着杀与被杀。 就是现在,他们宰了这个女人,恐怕也无人知晓。 可即便知晓,又能奈他们何?那群只会吃喝玩乐欺负老百姓的捕快又能干啥? 至于靠赏金生活的捉刀人么——对不起,没有官府特殊的赏金,他们才懒得管这些闲事 其中一名相貌丑陋的突厥刀客眉头狠狠皱起,一双血红色的眼珠闪着凶光对众人道:“弟兄们,把她的手脚筋挑了,卖到西域最脏的窑子里去,记住,别弄花了脸蛋。” 话音刚落,五名刀客已经原地不见,无声地展开了攻击。 五把刀,五条身影,五个方向,却有七种杀法,为何? 因为有两人用的是双刀。 第一人封住前路, 第二人俯掠杀来, 第三人从天而降, 第四人从右至左,双刀夹击。 第五人夹击身后,左手从上而下,右手从左至又。 可女人只有一人一刺, 能斩杀其一,也绝不能斩其四。 能抵挡其二,也断不能挡其三。 眼看刀锋已至;突然,女人俏脸一冷,周围的温度骤降,弥漫起了杀气:“葬送!” 那相貌丑陋的刀客闻言一惊;但,在这震惊的一瞬间,女人也动了。只见她,拔出腰间短刀,闪身,斩击——“嗤”的一声,刀刃划开了躯体,撕裂了肌肉,绞碎了心脏。 那空中袭杀而来的刀客,被瞬间斩为两截,一腔热血和着脏器,从其两半的身躯内掉出。 余下四人愕然,顿了一下,但手中的弯刀还是向女人挥去。 风,只有吹过方知寒。雪,只有抚过才知冷。 而刀,只有那交手的一刹间才方知差距。 刀未到,杀气已至。 只见,那夹击身后的刀客已经次到,这一刀取自业海怖畏的大绝——-回龙逆斩 这一刀,仿佛连月光也黯淡了下来,浮云遮掩,天地肃杀,刀随影动。 看来,在这一招上,这名突厥刀客的确下了苦功。 这一刀,没二十年的火候,绝对使不出来。 可以说是无人能避,无人能躲,真正的一击必杀!一刀皆斩,业海怖畏,刀海浮沉。 女人缓缓闭上了眼睛,心感刀身轨迹。 突然,娇小的身影微微侧身前倾,无名指和小指同时捏住刀颚柄末,后发先至,狠狠斩在对方的弯刀上。 “叮”的一声金铁交击,第二名刀客竟然被连人带刀给直接削断,半个脑袋直飞上天,白色的脑浆和着浓稠的血液,从后脑喷涌而出。 女人的短刀,一经挥出,当真是一往无前,一击必杀,毫不犹豫。 毕竟,高手对决,生死往往就在一瞬之间。 “咣”的一声,第二名刀手倒下。刹时,剩余三名突厥刀客慌忙停止进攻,向后退去。不过,女人显然不会由得他们重摆架势。 倏忽之间,娇小的身躯已完全消失不见。紧接着,黑夜中发出一声锐响,伴随着三声倒地声,一切再次归于平静。 所有的动作都是一瞬间完成,快得那么不真实。 一刹之间,天地间,只剩下女子和那名相貌丑陋的突厥头目。 头目那隆起的高额头,流出了细细的冷汗,连身体也止不住在微微颤抖着。 没办法,刚才的女人,宛若杀神,那令人瞠目结舌的刀法,横亘如宇宙星辰般的巨大差距,简直叫他绝望。 很明显,突厥头目绝非其敌。 这样下去,自己的结局恐怕和部下一样。 死! 突厥头目的目光迅速环视左右,在确定没其他人在场之后。 突然,他扔掉了随身携带的弯刀,从兽皮袍子里摸出一个铜制针筒,轻轻瞄准女子。 女人微微皱眉,一言不发。 她知道,这个针筒,乃是蜀中“神机门”量产的大杀器——暴雨梨花筒 看似竹筒,实则筒内带装有一只钢盒,盒盖上有许多小孔,使用时按动机关,四十一枚带毒钢针便会从小孔中激射而出,让人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二人四目相对。 突厥头目意味深长地说道:“小蹄子,刀法了得又如何?躲得过你们中原人自己制作的暴雨梨花针么?” 看着对方缓缓扣下的扳机,不用说,等待着女人的将是死亡。 突厥头目的丑恶嘴脸在烟雾中忽隐忽现,活像一只冥府来的跳梁小鬼..... 南北朝末期,暗器早已被广泛运用。这种由“神机门”能工巧匠制作的暗器,其更短的训练周期,更强的杀伤能力,不久后迅速风靡整个江湖。 而且,随着神机门的改良发展,针孔的研发推进,射程也在不断提升,威力也在进一步增强,到了杨霆风时代,梨花针甚至可以发射九九八十一枚钢针,且能快速换弹填装,这是后话不表。 在机枢暗器逐渐取代刀客手中单刀的时候,边关刀客流传下来的对决传统,是显得如此过时。 暗器是江湖前进的标志,在蛮横霸道,一瞬间可发射四十一枚钢针的暴雨梨花筒面前,刀这种武器是如此脆弱,如此不敌。 如同风中残烛。 时代无情的抛弃了刀,属于刀客们的时代结束了,刀手之间的对决,走向了新的路程。 冷兵器的迅速发展,令边关的刀客精神消亡。 但是,没有任何人有力量能停止这历史的车轮。 这是人类文明发展必然的宿命。 即使像女人这样的高手,冷兵器时代的最高战力,边关的顶尖刀客,面对暴雨梨花针,也只能是一个活靶子而已。 或许再过几百年,当宋朝隆兴元年发明的火石炮,以及元代至正十一年铸造的火铳问世——属于刀客的时代将会彻底终结,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眼下,女人冷冷地盯着头目。 当黑云散去,月色再次露头。 女人冷睨双眼,清秀的脸庞不知为何闪着一丝冷光,只听她默念道:“鼻子鼻子,眼睛.......额头!” 突然,女人猛然将刀尖挟在两指之间,如弓手一般凝然伫立。 那是所有一切刀法流派中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怪架势。 “——啊!”头目一声惊叫出来。 就在这时,从女人的手中,飞出一条白练,头目未及反应,便被削掉了整块头皮,正是女子手中的那柄短刀。 与此同时,“砰”的一声,暴雨梨花筒也响了。 刹间,巨大的声音,洞穿了天地,一只受惊的隼鸟扑扇着翅膀蹿向了天空。 在这电光石火间,只听“噗噗噗”的一声声沉闷碰撞声,一枚枚银色的蓝芒飞至女人面前,却陡然消失了。 而女人的披风长袍上,则嵌满了无数的钢孔。 突厥头目长大了嘴巴,不可置信道:“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女人随手一甩披风长袍,将披风上的钢针纷纷抖落,重新系上袍子,冷冷道:“无他,唯手熟尔。” “原来你......你是......”突厥头目两眼一白,倒在了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女人重新穿上了袍子,戴上了兜帽,冷道:“夜不收,荆楚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易水诀·惊蛰 当一个人拥有了绝世武功,那么,他总想找人比试比试。 当一个人握有了权力时,那么,他总想将这个权力施于他人。 小官小吏,豪侠百姓尚且如此,更何况国之重臣,封疆大吏? 只不过,能量小的人,翻不起什么风浪。 可手握大权之人,一言一行往往可让千万人受其利害。 一句话,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说到利器。 那么刀,是不是一种利器? 答案,当然是。 非但是,而且,当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刀,那么,他总想砍点什么。 刀是啥?刀就是男人的胆。 刀者,壮人胆;亦夺人命——夺他人的命,也夺自己的命。 一旦沾上命,已是穷途末路,且并不会有“幸”。 幸。 既然有幸,则一定会有不幸? 毕竟,有人喜,便有人悲。 那么,可不可以同幸?同喜?无可同悲?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千百年来,都是无缘大喜,却同体大悲...... 我们说回刀。 刀,一种门槛极低,却上限极高的武器。 拿在不同人的手里,却各有不同。 有的人成了厨子,有的人成了屠夫......有的人则成为了刀客。 很多人都需要刀,尤其是男人。 毕竟,有了刀,男人可以做很多的事,或行侠仗义,快意恩仇,或纵横天下;当然,也可以杀人越货,专权跋扈,一刀遮天。 那么,当一个女人拿起了刀呢? 荆楚薇向着六具尸体走了过去,动作很轻,却很稳,像一只小花猫。 她缓缓从腰间挎包内,掏出一柄雪亮的匕首,在每具尸体的脖颈处轻轻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 霎时间,血花四溅,飞散的血花正好在白色的山茶花丛中一抖,说也似的正好,点在了花瓣之上,白里红,血里白,如同美人脸上的痣,煞是好看。 不多时,突厥刀客们的头颅已完全脱离身躯,紧接着,荆楚薇又取出一块蘸有石灰的白布,将几颗首级打包了起来,动作娴熟,迅速,如行云流水一般。 军功,自古以来可以分为两类,一为首功,二为战功。 战功主要和军事作战行动有关,她荆楚薇一个‘斥候’自是排除在外。 不过,为了激励这些特殊的士兵,也为了让普通军士有晋升的可能。 紫塞边军特意颁布了“首功令”。 这首功简而言之就是首级,也就是士兵斩杀的人头数作为奖赏标准,据说取自秦国的首级爵位制度,一路保留下来的血腥制度。 大周的首功,一般按照立功地区斩杀对象而不同,由高到低主要划分为四等: 【叛乱反贼】四等、【西戎北狄】三等、【南蛮东夷】二等、【土匪马贼】一等,紫塞边军会根据首级数量,来给予士兵们不同的奖赏。 在荆楚薇的眼里,仿佛这些并不是人头,而是可以吃到饱饱的粟米饭,是一串串可以打造新刀的吊钱。 “宁为盛世鬼,莫做乱世人。” 驿道上十分冷清荒凉,一片死寂,只有沙风在怒吼,似乎在嘲讽这乱世中,无情的杀戮。 荆楚薇在旁,对着满地无首的尸身视而不见。 她只是,很随意地找了具无头的尸体,一屁股坐定,又从挎包里掏出一块两寸见方的浑圆胡饼,纤纤玉手揉弄着表面芝麻,但见白芝麻纷纷落入沙地之中。 直到芝麻全部洒落在沙地后,她才将胡饼一口塞进嘴里。 “这‘胡饼’出自西域,在汉代就已经顺着丝绸之路传入了中原,很快成为了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都爱吃的主食。 《齐民要术》记载了胡饼——轻高浮起,炊之为饼,佐以胡人芝麻、胡人麻油味甚。 《后汉书》中记载:灵帝好胡饼,京师贵戚皆竞食胡饼。” 一片寂静中,荆楚薇看见远远的一彪人马过来。据说,从紫塞外城出发,一直沿着这条驿道行进,到了尽头。雄浑的大漠便能遥遥在望。 北魏始光元年,柔然可汗——大檀(即牟汗纥升盖可汗)闻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去世,率六万骑攻入北魏云中(今和林格尔西北),杀掠吏民,攻陷北魏故都盛乐,包围了云中城。 当时的太子,拓跋焘,年仅十二岁,却把紫塞军务整顿的有声有色。 他远赴河套保卫紫塞长城,抗击柔然的入侵,亲自率两万骑兵急赴云中救援。柔然依仗人多,将赶来救援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及所部,竟包围达五十余重。起初,北魏将士十分恐惧。 但是这位少年天子却“临敌常与士卒同在矢石之间,左右死伤者相继,而帝神色自若”。因此使得北魏的将士们“是以人思效命,所向无前”。先是柔然的两位大将大那、社仑所发动的进攻被北魏军击退。 之后,柔然大将于陟斤被北魏军射杀,拓跋焘趁势率军大纵深地向前穿插,北魏奋力突击柔然军,柔然军顿时被搅得一片混乱,大败而逃。 这之后,北魏为防御柔然,拱卫京都平城,修筑紫塞长城,东起赤城,西至五原,延袤两千余里,并设军镇、置戍卒。 而柔然为适应军事上的需要,也建立了一整套军法,直到被新的草原霸主突厥所攻灭。 后来,柔然的老对手北魏,也分裂为东魏西魏,后分别被北齐北周所取代,直到周武帝再度统一北方。 当然,为了统一北方,也为了缓和了胡汉之间的关系。 武帝宇文邕选择了和突厥人和亲,娶了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之女,双方进入了短暂的蜜月期。 然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紫塞。 这座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分界线,双方之间的暗战却从未间断。 而在这短短七十里的大漠缓冲区,只有「二娘客栈」这一个落脚点。 往来的西域客商、江湖豪侠、沙匪马贼之辈途径此处皆要落马歇息一番。 过往的军差、杀手、镖客掺杂在客栈内,鱼龙混杂。 「二娘客栈」的老板,名唤,靳二娘。 当然,能在这种塞外虎狼野蛮之地开店的,可见绝非什么等闲之辈。 这「二娘客栈」表面是一家酒肆,背地里却经营着杀手中介的生意。 荆楚薇在加入紫塞边军——‘夜不收’之前,也是「二娘客栈」的“常客”。 这靳二娘,在平时,是个极其风骚、左右逢源的风流女子。可当她化身为杀手中介人时,又会变为彪悍飒爽野性十足,分毫不让的中间商。 而「二娘客栈」最大的产业,其实还要属打劫来往客商。 开业十年,不知有多少“肥羊”命丧于此。 除了打劫钱财,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肥羊”的尸体都会通过秘密渠道送到厨房...... 至于她这黑店为何还没被官府查封? 不好意思,官面上她有靠山,死去的亡夫,镇守边关的大小军官,紫塞各级官员都有她的老相好。 至于玩黑?这靳二娘可是正经八百紫塞边关老大中的老大,在这边关刀口舔血揽活的,打家劫舍的,杀人越货的,哪个敢不给她七分面子? 不过,像靳二娘这样的滚刀肉,也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荆楚薇 每年惊蛰,荆楚薇都会去「二娘客栈」,打听草原西域情报,江湖朝野的奇闻异事。 而靳二娘都会热情招待荆楚薇,沏上一壶紫塞毛尖,给她讲很多很多的故事。 只不过,那些故事,都和所谓的“买卖”有关。 而每次结束谈话,靳二娘都会提醒荆楚薇,在边关,在紫塞,做任何事,都是一种交易。 你想得到一件东西,就要花代价去买。 但有很多时候,卖东西的人也要付出代价。 每次临行前,靳二娘都会特意交代荆楚薇,所谓“保家卫国”、“行侠仗义”其实就是一坨屎。 “正”与“邪”,“对”与“错”从不是简单区别的。 今天,你因为正义与对,做了行侠仗义的好事。 明天,你就会知道,错的那个,其实是你自己。 等你后悔过来,已经太迟了,没有人会同情你,怜悯你...... 荆楚薇还有一个武功很好的朋友,名叫曹无名。 只不过,曹无名却并非是杀手。 她只是每年惊蛰,都会从南边来到「二娘客栈」,找荆楚薇与靳二娘喝酒。 而且,曹无名每年带的酒,名字皆不相同,味道也不相同。 就像今年,曹无名带了一坛名为“般若从事”的酒来到边关。 据她自己说,喝过这种酒的人,无论以前是做什么行当的,都能够了解道、悟道、修证、了脱生死、超凡入圣。 《金刚经》上讲:“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般若,是认知一切事物和万物本源的智慧。 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佛说,是不得已而说,不是佛执有。 即非,是言本来性空,不是要你取著。 是名,是因为不可断,灭了去,一切原不过是个名而已。 你想世界上一切一切,哪一处哪一点,能离了名字?