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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ni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包法利夫人 > 第47章
    她就是这样工于心计,设下圈套,让她丈夫自投罗网,答应她一个星期进一次城,去会她的情人。

    但是一个月后,人家居然认为,她的钢琴弹得大有进步呢!

    第五节

    星期四到了。她起床后,悄悄穿好衣服,免得吵醒夏尔,怕他劝她不要这么早起来。

    然后她在房里走来走去.站在窗前,望着广场。曙光在菜场的柱子之间流通,药房的窗板还没有打开,在朦胧的晓色中,隐约可以看出招牌上的大写字母。

    等到座钟的针指到七点一刻,她就到金狮旅店去,阿特米斯打着呵欠来给她开门。女佣人为夫人把埋在灰烬里的木炭剔出来。艾玛一个人待在厨房里。她不时走出去看看。伊韦尔在不慌不忙地套车,一面听勒方苏瓦大娘吩咐。老板娘戴着棉布睡帽,把头从卖票的小窗口伸了出来,不厌其烦地交代解释,要是别人早听得不耐烦了。艾玛的靴后跟在院子的石板地上走得咯咯响。伊韦尔喝了羹汤,披上粗毛大衣,点起烟斗,拿起马鞭,悠闲地坐到马车夫的位子上。

    燕子号开车时跑小步,前四分之三古里,总是走走停停,好让旅客上车;有些旅客站在大路边上,自家院子的栅栏门前,等候车来。有时旅客头一天订了座,反而要车等人;有人甚至还在床上睡大觉。伊韦尔又叫又喊又骂,还不得不离开车座,去打鼓似地敲门。冷风吹进了车窗的裂缝。然而,四条长凳渐渐都坐满了人,马车也滚滚前进了,一行苹果树,一棵一棵地往后倒退;大路两边有两条长沟,里面都是黄泥浆水,远远望去,路离天边越近,就越窄了。

    艾玛在大路上来来去去,把路都走熟了;她知道走过了牧场,有一根标杆,然后是一棵榆树,一个仓库,或者是一个养路工人的工棚;有时,她甚至闭上眼睛,期望开眼时能看到意外的东西。但是眼睛一睁开,她总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还有多少路要走。

    最后,马车离砖砌的房屋越来越近了,车轮也在土路上响了起—来,燕子号穿过了路两边的花园,看得见栅栏围着的雕像。搭着葡萄架的土台,剪齐了的紫杉,还有秋千。然后,再一眨眼,城市就在望了。

    城市由高而低,好像一个圆形剧场,笼罩在朦胧的雾色中,过了桥后,城区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乱。再过去又是单调起伏的旷野,越远越高,最后和遥远的灰色天边,模模糊糊地连成一片了。这样从高处望过去,整个景色好像一幅动也不动的图画;抛锚停泊的航船成堆地挤在一个角落里;河道弯弯曲曲,流过青翠的小山脚下,椭圆形的小岛似乎是些在水面上定居的黑色大鱼。工厂的烟囱喷出一大团、一大团褐色的浓烟,正如没有根的羽毛,随风飘散。听得见炼铁厂的轰隆声,还有直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发出的叮当声。马路两旁的树木脱了叶子,夹杂在房屋丛中,看起来像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还没有干,随着房屋的高低起伏,反射出参差不齐找亮光。有时,一阵强风吹来,把浮云吹到圣.卡特琳岭的悬崖峭壁之前,仿佛空气凝成了波浪,一声不响地触上了暗礁,立刻泡沫四溅。烟消云散了。

    对她说来,人成了堆的地方,会放射出令人头晕目眩的生活气息,充满她的心头,仿佛住在这里的十二万人,心一跳动,就会使她感到热情洋溢的热气。她的爱情也随着空间而扩大了,把一片热热闹闹、模模糊糊、越来越高的喧哗声也吸收进去。然后,她又把这一片热闹倒了出来,倒在广场上,林荫道上,街头巷尾,而这座诺曼底的古城,呈现在她眼前,好像成了无边无际的京都,仿佛她正在走进巴比伦古国似的。她把双手靠着车窗,吸着窗外的微风;三匹马快步跑,跑得泥浆里的石头嘎吱响,马车左右摇晃,伊韦尔老远就叫路上的小货车让路,在吉约姆森林别墅过了夜的阔老板,坐着家庭自备的小马车,安安逸逸地跑下坡去。

    班车在栅栏前停住了;艾玛解开了木底皮鞋的扣子,换了手套,披好肩巾,不等燕子号往前再走二十步,就下了车。

    这时,全城才算醒了,有些伙计戴着希腊小帽,在擦铺面的橱窗,有些妇女腰间挎着篮子,隔一会儿就在街角吆喝一声。艾玛眼朝下,挨着墙走,高兴得在黑面纱下微笑。

    她怕人看见,平时不走最近的路,她钻进阴暗的小街小巷,满身是汗,走向国民街街口,走到喷水池边。这是剧院林立,布满了咖啡馆,妓女出没的地区。她常碰到拉着布景的大车,晃晃荡荡地走过。有些系着围裙的伙计,把沙子撒在绿色小树丛之间的石板路上。闻得到苦艾酒、雪茄烟和牡蛎的气味。