总是个名在那里拨弄,世上千千万万的我见、我执,人事纷纭,都是自己上了“名”的当。 明明说是名,明明虚幻不实,但愚人总跳不出这圈子去,因此苦无尽期。 佛要我们深悟般若无住的妙用,把所有一切一切,如世间法出世法,轻轻用是名两个字,一刀斩却,直截痛快,一了百了,前不落空,中不落有,后不断灭,如鸟飞空中,虽有来去诸相,却无迹可觅。 这便是“般若从事”的妙用——世人能用在人事上,就无一事不圆满了。 只不过,曹无名本打算将此酒与二人痛饮,但临时却改了主意,她并不打算给荆楚薇喝,却将酒送给了靳二娘,并把配方一并交给了她。 今年的酒,三人并没喝成。 临行前,荆楚薇说曹无名欠她一顿酒。 曹无名笑笑,便将自己腰间的羊皮酒囊,抛给了荆楚薇。 荆楚薇拿到酒囊后,只是闻了一下,却没有喝,又抛还给曹无名。 二人就此便在紫塞边关分别,荆楚薇回到了‘夜不收’,而曹无名则去了她的故乡,终于找到她当年一同闯荡江湖、快意恩仇,轻刀快马、仗剑江湖的好友....... 没多久,那个好友便出了家,剃了发,看破了红尘。 而从此以后,曹无名也再没有回过那个地方。 三个月后,曹无名回到了边关,加入了‘夜不收’,入营的当日,荆楚薇请曹无名喝酒,但曹无名坚持要先还了荆楚薇的那顿。 说罢,她再次将羊皮酒囊,抛给了荆楚薇。 这回,荆楚薇倒是毫不犹豫,拔开塞子,仰头就灌,突然,她吃惊地望向了曹无名的俏脸,诧异道:“是水?” 第一百三十四章 易水诀·水寒 听风剑,射天狼,逆水寒。 天地渺,渭河满,踏歌至长安。 酒落侠肠,谈笑间,胡虏灰飞湮灭。 纵马紫塞飞沙,踏祁连山缺,敞开胸中臆气。 恍惚又起昨日狼烟,八百里爪黄飞快,校场大点兵。 待河山重圆,刀剑归鞘,马放南山,醉里挑灯看剑,却无战鼓狼烟。 兮何年,三生叹,易水寒。 曹无名曾说过,喝酒与喝水的分别在于 ——酒越喝越暖,水却越喝越寒 只不过,荆楚薇却并不赞同。 因为,对于水。 她,只喝热的。 不多时,那彪人马,已经朝着荆楚薇迎面而来。 马蹄搅动着前方烟尘大起,正此时,又是一阵大风刮来,周围的沙尘扬得更大了。 荆楚薇依然端坐在无首的尸体上,身体一动也不动,双手捧着带有沙子的胡饼,一口一口啃着,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其意志怕是连沙尘暴至也不可撼动。 离荆楚薇只有二十步时,为首那人看到了地上六具无首的尸体,他顿时惊讶起来,手下意识地握紧了腰间的刀柄,眼睛不由往荆楚薇身上一瞥。 这看似不经意的一眼,然而,经验丰富的领头者却从荆楚薇的身上捕捉到了一掠而过的杀气与危险——这个女人,在这么大的沙风里吃饼,唇齿之间居然没有吸入一粒飞沙 领头者眉梢一冷,霍然转首,对着身后众人,眼里寒光闪了闪。其他人等见状,纷纷如法炮制,手握刀柄,减缓了马速。 他约莫五旬年纪,额宽面阔,两鬓斑斑点点,脸上两条刀疤,十分醒目,饱经风沙磨砺的褶皱脸皮,荆楚薇一望便知,这人是道上来往了几十年的老刀手,在大漠讨生活的捉刀人。 只要价钱合适,什么黑的、白的、灰的任务都接。 赚钱嘛,不寒碜。 荆楚薇并不知道,这老刀客也在默默观察自己,也是一眼看个通透。 只见他默不作声地吸了一口气,眼看就要把“货物”押送到「二娘客栈」交割给客户了。居然还碰到了这么一个不知来历的危险的女人……然后,他又望了望身后的囚车——囚车被包裹在马队正中间,用的粗糙简陋的胡杨木制成,铆接的地方用上了几枚满是铜锈的大铜钉,显得粗狂结实。 里头的囚犯眼神呆滞,眉发间满是黄沙,嘴唇干裂,看不清相貌。但宽大的囚衣下,掩不住其窈窕的身姿,却是一个身材曼妙的少女。 只不过,少女在连日赶路与风沙的摧残下,彷如一朵枯萎的山茶花,随着囚车毫无生机地颠簸摇晃。 “不行,绝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领头者心中默念,挥手示意众人停马。他自己,则是一个躬身,翻身下马,慢慢朝着荆楚薇走去。 荆楚薇其实也注意到囚车里的少女,心中顿时一凛,从少女褴褛的衣衫中,可以看到蘸水的鞭子抽打痕迹,一条一条的,简直触目惊心。女子是逃跑的奴隶?还是犯官家属?亦或是从中原被拐卖来的? 荆楚薇啃着胡饼,一阵瞎猜。 这塞外的不毛之地,法外之城,烧杀劫掠的事情比比皆是,从内陆之地绑几个少女来边关卖窑子里去,又有什么稀奇的? “朋友哪路?什么价?(意思是什么人?有何贵干?)”那领头的老刀客,径直来到荆楚薇面前,却是楞了一愣。 原来,老刀客在这边关待了几十年,自问紫塞的各处窑子没少去,这环肥燕瘦的,却也少见荆楚薇这般秀色,一时间不由怔住。 加之,在这黄沙漫天的世界里,突然出现这么个女子——黑袍兜帽,坐在尸体上吃饼,身边六颗突厥人的首级一字排开,这画面似乎立刻丰富起来。 刹间的静谧,反而将陷入思考的荆楚薇反应过来。 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做些什么,却老是回想起靳二娘的叮嘱——在边关,‘行侠仗义’就是一坨狗屎 她又突然想起‘夜不收’首领,紫塞边军的副帅兼‘三军内探及走报机密总探’呼延晖说过的一句话——作为边军的一把利刃,无论任何时候,刀只能为任务而挥,为国而出鞘 念及于此,荆楚薇愣坐当场有些不知所措,但面上却波澜不惊,冷冷啃着胡饼,并不答话。 她虽曾是一名杀手,却并非是大漠讨生活的刀客,自然对这边关的黑话暗语并不熟悉。 岂料,她这个举动,反而让老刀手吓了一跳,他长长吸了口气,想压住心中狂跳,没办法,荆楚薇身上的压迫感与杀气实在太强了。 而且,按照规矩,如果有人拦在路中,不回话,在边关可以理解为——地方是我的,货也是我的,没得谈。 老刀客微微皱眉,转过头,盯着一众兄弟片刻,叹了口气,遂从身上掏出一锭银子,递给荆楚薇,又道:“斗花子,放生意不易,咱们并个肩子,可好?” (姑娘,这年头赚点不正当的买卖不容易,可否交个朋友,各自安好?) 荆楚薇看着老刀客递上的银子,冷冷道:“我......要你银子......干什么?”说罢,她转过脸去,继续啃着胡饼。 这时,众刀客也留意到了事情始末,俱是不满,这姑娘未免太不给面子了,即便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也不必这么不给老刀把子羞辱吧?但碍于头领并未下令,都不敢发声,只是死死按住刀柄。 一片寂静中,老刀把子倒是有些明白了过来。 看来,这荆楚薇压根就不是道上的人,听不懂他们之间的黑话,遂咧嘴一笑,用正常的语调道:“姑娘,既如此,咱们就此别过。” 荆楚薇微微颔首,但见她用樱桃小口叼着胡饼,站起身来,将六颗首级包裹扎上,别在腰间,突然斜里点足一掠,如疾风般飞身而出,眨眼间,广袤一色的黄沙中便只剩了一个黑点移动的痕迹。 众刀客面面相觑,早看出荆楚薇武功甚高,不想这轻功也是十分了得,即便他们再练二十年,恐怕也只能望而项背。 念及于此,众人不由长舒口气,又一阵后怕。 还好老刀把子涵养不错,不然真起了冲突,弟兄们恐怕没一个能活的。 就在众人,皆吃惊于荆楚薇的轻功之时,却没有发现,那呆滞的女囚的眼中,就在刚才,竟然也闪过一丝惊诧...... 出了这一遭事,老刀把子倒也不着急赶路了,他下令让众人下马,原地休息片刻,吃些干粮,饮些清水,再给马儿喂些干草。 他自己,则是拿着一袋羊皮水囊,行到囚车前,似乎叹了口气,便将水囊解开。 将一汩汩晶莹剔透的清水,顺着女囚的发丝,清澈落下。 然而,女囚犯却依旧木然,丝毫不领情。 一革水倾完,她也没饮进半滴。 大漠干旱而炎热,在烈日的照耀之下,气温最高可达45摄氏度,地表温度可接近70度。就算是沙漠之舟——骆驼也要两只脚、两只脚替换着,才能在滚烫的沙粒上伫立。 而马队携带的清水又有限,是以饮水都有严格的规定。 众人见那女子竟敢如此糟践水,气便不打从一处来,纷纷拿眼望向老刀把子,眼神里俱是不满。却发觉他也正望着女囚,眼中满是同情。 见女囚不饮,老刀把子只好摇头苦笑,将水囊扭紧塞子,别在腰间,往回行去。 就在这时,刀客中不知惊呼一句:“有情况!” 众人缓过神来,连忙朝着呼喊的方向望去,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原来,焰腾腾的浮沙之上,一个黑点迅速朝着他们接近。 那速度,快的简直不可思议。 老刀把子挥袖擦了擦眼睛里的汗水,遮阳远眺,突然,他如豹子般蹿起,拔出腰间马刀,神色严肃道:“是刚才那个女人,弟兄们,抄家伙——” 他话音刚落,众人立刻扔了干粮,水囊,纷纷拔出佩刀,牵着马匹将囚车团团围住。 “不对,你们看?”人群中,不知谁又喊了一声。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黑点的身后,天边,有一条抖动的黄线,向前滚动,越来越大,越来越宽,不多时,便灰蒙蒙一片压了过来。 此时,整个天空黑沉沉的,一片昏暗,天地间刮起的大风,吹得囚车瑟瑟猎响,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黄沙。 待到更近些,老刀把子便发觉这那条黄线如同黄龙腾起,声如牛吼,如闷雷在天边滚动。不多时,黄龙带起无数陀螺状地向地表延伸。所有的黄沙一经黄线旋过,竟也四散卷起沙尘,聚而不散,最后纠集成一股沙海,向高空直扑过来,极目望去,竟隐隐与天相接。 众人欣赏着这大自然的奇景,全然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 “沙尘暴!”老刀把子喃喃念了一句,突然,他一个箭步,惶急喝道:“快,将马尾连接在一起,以囚车为中心,抱团躲避。”话音刚落,众人幡然色变,没命似地向囚车跑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易水诀·卋罖 但见,那沙尘暴隆隆地向众人移来,速度奇快,而且,每经过一处沙丘,便能增大几分。 不一会,沙尘的范围已经遮蔽了天地,挡住了月亮,如山呼海啸一般,咆哮而来。天地间尽为苍莽的黄沙给充斥。 沙尘暴的速度远远比肉眼看到的要快,如同潮水一般,看似距离很远,实则刹间就到。 在距离沙尘十里的地方,众人清楚地看到,荆楚薇的身影,被一条沙尘隆起的气旋之风,给活生生地吞噬进去。 几颗胡杨木也被沙风刮起,咔嚓断裂,扬向了半空,不及肉眼反应,便给卷入那黄莽的沙浪之中。 老刀把子沉声喝道:“揪住马尾,不要松手……”话还没落音,他的声音便被呼啸而来的沙风给湮没。 众刀客闻言,急忙紧握住马尾,感受强力的韧性,从细茸茸的尾巴中传来,心中各自稍定。 这些来自于哈萨克的牲畜,是产于天山北坡、准噶尔西部山地和阿尔泰山西段一带的马种,不但骨骼粗实、皮厚毛密,体型较粗重。且有良好的兼用型结构,头中等大,下颚发达,肩结合良好,不愧有天山之崖的美誉,即便面对沙尘飓风,依旧坚实地立在当地。 “呼啦”一声,众人只觉耳边风沙呼啸,风中似有滔天巨力传来。 就连哈萨克马的沉重身躯,竟也被沙风硬生生地掼倒在地上,嘶鸣不已。 若是可以开启上帝视角,定然是天昏地暗黄沙走石瞬间吞灭马队的景象,壮观无比。 正在此时,老刀把子忽然听到一个怪声,似乎有人在狠踹囚车的木头栅栏,只是,沙暴的声音太响太杂,听得并不太清,更加之此刻,他只期盼沙尘暴快点过去,好从噩梦中醒转,倒也并未在意。 而且,在这样大的风沙中逃跑,即便女囚武功盖世,也不可能从在这样的飓风中难保不被吹走。这不,荆楚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轻功了得又如何?还不是比不过沙尘暴的速度。 念及于此,老刀把子的心里反而一松,他抓着马尾的手不由加了一分力道,却是无比心安。 沙尘暴肆虐了一阵,根本没有停止的意思,反而愈刮愈烈。 就在这时,老刀把子忽然听到“喀拉”一声,似乎囚车的木栅栏给硬生生地踹断了。他心中一凛,若失去这个女囚,别说赏钱,就是他们的脑袋能不能保住还是个未知数。 当初接这个活,头领曾经单独告诉老刀把子一个惊天秘密——此次塞外之行,押送这个女囚,关系着朝中多股势力盘根错节的纠缠倾轧,甚至能影响北周与突厥之间是战是和的变数。 之所以让民间的刀手来押送囚犯,完全是因为各方势力妥协的结果。 可以说,这趟活,他们的身上,担着天大的干系。 想到这里,他欲要喊人前往查看囚车,但沙暴飞扬,声音刚刚出口,便被涌至的风沙湮没,连续发声几次,反倒是让自己的内劲顿泄,握住马尾的手也急剧滑脱,只得作罢。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沙尘暴终于止住,沙尘积厚,将众刀客的半截身子完全埋住。 老刀把子挣扎着从沙坑里爬出,看那月光再现,恍然有重获新生之感。他急忙开始清点人数与物资。 庆幸的是,人马俱在,但物资却被风刮走了不少——食物被刮走了大半,但清水基本还在,足以支撑到众人二娘客栈补充。 “犯人呢?”老刀把子喊了一句,连忙往囚车的方向跑去。 如此大的沙暴,囚车自然也不能幸免,等老刀把子他们找到时,囚车大半截都埋在了黄沙之中,只留一个车头的轮廓,微微露头。 众人合力,连忙开始清理周围黄沙,准备将囚车挖出,就在这时,突然听得有人低声惊呼,一个刀手神情震惊地用手指着远方。 所有人一起眺望,只见远方层叠起伏的沙海之上,缕缕飞起的细沙之中,一个黑点忽隐忽现,飞逝而来, “哟,什么东西?那么快?”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句。 “怕不是土潜(一种沙漠的野兽)!”另一人压低嗓子道。 老刀把子怒道:“别废话了,留八个人清理囚车;其余人,拔刀。”说罢,他拎起马刀就走在众人身前,死死盯着来物。 不多时,那黑影离众人越来越近,一个娇小女子的形影依稀可辨。 老刀把子屏住呼吸,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上,手中的刀不由握得更紧了些。 众人也不再关注囚车,而是小心翼翼地看着远方来的黑点,仿佛是等待一场恶战的到来。 这时,不知是不是月色光辉的缘故,老刀把子狠厉的眸子中竟掠过一丝惊疑,紧接着,他的表情从惊疑变为了不敢置信。 明月在云层间穿梭,在沙海上投下了影影绰绰的痕迹。黑点在迅速接近,与之相对的,是一群刀客瞠目结舌的表情。 但见那个黑影乍起乍落,不过须臾,便到了众人面前,拍了拍身上的沙尘。 众人定眼细瞧,不是荆楚薇又是谁? 可一想到她刚才明明已被沙尘暴所吞噬,究竟是如何存活下来的? 念及于此,老刀把子不由奇道:“姑娘,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荆楚薇道:“自然和你一样,是汉人,只不过——他们可就不是了。” 老刀把子闻言一惊,问道:“除了我们,难道还有其他人?” 他正自踌躇,忽见远方沙堆上升起了细细白烟。 不一阵,便听远处蹄声渐响,数百支火把汹涌而来,熊熊火光腾起,映得天地皆白。 遽然轰响的马蹄惊扰了夜的寂静。老刀把子神情一变,但见广阔的沙地上,匆匆百余骑,向众人飞驰而来,马上骑士各个生的金发碧眼,豹头虎目,体格强壮,精锐剽悍。他们身着冷锻的精钢甲胄,肩背长矛强弓,腰跨两副箭囊,其势来去如风。 “是突厥精骑!”老刀把子眼眶愈烈,急忙低喝一声:“快,把那个女囚挖出来,以她为质,我们尚有一线生机。” 众人不解,老刀把子一跺脚,一咬牙,严肃道:“有他们的公主在手,突厥人必然投鼠忌器。” 刀客们齐齐一惊,顿时鸦雀无声。 敢情这些日子,他们押送的“货物”竟是突厥人的公主?难怪老刀把子一路上对她礼遇有加,多方照料保护,却又不告诉他们实情。 而且,堂堂的突厥公主,如何又会变身囚犯,由他们这些人来押送? 不多时,那队突厥骑兵已经奔袭至众人不足五百步,当先一蛮将,用流利的汉语大声喝道:“喂,对面的汉贼听着,交出阿史那公主,否则定叫尔等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百三十六章 易水诀·抉择 月光朦胧。 此起彼伏的沙海上,闪烁出莹莹幽光。 一声狼嚎,在静谧黑夜中响起,如此的嘹亮渗人,让人不禁联想到——等自己这些人曝尸荒野后,尸首将被群狼撕碎,随后被草原秃鹫啃食殆尽的景象。 眼看,突厥精骑已近在三百步之遥,而埋在沙里的囚车才刚刚清理了一半。 当此危难时刻,老刀把子却并没组织阵型防御,不是没有勇气,也并非是真怕了突厥人。 只不过,他有太多的顾忌。 弟兄们的性命,他们的父母妻儿,都是他不能不考虑的。 更何况,他们只是游走于大漠,讨生活的刀客。 并非是紫塞边军,没必要和突厥人拼个你死我活。 而弟兄们跟着老刀把子,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你朝廷和突厥之间是战是和,和他们这些小人物压根没半毛钱关系。 不过,那个女囚,却能决定着他们的生死。 于是,他连忙下令所有人,放下马刀,全力先将囚车给刨出来。 荆楚薇看着忙活的众人,摇了摇头,叹道:“事到如今,做这些还有何意义?你觉得那些突厥人能放过你们?” 老刀把子深吸口气,道:“这就不劳姑娘费神了,俺自有决断,还请姑娘,速速离开。” 荆楚薇一愣,旋即摇头一叹,说道:“你可要想好了,现在组织阵型,或许还能反抗一阵,若是被那群突厥人包围,就是单方面的被屠杀。” 老刀把子避开荆楚薇的目光,默然不语。 打,还是不打?这是一个极难抉择的问题。 草原人残暴,这是历来有目共睹的。 十年前,突厥人犯关之时,在紫塞大肆烧杀抢掠,攻城略地,生灵涂炭。 武成二年,北周武帝宇文邕即位,为得突厥之力灭掉北齐,前后多次派遣使者与突厥邀约联络,木杆可汗这才答应将女儿阿史那氏嫁给宇文邕。 刚开始,二人的生活还算和谐,甚至,阿史那皇后,对待宇文邕的儿子宇文赟,就像自己的亲儿子一般。 如此,二人便平静的过了好几年。 后来,宇文邕的外甥女窦氏(唐高祖李渊之妻)劝他说:“四方尚未平定,而突厥强盛,愿舅舅抑情抚慰,以天下苍生为念。还须借助突厥之力,则江南、关东不能为患。” 当时窦氏只有六七岁,能有如此见解,顿时语惊四座。宇文邕正色以对,立即接纳外甥女的进谏,从此对阿史那氏态度大为转变。 随着双方间隙与不合越来越深,加之武帝宇文邕担心宠爱阿史那氏会被突厥控制,于是,他开始逐渐疏远了阿史那氏。 木杆可汗闻女儿受到冷落,便经常私下默许部下,与紫塞边军的摩擦不断,双方时在边境发生局部战争,各有胜负。 从此以后,边关虽无大规模的战事,但是突厥零散的部族前来“打草谷”之事时有发生,小规模的战争也是屡见不鲜。 眼下,双方虽然都未真正明面上的翻脸,但彼此间的暗战却是少不了的。 而对于老刀把子来说,这其实也是一局微妙的赌局。 突厥人看似占尽上风,却没有必胜的把握。 毕竟,他们的百余精骑虽然强悍,却只是小股部队,没有后方的支援。 老刀把子貌似岌岌可危,实则大有翻盘的可能。 这里,可是紫塞二城的附近,一旦开战,势必造成极大的动静,这巡逻的夜北铁骑、摧锋游骑,雇佣的燕山飞骑便能快马杀到。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拼死反抗的话,己方这些人必死,能不能撑到边军到来是个未知数。 可如果不反抗,压低姿态,这些突厥人有一半的几率可能会放过他们。 但,以眼下局势——北周与突厥之间的摩擦升级,这接回公主后马上翻脸,也不是没可能。 就在这抉择难下的当口,突然听得有人低声惊呼,一个刀客神情震惊地用手指着囚车。 闻言,众人一起望去,只见沙坑里的囚车,此时已被完全刨出。 只不过,囚车内空空如也,那阿史那公主早已不见,而那囚车上的木桩,不是沙风吹裂,而是很明显被人硬生生用内力震开的。 老刀把子骇然失色,“没想到,阿史那公主竟然有如此内力的修为?那她为何不早些逃——” “因为,突厥人需要一个借口!”荆楚薇面色一寒,摇了摇头,只说了一句:“战争开始了。” “战争?”老刀把子大吃一惊,不解:“姑娘,边关已经平静了好多年,哪来的战争?” “不错,来自中原的女人,你猜的很对!”朦胧的夜色中,却有一人从远处沙丘后探出,那人走得缓慢,踏在沙上悄然无声。 冷月的夜、独行的突厥公主、广袤的沙海,所有单调的图像集在一起,落在苍茫大漠之中,形成了一幅凄冷美丽的景色。 在月光的照射下,阿史那公主一脸淡漠,一身衣衫早已破烂褴褛,露出一条条鞭痕,风沙袭过,却展现出独特的大漠风采。 老刀把子手中的刀,不觉从手中滑落,失声喊道:”公主——“ 他实在,也确实没有想到,阿史那公主,竟然在逃跑成功后,又独自回来作质,一时间心中百感交集。 他怔怔出神,望着阿史那公主由远而近,走向马队,没有任何的阻拦。 可就在这时,空中气旋劲响。 乌黑的箭矢如若闪电,隔着蒙眬的月色,飞掠而至。 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下,箭矢穿过了阿史那公主的的肩胛,剧烈疼痛中,公主的双膝缓缓跪在沙丘之上。 荆楚薇回头望去,只见突厥精骑马队之中,一骑格尔贡骏马正风驰电掣般地逼近,马上的蛮将弯弓搭箭,又是一枚黑亮的箭镞瞄准着公主的脑袋。 阿史那公主对着蛮将微微点头,眼睛倏地阖上,嘴角挂满了得意的笑容。 老刀把子身躯一震,下意识地冲上前去,就要挡在公主身前...... 电光石火之间,场中形势却已陡然变换。 原来,突厥人的真正目的,是要在紫塞二城的附近,射杀他们自己公主,达到挑起战争的目的! 而全盘知晓计划的阿史那公主,连想也没想,果断跟着草原的间谍商队来到长安刺探情报。 同时,她故意暴露自己被擒,在受尽酷刑后,再由老刀把子他们护送返回紫塞,成为哥舒老帅手中的一张王牌,达到牵制突厥人的作用。 可没成想,阿史那公主此行,并非是为了刺探情报,而是真正牺牲自己,给予突厥人一个发动战争的借口 ——又有什么借口,能比得上射杀草原大汗的天之娇女呢? 这份决绝,连荆楚薇也一时间被震住,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第一百三十七章 易水诀·折箭 二百步! 空气中,发出“咻”的一声,那突厥蛮将的长箭再次脱弦,羽箭呼啸着蹿向阿史那公主的脑袋。 千钧一发之际,但见老刀把子飘然而至,他根据箭矢轨迹,猛然掷出手中马刀,“啪!”正中长箭,箭头于半空中落地。 那蛮将抬眼望了望老刀把子,转眼又从箭囊抽出两支金鈚箭矢,弯弓搭箭;这次,他一支指着阿史那公主,另一支赫然瞄着老刀把子。 老刀把子大吃一惊,急忙奔近阿史那公主,飞身挡至其身前,准备以血肉之躯硬受两箭之力。 “嘭”的一声弦响,却始终不见箭来。 他正觉奇怪,忽听一声女子的清叱声,“还你!”老刀把子只觉声音耳熟,定睛细瞧,正是荆楚薇。此时的她,以一种极为诡异的身法快速移动着,如同离弦之箭,动作迅捷灵敏,在经过断箭时,荆楚薇小脚一钩,挑起无头羽箭,藉着她全身冲刺的力量,在高速运动中,将羽箭狠狠掷出。 那名蛮将见状,却是不闪不避,他自恃身穿冷锻过的精钢甲胄,寻常箭镞皆不能伤其分毫。更何况,荆楚薇抛出的,还是没有箭头的弓矢,他更是无所畏惧。 但见那名蛮将大手一挥,胯上游牧弓,拔出弯刀,振缓疾行。格尔贡战马受惊,更是奋蹄狂奔,将亲兵们远远抛下,箭一般冲向荆楚薇,顷刻间二人已不足百步。 可是,蛮将显然忘记了一件事。 那就是,没有箭头未必扎不穿人!没有枪头也能捅死人! 当一个人,武功到达一定的境界后,便会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是杀人利器,摘叶飞花皆可伤人性命。 就在这时,蛮将的身形猛然一滞,一支折箭,赫然从马腹之下穿出,炸出一蓬血雾。 蛮将急忙扯住缰绳,想要逼停马匹,然而,却晚了一步。 只见,那匹格尔贡战马刹间倒地,蛮将也是瞬间离镫飞出,身子前倾,脸朝下,背朝上,摔了个鼻青脸肿。 只不过,他毕竟久经战阵,从马上跌落之事也并不稀奇。但见他只是扭了扭脖子,凭感觉,一把抄起右手附近的弯刀,准备步战荆楚薇。 忽听一声清叱,荆楚薇如电掠至,手中多了一柄短刀,喝道:“鞑子,将首级留下!” 说罢,她短刃翻飞,招式精奇,那蛮将本想抵挡,却苦于面部肿胀剧疼,无法专心防御,只能东躲西挡。 不过三招,身上就多了几条大口子,鲜血狂涌。 而荆楚薇一招未毕,一招又起,丝毫不给蛮将喘息之机。 正觉难挡。 忽听后方马蹄骤响,荆楚薇斜眼瞥去,只见后方有数骑人马联翩而来。 当先一突厥骑士大声用突厥语喊了几句,那名蛮将闻言,突然撇下荆楚薇,弯着腰转身就向后方狂飙而走,与此同时,只见四面八方有十余骑人马向荆楚薇蜂拥而来。 荆楚薇面露诧色,待反应过来后,忽地从挎包内取出一副苍鹰神爪,二指粗细的铁链缠在飞爪上,抡得跟风车一般,不过所用皆是巧劲,却非蛮力。 只听“咻”听一声厉啸,神爪破空而出,好似雄鹰拍翅,隼鸟捕食。 蓦地,苍鹰神爪在电光石火间,扣住了蛮将的左肩胛骨,荆楚薇见状,猛然转身,用力一掼。这一转身的力量绝对大得不可思议,荆楚薇娇小的身躯,蕴含巨大的力气,竟然能把体魄强壮的突厥蛮将——那挟着冲力的硕大身躯掼倒在地,动弹不得。 白驹过隙之间,荆楚薇顺着力度的方向,往自己这儿又是用力一扯,刹那间,蛮将魁梧的身躯在凌空翻滚,竟被她硬生生地倒拽了回来。 “蹄子,放开贺鲁将军!”忽听一声断喝,一名铁塔般的突厥巨汉跃马而入,赤条上身,豹头虎目,手持一柄数十斤重的烽火狼牙棒,浑身肌肉虬结,乍眼瞧去,便如一头神威凛凛的吊睛白额虎,加之嗓门粗大,宛如雷吼,气势逼人,若是寻常人见了,即便不吓尿裤子,这双腿也得发软胆寒。 荆楚薇面色一沉,闪身上前,一伸手,锁链顺势卷出,只听哗啦一声响,苍鹰神爪上的钩锁已死死缠住贺鲁的身躯。她左手以短刀抵住其脖颈,右手使个小擒狼手,斜扣贺鲁手腕。 那突厥巨汉目涌怒意,狠狠道:“蹄子,还不放——” 可话还没落音,荆楚薇的刀光便一掠而过,一股血箭冲向天空,贺鲁的头颅便离了他的躯壳,血箭向四周狂射。 主将被杀,一时间,十几双怨恨的目光射到荆楚薇身上,纷纷刀剑出鞘,向着荆楚薇包围了过来,可瞧得荆楚薇浑身上下,散发着寒气,偏偏又无一人带头敢上。 就在这时,那突厥大汉“喝”的一声,烽火狼牙棒当空一扫,招式如雷霆泰山,势不可当,纵在半空,也能感觉到空气里摄人的压迫感。 荆楚薇不敢硬接,身形一晃,伸足在铁链上一点,衣袍飘飞,整个身体拔地而起,一个侧空翻,几乎是贴着狼牙棒平行而去。 这一招,讲究的是刹那的时机,就是我们通俗理解的——敌人即将攻击到你之前的一瞬。 闪得早了,对手破绽已逝,甚至能及时变招。 闪得晚了,对手已经攻击到你。 是以,这一招的高下之别,便在如何把握闪避的时机。 狼牙棒势大力沉,并不算灵活的兵器,那突厥巨汉没有击中荆楚薇,顿觉两臂一空,无处着力,正要回劲,忽见荆楚薇迎面截来,好似于踏着空气中大步疾行,手中短刀已是凌空而来。 眼看,就要身首异处,突然,突厥巨汉双手倏合倏分,烽火狼牙棒竟一分为二,长柄化为短柄,舞地虎虎生风,呼啦啦之声不绝于耳。 若是被他不幸扫到,轻则身上的“物件”能被拍进腹腔里,重则身躯砸个粉碎,尸骨无存。 荆楚薇不敢大意,于空中纵身闪开,手中锁链呼啸而出,突厥巨汉正要再挥狼牙棒,谁知棒头竟被铁链缠住,拖拽不得,气得破口大骂。 可没骂几句,便见一条黑乎乎的铁链,钩着一柄短刀嗖嗖掷来,直取自己首级....... 第一百三十八章 易水诀·镰鼬 突厥巨汉眉头一拧,紧紧盯着铁索端头那柄短刀,却不敢有所行动。 为何? 原来,荆楚薇这锁链实在是变化多端,诡异狠毒,令人防不胜防。 她的锁链两头粗细各不相同,且都装有倒钩,可挂载各种兵刃。 头装苍鹰神爪, 尾挂剜心短刀。 既可向前方大范围作出多段攻击,亦可利用锁链包围自己免受伤害,同时可近身作战。 而且,这招式也是千变万化,看似剜心短刀袭杀,实则留有后招以及变招。 倘若突厥大汉出手招架剜心短刀,那么苍鹰神爪势必钩住其肩胛骨。 可要是分心抵挡两边,以荆楚薇的实战能力,只消片刻之间,便能找寻破绽,给予致命一击。 任你如何英雄了得,也必将死于刀下。 当然,最可怕的。 还要属于荆楚薇那看不见的攻击。 何为看不到的攻击? 自是隐性的,潜藏的。 实战中,便是锁链挥舞时,带起的风压。 如同镰鼬一样,看不见,摸不着。 但伤害却是实打实的存在。 镰鼬。 一种传说中的风妖。 是遥远日出之国,甲信越山区传说中的一种妖怪。 本体并无具象化。 然而,在《百鬼夜行》的“阴之章”中曾经描绘的“镰鼬”,是一种形似鼬鼠的妖怪。 据说,平时这种妖怪会刻意避开路人。 可一旦现身,将以旋风的姿态出现,用像镰刀一样锐利的爪子袭击遇到的人。 被害人的皮肤,虽然会被划开很长的伤口,但是一点也不觉得疼痛。 如同狂风的中心地带,真空或超低压区域中,会发生皮肤以及肌肉撕裂的现象。 众所周知,风是无形的。 同时也是最难抵挡的攻击手段之一。 即使身穿重甲,一旦着身,风也势必从盔甲的缝隙里,钻肉而入,直抵内腑。 内力高深者,尚能自我化解。 而修外不休内者,顷刻间便能送了性命。 是以江湖有道:“杀人者,风也!” 言之有因,绝非虚言恫吓。 第一百三十九章 易水诀·危局 呼啦一声,荆楚薇将锁链狠狠甩了出去。劲风带起周围无数的沙尘。 周围的黄沙,经她镰鼬一带,瞬间变成杀人利器。 突厥巨汉的胸口,刹那间有无数的沙粒从胸口甲片贯入,紧接着,密集的爆豆声响起,甲片纷纷开始剥落,突厥巨汉的身体被沙子打得浑身开花,一团团的血雾炸将开来。 霎时间,千疮百孔,如同蜂窝一般。 巨汉连哼也没哼一声,人便轰然倒地,气息有进无出。 此时间,突厥精骑们,已对荆楚薇完成了彻底的包围。 人与马不断从战阵中涌出,箭似飞蝗,刀枪如林。 荆楚薇手持锁链,迎着箭雨,施展身法,在战阵中来回舞动,如入无人之境。 转眼间,便扫倒了一大片人。 老刀把子将阿史那公主护在身后,同时瞪大眼睛望着荆楚薇,但见,四周人马的尸体越积越多,锁链上早已布满血污碎肉,愈发地沉重。 荆楚薇虽使得巧劲,此时,却是杀不胜杀,有些手软。 “葬送!”荆楚薇冷冷道了一声,声音却透出一丝焦虑,身法渐已滞涩。 她的身边,四面八方都是突厥骑兵,箭矢乱飞,刀枪齐下,稍有松懈,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百四十章 易水诀·僵局 老刀把子心神一阵恍然,他本在抵抗与投降之间惊疑不定,此时,却见阵中那个女人如此神勇,心中的天平未免稍稍开始偏移——有荆楚薇这样的战力相助,撑到紫塞边军到来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而其余刀客见状,早已忍耐不住,提起马刀便要冲上去帮助荆楚薇。 他们虽说怕死,对朝廷与突厥之间的争端,更是毫无兴趣。 但是,作为男人,怎么能忍见一群大老爷们欺负弱女子?