    她转过一条街,一眼就认出了那个鬈发露在帽子下面的人是他。莱昂还在人行道上走。她跟住他一直走到旅馆;他上了楼,打开房门,走了进去……多么热烈的拥抱:

    接吻之后,千言万语涌出嘴来。他们倾吐了一星期的相思挂念,等信的焦急不安;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了过去,他们面对面,你看我,我看你,心醉神迷地笑着,亲亲热热地喊着。

    床是一张桃花心木的船形大床。红绸帐子从天花板上挂了下来,快到床头方才束紧,张开了一个喇叭口罩着枕头板——紫红色衬托着她棕色的头发和雪白的皮肤,她不好意思,两条裸露的胳膊靠拢,两只手遮住脸。世上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房间温暖如春,有隔音的地毯,装饰显得轻佻,光线非常柔和,似乎是情人幽会的好地方。壁炉栏杆上的箭头,圆铜花饰和大铜球,只要阳光一照进来,都会闪闪发亮。壁炉上两个烛台之间,放着两个玫瑰色的大螺壳,俯身耳一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澎湃声。

    他们多么爱这个寻欢作乐的温室,虽然它的光辉有点褪色了!他们总发现家具原封不动地摆在老地方,有时,她上个星期四忘记带走的头发夹子,也会放在座钟脚下。他们在壁炉旁,在一张镶嵌着贝壳的独脚红木小圆桌上吃午餐。艾玛把肉切好,一片一片放在他盘子里,一面卖弄风情;当香槟洒倒满了轻巧的玻璃杯,泡沫溢了出来,溅在她的戒指上时,她就浪荡地高声大笑。他们完全沉醉在你欢我爱之中,竟把这里当成了他们的安乐乡,以为可以恩爱到死。做一对长生不老的情侣。他们说:这是“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安乐椅”,她甚至把莱昂送她的花哨礼物叫做“艾玛的拖鞋”。那是一双粉红色的缎子鞋,有天鹅绒毛镶边。当她坐在他的膝盖上时,她的腿短了一点,悬在半空中,小巧玲珑的拖鞋没有后跟,就只套在她赤脚的趾头上。

    他是头一次尝到女性的难以言传的娇媚之美。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温存体贴的语言,见过这种引人入胜的装束,这种白鸽酣睡的娇态。她的心灵深不可测,她的花边裙子难以看透,都令人倾倒。再说,难道她不是一朵“倾城的名花”,一个有夫之妇:总而言之,一个名副其实的情妇么!

    由于她的脾气变化无常,有时神秘,有时高兴,有时喋喋不休,有时默默无语,有时生气,有时随和,无论怎样,她都会引起他的无穷欲望,唤醒他的本能或者记忆。她就是所有小说中的情人,所有剧本中的女主角,所有诗集中泛指的“她”。他在她的肩头看到了“土耳其入浴宫女”的琥珀色皮肤;她有封建城堡女主人的细长腰身;她也像西班牙名画中“脸色苍白的女人”,但是说来说去,她总是个天使!

    他常常盯着她看,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出了窍,化为一层波浪,顺着她头脑的轮廓往下流,被吸进了她白净的胸脯。有时他坐在地上,面对着她,两条胳膊放在她膝头,仰起脸来,笑眯眯地端详。她也弯下身子,仿佛心醉神迷得透不出气来,悄悄对他说道:

    “呵!不要动!不要说话!瞧着我吧!你眼睛里流出来的脉脉温情,使我说不出的舒服!”

    她叫他做“孩子”:“孩子,你爱我吗?”.

    她还没有听见他的回答,他的嘴唇已经捷足先登,封住了她的口。

    座钟上有一个爱神的小铜像,他撒娇似地弯着两条胳膊,举起一个镀金的花环。他们一看就笑,笑了好几回,但等到他们要分别的时候,就笑也笑不出了。

    他们一动不动,面面相觑,翻来覆去地说:

    “下星期四再见!……下星期四再见!……”

    突然一下,她用双手搂住他的头,迅速地吻了他的前额,喊了一声“再见:”就冲下楼梯了。

    她走到剧院街,去一家理发店整理鬓发。天黑了,店铺里都点起了煤气灯。

    她听见剧院的铃响,叫演员准备上演;她看见对面走过一些脸色白皙的男子,一些服装褪了色的女人,都从后台的旁门走了进去。

    理发店的房子又低又小,倒很暖和,在油头粉脸和假发中间,火炉烧得噼噼啪啪地响。烙铁的气味,梳头的那一双油手,不久就使她昏昏沉沉,披着梳头罩衫朦胧睡了一会。小伙计给她理发时,老问她要不要化装舞会的门票。

    最后,她走了出来!她又走上大街小巷,来到红十字旅馆前上车;她把早上藏在长凳底下的木底皮鞋取了出来,穿在脚上,和等得不耐烦的旅客挤在一起。有些旅客到山坡下就下了车。车里只留下她一个人。

    车一转变,就看得见城里的灯光越来越多,仿佛一片朦胧的闪烁星光,笼罩着参差不齐的房屋,艾玛跪在软垫子上,迷离的眼光失落在茫茫的夜色中。