那作为男子汉的脸面呢? 虽然,荆楚薇并不弱!甚至,比一般男子汉还要强上数分。 老刀把子本还想要观望片刻,但眼众人群情激奋,常言道:‘三占从二,四不拗六,众心不可违!’ 念及于此,他陡然挥掌打晕阿史那公主,抓起马刀,大声喝道:“弟兄们,和鞑子们拼了!”说罢,挥刀便蹈入阵中,钢劲涌出,力透刀尖,杀透一条血路,直抵荆楚薇的身后。 荆楚薇挥动锁链,刹间扫翻两名突厥骑兵,额头开始冒汗,忽瞧得身后有人影晃动,她回身就是一锁链,老刀把子吓了一跳,大声道:“姑娘,是老头子我。”荆楚薇一愣,暗骂一声,连忙左手按上锁头,右脚踩住链尾,锁链在空中转了一圈,刹那间,去势被阻止,落在地上。。 此时的突厥精骑,见近战没有优势,纷纷开始改变战术,结成鹰翔阵势,羽箭纷纷射来,老刀把子挥舞着刀花,将射来箭矢纷纷荡开。 又长啸一声,纵刀杀出,砍翻一名突厥骑兵,夺过他的战马,对荆楚薇喝道:“姑娘,你骑上这马,带着公主返回紫塞,通知边军。” 荆楚薇冷笑道:“太晚了!你若是刚才果断组织阵型........算了,算了,都过去了,不说了。” 老刀把子道:“弟兄们都有家有室的,在这边关讨点生活不易........” 说罢,他回眸一顾,但见此时,刀客们根本敌不住突厥人的强弓硬弩,一轮箭雨过后,便被射倒数人,中箭未死的,也是倒在沙地上,口中惨呼连连。 荆楚薇举目望去,就这一瞥的功夫,又射来一阵箭雨,这一回,倒了十数人,刀客们死伤大半,余下的人,还在苦苦支撑。 这些普通的刀客虽说武功不济,然而,他们却并未撇下自己,独自逃跑,尽了毫无作用的微薄之力,却永远长眠于此。 念及于此,荆楚薇顿时心中一热,举起锁链,正要随上,却被老刀把子突然拦住。 荆楚薇不由怒道:“老头,你究竟想干什么?”却见老刀把子眼中含泪,脸上满是愧疚,他叹气道:“姑娘,你就当帮老头子与兄弟们一个忙,带着公主去二娘客栈,这样......这样......他们的父母妻儿或许还能得到抚恤金。” 原来,按照紫塞边关的规矩,在大漠讨生活的刀客杀手,必须完成委托成功,才能领取赏金。 正所谓,富贵有命,生死在天。一旦途中发生意外,任务失败,家人也是没有抚恤的。 同理,只要委托完成,即便全体身死,那么,除了赏金,家属也能分得一份额外的抚恤金,作为补偿。 这就是,规矩。 边关的游戏法则。 也就在这时,阵中忽有三名突厥骑兵,径直绕后,向阿史那公主倒地的方向奔去。 老刀把子突然,“噗通”一声跪下,大声道:“姑娘,算老夫求您了,来世必将做牛做马报答——”此时,他心知守护公主,保护“货物”才是紧要,不然,弟兄们这趟真的算白死了。 见荆楚薇还在犹豫,他一咬牙,突然起身,舞者刀花,转身冲向箭阵,与剩余之人合在一处,准备发动一波‘死亡冲锋’,争取一波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章 易水诀·破局 如以往很多无意义的战争一样。 无论是战死,还是被单方面屠杀。 战争都是十分原始,十分野蛮的。 即便是科技发展到如今的现代,作者依旧看不出用刀斩下敌人首级,和用15.4mm大口径的反器材狙击枪将敌人的脑袋打成碎西瓜,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难道说,用枪就是文明?用刀就是野蛮? 同样是杀人,战争的本质就是杀戮。 唯一的区别,便是,拥有更高的科技,也就拥有更快的杀伤效率。 只不过,无论生前拥有什么,过着如何幸福的人生,一旦发生战争,那么,死后都毫无意义。 就如同这些刀客。 和很多战争中的那些“炮灰”一样,还没来得及冲杀,眼睛里最后的景象——只是看到对面的突厥精骑箭镞一闪,刹间箭如雨下,大多数人连哼也没哼一下,便被射成了刺猬,尸体纷纷倒下。 当然,尸体中,还包括了那个最为骁勇、武艺最高、经验最丰富的刀客——老刀把子 无论功夫有多高,刀花舞得再快,身上所中的箭镞,也没见得比其他人少多少。 结局,唯死而已。 箭雨之下,众生平等。 荆楚薇凝视着血肉模糊的众人,随着最后一名刀客倒下,突地感到前所未有的一种无力感,她幽幽叹了口气,足尖点沙,纵身一跃,左手在马颈上一抱,翻身上马,清叱一声,缰绳抖擞,只见得马蹄缭乱,一路绝尘而去。顷刻间,便来到了公主身前,荆楚薇一夹马腹,俯身将阿史那公主单手抓起,横置马上,向紫塞方向飞奔。 就在这时,突厥精骑的马阵之后发生了混乱。 荆楚薇策马回首一望,只见,四十五名蒙面游骑,趁着突厥战阵一个缺口未曾合拢,从中突破,拦腰截断,骁勇异常,所向披靡。 火把照耀下,露出了他们苍白的脸,黑鳞犀皮甲,黑色长袍兜帽,暗夜星辰般锐利的眼神,以及左手上锋利的袖剑,杀气更是慑人无比。 “夜不收?不对.......和我们有些许的不同!”荆楚薇大吃一惊,正要返身汇合;不料,当先一骑,从阵中策马蹿出,一扬手,对着荆楚薇做了个“止”的手势,与此同时,他的靴子上,陡然弹出了一枚齿轮状的马刺。 荆楚薇这时,才得已瞧清楚这些人的装扮。 他们的装束较与普通的‘夜不收’并无不同。 只不过,他们除了左手装有一柄锋利的袖剑外,马靴上皆带有各式马刺,黑色长袍边贴身穿着斯基泰人进贡的舶来品——锁子甲,腿上,也都穿着内甲护身,腰悬游牧弓,背挂箭壶,内有金鈚箭二十一支,钢腰带上,束着九把双刃飞刀,袖中还藏着四枚短标枪。 “唔,虽说略有不同,但应该是自己人。”荆楚薇看在眼里,心中却皎皎如镜,立刻便下了判断。 突然,从突厥阵中飞出一骑,如鬼魅般出现,举枪便刺那人,荆楚薇大惊失色,正要提醒。不料,那人看也不看,微微侧身让过,用马刺一脚格开枪头,借着对方的力道,将那人枪头当空踢起,并顺势转身又是一脚,寒芒夹杂着血雨掠空而过。那名突厥骑兵的脑袋,便立时从脖颈上直冲上天。 那人甩去马刺上的血水,以胸中之气吐出话来:“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 其余骑士闻言,也不禁齐声呼应:“长夜不收,紫塞永不遗忘!”惊雷般的声浪远远传出,在苍莽的沙风中呼啸回旋,久久不绝。 话还没落音,紫塞马与格尔贡马便轰然撞击交汇在一起,刹间,却听得人喊马嘶,惨呼连连,无数鲜血淋漓的残肢头颅直飞上天,黄沙被染红一片。 在‘夜不收’骑兵的近身冲击下,突厥精骑方寸大乱,逐渐开始溃退。 这些突厥精骑,最为强悍的,并非是枪矛刀剑,而是强弓硬弩。 若是双方拉开距离,弓矢交加下,无需一合的工夫,这些‘夜不收’骑兵都将成为箭下亡魂。 可若论近战,这些蛮子又岂能是中原武功的对手? 但见那四十五骑,在突厥骑阵中如入无人之境,纵横往来,一顿冲杀。 而突厥骑兵也纷纷拔出弯刀,拼死抵抗。 双方激战半个时辰,如此反复交汇十二次,双方各有损伤。 但,此地离紫塞太近,而边军大部队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念及于此,突厥骑兵们只得逐渐后队为前队,被迫退军...... 第一百四十二章 易水诀·天山 俗话说,溃兵不如寇,流兵即为贼。 无论初始战力如何强悍,训练多么有素,一旦被击溃,只有一个结果。 那便是,即兵败如山倒。 另外,心态其实也占了很大的因素 ——此地处紫塞地界,这些突厥人轻装简从,深入敌境,没有后续支援,随时会被边军包了饺子,加之‘夜不收’骑兵的冲击等因素,是以瞬间便溃不成军。 不过,常言还说,穷寇莫追! 追击虽然能将敌人斩尽杀绝,消灭有生力量,却也伴随着极大的风险。 毕竟,你阻挡一群只想逃“回家”见父母妻儿的人,别人难道不和你拼命? 只见,‘夜不收’中,有数十名骑士竟然脱阵而出,从侧翼准备截杀突厥精骑,可就在逐渐接近后,那些突厥精骑竟然霎时驻马,折冲而下,甩开游牧弓,取下身上的北原步弓,张弓搭箭,待‘夜不收’骑士距离不足百步时,忽然激射而出,一时间,箭如雨下,刺耳的呼啸声响起,夜不收骑兵中者瞬死,方寸大乱。 就在这时,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起。 荆楚薇转首一看,吹号的,正是刚才那‘夜不收’骑将,在他号角的催促下,众骑立时停止了追击,策马而回。 见状,突厥精骑们也如潮水般退去,并没有选择反击,这一波的交锋,双方互有胜负,各有损伤,算是打了个平手。 荆楚薇策马上前一步,凝视着消失在远处的图腾大纛,全身心放松了下来。 清点了伤亡人数后,那骑将立时安排了数骑警戒四周,之后便命令大家一齐下马,割掉那些突厥人的首级为证,尸体则是扔在沙海里,任其腐烂。 这里,地处大漠的中心地带,又正值晚上天寒,所以尸体并未迅速腐败。 不过,荆楚薇却知道,待明天早晨的太阳升起,这些无首的尸体,便会被烈日晒得干瘪而发臭,三日后,则会腐败到面目全非。 一般来说,身体的腐烂分五个阶段:自溶、腐烂、黑腐、发酵和干腐。 开始的腐烂,都在内部,外观上都是好的。 人体内会有很多细菌,当人体死亡后,大脑最先开始分解,然后就是一些能量消耗比较大的器官。细胞中70%是水分,一旦死去,水分就会溢出。 再过几天,尸体会变黑且干瘪,就是俗称的黑腐。 经过数月后,尸体会完全变干,腐烂速度反而会迅速减缓,于是,这些尸体便化为了干尸,因大漠特有的环境,这些尸体的脂肪还会形成部分少见的尸蜡。 最后,在时间的验证下,这些突厥人的尸首最终会变为一堆白骨.....在月色下,整片死寂的大漠,星星点点,成为一道瘆人的‘风景线’! 大漠。 一般都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 不过,即使是如此丑陋的大漠,有时也会有它美丽的一面。 那就是,躺在绵软的细沙上,看着天空,月儿会特别明亮,星星会特别闪耀。 从月缺到月圆,它从雄拔的茫山中升起,跃出塞外,光照祁连,盛筵关山,洞穿玉门。 而天空的星星,会远比关内要大得多,也密得多。它们,在深邃辽远的天空上,绽出了一团又一团炽烈耀眼的火光,划出一条弧形的漂亮的轨道,恰似西王母划出的一条银河,向着无穷广袤的天空悠然而逝。 荆楚薇望着天空,心中若有所思。 远方,那些陌生的‘夜不收’同僚正在收割着突厥人的首级,有的,甚至开始开始拔出剔骨小刀,开始剥尸首身上的人皮,不知作何作用。 其实,在刚刚成为一名边关杀手的时候,荆楚薇看到那些边关刀客割下首级,各军镇城门倒吊的剥皮尸首,各旅店门口挂着的人皮招牌........都会忍不住反胃呕吐,但是渐渐地,她也变得麻木和习惯了。 荆楚薇探了探阿史那公主的鼻息,幸好,小妮子只是被老刀把子打晕了而已。 念及老刀把子,荆楚薇忽然想起了什么,她急忙策马来到了刀客们的尸首前,寻找老刀把子的尸体。 刀客人数不多,且尸首大多完好,荆楚薇很快,便从尸堆里翻出了老刀把子的尸体,此时,他通身上下中了十几箭,像血葫芦似的,手上还握着马刀,保持着战斗姿态。 荆楚薇拔下老刀把子身上的一支箭矢,仔细一瞅。 但见,箭头乃是扁平的三角铲形,表面还使用一种特殊的碱土溶液,进行炭化防水处理。 “是月牙颈切箭?”荆楚薇怔了一下,旋即陡然明白过来。 原来,突厥为了嫁祸边军射杀公主,连所用之箭,也从金铍箭全部换成了紫塞强弓营特有的月牙颈切箭,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要知道,这月牙颈切箭做工极其繁琐,且造价不菲。 目前,只列装了少量神射部队,而且,下发的箭矢,都会做上所属的军营的特殊记号,每次使用过后,箭支还需回收造册,管理上极为严格,损失损坏了多少箭矢,都有据可查。 而没有下发的箭矢,俗称“白箭”,上面也并没有记号,基本上都寄存在紫塞内城的——边军辎重府库内 荆楚薇转过箭头,前前后后仔细查看箭矢记号,但结果很明显,这是一支没有记录的“白箭”。 至于突厥人,是如何在重重守卫的府库内,得到的月牙颈切箭,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guzelk?z(姑娘的意思)”就在这时,那名骑将走了过来,他的右手按胸,缓缓躬身施礼,口中讲出一串叽里咕噜的连音语,听意思该是美好祝福的意思。 “你是突厥人?”荆楚薇脱口惊呼,手下意识按在了刀上。 “在下朔勒番,至于是不是突厥人,我现在就可以给姑娘答案,是,也不是。”那骑将微微摇头,摘下蒙在脸上的黑色蒙面头巾,露出了一副有着高挑鼻梁的异域风俊美男子面容,不是中土人种,也不像草原人种,更像是高昌、楼兰、精绝等地的西域人种。 荆楚薇上上下下打量了男子一番,却听他用流利的汉语道:“我们的部族,早在百年前,便脱离了突厥部,我的家乡,在如今钦察草原上的月即别汗国,在天山之巅的叶护国......” “月即别,叶护……”荆楚薇紧紧握着刀柄,迟疑着,终于忍不住问:“你们,为何身着夜不收的装束?你们,究竟又是何人?” 荆楚薇并不是个多话的人,然而,压抑在心中的好奇,还是忍不住让她多问了一句。 “我们?被突厥人称为‘逃亡者’!”那人看着西方尽头漫漫黄沙和东方隐约可见的巍峨雪山,笑道:“至于这‘夜不收’的装束么,却是你们的首领呼延晖亲自所赐。” (月即别汗国是突厥部的分支,脱离突厥统治后,便被冠上了“逃亡者”“脱离者”并逐步形成了未来的哈萨克) “呼延将军?首领?为何我从未听副帅说过?”荆楚薇吃了一惊,旋即又问道:“你刚才说的叶护国,在天山之巅;我听闻,那里山高路窄,常年积雪,天寒地冻,人迹罕至,环境极其恶劣,人又如何能生存?” 朔勒番摇头,微微笑道:“姑娘去过天山之巅的最深之处么?如何知道那里会没有人迹?我现在就告诉你,在天山雪域的最高之处,万丈绝壁之上,太阳初升起最耀眼的光芒,便是叶护国的所在!” 第一百四十三章 易水诀·传说 “原来,传说竟都是真的。”荆楚薇吃惊无比,陡然想起,自己曾在西域地理志的典籍中看到过,在天山之巅除了有几个小国,还诞生了一个相当有名的门派——天山派 这个正在中原遭到群雄围攻打击的门派——天山派、真的在天山雪域的绝顶之上?那么‘冰川天女’,‘天山童姥’......那些个让西域诸国,中原各派都闻声颤栗的狠角色,也居住在天山之巅? 荆楚薇的内心,不由产生了许多疑问。 传说,天山派最早的源头是一位来自克拉底王朝(尼泊尔)的公主。 后来,身毒的加纳克国王的兄弟库夏,提领大军进攻了尼泊尔,并成为新的统治者,建立了李查维王朝。 而那位尼泊尔公主,也因战乱,避祸于天山缥缈峰,但其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复国。 她凭借着克拉底王朝留下的大量财宝,于二十年间,多次带领残余子民曾远游中原,花重金搜集中原各家武学,又雇佣了许多中原汉人高手,以及许多天山当地的奇人异士,组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准军事化力量,并最终开创天山派。 由于地处雪山,加上大公主特殊的身份,她也被部下称之为:冰川天女 与传统认知的武林门派不同,天山派较之一般的江湖门派,反而更像是地方豪族势力。 也就是中原地区所谓的豪族,他们有城,有地,有集市,有私兵,天山方圆百里皆是其控制范围。 而他们领地收入是自由分配还是按率上缴,全看当代宗主与国主之间的关系。 天山派采取的是“二主制”——也即一个宗主充任外事,一个宗主留守天山。 充任外事的宗主,叫童姥。 天山童姥手握生杀大权,也是天山唯一的神,见过她面目的人少之又少,大多数人只是从血腥的江湖故事里听到过这个恐怖的名字。 而留守天山的,自然便是冰川天女,地位等同于明教的圣女,苗疆的女祭司,伊斯帕尼奥拉的巫女,希腊神殿的圣使....... 名义上,冰川天女是天山派的最高首领,是天山的象征。 实际上,童姥掌控了天山派内部大小事务的所有权力,而到了这一代天女,比起宗主,更像是门派的吉祥物。 天山派的主要建筑,也分为南北两部分。 南边缥缈峰,由天山童姥执掌,北面天南峰,由冰川天女当家,由两条千年冰川汇聚之处的裂层分界。 “传说,缥缈峰一年四季皆是冰雪山峰,不但雪多而厚,而且多雾,一年中倒有大半年无法看清山中面貌,所以叫做缥缈峰。”荆楚薇娓娓道来:“缥缈峰有座灵鹫宫,童姥便居住在此,接见各方势力派系,西域诸国使者以及江湖豪强等。” 朔勒番点头道:“不错,我幼年时,曾经跟随家中长者前往缥缈峰朝圣,并献上了天山雪人的首级作为礼物。” 顿了顿,清了清嗓子,荆楚薇继续道来:“而天山北面的天南峰,有着一座按照尼泊尔‘纳拉扬希蒂王宫’的样式建造的宫殿,称为冰宫。为何叫冰宫?因为那些屋宇都是水晶、云石、晶盐或者坚冰所造,在夕阳返照之下,只觉霞彩夺目,闪闪生光,端的是人间罕见的奇景,胜似传说中的贝阙珠宫。这也就是为什么天山派历任大宗主,也被西域诸国称为‘冰川天女’的原因。” 提到那个名字,连朔勒番都沉静下来,用一种尊敬的语气,吃惊道:“姑娘,你也听过西域一代流传的‘冰川天女’的传说?除了这些,姑娘还知道些什么?” 荆楚薇默默点头,眼神也露出一丝敬畏:“怎么可能没听过呢?虽然天山在紫塞以西上千里,然而丝路上来往的商队,依然带来了不少关于冰川天女的惊人传说——” 说到这里,朔勒番不由摇头喃喃:“冰宫的传说……我幼年时也听说过,不过却从未见过,是以当不得真。” 荆楚薇一惊,却没有多问什么,而是继续道:“相传,冰宫里泉水众多,而且都是雪山冷泉,众所周知,冷泉有两大好处,一个是可以盛产天山雪莲;另一个么,便是适合浇灌冰葡萄,据说,这冰葡萄甜而不腻,肉厚汁多,是制作葡萄美酒的上品,所以天山派冰宫的葡萄也是西域最上等的。” “这倒是真的,天山童姥,每年都将冰葡萄作为重要贡品,派专人运送给西域各国的国主以及交好的势力。”朔勒番微微笑了笑,不知为何、今夜说起这些家乡往事来,却让不爱说话的他——话匣子也多了起来,但见他遥望远方雪山的背景,小声道:“小时候,我听过关于很多冰川天女以及冰宫内藏稀世珍宝的传说,只是,从未见过;后来,我和我的小伙伴准备了干粮清水,准备一同前往天南峰,寻找冰宫宝藏。” “宝藏?”这些年来,荆楚薇已经断断续续从西域来往的客商中,听过一些冰宫藏有宝贝的传说,只不过,版本皆不相同,大相径庭。 而荆楚薇最喜欢的那个版本,便是说冰宫内藏有万卷武功秘籍以及无数神兵利器,这其中,也包括了自己祖先荆轲遗留下来的 ——易水诀·刺客遗篇 还有那柄,当年刺杀秦始皇嬴政的绝世神兵——徐夫人匕首 《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预求天下之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 而一边的朔勒番负手远望,碧蓝的瞳孔中,眼神是如此灰暗,毫无神采,如同他的记忆,那一场被重重冰雪覆盖的天山往事,他从未对人讲述过........... 第一百四十四章 易水诀·不老 动物之间,互相攻击时,所使用的武器,都是以身体上——自然生长的躯干,以及体液作为武器的。 比如,獠牙、利爪、尾巴、从口器喷射毒液等,但,无论何种攻击,仅限于天生自带的武器。 可这其中,有一种动物很特殊。 那便是,人! 人与人在互相攻杀之时,可使用的武器有很多。 比如:拳头,腿脚,肘击,额头,膝盖等躯干部位进攻以及各式各样制造出来的武器等。 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武器也越来越精良,杀人效率也越来越高。 从原始部落的石器时代起,到冷兵器的铜铁器时代。 再到手持火枪的线列步兵,以及西国方阵的“排队枪毙”,最终,发展到如今现代文明的精确制导打击,纳米虫群,电磁轨道炮,核武打击等。 武器是愈发的先进,杀伤力愈发地强大,操作也越来越简单,训练周期也越来越短。 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当武器精良到一定的程度,伤亡人数也只是个统计数字 武器日新月异在进步,在变化。 可不变的,便是人与人自相残杀的本质。 自相残杀一直是人类行为之中,最不可理解的一部分,哪怕是高度文明的今天。 不过,凡事也分两头看。 各种精良的武器,在杀戮的同时,也成了现代文明的组成部份。 而有了武器,才能更有效的杀伤敌人。同理,也只有武器,才可以对抗异族的入侵。 毕竟,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所以说,人类的行为动机,其实是相当复杂的过程,同样的一个行为,但内核却变化多端,就看你怎么理解。 这就好比战争中的侵略双方——我之英雄,彼之敌寇,我之敌寇,彼之英雄 而每一个故事,都必有一些开场白,或无关紧要,或在未来的某一日与全文息息相关...... 说到这里的时候,朔勒番的思忆犹如“走马灯”似的,在他记忆的深处展开。 而他这时的无心之谈,也多以轻描淡写为主。却殊不知,他的这番奇遇,说给荆楚薇(荆筱蕾)听后,却在未来1440年后,对考古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说的每一桩,每一件遭遇,甚至推翻了无数现代专家一直以来的论述,这其间不知牵涉到多少关于紫塞周边名山——天山、昆仑山、狼居胥山(肯特山)的惊天秘密。 只不过,那也是荆筱蕾,在获得了荆楚薇全部记忆传承后,回归现代之后的事了。 当然,这是后话不表。 朔勒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问道:“冰川天女与天山童姥的传说,姑娘想听哪个?” 荆楚薇笑了起来,抱拳道:“都是夜不收的弟兄,自然.....两个都想听。” 朔勒番也笑了一下,二人不约而同,席地而坐,过了好一会,朔勒番才叹了一声,正式切入了主题:“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一年,我记得自己才只有五岁。” “五岁?”荆楚薇“啊”地一声,一时之间,会不过意来。 不过,他二人此时不知道的是,在朔勒番面前,虽然站着的是荆楚额本人,也是她自己的记忆,无法干涉。 但是在思想观念上,却还有链接dna密码的荆筱蕾存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双硕士学霸,警界精英,百分之百的现代人。 以荆楚薇身处南北朝的知识储备量,的确不可能反应过来,更不可能理解。 但她潜意识里的荆筱蕾,却马上明白了朔勒番的意思。 原来,正常人开始记忆时间一般是3-6周岁,因记忆类型不同,存在不同储存时限。 据现代研究人员发现,其实孩子的记忆能力在很早就显现了,一般2-4周岁时属于短时记忆,可以记住一些抽象的概念,如颜色、数字、字母等,在短时间里存储了很多信息,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努力回忆。 4岁时能记住3岁时的一些事情,但5岁时就未必记得3岁或2岁时发生的什么特殊深刻的事了,真正的长时记忆应该是从5岁左右开始,而且,这个阶段的孩子可能会在某个领域有惊人的记忆力。 看起来,朔勒番属于5岁便记忆力超群的那类人。 顿了顿,朔勒番又道:“那一年,我们族人的一支商队,在穿越河西走廊、前往紫塞互市的途中,遭到了一伙突厥响马的劫掠。在人命贱如牲畜的时代,被这伙人劫持,意味着不可能活着走出大漠。” 荆楚薇没有说什么──恰逢天下大乱,在大漠发生的桩桩件件腥风血雨,她还听得少么?这其间,不知诞生多少难解的仇恨,也不知道有多少惨烈的故事在内。 朔勒番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又道:“后来,我们的族长,也就是我的阿爷,上了天山缥缈峰,献给童姥三百名族中童女,邀请她老人家下山,帮忙处理此事。” 荆楚薇本想脱口问他,为何不是金银财宝,牛羊马匹,而是童女?可是一转念间,并没有问出来。 原来,就在刚才,她立时又想到这类事,多半牵连着童姥的隐私秘密,而且送自己的族人给别人当奴,说出去也算不上光彩,朔勒番自己不愿意说出来,她问也没有用处。 所以,荆楚薇只能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朔勒番神情陷入了沉思之中,过了一会,他才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童姥,那时候的她,是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美妇,微微一笑,媚态横生。不过,那眼角与鬓角之间因岁月刻下的鱼尾纹,还有眉宇之间,那经历无数刀光剑影,恩怨情仇的平静神色,还有那嘴角边的一颗黑痣以及那可以挑战这世间所有困境的慵懒,都昭示着她不年轻了。据我阿爷说,他像我这般大时朝圣童姥,就是这个样子,没怎么变化。” 他说到这里,荆楚薇下意识地心中一动,隐隐觉得朔勒番接下去要说的秘密,很可能和童姥的年龄以及寿命有关。 果然,下一句,朔勒番便补充了一句:“按我阿爷的说法,童姥的辈分比我爷爷的爷爷还要大,那么,我见童姥那会,少说也该有百岁了,你说是不?” 荆楚薇不由自主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 朔勒番吞了吞口水,继续道:“后来,童姥果然派人,将我们的族人,从突厥响马手里,解救了出来,并顺手屠灭了那群强盗的营地据点。” 荆楚薇点了点头,补充道:“我听‘二娘客栈’的靳二娘说过这个事。当年,天山童姥率五十余部曲,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袭杀了那群响马的营地,无论男女老幼,牛羊牲口,杀了个干干净净,鸡犬不留。盘踞在奴剌堡十年的响马一夜之间销声匿迹,湮没与大漠。” “不错,这事之后,我们的部族便年年开始向缥缈峰朝贡,且一直延续到现在。”朔勒番继续道:“后来,我的父亲,猎杀了盘踞在天山多年的雪人,并把它们的首级,献给了童姥。那是我第二次见到她老人家.......那一年,我十三岁。”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表情陡然忸怩了一下。 荆楚薇望了望他,并没有发表意见,可作为‘同步’的荆筱蕾,她这时心中,想到更多的是:雪人?竟然真的存在?这种被称为为大脚野人、夜帝(yeti)身高7英尺,居住在雪山,能直立高等灵长目奇异动物竟然真的存在? (雪人,藏语称为米戈,意为人形怪物。传说中喜马拉雅山区的大雪怪,曾经在尼泊尔喜马拉雅山区中多次被发现其踪迹,但没有证实它是什么。古人类学认为雪人可能是远古智人进化到现代人之间缺失的一部分) 当然,荆楚薇也没有把所想的说出来──因为,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为何小脑袋里会有如此奇怪的知识存在? 朔勒番自然更没有留意荆楚薇在想什么,他脸有点红道:“那是我第二次见到童姥,只不过,那时的她,容色娇艳,眼波盈盈,彷如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只是,嘴角边的那一颗黑痣,却预示着这就是童姥本人。” 朔勒番说到这里,向荆楚薇望来,荆楚薇此时却是一副十分吃惊的样子,不禁念道,这人哪有越来越年轻的道理? 她自是不信。 可是,从朔勒番的眼神中,荆楚薇却发现,他似乎并未说假话。 不过,荆楚薇不相信朔勒番的话,也很有理由──一个比他爷爷的爷爷年纪还大的女人,不死也就罢了,竟然还越来越年轻?这根本无法用常理解释。 朔勒番继续道:“后来,我的父亲也离世了,我继承了族长之位,并照例前往缥缈峰献上礼物.......”他向荆楚薇叙述的时候,本来十分平静的,说到这里,他忽然激动起来,神情疑惑之极,只听朔勒番续道:“那是我第三次见到童姥,你猜怎滴,那一年,我三十岁,而童姥........竟又变成一个八九岁女童,但双目如电,炯炯有神,有一股凌人的威严......这眼神,不是童姥是谁?” 荆楚薇有点啼笑皆非:“你如何,就能确定是童姥本人?总不会是因为那颗黑痣吧?弄不好,人家每一任童姥,嘴角都有一颗黑痣。” 没想到,朔勒番一脸愕然道:“黑痣?这点我也想到了,可是你猜怎滴?童姥见我第一眼,便道:‘朔勒番,咱俩第一次见面,你好像才五岁吧?那时候的你,恐怕才这一般高’!”说罢,朔勒番学着童姥的样子,做了个高度抬手。 “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闻言,荆楚薇忽然间似有些失神,脱口而出道。 听得那样的话,朔勒番也不禁一怔、他看着荆楚薇,疑惑道:“什么功?” 荆楚薇似乎也怔住,看着朔勒番,忽然苦笑起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脑子里忽然有那么一个念头,不知从哪冒出来的。” 此时的荆楚薇与朔勒番自然不知道,刚才那句话,是潜意识里的荆筱蕾,下意识说出来的。 这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本出自金庸先生武侠小说《天龙八部》,是天山童姥的最高绝学,又名"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练功须以最上乘的内功为根基,方能修练,练到高深之处,可以青春永驻,长生不老。 天山童姥自6岁起练这功夫,36岁返老还童,花了30天时光。66岁返老还童,那一次用了60天。96岁,再次返老还童,便得有90天时光,方能回复功力。 然而,此功虽然威力很大,但是有一个缺点,就是每次返老还童之际,功力全然丧失,复功修炼一日后回复到7岁时的功力,第二日回复到8岁之时,第三日回复到9岁,每一日便是一年,而且每日午时须得吸饮生血,方能练功。 荆楚薇与朔勒番是古代之人,自然没看过《天龙八部》,可荆筱蕾在初中那年,就拜读过金庸先生的十五部小说,对里面各式各样的神奇武功可以说耳熟能详......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天山(传·一) 关于天山,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是丝绸之路中的车马喧嚣? 是紫塞长城通往西域的交通要道? 都是,也并不完全是........ 关于天山最早的记载—先秦地理古籍《山海经》:天山为西王母之山,三千年前,周穆王曾驾八马长车,漫游至此。西王母在“瑶池”设宴款待穆王。 穆王则赠给王母大批“中土特产”,西王母亦回赠当地“瑰宝奇珍”。 这件事同样记载于神话小说《穆天子》中。只不过,作者认为,动机存疑。 周天子真是吃饱了撑的,跑那么远就为蹭一顿饭? 同理,老祖宗攻打西域的高昌楼兰,真的是为了敦煌壁画上的飞天美女?还是那二两葡萄干? 显然,都不太可能...... 一千多年后,汉使张骞的使团,班超的鞍马曾在此来回跋涉。这之后,西域各国的商队、匆匆的异国使节与虔诚朝圣僧侣,组成了丝绸之路上特殊的一道风景线。 此时的天山,美丽多姿,雪峰高插云天,最高峰托木尔峰,耸立于云雾之中,一年之中有大半时间处于虚无缥缈的状态。 是以,也称天山缥缈峰。 山腰间,牛羊成群,高山湖泊,绿草如菌,繁花似锦。 山腰下,有一片平坦的草地,地处迎风坡,降雨充沛,气候凉爽,土地里含有丰富的盐分,是得天独厚的牧场。 最强战马—阿哈尔捷金马便是出自此地。 我们沿着托木尔峰,一直往北面走,便可以来到博格达峰,也就是汉人俗称的天南峰。 天南峰的半山腰,有一条美丽的湖泊,宛若一块晶莹的宝石镶嵌在绿林雪峰之间,这就是被称为“人间仙境”的——天池 至于天池,是不是传说中,西王母的瑶池? 对不起,不知道。 当然,天池姿态万千,绮丽动人是出了名的。 月明之夜,山峰树影更是与皓月共入池中,景色绝佳。 冬季更是银装素裹,分外妖娆。冷风吹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雪面上孔孔蜂窝,片片鱼鳞。冰川条条长垄,千姿百态。 冰山下的山峦上,亭亭玉立,宛若撑着油纸伞的冰美人。 这也是为何,西域各方势力称呼天山派首领为“冰川天女”的原因。 两峰相连之间,有几道冰川断层,抬头远眺,三川交汇,状如笔架。峰顶的冰川积雪,闪烁着皑皑银光,与天池晶莹的印雪湖相映,构成了天与地自成一线的自然景观。 再往前走,便来到了印雪湖。 这里,是以高山湖泊为中心,雪湖倒映,碧水似镜,风景如画。 据说神话中西王母宴群仙的蟠桃盛会便设在此处。 如果你轻功够好,那么,从湖上一跃而起,跳上印雪湖高悬在博格达冰峰之间的孤岩后,便可以看到,一面巨大的“银镜”,万里暗空之下,薄雾四起时,湖水遮掩,浮云缭绕,水面迷迷蒙蒙,变幻莫测,好一幅泼墨山水画。 坐在印雪湖边上的孤岩,遥望远方皑皑雪峰,可以加快修炼内功的速度,减少走火入魔的概率。 传说,天山童姥最喜欢来此地修行内功。 湖水的尽头,同时也是天山最深处,天山的门户——天石峡 此处地形极为狭小,两侧峰峦耸峙,巍然形成两扇天然石门,头顶上山峰斜插入空,两峰之间夹蓝天一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峭壁之上,还生长着山参、灵芝等珍贵圣药。 尤其是天山雪莲,更有“天山玫瑰”之称,雪莲洁白晶莹,有八八六十四朵花瓣,食之可解天下各种奇毒,增加自身内力,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神物…… 第一百四十六章 天山(传·二) 天山有隼,名曰灵鹫。 这也是天山童姥居所,灵鹫宫的由来。 灵鹫翅短掌宽,不善飞行,却擅奔袭。 而奔袭起来,也犹如狂风骤雨一般,甚至能带起一阵挟卷砂石的诡异阵风。 若是此时,正好有行人策马经过,这阵风就会环绕在马匹与马车周围,且越刮越大,风中还会发出细丝般的血光。 待到旋风散去,马匹就会发出惊叫、猝然暴毙。 为了预防这种奇异禽鸟,上天山时,人必须用布匹包裹马头蒙眼,或者在马头绑上铃铛;一旦遭遇灵鹫,应当立即砍下马的耳朵,或者用长针刺入马的尾骨穴…… 而唯一不惧灵鹫的,也只有同样生于长于天山的阿哈尔捷金马。 天山的武功,以变化莫测著称,既有刚猛锋锐的天山六阳掌,也有诡异狠毒的天山折梅手。 在交手时,天山弟子往往还要配上灵动飘逸、宛若女子舞蹈的特殊身法,让对手无法锁定自己,防不胜防。 当然,真正让所有武林中人胆寒的是,是天山弟子的隐身伪装能力。 这种能力,如同魑魅魍魉,可以瞬间隐没自身,待合适时机实行一击必杀或者定身点穴。 不仅如此,他们还有隐没自身的特殊能力,可瞬间消除自身的体味以及活人气息。 也就是说,在常人看来,天山弟子几乎就是一个活着的鬼魂,简直就是天生完美的刺客....... 第一百四十七章 易水诀·长生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 那就是,长生与不老。 为何两者一定要分开来说? 那是因为长生不老,其实是两种概念。 首先,我们说不老,顾名思义,不老便是容颜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衰老,也就是所谓的青春永驻。 然而,不老并非等于长生,依然会受到寿元的限制,逐渐逝去消亡。 同理,长生也并非不老,虽然生命永久存在,永恒不朽,然而,在到了一定年龄后,容貌依旧会老去。 让我们说回长生。 何谓长生? 老子道:“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庄子·在宥》曰:“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以长生。” 李白的《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说过: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从古代开始,无论是东西方文明,上到帝王,下至平民,都一直在追寻“长生之术”。这种将有限的生命合理的延长,令多少人趋之若鹜,并且在期间,诞生了各种各样办法与所谓的秘方。 也就是说,关于长生这件事,方法还真不少。 比如《山海经》中就常有记载,在昆仑山这个地方住着西王母,西王母掌握着一种长生之术。传说,后羿与周穆王都曾经在此处获得过长生之法。 其次,便是道家追求的炼丹修炼得到永生的。(这里插一句,道家并非道教,也可以说道家包括了道教。) 再比如《大荒西经》中曾经提到过:“大荒之中有不死之国,阿姓,甘木是食。“甘木”就是不死药,甘木在神话中是一种树,食用这棵树就可以让人长生不死。 另外,《山海经》还特别提到了“赤泉”,这个就类似于西方神话中的不死泉;喝了便能永生不死,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 据说,西域圣火教的创教始祖,从紫塞旅行到阿拉伯半岛一座废墟古城的附近,在那里他发现一个秘密地下洞穴,深处有三坛奇异的泉水,分别是长生泉、不老泉以及能够使伤害痊愈疾病复原的泉水......迄今为止,已经活了大约700多年。 由于寿命的延长,这位明教第一位教主,已经积累了大量知识和技能,并精通东西方多个门派流派的武术、邪术、秘术、魔法、东方的炼丹术以及西方的炼金术等等。 他还在几个世纪以来,组建无数商队,通过与中原的紫塞、耶路撒冷、西方的罗马等地经商,积累了巨大的财富。 “如果传说是真的话......”荆楚薇心里吃惊地想,“那么,加上朔勒大哥说的天山童姥,整个紫塞到西域已经有两位真正意义上永生不死的人了?” 却听朔勒番继续道:“不,严格来说,这天下,还有第三位永生不死者。” “第三位?”荆楚薇再度诧异,绣眉看了一眼朔勒番,不解。 说起不死,朔勒番的眼神却一直是不屑的,只是淡淡道:“很久很久之前,从天界来了一条受伤的“神龙”,停在了龙气旺盛的“建康”落脚养伤,与此同时,也带来的长生之力。传说,神龙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便是在每一个朝代,都会把长生之力附在一个人身上,被选中的人则被世人称之为“龙胤之子”,龙子会一直吸收周围活人的精气,然后将这些精气传回到“神龙”身上,助其养伤。作为回报,龙子的生命也远远长于一般人,如果不出意外,“龙胤之子”可以活很久很久,只不过,他们依旧会老去,也会被人为的杀死。” “龙胤之子?”荆楚薇闻言,心里陡然一惊,不由脱口道:“朔勒大哥说得可是应龙?相传,黄帝与蚩尤作战,应龙、曰魃等帮助黄帝,最终杀死蚩尤战。而应龙虽杀蚩尤与夸父,擒无支祁,但也身受重伤,不得复天界。于是,黄帝便让应龙前往南方养伤,因其能够兴云致雨,是以南方雨季频繁。至于这“龙胤之子”,据南军“不良人”的情报显示,最后一代龙子,便是那南梁的开国皇帝——萧衍,若非“侯景之乱”爆发,他再干上个二十年,也并非不可能。” 朔勒番微微笑了一笑,附和地点点头:“‘不良人’认为他是龙胤之子,也并非空穴来风,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他当了四十八年皇帝,本人也活到了八十六岁。这样的统治时间和这样的长寿,就算是在太平盛世时代都是极少的,更何况,还是在战乱不断的南北朝。” 荆楚薇手指拨撩了下发丝,低声道:“萧衍死后,下一代龙胤之子便凭空消失了,‘不良人’找了他许久,却一直杳无音信。” “哦?是吗?”朔勒番挑起长眉,忽地笑了一笑,脸色转瞬严肃起来,“侯景之乱后,陈武帝陈霸先取代南梁,这其中,大量萧梁皇室之人渡船,来到了北边。这其中,便有萧氏的一支旁系,来到了长安,被先皇武帝(宇文邕)尽数收容安置。传言,这支萧氏族人中,就有龙胤之子的存在,可也因此,引起了许多别有用心之人的觊觎。武帝在位时,这些人尚且有所顾忌,不敢有异动;可一旦驾崩,这龙胤之子的血脉也必将得到利用。是以,先皇在驾崩前,特命麾下龙骑禁军九大统领随机挑选一名年岁各异的孩童,年龄从襁褓到弱冠不等,流入民间,散落四方......” 第一百四十八章 易水诀·南剑 荆楚薇诧异,脱口问道:“朔勒大哥的意思是说,先帝非但不愿使用这违背常理的长生力量,甚至还派麾下的九大侍卫保护龙子?” 朔勒番却微微颔首道:“是啊,武帝雄才大略,是一位真正的英雄,根本就不屑借助龙胤这样的力量。即使身体一天天衰弱,却也从未想过,藉助龙胤之子的力量给自己续命。” 要知道,求长生,一直是君王与达官显贵以及巨富商贾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那么,这些人中,什么样的人最想长生呢? 当然,是最有权势的人。 而帝王,就是天下最有权势的人,手握生杀大权,衣食住行皆有专人负责,能够无限满足其各种生理上的欲望。 试想一下,若是一个普通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幼年时便要下地干活,一生劳累不说,秋收后,这田里种出的庄稼还不是自己的。 不仅如此,在温饱都困难的情况下,保不住怒哪天还来个天灾人祸,时不时遇上兵戈乱世,试问一下,这样的日子,他还想着长生吗? 念及武帝,朔勒番的眼里满是感慨:“宣政元年,先帝在即便知道自己的身体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却仍不愿意使用违背天理人伦的力量;同时,他还下旨,让那龙骑禁军中的九大高手,携带九名年岁各异的孩童奔走四方,混淆那些想将龙胤之力占为己有之人的阴谋,做完这一切后,于当夜便崩于乘舆,时年三十六岁,遗诏长子皇太子宇文贇继位,谥号为武皇帝,庙号高祖,六月己未日,葬于孝陵。” 历史上的北周武帝只活了三十五岁,在位期间,他诛杀权臣宇文护,推行府兵制与均田制,打压士族,灭亡北齐,缓和与突厥的矛盾,结束了自五胡乱华起,三百多年战乱不断的北方。 这时,这些异族的‘夜不收’将士已经打扫战场进入了尾声,所有的箭矢皆以回收完毕,无主的格尔贡战马被迁移在一块,老刀把子等人的尸首也已掩埋完毕。 突厥人的首级被统一捆绑在一匹天山白马的背上,其中一人朝着朔勒番招了招手,点了点头。 朔勒番眼睛闪了一下,忽然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尘,做了个手势,示意亲兵牵一匹‘战利品’过来。 不多时,一匹通体黝黑,四肢强健,毛色发光的格尔贡战马被亲兵牵了过来,径直来到了荆楚薇面前,将缰绳缓缓交于她——那是来自草原的纯血马,不但气势雄壮,四蹄生风,那强劲的铁蹄,可以踢碎苍狼的脑袋,毛皮厚实,可以抵御严寒。 荆楚薇见状,心中明白闲聊到此为止,连忙起身,对着朔勒番与那亲兵抱拳道谢,之后,便迅速来到了昏迷的阿史那公主身边,将她一把扛起,横置在格尔贡战马背上。 朔勒番瞧了荆楚薇一眼,神色有些尴尬,拱手道:“妹子,在下还有军务在身,就此告辞了,若有机会,替我向呼延首领问好。” 荆楚薇也冲朔勒番抱拳道:“多谢诸位弟兄,最近边关不太平,大家还须得加倍小心。”说罢,她遥指众人,凌空虚指,画了个十字,神色严肃道:“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 话音刚落,黑夜中,这些异族的‘夜不收’士卒也一起开口附和,道:“无论生死,皆成云烟,明暗交替,送君如客。” 也几乎是同时,荆楚薇与众人大声诵出了那最后的两句,“长夜不收,紫塞永不遗忘!”说罢,众人各自策马,相背离开,绝尘而去。须臾间,整个天地便安静了下来,只留有沙风时不时在半空绞动,呼啸着卷起无数黄沙,飘散至远方的胡杨树上簌簌作响。 此时,正值北周宣帝二年的三月,北方草原的春风还颇有些寒冷。 荆楚薇一把牵住格尔贡战马的缰绳,伸手去摸其柔顺的鬃毛,刚开始,那马颇为不惯,侧身回避于她,但荆楚薇忽然狠狠一拽缰绳,并在其耳边低声腹语,那马便不再躲闪,任她抚摸自己的毛皮。 驯服完毕,荆楚薇便骑上另一匹马,抖缰疾行,那格尔贡马见状,竟然十分乖顺地随她前行,在其身后紧紧跟着...... 广袤的沙海无垠无际,一眼望去,只有一条蜿蜒的驿道似有似无,遥遥在望。沙风一吹,便湮没在黄莽的沙土之中,驿道上,无数道深碾的轮痕,和着零碎的马蹄印子,坑坑洼洼,杂乱无章,驿道两侧,早已被黄沙所掩盖,只留有几块石碑,微微从沙坑里露了半截身子。 风沙中,似乎弥漫着腥臭的血腥味,荆楚薇一提缰绳,驻马眺望,只见驿道西侧一片茫茫沙丘上,黑烟缕缕,无数西北刀客与马的尸首,七横八竖,各色旌旗四处散落,还有许多肢残臂断,脏器肠子躺在黄沙之上,天空中,无数的乌鸦,发出凄厉呻吟声..... 荆楚薇心中一突,不由暗付,“今个儿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到处都在厮杀?” 虽说,这里地处紫塞的法外之地,但是这样频繁的大规模厮杀,今天却意外地迎来两次。 荆楚薇旋即飞骑进入西侧沙丘,策马转了一圈,没见半个活人。 更为奇怪的,是连具完好的囫囵尸体,她也没见一具——因为所有的尸体都惨遭了肢解。 而最为可怕的,便是尸体的切口相当完整平滑,血液也是鲜红色而非暗红色。 也就是说,这些刀客都是在当场杀掉的同时,躯干也遭到了断肢的打击。 她当即转向伫马,正想离开,就在这时,荆楚薇有注意到一具完整的尸首,这人的装束很奇怪——并不同于那些刀客的西北传统的长袍,而是身着偏襟短袍,内穿大口裤,收紧的腰身,宽大的脚角,脸上带有纹面。 他手上的长剑也很奇特,不同于中原地区刻板的样式——线条粗犷、样式简练、锋芒尽显,此剑工艺繁复,特别注重剑装之美,剑身宛如二八少女灵巧酥体,极尽柔顺之美,却又暗藏杀气,锋利可吹毛发,柔韧可斩圆月...... 第一百四十九章 易水诀·六诏 剑一入手,荆楚薇的眼眸里便闪过一丝惊讶,暗暗点头——此剑乃生铁打造,铁色青黑,沉沉不鋖,以象皮为鞘,用犀角装饰镡首,上篆画龙首花文,把以步条缠束,不同于中原西北地区刻板的配剑制式,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好剑,这剑与西北边关的制式不同,剑锋更短,剑锷更宽,但四面有刃,锋利异常。”荆楚薇暗付道,“却不知是出自哪里?” 念及于此,荆楚薇忽然吹了吹指哨,不多时,便听闻马儿的一声长嘶,先前那两匹格尔贡战马,仿若有感应似的。 四蹄撒开,发声长嘶,似若应答,倏地奔袭而来,快速向荆楚薇方向靠近。 荆楚薇提起短剑,点足一掠,来到二马身前,她先低头瞅了瞅阿史那公主一眼:只见她趴在马儿背上,玉颊上沾满了沙子,秀目紧闭,睫毛翘长浓密,胸口平静,几乎看不到起伏,一动也不动,看着就像死了一般。 只不过,阿史那公主并不知道的是,荆楚薇判断活人死人并不看呼吸。 她天生有一种感知力,且极为敏锐。 往往能凭借人与牲畜所散发的炁,感知对方的生死以及气的流动。 其感应能力,甚至超过了大自然中的野兽。 荆楚薇观察公主良久,面露诧色,心道:“曾听呼延副帅说过,这人的内功越深,呼吸就越细越绵长,对呼吸的控制也愈发精准。这阿史那公主,连气息都快没了,看来内功造诣颇深。” 思考到这里的时候,荆楚薇陡然感到,阿史那公主的任、督、冲、带四脉深处,似有一股股真气开始流动,表面上却根本看不出。 荆楚薇凝视了半晌,却也并不点破。 她摇了摇头,从马背上的挎包内,取出一卷泛黄的羊皮卷轴,轻轻打开,卷上第一行赫然用小篆写着——《大荒·藏剑录》,作者无名氏柔软的羊皮在沙地上一寸寸展开,上面手绘着剑形状的图案,极其精美详细,甚至图案旁,还带有分解图与历史介绍。 荆楚薇随意翻了翻,亮晶晶的眸子,只是轻轻一扫,忽然之间亮如冰雪! “六诏剑?竟然是苍山洱海产出的六诏剑!”荆楚薇悚然。许久,才喃喃道:“从洱海到紫塞有近四千里的路程,年初乘马出发,到达紫塞,需要近半年的时间。即便八百里加急,最快也要三月左右。看这人装束,绝非我中原的剑客,而是来自南诏的剑客!” 荆楚薇口中的六诏剑,也就是初唐时期,南诏剑的前身。出自苍山洱海(云南)地区,历史可谓是相当久远。 早在汉晋时代,洱海地区铁器的制作已很普遍, 据《西洱河风土记》记载:“有城郭村邑、弓矢矛鋋”,而在洱海地区的南北朝墓葬中,也曾发现过大量的剑器,说明在当时的西南,已大量生产铁质武器。 在南诏国统一六诏之前的初唐时代,苍山洱海一带小国林立,互不役使,各国之间攻伐不断。 在这诸多小国中,当属蒙巂诏、越析诏、浪穹诏、邆赕诏、施浪诏、蒙舍诏实力最强,史称“洱海六诏”。 而蒙舍诏,就是日后统一六诏的南诏国的前身。 六诏作为奴隶制的国家,经常对外诏发动血脉断绝的战争,其武器不仅数量庞大,种类体系也十分繁多,有黎弓、药箭、连弩、榔矛、苗丨刀、竹枪、蛮剑、藤甲等等。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被称为“六诏三剑”的铎鞘、郁刃、浪剑。 铎鞘又称铎鞘剑,形状像“断戟残刃”。柄部装饰烫金,锋利异常,号:“所指无不洞也”。白族古语又把细分六种,即:绿婆摩求、亏云孚、铎菆、铎摩那、同铎、朱苛”。 而郁刀又称“郁刃”,铸造方法秘不示人。根据史料记载,锻造时要用毒药毒虫,淬火时要用马血。成刀后含有剧毒,见血封喉,化伤致死,令人望而生畏。 而浪剑。 就是日后著名的南诏剑的原型。 造剑方法为“锻生铁,取迸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即以犀装头,饰以金碧”。南诏剑中最著名的是“浪剑”,又称“浪川剑”,因原产于“三浪诏”即邆赕、浪穹、施浪故地而得名。 浪剑“石铁如泥,吹毛透风”,是最犀利的南诏剑之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马槊配环首刀的是军中主流。 许多当时的将领在战场上都有使用马槊环首刀的记载。如后赵将领陈安,习惯一手持环首大刀,一手持马槊,作战时,刀矛俱下,势不可挡。 在矛槊为主,环首刀为辅的当代。 西南六诏武士练习最多的,反而是剑法。 这些西南夷从白蛮、黑蛮、乌蛮中挑选精壮男丁参军,采用三国时期,诸葛武侯挑选‘无当飞军法’——翻山越岭、激流凫水、负重行军和南蛮剑法都无一不精,无所不通。 这些六诏士兵身披铁甲,背挂双剑,负粮米一十五升,各携鱼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极为擅长近战野战, 而且,国家并不提供军粮。所有的补给,战利品都必须在战场上靠自己抢! 除了和中原、吐蕃进行连年大战,六诏剑士们还对安南、洪沙瓦底、暹罗等地区进行作战。 六诏剑客中,最高称号便是“罗苴子”。地位参考——齐技击、魏武卒、赵边骑、秦锐士。 而他们最为恐怖的,便是那肢解血肉、斩断人骨的恐怖剑法........ 第一百五十章 易水诀·师父 荆楚薇将手上的羊皮书收起,眼里有锐利的寒光出现:“这些南诏剑客,不远千里来到紫塞边关,绝不仅仅是为了杀几个西北刀客那么简单吧——更多的可能,恐怕是来对付‘夜不收’的吧。” 她判断的大抵没差。 突厥,早已觊觎紫塞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将其并入草原势力,彻底掌控丝绸之路。 一方面,是忌惮紫塞的十万边军。 另一方面,他们每一次的行动都能提前被‘夜不收’所知晓,导致失败。” 念及于此,荆楚薇再也来不及想别的,霍然收起南诏剑,翻身上马,策马狂奔向十里外的紫塞二城,骑上马儿的那一瞬间,仿佛有寒颤沿着荆楚薇的背脊蔓延直冲后脑。 那是,边关前杀手加上女人特有的第六感形成的 ——直觉 多年前,紫塞龙门关。 荆楚薇依稀记得——那一天,她与师父二人,就是站在龙门关的沙海里,等待着昭阳,沙风很大,将师父(义父)的袍子吹得瑟瑟烈响。 “楚薇,你记住,以后无论是当兵、做杀手还是成为镖客,在接活出征之前,绝不能说,这是最后一次。若说了,十个里面有八个要栽......” 师父站着,观看着沙海尽头,那昭阳缓缓升起,跃出天际。 “嗯。”荆楚薇回了一句,目送着昭阳,挂上了祁连山的山峰。 师父转身,冷冷看着她,又道:“要当边关的杀手,首先得学会全身而退。杀手不同于刺客,可以任务失败,但人,必须能逃得掉。” “嗯。”荆楚薇漫不经心地回答。 一想到日后,杀手之道的凶险。师父的眼中,竟然第一次有了一些不忍的光芒,想多嘱咐荆楚薇一些什么,却因为多年的杀手生涯,理智抑制住了自己内心的情感。 看着荆楚薇冰冷的眼神,以及满是老茧的双手,师父心中霍然一惊——眼前的这个义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因战争不幸失去全族的战场遗孤。 师父依稀记得,二人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充满血腥的战场之上。 那一天,突厥散骑袭击了紫塞二城的一处镇子,毫无预兆。当师父所在的边军“虎步营”赶到时,风沙中,只剩下横七竖八的百姓尸横遍野,烧毁的房屋青烟缕缕,以及无数的冤魂四散而去。 也就在那个时候,小小的荆楚薇一动不动,只是身处在残垣断壁之中——目不转睛地盯着师父脖子上挂着的大胡饼。 一方面,是起了恻隐之心,另一方面,也是觉得麻烦。 于是,师父便把脖子上的胡饼给了她。 没有任何的言语,还是小女孩的荆楚薇,便骗走了‘师父’身上唯一的口粮,导致他饿了一天的肚子。 结果,荆楚薇一边啃着胡饼,还一边就跟过来了......看着孤苦无依的荆楚薇,师父便将她带到军营,半师半父地一手带大。 然而,作为军人的师父,要时刻准备踏入战场,出生入死。 再者,军营里住了个小女孩,也是诸多的不变。 不得已,师父便将年幼的荆楚薇交付给紫塞一户普通的乡下夫妇抚养。 只是,一有空闲,他便拿出微薄的军饷,去内城买上芽糖与粮食,前去探望一番,然而,每次父女见面,话不超过三句便走。 而年幼的荆楚薇也知道,每次见面之前,师父明明就憋了一肚子话,可不知为何,就是不说....... 而对于荆楚薇、师父心里也是有着一份特殊疼爱的,只是他从不承认而已。 其实,荆楚薇也明白,师父的内心,更多的 ——是怕 ——怕自己孤身一人,照顾不好自己。 同时,他又担心,哪天就在战场上捐躯了 ——而荆楚薇好不容易,才走出那段不好的记忆,他也不想重蹈覆辙。 后来,在与突厥的一场战争中,师父失去了一条惯用手。 多年后,荆楚薇从呼延晖那里听说,其实师父的右手,是故意让突厥人斩断的...... 不然,凭他的刀法,谁又能伤他? 从来只有他砍人,而从未有人能砍到他。 而且,作为紫塞边军最强——“虎步营”的首席刀客。 即便在失去一条手的情况下,以他的战斗经验及刀法,在紫塞军中当个刀法教头,完全没有问题。 而令荆楚薇费解的是,面对各营将军的邀请,师父却都委婉拒绝了。 他只是带着荆楚薇,来到了远离战争的紫塞内城,安置了下来,父女二人相依为命。 在其多年的悉心照料下,荆楚薇不仅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收获了父亲般的陪伴,更是掌握了师父那高超的刀法。 说起刀法,她也的确很有天赋。 三个月,荆楚薇就让马刀,成为自己深受信赖的“身体”一部分。 比起师徒间的传承制,她的刀法,就像是天命般的自我培育般成长。 这当然,有其先祖——荆轲的dna密码在其血脉之中打底。 然而,更多的,还是其令人瞠目结舌的兵器天赋。 很快,刀便不能满足荆楚薇了。 于是,师父便喊来军中老友,传授其各种武艺与兵器。 可也仅仅过了三年,荆楚薇便掌控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叉棍槊棒、鞭锏锤链等十八般兵器以及各种拳脚功夫,学无可学。 所以,荆楚薇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强。 因为强。 所以弱...... 杨霆风被‘神机门’的云三“捡到”,继承了其冠绝天下的神射功夫,以及各种暗器接发技巧,招式继承了云三一击必杀,一往无前,一招既出,不死不休的真传。 而曹无名,年轻时,与伙伴们游历江湖,见识过天下各门各派的功夫,更兼之她一颗玲珑之心,巧思百出,任何招式过目不忘,还可以模仿别人的绝学甚至胜于原版,积年累月,其武艺也渐渐出神入化,一招一式,尽显江湖本色。 而荆楚薇,明面上虽取百家之所长,博杂而精纯,即便遇到高手,也能随意应付。 然而,若是遇上明尊、童姥、南诏剑神这类的顶尖高手,则必死无疑...... 第一百五十一章 易水诀·朋友 师父看着远方灰蒙的祁连山,对于荆楚薇武艺上的重大弊端,他其实并不太担心。 毕竟,无论是谁,真的对上那些顶尖的高手,武林的第一梯队。 大部分的人,怕都是凶多吉少,唯死而已! 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并不能依靠娴熟武艺与战斗经验弥补。 说个笑话,假如练武的和修仙的打,谁更强? 答案显而易见。 如果没有意外,或者遭遇“不死斩”这种——可以斩杀一切不死者,超脱者的神兵利器前,这些人便是不老也不死的存在。 永生不灭! 他们用永恒的生命——学习各种知识术法,窥探天地间的奥秘,并积极完善自身武功的缺陷,成为不败神话。 即便武林中,偶尔会出现几个天纵奇才超越他们一时,然而凡人终将衰老逝去。 而这些永生者,往往只需在天才如日中天时,选择闭门修炼.......直到天才们化为朽烂白骨后,这天下依旧是他们的天下。 不过,就在历朝历代君王与达官显贵们都在追求长生的力量时。 却没有人意识到,永生,其实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从古到今,在多少王侯将相为了这两个字付出了一切后,却根本不知道,无论是明尊、还是童姥、亦或是南诏剑神等永生者,在活了数个世纪后,他们的唯一追求,反而是想,彻底结束这种“永恒”的无尽生命。 因为,无尽的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而无尽的生命的背后,便是无尽的痛苦。 永生,其实只是一种诅咒而已。 看着亲朋好友妻子儿女纷纷过世,永生者却不得不继续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而在永恒的时间中,永生者认识新的亲朋好友,不断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生活,又重复看着熟悉的人生老病死——在这无尽的轮回里永远得不到解脱,这难道不是一种诅咒吗?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天地尚不能久,更而况于人乎? 生命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价值?目的?善与恶?自由?神?灵魂?来世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种意义。 时至今日,并没有完美的答案。 但,万物皆有始终,从生到死,方为生命。 或者说,生命的旅程。 而他们,又算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怪物。”曾经,紫塞的一位永生者,对荆楚薇,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也是荆楚薇,第一次见识接触到不死之人。 那一年,荆楚薇十五岁,接受的第一个杀手任务——便是杀掉一个杀不死的男人 荆楚薇忘不了,那一天,在一所破旧寺院中,那个男人,犹如一具毫无生命力的躯壳般,站在她的面前。 初次见面,男人没有任何的反抗,只是笑着让荆楚薇出手快一些,这样,他的疼痛感,便能少上一些。 而荆楚薇也没有丝毫地客气,直接给了他一个死得不能再死的一击——斩首 可令人意外的是,男人不仅如无事般起死回生;而且,还对刚刚杀死自己的荆楚薇毫无怨恨之言。 甚至,男人还欣赏地称赞荆楚薇,像阁下这利落干净的刀法,他至少已经有三百多年,没有见到了。 之后,他还真诚地指点出,荆楚薇招式中存在的细小瑕疵与破绽,并帮助她完善招式。 荆楚薇吃惊之余,便问他,你,究竟是什么? 那人闻言,只是笑笑:“我?不过是个怪物。” 命运就是如此奇妙。 便在那第一次刺杀任务中,荆楚薇结识了这个亦师亦友,同时也是自己终极目标的刎颈之交。 那个男人没有名字,据他自己说,他是秦王身边一千大秦锐士之一,阿房宫的三百铁卫中最普通的一员。 一直到后来,他通过多次帮秦王尝试所谓的“长生不老”药,终于成为嬴政身边的贴身侍卫,并被秦王赐姓“菟裘”之后,才顺带着有了自己的名字:菟裘邪 菟裘邪在说这些的时候,总是轻描淡写,表情也毫无生气。 但荆楚薇却心里明白,能称为秦锐士的人,绝不简单。 《荀子·议兵》里曾说过: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荀子的意思,便是在战场上,齐国的技击高手不能遇到魏国的武卒,魏国的武卒不能遇到秦国的锐士。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便给了这三个国家的军队战力做了一个评判。 首先,如何才能成为大秦锐士? 简单来说,就一句话——上马能斩赵边骑,下马能敌魏武卒,武艺能破齐技击 众所周知,当时的天下第一步兵,首推魏武卒。而天下最强骑兵,则要数赵边骑。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魏武卒宅。 其说的便是,能手执一支长矛、身背二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粮,连续疾行一百里,能立即投入激战者,方为武卒。而秦锐士在这个基础上,又增添了全套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与一面牛皮盾牌,总负重约在八十余斤,体能上比魏武卒的要求还高。 秦锐士就是魏武卒的进阶版。 其次,便是骑马训练,马上格斗与白刃战。 当时的中原,基本以步战和车战为主,对于打又打不过,追还追不上的草原游牧民族,各国基本处于束手无策的状态。 而当时地处中国北方的赵国,经常会受到东胡、楼烦、林胡等游牧民族的骚扰。 为了应付这些来去如风的草原骑兵,赵武灵王下令实行军事改革,推行“胡服骑射”,将赵军,改造成“骑射”为主的机动力量。 由于当时马镫还未发明,赵军便装备长弓短刀,模仿胡人长距离射击,兼顾短距离白刃战,再加上奔跑速度快、耐力持久的阴山马,使得赵军能够长途奔袭,无往不利。 正是来去如风的铁骑配上先进的铁制兵器,使得赵军辟地千里,西略胡地,灭中山,收楼烦,败东胡、降林胡。 一度横行中国北方,使得赵国成为唯一能与秦国一较高下的大国。 而要成为秦锐士,首先便要掌握骑术。 马镫发明前,骑马绝非易事。 马儿在高速的奔跑中,相当颠簸。 而骑手们必须用大腿拼命夹住马肚,才不至于被颠下来。 这对于战士下半身和上半身的力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其二。便是要有强大的腰腹力量。骑手们在确保自己不被马颠下来的同时,还要去带动身体的肌肉,做出各种骑兵动作,比如刺杀、劈斩、开弓等等。 为了能在骑兵上保持优势,大秦帝国便派遣精挑细选的锐士——从东、西、南三面进攻义渠国,积累骑军经验。 这义渠人数虽少,但由于他们是戎狄的后代,羌族的祖先,又以游牧为生,长期以打猎为生,剽悍好斗,故士兵战斗力极强。 加上国内,又有固原草原及陇山牧场,生产了大量的良马,是以骑兵尤其厉害,并不逊色于匈奴。 而这些大秦锐士,面对义渠骑兵,丝毫不惧。 他们人披重甲,马覆马铠,手持长钹,腰背秦弩——在四年内,从泾北直打到渭南,不但收复了过去的老秦失地,更是把疆域扩大数十倍——东达甘陕,北到河套,西至陇西,南达渭水。 打得义渠数十年不敢来犯,再次向秦称臣纳贡。 也正因为体能和武艺都要求很高,所以才有“十万秦卒出三千锐士”的说法。 由此可见,秦锐士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这菟裘邪,还是谦虚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易水诀·对手 在加入夜不收之前,荆楚薇是一名杀手。 有过许多朋友,也有许多敌人。 但是,对手,却只有一个。 这个被荆楚薇称为对手的男人,高而瘦,肤色苍而白,容貌俊而美。 有着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冷峻。 他的眼神,除了杀气,似乎没有任何的人类感情。 当你和他对视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周围的温度陡然冷凝下来。 他还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 或者说,小动作。 那就是,他的双手食指和中指会时不时颤抖,露出修长的指节骨。 荆楚薇曾经在心中计算过,仅仅一柱香的时间,男人便要重复颤抖多达十四五次。 当然,他这样做,完全是出于无意识的。 这种在现代医学被称为电解质紊乱,低钙引起的手指筋挛症状,却也成了他能比常人更快拔刀的生理优势。 然而,只要是用过刀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双经过严格刀术训练的手。 这样一双手,配合绞风刀,或许真能斩碎狂风。 就如同他的名字:碎风 有人说,他是个有洁癖的杀手。 他十分讨厌鲜血弄脏自己的白衣。 也有人说,他喜欢刀子搅碎脏器的声音。 确实,死在他手上的目标,外表是完整的,而身体里的肠子、脏器却早已被他用刀子绞地粉碎。 怎么样?是不是很矛盾。 可这,就是碎风。 不同于普通杀手。 对于杀人,碎风有着一套十分严谨的流程。 或者说,风格?特色?死心眼? 一旦接单,他便会等在目标的必经之路上伏击目标,然后将其五花大绑,选择一处僻静的沙海山丘,看着夕阳西下,喝着烈酒,吹着风沙,扔给目标一把刀,于日夜交替,天边霞红,生死系一刀之间,公平一战...... 如果说,唐朝的那些诗人,能够早生百年。 那么,看到此情此景,一定会为这夕阳余晖,血溅黄沙的景象赋诗一首吧。 听到这里,你是不是会说,既然结局都是死,为何还要整那么麻烦? 确实,在紫塞边关,大部分的杀手都只有三个步骤——收定金,杀掉目标,结尾款 不过,对于极为厉害的杀手,却有一个不成文规定。 那就是,越是高明的杀手,风格也必须越鲜明。 要让那些捉刀人,一眼就知道—-哦,这一定是谁谁谁的手法除了上述的仪式。 碎风还有一个规矩。 那就是,出手前,必须先让目标砍三刀。 然后,在目标打算出第四刀时,突然出手。 能够一刀解决的目标,他绝不出第二刀。 如果第二刀也没杀死目标。 那么,碎风便会头也不回,收刀就走,回到“夜阁”那里,退定金。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男人能让碎风退定金。 那便是,不死人,前大秦锐士,阿房宫铁卫,菟裘邪。 说来也巧,也是在那一天。 就在荆楚薇前脚刚要离开,碎风后脚就来到了那间破烂寺庙。 他们分别受雇于不同的杀手组织,却都有着相同的目标。 只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回的碎风,二话没说,拔刀就砍。 而菟裘邪,这回却没惯着他,他也掏出早已锈迹斑斑的秦剑,狠狠回击了碎风。 后来,荆楚薇才知道,菟裘邪反击的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他怕疼。 不过想想也是,一把刀,在你身体里来回绞动,那得多疼,说是凌迟也不过如此。 而碎风也把他的刀法命名为 ———血削风凌 第一百五十三章 易水诀·杀手 三人的命运,就在一场刺杀中猝不及防的来临。 在紫塞边关外,黄沙瀚海中,龙门关附近的破败寺庙里...... 两位顶尖杀手,雇自不同的杀手组织,却都指向同样的目标——不死人,菟裘邪 之后,荆楚薇与碎风就分道扬镳,分别从各自的计定路线离开。 只是,回家的路上,三人是否会细细品味这离奇的相遇滋味。 这就是当杀手的命啊,正常朋友间的交流,也成了一种奢望。 而杀手的生活,其实相当枯燥。 荆楚薇的生活很简单,不杀人时,不是练习武艺,就是坐着发呆。 有时候,她能举着一柄匕首或者环首刀,摆出架势,对准某静止的物体待上一天,眼神永远都是纯粹的明镜止水状态。 而有的时候,年轻的荆楚薇,还会根据阳光照射的方向,让自己像一只受惊的小猫一样,蜷缩在那些自然的阴影里,直到太阳落山。 这时,她才会走出阴影,伸伸懒腰,看看泥土里出芽的种子,蚂蚁排兵布阵、螳螂捕蝉什么的。 偶而心情好时,她也会待上兜帽,穿上长袍,独自一人前往黑市逛逛。 紫塞,位于丝绸之路要冲,自古商贸兴旺,除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驼队以及商人外,也涌入了大量黑市商人,而他们带来商品,在紫塞,都是明令禁止的。 比如,各种战马、奇形怪状的军械武器以及奴隶战俘。 而荆楚薇去黑市,主要是购买武器与各种武功秘籍等。 当然,她最感兴趣的,还是和黑市商人身边的各类高手一较高下,于战斗中,取长补短,去芜存菁,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武艺。 相比之下,碎风的爱好其实也很纯粹,从出生起到现在,他只对两件事熟悉,杀人,跟女人。 事实上,碎风也想好好找个人聊聊天,就像朋友的那种,只不过,他是真的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些个目标看到他,没有一个不是瑟瑟发抖,屎尿失禁,连话都说不出来。 而“夜阁”的接单人,早已被首领所毒哑,根本就不能说话,和接单人聊天,碎风会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小丑...... 所以,一来二去的,只能找桑家瓦肆的姑娘解闷了。 只不过,他那俊美容颜下,弥漫出的杀气,让每个接近他的姑娘无不心怀忐忑,不敢言语.....是以,渐渐地,碎风便也不再说话了。 而菟裘邪,这位行走的“人形态古董”,则一如既往地在紫塞流浪,寻找能终结他性命的不死斩...... 很长的一段内,三人之间似乎再无交集。 直到后来,荆楚薇成为“二娘客栈”的首席杀手,而碎风在成为“夜阁”的第一杀手后,情况有了变化。 竞争! 每个行业都有竞争 紫塞边关的杀手界,自然也有。 而杀手行规的第一条,便是,绝不抢生意。第二条,绝不找同行报复。 只不过,规矩都是人定的。 众所周知,当供应大于需求时,便会导致市场价格下降,生产萎缩,失业增加,严重时会出现恶性竞争。而为了使得供求达到新的平衡,市场就会出现洗牌。 在哥舒老帅成为紫塞军政的一把手后,对于边关的治安,他是担忧的,而他奉行的,恰恰是用铁腕雷霆、严刑峻法来治理边关。 他曾经,和呼延晖乔装打扮,微服私访过边关的各处酒肆。 不出意外,里头坐着的,压根就没有边关的普通百姓,几乎都是刀头讨生活的边关人。 他们可以是镖客,可以是捉刀人,可以是杀手.......当然,实在没活接,他们也可以蒙着面,成为这条丝路古道上的盗贼响马。 而强盗这种东西,做一次,便无法再收手。 毕竟,发家致富最快的方法,便是打家劫舍。 这也直接导致了,但凡要走这条道的商队、便不得不花钱,雇佣镖客刀手一路护送。 在此背景下,边关流血事件时有发生,而这些人,恰恰就是影响边关安稳的最大不稳定因素。 另外一个,便是边关的杀手。 最初的杀手,只是杀死目标为最终目的,并不会牵连无辜人的鲜血。 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做杀手的人多了,也会导致良莠不齐,动辄灭人满门,血腥遍地,哀鸿遍野,鸡犬不留的比比皆是。 若是不同的杀手组织,接了同样的单子,更是会发生内卷与恶性竞争。 在人命贱如牲畜的边关,杀手之间的战斗更是惊心动魄,最后能活下来的却寥寥可数。 而杀手界的领头者们,非但不制止,反而十分鼓励这种杀手相互之间的暗杀行为。 并且叮嘱麾下杀手——闲暇之余,绝不可放松警惕,哪怕睡觉、休息、用膳、出恭.......都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因为,只要一个不小心,明天你这号人的名字,便会在边关除名。 在这种内卷背景下,仅仅一年,最初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紫塞杀手界,从近千名杀手中,只有寥寥百位活着撑了过来....... 第一百五十四章 易水诀·教头 也就在这一年,哥舒老帅铁腕治理下的紫塞,也开始初见成效。 首先,对于丝路上的商队,老帅从边军中筛选出老弱之人,让他们脱下军装,成为登记在册的镖人,一路保镖护送,统一管理。 顺带的,都督府也可从来往的西域客商中,征收高额的三税,用来购买战马与补贴军饷。 至于边军中的空缺,老帅亲自征召那些——在酒肆里整天无所事事的年轻的刀手们,予以补充,但凡十六岁以上男子,武艺精熟者,均可从军。 这样既补充了军力,又使得边关的治安问题大大得以改善。 至于那些马贼响马,能招安的,老帅统统既往不咎,收入麾下,编入军营。 而那些个别无恶不作,名声极坏的,一律剿灭,不留活口,并将马贼响马们的头颅悬挂于紫塞内城下,尸首则是剖腹剜心,剥皮实草,传送边关各镇,用以震慑。 做完这一切后,哥舒便停止了杀戮,开始厉兵秣马,整顿紫塞政务军务,修建商驿互市,并带领紫塞边军以恩威并重,抚剿并用的方法,多次击退吐谷浑、柔然、突厥等西域草原诸国的挑衅入侵,并竭力拉拢羌、羯、氐等胡人,也因此在西北建立了很高的威望。 而边关的杀手界,在经历了彻底的内卷大洗牌后,也只剩下寥寥五个组织,以及百位杀手。那其中便有荆楚薇所在的“二娘客栈”以及和碎风所在的“夜阁”。 就在荆楚薇,以为自己要回归以前的稳定生活时。 她却忽然从杀手组织的首领——“二娘客栈”的老板娘靳二娘那得到最后一个指令,她将统领着幸存的精英杀手们,退出杀手界,一同进入边军情报部队“夜不收”。 对于这个重磅消息,整个西北江湖势力议论纷纷,各种传言,也是纷至沓来。 而副帅呼延晖,为了表示诚意,除了收荆楚薇为义女,更是以‘夜不收’九队中的螭吻首领赋予她,并委以武艺教头的重任。 那时候的荆楚薇,还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年轻姑娘,不但身段矮小,说话还会口吃,引得夜不收众人的嘲笑与不屑。 然而,在第一次拳术教授中,就这这样一个姑娘,展现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身手——仅仅一瞬的功夫,荆楚薇独自一人,便赤手空拳将数十个彪形大汉打翻在地,震慑了那些个骄兵悍将。 然后,也是这个身段矮小,说话口吃的姑娘,还颇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尴尬地一个劲地道歉:“失礼了,出手太重了,请见谅。” 或许是看荆楚薇年轻,或许是其武艺确实高强,众人很快便接受了她。加之,又是女子,是以大家在平时也并未为难她,各方面多加配合,训练也极少偷奸耍滑的。 即使偶尔,有一二个特别难弄的主,她也是毫不客气,抓过来就往脑袋上一顿爆栗子,久而久之,整个‘夜不收’再也无人不服。 而荆楚薇对于这一帮大老爷们,也是倾心尽力地指点,倾囊相授。 偶尔,她也会非常严厉地且变态地训练他们,惹得底下怨声载道。 可荆楚薇回答他们的,永远只有一句话:“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只要还有气的,就给我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